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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受 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委托,拟对 扶绥县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线下就业服务体系能力提升 ( CZZC2025-G3-210077-GLZB)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 5 年 10 月 16 日 18 时前以书面形式 (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 53号松宇时代13楼)
联系人:覃荟茯、李宁芳
联系电话: ********
附: 扶绥县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线下就业服务体系能力提升(CZZC2025-G3-210077-GLZB) 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202 5 年 10 月 13 日
附件信息:
扶绥县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线下就业服务体系能力提升(CZZC2025-G3-210077-GLZB)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pdf
453.5K
附:
扶绥县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线下就业服务体系能力提升
(CZZC2025-G3-210077-GLZB)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一、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远程异地评标)
项目概况
扶绥县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线下就业服务体系能力提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
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月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ZC2025-G3-210077-GLZB
项目名称:扶绥县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线下就业服务体系能力提升
预算金额:3,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A分标:
|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要服务要求或者技术需求 |
| 01 |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能力提升项目 | 项 | 1 |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能力提升项目1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B分标:
|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要服务要求或者技术需求 |
| 01 | 采购高校毕业生“职达校园”人社就业服务站项目 | 项 | 1 | 采购高校毕业生“职达校园”人社就业服务站项目1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
易的充分准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每天上午08:30-11:59;下午12:00-18: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
-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
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和开标地点:本项目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解密、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异
地评标,评标主场设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
楼),评标副会场设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龙湖路13号市民服务中心北楼4-7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bRqsNB/K3JuAYQO6gDS6+g==
3.网上查询地址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
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
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
//***********)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
(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
专区。),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
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
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
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CA
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
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原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的临时供应商需在新平台重新注册登记。
(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
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
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5)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
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
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7.根据《崇左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线上“政采贷”融资业务工作的通知》(崇财采〔2023〕10
号),供应商如有需要可凭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向银行在线申
请“政采贷”融资。(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中关于“政采贷”相关信息)
8.评标说明: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全流程电子评标,评标主会场地址: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
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评标副会场设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
州市龙湖路13号市民服务中心北楼4-7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扶绥县新宁镇同正大道642号
联系人:易华苗、甘春芳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松宇时代13楼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荟茯、李宁芳
电话:********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月日
二、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第二章采购需求
说明:
一、本需求表中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或条件,投标人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该要求和
条件的承诺(另有要求的除外),否则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所投标货物或服务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的
按相关规定执行,若执行标准有修改或更新按最新版本执行。
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次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标项一采购预算:276.00万元(最高限价金额:276.00万元)
| 项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和要求 | |
| 1 |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能力提升项目1项 | 一、服务内容:(一)建设1个县人力资源市场暨零工市场。对县人力资源市场暨零工市场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改造。(完成时限:站点设计图纸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站点建设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服务要求:①服务站功能设备齐全,满足日常就业服务工作运行。有统一标识、设置服务分区、有管理制度、有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有规范服务流程等。②配备高清信息发布大屏1个、公告栏等基本服务设施设备。③定制化安防监控组件1套、多功能办公工作台、设立休息座位区、节能型分体式温控设备4台、专用办公终端2台、多功能文印处理设备1台、便携式移动设备充电装置、智能直饮净水设备等。④办公服务必要的设备设施、电话1台、资料档案柜3套等必要办公设施。⑤直播 | |
| 1 |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能力提升项目1项 | 间搭建及配备软硬件设施。(二)建设11个乡镇就业服务站。在全县11个乡镇各建设1个就业服务站。(完成时限:站点设计图纸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站点建设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服务要求:①服务站功能设备齐全,满足日常就业服务工作运行。有统一标识、设置服务分区、有管理制度、有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有规范服务流程等。②配备高清信息发布大屏1个、公告栏等基本服务设施设备。③配备多功能办公工作台、设立休息座位区、节能型分体式温控设备、专用办公终端、多功能文印处理设备台、便携式移动设备充电装置、智能直饮净水设备等便民服务设施设备。④办公服务必要的设备设施、电话1台、资料档案柜2套等必要办公设施。(三)建设3个园区就业服务站。在县内三大产业园区各建设3个“职通园区”就业服务站,其中2个园区分别与渠黎镇、山圩镇就业服务站合并建设。(完成时限:站点设计图纸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站点建设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服务要求:①悬挂全区统一的“职通园区”人社就业服务站字样、标识。②配置日常工作开展所需的场地布置、宣传设备。③提供线上求职招聘服务,包括招工登记、求职登记、岗位查找、招聘会信息展示、就业咨询、政策宣传、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常态化服务。(四)建设136个村级(社区)就业服务专窗。在全县136个行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含易地搬迁安置小区)设立就业服务专窗。(完成时限:站点设计图纸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站点建设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服务要求:①有统一人社标识和墙面布置。②每个站点办公服务必要的设备设施(每个村配备专用办公终端一台、专用公告栏),满足日常就业服务工作运行。二、项目实施内容要求1.根据采购人要求建设服务站站点,提供服务站筹备方案(包括明确的分区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柜面服务区、信息发布区、数智求职区、等候休息区、便民服务区等),设计方案要求清晰完整,构思新颖,目标明确,可行性强,充分满足本项目要求和达到预期效果。(一)负责服务站策划、设计。(二)负责服务站搭建材料、设备购置或租赁、运输、保管。(三)负责服务站搭建、布展。(四)负责服务站项目维修和维护工作。(五)配合采购方做好宣传工作。2.提供县级各级就业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方案、提供制度信息制作的指导服务,包括制作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政策宣传等上墙制度信息。制定详细的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管理服务规范等工作制度。3.信息化系统全岗赋能:对管理员、窗口人员等角色进行针对性的系统操作实训。4.供应商需投入熟悉人力资源、熟悉劳动法律法规与就业服务实务的专业人员(取得国家认可的有效资格证书),协助甲方建立服务站的日常运行规范、流程、制度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政策宣传等上墙制度信息,制定详细的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管理服务规范等工作制度,提供就业相关政策咨询与专业支持。 | |
| 商务要求表 | |||
| 服务期限及地点 |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扶绥县就业服务站规划建设计划表》)。 | ||
| 付款条件 | 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全部站点设计图进度完成100%并且工程量完成50%后支付至合同款的60%,全部站点建设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款的90%,全部站点建设投入运营半年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100%。 | ||
| 售后服务 |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明确服务标准、故障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等。 | ||
| 其他要求 | 一、总体要求1、供应商可根据项目要求,可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与履约能力、筹备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业绩等材料。二、验收要求及标准1、根据采购需求的要求进行验收。三、售后及其它要求1、供应商负责完成整体项目设计及项目实施,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2、服务中涉及的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少于2年。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到现场处理,一般质量问题处理时限不超过24小时。产品如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免费更换。3、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每半年检查和维护标识牌、服务设施,保持标识牌的完整性和清晰度。4、投标总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应包含工作设备购置费用、成果材料费用等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和投标费用等。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5、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服务实施投入充足的服务人员,并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6、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使用或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7、投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相应损失。8、知识产权: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工作成果未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 | ||
| 其他要求 | 否则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及项目使用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涉及本服务项目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档案、技术和设计创意等),如有违反,必须赔偿采购人及项目使用单位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在中标后至正式搭建之前,如采购人要求对布局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中标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执行。 | ||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附件1
扶绥县就业服务站规划建设计划表
| 序号 | 站点名称 | 拟建设具体地址 | 覆盖周边常住人口 | 覆盖周边失业人口 | 覆盖周边就业困难人员 | 是双百点 | 是否一楼场地 | 能独立办公 | 所属(街) | 是否失业率调查样本点 | 服务范围是否付覆盖样本点 | 备注 |
| 1 | 扶绥县人力资源市场暨零工市场 | 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 16059 | 52 | 是 | 新宁 | 否 | |||||
| 2 | 扶绥县龙头乡家门口就业服务站 | 龙头乡便民服务中心 | 19543 | 1 | 龙头乡 | 否 | ||||||
| 3 | 扶绥县新宁镇家门口就业服务站 | 新宁镇政务服务大厅 | 16059 | 52 | 新宁 | 是 | ||||||
| 4 | 扶绥县岜盆乡家门口就业服务站 | 岜盆乡政务服务大厅 | 19115 | 岜盆乡 | ||||||||
| 5 | 扶绥县渠黎镇家门口就业服务站 | 渠黎镇政务服务大厅 | 2458 | 6 | 是 | 渠黎 | 与青年产业园就业服务站合并建设,覆盖企业108家 | |||||
| 6 | 扶绥县渠旧镇家门口就业服务站 | 渠旧镇政务服务大厅 | 28173 | 渠旧 | ||||||||
| 7 | 扶绥县东罗镇家门口就业服务站 | 东罗镇政务服务大厅 | 1496 | 3 | 东罗 | |||||||
| 8 | 扶绥县柳桥镇家门口就业服务站 | 柳桥镇旧国土所 | 19681 | 是 | 柳桥 | |||||||
| 9 | 扶绥县东门镇家门口就业服务站 | 东门镇政务服务大厅 | 17428 | 6 | 东门 | |||||||
| 10 | 扶绥县山圩镇家门口就业服务站 | 山圩镇富山路口 | 18981 | 2 | 是 | 是 | 山圩 | 与木业家居产业集聚区就业服务站合并建设,覆盖企业400家 | ||||
| 11 | 扶绥县昌平乡家门口就业服务站 | 昌平乡政务服务大厅 | 1513 | 昌平乡 | ||||||||
| 12 | 扶绥县中东镇家门口就业服务站 | 中东镇政务服务大厅 | 21425 | 2 | 中东 | |||||||
| 13 | 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就业服务站 | 扶绥县广西青年创业创新基地 | / | 52 | 0 | 是 | 是 | 否 | 空港经济区 | 否 | 是 | 覆盖企业109家 |
标项二采购预算:60.00万元(最高限价金额:60.00万元)
| 项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和要求 | |
| 1 | 采购高校毕业生“职达校园”人社就业服务站项目1项 | 一、建设目标为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就业服务进校园,计划在区内6所高校建设就业服务站。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配置、统一制度“五统一”标准,联通属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线上线下协同发力,为在校学生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就业技能提升、招聘求职对接、政策性岗位信息发布等服务,形成覆盖多所高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二、实施步骤(一)设计与制作(完成时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结合高校实际和设计需求,优化现有场地布局,布置风格统一的背景墙,设置各项服务功能区,提供便捷高效的招聘信息查询、职位搜索、简历投递等线上服务访问渠道,放置政策宣传手册、彩页、海报等。(二)宣传与推广(完成时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并持续推进)。在就业人才服务公众号平台持续宣传人社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增加活动曝光度和影响力。联合高校在校园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服务站的相关信息;在校园内设置宣传栏、张贴海报和宣传手册。三、服务内容(一)毕业生求职信息采集服务。通过线上服务端口,提供便捷的个人信息录入采集功能,提供毕业生填写基本情况、教育背景、技能特长、求职意向等信息,生成个人简历服务。及时做好个人信息及简历的审核入库工作。支持毕业生随时更新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以及数据的安全性,为学生后续的职业规划与提升、岗位投递与匹配等提供基础服务。每个站全年审核简历不低于800份,审核完成率100%。(二)就业信息与职位推送服务。提供高校毕业生职位及校园招聘会一体机信息滚动展示,触屏搜索职位服务;及时更新服务站及一体机的就业岗位信息及展示,全年展示职位数量5千个;每月学校公众号或学生群最少发送1次职位推送;每次推送 | |
| 1 | 采购高校毕业生“职达校园”人社就业服务站项目1项 | 不少于20个职位,全年不少于10次。(三)就业服务活动。负责收集发布双选会、各项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举办信息,及时发布到各服务站,负责各类就业活动的及时更新;协助每所高校每年至少开展2场线上或线下选会,线上发布不少于20天,企业不少于40家,线下配套一对一求职指导,短信发送每场不少于1000条。(四)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服务。提供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不定期举办就业讲座或开展校园一对一就业指导服务,分享职场经验、职求职陷阱防范和求职技巧;为学生量身定制个性化的职业规划方案和求职策略。线上或线下就业指导讲座每年举办不少于1场。(五)就业服务直播推送服务。提供就业政策解读、企业招聘宣讲、职位推荐、求职技巧分享等直播内容,帮助学生明确目标,提升就业竞争力。每月开展至少1次校园就业服务直播同步发送各站,每次直播时长不低于30分钟。(六)技能培训与提升课程服务。通过线上端口,提供丰富的在线求职指导培训课程,帮助学生提升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涵盖大一到大四各阶段所需就业技能培训课程,支持随时随地在线学习。每个站学习人数不低于80人。(七)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和查询服务。制作和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资料,通过线上渠道提供最新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及查询服务,帮助学生了解和利用相关政策,并定期发布最新的就业政策信息;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解答学生对政策的疑问。每年至少开展政策宣传活动不少于1场。(八)就业数据统计与跟踪服务。每季度通过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全面收集和整理,涵盖就业去向(如就业单位性质、地区等)、行业分布(如互联网、金融、制造业等)以及薪资水平等关键信息形成数据报表反馈至采购人。结合学生就业政策,分析政策对就业的影响,为优化服务提供依据。 | |
| 商务要求表 | |||
| 服务期限及地点 |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附件2《扶绥县高校服务站规划建设计划表》)。 | ||
| 付款条件 | 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全部站点设计图进度完成100%并且工程量完成50%后支付至合同款的60%,全部站点建设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款的90%,全部站点建设投入运营半年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100%。 | ||
| 售后服务 |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明确服务标准、故障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等。 | ||
| 其他要求 | 一、总体要求1、供应商可根据项目要求,可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与履约能力、设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业绩等材料。二、验收要求及标准1、根据采购需求的要求进行验收。三、售后及其它要求 | ||
| 其他要求 | 1、服务中涉及的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少于2年。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到现场处理,一般质量问题处理时限不超过24小时。产品如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免费更换。2、投标总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应包含工作设备购置费用、成果材料费用等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和投标费用等。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服务实施投入充足的服务人员,并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4、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使用或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5、投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相应损失。6、知识产权: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工作成果未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否则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及项目使用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涉及本服务项目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档案、技术和设计创意等),如有违反,必须赔偿采购人及项目使用单位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在中标后至正式搭建之前,如采购人要求对布局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中标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执行。 | ||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附件2
扶绥县高校服务站规划建设计划表
| 序号 | 站点名称 | 拟建设具体地址 | 覆盖周边常住人口 | 覆盖周边失业人口 | 覆盖周边就业困难人员 | 是否双百点 | 是否一楼场地 | 能否独立办公 | 所属镇(街) | 是否失业率调查样本点 | 服务范围是否付覆盖样本点 | 备注 |
| 1 |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就业服务站 |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 | 15472(学生) | 空港经济 | ||||||||
| 2 |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服务站 |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 12413(学生) | 空港经济 | ||||||||
| 3 |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服务站 |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12799(学生) | 空港经济 | ||||||||
| 4 | 广西外国语学院空港校区就业服务 | 广西外国语学院空港校区 | 7000(学生) | 空港经济 | ||||||||
| 5 |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就业服务 |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 10176(学生) | 空港经济 | ||||||||
| 6 |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就业服务 |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 | 5218(学生) | 空港经济 |
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
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 验收方式: | □自行验收□委托验收 | |||||
| 序号 | 名称 |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 | 金额 | ||
| 合计 | ||||||
| 合计大写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 ||||||
| 实际供货日期 |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 |||||
| 验收具体内容 | (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 |||||
| 验收小组意见 | 验收结论性意见: | |||||
|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 |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
| 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 ||||||
|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联系电话:年月日 | ||||||
三、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项目内容 | 编列内容 |
| 6.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6.2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7.2 | 是否允许转包/分包 | ☑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允许转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 11.4 | 媒体发布渠道 | 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更正及与之相关的事项将在采购公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中网上查询地址上发布。 |
| 11.5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 ☑不组织现场考察□组织召现场考察集中时间:年月日时分,逾期后果自负。集中地点: |
| 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会议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 |
| 13.1 | 报价文件组成 | 1、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后附);(若有请提供)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 1.崇左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 3.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
| 商务文件组成 | 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采购需求”商务要求及“评分标准”商务分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视项目情况提供);6.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
| 技术文件组成 | 1.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如有,请提供)3.项目实施方案(如有,请提供)4.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 16.2 | 投标报价要求 | 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满足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 |
| 17.2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 |
| 18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人民币/元。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以下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4.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5.供应商在投标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放弃投标资格及中标供应商未能在25天内签署合同协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6.中标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要求: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3.投标保证金指定帐户:详见招标公告。备注: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 |
| 18 | 投标保证金 | 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5.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
| 19.1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生产电子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生成电子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须提交3套纸质版投标文件(含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按要求加盖公章)给招标代理机构,1正3副。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文本必须与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不允许有篡改。如项目验收时因所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与评标的投标文件不一致造成纠纷时,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
| 20 | 备份投标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备份投标文件。 |
| 21.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
| 投标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 | |
| 23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25.3(2) | 投标人信用查询渠道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
| 信用查询截止时点 | 资格审查结束前 | |
|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 | 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作为附件上传保存。 | |
|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 |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 |
| 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
| 29.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
| 29.2 | 允许负偏离项 |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 |
| 30.1 | 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分数并列的情形,确定中标人方式 |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
| 35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36.1 |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
| 38.2.1 | 接收质疑函方式 | 以书面形式 |
|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纸质书面形式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 |
| 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 | 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8时3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00分 | |
| 38.3.1 | 投诉受理方式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
| 40 | 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
| 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 | □以标项(☑中标金额/□采购预算/□暂定中标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服务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 |
| □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 ||
| 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白沙支行(网银支付可选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银行账号:********00039银行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41.1 | 解释 |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 |
| 41.2 | 其他释义 |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
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售后服务”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
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
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
2.9“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
于采购人的情形。
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
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
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投标费用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投标文
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6.联合体投标
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接受大中型企
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7.转包与分包
7.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
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
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7.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允许大中型企
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
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8.特别说明:
8.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投标人所提
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
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回避与串通投标
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
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
件或者投标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
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
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
根据本章第11.1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公开招
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
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1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
通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及平台短信通知)所有获
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3日发出。
11.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1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12.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
出明确响应。
12.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文件,不得仅将招标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投标
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项目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
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
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本节19.投标文件编制。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语言文字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
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
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
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2投标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的风险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
险。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
性响应,投标无效;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
必须就所投标项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7.2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8.投标保证金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
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
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
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
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9.5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投标无效。
19.6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的货物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19.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异常情况见“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中“四、24.2开标程序。
20.备份投标文件
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
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
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
平台将拒收。
21.3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招标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
2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
22.2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电子版投标文件由代理机构在广
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四、开标
23.开标时间和地点
23.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
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4.开标程序
24.1开标形式: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选取评
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选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无效,应当重新采购;
(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
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
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
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4.2开标程序:
(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
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
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
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后5分钟投标人还未进行
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投标人。通知后,投标文件仍未按时解密,或者投标人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
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9.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供应商报价均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
大厅展示;
(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
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
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
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5)开标结束。
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
五、资格审查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法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线上审查。
25.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
进行审查。
25.3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点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5.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广
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审查专家可直接在线查询)
(2)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3)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
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25.5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标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
的三分之二。
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27.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
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8.评标原则
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
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
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8.2评委表决。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
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并由采购代
理机构作记录。
28.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
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
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
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29.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
29.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
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9.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
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
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七、中标和合同
30.确定中标人
30.1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按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的规定排列中标候选人顺序,并依照
次序确定中标人。
30.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
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
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
定处理。
3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
人可以解除合同。
31.结果公告
31.1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
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
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
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以此类推。
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1.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小微)企业声明函》。
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小微)
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2.发出中标通知书
32.1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电子中标通知
书。
32.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
评审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3.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34.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多名
中标人的除外)。
35.履约保证金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签订合同
36.1中标人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
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
人代表签订合同,签订携带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2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
线签订,自动备案。
36.3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5日)。
36.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
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供应商
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5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
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
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
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6.6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
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6.7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36.8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且已报财政部门批准落
实资金的前提下,可从原中标供应商处添购,所签订的补充添置合同的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采购合同
金额的10%。
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以
下媒体上发布“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8.询问、质疑和投诉
38.1询问
38.1.1供应商在开标前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
出询问。
38.1.2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
问作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8.1.3询问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
止履行合同。
38.2质疑
38.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有效
期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该项目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
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
(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公开招
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公开招标文件中采
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公开招标文件中的采
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
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
复。
(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
38.2.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
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38.2.3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
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8.2.4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可之一的采购文件的,
可以对该采购文件质疑);
(2)质疑函内容符合本章第38.2.5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
(7)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手段取得;
(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8.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
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8.2.6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答复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质
疑条件的质疑,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
38.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
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
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8.3投诉
38.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
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
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38.3.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
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
中文译本)(投诉书格式后附):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7)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近期连续
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在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38.3.3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投诉事
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8.3.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38.3.2项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8.3.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并将投诉结果在
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38.3.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
八、验收
39.验收
3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
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
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3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
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
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
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
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3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
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
财政部门。
九、其他事项
40.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
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
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1.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
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
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
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
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
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四、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一节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以下勾选的方式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服务方案、投标人的
企业实力及资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各评委独立记名打分。经统计,
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
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服务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
该评标方法适用本项目所有标段。
第二节评标程序
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包括分项预算)的;
(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
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
(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5条第(2)项情形的。
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
的文件资料的;
(4)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时间、服务完成时间或者服务期等)、质保期等商务条款发
生负偏离的;
(5)商务条款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
无效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0)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2条情形的;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货物内容、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的;
(2)技术需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5)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澄清补正、说明或者补正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
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
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
用CA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按无效投标处
理。
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
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4.投标文件修正
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
处理。
4.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5.比较与评价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
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
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
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
(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
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
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第三节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
(适用于标项一)
|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报价(满分10分) |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条件且按该办法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投标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10%);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4%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4%);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价。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 | 0~10分 |
| 1 | 报价(满分10分) | 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价为10分。(3)某投标人价格分=投标人最低评标价/某投标人评标价×10分 | 0~10分 |
| 2 | 技术 | 技术分 | 0~77 |
| 2.1 | 服务方案分(主观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拟投入的工作进度计划、组织措施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独立打分:一档(5分):组织实施方案安排有序、有一定可行性,整体构思无特点;提供的安装实施方案对安装过程的难易程度等仅简单笼统阐述组织实施框架,缺乏可行性或仅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作进度计划未明确。二档(10分):项目实施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要求,整体构思一般,提供的安装实施方案对安装过程的难易程度、项目的特点难点等理解基本准确;能简单描述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目标;对服务站点的结构分析较合理、较完整所提出的建设方案也较为详细;提供有工作进度表,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三档(15分):项目实施方案较完整,整体构思目标明确,提供的安装实施方案对安装过程的难易程度、项目的特点难点等理解准确、分析到位,贴切采购人需求,所提出的建设方案详细,结构和内容合理、准确、完整,针对本对项目建设项目情况能详细描述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完善可行,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工作进度表,对实施内容、项目进度、人员安排、质量管理、应急保障、风险控制等进行阐述,实施流程科学合理。四档(20分):在满足三档评分要求的基础上,有3项以上增值服务(赠送服务)被评委采纳且有利于提升项目整体服务水平。制定有提供有县级各级就业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方案、提供制度信息制作的指导服务事项的管理措施及制度规范,制度有附流程图、表单、法律责任提示等内容,预计能较好的实现采购方的预期效果。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0~20分 |
| 2.2 | 项目团队与履约能力(主观分)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团队与履约能力内容进行评定,进行独立评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一档(5分):项目团队人员无相关行业经验,拟投入实施人员少于或等于7人,安全文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具体措施,对项目关键技术表述简单,不够具体。二档(10分):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比较齐全,拟投入实施人员有8-19人,有较具体安全文明实施方案。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内容简略(如响应时间不明确、应急预案无具体流程),整体方案体现出风险意识薄弱;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可行性较低。 | 0~20分 |
| 2.2 | 项目团队与履约能力(主观分) | 三档(15分):项目团队具备具有类似的实施经验,人员及设备配备齐全,拟投入实施人员有20人或以上,有具体可行的安全文明实施方案,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框架完整(如包含响应机制、应急预案),为服务站建设各项活动开展提供具体可行服务内容。四档(20分):在满足三档评分要求的基础上,项目团队行业经验丰富,拟投入设计人员具备工艺美术类等设计类专业技术职称至少有2名,安全文明实施方案科学严谨,包含可量化的执行标准与全过程监管机制;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响应时间明确到小时级,项目关键技术难点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方案具有较强实操性与前瞻性。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拟投入人员须提供截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人员参保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 0~20分 |
| 2.3 | 筹备方案分(主观分)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筹备方案自行打分,不提供不得分,不入档不得分。一档(6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就业服务(零工市场)站点分布,提供切合项目实际的工作计划方案,且时间排期在履约期限内,计划和方案能够明确各分布站点的筹备进展情况。二档(13分):在满足一档的基础上,能根据项目服务过程涉及的工作环节列出具体的工作计划及时间表,并能根据时间表列出各时间段的工作开展部署及方案,工作计划能够有效指导工作有序开展;为确保服务站点的建设质量及统一性,明确支持零工市场、就业服务站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的规范配备,满足办公服务、求职服务、便民服务、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清单(全新),并列明各项设备配置明细。三档(20分):在满足二档的基础上,能够根据工作计划进一步给出筹备各阶段的工作开展部署方案,确保项目能够按时间要求有计划有进度的完成各阶段工作内容;对项目有相关调研及分析,并根据本项目规范配备标准提供零工市场、就业服务站筹备设计方案(包括明确的分区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柜面服务区、信息发布区、数智求职区、等候休息区、便民服务区等),及建设效果图(含平面布置图、室外效果图、室内效果图),实现风格统一,且体现就业服务特点。注:不符合最低入档要求的不得分。 | 0~20分 |
| 2.4 | 售后服务方案(主观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内容进行独立评审并独立打分。一档(5分):售后服务方案较简单,仅对采购单位提出的要求进行了部分细化,售后服务承诺书中各项措施缺乏针对性,对采购单位使用需求响应的具体措施缺乏充分的合理性。二档(11):售后服务表述清晰、完整,应急措施具体、切实可行,有服务保障措施及服务质量保证,有完整的运行保障方案售后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响应能力、响应时间具体。三档(17分):售后服务方案全面详细,提供的保障措施承诺较详细描述了服务人员构成及服务方式。承诺切实可行,符合项目实际 | 0~17分 |
| 2.4 | 售后服务方案(主观分) | 情况。提供的服务承诺的涵盖了工作执行、质量把控、沟通协作、故障响应等内容,售后服务质量管理措施承诺合理可行;提供服务流程,包括故障处理、电话维护、现场维护、紧急维护、重要服务等。注:未提供相应内容的或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得0分。 | 0~17分 |
| 3 | 商务 | 商务分 | 0~13 |
| 3.1 | 服务保障分(客观分) | 拟投入该项目实施人员持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证或职业指导师证或劳动关系协调师,每提供一个三级证书得0.5分,每提供一个二级证书或者人力资源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5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截图、照片(投标文件提供递交截止日期止前半年内至少其中1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属于本职工证明材料),没有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0~5分 |
| 3.2 | 业绩分(客观分) | 供应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具有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8分。【注: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否则不得分】 | 0~8分 |
| 总得分=1+2+3 | |||
综合评分法
(适用于标项二)
|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报价(满分10分) |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条件且按该办法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投标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10%);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4%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4%);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价。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价为10分。(3)某投标人价格分=投标人最低评标价/某投标人评标价×10分 | 0~10分 |
| 2 | 技术 | 技术分 | 0~73 |
| 2.1 | 服务方案评价(满分25分) | 一档(6分)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简单的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等,围绕如何将就业服务进校园内容展开描述,整体方案可实施性不高;二档(13分)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较详细,包含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质量保证措施等,围绕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招聘求职对接等服务内容展开详细描述,整体方案符合实际情况,能够结合高校学生实际和制定针对性的服务方案。三档(19分)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详细完善,包含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质量保证措施、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等,围绕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就业技能提升、招聘求职对接、政策性岗位信息发布等服务内容展开详细描述,整体方案可行性较高,能说明实施各个阶段工作安排和进度计划,可行性较高;四档(25分)供应商提供的各项目实施方案详细、全面、完善, | 0~25分 |
| 2.1 | 服务方案评价(满分25分) | 能够围绕求职信息采集服务、就业信息与职位推送服务、就业服务活动、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服务、就业服务直播推送服务、技能培训与提升课程服务、技能培训与提升课程服务、就业数据统计与跟踪服务的内容提供比较详细的技术流程,阐述清楚实施组织办法及保障体系,包含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质量保证措施、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等,整体方案针对性强,能说明项目风险管理措施,有详细的关键技术说明,重点难点分析理解准确,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能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解决办法,可操作性强;完全准确地理解项目需求,部署科学可靠。 | 0~25分 |
| 2.2 | 服务团队及服务设施设备(满分20分) | 一档(5分)团队人员及设备设施配备基本齐全,拟投入实施团队人员数量≥5人,基本满足项目实施需求。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性文件,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二档(10分)团队人员及设备设施配备齐全,拟投入实施团队人员数量≥10人,满足项目实施需求。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性文件,规章制度基本健全。三档(15分)团队人员及设备设施配备齐全、充足,满足项目实施需求。服务团队经验较丰富,参与人员及技术力量投入有保障,拟投入实施团队人员数量≥15人,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性文件,规章制度比较完善,项目运作机制比较成熟,便于项目实施。四档(20分)团队人员配备合理、岗位分工明确、人员、设备设施配备齐全充足,较好满足项目实施需求。服务团队专业、经验丰富,参与人员及技术力量投入充足,拟投入实施团队人员数量≥20人,建立相关项目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管理等管理制度性文件,规章制度完善,项目运作机制成熟、科学,有针对性,逻辑清晰、切合实际。注:拟投入实施团队人员需提供递交截止日期止前半年内至少其中1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属于本职工证明材料,没有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0~20分 |
| 2.3 | 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满分14分) | 一档(0分)未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或保障措施不具有针对性;二档(4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应急预案和就业服务活动(推广宣传或日常运营)现场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具有一定的可行性,能够结合常见的现场突发事件作出有效的处理预案,具有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措施;三档(9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完整准确的应急预案、就业服务活动(推广宣传或日常运营)现场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人员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的保障措施较完整、合理;成立有专门的应急小组,能够针对校园现场突发事件作出有效的处理预案,具有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措施,能详细描述突发问题及应对措施,可操作性强;四档(14分)在满足三档评分要求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 0~14分 |
| 2.3 | 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满分14分) | 制定完善全面的应急预案、日常运营服务(宣传计划、内容、方式、渠道、效果等内容)现场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人员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及设备管理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 0~14分 |
| 2.4 | 进度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满分14分) | 一档(0分)未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质量控制措施,服务过程各系列活动工作的衔接措施欠缺,进度计划编制不够完善,不能满足各系列活动实际要求;二档(4分)有简单的质量管理班子和质量制度,服务过程各系列活动工作的衔接措施基本合理,进度计划编制基本完善,基本满足各系列活动实际要求;三档(9分)有具体的质量管理班子和质量制度,服务过程各系列活动工作的衔接措施完善,服务到位,计划执行到位保障性符合要求,进度计划编制较合理,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描述全面,关键节点控制措施良好,基本符合各系列活动要求。四档(14分)有专门的质量管理班子和健全的质量制度,主要活动环节质量保证措施和手段科学;服务过程各系列活动工作的衔接措施完善妥当,所提供的服务优质;有明确的进度计划,各项计划编制完善,建立有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审核制度、就业指导培训制度、宣传制度、数据统计与校对制度等内容能够很好保证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完全符合各系列活动实际要求。 | 0~14分 |
| 3 | 商务 | 商务分 | 0~17 |
| 3.1 | 服务保障分(满分9分) | 1.拟投入该项目实施人员持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证或职业指导师证或劳动关系协调师,每提供一个三级证书得0.5分,每提供一个二级证书或者人力资源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5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截图、照片(投标文件提供递交截止日期止前半年内至少其中1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属于本职工证明材料),没有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供应商自有的线上就业服务平台(具备招聘服务网站或APP或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的服务平台,每具备1个平台得1分,满分4分。能够提供具备良好用户体验,使用稳定且满足本项目线上服务要求(须提供自有网站备案材料或网页截图或使用页面截图等材料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 | 0~9分 |
| 3.2 | 业绩分(满分8分) | 供应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具有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8分。【注: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否则不得分】 | 0~8分 |
| 总得分=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