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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捷一技术有限公司关于白峰街道2025-2027年度河道保洁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宁波捷一技术有限公司关于白峰街道2025-2027年度河道保洁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概况: 白峰街道 2025-2027年度河道保洁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 *********** 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11 月 17 日 13点 30 分 (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 号: N BJY2025-1009 项目名称: 白峰街道 2025-2027年度河道保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年 最高限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年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一招二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5 年 11 月 06 日 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 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 方式: 依法 获取 本项目 磋商文件 的 方式 为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根据政采云平台的规定步骤进行操作并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需浏览 磋商文件 的只需点击 “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浏览。 任何网站显示的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 11 月 17 日 13点 3 0 分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 地点(网址):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政采云平台( ***********) 在线提交; 2)备份投标文件 (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 : 宁波市北仑区新矸四明山路 773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三楼电子屏) ,拒绝接收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 磋商文件 要求密封 及盖章 的 备份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 11 月 17 日 13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 4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站上公布 ,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4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 .3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4投标文件制作: 4 .4.1应按照本项目 磋商文件 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 4 .4.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4 .4.3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 .4.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 的递交: 4 .4.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一日16:00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新大路 1069号38幢1号301室 , 收件人: 孙卓群 , 联系方式: 159******** 。 4 .4.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 供应商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开标现场(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 773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4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信息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白峰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街道龙口路 43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钱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钱工 质疑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宁波捷一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新大路 1069号38幢1号3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 孙卓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9******** 质疑联系人: 乐维娜 质疑联系方式: 139******** 3、监管单位信息 名称: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 773号 联系人 :严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天谷CA ********。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白峰河道).doc 817.6K |
宁波捷一技术有限公司
NINGBOJIEYI
白峰街道2025-2027年度河道保洁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NBJY2025-1009
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白峰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捷一技术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一月
温馨提醒
1、投标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
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磋商响应资料表
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和格式
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白峰街道2025-2027年度河道保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JY2025-1009
项目名称:白峰街道2025-2027年度河道保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年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年
采购需求:
| 标项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采购服务要求 | 最高限价(元/年) |
| 一 | 白峰街道2025-2027年度河道保洁项目 | 2年 |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详见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一招二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依法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方式为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根据政采云平台的规定步骤进行操作并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只需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浏览。
任何网站显示的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网址):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
2)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宁波市北仑区新矸四明山路773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三楼电子屏),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及盖章的备份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上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4.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3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投标文件制作:
4.4.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4.4.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4.4.3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4.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的递交:
4.4.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一日16:00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新大路1069号38幢1号301室,收件人:孙卓群,联系方式:159********。
4.4.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开标现场(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3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4.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白峰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街道龙口路43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钱工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捷一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新大路1069号38幢1号3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卓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
质疑联系人:乐维娜
质疑联系方式:139********
3、监管单位信息
名称: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3号
联系人:严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天谷CA********。
第二部分磋商响应资料表
前附表一
本部分各条款是关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与第三部分有矛盾的,应以此为准。
| 序号 | 内容 |
| 1 | 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白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捷一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新大路1069号38幢1号301室联系人:孙卓群 电话:159******** | |
| 2 | 经批准的本次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
| ★3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
| 4 |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5 | 本次采购的条款1)服务完成时间:项目一招二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2)服务地点: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街道;3)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预付暂定合同总价的25%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同时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由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且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按每季度结算河道保洁费用;付款前需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是;5)履约保证金:无。 |
| ★6 |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社保(五金)、各种保险)],人员工作服、人员所使用作业工具等各类耗材费,管理费(包括人员培训费、办公管理用房费、其他管理费),机械作业设施设备使用费,垃圾清运处置费,维护修理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为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以及由中标人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用。注:其中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宁波市最新规定的最低劳动工资,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投标人应考虑潜在的市场风险及政策风险,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法定基本工资上调等政策性因素的情况,合同金额不作调整。 |
| ★7 | 磋商有效期:90天; |
| ★8 | 响应文件组成与份数: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3)注: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补交纸质响应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4份。 |
| 9 |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
| 10 | 竞争性磋商公告与中标公告发布网站: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
| 11 | 招标服务费:1)招标代理费取费按中介超市中标价:壹万壹仟元(含评标专家费及税费等)包干,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款项都汇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账 号:86********381户 名:宁波捷一技术有限公司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3)因预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本次采购失败的,预成交供应商依旧按本条约定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
| 12 | 其他应注意的事项:1)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有可能要求供应商出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书面澄清,该澄清应视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3)关于备选方案的约定:不允许有备选方案。 |
| 13 | 竞争性磋商程序:1)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少于3家的,则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同时开启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再对合格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进行评审。3)竞争性磋商不进行公开唱价。磋商小组在开始磋商时间到后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场告之,不再进入后续程序。磋商小组将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在线磋商。5)经磋商小组评审及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发出最终报价文件通知,由供应商按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填写最终报价加盖签章并上传。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否则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6)磋商小组按照评定成交的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7)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8)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
| 14 | 竞争性磋商其它约定:1)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规格要求/服务要求/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同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后,在正式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必须提供与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相一致的已标价清单明细,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 15 | 授予合同: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确定的规格、数量和金额签订合同。 |
| 16 | 其他补充内容:1)采购人提供招标控制价,各供应商根据该招标控制价自行填报投标总价。2)供应商应以采购文件、合同条款、答疑文件、人员工资[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社保(五金)、各种保险)],人员工作服、人员所使用作业工具等各类耗材费,管理费(包括人员培训费、办公管理用房费、其他管理费),机械作业设施设备使用费,垃圾清运处置费,维护修理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为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等综合实力,综合考虑各种报价风险因素,在保证质量、服务期、安全的前提下,以保本微利为原则进行报价,但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3)供应商在报价中要充分考虑合同规定的各种风险因素引起的费用变化。4)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自行仔细踏勘现场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供应商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经验,考虑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报价。5)供应商应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采购人对供应商在投标时自主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
注意:1、本表内打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响应文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
1.一、说明
1.1.1.1、项目概况
1.1采购人的项目(载明在《磋商响应资料表》中)已经采购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委托宁波捷一技术有限公司代理本次磋商工作。有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载明在《磋商响应资料表》中。
1.2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载明在《磋商响应资料表》中。
2.二、供应商
2.0.1.2、合格的供应商
2.1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0.2.3、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2.0.3.4、特别说明(针对货物招标):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三、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含有以下部分,文本条款装订成册。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磋商响应资料表
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和格式
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6、质疑与投诉
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供应商的书面质疑或澄清要求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署明日期。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2对于受理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方式进行答疑,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发送所有取得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若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答疑不引起磋商文件相应条款的实质性改变,则不应视作对磋商文件的修正或更正。
6.3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的答疑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4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
7、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招标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7.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7.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8、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法人身份参加。
9、关于知识产权
9.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双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9.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9.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双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4.四、响应文件
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格式详见附件,未明确格式的自拟):
(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格式详见附件);
10、供应商认为其他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查询,如成交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
技术商务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格式详见附件,未明确格式的自拟):
(1)技术商务文件封面;
(2)《评委打分表》索引表;
(3)投标人情况表;
(4)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
(5)采购需求响应表;
(6)评分标准或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商务材料。
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格式详见附件,未明确格式的自拟):
(1)报价文件封面;
(2)报价函;
(3)报价一览表;
(4)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
(5)供应商认为其他需提供的商务资料。
10.2本次招标对响应文件组成要求,表述在《磋商响应资料表》中。
11、投标报价
11.1供应商应全面充分了解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以及服务现场的基本条件,按照《磋商响应资料表》规定与要求报价,并包含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所有费用。
11.2投标报价只有一个,而且一经开标,投标价不得变更。如果出现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又未声明以哪一报价方案为主,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声明应载明在“初次报价表”中,供开标时唱出。未经唱出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不作考虑。
11.3投标报价中有关单价在中标后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11.4除非磋商文件在《磋商响应资料表》中对授予合同的数量增减有约定,投标报价在开标以后直至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响应文件编写
12.1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晰,表述准确、完整、详细,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初次报价表系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应按格式完整填写。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2.2投标语言: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供应商在响应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时应作详细叙述。
12.3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非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有特殊要求,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3.1响应文件应在《磋商响应资料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将导致投标无效而被拒绝。
13.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应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的提出和供应商的答复都应以书面(含传真)的形式进行。供应商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撤回其投标,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也不会被要求或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13.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5.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装订
14.1对本磋商文件相关部分提供的各种文件、表格、格式,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签署和加盖公章。
14.2响应文件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章)、投标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章)。
14.3响应文件应按各组成部分内容进行整理、编排、立目、索引、注明页码,以有利阅读评审。
14.4投标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
14.5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14.6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保证同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一致。
14.7纸质版投标文件(中标单位提供4份)
投标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
15、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送
15.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分带密封后递交。
15.3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响应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4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5.5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15.6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6、投标
在磋商文件《磋商响应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必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投标文件递交以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要求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档投标文件。
17.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6.六、开标
18、开标准备
18.1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如有)分别登记、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2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响应文件并登记,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响应文件的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18.3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如有)情况,宣读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如有)。
19、开标程序:
19.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
(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初次报价不公开;
(3)进行综合评审,在磋商及二次报价环节完成后,公布评审结果。
(4)开标会议结束。
19.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3)未开启的备份投标文件可以退还。
(4)供应商上传政采云平台的pdf版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内容与政采云系统中供应商填写的内容不一致的,经磋商小组审查,应以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为准。
7.七、评标和定标
20、磋商小组
20.1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负责评标工作。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将在开标日之前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2磋商小组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并且只依据响应文件本身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供应商在开标后提交的任何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
20.3磋商小组将核对投标价格和服务内容,对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响应文件中初次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初次报价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初次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每次磋商报价与该报价下浮率不一致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下浮率;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0.4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评标办法》及在《磋商响应资料表》和《采购内容和要求》中所列的具体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1、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办法
22.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具体说明载明在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中。
22.2综合评分法: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评标程序和原则
23.1评标程序:遵循初步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程序依次进行。
23.2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初步审查不合格者不进入澄清有关问题及后续的评标程序。
(1)资格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资格证明文件齐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23.3澄清有关问题:按第22条规定进行。
23.4比较与评价:
23.4.1技术商务评价: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对照响应文件的响应进行技术商务评价,评定其偏差程度,并计算其相应的技术商务评分分值。
23.4.2综合评价:对经过技术商务评价的投标,按《评标标准》规定的评价办法进行综合评价,并按以下原则进行评审计算:
综合评分法的最终得分计算:综合得分=报价得分+技术商务评审得分
综合评价结束,按照上述第23条规定,列出进入最终评审各供应商排序次序。
23.5推荐中标候选人:按25条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24、推荐中标候选人
磋商小组根据各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定顺序,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25、招标方式转换
竞争性磋商数额标准以上的招标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25.1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5.2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招标方式招标的,采购人依法报监管部门批准。
26、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
26.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磋商小组名单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7、确定成交供应商、评标结果公示与质疑
27.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7.2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7.3供应商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质疑书应该有质疑人名称、地址、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盖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被质疑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招标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提出质疑的日期,否则视为无效质疑。本采购代理机构将受采购人委托在收到质疑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不受理无效的任何质疑。
8.八、无效投标认定
28、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8.1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8.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
(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3)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4)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委托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6)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提供资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8)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
(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8.3在技术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28.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未采用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如果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投标报价,磋商小组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5)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或被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8.5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
②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或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
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
④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
请各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确保采购工作规范、合规。
28.6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
9.九、授予合同
29、数量变更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具有变更数量的权力,可以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变更招标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30、中标通知
30.1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本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向其他供应商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签订合同
31.1成交供应商在本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的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否则,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处理,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按本须知规定另选成交供应商或重新招标。
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在评标过程中提交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0.十、履约验收
33、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11.十一、招标服务费用
34、招标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应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的收费依据及相关规定载明在磋商文件中。
12.十二、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
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5.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5.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5.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磋商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7、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8、《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9、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0、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
本评标办法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中相关条款的具体补充,如有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
磋商小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进行评审。
12.1.一、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选用:综合评分法,技术商务分满分90分,报价分满分10分。
12.2.二、评标细则
1、对初步审查(含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者进行评分。
2、每位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独立逐栏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规定的分值范围;各评分因素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3、价格评审基准价格与价格评审:有效投标中的最低投标报价(以二次报价为准)为基准价格,其投标价格分得满分。其余投标价格分得分计算按照“评分标准”中评审得分公式计算,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两位。
4、最终得分:各评委技术商务分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价格分=最终得分,以四舍五入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二位。
5、评价排序:本次磋商采用同时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先进行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文件依次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再进行报价文件的评审,磋商结束后按最终得分公布结果。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的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
12.3.三、其他说明
有效投标:通过初步审查且投标报价符合评审范围。
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采购人有权利调查其真实性,若提供的相关证明存在造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12.4.四、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
|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审查要求 |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 2 |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 |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 4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为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 5 | 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 |
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视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3、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 序号 | 要求说明 | 审查要求 |
| 1 | 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部分磋商响应资料表中“前附表一”第7条的要求。 | 提供“投标函”。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3 | 符合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五、14条的要求。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
| 4 | 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 | 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 |
| 5 | 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 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
| 6 | 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不得有所述情形。 |
| 7 | 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 | 符合所述要求。 |
| 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供应商非联合体。 |
| 9 | 本次公开招标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提供“报价一览表”。 |
| 10 |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为不合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符合所述要求。 |
| 符合性审查结论 | ||
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六、技术商务评分标准
技术商务评分标准
| 评分内容 | 分值 | ||
| 商务技术分 满分90分 | 一、项目总体服务实施方案、技术措施等:1、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河道保洁服务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方案内容详细,思路清楚,切实可行的,得3-5分;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0.1-3分;缺项不得分;2、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河道保洁服务技术保障能力的完整性、合理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的,得4-6分;内容不够全面,技术保障能力一般的,得2-4分;内容不全面,技术保障能力差,得0.1-2分;无内容的不得分;3、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河道保洁服务的安全文明服务保证措施方案的内容进行综合评议,内容全面,服务保证针对性强,得4-6分;内容不够全面,服务保证能力一般的,得2-4分;内容不全面,有明显漏洞或不合理的,得0.1-2分;无内容的不得分;4、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垃圾打捞收集分类转运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议,方案内容详细,思路清楚,切实可行的,得3-5分;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0.1-3分;缺项不得分。 | 22 | |
| 二、保洁排班计划及保证保洁效率的措施进行综合评议,内容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4-6分;内容不够全面,科学合理性一般,吻合性、针对性一般的,得2-4分;内容不全面,逻辑性差,无吻合度,无针对性的,有明显漏洞或不合理的,得0.1-2分;无内容的不得分; | 6 | ||
| 三、由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区域情况的了解,对其重点、难点和特点的情况分析的内容进行综合评议,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吻合度强,针对性强的,得4-6分;内容不够全面,科学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2-4分;内容不全面,逻辑性差,无吻合度,无针对性的,有明显漏洞或不合理的,得0.1-2分;无内容的不得分。 | 6 | ||
| 四、项目业绩:*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相关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1 | ||
| 五、奖项:*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获得时间以文件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区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类似河道保洁相关优秀奖励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
| 6、服务便捷性:由评委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场所的便捷性、响应性进行评审,最高得5分。投标人能在0.5小时之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得5分;投标人能在1小时之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得3分;投标人能在1.5小时之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得1分;其它或未提供不得分。 | 5 | ||
| 七、评委根据供应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进行评定 | 防台防汛保障措施,内容齐全、完整,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内容详细、合理可行的得4-6分;内容较充分、可行性一般的得2-4分;内容简单、可行性低的得0-2分;缺项不得分。。 | 6 | |
| 浮萍水草(浮萍、底泥、落叶、蕰草等)旺发季节的处理措施,内容齐全、完整,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内容详细、合理可行的得4-6分;内容较充分、可行性一般的得2-4分;内容简单、可行性低的得0-2分;缺项不得分。 | 6 | ||
| 大型活动、节庆假日、创优评优、迎检考核和突击检查等特殊事件的应急保障措施,内容齐全、完整,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内容详细、合理可行的得4-6分;内容较充分、可行性一般的得2-4分;内容简单、可行性低的得0-2分;缺项不得分。 | 6 | ||
| 八、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洁人员内部管理考核制度进行综合评定,管理制度完善,各岗位职责明确,可行性强的,得4-6分;管理制度一般,各岗位职责不太明确,可行性一般,得2-4分;管理制度差,各岗位职责不明确,可行性差,得0-2分。 | 6 | ||
| 九、拟派项目人员情况: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人员数量、配备合理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人员数量符合项目要求,逻辑清晰,切实可行,能充分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5分;人员数量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可行,但存在一定欠缺的,得1-3分;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0.1-1分;缺项不得分。 | 5 | ||
| 十、服务承诺: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议,内容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4-6分;内容不够全面,科学合理性一般,吻合性、针对性一般的,得2-4分;内容不全面,逻辑性差,无吻合度,无针对性的,有明显漏洞或不合理的,得0.1-2分;无内容的不得分。 | 6 | ||
| 十一、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垃圾运输、处理保障方案进行评定,内容齐全、完整,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得2-5分;内容不全面、不完整,操作性差的,得0-2分。 | 5 | ||
| 十二、设备设施情况: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机械设备功能齐全、配置合理、先进的得3-5分,机械设备功能较齐全、配置较合理、较先进的得2-3分,机械设备功能、配置一般的得0.1-2分,缺项不得分。 | 5 | ||
| 十三、合理化建议: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及其他经评委会认定的有效优惠承诺进行评审,满分2分。 | 2 | ||
注:1.得分计算小数点可保留2位数。2.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3.重大事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以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六、报价评分标准
1、磋商报价
(1)本磋商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报价以元/年表示,保留整数位。对未按此规定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其报价部分被视作有细微偏差,允许供应商按上述规定进行修改,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2)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进入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供应商评审合格后,进入磋商程序。
当与供应商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提出最终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发出最终报价文件通知,由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填写最终报价加盖签章并上传。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应当作为无效标处理。最终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高出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
参与评审价=最终报价
商务标评审得分:磋商基准价得分10分为满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
磋商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价说明:
供应商应当做好详细且依据充分的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不合理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未在1小时内向磋商小组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材料;
(2)供应商虽然提供了书面说明材料,但材料内容不完整、或依据不充分、或磋商小组经分析认为其依据不合理。
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河道保洁范围
1.1白峰街道河道保洁范围面积(白峰片)
| 编号 | 河道名称 | 其起始点 | 终止点 | 河道长度(M) | 河道宽度(M) | 河面(㎡) |
| (一) | ||||||
| 1 | 小门河 | 水库 | 出海闸 | 2851 | 8.13 | 23179 |
| 2 | 强峰河 | 农田 | 小门河 | 575 | 3.8 | 2185 |
| 3 | 王家河 | 山脚 | 小门河 | 378 | 3 | 1134 |
| 4 | 庄岙河 | 水库 | 小门河 | 487 | 3.8 | 1851 |
| 5 | 宁国寺河 | 水库 | 小门河 | 482 | 3.5 | 1687 |
| 6 | 文山河 | 宁国寺河 | 小门河 | 483 | 3 | 1449 |
| 7 | 小门塘下河 | 小门河 | 屺峙农田 | 200 | 6 | 1200 |
| 8 | 小门溪坑 | 徐家 | 枫棚岭 | 1600 | 2.5 | 4000 |
| 9 | 小门溪坑 | 小桥头 | 中岭家 | 480 | 2.5 | 1200 |
| 10 | 屺峙溪坑 | 村 | 傅家 | 500 | 2 | 1000 |
| 11 | 屺峙溪坑 | 村 | 岙里 | 600 | 3 | 1800 |
| 12 | 村里小池塘 | |||||
| (二) | 轮江 | |||||
| 13 | 仰岛河 | 水库 | 出海闸 | 726 | 10.5 | 7623 |
| 14 | 轮江岙里河 | 山塘 | 出海闸 | 476 | 2 | 952 |
| 15 | 轮江周家河 | 村庄 | 出海闸 | 620 | 12 | 7440 |
| 16 | 轮江里小河 | 农田 | 山脚 | 120 | 6 | 720 |
| 17 | 2队河 | 山脚 | 出海闸 | 572 | 10 | 5720 |
| 18 | 3队河 | 农田 | 农田 | 584 | 10 | 5840 |
| 19 | 村里小池塘 | |||||
| (三) | 外峙 | |||||
| 20 | 一组道头河 | 南头5号屋边 | 南头10-1号屋下 | 30 | 20 | 600 |
| 21 | 二组河塘 | 新河边 | 出海闸 | 500 | 5 | 2500 |
| 22 | 二组长河 | 农田 | 农田 | 35 | 15 | 525 |
| 23 | 三组河塘 | 盐场养殖塘 | 出海闸 | 350 | 6 | 2100 |
| 24 | 三组曹家河 | 井头下 | 农田 | 30 | 20 | 600 |
| 25 | 四组浦湾水库 | 山脚下 | 养殖塘 | 60 | 25 | 1500 |
| (四) | ||||||
| 26 | 白峰东大河 | 东香河 | 出海闸 | 2551 | 20.6 | 52551 |
| 27 | 东大河官前支河 | 西大河 | 官前 | 110 | 8 | 880 |
| 28 | 官庄胡家河 | 东香河 | 水库 | 220 | 3 | 660 |
| 29 | 官庄河 | 东香河 | 山脚 | 600 | 6 | 3600 |
| 30 | 官前河 | 村庄 | 东大河 | 236 | 14 | 3304 |
| 31 | 官庄山塘2只 | |||||
| 32 | 村里小池塘 | |||||
| (五) | ||||||
| 33 | 怡峰河 | 司沿河 | 东大河 | 445 | 14 | 6230 |
| 34 | 司沿河 | 山脚 | 村庄 | 1420 | 8.7 | 12354 |
| 35 | 司沿河支河 | 农田 | 村庄 | 100 | 8.2 | 820 |
| 36 | 村里小池塘 | |||||
| (六) | ||||||
| 37 | 虎山河 | 白梅线 | 东大河 | 1094 | 12 | 13128 |
| 38 | 东香河 | 山脚 | 东大河 | 775 | 14 | 10850 |
| 39 | 水车河 | 村庄 | 东香河 | 378 | 12 | 4536 |
| 40 | 沿亭河 | 山塘 | 出海闸 | 508 | 10.5 | 5334 |
| 41 | 祝家坑河 | 水库 | 西大河 | 705 | 5 | 3525 |
| 42 | 官庄溪坑 | 东香河 | 水库 | 350 | 2 | 700 |
| 43 | 蒋岙溪坑 | 村口 | 山脚 | 600 | 1.5 | 900 |
| 44 | 村里小池塘 | |||||
| (七) | ||||||
| 45 | 门浦河 | 909 | 11.4 | 10362 | ||
| 46 | 门浦溪坑 | 白洋线 | 大岭下 | 1200 | 2.5 | 3000 |
| 47 | 门浦溪坑 | 白洋线 | 水库 | 800 | 2 | 1600 |
| 48 | 村里小池塘 | |||||
| (八) | ||||||
| 49 | 白峰西大河 | 东大河 | 出海闸 | 1635 | 12 | 19620 |
| 50 | 下林河 | 西大河 | 东大河 | 694 | 10 | 6940 |
| 51 | 百丈河 | G329 | 西大河 | 1210 | 16 | 19360 |
| 52 | 屺峙瓦厂河 | 满洋桥 | 永港物流 | 120 | 6 | 720 |
| 53 | 屺峙长思河 | 瓦厂河 | 329国道 | 250 | 10 | 2500 |
| 54 | 百丈内河 | 村庄 | 农田 | 150 | 14 | 2100 |
| 55 | 百丈塘下河 | 沙场 | 农田 | 500 | 6 | 3000 |
| 56 | 屺峙河 | 百丈河 | 出海闸 | 1071 | 13 | 13923 |
| 57 | 村里小池塘 | |||||
| 58 | 及所有小河 | 200 | 6 | 1200 | ||
| 59 | 合计 | 31570 | 279902 | |||
| 备注:各点保洁范围内溪坑、山塘、水库,2米以上大沟,河面绿苑管养等全部内容。 | ||||||
业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无条件同意并按相关规定完成。
1.2白峰街道河道保洁范围面积(上阳片)
| 编号 | 河道名称 | 其起始点 | 终止点 | 河道长度(M) | 河道宽度(M) | 河面(㎡) | |
| (一) | |||||||
| 1 | 上阳墩河 | 农田 | 大浦河 | 282 | 5.5 | 1551 | |
| 2 | 机厂河 | 山脚 | 大浦河 | 528 | 10 | 5280 | |
| 3 | 上白公路沿线河道 | 上阳墩河 | 勤丰溪坑 | 375 | 5 | 1875 | |
| 4 | 里小河 | 上阳大河 | 上白公路 | 206 | 10 | 2060 | |
| 5 | 阮家溪坑 | 山坑 | 蜡头大河 | 1600 | 10 | 16000 | |
| 6 | 石山溪坑 | 丰登桥 | 山下堰 | 1100 | 7 | 7700 | |
| 7 | 上阳山坑上白公路支河 | 村庄 | 农田 | 420 | 5 | 2100 | |
| 8 | 村里小池塘 | ||||||
| (二) | |||||||
| 9 | 勤丰溪坑 | 东山水库 | 焦山林家桥 | 1550 | 4.5 | 6975 | |
| 10 | 焦山溪坑 | 林家坑 | 上阳大河 | 550 | 3 | 1650 | |
| 11 | 戴革岙溪坑 | 杨梅岭山塘 | 勤山溪坑 | 800 | 4 | 3200 | |
| 12 | 焦山溪坑 | 林家坑 | 蜡头大河 | 550 | 2.8 | 1540 | |
| 13 | 村里小池塘 | ||||||
| (三) | |||||||
| 14 | 太平溪坑至乌柱桥 | 黄龙坑水库 | 乌柱桥 | 2200 | 10 | 22000 | |
| 15 | 王家塘河 | 山脚 | 大浦河 | 253 | 7 | 1771 | |
| 16 | 村里小池塘 | ||||||
| (四) | |||||||
| 17 | 大浦河 | 勤丰溪坑 | 出海闸 | 2902 | 18.5 | 53687 | |
| 18 | 上阳大河支河1 | 杨家弄 | 上阳大河 | 130 | 6 | 780 | |
| 19 | 上阳大河支河2 | 农田 | 上阳大河 | 113 | 6.3 | 712 | |
| 20 | 上阳大河支河3 | 农田 | 上阳大河 | 140 | 9 | 1260 | |
| 21 | 上阳大河支河4 | 山脚 | 大浦河 | 285 | 10 | 2850 | |
| 22 | 上阳大河支河5 | 农田 | 上阳大河 | 263 | 14 | 3682 | |
| 23 | 村里小池塘 | ||||||
| (五) | |||||||
| 24 | 夹塘河 | 村庄 | 大浦河 | 867 | 14 | 12138 | |
| 25 | 下阳菜场河 | 山脚 | 村庄 | 830 | 8 | 6640 | |
| 26 | 上白公路西直河 | 山脚 | 农田 | 302 | 5 | 1510 | |
| 27 | 道头荷花池 | 58 | 58 | 3364 | |||
| 28 | 村里小池塘 | ||||||
| (六) | |||||||
| 29 | 道头碶河 | 农田 | 出海闸 | 1182 | 8.5 | 10047 | |
| 30 | 胜利横河 | 农田 | 道头碶河 | 695 | 11 | 7645 | |
| 31 | 凉亭河 | 沿海中线 | 道头碶河 | 513 | 5 | 2565 | |
| 32 | 道头棉地河 | 农田 | 凉亭河 | 328 | 6 | 1968 | |
| 33 | 上阳护塘西河东段 | 农田 | 道头碶河 | 450 | 21 | 9450 | |
| 34 | 道头门口畈稻田河 | 村庄 | 农田 | 200 | 5.3 | 1060 | |
| 35 | 道头水坑畈上横河 | 农田 | 农田 | 270 | 5.2 | 1060 | |
| 36 | 村里小池塘 | ||||||
| (七) | |||||||
| 37 | 上王横河 | 村庄 | 村庄 | 564 | 8 | 4512 | |
| 38 | 上王碶河 | 农田 | 小岭长河 | 1070 | 16 | 17120 | |
| 39 | 上王棉地横河一 | 农田 | 农田 | 1025 | 5.5 | 5638 | |
| 40 | 上王棉地横河二 | 农田 | 农田 | 997 | 5.5 | 5484 | |
| 41 | 上阳护塘西河中段 | 农田 | 道头碶河 | 1000 | 21 | 21000 | |
| 42 | 上王瓦厂后河 | 农田 | 农田 | 310 | 5 | 1550 | |
| 43 | 上王石白山河 | 农田 | 30 | 25 | 750 | ||
| 44 | 所有内小河 | 570 | 3 | 1710 | |||
| 45 | 村里小池塘 | ||||||
| (八) | |||||||
| 46 | 虾蜡碶河 | 农田 | 上阳护塘西河 | 907 | 20 | 18140 | |
| 47 | 虾蜡横河一 | 农田 | 农田 | 508 | 6 | 3048 | |
| 48 | 虾蜡横河二 | 虾蜡横河一 | 虾蜡横河三 | 183 | 报废 | ||
| 49 | 虾蜡横河三 | 农田 | 虾蜡碶河 | 724 | 9 | 6516 | |
| 50 | 老鹰洞河 | 农田 | 出海闸 | 850 | 8 | 6800 | |
| 51 | 虾腊西小河 | 农田 | 农田 | 35 | 8.5 | 298 | |
| 52 | 虾蜡机厂河 | 山脚 | 农田 | 43 | 9 | 387 | |
| 53 | 下阳冷水池 | 41 | 8.5 | 350 | |||
| 54 | 下阳小塘田河 | 农田 | 农田 | 148 | 2.7 | 400 | |
| 55 | 溪坑等 | ||||||
| 56 | 村里小池塘 | ||||||
| (九) | |||||||
| 57 | 钟家湾河 | 水库 | 大浦河 | 862 | 5 | 4310 | |
| 58 | 阳东横河 | 农田 | 马盘河 | 1648 | 6 | 9888 | |
| 59 | 钟家湾河 | 阳东横河 | 上阳护塘东河 | 470 | 5 | 2350 | |
| 60 | 阳东棉地河一 | 农田 | 阳东棉地河二 | 632 | 5 | 3115 | |
| 61 | 阳东棉地河二 | 上阳护塘东河 | 阳东横河 | 675 | 6 | 4050 | |
| 62 | 上阳护塘东河西段 | 大浦河 | 马盘护塘河 | 700 | 15 | 10500 | |
| 63 | 阳东钟家湾棉地上横河 | 农田 | 农田 | 350 | 5 | 1750 | |
| 64 | 村里小池塘 | ||||||
| (十) | |||||||
| 65 | 马盘河 | 水库 | 出海闸 | 2118 | 10 | 21180 | |
| 66 | 马盘河支河一 | 山脚 | 马盘河 | 114 | 8 | 912 | |
| 67 | 马盘河支河二 | 山脚 | 马盘河 | 115 | 7.5 | 863 | |
| 68 | 马盘河支河三 | 山脚 | 马盘河 | 200 | 7 | 1400 | |
| 69 | 朱家岙河 | 山脚 | 出海闸 | 520 | 5 | 2600 | |
| 70 | 黎明横河 | 村庄 | 朱家岙河 | 260 | 6 | 1560 | |
| 71 | 上阳护塘东河东段 | 大浦河 | 大浦河 | 1200 | 15 | 18000 | |
| 72 | 马盘刺坑岭支河 | 水库 | 马盘河 | 110 | 4 | 440 | |
| 73 | 溪坑等 | ||||||
| 74 | 村里小池塘 | 38921 | 370741 | ||||
| 75 | 合计 | ||||||
| 备注:各点保洁范围内溪坑、山塘、水库,2米以上大沟,河面绿苑管养等全部内容。业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无条件同意并按相关规定完成。 | |||||||
溪坑保洁内容:
1.3白峰上阳片溪坑:
| 序号 | 名称 | 起点 | 终点 | 长度M | 宽度M | 平方㎡ | 备注 |
| 1 | 虾腊溪坑 | 长水流水库 | 公路桥 | 860 | 10 | 8600 | |
| 2 | 小岭坑 | 胖干岙 | 小岭长河 | 200 | 2 | 400 | |
| 3 | 庙门口坑 | 堰跟 | 小岭长河 | 270 | 2.8 | 756 | |
| 4 | 林家溪坑 | 山溪 | 小岭长河 | 300 | 2.5 | 750 | |
| 5 | 沙塘溪坑 | 住宅区 | 农田河 | 670 | 2.8 | 1876 | |
| 12 | 下湾溪坑 | 下湾塘 | 腊头大河 | 240 | 2.5 | 600 | |
| 13 | 钟家湾溪坑 | 岙里山塘 | 门口溪坑 | 100 | 3 | 300 | |
| 14 | 刺坑岭溪坑 | 刺坑岭山塘 | 农田河 | 400 | 2.7 | 1080 | |
| 15 | 榨岭坑溪坑 | 榨岭坑山塘 | 马盘河 | 450 | 3.5 | 1575 | |
| 16 | 黎明溪坑 | 朱夹岙山塘 | 农用桥 | 480 | 4 | 1920 | |
| 17 | 合计 | 3970 | 17857 |
备注:各点保洁范围内溪坑、山塘、水库,2米以上大沟,河面绿苑管养等全部内容。业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无条件同意并按相关规定完成。
二、工作内容
1.列入保洁范围内的河道、溪坑、村池水面保洁、河岸十米范围内垃圾清理及两岸巡视协管工作;
1.1拦草栅栏的管理及汛期开栅工作;
1.2上岸垃圾的处置工作;
1.3垃圾中转站卫生工作及有关打捞中转的附属工作;
1.4各类大型活动及迎检工作需要及防汛防旱的指令性工作。
▲2、保洁要求:
2.1保洁质量要求:
2.1.1河道保洁必须达到河面无漂浮物(水面、石坎无杂草)、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河边无栏养畜禽,垃圾堆场无过夜垃圾,并确保河道畅通。发现水上违章等要及时制止并报告业主。
2.1.2河岸10米范围内无渣土,无垃圾等。
2.2保洁时间:(8小时动态保洁)
4-6月作业时间:6:00-10:3013:00-16:30
7-9月作业时间:5:30-10:3014:00-17:00
10-3月作业时间:6:30-10:3012:30-16:30
2.3保洁船只数量:不少于4只。
需要配备的车辆船只由中标人签订合同前购买完成。
2.4按照保洁范围,配足配好保洁人员。不得少于19名,所有保洁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后上岗。
2.5根据配备人员和保洁需要,合理配置保洁设备和安全设备。
2.6投标人要制订用工计划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其他费用,必须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宁波市相关政策规定。
2.7所有配置人员的劳动关系、工作安排、工伤事故和一切意外伤害都与招标人无涉。
▲2.8河道保洁清理后的垃圾不允许随意倾倒,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倾倒至指定地点,随意倾倒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赔偿限额为合同价的5%。
2.9本项目服务的区域范围较长,因此投标人在养护方案中必须列明垃圾临时堆放的场地和方案。
2.10本项目不得转包,如转包将取消承包资格,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3、处罚制度
3.1惩罚制度(合格分为88分):采购人组织人员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中标人按采购人考核标准在88分以上(含88分)的养管费全额按季发放,低于88分以下的计算与合格分差值按每分值500元人民币从养管费中予以扣除,次月考核再低于88分以下的计算与合格分的差值按分值800元人民币从养管费中予以扣除,并落实整改措施,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取消中标人承包资格,并取消下一轮招标时该中标人的投标资格。
4、附件:
附件1:白峰街道河道保洁考核标准及扣分细则
| 工作标准 | 扣分细则 | |
| 河 道溪坑 保 洁 | 1、河道(溪坑)保洁范围包括河面及两岸护坡,其中河岸形式为重力式挡墙的河道,保洁范围为河坎两侧之内的水面和护岸立面,包括压顶及两侧5米范围。河岸形式为生态护岸的河道,保洁范围为生态护岸两侧之内的水面及常水位以上10米范围内的护坡面。 | 河道(溪坑)两侧保洁范围发现垃圾未清理的,扣1分/次。 |
| 2、河道保洁作业时间要求为4月至6月首次保洁在8:00前完成,末次保洁持续到16:30结束;7月至9月首次保洁在7:30前完成,末次保洁持续到17:00结束;10月至次年3月首次保洁在8:00前完成,末次保洁持续到16:30结束。 | 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始、结束保洁作业的,扣1分/船。 | |
| 保洁时发现有消极怠工者,扣1分/人。 | ||
| 发现船只驶离保洁区域闲谈、销售各种杂物的,扣1分/人。 | ||
| 3、保洁区域内,无污染低噪音船只的配备比例应达到区政府规定,保洁船只应保持船容船貌整洁,各种废弃物不得排入水体。 | 作业时保洁船未配备救生圈、保洁人员未穿救生衣、未戴安全帽,扣1分/人。 | |
| 打捞结束后,未及时清理船只、工具、设备、码头,扣1分/船。 | ||
| 4、河道保洁工作采用巡回式动态保洁方式进行, 每天巡回保洁次数市、区级河道不少于4次,镇、村级河道不少于2次,溪坑不少于1次,村池漕嘴不少于1次,清捞的各类垃圾应当日清运处理。 | 每天巡回保洁次数少于规定的,扣2分/次。 | |
| 打捞结束后,垃圾留在保洁船内的,扣1分/船。 | ||
| 垃圾未送入规定的中转站内,扣1分/船。 | ||
| 5、水面应保持清洁,及时清除垃圾、水生植物等漂浮物。水面保洁要求在巡回保洁时段内无大面积水面漂浮物;零星漂浮物停留时间≦60分钟。 | 保洁时段内发现(20×30公分以上)的大面积漂浮物未清理的,扣1分/处;零星漂浮物停留时间超过60分钟的,扣0.5分/处。 | |
| 6、在巡回保洁时段内,水生植物种植区域内及周围无各种人为垃圾(如饮料瓶、纸巾、烟蒂等);其余零星漂浮物停留时间≦60分钟。 | 保洁时段内发现各种人为垃圾(如饮料瓶、纸巾、烟蒂等)未清理的,或零星漂浮物停留时间超过60分钟的,扣0.5分/处。 | |
| 7、河道清理后垃圾由保洁公司按照环卫标准清运至指定垃圾中转站,不得乱倒弃、焚烧垃圾。 | 如发现乱倒弃、焚烧垃圾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 |
| 8、对夏季大面积爆发的浮萍,应当在2日内清理完毕;台风过后的河道清理工作应当在各区域放水结束后1日内完成。 | 对夏季大面积爆发的浮萍,2日内没有清理完毕的,扣1分/天。 | |
| 台风过后的河道清理工作在各区域放水结束后1日内未完成,扣1分/天 | ||
| 9、大力开展福寿螺防治工作,确保无成群成螺、成片卵块,最严重的危害率控制在每10平方米河坎5个卵块以下。水体绿化中无明显成螺或卵块。 | 水体绿化中有明显成螺或卵块的,扣2分。 | |
| 违章上报 | 1、加强涉河违章行为查处力度,确保河道中无违规排污、违章搭建、填埋侵占、违规养殖捕捞、无证船只等违法违章行为。每千米河道涉河不文明行为控制在1起内。 | 保洁辖区内发现新增建筑垃圾、建筑物、违规排污、沉船、网箱地笼等未及时清理上报的,扣2分/船。 |
| 其 它 | 其它 | 酒后操作、违章操作,扣1分/人。 |
| 未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扣2分/次。 | ||
| 收到举报电话或批评信的,经核实,扣1分/次。 | ||
| 内河被市、区新闻单位曝光的,扣2分/次。 | ||
| 内河被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有存在问题的,扣2分/次。 | ||
| 做好每日各项工作记录,未完成的,扣5分/次。 | ||
| 做好年度养护计划与总结、半年度养护计划与总结、月养护计划与总结,未完成的,扣5分/次。 | ||
| 制定重大事件、汛期等应急预案,未完成的,扣5分/次。 | ||
| 备 注 | 1、保洁公司内部考核员每天自查不少于二次,河道管理所考核员每天检查考核不少于二次。台账资料每季度检查一次。2、市级下放河道参照本考核标准执行。 | |
附件2城市河道水面保洁作业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宁波市城市河道水面保洁范围与等级划分、城市河道水面保洁质量要求和城市河道水面保洁作业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河道水面保洁作业、管理和检查考核的依据(除余姚江、奉化江、甬江)。
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外的河道、各县级市城市规划区内河河道、各建制镇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1
城市河道
城市河道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河道及其附属设施(除余姚江、奉化江、甬江)。
22.2
水面保洁
对城市河道水面保洁范围内的水面漂浮物及岸边垃圾的清理作业,清理方式包括船只保洁及人工作业清理。
23.3
水面漂浮物
指所有漂浮于河面的各类水面垃圾、浮萍、上浮底泥、落叶、绿藻团块等。
24.4
重力式护岸
指主要依靠自身重力来维持挡墙平衡、稳定的护岸类型,目前在我市城市河道范围内主要采用的形式有浆砌块石、干砌块石、黄石等。
25.5
生态护岸
生态护岸指的是利用植物或者植物与土木工程相结合,对河道坡面进行防护的一种护岸型式。其形式主要有自然原生态型及人工构造等。
26.6
水面环境突发事件
指浮萍、底泥上浮、绿藻等情况的大面积爆发以及因自然灾害和各类不可抗力导致的河道水面情况突然变化。
27.7
底泥上浮
指河底沉积物中的黏土、泥沙、有机质及各种矿物的混合物,因物理、化学及生物等作用上浮于水面的现象。
28.8
水生植物
是指那些能够长期在水中正常生长的植物。
3城市河道水面保洁范围与等级划分
31.1城市河道水面保洁范围规定
城市河道水面保洁范围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城市河道水面保洁范围规定
| 河岸形式 | 保 洁 范 围 |
| 重力式护岸 | 挡墙两侧之内的水面和护岸立面,不包括压顶。 |
| 生态护岸 | 生态护岸两侧之内的水面及常水位以上坡面直线距离100 ㎝范围内的生态护坡。 |
32.2城市河道水面保洁等级划分
城市河道水面保洁等级划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城市河道水面保洁等级划分
| 水面保洁等级 | 划 分 条 件 |
| 一级 | 1)城市景观河道;2)流经区域主要为建成区的河道;3)主要行洪通道的河道; |
| 二级 | 1)除一级保洁等级河道以外的其余河道 |
4城市河道水面保洁质量要求
43.3城市河道水面保洁感观质量要求
城市河道水面保洁感观质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城市河道水面保洁感观质量要求
| 水面保洁等级 | 水面垃圾 | 浮萍、底泥、落叶 | 河坎立面 | 保洁次数 |
| 一级 | 巡回保洁时段内无大面积水面垃圾;零星水面垃圾停留时间≦30 分钟。 | 河道内基本无大面积浮萍、底泥、落叶集聚现象;集聚的浮萍、底泥、落叶应于1日内清理干净。 | 保持河坎立面整洁,无垃圾、污渍,河坎立面垃圾、污渍应于1日内清理完毕;福寿螺数量控制在每15 m河坎少于9只。 | 1天4次以上 |
| 二级 | 巡回保洁时段内大面积水面垃圾停留时间≦30 分钟;零星水面垃圾停留时间≦60 分钟。 | 出现大面积浮萍、落叶集聚现象时,应于2日内清理干净;河道内有专人清理集聚的底泥。 | 保持河坎立面整洁,无垃圾、污渍,河坎立面垃圾、污渍应于2日内清理完毕;福寿螺数量控制在每15 m河坎少于14只。 | 一天3次以上 |
| 备注 | 0.25㎡以上的垃圾集聚为大面积水面垃圾。 | 浮萍、底泥、落叶、蕰草等漂浮物集聚区域超过该条河道河面面积3%的为大面积集聚现象。 |
44.4城市河道水面保洁作业时间要求
城市河道水面保洁作业时间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城市河道水面保洁作业时间要求
| 月份 | 首次保洁完成时间 | 末次保洁完成时间 |
| 4月~6月 | 8:00 | 17:30 |
| 7月~9月 | 7:30 | 18:30 |
| 10月~3月 | 8:00 | 17:00 |
5城市河道水面保洁作业规范
55.5一般规定
55.51.1.1城市河道水面保洁工作采用巡回式动态保洁方式进行,保洁覆盖率应达到100%。因季节性原因产生落叶、底泥、浮萍及市里举办重大活动期间应酌情增加巡回保洁次数。
55.52.2.2城市河道保洁清捞的各类垃圾应当天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弃置于岸上。垃圾的后续处理应符合相关规定。
55.53.3.3遭遇水面环境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城市河道水面保洁应急预案。
5.1.3.1浮萍大面积爆发前,应提早做好预防措施,发现有浮萍生长后,应及时隔离,并立即清理。发生大面积浮萍爆发后,应当在3日内清理完毕。
5.1.3.2城市河道中出现底泥上浮、绿藻集聚等现象时,应及时打捞。还可以采用水泵冲击、船只巡回行驶等方法消除。
5.1.3.3城市河道水面上有较多落叶时,应加大保洁频率,及时清理。
55.54.4.4如遇台风影响,应及时启动防台防汛应急预案,服从内河管理部门防台防汛统一指挥,组织相关人力物资,保障城市河道台汛期的安全,根据风力情况,在台风登陆时可暂停城市河道水面保洁作业工作。台风过后一级河道的清理工作应当在各区域放水结束后2日内完成,二级河道3日内完成。
55.55.5.5当沿江碶闸排水时,应停止离碶闸口1000m区域内的河道水面保洁工作,并保障船只及人身安全,待排水结束后方可再次进行保洁作业。
56.6作业设施及人员配备要求
56.61.1.1城市河道内作业船只的配备至少应达到每50000㎡水域面积配备1艘双体船的标准,同时每个承包单位水面保洁作业区域面积超过300000㎡以上的,承包单位应至少配备2艘以上应急机动船只,低于300000㎡水域面积的,承包单位应至少配备1艘以上应急机动船只。
56.62.2.2作业船只的动力配置应充分考虑污染及噪音情况,提倡使用无污染低噪音船只,其中一级河道上无污染低噪音船只的配备比例应达到100%,二级河道上无污染低噪音船只的配备比例应达到50%以上。
56.63.3.3大型双体作业船只上应至少配备2名保洁员,小型单体船只上应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同时每个承包单位水面保洁作业区域面积超过300000㎡以上的,承包单位应至少配备4名以上应急机动人员,低于300000㎡水域面积的,承包单位应至少配备2名以上应急机动人员。
56.64.4.4从事水面保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器质性疾病,并具备游泳技能。其中船只操作人员、机修工、电工等还必须持有专业上岗资格证书。
56.65.5.5每船配备救生圈一只,作业人员在水面保洁作业过程中应统一着救生衣,戴安全帽。
56.66.6.6水面保洁作业人员应佩证上岗,遵守劳动纪律,作业过程中不得从事与水面保洁无关的工作。作业时不得大声喧哗,切实控制作业噪音。
57.7作业单位管理要求
57.71.1.1从事城市河道水面保洁的作业单位应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并依次设立总负责人、专职主管、专职河道巡查考核员、班长、船长、保洁员、机修工、电工、安全员等岗位。
57.72.2.2从事城市河道水面保洁的作业单位应根据要求落实好各类岗位职责、工作质量要求、巡查考核、日常管理及安全规程等详细制度的制定工作。
57.73.3.3从事城市河道水面保洁的作业单位应根据所属河道水域特点、周边环境特点等具体情况制定合理和完善的保洁工作方案,针对不同的情况做好河道保洁工作。
57.74.4.4从事城市河道水面保洁的作业单位应建立保洁工作考核体系,考核工作由专人负责,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区内河保洁工作的质量进行全面、系统的内部考核。
57.75.5.5从事城市河道水面保洁的作业单位应建立由保洁队员、专职巡查考核员、单位管理人员组成的河道巡查体系,并配备专用巡查船只,负责开展河道巡查工作。河道巡查工作要求覆盖保洁区域内所有河道,巡查内容包括水面保洁、沿河违章现象发生、水质变化等情况,并建立巡查台帐每日反馈内河管理部门,涉河突发事件情况严重时应立即报告内河管理部门。
57.76.6.6从事城市河道水面保洁的作业单位应建立城区内河水面保洁相关台帐资料。台帐资料应包括工作制度、考核细则及养护单位基本情况等,同时对每日作业船只的出动航次、人次、清捞垃圾量、水质情况、巡查情况等信息进行登记记录。
57.77.7.7从事城市河道水面保洁的作业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包括物资准备、工作网络、应急队伍、工作措施等。确保台汛期及季节性因素对河道造成影响时能够及时启动预案、消除影响,确保河道环境整洁。
57.78.8.8应急物资应配备齐全,做到专人管理、定点存放,并保证质量合格、满足使用要求。
58.8作业船只管理要求
58.81.1.1从事城市河道水面保洁的作业单位应制定相应的保洁船只使用管理办法。
58.82.2.2从事城市河道水面保洁的作业船只应进行标识,在外观、颜色、配置等方面进行统一并编号。
58.83.3.3从事城市河道水面保洁作业的船只应建立使用维护台帐,内容应当包括作业船只的使用情况、使用事件、故障情况、清洗情况及维护保养情况等内容,并做到及时、准确、如实填写。按规定做好日常维护及定期保养工作,定期保养每年不少于一次。
58.84.4.4作业船只结束当天保洁工作后应及时进行清洗,保持船容船貌整洁。
59.9作业码头管理要求
59.91.1.1城市河道水面保洁作业码头应建立码头使用台帐制度,记录码头的日常清洁及保养情况。
59.92.2.2每日垃圾清运出码头后应对码头进行一次清扫及冲洗,确保码头无明显异味。
59.93.3.3码头消防设施要求配备齐全、有效。
59.94.4.4码头物品摆放要整齐、无杂物。
59.95.5.5码头内龙门吊等大型设备应由专人操作、维护并做好登记。
严格作业码头用电管理,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及私自乱接电线等不安全行为。
三、商务要求
| 项目 | 要 求 |
| ▲服务完成时间 | 项目一招二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 1、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2、行业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3、其他标准及规范,按照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
| 验收标准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及签订的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具体签约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 ▲合同款项支付条件及方式 | 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预付暂定合同总价的25%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同时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由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且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按每季度结算河道保洁费用;付款前需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 |
| ▲其他 | 在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
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和格式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仅供参考,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合同主要条款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白峰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及市政府《关于明确城市河道管理职权和范围的批复》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城市管理局对内河管理要深化的具体要求,现经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工作,甲方把位于北仑区白峰街道河道及溪坑保洁工作委托给乙方实施,为确保保洁工作有序进行,明确双方职责,制定合同。
一、河道(溪坑)保洁范围及工作内容
1、保洁范围:
2、工作内容
2.1列入保洁范围内的河道、溪坑、山塘、水库,2米以上大沟,河面绿苑管养,村池水面保洁、河岸十米范围内垃圾清理及两岸巡视协管工作等;
2.2拦草栅栏的管理及汛期开栅工作;
2.3上岸垃圾的处置工作;
2.4垃圾中转站卫生工作及有关打捞中转的附属工作;
2.5各类大型活动及迎检工作需要及防汛防旱的指令性工作。
二、承包形式和费用
承包形式:包工包服务
总承包费为:元,根据考核的工作实绩后,按季度支付。
三、承包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保洁范围)
总承包河面面积为:。
五、保洁质量:
5.1河道保洁必须达到河面无漂浮物(水面、石坎无杂草)、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河边无栏养畜禽,垃圾堆场无过夜垃圾,并确保河道畅通。发现水上违章等要及时制止并报告业主。
5.2河岸10米范围内无渣土,无垃圾等。
六、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处罚制度及考核标准:
一、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预付暂定合同总价的25%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同时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由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且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按每季度结算河道保洁费用;付款前需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
项目服务费按季度发放,每季度标准服务费元。如考核未达到88分(含88分),按考核标准扣除后实际发放。
二、惩罚制度:
(1)惩罚制度(合格分为88分):甲方组织人员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乙方按甲方考核标准在88分以上(含88分)的养管费全额按月发放,低于88分以下的计算与合格分差值按每分值500元人民币从养管费中予以扣除,次月考核再低于88分以下的计算与合格分的差值按分值800元人民币从养管费中予以扣除,并落实整改措施,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取消乙方承包资格,并取消下一轮招标时乙方的投标资格。
(3)考核标准:按考核办法执行。
八、合同条款的调整
在合同期内如保洁范围发生变化,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保洁,合同价款不作调整。
九、工具及设备供应
1.甲方提供的设备:。
2.乙方自备的工具、设备。
十、安全及保险
乙方必须做到文明安全保洁,必须向保险公司办理安全保险。如合同期间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外来工作人员应由乙方向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结算
本项目达到承包期限后,乙方应在30日内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在收到手续完备的报告后30天内报有部分核准并结清余额。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分包、转包本工程,如违法,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日支付滞纳金。
十三、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书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日期:
廉政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本项目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项目高效优质,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下称甲方)和(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白峰街道2025-2027年度河道保洁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相关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软件行业的处罚。
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履行完毕后止。
第七条本合同作为白峰街道2025-2027年度河道保洁项目合同文件的附件,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
封面格式:(可选用)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白峰街道2025-2027年度河道保洁项目
项目编号:NBJY2025-1009
响应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宁波捷一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项目编号:),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1、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方的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我方不是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我方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我方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公章)
年月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的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采购人名称)的
工程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5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2.6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评委打分表》索引表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区间 | 自评得分(主观分部分不用填写)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 |
投标人情况表
| 单位全称 | 单位性质 | ||
| 地 址 | 电话/传真 | ||
| 成立时间 | 营业执照号 码 | ||
| 经营范围 | |||
| 职工全员人数 | 名。其中:管理人员 名、技术人员 名,其他人员: 。 | ||
| 固定资产 | 原值 万元 | 流动资金 | 万元 |
| 净值 万元 | |||
| 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 | 营业收入: 万元 | ||
| 实现利润: 万元 | |||
| 资产总额: 万元 |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注: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表格式,但必须包含上述内容。
供应商: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
| 序号 | 姓名 | 本项目主要工作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工作年限 | 职称/认证等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 |
注:1、项目负责人必须列入本表并明确。
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3、职称/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后附。
供应商: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采购需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白峰街道2025-2027年度河道保洁项目
采购编号:NBJY2025-1009
|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条款描述 | 投标响应条款描述 | 响应情况(正偏离/响应/负偏离) | 偏离情况说明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 |
注:1、根据《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所有要求条款逐条填写并响应。
2、响应条款有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必须在“偏离情况说明”栏进行描述。
3、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本表格式,但必须包含上述内容。
供应商(盖章):
日期:
报价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竞争性磋商编号、磋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磋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为对(项目名称)进行报价,在此:
1、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1)电子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各1份;
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
(1)初次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2)质量目标:;
(3)服务期:;
(4)安全要求:。
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所投项目应纳的税金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报价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5)本磋商响应文件自接受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内有效。
(6)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7)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8)保证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并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磋商服务费。
(9)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10)我们郑重声明:本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情况和文件完全是真实的,我公司符合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
3、与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报价一览表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投标报价(1年)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一招二年,合同每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
| 1年总价 | 小写(总价): 大写(总价): | |||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接受该修改内容。
2、若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若报价函与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则作废标处理。
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 1 | |||||
| 2 | |||||
| 3 | |||||
| 4 | |||||
| 1年的投标报价(元,保留至整数) | 小写: | ||||
注:1、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本表格式,但必须包含上述内容。
2、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及具体内容,可另页描述。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行业 | 中小微企业(或) | 中型企业(且) | 小型企业(且) | 微型企业(或) | ||||||||
| 从业人员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从业人员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从业人员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从业人员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
| 农、林、牧、渔业 | 20000万元以下 | 500万元及以上 | 50万元及以上 | 50万元及以下 | ||||||||
|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000人以下 | 40000万元以下 | 300人及以上 | 2000万元及以上 | 20人以上 | 300万元及以上 | 20人以下 | 300万以下 | ||||
| 建筑业 | 80000万元以下 | 80000万元以下 | 6000万及以上 | 5000万及以下 | 300万元及以上 | 300万及以上 | 300万及以下 | 300万及以下 | ||||
| 批发业 | 200人以下 | 40000万元以下 | 20人及以上 | 5000万及以上 | 5人及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5人以下 | 1000万元以下 | ||||
| 零售业 | 300人以下 | 20000万元以下 | 50人及以上 | 500万元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1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 交通运输业 | 1000人以下 | 3000万元以下 | 300人及以上 | 3000万元及以上 | 20人以上 | 200万元及以上 | 20人以下 | 200万元及以下 | ||||
| 仓储业 | 200人以下 | 300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20人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2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 邮政业 | 1000人以下 | 30000万元以下 | 300人及以上 | 2000万元及以上 | 20人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2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 住宿业 | 300人以下 | 100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2000万元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1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 餐饮业 | 300人以下 | 100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2000万元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1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2000人以下 | 100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1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00人以下 | 100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50万元及以上 | 10人以下 | 50万元及以下 |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200000万元以下 | 10000万元以下 | 1000万元及以上 | 50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2000万元以上 | 100万元以下 | 2000万元以下 | ||||
| 物业管理 | 1000人以下 | 5000万元以下 | 300人及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100人及以上 | 500万元及以上 | 100人以下 | 500万元及以下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人以下 | 1200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8000万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1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 300人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人以下 | ||||||||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
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
特别说明:此表无需编制在响应文件内,在采购代理机构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发出最终报价文件通知,由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最终报价加盖签章并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
最终报价一览表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投标报价(1年)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一招二年,合同每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
| 1年总价 | 小写(总价): 大写(总价): | |||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接受该修改内容。
2、若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若报价函与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则作废标处理。
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