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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42122
预算金额:********.0000
采购品目:手术室设备及附件,光学计量仪器,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梁颖贤
项目负责人:刘秀辉
项目概况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麻醉机、三维扫描系统、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50Z********
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麻醉机、三维扫描系统、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51,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麻醉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 1,736,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麻醉机 | 7(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736,000.00 | -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2(三维扫描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 815,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光学计量仪器 | 三维扫描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815,000.00 | -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3(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 2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3-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承诺函或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承诺函或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承诺函或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麻醉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三维扫描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3(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麻醉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2(三维扫描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3(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在线投标文件解密。
5.供应商需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地址: 广州市工业大道中25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 ********-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颖贤、杨勇、齐翔
电话: ********-302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麻醉机、三维扫描系统、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招标文件(2025101401).zip
委托协议.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42122
采购项目编号:0835-250Z********
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麻醉机、三维扫描系统、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
采购人: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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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医疗设备
采购项目(麻醉机、三维扫描系统、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麻醉机、三维扫描系统、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42122
采购项目编号:0835-250Z********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51,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麻醉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1,736,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1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麻醉机 | 7(台) | 详见第二章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2(三维扫描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815,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2-1 | 光学计量仪器 | 三维扫描系统 | 1(套) | 详见第二章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3(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3-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 | 1(台) | 详见第二章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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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承诺函或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承诺函或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承诺函或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
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麻醉机):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
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三维扫描系统):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
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3(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
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麻醉机):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
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证明(如国家另有规
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证明(如国
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2(三维扫描系统):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
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第3页-
采购包3(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
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证明(如国家另有规
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证明(如国
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地址:广州市工业大道中25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颖贤、杨勇、齐翔
电话:********-302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第4页-
云平台联系方式:********
开标评标服务专线:********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第5页-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招标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参照的商标、示例图或品牌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如出现了则默
认添加“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若其标准在需求书中没有规定,投标人应说明所用的标准。如果实际使用的标准有不同,必须对用于替代的标准、规范与本招标文件
选用标准、规范之间的明显差异点作出说明,并提交推荐标准或实施规范的中文版。
(2)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设定了本项目各采购包的最高限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本包组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一一响应并完全
满足或优于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标处理。标注有“▲”号参数为重要条款,如不满足将导
致严重扣分。
(4)★本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中的“标的提供的时间”“标的提供的地点”“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必须
满足的基本要求,不可负偏离。
(5)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见“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所列。
(6)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采购包1:麻醉机;采购包2:三维扫描系统;采购包3: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根据相关规定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7)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
(8)投标人所投节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应填写《政策适用性说
明》(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①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相关内
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②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③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了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等相关内
容。
(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应填写《政策适用性说明》(见投标(响应)文
件格式)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①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
作圈记;②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③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了解《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等相关内容。
(10)★采购包1、3如所投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
(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11)投标人应根据本次采购的用户需求提供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质量保障措施、维护保养、售后安排
等)、技术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培训方案如培训方法、培训内容,时间安排等,与本项目实施的配合程度及技术服务人员的投入
情况),能按照项目分解节点并可跟踪实施。同时投标人应同时提供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应对突发紧急状况应急保障
措施等,以应对意外状况。以上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的将影响对应技术方案评审得分(存在错误或不足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内容与
项目不匹配、项目信息错误(包括时间、地点、名称等)、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
-第6页-
采购包1(麻醉机)
1.主要商务要求
|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用户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合同设备全部到达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后,中标人凭下列资料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依法依规完成100%货款的支付手续:1)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发票中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必须与注册证一致,注册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批号或计量证号)全称在货物名称后标注;2)安装验收合格证明(加盖采购人验收章)。(2)结算货币:人民币。(3)付款方式:电汇。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 验收要求 | 1期:1、中标人应在设备到货后、采购人场地准备完毕后15天内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到交货地点开箱清点并安装调试,并按下列验收标准组织验收。(1)设备安装:1)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软件(如有)及硬件的安装和维护服务的全部内容。若本项目采购的设备产品等方面的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付诸实施。2)所有设备均须由中标人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自设备安装工作一开始,中标人应允许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参与设备的安装、测试、诊断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2)开箱检验:1)所有设备、器材在开箱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合同要求。2)拆箱后,中标人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供货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3)若开箱时发现有缺少货物的,中标人应在合同交货期内补足缺少的货物。中标人须保证所有货物及补发的货物进货渠道合法。(3)设备测试:设备安装完成后,按照系统要求的基本功能逐一测试。1)系统运行正常,联机测试通过。2)如商检或设备测试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3)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交付采购人。(4)产品验收要求:1)要求对全部设备、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2)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在验收时出具CCC认证证书证明,并以在产品外部加施认证标志作为验收依据之一。3)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 其他 | 其他,1、售后服务:1)质保期不少于6年,质保期内进行上门保修服务(所需费用包含在总价内)。2)质保期内,所有硬件设备及其配件的维修所需费用包含在总价内。3)中标人应提供质保期后整机每年全保价格明细,是否购买由采购人决定。整机所有应用软件终身更新、安装维护,所需费用包含在总价内。(需提供保修期后整机每年全保价格明细,格式自拟)4)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7×24小时线上技术支持,在接到采购人系统故障或问题告知后,2小时内进行电话响应,若电话中无法解决,中标人需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48小时内排除故障。5)保修期内,所有设备维修服务均为原厂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6)中标人为采购人培训使用和维修人员各不少于1名(所需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培训后要能较熟练地操作、检修该产品。2、包装和发运:1)货物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货物特性要求。2)为了保证货物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货物锈蚀、失缺或损坏,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3)产品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费及保险费等一切价外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 序号 | 核心产品要求(“△”)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 1 | △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麻醉机 | 台 | 7.00 | 248,000.00 | 1,736,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麻醉机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1.设备用途:适用于成人、儿童和新生儿病人的全身麻醉、呼吸、麻醉气体监测,麻醉呼吸的管理。 | |
| 2 | 2.基本需求: | |
| 3 | 2.1.推车型机架,不锈钢工作台,配置抽屉≥3个,具有中央脚刹,具有缆线防缠绕功能,工作台灯光亮度可调; | |
| 4 | 2.2.具有RS232接口,以太网络接口,投影仪分屏接口。后备电池使用时间≥90分钟; | |
| 5 | 3.电子流量计:氧气及空气双气源;流量范围0.15-15l/m。具有备用机械流量管,流量范围0.5-10l/min; | |
| 6 | 4.呼吸回路 | |
| 7 | 4.1.集成呼吸回路不用任何工具可以徒手拆卸安装,所有传感器及连接电缆内置在回路内,呼吸回路容积≤3.2L(包含回路系统、二氧化碳吸收罐、风箱容积总和); | |
| ▲ | 8 | 4.2.▲所有模块(含流量传感器)可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 |
| 9 | 4.3.可重复使用二氧化碳吸收罐,具备干湿分离功能,容积≤1400ml,支持术中更换钠石灰; | |
| 10 | 4.4.可选择全自检或部分自检功能,可跳过自检以满足急诊手术使用,自检不通过时具有图文指示引导自检完成; | |
| 1112 | 4.5.内置(非外接)主动式麻醉废气排放系统;4.6.▲手动皮囊支架角度及高度可调整,不参与手动通气,无回路漏气风险; | |
| 13 | 5.技术要求: | |
| 14 | 5.1.▲彩色触控屏≥15英寸,可调节平面旋转角度。可同屏显示≥3道波形,可显示≥3种呼吸环。具备双分屏显示功能:可将主屏的分屏区域设为显示气体趋势、呼吸环、气道压力计和气道顺应性; | |
| 15 | 5.2.通气模式:容量控制、压力控制,同步间歇指令模式(容量控制型、压力控制型)、压力控制容量保证模式、带窒息保护的压力支持模式、SIMVPCV-VG; | |
| 16 | 5.3.潮气量范围至少包括:5-1500ml; | |
| 17 | 5.4.最大吸气流速:≥120L/min; | |
| 18 | 5.5.吸气平台时间:5%-75%吸气时间; | |
| 19 | 5.6.PEEP范围:0,5-25cmH2O; | |
| 20 | 5.7.触发范围:0.2–9L/min; | |
| 21 | 5.8.触发窗范围:5-80%呼气时间; | |
| 22 | 5.9.吸气时间范围:0.2-5秒; | |
| 23 | 5.10.吸气暂停范围:关,5-60%吸气时间; | |
| 24 | 5.11.触发退出后备通气模式的自主呼吸次数设置范围:关,1-5次; | |
| 25 | 5.12.压力支持模式:具备窒息保护,流速触发,终末吸气流速调节吸呼转换:0%-60%峰值流速;窒息发生后10-30秒范围内可调启动SIMV-PCV安全模式; | |
| 26 | 5.13.配置SIMVPCV-VG全自动通气模式:向患者输送一定频率保证容量的压力控制通气。患者可以在强制通气间进行自主呼吸,并可以对自主呼吸进行压力支持,无需手动调节; | |
| 27 | 5.14.肺复张程序功能,支持麻醉工作站在术中执行单次膨肺和PEEP递增循环法等肺复张的临床决策,可通过肺顺应性趋势图量化治疗效果; | |
| 28 | 5.15.▲具有术中单次膨肺和循环膨肺两种肺复张程序功能,具有默认快捷模式≥4个,每个模式可以自定义膨肺台阶数量,膨肺完成可显示对应的顺应性,并可实现术中一键启动的肺复张应用程序; | |
| 29 | 5.16.▲PEEP递增循环法具有肺复张程序≥4个,通气步骤≥7个,可以预设其中每个通气步骤的具体呼吸参数; | |
| 30 | 5.17.▲目标氧浓度指针功能,呼吸机以旗标方式数值化精确显示目标氧浓度下的氧流量值(非范围值),以指导新鲜气流量和吸入氧浓度设定,可在呼吸机主屏实时图形及数字显示; | |
| 31 | 5.18.工作模式:机械通气、待机模式、VCV机控心脏旁路模式。VCV机控心脏旁路功能:可在VCV模式下进行机械通气,容量、呼吸暂停、低浓度麻药、二氧化碳、低气道压和呼吸频率报警都暂停; | |
| 32 | 5.19.具有迷你趋势图(≥30分钟),动态显示压力、分钟通气量、CO2等参数变化,可与术中其他参数同屏显示; | |
| 33 | 5.20.▲垂直放置呼吸活瓣,不受活瓣自身重力影响,保证正常开启; | |
| 3435 | 5.21.具有气体暂停模式,停止输送气体、麻药,并暂停相关报警,结束可自动跳转回之前工作状态,保证安全;6.监测 | |
| 36 | 6.1.监测参数:吸入氧、笑气或空气流量、呼吸频率、潮气量、分钟通气量、气道压(峰压、平台压、平均压、PEEP);实时压力时间、流速时间呼吸波形描记并同屏显示; | |
| 37 | 6.2.▲回路呼吸环监测功能:可监测描记压力容量环、流量容量环和压力流量环;回路顺应性;回路阻力;气体流速。可冻结≥6个参考环(不包括基础环); | |
| 38 | 7.流量传感器 | |
| 39 | 7.1.▲金属膜片流量传感器,抗变形,可变孔口压差,具备自加热功能(非回路整体加热),可避免水汽凝结; | |
| 40 | 8.麻药挥发罐 | |
| 41 | 8.1.挥发罐位置≥2个,支持七氟醚挥发罐及地氟醚挥发罐,具有同品牌七氟醚挥发罐及地氟醚挥发罐; | |
| 42 | 8.2.▲具备挥发罐自检功能,提示低压漏气情况; | |
| 43 | 9.气体模块 | |
| 44 | 9.1.氧气测量,无需氧电池支持; | |
| 45 | 9.2.具有水-气分离技术,隔离水蒸气、细菌和灰尘; | |
| 46 | 9.3.可自动识别、分析5种吸入性麻醉气体及O2、CO2、N2O共计8种气体的实时吸入/呼出浓度,并提供实时MAC值及具有年龄特异性MACage值; | |
| 47 | 9.4.呼吸回路中混合2种不同成分的吸入性麻醉气体时,设备即刻报警。 | |
| 48 | 10、单台配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0.1.麻醉系统主机1台10.2.彩色触控屏1套10.3.内置主动式废气排污系统1套10.4.可重复使用钠石灰罐组件1套10.5.SIMVPCV-VG智能通气模式软件1套10.6.肺复张程序功能软件1套10.7.肺功能采样管1套10.8.吸入及呼出端金属流量传感器1套10.9.气体管路:氧气、空气1套10.10.目标氧浓度监测功能1套10.11.七氟醚挥发罐1个10.12.气体监测模块1套10.13.书写台面折叠书写板1个10.14.气流暂停1套10.15.VCV心肺旁路功能1套10.16.附加吸氧装置1套10.17.麻醉显示屏支臂1套10.18.手动皮囊支臂1套10.19.手动皮囊夹1套10.20.短缆线管理支臂1套10.21.输氧面罩1套10.22.气体采样管1套10.23.七氟醚加药器1个10.24.成人麻醉管路1套10.25.儿童麻醉管路1套10.26.电源线、说明书、合格证等必备附件1套。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
采购包2(三维扫描系统)
1.主要商务要求
|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用户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合同设备全部到达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后,中标人凭下列资料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依法依规完成100%货款的支付手续:1)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发票中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必须与注册证一致,注册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批号或计量证号)全称在货物名称后标注;2)安装验收合格证明(加盖采购人验收章)。(2)结算货币:人民币。(3)付款方式:电汇。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 验收要求 | 1期:1、中标人应在设备到货后、采购人场地准备完毕后15天内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到交货地点开箱清点并安装调试,并按下列验收标准组织验收。(1)设备安装:1)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软件(如有)及硬件的安装和维护服务的全部内容。若本项目采购的设备产品等方面的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付诸实施。2)所有设备均须由中标人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自设备安装工作一开始,中标人应允许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参与设备的安装、测试、诊断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2)开箱检验:1)所有设备、器材在开箱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合同要求。2)拆箱后,中标人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供货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3)若开箱时发现有缺少货物的,中标人应在合同交货期内补足缺少的货物。中标人须保证所有货物及补发的货物进货渠道合法。(3)设备测试:设备安装完成后,按照系统要求的基本功能逐一测试。1)系统运行正常,联机测试通过。2)如商检或设备测试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3)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交付采购人。(4)产品验收要求:1)要求对全部设备、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2)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在验收时出具CCC认证证书证明,并以在产品外部加施认证标志作为验收依据之一。3)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 其他 | 其他,1、售后服务:1)质保期不少于5年,质保期内进行上门保修服务(所需费用包含在总价内)。2)质保期内,所有硬件设备及其配件的维修所需费用包含在总价内。3)中标人应提供质保期后整机每年全保价格明细,是否购买由采购人决定。整机所有应用软件终身更新、安装维护,所需费用包含在总价内。(需提供保修期后整机每年全保价格明细,格式自拟)4)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7×24小时线上技术支持,在接到采购人系统故障或问题告知后,2小时内进行电话响应,若电话中无法解决,中标人需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48小时内排除故障。5)保修期内,所有设备维修服务均为原厂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6)中标人为采购人培训使用和维修人员各不少于1名(所需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培训后要能较熟练地操作、检修该产品。2、包装和发运:1)货物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货物特性要求。2)为了保证货物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货物锈蚀、失缺或损坏,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3)产品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费及保险费等一切价外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 序号 | 核心产品要求(“△”)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 1 | △ | 光学计量仪器 | 三维扫描系统 | 套 | 1.00 | 815,000.00 | 815,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三维扫描系统
-第12页-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1.功能:通过对人体面部的三维扫描,获得三维几何坐标和彩色纹理数据; | |
| 2 | 2.测量范围:三维不小于500mm*500mm*400mm(长*宽*高); | |
| 3 | 3.成像方式:采用白光散斑投影,对眼睛不可有伤害; | |
| 4 | 4.测头组成:主动散斑投射器、双目黑白相机、彩色相机,采用工业相机。 | |
| 5 | 5.黑白工业相机像素≥230万像素,数量≥4个; | |
| 6 | 6.彩色工业相机像素≥2000万像素,数量≥2个; | |
| 7 | 7.成像角度180°,可一次成像覆盖全范围; | |
| 8 | 8.数据精度不低于0.1mm; | |
| 9 | 9.扫描时间≤1.25ms; | |
| 10 | 10.三维数据格式包括但不限于stl、obj、ply格式,支持开放数据接口与第三方系统对接; | |
| 11 | 11.工作站:CPU内核数≥6、总线程数≥16、基本频率≥3.00GHz,内存≥32GB、固态硬盘≥512GB、机械硬盘≥2TB、独立显卡,显存≥4GB,图像输出≥24寸; | |
| 12 | 12.软件功能:全自动拼接,具有预览,可真彩、灰阶、点云等形式显示三维数据,可根据需要剪辑部分数据独立输出; | |
| 13 | 13.▲测量功能,软件支持面部三维数据的角度、距离等信息;三维诊断分析功能,包括水平垂直黄金比例自动测量分析。横向分割、竖向分割、对称分析、深度分析功能;集成面部模拟分析功能;集成面部轮廓评价报告功能:一键式生成分析报告,包括面部详细分析数据。 | |
| 14 | 14.▲支持对CT/MRI断层图像进行智能分割重建,支持一键分割≥10个目标结构,包括但不限于上颌骨、下颌骨、上牙列、下牙列、喉气管结构,可以对图像中的下颌神经管线进行三维建模。支持对喉气管自动生成彩色热图,可视化显示狭窄情况。 | |
| 15 | 15.▲支持匹配面扫、CT、口扫三种数据,构建三维虚拟患者,实现颌面外科骨性错颌畸形、正畸正颌联合治疗、腓骨截骨手术等手术设计;对骨组织的手术规划和模拟变动,可预测软组织术后的三维形态变化,实现颜面美学的治疗规划。 | |
| 16 | 16.配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6.1三维扫描主机1套,包含扫描立柱、扫描测头、标定系统、软件;16.2系统附件1套,包含专用工具、WiFi模块、补光灯、升降椅;16.3工作站1套;16.4包装箱1套。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
采购包3(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
1.主要商务要求
|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用户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合同设备全部到达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后,中标人凭下列资料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依法依规完成100%货款的支付手续:1)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发票中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必须与注册证一致,注册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批号或计量证号)全称在货物名称后标注;2)安装验收合格证明(加盖采购人验收章)。(2)结算货币:人民币。(3)付款方式:电汇。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 验收要求 | 1期:1、中标人应在设备到货后、采购人场地准备完毕后15天内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到交货地点开箱清点并安装调试,并按下列验收标准组织验收。(1)设备安装:1)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软件(如有)及硬件的安装和维护服务的全部内容。若本项目采购的设备产品等方面的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付诸实施。2)所有设备均须由中标人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自设备安装工作一开始,中标人应允许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参与设备的安装、测试、诊断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2)开箱检验:1)所有设备、器材在开箱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合同要求。2)拆箱后,中标人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供货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3)若开箱时发现有缺少货物的,中标人应在合同交货期内补足缺少的货物。中标人须保证所有货物及补发的货物进货渠道合法。(3)设备测试:设备安装完成后,按照系统要求的基本功能逐一测试。1)系统运行正常,联机测试通过。2)如商检或设备测试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3)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交付采购人。(4)产品验收要求:1)要求对全部设备、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2)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在验收时出具CCC认证证书证明,并以在产品外部加施认证标志作为验收依据之一。3)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 其他 | 其他,1、售后服务:1)质保期不少于5年,质保期内进行上门保修服务(所需费用包含在总价内)。2)质保期内,所有硬件设备及其配件的维修所需费用包含在总价内。3)中标人应提供质保期后整机每年全保价格明细,是否购买由采购人决定。整机所有应用软件终身更新、安装维护,所需费用包含在总价内。(需提供保修期后整机每年全保价格明细,格式自拟)4)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7×24小时线上技术支持,在接到采购人系统故障或问题告知后,2小时内进行电话响应,若电话中无法解决,中标人需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48小时内排除故障。5)保修期内,所有设备维修服务均为原厂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6)中标人为采购人培训使用和维修人员各不少于1名(所需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培训后要能较熟练地操作、检修该产品。2、包装和发运:1)货物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货物特性要求。2)为了保证货物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货物锈蚀、失缺或损坏,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3)产品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费及保险费等一切价外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 序号 | 核心产品要求(“△”)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 1 | △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 | 台 | 1.00 | 200,000.00 | 200,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用途:用于脑功能损伤、脑卒中所致认知障碍的诊断及辅助康复。 | |
| 2 | 二、产品需求 | |
| 3 | 1.眼动追踪传感 | |
| 4 | 1)具有眼球自动跟踪功能,实时双视图眼动监控功能,可实现对患者注意力的辅助诊断; | |
| 5 | 2)▲眼动跟踪传感器:近红外波长≥850nm;眼动捕捉范围≥50cm,采样率≥120Hz; | |
| 6 | 3)可剔除头部相对位移速度≥40cm/s; | |
| 7 | 2.评估模块 | |
| 8 | 1)眼动辅助评估:可针对包括但不限于注意力障碍、单侧忽略、阅读障碍、视觉跟踪进行辅助评估;具有眼动跟踪训练项目≥10个,所有训练内容可实现双视图眼球跟踪及监控功能,具备眼球运动轨迹实时监看。 | |
| 9 | 2)▲具有动态洛文斯顿工具箱的计算及分析系统,可自动定量分析脑功能各个维度静态水平和动态水平。 | |
| 1011 | 3)▲具有EC301量表,可执行数算障碍患者的评估。4)认知障碍评定模块:具有儿童认知功能障碍相关评估量表≥20个,包括但不限于:NYLS3-7儿童气质问卷、Rutter儿童行为问卷、儿童孤独症评定量表、儿童社交焦虑量表、简易智力检测量表、儿童感觉统合发展评定量表。 | |
| 12 | 3.认知障碍训练模块 | |
| 13 | 1)认知主题≥6类,包括但不限于感知觉能力、基本认知能力、思维能力、数学能力、社会行为能力、艺术能力,训练题目≥100个; | |
| ▲ | 14 | 2)▲AR增强现实训练:AR卡片≥4套,包括但不限于常见动物、植物、交通工具和常见的ADL生活物品; |
| ▲ | 15 | 3)▲脑功能临床训练细分亚型≥5个,每个亚型的子亚型分类≥3个; |
| 16 | 4)训练具有难度梯度自适应调整算法,医生可手动调整难易程度。 | |
| 17 | 4.病案管理功能 | |
| 18 | 1)数据库存储,可存储治疗数据≥百万条; | |
| 19 | 2)可录入并查询病人一般情况、病史、认知评定结果与报告、康复治疗计划及处方设定、信息迁移; | |
| 20 | 3)完整统计报表数据分析模块:从训练状态、训练成绩、疑难点分析、训练进步情况等方面分析个体的训练情况。 | |
| 21 | 5.系统管理功能 | |
| 22 | 1)可对训练资源进行排班管理,提高利用效率; | |
| 23 | 2)用户可权限设置; | |
| 24 | 3)系统操作日志,包括操作内容、时间、用户等。 | |
| 25 | 6.配置要求1)认知康复训练与评估软件1套;2)系统触控屏≥23寸,1套;3)系统工作站1台:处理器≥四核心四线程,硬盘≥64GB,内存≥4GB4)AR高清摄像头1个:分辨率≥1920x1080;5)AR卡片≥4套6)眼动跟踪传感器1套;7)辅助触控屏1套,尺寸≥15寸、分辨率≥1920x1080;8)移动训练终端1套;9)图文报告输出1套。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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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
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
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
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
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
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
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
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
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
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
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
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
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
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
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
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
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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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 1 | 采购包情况 | 本项目共3个采购包 |
| 2 | 开标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 |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采购包2:总价采购包3:总价 |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 7 | 现场踏勘 | 否 |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 9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 采购包1:2家采购包2:2家采购包3:2家 |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1家采购包2:1家采购包3:1家 |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采购包2:3家采购包3: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 14 |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 | 无:本项目兼投兼中。 |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该中标服务费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386号)文规定交纳,按中标金额下浮20%计算。注:(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4)如中标人放弃成交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 18 | 其他 |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开标时请投标人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具体开标解密时长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请投标人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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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
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
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
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
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
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
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
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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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
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
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
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
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
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
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
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
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
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
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
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
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
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
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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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
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
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
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
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
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
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
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
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
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
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
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
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
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
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
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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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
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代收。具
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
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
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
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
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
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
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
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
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
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
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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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
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
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
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
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
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
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
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
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
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
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
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
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第24页-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
购网(***********)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
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
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
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
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
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307
传真:********
-第25页-
邮箱:********@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
邮编:510075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
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电话:********
邮编:510030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
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
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
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
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
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
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
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
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26页-
第四章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麻醉机):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
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采购包2(三维扫描系统):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采购包3(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
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
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
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
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第27页-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
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
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
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麻醉机):
-第28页-
|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 | 10% |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1% | 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1%的价格扣除。具体计算公式:评标价=总投标报价-节能产品价格/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1%。(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的公章。属于强制采购产品的不再执行价格扣除。同一项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只享受一次(1%/项)价格扣除。)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
采购包2(三维扫描系统):
-第29页-
|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 | 10% |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1% | 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1%的价格扣除。具体计算公式:评标价=总投标报价-节能产品价格/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1%。(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的公章。属于强制采购产品的不再执行价格扣除。同一项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只享受一次(1%/项)价格扣除。)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
采购包3(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
-第30页-
|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 | 10% |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1% | 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1%的价格扣除。具体计算公式:评标价=总投标报价-节能产品价格/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1%。(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的公章。属于强制采购产品的不再执行价格扣除。同一项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只享受一次(1%/项)价格扣除。)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
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
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
-第31页-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
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
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
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
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
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
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
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麻醉机):
-第32页-
|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依据承诺函或投标函。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依据承诺函或投标函。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依据承诺函或投标函。 |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 8 |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
| 9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2(三维扫描系统):
-第33页-
|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依据承诺函或投标函。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依据承诺函或投标函。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依据承诺函或投标函。 |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 8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3(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
-第34页-
|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依据承诺函或投标函。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依据承诺函或投标函。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依据承诺函或投标函。 |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 8 |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
| 9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麻醉机):
-第35页-
|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 | |
| 投标报价固定唯一 | 投标报价是固定唯一的,且未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 |
| 报价合理性 | 投标人的报价未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但能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且得到评标委员会认可的。 | |
| 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且无负偏离 | |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 串通投标 | 未出现招标文件所列的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 |
| 其他情形 | 未出现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响应无效的其它情形 |
采购包2(三维扫描系统):
|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 | |
| 投标报价固定唯一 | 投标报价是固定唯一的,且未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 |
| 报价合理性 | 投标人的报价未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但能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且得到评标委员会认可的。 | |
| 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且无负偏离 | |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 串通投标 | 未出现招标文件所列的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 |
| 其他情形 | 未出现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响应无效的其它情形 |
采购包3(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
|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 | |
| 投标报价固定唯一 | 投标报价是固定唯一的,且未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 |
| 报价合理性 | 投标人的报价未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但能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且得到评标委员会认可的。 | |
| 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且无负偏离 | |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 串通投标 | 未出现招标文件所列的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 |
| 其他情形 | 未出现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响应无效的其它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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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
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
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包1(麻醉机):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20.0分技术部分50.0分报价得分30.0分 | |
| 技术部分 | 重要技术参数响应程度(25.0分) | 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中标注“▲”的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共10项):全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的,得25分,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或不响应扣2.5分,最低得0分。注:1、采购需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位置请用红框等标识作明显圈记),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其余的参数或条款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2、凡是标有序号的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
| 一般技术参数响应程度(10.0分) | 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中非“★”、“▲”号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全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3分,扣分合计≥9分,视为对一般技术条款响应有较大偏离,统一得基础分1分;全部偏离或未响应的得0分。注:1.采购需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位置请用红框等标识作明显圈记),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其余的参数或条款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2、凡是标有序号的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 |
| 整体实施方案1(2.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实施方案的框架内容进行评审,框架内容应包括(投标文件中方案标题以下列方案名称命名):(1)包装运输方案;(2)质量保障措施;(3)维护保养;(4)售后安排。每提供一项内容得0.5分,最高得2分。 | |
| -第37页- | ||
| 整体实施方案2(5.0分) | 对投标人提供的整体实施方案的详细内容进行综合评价(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具体详细,内容准确,具备可行性,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简略,内容较为准确,具备一定可行性,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简略,内容存在偏差,缺乏可行性,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4)其他或不提供相关方案,得0分。 | |
| 培训服务方案1(3.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的框架内容进行评审,框架内容应包括(投标文件中方案标题以下列方案名称命名):(1)培训方法;(2)培训内容;(3)时间安排。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 |
| 培训服务方案2(5.0分) | 对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的详细内容进行综合评价(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服务方案具体详细,内容准确,具备可行性,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服务方案简略,内容较为准确,具备一定可行性,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服务方案简略,内容存在偏差,缺乏可行性,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4)其他或不提供相关方案,得0分。 | |
| 商务部分 | 质量保证期(保修期)响应情况(5.0分) | 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采购包所有设备质量保证期(保修期)的,得5分。其他或不响应的,得0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同类项目业绩(10.0分) |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的同类项目(含核心产品或与核心产品功能同类):每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注: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合同关键页必须有用户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标的主要采购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以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不提供或专家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
| 客户评价(5.0分) | 上述所提供有效业绩中获得项目用户评价为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或表扬信或验收报告中的正面评价,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注:需提供加盖客户印章的证明材料,同一个业主的评价只计一个,不累计得分 |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3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采购包2(三维扫描系统):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20.0分技术部分50.0分报价得分30.0分 |
-第38页-
| 技术部分 | 重要技术参数响应程度(24.0分) | 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中标注“▲”的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共3项):全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的,得24分,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或不响应扣8分,最低得0分。注:1、采购需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位置请用红框等标识作明显圈记),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其余的参数或条款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2、凡是标有序号的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
| 一般技术参数响应程度(11.0分) | 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中非“★”、“▲”号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全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的,得11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分合计≥10分,视为对一般技术条款响应有较大偏离,统一得基础分1分;全部偏离或未响应的得0分。注:1.采购需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位置请用红框等标识作明显圈记),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其余的参数或条款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2、凡是标有序号的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 |
| 整体实施方案1(2.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实施方案的框架内容进行评审,框架内容应包括(投标文件中方案标题以下列方案名称命名):(1)包装运输方案;(2)质量保障措施;(3)维护保养;(4)售后安排。每提供一项内容得0.5分,最高得2分。 | |
| 整体实施方案2(5.0分) | 对投标人提供的整体实施方案的详细内容进行综合评价(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具体详细,内容准确,具备可行性,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简略,内容较为准确,具备一定可行性,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简略,内容存在偏差,缺乏可行性,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4)其他或不提供相关方案,得0分。 | |
| 培训服务方案1(3.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的框架内容进行评审,框架内容应包括(投标文件中方案标题以下列方案名称命名):(1)培训方法;(2)培训内容;(3)时间安排。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 |
| 培训服务方案2(5.0分) | 对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的详细内容进行综合评价(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服务方案具体详细,内容准确,具备可行性,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服务方案简略,内容较为准确,具备一定可行性,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服务方案简略,内容存在偏差,缺乏可行性,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4)其他或不提供相关方案,得0分。 | |
| 质量保证期(保修期)响应情况(5.0分) | 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采购包所有设备质量保证期(保修期)的,得5分。其他或不响应的,得0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 -第39页- | ||
| 商务部分 | ||
| 同类项目业绩(10.0分) |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的同类项目(含核心产品或与核心产品功能同类):每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注: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合同关键页必须有用户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标的主要采购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以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不提供或专家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
| 客户评价(5.0分) | 上述所提供有效业绩中获得项目用户评价为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或表扬信或验收报告中的正面评价,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注:需提供加盖客户印章的证明材料,同一个业主的评价只计一个,不累计得分 |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3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采购包3(认知康复评估与训练系统):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20.0分技术部分50.0分报价得分30.0分 | |
| 技术部分 | 重要技术参数响应程度(25.0分) | 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中标注“▲”的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共5项):全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的,得25分,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或不响应扣5分,最低得0分。注:1、采购需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位置请用红框等标识作明显圈记),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其余的参数或条款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2、凡是标有序号的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
| 一般技术参数响应程度(10.0分) | 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中非“★”、“▲”号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全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分合计≥9分,视为对一般技术条款响应有较大偏离,统一得基础分1分;全部偏离或未响应的得0分。注:1.采购需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位置请用红框等标识作明显圈记),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其余的参数或条款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2、凡是标有序号的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 |
| 整体实施方案1(2.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实施方案的框架内容进行评审,框架内容应包括(投标文件中方案标题以下列方案名称命名):(1)包装运输方案;(2)质量保障措施;(3)维护保养;(4)售后安排。每提供一项内容得0.5分,最高得2分。 | |
| -第40页- | ||
| 整体实施方案2(5.0分) | 对投标人提供的整体实施方案的详细内容进行综合评价(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具体详细,内容准确,具备可行性,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简略,内容较为准确,具备一定可行性,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简略,内容存在偏差,缺乏可行性,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4)其他或不提供相关方案,得0分。 | |
| 培训服务方案1(3.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的框架内容进行评审,框架内容应包括(投标文件中方案标题以下列方案名称命名):(1)培训方法;(2)培训内容;(3)时间安排。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 |
| 培训服务方案2(5.0分) | 对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的详细内容进行综合评价(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服务方案具体详细,内容准确,具备可行性,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服务方案简略,内容较为准确,具备一定可行性,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服务方案简略,内容存在偏差,缺乏可行性,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4)其他或不提供相关方案,得0分。 | |
| 商务部分 | 质量保证期(保修期)响应情况(5.0分) | 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采购包所有设备质量保证期(保修期)的,得5分。其他或不响应的,得0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同类项目业绩(10.0分) |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的同类项目(含核心产品或与核心产品功能同类):每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注: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合同关键页必须有用户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标的主要采购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以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不提供或专家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
| 客户评价(5.0分) | 上述所提供有效业绩中获得项目用户评价为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或表扬信或验收报告中的正面评价,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注:需提供加盖客户印章的证明材料,同一个业主的评价只计一个,不累计得分 |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3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
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
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
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采购包2: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
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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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
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采购包3: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
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
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
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42页-
第五章合同文本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1(全称):(供应商)
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
(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项目编号:
(3)采购计划编号:
(4)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
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
□否
(5)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6)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7)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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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8)合同是否分包:□是□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
(9)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 (10)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 |||
|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 金额: | ||
| 国别: | 品牌: 规格型号:□否 | ||
| (11)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 |||
|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 ||
| □否 | |||
|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 |||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12)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
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否□不涉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
-第44页-
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第45页-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 乙方(供应商) | ||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
| 拥有者性别 | |||
| 住所 | 住所 |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通信地址 | 通信地址 |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开户名称 | |||
| 开户银行 | |||
| 银行账号 | |||
|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 |||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
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
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
-第46页-
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
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
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
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
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
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
何费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
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
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
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
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
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
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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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
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
具检测报告。
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均由乙方承担。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
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
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
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
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
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
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知识产权保护
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
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保密义务
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
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
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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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
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
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
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售后服务
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
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
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
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
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
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
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
措施。
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