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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一流学科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NZC2025-G1-07092-YZGF-1653
项目名称: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一流学科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340000,350000,180000,3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一流学科建设采购项目01包 数量: 21 预算金额(元): 3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01包:1、可见分光光度计(不接受进口产品),数量:4台,单价限价:5000元;2、冰箱(不接受进口产品),数量:6台,单价限价:5000元;3、低速离心机(不接受进口产品),数量:5台,单价限价:6000元;4、电泳仪(不接受进口产品),数量:1台,单价限价:50000元;5、恒温水浴箱(不接受进口产品),数量:2台,单价限价:1000元;6、电热恒温培养箱(不接受进口产品),数量:2台,单价限价:5000元;7、正置荧光显微镜(接受进口产品),数量:1台,单价限价:198000元。 ★注:1、投标人须按照所列标的物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完整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2、本次招标01包部分产品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一流学科建设采购项目02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02包:1、显微互动教室,数量:1套,单价限价:350000元。 ★注:1、投标人须按照所列标的物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完整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2、本次招标02包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一流学科建设采购项目03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03包:1、医学检验数字切片分类计数与分析系统,数量:1套,单价限价:180000元。 ★注:1、投标人须按照所列标的物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完整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2、本次招标03包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一流学科建设采购项目04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04包: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数量:1套,单价限价:320000元。 ★注:1、投标人须按照所列标的物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完整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2、本次招标部分04包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2,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包 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货。;包 3、4,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交货。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2、3、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3.1如果所投产品(正置荧光显微镜)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须具有制造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扫描件)或长期代理证书(扫描件)或二级授权(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授权书若为二级授权还须同时提供一级授权书(扫描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3、4】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6: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线上获取
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政采评第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交货地点:昆明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标准: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交付。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4、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昆明医科大学
地 址: 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联系方式: 贾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宸溯、朱红宇、杨婧、尹号芬、罗昀
电 话: ********
附件信息:
发布稿.rar
535.5K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一流学科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P53A********
(包号:04包)
采购人:昆明医科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8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4
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54
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60
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62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昆明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一流学科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3A********
项目名称:昆明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一流学科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19.0000(04包:32.00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119.0000(04包:32.00万元)
采购需求:
| 序号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限价(元) |
| 1 | 否 |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 | 1 | 套 | 320000 |
★注:1、投标人须按照所列标的物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完整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2、本次招标部分04包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30(北京时间)(建议提前半小时进行递交)
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投标有效期(日历天):90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昆明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一流学科建设采购项目:
保证金金额(元):3000.00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电汇等其他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30
其他:
1、交货地点:昆明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标准: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交付。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4、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医科大学
地址:呈贡新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联系方式:贾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宸溯、朱红宇、杨婧、尹号芬、罗昀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 | 采购人 | 昆明医科大学 |
| 采购代理机构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昆明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一流学科建设采购项目招标编号:P53A******** | |
| 3.1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
| 3.2 | 交货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交货。交货地点:昆明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
| 4.1.2 |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 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
| 4.1.3 | 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 | 缴税所属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 4.1.4 |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 | 缴费所属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
| 4.1.6 |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 4.2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4.5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9.1 |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 |
| 13.1 | 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 | 1、售后服务机构技术力量说明;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13.1 | 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 | 1、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15.1 | 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15.5 | 备品备件 | 本次招标(□要求■不要求)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设备验收开始使用后至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计入投标价中。 |
| 15.8 | 技术服务费 | 提供现场服务,并按“技术要求”提供人员培训的费用 |
| ★17.1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 18.1 | 分包 | █本项目不得分包。□本项目中,/可以分包。 |
| ★21.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一、缴纳方式:通过网银、电汇等形式打款至项目专项账户04包:保证金金额:¥300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缴纳时间: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开户账号:********;注:1、保证金可缴纳至上述银行账户中。2、每项目、每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均不相同,请缴纳保证金时注意。3、保证金缴纳、退还的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保证金线上缴纳公告》4、请在汇款时按完整的银行账号进行汇款。二、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1.以支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必须是供应商,支票收款人必须是采购人,支票必须正确填写收款人信息,用途须注明用于本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必须保证支票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2.以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必须是供应商,收款人必须是采购人。备注内必须注明用于本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必须保证汇票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3.以本票提交的,出票人必须是供应商,收款人必须是采购人。备注内必须注明用于本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必须保证本票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4.以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以免造成投标无效。5.以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投保人必须是供应商,被保险人必须是采购人;投标保险必须正确填写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投标保证保险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
| 20 | 投标文件编制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
| 23.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
| 23.2 | 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
| 23.3 | 投标文件的退还 | 不予退还 |
| 24.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
| 26.3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31.1 | 履约担保 | 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
| 32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04包采购代理服务费:¥384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
| 34.1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 |
| 34.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 | 中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到中标公示后,需办理以下事宜:1、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采购人联系、洽谈采购合同。 | |
| 2) |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说明: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标人,除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外,还须带上:1、本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证照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税务部门发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部门审批并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信息(在税务机关登记的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和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并加盖该公司财务专用章,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现场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 |
| 3)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 |
| 4) | 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 CA 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 60 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
| 5) | 功能演示要求:1)所有投标人对功能演示进行录制;2)展示内容:按《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要求演示的内容进行演示;3)展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4)视频格式:MP45)递交方式:演示内容录视频后以U盘的形式密封完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6)递交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建议提前半小时递交)7)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 | |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财政资金,用于采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所列货物。
3.招标范围
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项目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4.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供应商提供近期内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4供应商提供近期内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4.1.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从信用中国“专项查询”中进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为准,从此处查询会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4.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4.4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6.质疑
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6.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3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
6.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邮寄送达的以邮件交邮日期为准。
联系部门:招标六部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6.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6.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
7.投诉
7.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构成
8.1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
第七章评标方法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以在线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
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
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招标人对采购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10.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10.4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视为此条参数不满足。
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构成
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
13.2投标人同时投多个包(若分包时)的,投标文件应按包分别编制,单独成册。
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14.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
15.投标报价
★15.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15.2投标人须就“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所投包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5.3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货物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出厂价,项目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的价格、运杂费,投标人技术服务费,质保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
15.4货物的出厂价指制造厂生产的,满足招标要求及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的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的设计费、投标人为取得生产制造投标货物所需的图纸或为采购人提供所生产货物的图纸和技术资料的费用、生产所需的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外购配套件费、包装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还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15.5项目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指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规定时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和报价。
15.6进口组部件、元器件或全进口产品的全部费用须折合成人民币报价,并注明进口件的原产地,交货时需提供商检证明。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7运杂费用:即投标货物到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包括铁路或公路运费、提货及转运费用、短途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用、加固费用、保险费等。
15.8技术服务费用包括:设计联络费用(若有)、现场服务和人员培训的费用、技术资料费以及技术咨询协调费用等。技术服务费用应单独列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报价。
15.9关税费用:教学科研设备已办理政府采购进口设备审批。按国家免税规定,学校可享受免税政策,办理免税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6.投标货币
16.1投标以人民币报价。
17.投标文件有效期
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7.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7.3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8.分包
1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项目,投标人在中标后只能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9.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0.投标文件的编制
20.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0.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20.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0.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20.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20.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
20.6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凡规定(电子签名)页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页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
21.投标保证金
21.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形式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
2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1.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21.4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方式:1)以电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打款账户;2)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开户账户;3)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投标人自行联系出函机构。
21.5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2.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22.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
22.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2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3.1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3.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上传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23.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3.5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20款、第22款的要求进行重新编制、加密和递交。
23.6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24.开标
2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邀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4.3开标会: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具体流程如下:
(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7.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4.4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
2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5.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6.评标
26.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26.2评标原则及方法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本项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6.3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方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26.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本须知19条款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6(适用于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7.采购活动的终止
27.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7.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7.3出现27.2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六、中标结果
28.中标人的确定
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9.中标通知书
29.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30.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0.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1.履约担保
31.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1.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七、其他事项
32.采购代理服务费
32.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32.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33.招标文件编制依据
33.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若规定可以接受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凡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的,该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委员会在对有备选方案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时,应当以主选方案为准进行评审,如考虑备选方案的,备选方案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4.2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 序号 | 内 容 |
| 1 | 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等相关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交货;2)交货地点:昆明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
| 2 | 付款方式: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的5%)¥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签署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0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合同总价的100%)¥ 元。验收合格后,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和合同复印件到甲方办理退款手续。 |
| 3 | 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验收合格后,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凭保证金收据和合同复印件到甲方办理退款手续 。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4.1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如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2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如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无追索地支付履约保证金。 |
| 4 | 质保期:1)供应商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供应商向采购人承诺在质保期内的保修,所有故障损坏配件供应商均要派人到采购方指定地点进行集中维修或更换;质保期满后优惠提供配件和维修维保服务;2)对因采购方的不正当使用所造成的损坏供应商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保证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3)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供应商自报更优期限)。4)软件升级及维护:提供维护升级 |
| 5 | 货物验收:1、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开箱并测试设备(软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2、实作性操作验收(试用):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操作培训后移交甲方,甲方测试设备(软件)运作(功能)是否达到使用要求;3、项目验收:甲、乙双方对照合同进行验收。 |
| 6 | 违约责任:1.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相应的进度,采购方将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迟延交付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因迟延交付所受损失的,应赔偿损失。迟延交付超过合同约定天数,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一切损失。2.如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相关义务及职责,采购方有权采取补救措施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如造成采购方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采购方有权向供应商追偿损失并终止合同。 |
| 7 | 未尽事宜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
甲方名称:昆明医科大学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邮编:650500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以下合同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商定为准)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供应商全称)
根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的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货物(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生产国别、技术参数和数量、单价、总价: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生产国别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合同总价(元) | (大写) | ||||||||
| (小写) | |||||||||
设备详细的规格参数附后。
二、随机资料和配套附属设备要求
1、送货(仪器)清单;
2、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
3、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
三、产品质量及使用要求
产品质量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产品使用符合原厂出厂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
四、配套设备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
五、备品备件(含易损件)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
六、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
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包含安装、运输、调试、税金等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甲方配合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如与乙方的联系,现场安装、调试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配合);
2、负责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
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设备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设备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五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投)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
2、设备及配件质保期为()年,并保证设备在甲方报废前正常运行;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具体服务:质保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全无偿保修或无偿更换;设备乙方提供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在收到故障报告后保证()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类故障(指不影响核心功能的局部性故障)保证由人员在()天内修复,重大类故障(指导致设备完全停机的系统性故障)保证由人员在()天内修复;若设备小时内无法恢复正常使用,乙方应在后续()天内提供备用设备供甲方使用(备用设备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设备经两次维修仍存在相同故障或累计维修时间超过〖〗天或无法修复的,乙方应在()天内为甲方更换全新产品;在质保期内,确因质量原因无法正常工作时,保证在()天内无偿更换全新合格产品。更换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换后的新设备质保期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
提供软件更新:。
4、乙方保证在甲方指定地点供应备品备件(含易损件)和配套消耗品;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实行每年次定期进行保养(或维护、巡检)制度;
5、保证甲方在合同设备(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6、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和项目的验收。
7、乙方安全责任承诺:自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安装调试设备及安排员工进校检测服务期间,乙方员工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乙方负全责;同时乙方保证做好进校员工的行为规范教育,保证员工进校服务时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行为规范要求。如因乙方员工进校期间不当行为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与具体行为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八、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或中标产品和设备的技术及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九、技术培训: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天的设备使用人员现场例行培训,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培训时间,乙方派遣的技术人员应无条件同意,且延长的培训时间不应额外收费;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使用及维护等;乙方培训人员的交通费用和食宿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
乙方技术支持电话:,联系人:。
十一、整体项目安装完成时间(即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
设备交验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设备(含开机必要消耗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初验,并由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安装测试。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设备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
十二、验收及验收标准
1、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开箱并测试设备(软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2、实作性操作验收(试用):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操作培训后移交甲方,甲方测试设备(软件)运作(功能)是否达到使用要求;
3、项目验收:甲、乙双方对照合同进行验收。
十三、合同价款结算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的5%)¥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签署合同。
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0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合同总价的100%)¥元。
验收合格后,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和合同复印件到甲方办理退款手续。
项目验收合格后3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与合同约定总价款等额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若乙方未按约定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因此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名称:昆明医科大学
户名:昆明医科大学
开户银行:中行聚贤街支行
账号:13********0
乙方名称:
开户银行:
行号:
账号:
十四、违约责任:
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设备和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进行整改;若乙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所交设备和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仍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设备或完成安装调试,应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五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约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支付合同款;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退还已支付合同款,逾期退还的,应以未退还款项为基数按LPR四倍计算赔偿甲方资金占用损失。
本合同项下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赔偿款、罚款、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保险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十五、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中列明的双方地址/电话:任何一方将与本合同相关材料或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以及通过争议解决途径所应送达的法律文件通过短信方式的,在发出短信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双方确认,如送达地址或电话需要变更的,变更方应于变更后的次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继续按上述明确的地址或电话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成功,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
十六、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诉讼途径解决,诉讼管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九、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1、中标人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3、合同书附件。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 | 质保期 | 投标保证金形式 | 备注 |
| 投标总报价大写: | |||||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年月日
注:
1.表中“投标总报价”应与二、商务部分格式1“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和格式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一致。
2.此表应放于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
一、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按所附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2.资格声明中的授权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3.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格式1:
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格式2:
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格式3: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格式4: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格式5: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格式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重大违法记录的定义自行承诺及说明)
注: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格式7:
承诺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格式8: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商务部分
格式1:
投标人信息表
(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
| 公司名称 | |||||
| 公司地址 | |||||
| 公司性质 | 公司类型 |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金 | ||||
| 注册日期 | 开户银行 | ||||
| 开户基本账号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 固话 | |||||
| 联系传真 | 联系邮箱 | ||||
| 经营范围 | |||||
| 公司管理体系认证 | (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如有) | ||||
| 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等(如有) | |||||
| 如:工程类资质(工程单位)、设备制造商、经销商(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其它资质。 | |||||
| 备注 | |||||
注:1.后附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如有);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年月日
格式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包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附: | |
| 委托代理人姓名: | |
| 职 务: | |
| 身份证号码: | |
| 详 细 地 址: | |
| 电 话: |
注:1.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格式4:
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授权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份。
据此函,授权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在(交货时间)内的指定交货地点完成交货。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7.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7.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9.(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投标日期:
格式5: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是否进口 | 品牌 | 制造商名称 | 生产国别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 | 投标总报价(元) | ||||||||||
注:1、供应商须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进行顺序完整、详细分项报价;
2、“投标总报价”项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一致。
★本表中所填货物、品牌、规格型号须与《技术规格偏离表》一致,否则在符合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年月日
格式6:
格式6-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采购方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注:
上表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制造商信息;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投标人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金额等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中标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投标单位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
5、本项目标的所属《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所列“(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注:(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格式6-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需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6-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按需提供)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加盖公章):
年月日
格式7: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该表。
商务条款是指: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和《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要求的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售后服务、履约保证金等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 序号 | 招标文件页码及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情况说明 | 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 |
注:对于投标产品商务条款响应要求需有证明材料支持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将该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中。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年月日
格式8:
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及自身情况进行编写,其中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总体实施方案、有详细的工作进度计划及工作流程、故障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及故障排除完毕所需时间均、详细合理的违约责任承诺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格式9:
类似项目业绩(如有)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 序号 |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合同主要内容 | 年份 | 备注 |
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罗列,类似业绩须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能清晰反映项目内容,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格式10:
质量保证承诺
该部分不提供格式,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11:
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方案
该部分不提供格式,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12: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格式13:
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请自拟格式。
三、技术部分
格式1:
技术规格偏离表
请按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认真填写该表,该表不能作为投标产品的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 产品名称 |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 | 偏离 | 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 |
注:1、表格中“偏离”一列,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并在“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一列中写明技术参数。
2、序号应对应该产品在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序号。
3、各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逐条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本章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支持对应参数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如:所投货物的产品相关鉴定资料、试验报告、检验/检测报告、技术彩页、或宣传资料、图纸资料、实物功能截图、实际视频演示等),若投标文件中最新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技术资料应答,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4.投标人应将支持该项技术要求响应的技术支持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技术支持资料索引”一栏中。
格式2:
技术文件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的组织机构、制造商的生产能力、主要加工机具装备等)概述;
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原材料选择、设计(使用)寿命;外购/外协件制造厂、产地;
3.货物设计、制造、检验(测)、试验、验收、包装、运输、储存及试车等拟采用的标准、规范和方式;产品相关鉴定资料、试验报告、检验报告等;
4.所投货物的技术彩页或有效的宣传资料及必要的图纸资料;
5.详细技术说明及效果图等技术资料;
6.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技术方案的调整、设备配置及功能等);
……
格式3:
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请自拟格式。
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说明:
1.各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逐条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本章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支持对应参数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如:所投货物的产品相关鉴定资料、试验报告、检验/检测报告、技术彩页、或宣传资料、图纸资料、实物功能截图、实际视频演示等),若投标文件中最新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技术资料应答,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2.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漏,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注:本项目标的所属《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所列“(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注:(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第一部分项目概况
| 序号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限价(元) |
| 1 | 否 |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 | 1 | 套 | 320000 |
售后服务要求如下:
1、质保要求: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供应商自报更优期限)。
2、试运行耗材均需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在质保期内,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或配件进行维修,免收维修费、零件费、上门服务费、交通费;质保期外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3、服务响应:提供7*24电话售后服务,接到故障反映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维修。72小时内无法维修,提供替代机,上门服务。硬件问题提供48小时内的现场维护。维护后,一个月内再次出现硬件问题,直接整机更换。
4、提供软件更新升级服务,质保期内题库免费进行更新、扩充。
5、质保期内,按需提供培训。
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本包标注“▲”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共计3项;未标注“▲”的为一般技术参数,共计20项。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 1 | 在线考试系统 | 1.学生端功能模块①可显示学生信息、考试次数、待考信息等。②支持作答过程中检测切屏行为,并据有强制交卷功能。③作答过程中可实时保存作答记录,恢复后学生可重新进入从中断处继续答题。④评分结束后,学生可查看相应作答结果。且具备重新考试功能。2.教师端功能模块首页功能模块①可统计学生考试人次总数、考试场次总数、试题总数、试卷总数②可根据30天内考试的平均分、最高分、最低等形成对应分布人数的统计分析图③通过形成的图形分析每日的参与考试人次、考试及格人数、考试及格率的变化情况3.试卷库功能模块①有管理试卷信息,可新增、编辑、删除、预览、复制、导出试卷等功能。②可手动创建试卷。③可设置分数(整题计分、各选项单独计分)④具有自动随机组卷功能⑤可实时查询发布记录⑥有试卷预览功能,可查看答题卡、试题信息及功能栏,功能栏可调整字号大小、可开启/关闭试题显示状态。有组卷分析及试卷复制功能⑦可通过已发布的试卷直接创建考试4.考试中心功能模块①创建与管理公共考试信息:具备新增、预览、修改设置、删除、考试链接、成绩批阅、配置阅卷老师、统计分析等功能;②可创建并管理个人数据;③可创建考试流程;④选择试卷:可选择理论、形态、卫生资格考试等条件组成试卷;⑤发布考试:支持多种配置选项,可满足不同的教学场景和考试要求。5.监考中心功能模块实时监控正在进行中的考试,监控信息包含考试名称、试卷形式、总分、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考试时长、答题中的试卷数、已交试卷数等信息;可实时监控考生的考试行为。6.判卷中心功能模块阅卷判分,列表展示考试名称、试卷形式、总分、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考试时长、创建人、是否匿名判卷、已交试卷数量、已人工判卷数量等信息;支持按人批阅和按题批阅两种方式。7.分类功能模块创建与管理分类数据,可新增、编辑、删除、搜索、导入、导出,分类可不限层级进行管理;可统计分类的难度等级,按照分类所包含试题的正确率自动计算。8.试题功能模块①可创建与管理试题数据,可新增、编辑、删除、搜索、批量导入、移动、修改难易度等;②支持多种题型,包括单选、多选、判断、问答题及案例分析;③支持给试题附加难度、知识点、标签属性;④试题难度自动更改功能:系统内置算法规则,可依据作答结果自动变更试题的难易度;⑤知识点:可自定义多层级关系的知识点,与试题绑定后,即可通过知识点进行抽题组卷;⑥标签:可自定义多层级关系的标签,与试题绑定后,即可通过标签进行筛选试题;⑦可统计试题的使用量、正确率;支持多种试题模板导入试题,包含Word、Excel、压缩文件等。▲9.试题资源(提供演示视频及具体试题数量软件截图)①理论试题库:临床检验基础≥2000道临床生物化学检验≥2500道临床免疫学检验(≥2300道试题)临床微生物学检验(≥2500道试题)临床血液学检验(≥2200道试题)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2400道试题)临床寄生虫学检验(≥2600道试题)临床输血学检验(≥1600道试题)临床检验仪器(≥2000道试题)临床实验室管理(≥2000道试题)②形态试题库:临床血液学形态试题库(≥4000道形态试题)临床寄生虫形态试题库(要求按照寄生虫属建立试题目录,≥1200道试题)临床微生物形态试题库(按照微生物种类建立试题目录,≥1200道试题)临床基础检验(体液)形态试题库(按照临床标本类型建立试题目录,≥2000道试题)临床外周血形态试题库(≥2200道试题) |
| 2 | 临床实验诊断思维教学训练系统 | 10.内容包含血细胞分析、尿液常规分析、粪便常规、凝血分析、肝功能检查、肾功能检查、糖代谢检查、脂代谢检查、电解质检查,病原学检查及常规免疫学检查等模块,学生根据案例提供的患者临床资料,做出诊断和鉴别诊断,制定完善治疗计划,选择必要的实验室检查项目。11.学生端功能①具备案例检索功能;可展示案例信息。②可展示案例详情:包含案例、分类、浏览量、学习人次、学习人数、累计互动次数、成绩分布统计图,支持案例评价、师生互动功能。③流程环节包含:识点考核、实验项目设计、实验室检测、虚拟仿真实验、报告单审核、思维诊断、思维路径、专家点评、自定义步骤等环节。④病历资料分析(知识点考核):包含患者的一般资料,可自主添加案例所需的其他辅助检查。登陆后,以交互问答等形式学习病例相关知识。⑤实验项目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临床基础检验、临床血液检验、临床生化检验、临床免疫检验、临床微生物检验、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临床输血检验等7门课程共计≥80个案例。⑥实验室检测:依据所选的实验室检查项目进行实验检测虚拟仿真操作,包含进入实验室、标本接收、标本处理、仪器准备、试剂准备、项目校准、室内质控、质控判读、标本检测、报告审核发放、危急值报告、仪器维修保养、医疗垃圾处理等操作。⑦报告单审核: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是否有错,标本类型与送检样本是否相符,样本是否合格,检验项目是否有遗漏,标本形状是否正常,质控是否在控,仪器和项目是否有报警。分析各项目结果是否有极高或极低值,是否有危急值,是否在参考区间内,是否和病患相符,各项目结果之间是否有冲突。报告单不可直接签发时则需要进行临床沟通与处理,深入分析不可签发的原因,进行下一步处理。⑧实验诊断(知识点考核):依据实验室检测项目结果,结合患者病例资料,给出诊断结果以及诊断依据,并回答相关问题知识点。⑨形成性评价:系统根据预设的评判规则,对学习者每一个环节的学习表现进行评判和反馈。可对学生的学习时间、学习时长、考核成绩等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分析。12.教师端功能①学习人次:可统计每日学习人次情况;可统计按学习人次排名前三的案例信息,展示案例名称、学习人次、最高分、最低分、最近一次成绩提交以及封面图。②案例管理功能:创建与管理案例信息,支持自定义创建案例的流程环节,可对临床案例中每个环节进行数据设定。包括以下环节:案例资料环节、知识点考核环节、实验项目设计环节、实验室检测环节、虚拟仿真实验环节、报告单审核环节、思维诊断环节、思维路径环节、点评环节。③具备节点管理功能。④具备检验项目库功能:可创建与管理检验项目相关信息,具备数据统计功能,支持成绩导出。 |
| 3 | 医学检验视频库 | ▲13.医学检验视频库包含微课或动画总数量≥360个,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提供提供演示视频及截图)①寄生虫检验②免疫学检验③生化检验④微生物检验⑤血液学检验⑥临检基础⑦临床输配血⑧仪器学⑨分子生物学诊断 |
| 4 | 3D医学技术虚拟实验操作平台软件 | ▲14.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虚拟实验系统(提供实际操作视频演示及截图)①生物安全防护:支持选择不同的防护用品进行穿戴,以及各防护用品的作用介绍。②实验介绍:配套有仪器基本介绍视频和全自动生化流水线模块结构展示。包含多种样本架的使用和介绍。③支持多个案例的分析检测。案例包括但不限于: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风湿四项、免疫球蛋白、电解质、补体和心肌酶谱等。④配套有常规生化工作流程介绍:开机前准备、设置参数、试剂准备、质控、样本检测,临床应用、数据备份及删除、关机保养。15.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分析仪虚拟实验系统①个人防护:与防护用品交互,通过图片和文字的形式显示并讲解所穿戴的防护用品。②仪器要求:可通过视频讲解与场景仪器交互,可查看所使用仪器的各个模块以及各个样本架的具体信息。包括以下流程:开机保养、试剂准备、项目校准、室内质控、样本检测、数据备份、关机流程。16.全自动血液分析仪虚拟实验系统包括:穿戴防护用品、基本流程介绍、仪器介绍、开机、更换试剂、项目校准、质控检测、样本检测、样本浏览、检测结果分析、关机保养等部分组成。17.全自动凝血分析仪虚拟实验系统包括:生物安全防护、仪器介绍、开机保养、试剂准备、项目校准、质控检测、样本检测、关机保养等部分组成。18.全自动细菌鉴定及药敏分析虚拟实验系统包括:仪器基本模块介绍、准备菌种、菌悬液配置及稀释、仪器检测、结果处理、整理实验桌面等。19.全自动酶免分析仪虚拟实验系统包括:检测前准备、检测运行、检测结果、检测结束等。20.病原微生物宏基因组测序(mNGS)实验包括:样本预处理、试剂准备、核酸提取、文库构建、上机测序、生信分析等。21.PCR检测技术虚拟实验包含:琼脂糖凝胶电泳、PCR 扩增、RNA反转录等。22.ELISA法检测血清中乙肝病毒表面抗体虚拟实验包括:进入实验、加样、加酶标记抗原、温育、洗板、添加显色剂、终止显色、仪器检测等。23.HIV感染免疫诊断包括:进入实验室、ELISA双抗原夹心法、免疫印迹试验-ANA谱的检测、送往确认实验室进行确证检测等。 |
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出现不满足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之一的,则资格评审为不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情形外,投标文件响应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后补、修改。
| 评审程序 | 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 | |
| 资格审查前附表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
| 1.1 |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 |
| 1.2 |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 |
| 1.3 | 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
| 1.4 |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费所属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 |
| 1.5 |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 |
| 1.6 | (1)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
| 3.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资格审查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
资格评审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见前附表。
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程序 | 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 | |
| 2.1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 |
|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的; | |||
|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或单价限价的; | |||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的; | |||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1、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 |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
| 2、评分因素分值及权重 | 投标报价F1:30分;技术部分F2:50分;商务部分F3:20分。 | ||
| 3、投标报价评审F1(满分30分) | 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报价)×30即:F1=[C/(B1,B2,…,Bn)]×30注:1)C为评标基准价,即符合采购程序,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总价);2)B1,B2,…,Bn为第n个符合采购程序并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总价);政府采购政策:1.制造商为小微企业应考虑的优先条件和价格折扣,须提供制造商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对全部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最终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最终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对监狱企业提供货物或服务部分的最终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最终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或服务部分的最终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最终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若投标人符合小微企业行业划型标准或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或属于监狱企业的,则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Bn在参与投标报价评审计算时给予10%的价格扣减(注:投标人满足其中两项或以上条件的,不重复进行扣减,最多只扣减一次)。 | ||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4、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50分) | (1)技术参数评审(满分50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性能、可靠性、稳定性、产品的兼容性、操作性、维护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因素综合打分:1)未标注“▲”的一般参数按以下原则进行评分:该项基本分为20分,如有一项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1分;2)标注“▲”的参数按以下原则进行评分:该项基本分为30分,每负偏离1项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10分。 |
| 5、商务部分评审F3(满分20分) | (1)项目实施方案(满分8分)1)总体实施方案内容齐全,逻辑清晰,架构合理;并提供合理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2)有详细的工作进度计划及工作流程(包括交货、打包运输、安装调试等各项工作)完善具体、合理可行,服务内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故障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及故障排除完毕所需时间均有明确承诺且周期短,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的;4)提供详细合理的违约责任承诺及保障措施。评审标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4项内容。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上述内容的得8分;每缺少1项内容扣2分;每有1项内容存在1处缺陷扣1分;每有1项内容存在2处及2处以上缺陷扣1.5分。注:缺陷是指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要求、描述不详细、缺乏针对性、缺乏可操作性、不合理、相关标准引用错误、前后相互矛盾、存在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风险等。 | ||
| (2)质量保证承诺(满分8分)1)有完整的质量保证方案,对于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提供的优惠和服务方案完善具体,切实可行,且优于采购需求。2)供货渠道来源明确,有对应客观支撑;且提供了完整、详细、合理的设计、生产及交付准备方案;3)质保期优于采购需求,并提供质量保证计划,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控制、验收方案等方面;4)提供明确可行的违约责任承诺及保障措施。评审标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4项内容。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上述内容的得8分;每缺少1项内容扣2分;每有1项内容存在1处缺陷扣1分;每有1项内容存在2处及2处以上缺陷扣1.5分。注:缺陷是指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要求、描述不详细、缺乏针对性、缺乏可操作性、不合理、相关标准引用错误、前后相互矛盾、存在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风险等。 | |||
| (3)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方案(满分3分)1)售后服务承诺全面、合理可行;有稳定的售后服务团队且分工明确;有明确的巡检维护周期承诺、计划及保障措施;2)有合理可行的设备、软件升级、运行维护的服务方案,能较好的满足使用要求的;技术服务响应及时、快捷,提供有效保障措施;3)能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提供完整、可行的培训方案,具有长效的培训考核机制;培训方式实用多样;培训计划具体全面,日程安排科学合理,有明确的培训次数,能够保证培训的效率和效果;提供明确可行的违约责任承诺及保障措施。评审标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3项内容。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上述内容的得3分;每缺少1项内容扣1分;每有1项内容存在1处缺陷扣0.5分;每有1项内容存在2处及2处以上缺陷扣0.8分。注:缺陷是指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要求、描述不详细、缺乏针对性、缺乏可操作性、不合理、相关标准引用错误、前后相互矛盾、存在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风险等。 | |||
| (4)节能、环保产品评分(满分1分)投标产品认定为节能产品(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得0.5分,环保产品的得0.5分。 | |||
注:①以评审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独立评审为准。
②缺乏完整性或合理可行性是指:相关制度、方案及措施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政策、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对相关内容的关键要求没有详细说明,内容有缺漏;内容过于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联等任意一项类似情形。
1.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即通过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1.2评标总得分相同时的推荐原则: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标总得分及投标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主要技术指标高(标注“▲”的参数)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政府采购政策
2.1中小企业
2.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1.4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2监狱企业
2.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应考虑的优先条件和价格折扣: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服务或货物的最终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所投服务或货物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因所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定时,评标价格不予扣除)。
2.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5.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
2.5.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
★2.5.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选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2.5.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2.5.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阅、下载。
3.评标程序及标准
3.1符合性评审
3.1.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3.1.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3.1.3若单个项目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对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规定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有一项品牌相同的,按3.1.2款规定处理。
★3.1.4按上述条款执行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应予废标。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3.2.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
3.2.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4.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2.5价格部分(F1)按评标方法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F2)和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
5.评标结果
5.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按本章1.2款规定进行推荐,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5.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5.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予推荐;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本章1.2款规定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4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一流学科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P53A********
(包号:01包)
采购人:昆明医科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9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5
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56
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61
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63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昆明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一流学科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3A********
项目名称:昆明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一流学科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19.0000(01包:34.00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119.0000(01包:34.00万元)
采购需求:
| 序号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限价(元) |
| 1 | 否 | 可见分光光度计 | 4 | 台 | 5000 |
| 2 | 否 | 冰箱 | 6 | 台 | 5000 |
| 3 | 否 | 低速离心机 | 5 | 台 | 6000 |
| 4 | 否 | 电泳仪 | 1 | 台 | 50000 |
| 5 | 否 | 恒温水浴箱 | 2 | 台 | 1000 |
| 6 | 否 | 电热恒温培养箱 | 2 | 台 | 5000 |
| 7 | 是 | 正置荧光显微镜 | 1 | 台 | 198000 |
★注:1、投标人须按照所列标的物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完整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2、本次招标01包部分产品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如果所投产品(正置荧光显微镜)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须具有制造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扫描件)或长期代理证书(扫描件)或二级授权(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授权书若为二级授权还须同时提供一级授权书(扫描件)。
注:若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则该二级授权书无效;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30(北京时间)(建议提前半小时进行递交)
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投标有效期(日历天):90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昆明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一流学科建设采购项目(01包):
保证金金额(元):3000.00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电汇等其他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30
其他:
1、交货地点:昆明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标准: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交付。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4、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医科大学
地址:呈贡新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联系方式:贾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宸溯、朱红宇、杨婧、尹号芬、罗昀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 | 采购人 | 昆明医科大学 |
| 采购代理机构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昆明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一流学科建设采购项目招标编号:P53A******** | |
| 3.1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
| 3.2 | 交货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货。交货地点:昆明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
| 4.1.2 |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 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
| 4.1.3 | 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 | 缴税所属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 4.1.4 |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 | 缴费所属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
| 4.1.6 |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 4.2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4.5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9.1 |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 |
| 13.1 | 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 | 1、售后服务机构技术力量说明;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13.1 | 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 | 1、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15.1 | 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15.5 | 备品备件 | 本次招标(□要求■不要求)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设备验收开始使用后至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计入投标价中。 |
| 15.8 | 技术服务费 | 提供现场服务,并按“技术要求”提供人员培训的费用 |
| ★17.1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 18.1 | 分包 | █本项目不得分包。□本项目中,/可以分包。 |
| ★21.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一、缴纳方式:通过网银、电汇等形式打款至项目专项账户01包:保证金金额:¥300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缴纳时间: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开户账号:********;注:1、保证金可缴纳至上述银行账户中。2、每项目、每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均不相同,请缴纳保证金时注意。3、保证金缴纳、退还的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保证金线上缴纳公告》4、请在汇款时按完整的银行账号进行汇款。二、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1.以支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必须是供应商,支票收款人必须是采购人,支票必须正确填写收款人信息,用途须注明用于本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必须保证支票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2.以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必须是供应商,收款人必须是采购人。备注内必须注明用于本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必须保证汇票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3.以本票提交的,出票人必须是供应商,收款人必须是采购人。备注内必须注明用于本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必须保证本票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4.以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以免造成投标无效。5.以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投保人必须是供应商,被保险人必须是采购人;投标保险必须正确填写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投标保证保险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
| 20 | 投标文件编制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
| 23.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
| 23.2 | 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
| 23.3 | 投标文件的退还 | 不予退还 |
| 24.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
| 26.3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31.1 | 履约担保 | 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
| 32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01包:¥408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
| 34.1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 |
| 34.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 | 中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到中标公示后,需办理以下事宜:1、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采购人联系、洽谈采购合同。 | |
| 2) |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说明: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标人,除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外,还须带上:1、本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证照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税务部门发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部门审批并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信息(在税务机关登记的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和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并加盖该公司财务专用章,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现场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 |
| 3)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正置荧光显微镜)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 |
| 4) | 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 CA 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 60 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财政资金,用于采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所列货物。
3.招标范围
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项目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4.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供应商提供近期内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4供应商提供近期内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4.1.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从信用中国“专项查询”中进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为准,从此处查询会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4.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4.4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6.质疑
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6.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3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
6.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邮寄送达的以邮件交邮日期为准。
联系部门:招标六部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6.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6.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
7.投诉
7.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构成
8.1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
第七章评标方法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以在线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
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
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招标人对采购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10.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10.4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视为此条参数不满足。
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构成
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
13.2投标人同时投多个包(若分包时)的,投标文件应按包分别编制,单独成册。
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14.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
15.投标报价
★15.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15.2投标人须就“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所投包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5.3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货物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出厂价,项目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的价格、运杂费,投标人技术服务费,质保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
15.4货物的出厂价指制造厂生产的,满足招标要求及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的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的设计费、投标人为取得生产制造投标货物所需的图纸或为采购人提供所生产货物的图纸和技术资料的费用、生产所需的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外购配套件费、包装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还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15.5项目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指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规定时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和报价。
15.6进口组部件、元器件或全进口产品的全部费用须折合成人民币报价,并注明进口件的原产地,交货时需提供商检证明。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7运杂费用:即投标货物到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包括铁路或公路运费、提货及转运费用、短途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用、加固费用、保险费等。
15.8技术服务费用包括:设计联络费用(若有)、现场服务和人员培训的费用、技术资料费以及技术咨询协调费用等。技术服务费用应单独列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报价。
15.9关税费用:教学科研设备已办理政府采购进口设备审批。按国家免税规定,学校可享受免税政策,办理免税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6.投标货币
16.1投标以人民币报价。
17.投标文件有效期
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7.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7.3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8.分包
1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项目,投标人在中标后只能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9.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0.投标文件的编制
20.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0.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20.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0.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20.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20.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
20.6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凡规定(电子签名)页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页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
21.投标保证金
21.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形式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
2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1.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21.4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方式:1)以电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打款账户;2)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开户账户;3)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投标人自行联系出函机构。
21.5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2.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22.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
22.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2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3.1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3.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上传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23.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3.5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20款、第22款的要求进行重新编制、加密和递交。
23.6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24.开标
2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邀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4.3开标会: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具体流程如下:
(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7.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4.4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
2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5.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6.评标
26.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26.2评标原则及方法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本项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6.3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方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26.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本须知19条款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6(适用于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7.采购活动的终止
27.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