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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德令哈市环城东路排涝整治项目设计 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西州德令哈市环城东路排涝整治项目设计已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投[2025]4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项目地点:德令哈市
(2) 规模:改造排水管网14.8公里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对上述内容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设计配合服务工作。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21001001
标段名称:海西州德令哈市环城东路排涝整治项目设计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78.14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设计服务期:30.0天
招标范围:改造排水管网14.8公里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对上述内容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设计配合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21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开通会员可解锁*0:0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地点为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能容纳40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
| 邮 编: |
邮 编:810000 |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人:杨女士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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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海西州德令哈市环城东路排涝整治项目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西州德令哈市环城东路排涝整治项目设计已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
发改投[2025]4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地方配套
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德令哈市
(2)规模:改造排水管网14.8公里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对上述内容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
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设计配合服务工作。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21001001
标段名称:海西州德令哈市环城东路排涝整治项目设计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78.14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设计服务期:30.0天
招标范围:改造排水管网14.8公里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对上述内容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
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设计配合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
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
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21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
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
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
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开通会员可解锁*0:0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
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地点为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能容
纳40人)。。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
19号楼3-363号铺
邮编:,邮编:810000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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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德令哈市环城东路排涝整治项目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西州德令哈市环城东路排涝整治项目设计已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
发改投[2025]4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地方配套
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德令哈市
(2)规模:改造排水管网14.8公里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对上述内容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
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设计配合服务工作。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21001001
标段名称:海西州德令哈市环城东路排涝整治项目设计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78.14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设计服务期:30.0天
招标范围:改造排水管网14.8公里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对上述内容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
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设计配合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
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
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21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
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
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
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开通会员可解锁*0:0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
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地点为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能容
纳40人)。。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8、接收异议 | |||
|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 | 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接收异议联系人: | 李先生 | ||
|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 ******** | ||
| 9、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 | 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 |
| 邮 编: | 邮 编: | 810000 |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杨女士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传 真: | 传 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传 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海西州德令哈市环城东路排涝整治项目设计(项目名称)设计
(招标编号:E63********21001001)
| 招标文件 | |||
| 招标人: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行招标盖单位 | |||
招标代理: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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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 | ||
使用说明
一、《标准设计招标文件》适用于工程设计招标。
二、《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
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
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
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
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 四、《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 | 分值和权重 | |
|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 |
| 五、《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 | |||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91.4投标人资格要求............................................................................... | ........................1.6保密................................................................................................................ | |
| 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 |
.
| 踏勘现场........................................................................... | |||
| 1.10投标预备会.......................................................................1.11分包................................................................................... | |||
|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异议.................................................................. | |||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 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适 | |
| 3.6 |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的编制 | |
3.7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2评标结果异议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4定标
7.5中标通知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7.7履约保证金
7.8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30
|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投诉............................................................................................................... | |
|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
.
|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 |||
|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 |||
| 初步评审标准.......................................................................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2详细评审
清
| 3.3投标文件的澄3.4评标结果....合同条款及格式 | ||
| 部分 | 合同协议书. | |
| 一、工程概况...... |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 | |
段与服务内容
三、工程设计周期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七、承诺
九、签订地点
十、补充协议
十一、合同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2.发包人义务
3.发包人管理
4.设计人义务
5.设计要求
6.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
7.暂停设计
8.设计文件
9.设计责任与保险
10.施工期间配合
11.合同变更
12.合同价格与支付
13.不可抗力
14.
| 违约..................................................................................................................................65争议的解决...................................................................................... | ........................一般约定........................................................................................................ | |
| 发包人.............................................................................................................设计人............................................................................................................ |
3
| 工程设计要求..................................................................... | |||
|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 |||
| 专业责任与保险...................................................................知识产权.............................................................................. | |||
14.违约责任
15.不可抗力
16.合同解除
.
| 17.争议解决....18.其他(如果没附件1:工程设计 | ||
| 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设计人向 | ||
| 附件3附件4 | :设计人主 | |
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5:设计进度表
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第二卷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一、设计要求
二、适用规范标准
三、成果文件要求
四、发包人财产清单
(一)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三)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五、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六、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七、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委托授权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
| 五、投标保证金.............................................................................................................................97六、设计费用清单......................................................................................... | ........................(一)基本情况表............................................................................................. | |
|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
| (四)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
|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
第一章招标公告
海西州德令哈市环城东路排涝整治项目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西州德令哈市环城东路排涝整治项目设计已由海西
| 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投[2025]4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超 | 长期特别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 | |
| 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德令哈市住 |
房和
| 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 | |||
| (2)规模:改造排水管网14.8公里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容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 | |||
所有设计配
合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
| 2.2招标范围及标段编号:E6301 | ||
| 标段名称:海西州德令 | 合同估算价:78.14万 | |
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设计服务期:30.0天
招标范围:改造排水管网14.8公里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对上述内
容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设计配
合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方
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
质·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
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
E63********21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
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 招标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 |
台”)
| 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 | |||
获取方式:自*开通会员可解锁*0:0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4:00时
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
| 字证书点击“我要投3招标人(代 | ||
| .4 | 潜在投标人 | |
4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
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地
点为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能容纳40人)。。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先生
| -******** | |||
| 地址:青大街街道文 | |||
博路3号19号楼3-363
号铺
| 编::李先生 | ||
| 话:******** | ||
| : | ||
传真,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德令哈市住房和城地址:德令哈市新源路1 | 乡建 | 设局 | |||||||||||||||||
| 3号 | |||||||||||||||||||||
| 联系人:李先生 | 65 |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青海省国丰地址:青 |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3-363号铺电话:******** |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西州德令哈市环城东路排涝整治项目设计 | |||||||||||||||||||
| 1.1.5 | 项目建设地 | 点 | 德令哈市 |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改造排水管网14.8公里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对上述内容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设计配合服务工作。 | |||||||||||||||||||
| 1.1.7 | 项目投资估算 | /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100% | |||||||||||||||||||
| 1 | .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 1.3.1 | 招标范围 | 改造排水管网14.8公里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对上述内容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设计配合服务工作。 | |||||||||||||||||||
| 1.3.2 | 设计服务期限 | 30天 | |||||||||||||||||||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财务要求:2024年度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新成立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目查询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经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社保等材料(退体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各专业人员需配置齐全、搭配合理、满足项目需要。(7)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投标人,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并符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的通知》(青建工(2021)240号)要求。 |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 | 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 1.11.1 | ☑不 |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
| 分包 |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 | 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及补遗。 | |||||||||||||||||||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2.2.1 | 形式: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在“申请答疑”菜单以书面形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出,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申请截止时间。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 | 内容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可以通过《青海省电台》通知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 | 子招标招标 | 公共服务平修改通知发出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相应延长申请截止时间。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 | 最新规定执行 | |||||||||||||||
| 3.2.3 | 报价方式 | 总价报价 |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大写:柒拾捌万壹仟肆佰元整) |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不允许出现两个及以上的不同报价,大、小写报价应相同。当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收取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万元2、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下三种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拒收。(1)银行转账: | |||||||||||||||||
| 3.4.1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3.4.1 | 收款行: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城西路支行开户行联系电话:投标保证金代收单位名称:海西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人账号:2********8007579(2)保险保单:(3)银行保函:二、投标保证金退还:1、投标保函: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2、通过银行转账的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与未中标人本金及银行同期利息。三、投标保证金不退还:详见招标文件总则3.4.4条款。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 | 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
| 3.5.2 | 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4年至2024年 | ||||||||||||||||
| 3.4.1 | 近年财 | |||||||||||||||||
| 3.4.1 |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3 | .5.3 | 近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 3.7.3 | 投标文件装订、副本份数及其他要 | 投标文件应打印,且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密封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3.7.3 | 求 | 递交。投标文件副本份数:贰份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壹份(U盘),正本的扫描件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应A4纸打印,且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密封递交。1.电子版投标文件要求:(1)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内容:投标文件的所有部分。2.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的装订: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装方式分开装订。(2)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时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包装密封提交。 | ||||||||||||||||
| 3.7.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需要,分 | 册装订要求: | |||||||||||||||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
| 4.1.2 | 封套上 | 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地址:德令哈市新源路13号海西州德令哈市环城东路排涝整治项目设计(项目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63********21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00前不得开启 |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 | |||||||||||||||||
| 4 | 4.2.1.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 |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 5.2 | 开标程序 | 1、开标顺序:按递交文件顺序2、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5.2 |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规定的开标顺序开标;(5)编制开标记录表;(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 |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 | 会构成:5人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 其中招标 |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 | 数 | 3名 | |||||||||||||||
| 7.1 | 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3日 | ||||||||||||||||
| 中标 |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 7.6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 |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 |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
| 9.1 | 招标代理费 | 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 步放开建设[2015]2 | 项目专业服99号)招标人与理费招标人确约定执行元, | ||||||||||||||
| 7.7.1 | 本项目代理机构商定:本项目招标代定由招标人支付,金额为按合同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 | ||||||||||||||||
| 9.3 | 监督 | 海 | 西州住 | 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9.4 | 中标 | 人本次提交的设计方案不能作为项目最终实施方案,在正式开展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履行各项审批程序中难免会有所调整,中标人必须据各级审查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设计文件。 | ||||||||||||||||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 | 内容 | |||||||||||||||||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
1.1.5
|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 知前附表。知前附表。 | |||
| 须知前附表。知前附表。 | |||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
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 招标范围:见投 | ||
| 设计服务期限:见投 | ||
|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 | ||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 | 中投标,否 | |
| 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 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
| 构; | |||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取消投标资格;
| (9)被依法暂停或者(10)被责令停产停业 | ||
|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 | ||
|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 | ||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 | |||
|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 | |||
| 出的判断和决策负 | 责。 | ||
1.10投标预备会
| 招标人决定召开投标预 | ||
| 包 | ||
|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 | ||
1.11.1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
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
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 他资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 料。 | ||
,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 招标文件的澄 | ||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 招标文件的修改 | ||
2.3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青海
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青海省电子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6)资格审查资料;
| 他资料。 | |||
| 体协议书。 | |||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
指的投标保证金。
| 标报价 | ||
|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 | ||
| 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 | ||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
设计费用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
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
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
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答
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 | 或者支票 | |
|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 | |||
|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 |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 | ||
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 | ||
|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 | ||
|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 ||
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
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
质性降低。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
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
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 | 务状况表。议书、发包 | |
| 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 |
3.5.4
| “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 | |||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计合同的 | |||
| 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 | |||
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
| 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 | ||
| 备选投标方案 | ||
|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 ||
3.6.1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
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
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
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1)投标文件应打印并装订成册,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
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 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 明或授权委 | |
|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应清楚地标记 |
| 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 | |||
| 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封 | 准。。 | ||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投标文件应密封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 ||
| 未按本章第4.1.1 |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4.2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
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
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
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技术经济评标专家从给《青海省综合评标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3评标
|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 |||
| 须知前附表。 | |||
7.
| 合同授予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 ||
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
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
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 | ||
| 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 ||
|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 | ||
7.7.2.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
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 | ||
|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 | ||
|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 ||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
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设计服务期限 | 备注 | 投标人 | ||||||||||||||||||
| 代 | ||||||||||||||||||||||||||
| 表签名 | ||||||||||||||||||||||||||
| 最高投标限价: |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 以书面形式 | ||
|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 ||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 ||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 | |||
成部分。
|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 | ||
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
| (姓名)。日内到 | |||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 | ||||||||||||||||||||||
| 准 |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足招标文件实质性 | 。评标委员要求的投 | 会对满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 | |||||||||||||||||||
| 高到低顺权直接确定投 | ||||||||||||||||||||||||
| 果 | ||||||||||||||||||||||||
| 2.1.1 | 形式评标准 | 投 | 标人名称 | 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一致 | ||||||||||||||||||||
| 审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资格评审标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
| 2.1.2 |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 项规 | 定 |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 项规 | 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1.3.3项规 | 定 | |||||||||||||||||||||
|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 | 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 | .4.1项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性要求和条件 | ||||||||||||||||||||||
|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设计方案 | 符合第 | 五章“发 | 包人要 | 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23.0分设计方案部分:67.0分投标报价:10.0分其他评分因素:0.0分(如有) |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下述三种方法可供选择:评标价Di: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小于5个时,评标价价为所有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大于等于5个(含)时,评标价Di为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投标报价。 | |||||||||||||||||||||||
| ☑方法一:平均值法: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B直接做为评标基准价。P=B=Σ(D1+D2+…+Dn)/n□方法二:权重法:控制价H和B乘以相应权重比例确定基准价。评标基准B,与招标控制价H加权平均做为评标基准价PP=B*A%+H*(1-A%),其中A=。A值:为权重比例。 | |||||||||||||||
| □方法三:降幅系数法:评标基准以降幅系数系数K做为评标基准价,K范围为至。P=B*K%K值 | 价B,乘的取值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取值范围(91-100)内现场抽取,与中标候选人一并 | ||||||||||||||
| 之间,取整数 | |||||||||||||||
| 公示。 | |||||||||||||||
| 2.2.3 | 投标报计 | 价的偏差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示例0.00%。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 | 评分标准 | 赋分 | |||||||||||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3.00 | 信誉 | 0 | |||||||||||||
| 类似项目业绩 | 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来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10分。(须提供有效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10 | |||||||||||||
| 2.2.4(1)分)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和有效的劳动合同,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返聘协议) | 3 | ||||||||||||
| 其他主要人员 | 拟派本项目专业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配备一人得2分,满分10分。(需提供本单位为 | 10 | |||||||||||||
| 资历和业绩 | 其缴纳社保(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和有效的劳动合同,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返聘协议) | ||||||||||||||
| 2.2.4(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67.00分) | 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 对招标项目理解思路清晰、较好的体现项目理念,且思路充分体现了招标人的立意要求,包括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建设条件的认识、总体设计思路以及项目设计特点和关键性技术的对策,较好的得10-7分,一般的得6.9-3分,差的得2.9-0,不提供不得分。 | 10 | |||||||||||
| 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 | 设计依据是否充足,构思是否合理,设计工作目标 | 描 | 5 | ||||||||||||
| 述是否准确、到位,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相对比进行 | 评 | ||||||||||||||
| 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 根据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投标单对比进行评分,较好的得5-3分,较差的得1.9-0 | 位投标文件 | 相2.9-2 | 5 | |||||||||||
| 分,一般的得 | |||||||||||||||
|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 | 投标人应结合本工程在设计技术成的前提下,就计变更等问济技术措施提高投资效分,较差的得2 | 控制工程题作出专门论 | 熟、可靠以及优化规模、降低工程造价、减小设述并提出可行的保障措施经行并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好的得10-7分,一般的得6.9-3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 |||||||||||
| 先进、切实可益,较 | |||||||||||||||
| .9- | |||||||||||||||
| 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 设计质目整体 | 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相对比进行评分,较好的得10-7分,一般的得6.9-3分,较差的得2.9-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 ||||||||||||
| 根据项目概况,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有深入的表述,提前制定相应措施,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之间相对比进行评分,好的得10-7分,一般的得6.9-3分,较差的得2.9-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 ||||||||||||||
| 设计安全保证措施 | |||||||||||||||
|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根据项目区概况,对可能产生的重难点进行分析,有深入的表述,提前制定相应措施,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之间相比进行评分,较好的得10-7分,一般的得6.9-3分,较差的得2.9-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 |||||||||||||
| 合理化建议 | 对本项目设计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思路、工作内容和要点,设计重点、难点的分析和处理措施,质量保证措施,进度安排及 | 7 | |||||||||||||
| 保证措施,设计质量和服务的目标和承诺等,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之间相比进行评分。较好的得7-5分,一般的得4.9-2分,较差的得1.9-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 | 1、按插入法计算得分:Di>P:每高一个百分点从10分中扣0.3分;Di﹦P:得10分;Di<P:每低一个百分点从10分中扣0.2分; | ||
| 扣完为止,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位…… | 点后两 | |||
| 其中:P表示评标基准价;Di:2、其它:/ | 投标函报价 | |||
2.1初步评审标准
| 前附表。 | |||
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设计方案部分:见(3)投标报价:见评标 | ||
|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 | 评标基准价计算 | |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
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 | 标文件的偏 | |
3.1.3
|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 |||
|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 (2)按本章第2.2.4(2 | ||
| (3)按本章第2.2.4(3)目 | ||
| (4)按本章第2.2.4(4)目规 |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 | |
3.2.2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 按照得分 |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说明: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
| 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 | ||
1.工程名称:。
| 。 | |||||
| ,总建筑面积地下层;建筑高度 | : | 平方 | |||
| 、 | |||||
| 币。 | 等。 | ||||
5.投资估算:约元人民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 程设计范围:程设计阶段: | |||
|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 |||
|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 | |||
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同文件: | |||
| ; | |||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 (7)发包人提供的上(8)其他合同文件。 | ||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 | ||
|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 | ||
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
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生效。
| 式 | ||||
| 副本 | 份。 | |||
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字) | ||
| 机构代码: | ||
| 人识别 | 码: | |
地址:,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 | 投标函附录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设计费用清单、设计方案,以及其他构成合同 | |
| 合同协议书: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 |||
| 知设计人中标的函件。 | |||
| 标文件中的设计方 | 案。 | ||
1.1.1.8设计费用清单:指勘察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费用清单。
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 合同当事人和人.1合同当事人: | ||
| .2 | 发包人:指与设计 | |
| .3 | 设计人:指与发包人 | |
1.1.2.4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
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5项目负责人:指由设计人任命,代表设计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6分包人:指从设计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作,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3工程和设计
1.1.3.1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进行设计招标的工程。
1.1.3.2设计服务: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编制设计文件和设计概算、预
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或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1.1.3.3设计资料:是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设计服务范围与内容所
需要的资料。
1.1.3.4设计文件: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说明、图纸、图板、模型、计
算书、软件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
载体。
1.1.4日期
1.1.4.1开始设计通知:指发包人按第6.1款通知设计人开始设计的函件。
1.1.4.2开始设计日期:指发包人按第6.1款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写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1.1.4.3
| 设计服务期限:指设计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设计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 | ||
|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 | |||
| 为当天24:00。 | |||
| 定进行的变更和调 | 整。 | ||
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
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 1.1.6其他.1书面形式:指 | ||
|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 | ||
| 文字 | ||
1.2语言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