2026年重庆应急管理全媒体“音视频厨房”建设服务(CQS25C02105)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06
发布于
重庆渝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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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CQS25C02105_13********6249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2026年重庆应急管理全媒体“音视频厨房”建设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 CQS25C02105

项目名称: 2026年重庆应急管理全媒体“音视频厨房”建设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650,000.00元

最高限价:1,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2026年重庆应急管理全媒体“音视频厨房”建设服务 1,650,000.00元 1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1,65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工作时间)

2.潜在投标人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见现场大屏幕)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见现场大屏幕)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安全生产调度信息中心

采购经办人:马国力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重庆高科·双子座B座5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罗晴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60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晴

项目联系人电话:********

九、附件

附件下载: 2026年重庆应急管理全媒体“音视频厨房”建设服务定稿.doc

附件下载: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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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QS25C02105

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重庆应急管理全媒体“音视频厨房”建设服务

采购人:重庆市安全生产调度信息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

一、招标项目内容-3-

二、资金来源-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

五、投标保证金-4-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

七、投标有关规定-5-

八、联系方式-5-

第二篇项目服务要求-7-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7-

※二、服务内容-7-

※三、具体要求-7-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0-

※一、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10-

※二、报价要求-10-

※三、付款方式-10-

※四、知识产权-10-

※五、培训-10-

※六、违约责任-10-

※七、其他-11-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2-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2-

二、评标方法-13-

三、评标标准-13-

四、无效投标条款-15-

五、废标条款-16-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7-

一、投标人-17-

二、招标文件-17-

三、投标文件-17-

四、开标-19-

五、评标-19-

六、定标-19-

七、中标-20-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0-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1-

十、交易服务费-22-

十一、签订合同-22-

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3-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4-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24-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6-

一、经济文件-27-

二、服务文件-29-

三、商务文件-32-

四、其他-35-

五、资格文件-40-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安全生产调度信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6年重庆应急管理全媒体“音视频厨房”建设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中标人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026年重庆应急管理全媒体“音视频厨房”建设服务 165.00 2.00 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总金额为165.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工作时间)

2.潜在投标人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

(六)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见现场大屏幕)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10:00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下列方式二选一)

1.转账方式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
项目名称:2026年重庆应急管理全媒体“音视频厨房”建设服务
采购计划编号:CQS25C02105
项目编号:5********6030109001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 银行信息
01
账号1 开户行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账号 15********5061154385
账号2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账号 623281376********
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

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安全生产调度信息中心

联系人:马国力

电话:********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重庆高科·双子座B座5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晴

电话:********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60号

第二篇项目服务要求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服务期限
2026年重庆应急管理全媒体“音视频厨房”建设服务 1项 一年

※二、服务内容

(一)日常音视频资料采集及应急值守;

(二)制作电视专题节目;

(三)制作平台短视频;

(四)拍摄制作精品公益广告、海报和形象片;

(五)剪辑制作常规专题片;

(六)单、双机位现场直播;

(七)自备设备器材及保障;

(八)其他服务。

※三、具体要求

(一)日常音视频资料采集及应急值守

负责全局全年各类会议、大型活动、督查检查、应急抢险、事故救援等日常工作动态摄影摄像工作。本项目须安排不少于11人的相关专业团队人员驻场服务。团队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编导兼摄像4人、剪辑兼摄像2人、节目后期包装2人、外景主持1人、节目主播1人(满足重庆电视台播出需求)。建立值班值守机制,每日安排1名摄像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一旦突发灾害事故,能及时出动参与拍摄等工作。确保能提供足够人力支撑大规模、长时间重大工作任务。

(二)创建全市知名电视专题栏目

1.主题定位

报道应急管理工作,塑造应急管理形象,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在现有《安全第一》基础上,扩大栏目影响力,打造市委宣传部(广电集团、市级部门)表彰的优秀电视栏目。

2.内容形式

根据媒体传播特点和用户需求,每期节目分为三大版块。一是新重庆里看应急。聚焦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动态,报道最新政策实施和重点工作、活动开展情况,抢险救援现场纪实等。二是应急科普你我他。结合社会热点和季节性风险,通过案例剖析、场景化演绎、专家科普等方式普及安全知识。三是重庆应急管理提醒您。及时发布安全风险提示,提醒公众防范潜在风险。

3.工作内容

包含节目策划、通联协调、脚本撰写、拍摄、剪辑、包装、不同版本制作、送播等在内的节目生产制作。每期时长15分钟,全年共计26期,共计390分钟。

结合短视频传播特点,剪辑制作《安全第一》拆分版本,形成“短视频+文本”模式,拆条分发至短视频平台,实现传播效果的最大化。全年300条,时长400分钟。

4.播出平台

重庆电视台新闻频道,各区县电视台,重庆广电第1眼新闻客户端等。

(三)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短视频账号

1.主题定位

政务宣传前沿阵地、信息发布快车道、互动科普趣味课堂,塑造活泼、亲民、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科普形象。获得市级以上网信办、抖音官方等短视频相关专业奖项和优秀账号表彰。

2.内容形式

(1)科普类。原创微剧情系列:通过夸张演绎与特效,展现生活中常见的反面案例。与正能量网络达人合作,以剧情效果达到强记忆点和易传播性,实现科普下沉。关键在于“警示案例+正确知识”的三段式结构。典型事故案例二创。

(2)形象类。通过一线救援纪实、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塑造应急管理的正能量形象。

(3)互动活动类。与短视频平台合作,包含网络辟谣、活动挑战(如“Vlog挑战赛”,发起话题挑战,邀请网友用第一视角拍摄#我的应急包#或#家庭逃生路线图)、直播(在重要活动、走进应急管理等主题活动进行直播过程中设置相关话题,引导网友参与评论。)

3.工作内容

包含短视频策划、文案、拍摄、剪辑、包装等全流程生产,时长15秒—180秒,每日1条,全年不少于365条400分钟。创作优秀作品,参加全市、全国短视频大赛并获奖。

4.播出平台

抖音、微信视频号等。

(四)拍摄制作精品公益广告、海报和形象片

1.内容形式

公益广告:围绕全年重要宣传节点,如“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主题进行创作。形式主要为实拍、MG动画。

形象片:凸显应急管理人、应急队伍形象的宣传片。

2.工作内容

涵盖策划、文案、分镜脚本、拍摄、剪辑、调色、特效包装、字幕、渲染输出等全流程。时长全年10分钟。作品在全市、全国相关比赛中获奖。

3.播出平台

电视、户外大屏、抖音、微信视频号、网站等。

(五)剪辑制作常规专题片

1.内容形式

根据需求,完成工作汇报片、明察暗访片、案例警示片等常规专题片的制作。

2.工作内容

根据全局工作需要,结合日常收集素材,完成常规专题片的配音、剪辑、调色、包装、字幕、渲染输出,不包含策划、撰写脚本、拍摄。主要针对向市委、市政府、应急管理部等上级部门反映整体性工作的常规专题片,不包含专题汇报、专项活动总结等选题。时长:全年15部,每部时长15分钟以内,片长8分钟及以内算半部。

(六)现场直播

按照需求,每年保障单、双机位推流直播5场,保障画面稳定、声音清晰,支持主流平台,包含基础直播推流技术保障,并提供完整直播视频。

(七)设备器材保障

在维护用好现有设备基础上,自筹符合日常工作所需的器材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相机、摄像机、电脑等,全方位保障全媒体“音视频厨房”工作所需,并做好音视频资料收集、整理、储存工作。

(八)其他服务

1.提供新闻素材,在重庆电视台《重庆新闻联播》《第1眼》等栏目播出,全年共24条。

2.根据需要,完成各类视频基础剪辑、转码,图片简单制作(调色、磨皮、尺寸调整等)。

3.中标人团队在拍摄制作过程中,投标人自行负责工作人员、设施设备的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1)服务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2月31日。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重庆市范围内)。

(三)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

※二、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为完成本服务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服务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拍摄费、设备使用费、管理费、综合服务费、策划服务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25%,六个月后验收前面服务成果并提交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50%,九个月后提交第三季度服务成果后支付合同金额25%,合同期结束后提交第四季度服务成果,支付前中标人应开具足额发票。

※四、知识产权

(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肖像权等侵权行为的起诉或索赔。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中标人须对节目摄制过程中使用外来素材等的版权问题负全权责任。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改进的建议,均属于采购人专有的技术秘密,且对中标人交付的所有视频素材及成片内容享有著作权(版权),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或授权,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公布或泄露,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五、培训

投标人对其提供服务和配套设备的使用、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六、违约责任

(1)中标人应按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按时履约,如未按时提交播出节目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无需赔偿中标人任何损失,同时采购人可以根据造成损失情况向中标人索赔,并按每迟延一天扣除合同总金额的3‰的违约金。

(2)若中标人所提供服务和配套货物不符合合同及采购文件(合同)要求的质量、服务标准或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保留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责任的权力;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进行赔偿。另外,中标人应当支付采购人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公告费、仲裁费等费用)。

(三)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应标的,亦可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七、其他

(一)在拍摄制作期间,拍摄方案、文稿会有适当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进行拍摄更改;

(二)每期视频拍摄完成后,由中标人负责素材整理,并形成配音文稿,文稿通过采购人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步工作。中标人须建立素材档案保存机制,及时妥善地做好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定期向采购人进行相关资料的移交;

(三)中标人须确保相关工作符合国家宣传工作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对宣传工作相关要求;

(四)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应按国家保密的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相关保密工作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及相关工作秘密,如发生失泄密和保密违规案事件,中标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中标人制作的所有节目均须在采购人审查通过后方可送电视台审播;

(六)在突发灾害事故时或采购人工作需要时,中标人能及时增补至少5人以上含策划、编辑、摄像、剪辑等专业人员;

(七)中标人应对值班人员的人身安全、设备财产安全等安全生产事项全面负责。若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等,与采购人无关。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三)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投标方案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服务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4 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综合评分法:

(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部分(15%) 15分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2 服务部分(50%) 总体需求分析方案(15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提供方案,方案需结合采购人需求进行深度分析。提供的方案内容包含:(1)项目目的和意义;(2)项目背景和现状分析;(3)项目目标和内容。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5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2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6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的得2分;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 投标人提供书面方案(格式自拟)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1)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2)内容不适用本项目需求,分析不够准确精准,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缺乏针对性和创新性。(3)方案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等任意一种情形。
项目实施保障方案(10分)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完整的实施方案,包含:(1)工作难点及对应措施;(2)整体实施方案;(3)质量保障;(4)项目操作流程。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4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
项目管理方案(10分)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管理方案,包含:(1)投入的人员安全管控;(2)人员内部管理制度;(3)安全保障措施;(4)数据资料保密措施;(5)培训内容措施。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4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
影像样片(15分)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节目板块样片,仅限于应急管理类别,在评标现场进行视频播放。时长不超过3分钟,高清,格式:mp4。(①内容:主题明确,逻辑层次清楚,内容编排形式新颖,表现方式生动形象,突出对应急管理的形象宣传。②声音:同期声、背景音乐等运用适当,配音与节目形态匹配。③画面:高清画质。除特殊艺术效果外,保证影像色调准确、镜头运动稳定、画面构图简洁、明暗亮度适中、细节内容丰富、场面调度有序、剪辑节奏明快,未出现质量低下、内容粗糙等画面。④字幕及图片、图标:字幕清晰,准确无误,无错别字、无漏字现象)。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5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2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7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的得4分;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提供播放样片存于电子档中,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推荐使用U盘。建议存放于2个U盘中,防止U盘无法正常播放等情况)。
3 商务部分(35%) 人员配置(15分) 1.本项目团队人员(11人)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需求基础上,团队人员中每有一人具有政务类影视宣传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完整团队人员名单及每位成员工作证明或相关影视作品的证明截图及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具有(包括:编导或摄像或剪辑)四级职称证书或二级播音员主持人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2分;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具有(包括:编导或摄影或剪辑)三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一级播音员主持人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3分,本项最高3分。 未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满足得0分。 注:第1项提供完整团队人员名单及每位成员工作证明或相关影视作品的证明截图)及投标人为团队人员缴纳的近半年任一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第2、3项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及投标人为团队人员缴纳的近半年任一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相关经历(20分)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投标人创作安全类影视作品(包括安全意识、消防安全、旅游安全、矿山非煤矿山安全、交通安全、建设施工安全、危化安全、烟花爆竹安全、校园安全、居家生活安全、公共场所安全等领域和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领域等知识科普类)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本项得分最高10分。 提供委托制作播出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投标人运营过安全类短视频账号(包括安全意识、消防安全、旅游安全、矿山非煤矿山安全、交通安全、建设施工安全、危化安全、烟花爆竹安全、校园安全、居家生活安全、公共场所安全等领域和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领域等知识科普类),每提供一例得5分,本项得分最高10分。 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中标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其他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

(三)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投标人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0.8%=4万元

(5000-1000)×0.5%=20万元

(6000-5000)×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1.采购代理服务费以现金、转账等形式支付。

2.成交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名: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总部城支行

账号:1239********

十、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十一、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项目名称 数量 总价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服务要求
二、考核方式:
三、付款方式:
四、违约责任:合同生效以后,各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守约方有权 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 5%计算;中标人违约的,采购人有权自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偿,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代理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诉讼担保费等)。
五、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 本合同签订于重庆市渝北区,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服务文件

(一)项目书面方案

(二)服务条款差异表

(三)第二篇所需证明材料(如果有)

(四)第四篇评审因素服务部分所需证明材料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其他商务资料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果有)

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数量 投标报价(小写)
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合计
1
2
3
4
5
6
7
8 /
9 /
10 /
11 …… /
12 总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二、服务文件

(一)项目书面方案

(二)服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差异说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如需提供支撑材料的,应注明支撑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

(三)第二篇所需证明材料(如果有)

(四)第四篇评审因素服务部分所需证明材料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月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商务要求 投标商务应答 差异说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3.投标商务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如需提供支撑材料的,应注明支撑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

(三)其他商务资料

4、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本投标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人(投标人)为(投标人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0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若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果有)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结束)

项目号/项目名称 CQS25C021052026年重庆应急管理全媒体“音视频厨房”建设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地址
备注:

标书金额:0元/分包发售人: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

1.磋商文件发售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工作时间)

联系人:罗老师电话:********邮箱:********@qq.com

2.若需开发票请将开票信息及项目编号发送至邮箱********@qq.com.联系电话:177********,联系人: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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