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中心城区中心区单元32-4地块商住基建项目[A3303010410007309001001]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07
发布于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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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中心城区中心区单元32-4地块商住基建项目[A33********09001001]

<span id="litPositio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中心城区中心区单元32-4地块商住基建项目

项目代码:

2509-33*开通会员可解锁*-128373

标段(包)名称:

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中心城区中心区单元32-4地块商住基建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9001001

招标人:

名称: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57****6186

电话:138****9605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6:27:06

公示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0

来源平台: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接收时间:

预公示稿-招标文件-32-4地块.pdf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ggzy.zj.gov.cn/jyxxgk/002001/002001011/********/e11f17ed-4971-40dd-b681-5aa1fb07c56f.html

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中心城

区中心区单元32-4地块商住基建项目

(招标编号:A33**************)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人: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

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中心城区中心区单元32-4地块商

住基建项目

招标时间安排表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年**月**日0时0分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提出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月**日16时30分
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2025年**月**日17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月**日09时00分
办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3—

第一章招标公告

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中心城区中心区单元32-4地块商住基

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中心城区中心区单元32-4地块商住基建项目已由苍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509-33*开通会员可解锁*-12837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

集,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采用合作开发模式发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苍南县中心区单元32-4地块,具体位于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路以

东、同安路以南、锦绣路以西、玉苍路以北。总用地面积约32806平方米(折合约49.21亩)

,本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123451.96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2015平方米(住宅建

筑面积40596.68平方米、商业零售用房建筑面积18922平方米、商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21896.32平方米、相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建筑密度≤55%,建筑高度≤100米。

本项目总投资约100681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代建开发单位负责除征地拆迁、监理、物业维修基金、

物业保修金、大市政配套费、土地契税及印花税外的项目全过程开发、营销、管理及自持业

态的运营等,负责建设用地范围内前期手续办理(不含用地手续和划拨决定书办理)、三通

一平(含施工通水、通电、临时道路、场地平整、原地坪以下障碍物清理、红线范围内电杆

线路迁移、交通开口、场地内河道填方等)、勘察、建筑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及专

项设计发包、设计实施及管理、工程实施及管理、项目普通住宅、办公、商业及车位销售、

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市政配套工程实施及管理(包含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排水、

景观、绿化、永久水、电、华数、网络、信号覆盖、电信、二次供水、管道煤气、充电桩配

电箱(含电表箱)、红线内外配套衔接等职能单位实施项目的委托及管理)及5G通信基础

设施建设,组织验收、竣工备案、资料整理汇编、移交、直至工程质量缺陷期结束的所有工

作内容。

—4—

2.3开发期限: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中心城区中心区单元32-4地块商住

基建项目开发期限自合作开发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1000日历天,其中施工总承包工期(含

设计工期)自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不超过883日历天,同时开发节奏须满

足本项目土地出让的相关约定。在开发过程中如合作人根据市场情况提出的开发计划得到招

标人批准,或者招标人提出调整开发计划,则以招标人批准或提出的开发计划、期限为准;

开发期限包含项目的前期报批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集中交房阶段。

2.4质量标准:报建以及验收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程序办理;项目质量达到现行国

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5发包模式: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中心城区中心区单元32-4地块商住

基建项目采用股权+代建+代销+EPC+代运营合作开发模式发包,要求合作人中标后依法依规受

让苍南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5%以上的股权(含相

应的债权,余同),承担该项目的代建、代销、设计、招采、施工至交付,并在交付后对招

标人自持业态18900㎡商业进行固定资产运营十年的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具备以下房地产开发资质、设计资质、施工资质

、运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开发能力,资质条件如下:

①房地产开发资质:投标人(如联合体,则为代建方)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如联合体,则为设计方)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

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③施工资质:投标人(如联合体,则为施工方)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出资主体:要求本项目出资持股主体必须为出资代建方。

⑤运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具有投资额不少于***万元的商

场项目(暂定)运营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

为出资代建方,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②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

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以

—5—

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

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

员提供)。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

供);

(二)人员要求:

3.5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以上的职称或二级建造师以上的执

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拟派。

3.6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联

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负

责人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任务

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运营负责人:拟派的运营负责人要求具备3年以上同类业态运营经验(投标文件提供

相应的简历及社保缴纳证明)。

3.9如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

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之日)担任工程总承包

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不得以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身

份参加本次投标。施工负责人在建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三)其他: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运营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

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级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运营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运营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6—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

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

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903/index.html);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col1229666903/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的投标人,请到温州市政务

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企业注册及CA网址(http://g

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09时00分,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index.html)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道981-985号(苍南县国投数字大厦1703室)

联系人:缪先生

电话:15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3幢1单元301室

—7—

联系人:高小平

电话:********、138********

行政监督部门: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

电话:********

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

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月**日

—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道981-985号(苍南县国投数字大厦1703室)联系人:缪先生电话:15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3幢1单元301室项目负责人:高小平电话:********、138********
1.1.4 项目名称 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中心城区中心区单元32-4地块商住基建项目
1.1.5 建设地点 位于苍南县灵溪镇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业主筹集,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开发期限 详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招标公告内容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2(3) 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 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对象约定:☑(1)费用由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如乙方为联合体的,原则上工程建设费用由甲方向乙方联合体牵头人支付,在经联合体牵头人同意后,可以由甲方直接向乙方联合体中的其他成员方支付,但是在支付前先经乙方联合体牵头人确认核定后支付。2.其他:/。
1.5.2 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 截止时间: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上用户登录后以不记名方式提交。
1.10.3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公布,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公布网址:***********
1.11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①中标人不得将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不得将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施工业务全部分包给其他单位,也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②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1.11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允许分包且投标人不具备资质的内容,经招标人同意方可分包,同时,接受分包的第三人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资质要求并经招标人同意。分包金额要求:无具体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按规定执行。
1.12 偏差 □不允许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偏差范围和幅度:见发包人要求。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1.招标控制价及明细(招标控制价所列数量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实际或准确的工程量,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2.(1)本项目不具备公开完整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条件,故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允许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2)本项目已公开完整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允许上述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 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项
2.2.2 投标截止时 见时间安排表。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 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以下组成:☑(1)资格审查资料,包括: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的材料;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需要联合体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且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包括上述第1)-2)目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8)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仅需提供各联合体成员负责人),后附相关的材料;如项目负责人采用的是建造师,则其执业资格指的是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有延续注册信息的,应提供延续注册信息,且在有效期内,以提供的文字信息为准。9)投标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提交);10)其他:10.1一级注册建造师纸质证书无效,必须为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相关要求按【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执行,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三)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等规定。10.2提供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下载的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具备资质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证明要求:核查发布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任一个周一,动态核查结果:合格)。☑(2)技术标,包括: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标评审因素表;□(3)资信标,包括: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因素表;☑(4)商务标,包括: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价格清单;3)□其他投标资料:/。
3.1.6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设计费+工程建设费+管理费+营销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5709万元,具体各项报价指标控制如下:(1)设计费:单价≤120元/平方米(取费基数:总建筑面积)(2)工程建设费:暂定总价59204万元,下浮率≥12.5%(采用定额下浮率报价模式),市场化计价版块不参与竞价,后续由中标人编制项目公司招采制度报审通过后,按项目制度采用市场化招标的方式邀请招标确定专业分分包单位。(3)代建管理费:费率≤2.5%,总价≤2075万元(取费基数:以货值为基数;其中40%作为基础管理费,60%作为代销管理费,基础管理费以首董会确认的总货值作为取费基数计算固定不变,代销管理费按考核条款支付,详见合同第九章合同价款、造价管理、进度款支付9.3.3代建管费付款)(4)营销费:暂定费率5%,暂定总价3320万元(取费基数:暂定总货值83000万元,本次招标营销费不纳入竞争性投标,且不计入总价,仅作为上限考核指标,后续经甲方审批后据实列支。)(5)持股比例:5%≤X≤10%,招标人前期投入的土地款以及因此产生的利息均计入股权计算,具体以第三方评估的股权价为准。(6)运营固定收益(元/年):按沉淀资金2.5亿为基数,固定收益率≥3%/年,运营周期为十年。(运营固定收益=2.5亿*固定收益率)
3.2.5 投标报价的 (1)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注:元后小数点
3.2.5 其他要求 四舍五入取整后相同的视为同一报价)(2)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3.3.1 投标有效期 12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50万元;2.缴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从基本账户转出),要求详见本章附件3“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3.4.3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3.其他:/。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4.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提供投标人(指承担施工任务单位)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下载的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具备资质的“浙
3.5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证明要求:核查发布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任一个周一,动态核查结果:合格)。☑6.施工负责人(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7.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如有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投标承诺书(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如为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8.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9.如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在在建项目中办理更换的,投标人投标时应按本附表10.4要求提供证明材料。10.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或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注:一级注册建造师纸质证书无效,必须为电子注册证书。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相关要求按【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执行,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三)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等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纸质证书无效,必须为电子注册证书。一级
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的相关要求按【注建〔2021〕2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执行,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三)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等规定。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3.7.3 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1.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3.7.3 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其他要求:/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其他:(采用当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详见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
4.1.1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密要求 详见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其他:技术标页数不超过300页(A3),超出部分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评审。
4.2.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2.☑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4.2.3 投标文件退还情形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
4.2.5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其他:/。
5.1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3.开标平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4.其他:/
5.2 开标 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本章附件2:不见面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依规组建。
6.3.1 评标方法 ☑1.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分30分,商务标评分70分。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和是否排序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经评审有效标≥5个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前5名(含第5名,如第5名存在并列的,则含并列第5名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下同);经评审有效标<5个且≥3时,则所有有效标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有效标<3个时,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具有竞争性时,则所有有效标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4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1.1 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1.3 ☑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 定标会议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7.1.4 □考察、质询 □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1.5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1.7 ☑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 以下定标要素排名不分先后顺序☑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主要包括房地产品牌、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7.1.7 ☑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1.企业市场主体诉求响应;□12.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3.评标报告;□14.质询或(和)考察报告;□15.现场面试情况;16.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持股比例、保底收益等情况;
7.1.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
7.1.9 ☑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7.3.1 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8.1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符合性内容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含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等条件和标准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中“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内容为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动态核查结果“合格”证明。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的;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或签署书面文件的,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④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⑤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存在投标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⑥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或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不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规定的任一情形的;⑦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⑧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开标时提供的不一致的;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⑩评标委员会评标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电子检测码或制作码或创建码相同的(具体以发现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①计算机网卡MAC地址、②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③CPU序列号、④主板序列号、⑤投标工具标识号五项中的任意三项相同,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或计价加密器号一致的为准);C.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D.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E.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H.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I.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担保、保险、银行保函;J.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K.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L.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N.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M.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⑪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⑫未按本附表第3.5款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其他:/。(2)技术性内容①投标文件的设计深度、技术指标、技术标准、工艺流程等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的;②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本工程需要的;④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⑤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⑦其他:/。(3)商务性内容①投标报价不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条总价报价要求或分项报价要求的数值范围内的。②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③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的;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10.2 异议与投诉 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2 异议与投诉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10.3 定标 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运营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上述凡一项核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取消其中标资格。2.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0.4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1.对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施工负责人完成变更之日)。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施工负
10.4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施工负责人;(3)施工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施工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原件的复制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10.5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0.6 陈述和答辩(本项目不适用) 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具体以评标办法约定为准)。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2)技术标评审评分过程中正式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
□10.6 陈述和答辩(本项目不适用) 4.陈述和答辩地点:。5.陈述和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7.□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10.7 特殊说明 1.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为准。2.其他:。
10.8 其他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暂估价:(1)内容:;(2)金额:;(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4)招标计划及内容:。3.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5.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者在本标段招投标过程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招标人组织重新招标时将拒绝其单独或组建联合体方式再次参与本标段投标。6.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7.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10.8 其他 8.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9.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是联合体牵头人指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指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0.本招标文件如未做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11.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3.其他:/。
10.9 注意事项 招标文件关于商品房的表述,均包含住宅及商业(铺)。
其他:本工程的项目班组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运营负责人除外)在中标后配备,所提供班组人员必须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并符合招标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备案要求。

—26—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股权+代建+代销+EPC+代运营合作开发模式发包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运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1.4.3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政府投资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

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可研、勘察设计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除外;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的;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给予补偿。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8—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行负责。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

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

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7)投标文件格式;

(8)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根据本章第1.10和第2.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9—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规定的时间前通过苍南

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

ex.html),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

***********)进行发布,但不指

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组成,详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项目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

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项目

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

价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

***********)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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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

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

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

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

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内容

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

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

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

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和要求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

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2—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和是否排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媒介详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招标人的(评

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

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

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1.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7.1.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7.1.3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

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1.4招标人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7.1.3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

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须知前附表7.1.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

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

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

—33—

7.1.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数组

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

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7.1.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

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

加现场面试。

7.1.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

还可以包含以下要素: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

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

(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的资信实力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1.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

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

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34—

投标须知前附表7.1.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

7.1.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须知前附表7.1.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

日。

7.1.10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

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7.1.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制作并

发放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

证金,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要求。联合体中标的,

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也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

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

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35—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

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

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

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

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异议和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定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10.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陈述和答辩: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7特殊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

附件2:不见面开标

附件3: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37—

附件1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

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本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

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并提示。

二、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方法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压缩包)已包括工程量清

单、工程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等内容。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应另行下载。投标人未按

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澄清文件的,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三、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1.1项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各部分的内容,并将编

制完成后的全部投标文件内容导入投标工具、完成CA签章。

(一)商务标

1.投标函,应在投标工具-“商务标文件”-“投标函”处填写相应的信息(投标函信息

中的大写金额由小写金额通过投标工具自动转换,无需填写),并通过投标工具转换成PDF

格式,最后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

2.投标函附录、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编制(单个文件大小

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商务标文件”的对应目录,并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

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应当生成XLS(或XLSX)格式,导入至投标工具-“工程量清单”

-“新增工程量清单文件”,并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

(二)技术标

1.设计方案,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编制(设置纸张大小为A2或A3,单个文件大小不

超过500MB),导入投标工具-“技术标文件”-“设计方案”,并进行CA电子签章(要求暗

标编制的除外)、验证。

2.技术标(除设计方案外的其余资料),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设置纸张大小为A

4,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编制,分别导入投标工具-“技术标文件”的对应目录,并进

行CA电子签章(要求暗标编制的除外)、验证。

(三)资信标

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编制(其中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等编入单个文件,单个文件大

小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资信标文件”,并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

—38—

(四)实质性响应资料

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编制(其中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等编入单个文件,单个文件大

小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资格审查资料”,并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

(五)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制作后生成投标文件的加密文件格式(《标段名称(加密).WZ

TF》,投标应使用加密文件格式!)和不加密文件格式(《标段名称(不加密).nWZTF》)。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或自行选择保存备用投标文件或打印纸质投标文件。

四、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温州市公

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zhou.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选择本项目并在“上传投标文件”

栏目上传“标段名称(加密).WZTF”的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会弹窗提示“上传成功”且在操作历史处显示上传具体信息。详

细操作步骤请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源下载-系统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投标人操作手

册查阅)。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如有问题,咨询电话:********,********,QQ:

2328795508。

(二)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

投标人应自行检查电子投标文件完整性和有效性,包括投标文件的签章情况,并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五、注意事项

(一)投标工具的下载及具体使用,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操作手册/《投标文

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网址***********

********_29.html)。

(二)投标人可点击投标工具“预览标书”,检查投标文件的签章情况和内容完整情况,

并进行重新编辑。如要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可从投标工具“预览标书”界面中选择资料打印。

(三)投标人应按本要求编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制作、上传电

子投标文件(包括未按要求上传到指定模块、制定位置)的,可能导致评标委员会作出不利

于投标人的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人应当保证备份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与上传到

—39—

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备份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与上传到平

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五)技术标要求采用暗标编制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投标工

具在自动签章步骤不会对技术标附件进行自动签章,请勿在手动签章步骤对技术标附件进行

CA电子签章。

(六)投标人自行负责满足电子招标投标的使用环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辅助

软件、电脑及网络硬件配置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

及早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经“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认定符合要求的,

无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编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投标人可自行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平台查询所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40—

附件2

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及相应的软硬件

设备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评标办法规定的参数抽取、开标时的异议及答复、评标时

的澄清及答复等交互环节。

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一)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应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不见面开

标大厅。网址***********)。不见面开标大

厅可实时观看音视频交互效果及在系统互动区反馈交流,推荐使用IE11浏览器。

(二)不见面开标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三)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

密指令,投标人在任意地点按设定时间(解密时长为60分钟)自行实施在线解密,解密限定

在设定时间内完成。

(四)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

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发生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解

密失败等非正常情形的,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补救方案(如调整解密时间等,以不见

面开标大厅系统发出的指令为准),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部分投标文

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五)解密全部完成后,不见面开标大厅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

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投标人的唱标次序,以系统公布为准。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结束后

其他可公布的内容,将按规定陆续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

(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束前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以文字(书面)形式

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如实记录。未按上述规定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提出异议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投标的直接责任人)保

持手机畅通,以便于接收评标阶段的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有含

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拟否决其投标时向投

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对,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等。

(八)注意事项:

—41—

1、投标人应自行准备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摄像头、音响、麦克风、驱动、浏

览器、等软硬件设备。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须安装正确驱动,可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进行驱动下载及后续安装。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各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投标文件解密、交互过程不稳

定或中断、音视频卡顿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

2、不见面开标通过投标人CA证书进行开标。投标人端持有投标人CA证书进行系统操作、

参与远程交流互动的,视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投标的直接责任人)。

投标人应当承担在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的

所有责任,不得以不承认交流互动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

3、CA证书和PIN码。PIN码是CA证书的识别密码,用来保护CA证书不被他人使用。如

果投标、开标过程中多次输错PIN码,当前CA证书将被锁定,PIN码的再次开通需要一定时

间。由于投标人输错PIN码导致CA证书被锁定,从而无法进行投标文件制作、上传、解密以

及开标大厅交互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不见面开标交互内容应与本项目开标内容相关,不得涉及敏感信息,否则,招标人有

权对其做出禁言处理。

5、不见面开标未尽事宜,详见系统相关操作手册和教学视频(网址:***********

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57119/index.html)。如有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

0,********;QQ:2328795508(请确保安装最新版本的QQ软件,用于技术支持进行Q

Q远程协助);电子邮箱:********@qq.com。

—42—

附件3

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形式:

银行基本账户转账

投标保函(保单)

(1)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的缴纳方式中选择“获

取支付账号”,即获取针对投标人此次投标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通过投标人银

行基本账户向该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函(保单):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选择保证金缴纳方式

中选择“保函(保单)”,点击“点此办理电子保函(保单)”,选择金融机构发起在线保

函(保单)申请,并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支付保费。

(3)本标段实行保证金差异化缴纳,具体根据《温州市住建局温州市施工企业信用评

价结果在工程招标投标中应用的指导意见》(温住建发【2023】57号)确定。信用评价等级

以投标截止时间上个月的建筑行业信用评价子系统(***********

/)“公告通知”中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公布”为准。若项目延期,投标人应

密切关注因项目延期导致的住建信用资质等级的变化,确保保证金缴纳到位。

注:

1、如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2、为避免影响投标,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

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电子保函(保单)形式以交易系统接收到保函(保单)时

间为准。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无须再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4、投标保函(保单)应当通过银行基本账户支付保费。

—43—

第三章评标办法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应先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已通过初步评审的,采用百分制记

分法对投标人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总分(100分):技术标评分30分,资信标评分0分,商务标评分70分。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

一、评标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初步评审;

3.技术标评审(不含陈述和答辩);

☑4.资信标评审;

☑5.评审区间确定;

6.陈述和答辩;

7.商务标评审;

8.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出具评标报告。

询标: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

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

核实的,不得作出否决投标的决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评

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

弃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

(3)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

澄清、说明。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44—

二、评审细则

(一)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初步

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规定要求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符

合性内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可判定该投标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应予以否决,

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二)技术标评审(不含陈述和答辩)

1、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情形技术性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

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1)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分(保留2位小数)并署名。

单项评分范围在a至b分之间(含本数),除该单项缺项计0分外,对低于a分或高于b分的评分

表作无效处理。技术标评分最终得分:从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5个的,扣除一个最高

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有效评分少于5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

留小数2位)。

(2)技术评审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内容。技术评审因素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要点 分值
1. 开发方案/7 开发计划:本项目的开发计划及投资管理计划的合理性、科学性。 1-2
市场定位:提供完整可行的市场调研、定位报告及投入产出测算的合理性、科学性,并针对市场定位及项目特点,提出建议案名。 1-2
营销策略: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准确描述本项目的优点及缺点,分析项目市场定位、目标群体及目标消费群体购买心理及行为分析,提出详细的营销策划及销售实施方案。 1.5-3
2. 建设管理方案/4 品控手段: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品控能力及措施,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计分。 1-2
项目管理:包含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技术管理、代建开发期限目标、资金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工程决算与财务决算、交付与产权办理、项目回访保修管理等内容。 1-2

—45—

3. 设计方案/12 总平设计:总平面布局、交通组织、室外景观及规划符合性说明 3-4.5
套型设计:建筑套型及功能设计及说明 3-4.5
立面设计:立面造型风格及建筑效果及说明 1-1.5
地库设计:地下室、人防和车位设计及说明 1-1.5
4. 施工组织设计/4 1、施工组织部署(含现场总平面布置、出入口设置、交通运输、临时设施搭设及安排、大型机械布置等情况);2、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及创标化工地措施(含防疫措施、扬尘防治、施工降噪、危大工程、基坑支护等)。3、施工进度计划(含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等);形象进度控制(含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等);4、工期保障措施(含各阶段工期延误后的赶工措施,以及如何合理缩短工期等);5、针对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各单位工程人员劳动力等投入计划及相关承诺。 2-4
5. BIM视频演示/3 对项目总平方案、套型方案进行详细解说。对本项目施工阶段整体内容进行施工模拟,体现BIM技术应用的项目整体模型、场地布局模型。(备注:演示模型视频存入U盘或光盘,演示模型视频需自带语音讲解,视频格式需能在一般电脑上直接播放。未按要求提供或无法播放时,该项内容按0分计);视频时间不超过3分钟,超出3分钟部分,评委不予评审。 1.5-3

注:技术标编制要求精炼,不得浮夸抄袭,建议正文内容采用A3编制,正文(除封面、

目录、封底外的全部内容)不超过300页,超出部分评委可不予评审或适当扣分。

(三)资信标评审(本项目不适用)

(四)评审区间确定

各投标人的技术标与资信标得分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取前7名进入评审区间(如第7

名有得分并列的,则并列的均进入评审区间),未进入评审区间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五)陈述和答辩(本项目不适用)

(六)商务标评审

商务标评分包括:设计费得分+工程建设费得分+代建管理费得分+持股比例得分+运营保

底收益得分。

1.设计费评分(报价取整数)

设计费总分3分,当投标设计费报价建面单方小于或等于90元/m2时得3分,报价每增加1

—46—

元/m2扣0.1分,当报价等于120元/m2时得0分。

2.工程建设费评分(报价保留一位小数)

工程建设费总分40分,当投标下浮率等于12.5%时得0分,报价下浮率每增加0.1%得0.7

分,最高得40分。

3.代建管理费评分(报价保留一位小数)

代建管理费总分3分,当投标代建管理费费率小于或等于1%时得3分,报价费率每增加

0.1%扣0.2分,当报价等于2.5%时得0分。

4.持股比例评分(报价取整数)

持股比例总分4分,当投标持股比例大于或等于10%时得4分,报价每减少1%,扣0.8分,

当报价持股比例等于5%时得0分。

5.运营固定收益评分(报价保留一位小数)

运营固定收益总分20分,当报价费率等于3%/年时得0分,报价费率每增加0.1%得1分,

最高得20分。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

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资信标排名靠前的优先;

资信标排名仍相同的,以技术标排名靠前的优先;

招标人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运营负

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

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市场

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是否被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进行

查验。如查实存在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评标委员会认为

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47—

☑第二节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

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

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

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

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

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1个中

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

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四、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

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

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

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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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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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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