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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现就 2025 年美育中心乐器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采购编号: YGZCG-202 51003 ),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2025 年美育中心乐器采购项目 ;
2. 采购人: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 采购预算: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4 . 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2025 年美育中心乐器采购项目 报价表 》
二 、履约时间及地点
1. 时间:合同签订后, 7 个自然日 内交货。
2. 地点: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 、供应商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
2. 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商品对应的营业经营范围。
四、报价流程
本次询价共分为 ”报名 - 现场报价“两个流程,具体时间如下:
1. 前期报名: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 请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 12 : 00 前,填写《报名表》, 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 扫描后发送到学校采购专用邮箱( ********@gdstpec.edu.cn )完成报名。( 注:报名邮件标题按: “项目名 + 公司名”标注;过时发送无效,以学校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
2. 现场报价:
2.1 当规定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单位≥ 3 家时,本次询价正常开展,届时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现场报价邀请函》,收到邀请函的单位,请按照邀请函中的规定时间前往规定地点参加现场报价。(注:请关注电子邮箱,过时不候。)
2.2 当规定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单位< 3 家时,此次询价采购作废,不安排现场开标,届时将在学校官网发布作废公告。
五、 现场 报价文件组成 与投递
1. 报价文件组成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需填妥报价表(附件 1 )的相关内容(加盖公章), 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盖公章)密封后在封口加盖公章 。
报价文件必须放在同一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 “报价文件”字样。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等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2. 投标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的,视为无效投标人,不参加开标。(注:该项身份证明无须放在密封报价文件信封内,随身携带,届时将在现场查验。)
3. 报价文件投递:投标人于规定开标日期、时间提前 20 分钟达到开标地点,并现场核验相关授权书、报价文件密封性。
六、开标流程
1. 学校将在《询价采购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 开标时有采购人代表、采购人单位监督部门、采购人单位需求部门及投标人参加(投标人需在现场参加 无投标人在场 投标无效)。
3.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时,由各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七、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5 年 11 月 7 日上午 10 点(请投标人提前 20 分钟到达)
开标地点:汕头市濠江区东湖北山湾路 28 号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知楼 242 室
联系人: 林 老师
联系方式: ********
后勤保卫处
202 5 年 11 月 2 日
附件【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x 】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2:2025年美育中心乐器采购项目报价表.xlsx 】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3:响应供应商须知.docx 】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证明书模板.docx 】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5:合同模板.docx 】已下载次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响应供应商名称 | |||
| 经办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
| 邮箱(接收文件) | 办公电话 | ||
| 备注 |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 ||
注:
1、报名响应供应商应确保上述信息准确无误,并及时查看邮箱,以免遗漏接收询价通知书。
| 2025年美育中心乐器采购项目报价表 |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二胡 | 品牌:陆林生、虎丘、苏州一厂 琴身材质:大叶紫檀、老红木、大红酸枝琴皮:缅甸金花蟒背皮(以上品牌作为参考品牌,须从中选择其中一个品牌报价) | 4 | 把 | 0 | |
| 2 | 谱架 | 黑色、可折叠 | 4 | 个 | 0 | |
| 3 | 铝板琴 | 30音铝板琴 | 1 | 架 | 0 | |
| 合计(元) | 0 | |||||
| 报价单位(盖章) | ||||||
| 报价联系人/电话 | ||||||
| 注:报价含税、搬运等一切不可预见费用。 | ||||||
响应供应商须知
1、报价文件的编制
1.报价文件的语言
1.1.1.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报价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2.报价范围及报价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2.1.1.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邀请函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2.2.除非另有说明,本采购邀请函中所称“日”均指日历日,报价文件中需以日历日对采购邀请函作出响应。评审时,对报价中出现的“工作日”按五个工作日折合七个日历日计算,且采购工作小组可能会就有关日期作出对该响应供应商不利的折算或量化,响应供应商不得对此提出异议,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3.报价文件的构成
3.1.1.响应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邀请函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制作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第一部分营业执照
第二部分报价表
第三部分采购邀请函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报价文件的编写
4.1.1.响应供应商应按采购邀请函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4.2.2.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性采购邀请函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根据自已的综合能力等对采购邀请函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真实的响应。
4.3.3.本项目只允许响应供应商提供一个报价方案,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响应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5.响应报价
5.1.1.响应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报价中应包含且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材料、设备、培训、人员、税费等一切费用,并按《报价表》的要求报价格。报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邀请函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总报价中。响应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5.2.2.总报价是以响应供应商可独立完成本项目,并在通过准确核算后,可满足预期实施效果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全部服务的总包干费用。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文件报价的单价须包含完成该项目发生的全部费用,合同期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含政策性调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
5.3.3.报价明细表内容应包含:
(1)采购邀请函及《报价表》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总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
(3)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5.4.4.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应完整的包含所有采购内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5.5.响应供应商将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报价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5.6.6.响应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
2、报价文件的递交
6.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6.7.7.响应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任何不足以造成报价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报价文件泄密的,均不认定为报价文件未密封或不符合密封要求。
6.8.8.所有的封套建议标注以下内容:
1.清楚标明竞价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包组号(如有)、项目编号和“在(竞价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清楚标明响应供应商名称。
6.9.9.如果响应供应商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7.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期
7.1.1.响应供应商应在不迟于竞价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报价文件递交至采购邀请函指定地址。
7.2.2.学校可通过修改采购邀请函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响应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8.报价文件的拒收
8.1.1.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邀请函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学校将拒收并原封退回。
9.报价文件的退还
9.1.1.除非采购邀请函另有规定或说明,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0.无效响应
10.1.1.除采购邀请函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报价文件未按照采购邀请函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采购邀请函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邀请函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报价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采购邀请函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竞价与评审
11.采购工作小组和评审方法
11.2.2.采购工作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并负责评审工作。采购工作小组由学校采购部门代表和监督部门代表和需求部门代表组成。
11.3.3.本项目采用最低评审价法,是指报价文件满足采购邀请函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11.4.4.参加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邀请函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1.5.5.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采购邀请函和报价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采购邀请函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11.6.6.评审期间,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采购工作小组可以现场要求响应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响应供应商对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响应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12.报价文件的资格初审
12.1.1.报价文件的初审即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采购工作小组根据采购邀请函的内容逐条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报价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不满足采购邀请函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采购工作小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本采购邀请函中标注“★”的相关条款是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条款,只能满足或正偏离,负偏离即按无效响应处理。
12.2.2.采购工作小组对各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采购工作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响应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13.报价文件的价格评审
13.1.1.采购工作小组对初审合格的报价文件按价格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13.2.2.采购工作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响应供应商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工作小组将认定该响应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13.3.3.响应报价的校核及对其错误的处理与修正原则:
(1)报价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采购工作小组以澄清方式经响应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14.成交候选人推荐
14.4.4.采购工作小组各成员按照采购邀请函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独立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汇总每个响应供应商的价格排序。
14.5.5.将各有效响应供应商按其价格排序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书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二○二五年月日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方:法人代表:
电话:地址:
乙方:法人代表:
电话: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采购编号:;)采购结果和有关询价文件的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
一、货物内容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合计金额 | |||||
注:
1、产品名称内容必须与报价表中产品名称内容一致。
2、合同总额包括乙方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包括材料费、材料安装费、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费用。
三、供货要求
一次性到货,乙方须将所有货物包装运送至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过渡校区,由甲方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包装后方可启封、安装、调试和验收使用。
四、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一)合同签订后7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物资的供应。
(二)交货方式:直接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交货地点: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五、包装和发运
(一)乙方应按出厂标准及国家有关要求进行包装,乙方需免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产品灭失或损坏由乙方负担,保证货物到达目的地时完好,无毁损,包装不回收;
(二)运输方式:航空、铁路公路、邮寄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运输风险负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产品灭失或损坏由乙方负担;
(四)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外包装不回收。
六、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一)提供相应的质保期,对货物进行质保服务,质保期内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换、包修或包退,并承担修补、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七、技术要求
乙方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货物使用和维护的技术文件,包括产品说明、产品出厂合格证等相关技术资料,并确保所供产品的技术指标与说明书所列技术指标一致。
八、付款方式
(1)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7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物资的供应,甲方清点无误后,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收到该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0%。实际以甲方资金到位时间为准。
(2)乙方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正规发票,并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0日内送达甲方。若乙方无法提供正规发票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发票无法认证成功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3)合同款项由甲方通过其银行账户向乙方明确的账户支付。期间,如乙方银行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出具书面说明。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为保证乙方有效开展相关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工作条件,并予以必要的配合。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合同服务费用。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服务人员,确保甲方相关工作的完成。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工作以任何方式交由第三方承担。
(3)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的乙方其余权利义务。
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交付货物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十一、保密要求
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甲方的全部信息、数据和资料等为甲方的秘密,乙方不得泄露或者擅自将甲方资料提供给第三方,即便合同终止后乙方亦应遵守此保密协议,若乙方泄露或者擅自将甲方资料提供给第三方,则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十二、知识产权的保护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乙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调查费及其他因乙方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所产生的各种费用。
十三、争议的解决
(1)因物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税费
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六、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份。
| 甲方(签、章):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乙方(签、章):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号: |
| 签约地:广东汕头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对采购文件、应答响应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