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疏运3标基坑临时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09
发布于
天津滨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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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K2********981(试)

发布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第 3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

公告概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集疏运3标项目 (项目名称)基坑临时支护工程 (包件名称) 公路工程 (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981(试) ) 1. 招标条件……

集疏运3标基坑临时支护工程招标公告.pdf

第一章招标公告

集疏运3标项目(项目名称)基坑临时支护工程(包件名称)

公路工程(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981(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疏运3标项目(项目名称)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公路

工程(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建设规模:西起京津塘高速公路及长深高速公路,以桥梁形式穿越京津塘高速公路与长深高速公路互通立交

区,向北沿现状长深高速公路两侧并行,至铁路民北联络线转而向东,沿铁路南侧布线,跨越秦滨高速公路和

塘黄公路后变为路基形式,在津秦高铁以西设置主线收费站,下穿津秦高铁、西中环快速路,在新河东干渠前

变为桥梁,以桥梁形式与高新区内规划天祥道共线。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基坑临时支护工程。

包件划分:包件1:基坑临时支护工程。

计划工期:37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预计*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3其他:满足施工方案设计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

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由招标人指定中标候选包件。

3.5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

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止(北京时间、下

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

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

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þ不召开;

¨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þ不召开;

¨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第3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姜志炜

电话:132********

电子邮件:/

网址:/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相应工程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所有资质证书必须有按相关要求通过年审的记录;(2)投标方代理人必须提供投标材料证明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的合法性,并同时确认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的相关事宜,由投标人单位承担因该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相关活动所引发的一切后果。(3)最低资质要求: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1)公司近三年(2022-2024年)至少有一年净利润为正数。(2)近三年(2022-2024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1)近三年内成功的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分包。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

商;

(3)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

商;

(4)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

包商。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2.持二级建造师证书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期的社保证明。
技术负责人 1.类似项目经验2.工程师职称
安全负责人 持有安全员资格证书

注:乙方项目管理机构包括乙方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仅为

甲方强制性要求必须配置的人员,并非代表实施工程需要的所有人员,乙方应根据甲方、发包人或监理的安排,根据

工程进度需要随时增加所需人员,增加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因此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索赔或补偿。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最长出厂年限
打桩机 1 7
运输车 1 7
电焊机 1 7

注:要求乙方特种设备(塔吊、施工电梯、架桥机、龙门等)进场时的设备出厂年限不超4年,其他通用陆上施工

设备进场时的设备出厂年限不超7年,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管理设备仅为甲方强制性要求必须配置的设备,并非代表

实施工程需要的所有设备,乙方应根据甲方、发包人或监理的安排,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随时增加所需设备,增加费用

已包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因此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索赔或补偿。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

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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