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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聚晟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
| 采购单位 | 威信县水田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昭通市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6: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59:00 每日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市昭阳区碧桂园8栋1单元2901室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1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曹阜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 | ||
| 采购单位 | 威信县水田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昭通市威信县水田镇水田社区街上村民小组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聚晟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昭通市昭阳区碧桂园8栋1单元29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2******** | ||
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ZC2025-C2-01178-YNJS-0008
项目名称: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00
最高限价(万元):99.630364
采购需求:1.改建一座可容纳200人以上占地约912㎡钢结构屋顶文化体育场(包括球场钢结构主体建设920㎡、塑胶球场560㎡、篮球场看台120㎡、技术台建设40㎡、修复广场地面664㎡); 2.改建室外塑胶羽毛球场160㎡;3.改建活动室一层110㎡;4.配套设备设施采购:包括篮球架2个、台球桌2张、乒乓球桌5张、羽网2组、球场灯光4组、户外座椅8套、配套健身器材1套以及其他体育用品(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6: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市昭阳区碧桂园8栋1单元2901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2.本项目为电子化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提交、开启、磋商、二次报价等程序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文件、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3.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时,如有问题可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网站转发无效,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威信县水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昭通市威信县水田镇水田社区街上村民小组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聚晟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碧桂园8栋1单元2901室
联系方式: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阜龙
电 话:182********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ZCZBJ文件查看工具 ”)
|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
| 采购文件 | 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终稿-政采云).docx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下载 | |
| 其他文件 | 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zip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下载 |
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JUSHENG
聚晟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TZC2025-C2-01178-YNJS-0008
采购人:威信县水田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聚晟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8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3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4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55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ZC2025-C2-01178-YNJS-0008
项目名称: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100.00万元
最高限价:996303.64元
采购需求:1.改建一座可容纳200人以上占地约912㎡钢结构屋顶文化体育场(包括球场钢结构主体建设920㎡、塑胶球场560㎡、篮球场看台120㎡、技术台建设40㎡、修复广场地面664㎡);2.改建室外塑胶羽毛球场160㎡;3.改建活动室一层110㎡;4.配套设备设施采购:包括篮球架2个、台球桌2张、乒乓球桌5张、羽网2组、球场灯光4组、户外座椅8套、配套健身器材1套以及其他体育用品(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满足下列任一要求即可:①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25年度内新成立单位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须作出承诺书,成立年份不满1年的提供相应说明。②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只需提供承诺书;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同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磋商截止时间后、资格审查时查询响应申请人信用信息,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申请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注: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6: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2)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参与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昭通市昭阳区碧桂园8栋1单元2901室(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2.本项目为电子化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提交、开启、磋商、二次报价等程序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文件、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3.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时,如有问题可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网站转发无效,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威信县水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昭通市威信县水田镇水田社区街上村民小组2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聚晟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碧桂园8栋1单元2901室
联系方式:曹工、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话:18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采购人采购人:威信县水田镇人民政府地 址:昭通市威信县水田镇水田社区街上村民小组2号联系人:张先生电 话:18********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聚晟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碧桂园8栋1单元2901室联 系 人:曹工电 话:18********1.1.4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1.1.5建设地点建设地点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1.2.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需求采购需求1.改建一座可容纳200人以上占地约912㎡钢结构屋顶文化体育场(包括球场钢结构主体建设920㎡、塑胶球场560㎡、篮球场看台120㎡、技术台建设20㎡、修复广场地面600㎡); 2.改建室外塑胶羽毛球场160㎡;3.改建活动室一层110㎡;4.配套设备设施采购:包括篮球架2个、台球桌2张、乒乓球桌5张、羽网2组、球场灯光4组、户外座椅8套、配套健身器材1套以及其他体育用品(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为准)1.3.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4.1资格条件资格条件详见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1.9.1踏勘现场踏勘现场不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考察。1.10.1磋商预备会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提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有供应商进行统一回复。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澄清提交到“政采云平台”(***********)统一通过网络向供应商发布,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在“政采云平台”(***********)查看澄清内容。1.11偏离偏离☑不允许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补遗、变更等材料(如有)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磋商文件缺页,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供应商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提问,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0 月 23 日 09 点 00 分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磋商文件的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 时间不足5日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补遗、变更等材料(如有)3.2.3磋商报价磋商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本项目供应商第一轮磋商报价需要填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2.4二次报价二次报价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获得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的机会。磋商申请人一共有二次报价机会(第一次报价为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的准备时间按“政采云”平台要求为准,超出规定时间未进行报价的,视为放弃最终报价。2.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起二次报价后,供应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填报。注: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同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若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或联系不上的,磋商小组将视为其放弃响应资格。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出现以上情况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评审结果,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关。3.3.1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无3.6.3响应文件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要求响应文件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要求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或签字盖章;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签署应由注册于本单位的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签字盖章;供应商无造价工程师的,可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编制,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造价委托协议,否则按废标处理。(编制人员和复核人员可为同一人,在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签字盖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或签字盖章)注:1.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如无电子签名的,可先签字或盖章再进行上传(扫描件)。3.6.4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密封网上提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加密。4.2.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凡有意参与谈判者,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客户端&驱动下载”网页(网址:***********)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的要求编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与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的联系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凡有意参与谈判者,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客户端&驱动下载”网页(网址:***********)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的要求编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与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的联系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凡有意参与谈判者,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客户端&驱动下载”网页(网址:***********)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的要求编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与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的联系方式。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否否5.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昭通市昭阳区碧桂园8栋1单元2901室(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昭通市昭阳区碧桂园8栋1单元2901室(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昭通市昭阳区碧桂园8栋1单元2901室(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5.2开标程序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启响应文件时磋商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出席磋商会。2.磋商申请人应提前熟悉“政釆云”相关投标程序,并按“政釆云”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投标活动。3.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采后,磋商申请人登陆“政采云”开标大厅,使用磋商申请人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4.响应文件解密:CA证书在线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时长不超过30分钟,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 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启响应文件时磋商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出席磋商会。2.磋商申请人应提前熟悉“政釆云”相关投标程序,并按“政釆云”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投标活动。3.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采后,磋商申请人登陆“政采云”开标大厅,使用磋商申请人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4.响应文件解密:CA证书在线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时长不超过30分钟,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 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启响应文件时磋商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出席磋商会。2.磋商申请人应提前熟悉“政釆云”相关投标程序,并按“政釆云”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投标活动。3.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采后,磋商申请人登陆“政采云”开标大厅,使用磋商申请人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4.响应文件解密:CA证书在线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时长不超过30分钟,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 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6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除采购方授权代表外,其余评审专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除采购方授权代表外,其余评审专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除采购方授权代表外,其余评审专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7.2成交人公示媒介同采购公告发布媒介同采购公告发布媒介同采购公告发布媒介7.4.1履约担保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磋商费用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2.代理服务收费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方法计取。本项目服务类型为工程招标,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50万元-100万元(含)以内按1.5%计算。3.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2.代理服务收费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方法计取。本项目服务类型为工程招标,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50万元-100万元(含)以内按1.5%计算。3.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2.代理服务收费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方法计取。本项目服务类型为工程招标,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50万元-100万元(含)以内按1.5%计算。3.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8.2中小微企业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采购类型为工程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采购类型为工程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采购类型为工程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1.总则
1.1.1项目概况
1.1.1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1.1.12.2.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3.3.3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4.4.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21.1.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2.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竞争性磋商范围、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
1.3.31.1.1本次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2.2.2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3.3.3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41.1.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42.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5)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5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6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7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9踏勘现场
1.9.91.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92.2.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93.3.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94.4.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0磋商预备会
1.10.101.1.1本次招标不召开磋商预备会。
1.11.11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2.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11.1.1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2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2.2.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及“政采云”平台上答复所有报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
2.3.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
2.3.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中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2.3.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响应文件
3.1.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内容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3.2.2磋商报价
3.2.1采购人设有采购控制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控制价,采购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磋商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有效期为90天。
3.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
3.4资格审查资料
3.4.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的复印件。
3.5.5响应文件的编制
3.5.51.1.1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5.52.2.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工期、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53.3.3响应文件的签署: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1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1.1.1本项目使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4.1.12.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13.3.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4.1.14.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21.1.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需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2.22.2.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制、上传和递交。
5.开标
5.1.1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启响应文件时磋商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出席磋商会。
(2)磋商申请人应提前熟悉“政釆云”相关投标程序,并按“政釆云”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投标活动。
(3)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采后,磋商申请人登陆“政采云”开标大厅,使用磋商申请人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响应文件解密:CA证书在线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时长不超过30分钟,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开标结束。
5.3.3开标异议
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网上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1评审小组
6.1.11.1.1评标由除采购方授权代表外,其余评审专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审小组负责。
6.1.12.2.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2确定成交人的原则和方法
6.2.23.3.3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将依法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在评审中,不得透露评审的相关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评审小组将告知参加的供应商。
6.2.24.4.4评审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合法、保密”原则。
6.2.25.5.5评审小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按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若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审小组应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成交人。
6.3.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1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2成交人公示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成交人。
7.3.3成交通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政采云平台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7.4.4履约担保
7.4.41.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7.5.5签订合同
7.5.51.1.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7.5.52.2.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质疑与投诉
9.1质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磋商申请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磋商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磋商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磋商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9.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磋商申请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磋商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磋商申请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9.3投诉
9.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9.3.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采购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财政部门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3.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
9.3.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
(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9.3.5投诉书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9.3.6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
2.
……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条款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 特定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商务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规定格式及内容;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符合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规定格式及内容; | |||
| 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 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 质量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 响应文件的签署: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3.6.3 项规定。 | |||
| 技术 | / | ||
| 报价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
| 未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 |||
| 说明:本项目技术部分在符合性审查时不作为审查标准,但因政采云系统在编制符合性审查内容环节必须包含技术部分,所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对技术部分审查标准划“/”。 | |||
| 2.2.1 | 商务部分评分(满分20分) | 报价得分(满分20分)1.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二次)最低的有效报价;2.得分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二次)最低的有效报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二次))×20注:(1)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
| 2.2.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满分80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满分25分) | 第一档次(25分):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先进、可靠,采用了四新技术;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第二档次(20分):对项目总体概况、部署及措施表述较清晰、完整;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表述,对项目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符合可行;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第三档次(15分):对项目总体概况、部署及措施表述基本清晰;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表述基本符合要求,对项目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基本清晰可行;基本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第四档次(10分):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不够清晰;部署及措施不够具体;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表述不够清晰、可行性不强的;第五档次(5分):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模糊;部署及措施不具体;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表述不完整的;第六档次(0分):未提供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的不得分。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满分10分) | 第一档次(10分):质量目标符合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的;第二档次(7分):质量目标符合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的;第三档次(4分):质量目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目标基本明确;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的;第四档次(0分):未提供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的不得分。 |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满分10分) | 第一档次(10分):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的;第二档次(7分):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的;第三档次(4分):安全目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的;第四档次(0分):未提供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的不得分。 |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满分10分) | 第一档次(10分):环境管理目标符合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的;第二档次(7分):环境管理目标符合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管理机构较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的;第三档次(4分):环境管理目标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的;第四档次(0分):未提供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的不得分。 | ||
|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满分10分) | 第一档次(10分):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全面,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措施有力、合理、可行的;第二档次(7分):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较全面,线路较清晰,计划编制较合理;措施可行的;第三档次(4分):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基本全面,线路基本清晰,计划编制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可行的;第四档次(0分):未提供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 ||
| 资源配备计划(满分10分) | 第一档次(10分):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很好的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全面的;第二档次(7分):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较好的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的;第三档次(4分):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的;第四档次(0分):未提供资源配备计划的不得分。 | ||
|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满分5分) | 第一档次(5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科学、全面、合理,图示标识全面、准确,且针对本工程实际所布置的;第二档次(4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图示标识准确,且针对本工程实际布置的;第三档次(3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基本合理,图示标识基本准确,基本针对本工程实际布置的;第四档次(2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够合理,图示标识不够清楚、准确、缺乏针对性,未针对本工程实际布置的;第五档次(1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合理,图示标识不准确,未针对本工程实际布置的;第六档次(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审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其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3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若再次并列,由评审小组采取不记名投票推选。 | |
1.评审方法
1.1评审、定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
1.2本办法是评审小组确定工程成交候选人的依据,在评审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或者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1.3评审小组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1.4评审小组成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法、保密的原则,不得带有任何偏见,高效率、高质量地做好评审工作,应遵守以下要求:
1.4.1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认真审查供应商所报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坚持公正合理、详细、不错、不漏、不偏不倚。
1.4.2对所有供应商的磋商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4.3评审严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仅对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审的依据。
1.4.4全面分析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4.5严格遵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评审。
1.4.6积极发表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做好评审书面记录。
1.5评审过程的保密
1.5.1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评审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1.5.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审过程进行书面记录,书面记录应如实地反映评审的全过程,特别是评审专家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并作为重要的应保密的资料存档,复印件作为书面报告的组成部分交管理部门备案。
1.5.3评审过程中如遇特殊问题,由评审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2评审基准价计算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评审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初步评审: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商小组应当否决其磋商:
(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磋商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磋商。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评审
评审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逆顺序分别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并进行第二次报价。
3.3详细评审
3.3.1评审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
3.3.2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审小组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3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磋商资格。
3.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3.5评审结果
3.5.1评审小组按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若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审小组应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实际内容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制定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总经理以上管理者(或双方工地代表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
1.1.3.9永久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通用条款”执行。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及云南省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效力高低按《协议书》第六条的顺序执行,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对合同的执行内容有特别约定和补充的,将按其相应效力执行。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双方另行确定;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双方另行确定;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双方另行确定。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与施工有关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必要的加工图及大样图及双方协商需提供的文件、图纸及其他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双方另行确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另行确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双方另行确定;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确定。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经理。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施工现场警戒线为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双方另行确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用于本工程以外的任何事项。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描述与图纸、答疑不相符时,根据图纸描述,按“云南省2020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现行相关定额、配套的计价文件的规定进行组价,管理费、利润费率执行投标单位投标费率。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全面履行本合同。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双方另行确定。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必须满足相关单位存档要求。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项目经理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双方另行确定。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罚款,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7天。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双方另行确定。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2)/;
(3)/。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双方另行确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云南省和州县现行相关标准。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
6.1.5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云南省和州县现行相关标准。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价格支付。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双方另行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上述资料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认可。
7.2施工进度计划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上述资料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认可。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按相关要求和约定自行准备。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6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7.5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按人民币500元/天。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3%。
7.6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双方另行确定;
(2);
(3)。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
8.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8.6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9.4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0.4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无。
10.7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双方另行确定。
10.8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双方另行确定。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双方另行确定。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a、人工工资的上涨;b、机械台班费上涨;c、所有材料价格上涨;d、政策性文件调整;e、因发包人及设计的原因所产生的停工及窝工损失;f、土质类别发生变化;g、措施费用按照投标报价实行总价包干,结算不再调整。以上七点均认为已含在固定单价中,不予调整。临时停水停电由承包人自行考虑相关措施,费用自理。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双方另行确定。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双方另行确定。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国家、省、市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工程计价定额执行。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双方约定。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双方约定。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双方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无。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双方约定。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双方约定。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双方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双方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工程延期计算。
13.3工程试车
13.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3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
13.6竣工退场
13.6.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
14.竣工结算
14.1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
14.4最终结清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双方约定。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双方约定。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28天内。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4天内。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本项目竣工验收后12个月。
15.3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双方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
15.4.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15.4.3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
16.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
(7)其他:/。
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9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双方另行确定。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确定。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18.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8.3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
18.7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0.争议解决
20.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
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材料暂估价表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施工安全责任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确保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施工安全责任书。
第一条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人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有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
二、承包人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
的资金投入,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应由取得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担任,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三、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四、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报发包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五、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基坑支护、抽排水、土方开挖、支模板、扎钢筋、起重吊装、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
必须分部分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并报发包人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六、承包人在开工前,负责管理的技术人员必须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的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安全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并报发包人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七、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起重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八、承包人的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区、生活区的位置应当符合安全性的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
九、承包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采取防护措施(封闭围挡),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建筑垃圾、噪音、振动和强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承包人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施工单位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必要的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十一、承包人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用具及配件,必须具备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进入现场使用前必须进行查验,同时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报发包人安全部门存档。对超过使用时间、保质时间的应及时停止使用或报废。
十二、承包人在使用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时,必须由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使用,同时向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设备显著位置。
十三、承包人必须定期不定期对下属所有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培训情况必须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
十四、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期限以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十五、承包人必须建立意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各项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十六、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控制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工程零死亡。
第二条违约责任
承包人因施工方案或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而造成的误工、停工、返工,所产生的一切政治、经济、名誉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条本工程安全责任书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本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为施工合同附件,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另册提供,供应商自行在政采云平台下载。各供应商引用其工程量清单内数据,表格格式供应商可自行拟定)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采购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本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工程施工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规定。
施工单位在施工工作中使用或参考本章条例标准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应征得业主或业主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国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了新技术标准或规范时,则施工单位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施工。
三、未尽规范按现行相关的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的标准执行。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磋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条款 | 内容 |
| 1 | 磋商报价 | |
| 2 | 合同履行期限 | 日历天 |
| 3 | 质量承诺 | |
| 4 | 项目经理 | 姓名:注册编号: |
| 5 | 备注 |
注:1、磋商报价应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所有报价都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磋商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资格审查部分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 传 真 | 网 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 随本表附:1、 营业执照复印件2、 资质证书复印件3、 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复印件 | |||||||||
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专业 |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注册单位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说明:
1.本表后应附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满足下列任一要求即可:①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25年度内新成立单位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须作出承诺书,成立年份不满1年的提供相应说明。②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只需提供承诺书;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同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磋商截止时间后、资格审查时查询响应申请人信用信息,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申请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注: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 工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 交通运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 信息传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七、其他资料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其他的资料
技术标部分
一、技术部分
供应商应按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要求,进行编制。格式自拟。
技术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5)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6)资源配备计划
(7)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商务标部分
一、磋商申请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或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磋商申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各供应商引用其工程量清单内数据,表格格式供应商可自行拟定。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签署应由注册于本单位的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签字盖章;供应商无造价工程师的,可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编制,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造价委托协议,否则按废标处理。(编制人员和复核人员可为同一人,在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签字盖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或签字盖章)。
最终磋商报价(二次报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条款 | 内容 |
| 1 | 最终磋商报价 | |
| 2 | 合同履行期限 | 日历天 |
| 3 | 质量要求 | |
| 4 | 项目经理 | 姓名:注册编号: |
| 5 | 备注 |
注:1、此表不需放入响应文件中,格式仅供参考,实际请在政采云系统自行填报。
2、供应商进行两轮报价,分为响应文件中的第一轮报价和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部分由磋商小组就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价格及磋商小组认为与本次项目有关的因素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
| F-15-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标段: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第1页 共2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备 注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 人工费 | 机械费 | 暂估价 | ||||||||||||
| 定额人工费 | 规费 | |||||||||||||
| 1 | 01B006 | 篮球场钢棚 | 1.彩钢瓦钢棚 | m2 | 920 | |||||||||
| 2 | 01B007 | 活动室改建 | 1.钢结构 | m2 | 110 | |||||||||
| 3 | ******** | 钢梯 | 1.钢材品种、规格:方钢(空腹)2.钢梯形式:踏步式3.螺栓种类:高强螺栓 | t | 1.2 | |||||||||
| 4 | ******** | 硅PU篮球场 | 1、5厚硅PU面层2、将原有混凝土清理干净,并进行凿毛处理 | m2 | 560 | |||||||||
| 5 | ******** | 硅PU羽毛球场 | 1、5厚硅PU面层2、将原有混凝土清理干净,并进行凿毛处理 | m2 | 160 | |||||||||
| 6 | 01B008 | 技术台 | 1.砌块墙砌高,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390mm*190mm*190mm混凝土空心砖2.上面C25混凝土浇筑平板10cm3.侧面墙面一般抹灰 | m2 | 40 | |||||||||
| 7 | 01B009 | 看台 | 1.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390mm*190mm*190mm混凝土空心砖2.侧面墙面一般抹灰 | m2 | 120 | |||||||||
| 8 | 01B010 | 篮球架 | 1.成品标准篮球架 | 个 | 2 | |||||||||
| 9 | 01B011 | 台球桌 | 张 | 2 | ||||||||||
| 10 | 01B012 | 乒乓球桌 | 张 | 5 | ||||||||||
| 本页小计 | ||||||||||||||
| 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 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 3.本表中“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 | ||||||||||||||
| F-15-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标段: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第2页 共2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备 注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 人工费 | 机械费 | 暂估价 | ||||||||||||
| 定额人工费 | 规费 | |||||||||||||
| 11 | 01B013 | 羽网 | 组 | 2 | ||||||||||
| 12 | 01B017 | 户外座椅 | 套 | 8 | ||||||||||
| 13 | 01B014 | 球场路灯 | 组 | 4 | ||||||||||
| 14 | 01B015 | 配套健身器材 | 套 | 1 | ||||||||||
| 15 | 01B016 | 其他体育用品 | 项 | 1 | ||||||||||
| 16 | ******** | 场地硬化 | 1.混凝土强度等级:C252.基层:20厚碎石铺垫3.混凝土厚度:15cm | m2 | 664 | |||||||||
| 17 | ******** | 混凝土挡墙墙身 | 1.混凝土强度等级:C252.材料:毛石 | m3 | 73 | |||||||||
| 本页小计 | ||||||||||||||
| 合计 | ||||||||||||||
| 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 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 3.本表中“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 | ||||||||||||||
| F-15-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标段: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备注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 人工费 | 机械费 | 暂估价 | ||||||||||||
| 定额人工费 | 规费 | |||||||||||||
| 本页小计 | ||||||||||||||
| 合计 | ||||||||||||||
| 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 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 3.本表中“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 | ||||||||||||||
| F-19: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标段: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第 1 页 共 1 页 | |||||||||||||||||||
|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
| 1 | 绿色施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
| 1.1 | ******** |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 | 5.12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 |||||||||||||||||
| 1.2 | ******** | 临时设施费 | 2.76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 |||||||||||||||||
| 1.3 | 01B001 | 绿色施工措施费 | 5.94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 |||||||||||||||||
| 2 | ********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 3.72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 |||||||||||||||||
| 3 | ********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0.5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 |||||||||||||||||
| 4 | 01B002 |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 0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 |||||||||||||||||
| 5 | 01B003 | 压缩工期增加费 | 0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
| 6 | 01B004 | 行车、 行人干扰增加费 | 0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 |||||||||||||||||
| 7 | ********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0 | ||||||||||||||||||
| 8 | 01B005 | 其他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 0 | ||||||||||||||||||
| 合 计 | |||||||||||||||||||||
| 注:1.“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在计价时需列出具体费用名称; 2.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调整费率和金额。 | |||||||||||||||||||||
| F-2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标段: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第 1 页 共 1 页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
| 1 | 暂列金额 | 详见明细表F-21 | |||||||||||
| 2 | 暂估价 | ||||||||||||
| 2.1 | 材料(设备)暂估价 | 详见明细表F-22 |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详见明细表F-23 | |||||||||||
| 2.3 |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 | 详见明细表F-24 | |||||||||||
| 3 | 计日工 | 详见明细表F-25 |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详见明细表F-26 | |||||||||||
| 5 | 索赔与现场签证 | - | 详见明细表F-27 | ||||||||||
| 6 | 优质工程增加费 | ||||||||||||
| 7 | 提前竣工增加费 | ||||||||||||
| 8 | 人工费调整 | ||||||||||||
| 9 | 机械燃料动力费价差 | ||||||||||||
| 合 计 | — | ||||||||||||
| 注:1.工程结算时第1.1项、第1.2项分别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计价表内计列; 2.工程结算时第2.3项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计价表内计列; 3.材料(设备)暂估单价进人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4.索赔现现场签字在工程结算期计列。 | |||||||||||||
| F-25:计日工表 | ||||||||||||||||||
|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标段: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第 1 页 共 1 页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
| 暂定 | 实际 | |||||||||||||||||
| 一 | 人工 | |||||||||||||||||
| 1 | ||||||||||||||||||
| 人工小计 | ||||||||||||||||||
| 二 | 材料 | |||||||||||||||||
| 1 | ||||||||||||||||||
| 材料小计 | ||||||||||||||||||
| 三 | 施工机械 | |||||||||||||||||
| 1 | ||||||||||||||||||
| 施工机械小计 | ||||||||||||||||||
| 总 计 | ||||||||||||||||||
| 注:1.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招标报价时,单价由招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招标总价中; 2.工程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且本表与表F-28计列内容不得重复计价。 | ||||||||||||||||||
| F-28:主要工日一览表 | ||||||||
| 工程名称: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标段: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第 1 页 共 1 页 | ||||||
| 序号 | 工日名称(类别)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 注:此表按不同计价文件编制阶段要求填写,其中:1.“工日名称(类别)”“单位”栏内容由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填写,合计价阶段可按需要补充或减少内容;2.“数量”栏由不同阶段计价人按工程计量分析数量填写;3.“单价”栏的填写:招标控制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确定单价。 | ||||||||
| F-29: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 |||||||||
| 工程名称: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标段: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第 1 页 共 1 页 | |||||||
|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交货方式 | 送达地点 | 备注 | ||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 |||||||||
| F-30: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 ||||||||
| 工程名称: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标段: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第 1 页 共 1 页 | ||||||
| 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 1 | 矿渣硅酸盐水泥 P.S 32.5 | t | ||||||
| 2 | 矿渣硅酸盐水泥 P.S 32.5(散装) | t | ||||||
| 3 | 级配砂石 | m3 | ||||||
| 4 | 细砂 | m3 | ||||||
| 5 | 碎石 粒径(综合) | m3 | ||||||
| 6 | 碎石 粒径:20 | m3 | ||||||
| 7 | 标准砖 240×115×53 | 千块 | ||||||
| 8 | 小型空心砌块 390×190×190 | m3 | ||||||
| 9 | 户外座椅 | 套 | ||||||
| 10 | 硅PU | m2 | ||||||
| 11 | 预拌混凝土 C25 | m3 | ||||||
| 12 | 钢楼梯 踏步式 | t | ||||||
| 13 | 篮球场钢棚 | m2 | ||||||
| 14 | 活动室改建 | m2 | ||||||
| 15 | 篮球架 | 个 | ||||||
| 16 | 台球桌 | 张 | ||||||
| 17 | 乒乓球桌 | 张 | ||||||
| 18 | 球场路灯 | 组 | ||||||
| 19 | 配套健身器材 | 套 | ||||||
| 20 | 其他体育用品 | 项 | ||||||
| 注:此表按不同计价文件编制阶段要求填写,其中:1.“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栏内容由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填写,各计价阶段可按需要补充和调整。2.“数量”栏由不同阶段计价人按工程计量分析数量填写;3.“单价”栏的填写:招标控制价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确定单价。 | ||||||||
|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标段: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第 1 页 共 1 页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
| 1 | 其他规费 | 工伤保险费+环境保护税+工程排污费 | |||||||||||||
| 1.1 | 工伤保险费 | 分部分项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定额人工费 | 0.5 | ||||||||||||
| 1.2 | 环境保护税 | ||||||||||||||
| 1.3 | 工程排污费 | ||||||||||||||
| 2 | 税金 | 税前工程造价 | 9.9 | ||||||||||||
| 合 计 |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 主要材料价格表 | |||||||||||
| 工程名称: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第 1 页 共 1 页 | ||||||||||
| 序号 | 材料编码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产地 | 厂家 | ||
| F-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 ||||
| 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工程 | |||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
| 招 标 人: | ||||
| (单位盖章) | ||||
| 造价咨询人: | ||||
| (单位盖章) | ||||
| 年 月 日 | ||||
| F-2: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 | ||||||
| 威信县水田镇龙洞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工程 | |||||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
| 招 标 人: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 |||||
| (单位盖章) | (签字或盖章) | |||||
| 造价咨询人: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 |||||
| (单位资质专用章) | (签字或盖章) | |||||
| 编 制 人: | 复 核 人: | |||||
|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 |||||
| 编 制 时 间: | 年 月 日 | 复 核 时 间: |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