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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价单号 | XJ********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
| 报名截至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T22:00:28.000+08:00 | 报价截至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T22:00:28.000+08:00 |
采购商名称:欧冶工业品采购组织
物料信息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 C******** |
烧结CO氧化催化剂 |
催化剂/抑制剂;型号规格:35孔蜂窝式,设计空速12500h-1,CO氧化效率≥40% |
100.0 |
m3 |
*开通会员可解锁*T23:59:59.000+08:00 |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买方专用仓库,或者买方指定的收货点。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1、竞价简介:梅钢烧结贵金属一氧化碳催化剂公开采购 2、报价要求:(1)报价为车板交货,不含增值税、含运费、一票制到厂价。 (2)本合同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数量以现场需求计划实际交货为准。 3、合同执行周期:********至******** 4、交货期要求:按订单要求交货,*开通会员可解锁*底到现场。 5、验收要求:(1)送货时必须随车携带原制造厂MSDS和产品质保书,无原制造厂MSDS、产品质保书可做拒收处理。 (2)数量验收:收货单位根据卖方提供的交货清单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数量验收以买方计量结果为准。 (3)质量验收:买方在收到货物15天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以买方验收结果为准。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以质量保证期作为验收期限;双方对质保期无约定的在买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上机使用起一年内买方可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1年。 (4)买方抽检的,一般10个工作日内出检测结果,如卖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送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5)其它质量异议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买方视实际情况采取降低结算价格(或者另外赔偿)、退回全部或部分货物并予以补交等办法处理,异议处理费用由卖方承担。 6、结算付款:货到验票合格后,分季度核算效益分享,补充条款详见附件,选择以下一种支付方式: 1、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后6个月的通宝,15天内支付。 2、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后6个月的商票,15天内支付。 3、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后6个月的宝武集团财务公司承兑电子银票,1个月内支付。 4、发票复核日次月后支付6个月电子银票背书,满5个月未配票成功转现汇支付。 7、质量保证金:无 8、中标及废标原则:1、废标 (1)前述其它报名、交付要求中标识为“**”的内容,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否则作废标处理。 (2)对于供应商报价低于次低价10%或低于报价均价15%以上,需对价格的合理性进行书面说明,无法提供的,视为废标;经分析认定不合理的,视为废标。 (3)存在串标、围标、其他重大事项欺瞒等不诚信行为,视为废标。 2、中标 同等质量下,原则上总价最优中标。 9、标的物其他要求:无 10、其他交付要求: 11、其他保证金:无 12、支付方式:PJ-票据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00万元
六、报名要求:**(1)报名单位需具备相应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证书,并提供详细的资质、同类业绩信息及商务技术服务响应书,在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 **(2)报名单位报名前应参加由买方技术部门组织的技术交流(张厂长 136********),经确认技术能力满足要求后,签订技术协议后再报名上传。 (3)报名单位能严格遵守各项化学品安全法规及宝钢安全、交通运输管理规定;车辆在对应厂区内违章达到2次/年的,将终止采购合同。
七、资质要求: 按买方采购技术要求执行,附质保书,具体参见代码说明及附件技术要求。
附件下载
梅山钢铁四烧结CO催化氧化装置技术协议(欧冶工业品).pdf
梅钢炼铁厂四烧结一氧化碳催化氧化装置商务补充条款.pdf
报价地址: https://www.obei.com.cn/obei-web-ec-ego/ego/rfq/deploy/egoBusinessOpportunity.html#/id=058849beb1e********ad9bb089343acf/rfqMethod=PSCS/orgCode=UOS829/statusFlag=0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炼铁厂四烧结增设CO氧化催化剂项目
技术附件
甲方: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二零二五年九月
目录
1、总则
1.1概述
1.2烧结烟气基本参数
1.3自然环境
1.7总体要求
2、设计标准与工艺特点
2.1设计标准
2.2设计原则
2.3设计工艺路线及特点......................................................................................................
3、CO氧化催化剂工艺及设备技术规格..............................................................................
3.1CO氧化催化剂的工艺原理............................................................................................
3.2CO氧化催化剂介绍
4、供货范围及设备清单、材料清册
4.1供货范围
4.2供货清册
5、CO催化剂的检验
5.1概述
5.2工厂检验和试验
5.3催化剂的生产监造
6、性能保证
7、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7.1一般要求
7.2技术资料内容和交付进度
8、技术服务
9.1乙方现场技术服务
1.3自然环境
1)大气温度
极端最高气温41℃
极端最低气温-13.1℃
年平均气温15.5℃
最热月平均气温32℃
最冷月平均气温-2℃
2)大气压力
年平均大气压1011.05hPa
夏季平均大气1004.3hPa
冬季平均大气1025.5hPa
3)降雨量
常年降水量:1021.3毫米
最高年降水量:2195毫米
日最大降水量:185.4毫米
4)相对湿度
年相对湿度:73%
最热月月平均相对湿69%
最冷月月平均相对湿76%
5)海拔:8.9m
7)地震烈度
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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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本技术协议的使用范围,适用于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四烧结增设
CO氧化催化剂项目。它包括CO氧化催化剂的功能设计、性能使用寿命等
方面的技术要求。
2)本技术协议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
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国家最新
标准或相关国际通用标准和本技术协议要求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关的服务。
同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3)乙方承诺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技术协议的要求,并保证产品设计
方案完全满足本技术协议中甲方对产品质量、性能及运行寿命的要求。
4)乙方对本CO氧化催化剂产品负有全责。
5)在签订合同之后,到乙方开始设计、生产直到移交前的这段时间内,甲
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数量和规程等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
乙方须承诺予以配合,具体款项内容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6)甲方对产品的各种检验、监造、验收及确认,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
性能及运行寿命等应负的全部责任。
7)乙方应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但不
得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如果本技术协议与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标准以
及中国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解决。
8)凡由乙方设计、生产的产品造成甲方变更及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对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通过邮件或传真告知乙方48小时后,乙方
没有使设备正常运行,甲方无需再通过乙方同意,有权直接对现场产品进
行处置,且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9)所有计量单位须采用国际单位制。
第3页共21页
10)乙方供货范围内所有产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11)在本合同执行和甲方使用过程中,若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造成纠纷,
乙方承担全部因纠纷产生的费用,因甲方使用侵权产生的经济赔偿全部由
乙方承担,乙方承担甲方继续使用的许可使用费。
1.1概述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四号烧结机于2009年建成投产,目前排烟
中CO浓度≥7500mg/m3,为了响应日趋严格的环保要求,同时利用烟气中
的CO来进行节能减排,降低烧结脱硝系统运行能耗,因此,增设四烧结
CO氧化催化剂项目,采用CO催化氧化工艺,CO氧化催化剂效率不低于
40%,提升烟气温度,降低系统运行能耗。
1.2烧结烟气基本参数
CO氧化催化剂设置在四号烧结机SCR脱硝反应器最下层,烧结机烟气
经脱硫脱硝后进入CO氧化催化剂,烟气设计参数如下:
| 序号 | 参数 | 单位 | 数值 | 备注 |
| 1 | 设计烟气量 | Nm3/h | ******** | 湿标 |
| 2 | CO氧化催化剂入口设计温度 | ℃ | ≥255 | |
| 3 | CO氧化催化剂入口设计压力 | Pa | -8000~-5000 | |
| 4 | 颗粒物浓度(干标,16%氧) | mg/Nm3 | ≤10 | |
| 5 | SO2浓度(干标,16%氧) | mg/Nm3 | ≤30 | |
| 6 | NOx浓度(干标,16%氧) | mg/Nm3 | ≤50 | |
| 7 | 烟气含氧量 | % | ~13 | |
| 8 | 烟气含湿量 | % | ~10 | |
| 9 | NH3浓度(干标,16%氧) | ppm | ≤3 |
第4页共21页
1.7总体要求
1)本项目为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四烧结增设CO氧化催化剂项目,
采用CO催化氧化工艺对烟气中的CO进行催化燃烧,原SCR脱硝系统采
用一烧结机配一台反应器方式,即共布置1台SCR反应器处理四号烧结机
设计工况100%烟气量。脱硝反应器催化剂层的设置方式为“3+1”,即3
层运行、1层备用,CO氧化催化剂布置在脱硝反应器最下层,将原有最下
层脱硝催化剂移至最上层备用层,保证CO氧化催化剂的CO脱除效率≥
40%(三年寿命期内)。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烟气、校核烟气参数,选用适合本工程条件
的CO氧化催化剂,保证CO氧化催化剂可靠运行和各项性能指标,并适应
本工程烧结机工作条件的变化。
3)要求在烧结机正常负荷波动范围内,在保证CO氧化效率的同时,必须
同时保证催化剂阻力等性能指标。
4)乙方对整套CO氧化催化剂的选型应以安全可靠为前提,并充分考虑烧
结机运行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不允许出现因催化剂运行故障而引起烧结
机停运,同时,催化剂的检修周期(包括大、小修)应与烧结机完全一致,
不应增加烧结机的维护和检修时间。
5)CO氧化催化剂模块必须设计有效防止烟气短路的密封系统,密封装置
的寿命不低于催化剂的寿命。催化剂模块根据现场条件设置,尽可能最大
化利用烟道截面积,催化剂尺寸应规格统一、具有互换性。
6)CO氧化催化剂设计应考虑烟气中含有的任何微量元素可能导致的催化
剂中毒。
7)CO氧化催化剂应采用模块化设计以减少更换催化剂的时间。
8)CO氧化催化剂模块应采用钢结构模块框架,并便于运输、安装、起吊。
第5页共21页
9)乙方应充分考虑飞灰中CaO等含量对CO氧化催化剂选型的影响。催化
剂能适应烧结机任何负荷要求,并能适应烧结机的负荷变化和烧结机系统
启停次数的要求。
10)CO氧化催化剂使用寿命到期后(由甲方决定是否需要更换或者废弃),
由乙方负责CO氧化催化剂的回收工作,废弃CO氧化催化剂的归属权属于
乙方所有。
2、设计标准与工艺特点
2.1设计标准
CO氧化催化剂的设计、生产、包装、运输等符合相关的中国法律及规
范、以及最新版的ISO和IEC标准,以合同签订时的版本为准。对于标准
的采用应符合下述原则:
与安全、环保、健康、消防等相关的事项必须执行中国国家或国际通
用标准;
上述标准中不包含的部分采用技术来源国标准或国际通用标准,乙方
提供,甲方确认;
2.2设计原则
1)能够根据本项目要求对CO氧化催化剂进行合理布置;
2)CO氧化催化剂需具有合理的安装和检修间距与空间,具有合理的
起吊运输通道;
3)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与产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同类项目
的先进水平;
4)CO氧化催化剂的操作、维护、检修方便。
第6页共21页
2.3设计工艺路线及特点
本次CO氧化催化剂项目必须结合甲方现有的工艺条件、设备情况、
场地状况进行设计和改造,在充分考察现场以及和业主方交流、论证的基
础上决定在梅钢四烧结SCR脱硝反应器的最下层增设CO氧化催化剂,利
用CO氧化催化剂对烟气中的CO进行催化燃烧,达到升温节能的目的,原
SCR脱硝系统采用一烧结机配一台反应器方式,即共布置1台SCR反应器
处理四号烧结机设计工况100%烟气量。脱硝反应器催化剂层的设置方式为
“3+1”,即3层运行、1层备用,CO氧化催化剂布置在脱硝反应器的最
下层,将原有最下层的脱硝催化剂移至最上层备用层,保证CO氧化催化剂
的、CO氧化脱除效率≥40%(三年寿命期内)。此工艺路线特点如下:
1)对现有烧结烟气处理系统的干扰最小,并且对烧结主工艺几乎没
有影响,只是在烧结SCR脱硝反应器层增加一层催化剂,正常运行或者
效率有问题都只是增加烟气阻力不大于300Pa,其余对现有烧结工艺没有
影响。
2)进入CO氧化催化剂的烟气为含有高浓度CO的烧结烟气,经过
CO氧化催化剂后出来的烟气温升约20~50℃之间,这会导致烟气系统温升
大幅上升,此时可以通过降低热风炉的负荷来控制整个烟气系统的温度,
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3、CO氧化催化剂工艺及设备技术规格
3.1CO氧化催化剂的工艺原理
烧结烟气经过脱硫除尘后通过GGH以及热风炉升温,与氨水蒸发系统
蒸发出来的氨气混合后进入烟气脱硝装置,在SCR脱硝催化剂的作用下反
应生成氮气和水,此时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氨气的浓
度均达到排放要求,洁净的烟气再进入CO氧化催化剂层进行催化燃烧,放
第7页共21页
出热量,降低烟气中CO污染物的排放,同时提升烟气温度,节约能耗。
本次CO氧化催化剂的设计温度不低于255℃(保证CO氧化效率的运
行温度),系统正常运行温度区间255℃~350℃,最高温度380℃。
3.2CO氧化催化剂介绍
本次项目采用CO氧化催化剂为35孔蜂窝式催化剂。(贵金属系)
催化剂模块设计有效防止烟气短路的密封系统,密封装置的寿命不低
于催化剂的寿命。
催化剂保证化学寿命不低于三年。
1)设计参数表(CO氧化催化剂入口)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值 | 备注 |
| 1 | 烟气量 | Nm3/hr | ******** | 标况,湿基,实际氧 |
| 2 | 烟气温度 | ℃ | ≥255 | |
| 3 | NOx浓度 | mg/Nm3 | ≤50 | 标况,干基,16O2%,以NO2计 |
| 4 | SOx浓度 | mg/Nm3 | ≤30 | 标况,干基,16O2%,SOx是指SO2和SO3总浓度 |
| 5 | 含尘量 | mg/Nm3 | ≤10 | 标况,干基,16O2%, |
| 6 | 含H2O量 | Vol-% | ≈10 | |
| 7 | 含O2量 | Vol-% | ≈13 | 实际氧,干基 |
| 8 | 氨逃逸 | ppm | ≤3 | 标况,干基,16O2%, |
| 9 | CO浓度 | mg/m3 | ≥7500 |
2)性能保证(CO氧化催化剂出口)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值 | 备注 |
| 1 | CO初始脱除效率 | % | ≥40 | 寿命期内 |
| 2 | CO氧化催化剂阻力 | pa | ≤300 | |
| 3 | 设计化学寿命 | h | 三年 | |
| 4 | 设计机械寿命 | h | 五年 |
第8页共21页
3)催化剂参数表
| 单位 | 数值 | 备注 | |||
| 几何参及量 | 单元 | 孔数 | 35 | 孔 | |
| 截面边长 | mm | 150×150 | |||
| 长度 | mm | 500 | |||
| 节距 | mm | 4.20 | |||
| 内壁厚 | mm | 0.52 | |||
| 外壁厚 | mm | 1.76 | |||
| 开孔率 | 73.73 | ||||
| 几何比表面积 | m2/m3 | 801 | 平均值 | ||
| 模块 | 模块尺寸 | mm | 1900 | 长度 | |
| mm | 960 | 宽度 | |||
| mm | 720 | 高度(不包含吊耳) | |||
| 模块内单元数 | 72 | 12×6排布 | |||
| 模块内体积 | m3 | 0.81 | |||
| 模块总重 | Kg | ~675 | 含模块箱 | ||
| 催化剂总体积 | m3 | 94.77 | 不含测试块 | ||
| 催化剂总重量 | kg | 78975 | 含模块箱 | ||
| 每层催化剂模块数 | 117 | ||||
| 每层模块排布方式 | 长边,个 | 13 | |||
| 宽边,个 | 9 | ||||
| 测试单元 | 测试块种类 | 蜂窝式 | |||
| 测试块尺寸 | mm | 150×150 | L×W | ||
| 500 | H | ||||
| 测试块数量/层 | 个 | 6 | 安装在模块箱内 | ||
| 理化性能 | 使用温度 | 设计温度 | 255 | 保证效率的使用温度 | |
| 最高使用温度 | 350 | ||||
| 最低使用温度 | 220 | ||||
| 允许升温速率 | ℃/10min | ≤15 | 20℃~150℃ | ||
| ℃/10min | ≤50 | 150℃~350℃ | |||
| 成分 | 贵金属及过度金属 | 3~5 | 活性组分 | ||
| TiO2 | ≥75 | 载体 | |||
| 抗压强度 | Mpa | ≥2.0 | 轴向 | ||
| Mpa | ≥0.4 | 径向 | |||
| 运行参 | 空塔流速/Ugs | m/s | 3.72 | 工况,湿基,实际氧 | |
| 催化剂孔道内速度/LV | m/s | 6.31 | 工况,湿基,实际氧 | ||
| 体积空速/GHSV | h-1 | 12662 | 标况,湿基,实际氧 | ||
第9页共21页
| 性 | CO氧化脱除率,≥ | %40三年 | ||
| 能保证 | 压降/总,≤ | Pa | 300 | 设计温度下,清洁催化剂 |
| 化学寿命,≥ | h | 3年 | ||
| 机械寿命,≥ | h | 5年 | ||
本项目中,CO氧化催化剂设计运行温度255℃,烟气低于255℃时报
警。
因烟气中二氧化硫含量≤30mg/Nm3,且烟气长期在ABS露点温度以下
运行,催化剂微孔里会有硫酸氢铵的富集,故催化剂每运行一年,将脱硝
温度提升至320℃以上8小时,将富集在CO氧化催化剂中的硫酸氢铵蒸发
带走,恢复催化剂的活性,做到催化剂的在线再生,延长催化剂的使用寿
命。同时,因为长时间灰分的富集,CO氧化催化剂在烧结每年大修期间进
行人工清理,清除附着在催化剂上表面及孔道内的积灰。
4、供货范围及设备清单、材料清册
4.1供货范围
4.1.1概述
1)工作范围包括整套CO氧化催化剂的设计、生产、供货、运输、调试、
技术服务、检验、售后服务等。
2)按的总体进度要求,组织或参加设计联络会,按时提供基本设计和详细
设计文件及说明,无偿完成施工技术配合工作。
3)乙方提供能够满足规定技术性能的以模块形式发货的CO氧化催化剂,
每个CO氧化催化剂模块应该具备能够相互密封并能够承受运行温度的密
封条、钢框架和保护栅格等完整催化剂组件。
4)乙方应在CO氧化催化剂模块设计中考虑足够数量用于活性检测的催化
剂模块,每层催化剂中,该模块应设计成方便抽出,以进行活性检测。乙
方应提供能够替换催化剂模块中用于活性检测或用于性能检测的备用取样
第10页共21页
催化剂元件。如果备用取样催化剂元件数量不能够满足性能测试的需要,
乙方应承诺免费补足。在整个化学寿命期间,乙方应承诺免费负责不少于3
次催化剂元件活性实验室测试,乙方需保证每层取样催化剂元件数量满足
活性测试要求。
5)乙方应对催化剂安装、运行、维护、储存和保养进行说明,并提供说明
书。如乙方提供的说明书使用另一种文字,则说明书需要翻译成中文,如
有疑问,以中文解释为准。
4.1.2供货原则以及范围
乙方按本技术协议确定的供货范围供货、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乙
方的供货应满足技术协议技术规范的要求。
乙方根据业主方提供的原始数据、技术要求和现场限定的条件,合理
选择催化剂规格,保证其性能指标和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
乙方提供的CO氧化催化剂应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
全可靠的,且催化剂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协议技术要求。
乙方应提供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四烧结CO氧化催化剂项目所
需的全套催化剂产品以及相应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催化剂单元
催化剂包装框架
催化剂安装技术说明及安装件的图纸资料
催化剂测试单元
为避免在催化剂模块间或催化剂与反应器内壁间气体短路的密封装置
必要的连接件(螺栓,螺母等)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CO氧化催化剂的调试及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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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供货清册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供应商 | 备注 |
| 1 | CO氧化催化剂 | 贵金属系,35孔蜂窝式 | m³ | 94.77 | ||
| 密封系统 | 套 | 2 | ||||
| 测试摸块 | 条 | 6 | ||||
| 测试块盒 | 个 | 6 | ||||
| 模块吊装工具 | 个 | 1 |
备注:以上清单为主要供货材料,催化剂寿命期后废弃催化剂的归属权归
乙方所有。
5、CO催化剂的检验
5.1概述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乙方所提供的CO氧化催化剂等主要产品材
料进行检验、调整试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乙方所提供的催化剂满足技
术协议要求。
5.2工厂检验和试验
5.2.1乙方提供催化剂的现场检验标准,如物理尺寸检验方法、化学成分
检验方案等。在投标阶段需做重点概念描述和介绍,并按照此要求提供检
验标准附件。
5.2.2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乙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
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乙方提供催化剂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
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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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生产期间的试验与检查
| 生产步骤 | 试验 | 试验频率 | 文件形式 |
| 基材完成后 | 目视检查 | 100% | 合格证 |
| 生产完成后 | 目视检查 | 100% | 合格证 |
| 实验室测试 | 长度、形状比表面积表面积、体密度活性K0CO脱除效率 | 100m3每次 | 合格证 |
| 打包后 | 目视检查和尺寸检查 | 100% | 合格证 |
| 运抵现场后 | 尺寸检查 | 抽检 | |
| 催化剂活性 | 抽检 | 测试报告 |
5.3催化剂的生产监造
本次CO氧化催化剂的监造主要包含:
1、基材的检验
2、成型催化剂的检验
3、性能检验
6、性能保证
乙方CO氧化催化剂的性能保证,是基于甲方提供的设计及校核烟气参
数的输入,其中包括最不利的烟气量、烟气成分和灰分特性条件。
CO氧化催化剂的性能保证值由乙方来保证,主要如下:
6.1CO氧化脱除率
在设计烟气条件下,CO氧化催化剂的CO脱除效率≥40%
a)CO脱除效率定义:
第13页共21页
脱除率=(C1-C2)/C1×100%
式中:C1——CO氧化催化剂运行时入口处烟气中CO含量(mg/m3);
C2——CO氧化催化剂运行时入口处烟气中CO含量(mg/Nm3)。
6.2压力损失(化学寿命期内)
乙方在保证CO脱除效率的同时,同时应保证CO氧化催化剂的阻力≤
300Pa。
6.3催化寿命
从首次通烟气开始到更换或加装新的催化剂之前的运行时间(暴露在
烟气中的累计时间)作为催化剂的化学寿命,乙方在保证催化剂性能的条
件下不低于三年,或供货到现场后3年内。
乙方应保证催化剂的机械使用寿命不少于5年。
6.4催化剂可用率
从首次运行开始直到最后的性能验收为止的质保期内,催化剂的可用
率在最终验收前不低于98%。
6.5催化剂连续运行温度
在满足CO氧化脱除率、系统的性能保证条件下,乙方提供的催化剂应
能在以下温度条件下连续运行:
最低连续运行烟温255℃,最高不超过380℃。
6.6其他
如后期有CO排放政策要求,需要保证CO出口排放浓度,则由买卖双
方进行商议解决如何调整催化剂的方案来保证环保政策排放要求。
7、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7.1一般要求
1)乙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技术资料和图纸的文种为中
第14页共21页
文。图纸和资料以中文为准,图纸和资料除提供书面文件外还应提供光盘
或移动硬盘。图纸应为AutoCAD格式,文本文件应为Word/Excel格式。
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
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3)乙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4)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确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
一经发现,乙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5)甲方将及时提供与催化剂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乙方提供的图纸应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
7.2技术资料内容和交付进度
乙方应提交详细的文件交付计划书,计划书中包括文件内容和交付进
度,最终需由甲方批准交付进度。
下列为乙方应提供的资料内容,但不限于此:
a.性能参数、性能曲线;
b.模块构造图;
c.装入反应器的模块组装图;
d.催化剂运行维护说明书;
e.催化剂翻转小车和翻转起吊工具外形图、运行维护说明书;
f.制造规范和程序;
g.材料检查规范和程序;
h.运输,质保期和不同保存情况下控制材料的规范和程序操作手册;
i.制造和保质期间,材料测试证书,功能测试证书,参数检验证书;
j.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催化剂使用维护说明书、质量检验程序;
k.失效催化剂处理指导资料、催化剂再生处理指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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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技术服务
9.1乙方现场技术服务
9.1.1现场服务的基本要求
1)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CO氧化催化剂安全、正常投
运。供货方应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供货方提供
的服务人天数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由于供货方的原因,计划的人天数不
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供货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
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等等。
3)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与现场要求相一致。甲方不再因供货方现场服
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供货方不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供货方将及时
更换甲方认为不合格的供货方现场服务人员。
5)按下述表格填写现场服务计划。
现场服务计划表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安装指导、培训 | 人/天 | 1/10 | |
| 催化剂取样实验室性能测试 | 次 | ≥3 |
6)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供货方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
a.由于供货方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资质
的现场服务人员人天员数;
b.供货方为解决在设计、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设备
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
c.因其他供货方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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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供货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催化剂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
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供货方要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供货方须及时免费更换不合格
的供货方现场服务人员。
9.1.3供货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供货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
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2)在安装和调试前,供货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甲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
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3)对重要工序(见下表),供货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
否则甲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供货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供货方技
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供货方负全部责任。
供货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的重要工序表(不限于此)
| 序号 | 工序名称 | 工序主要内容 |
| 1 | 翻转 | 将催化剂模块翻转 |
| 2 | 吊装 | 催化剂模块吊装至反应器平台 |
| 3 | 安装 | 催化剂模块安装到位 |
| 4 | 密封 | 反应器与催化剂各部位密封 |
4)供货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
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供货方现场人员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如供货方委托甲方进行处理,供货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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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经济责任。
5)对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出,并通知建设单位。
6)供货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7)供货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须与甲方协商。
8)供货方和乙方技术人员在现场工作内容如下所示:
·服从当地作息规定和休息日安排。
·若发现催化剂缺损(运输或装箱所致)、催化剂性能不能满足控制
要求,应该及时无条件更换。
9.1.4甲方的义务
甲方配合供货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
方便。
9.2培训
9.2.1总则
1)培训的目的是:通过讲授供货方所供催化剂的主要运行原理、制造工艺、
运行性能及催化剂构造技术特点、QA、QC管理使甲方技术人员掌握催化
剂投运后的管理维护方法。供货方严格按照本技术附件中提交的培训计划
执行。培训应着重于主要催化剂的维护和运行,包括但不限于附表培训表
内容。
2)供货方为完成培训计划所编制的培训大纲中,除了提供其供货范围内的
催化剂资料外,还应提供一套培训维护人员用的演示文稿资料。
3)供货方应保证满足受训人员的人数和培训期要求。
9.2.2供货方的责任和义务
1)供货方要尽一切努力使甲方受训人员达到培训的要求。
2)按照培训计划,在培训期间,供货方应指派技术熟练和称职的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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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并解释本合同范围内的一切技术问题。
3)培训计划将按每一具体专业的要求进行,主要包括:
—专题系统地讲授催化剂性能、构造、主要和辅助系统等。
—提供所有必须的培训资料(如教科书、手册、图纸)、设备、工具和仪
表等。
4)供货方要为甲方的受训人员提供编排严谨、良好的培训手册。供货方应
保证甲方技术人员能在不同岗位得到培训以使他们能够理解并掌握催化剂
的技术、操作、检验、修理和维护技能。培训开始前,供货方应向甲方技
术人员详细讲解操作规则和工作注意事项。
5)供货方应允许甲方的受训人员带回培训时提供的技术资料和他们所作的
笔记,即使其中有可能出现有专利的资料。
9.2.3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提前通知供货方受训人员信息,包括被培训人员的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职务和专业,时间和人数双方协商确定。
2)为了完成培训计划,凡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中断培训去休假。
9.3售后服务
在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如遇到设备发生大的故障,供货方接到甲方的通知
后,应派专业技术人员48小时内到达现场,协助甲方处理故障。
(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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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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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钢炼铁厂四烧结一氧化碳催化氧化装置
商务补充条款
一、结算条款
1、采用新品采购试用模式,由CO氧化催化剂成套设备供应商先进行
项目投资,产出效益按照三年分享,每个季度梅钢定期结算支付的方
式进行付款结算,三年(12期)满完成结算。
2、假设总投资为X元,则需优先保证梅钢三年利润0.2X元。
3、假设梅钢每季度效益为a元,则具体结算方式如下。
烟气中CO浓度≥7500mg/Nm³时:
1)当a≥1.2X/12元时,则当季度结算支付乙方费用X/12元;
2)当a<1.2X/12元时,则优先保证梅钢利润0.2X/12元,当季度
结算支付乙方费用(a-0.2X/12)元。
烟气中CO浓度<7500mg/Nm³,由于烟气中CO浓度偏低(梅钢内
部工艺变化)导致当季度收益降低,则优先支付给乙方费用:
1)当a≥X/12元时,则当季度结算支付乙方费用X/12元,剩余部
分作为梅钢收益;
2)当a<X/12元时,则当季度结算支付乙方费用a元,梅钢不予
分享。
4、结算支付给乙方的费用,有梅钢公司确认后,乙方开票,走欧冶
公司支付流程,采用电子银票或者通宝的方式每季度进行结算。
5、由于乙方催化剂原因(如催化剂破碎导致烧结机停机等)导致的
负向效益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每季度效益a
计算公式:a=正向效益-负向效益
1、正向效益:通过新增CO氧化催化装置节约焦炉煤气带来的正向收
益
计算方法:四烧结原焦炉煤气每小时耗量为2862Nm³/h(扣除停机时
间的平均数值),该数值作为基准数值
假设增加CO氧化装置后每小时焦炉煤气耗量为qNm³/h(季度均值),
则每小时节约焦炉煤气耗量(2862-q)Nm³/h,假设季度运行时间为
h,则每季度节约焦炉煤气(2862-q)*hNm³,焦炉煤气按照高温高压
发电机组,每方焦炉煤气发电1.4度,每度电单价按照0.47元计,
则每Nm³焦炉煤气单价为1.4*0.47=0.658元,则每季度正向效益为:
0.658*(2862-q)*h元。
2、负向效益:
1)因为新增催化剂增加的阻力增加的电耗产生的负向效益1
以一个季度为结算一次测算,假设本季度共运行时间为h(小时数),
运行期间内每小时平均烟气量为Q(工况,单位m³/h),运行期间内
每小时平均催化剂增加阻力为△p(单位kpa),风机效率η(参考梅
钢四烧风机提供的风机效率系数,一般在0.8上下),首先计算出每
小时因为增加阻力增加的轴功率:p=Q*△p/(3600*η),算出每小
时的电耗,每季度消耗的总电耗即为:p*hkwh
梅钢电价以0.47元/kwh计
则每季度因增加阻力消耗的总电耗价格为0.47ph元(负向效益1)
2)因为增加耙式吹灰器增加的电耗产生的负向效益2
增加电表计量:
假设每季度消耗电为P耙kwh,梅钢电价按照0.47元/kwh计
则每季度因为增加耙式吹灰器增加的负向效益2:0.47P耙元
3)因为增加耙式吹灰器增加的压缩空气消耗产生的负向效益3
增加流量计量仪表
假设每季度消耗压缩空气量为Q压,梅钢压缩空气单价0.15元/Nm³,
则每季度因为增加耙式吹灰器增加的负向效益3:0.15Q
压
则每季度效益a=正向效益-负向效益1-负向效益2-负向效益3
即每季度效益a=0.658*(2862-q)*h-0.47ph-0.47P耙-0.15Q压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