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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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0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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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0625-25217E86

项目名称: 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包含高清网络半球摄像机、网上巡查管理软件、SIP路由/分发转发器、音视频矩阵解码器等设备采购、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相关章节。

备注: 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到货、安装、调试且经校方验收合格。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开标地点(网址):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 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地 址: 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郁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采购联系人:李老师

采购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朱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陈婷婷、李良君、沈佩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 ********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天谷CA ********。

附件信息:

0625-25217E86 浙江机电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备案稿.doc

379K

0625-25217E86浙江机电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备案稿.doc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0625-25217E86

确认书号:[2025]74935号、临[2025]76051号

项目名称: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

采购单位: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交易须知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投标人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

2、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人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投标人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95763获取相关服务支持。

目录

电子交易须知1

第一章投标邀请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

前附表7

一、总则14

二、招标文件1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7

四、开标20

五、评标21

六、定标23

七、合同授予24

第三章评标办法25

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31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41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7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5217E86

项目名称: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包含高清网络半球摄像机、网上巡查管理软件、SIP路由/分发转发器、音视频矩阵解码器等设备采购、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相关章节。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到货、安装、调试且经校方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

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投标人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3.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投标人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郁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采购联系人:李老师

采购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朱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婷婷、李良君、沈佩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天谷CA********。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项目名称 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
2 采购内容及数量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相关章节。交货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到货、安装、调试且经校方验收合格。实施地点: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海宁校区内。数量:1批
3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4 公告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5 电子交易平台 政府采购云平台(***********)
6 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形式报价。2、投标报价为交钥匙方式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总价包干。报价包含设备购置费(包括主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费、吊装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售后服务及维护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相关费用及风险,以人民币报价。3、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7 现场踏勘 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联系人:郁老师,联系电话:********。
8 演示 ☑ 要求投标人根据“第三章 评审办法”和“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的要求进行录制视频演示;提供演示视频(u盘),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演示视频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并加盖公章。演示顺序:根据政采云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交方式:邮寄或者现场递交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递交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注:1.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2.演示环境必须是真实的产品使用/运行环境,不允许PPT、照片或word等静态页面演示。未提供演示U盘的,投标无效;以PPT、照片或word等静态页面演示的投标无效。□ 不要求
9 招标文件澄清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
10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1 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2 投标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13 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邮寄或送达地址: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收件人:陈婷婷,电话:********(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14 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址 1、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2、投标地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15 开标时间和地址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址:***********
16 开标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7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8 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19 进口 □ 允许☑ 不允许
20 节能产品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
21 环境标志产品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22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工业。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的,其报价不予扣除。(7)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 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70%向中标人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部分费率摘录如下:中标金额 费率100万元及以下部分 1.5%×70%2、代理服务费支付: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账 号:95588512********
24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5 中标后资料审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的规定,为防止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针对评标办法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等资料,请供应商对其真实性进行承诺保证,供应商可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在评审结束后、公告发布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招标人。

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投标人。

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招标人、采购人、用户相同。

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的各类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允许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七)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证书必须为该投标人所拥有。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八)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纸质),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投标人的风险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纸质)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采购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纸质)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纸质)通知所有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纸质)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纸质)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如有联合体投标、分包的内容,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

-1、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

-2、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

2.商务技术文件

评分索引表(格式自拟)

(1)投标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3)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货物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见第六章);

(5)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有)

(7)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有)

(8)投标人情况介绍、资质证书;

(9)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业绩证明材料;

(10)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11)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12)设备的详细配置及零部件清单(不含报价);

(13)技术资料:产品彩页样本资料或官网公开的参数截图等(样本为英文版的,须同时提供中文版。如英文版与中文版不一致的,以中文版为准)

(14)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

针对“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作出具体的服务响应方案,并且结合评审评分内容提供需要的相关的响应材料、证明材料、说明资料等。

(1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

(16)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格式自拟);

(17)其他与评审评分相关的证明材料、资料;(如有)。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4)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纸质)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投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四、开标

(一)开标形式

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开标准备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三)开标流程

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2.开标第二阶段

(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

(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投标人的名单及其资信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3)开启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

(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

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5网络硬盘录像机为本次招标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3.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第三章评标办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40分、商务技术分6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前1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商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二、资格审查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三、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4)未提供投标声明书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如有);

(8)投标产品被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标注为“★”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

(9)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0)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

(11)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功能发生负偏离达6项(含)以上的;

(1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在报价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

1、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2、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

(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五、评审内容及标准

(一)商务技术分(60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客观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例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合同。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3
2 【客观分】质保期:质保期仅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低年限的,不得分;所有设备/软件质保期长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年限的,每延长一年加1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3
3 【客观分】政府采购政策(1分):1)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2)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分。 1
4 【客观分】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中的“三、商务条款及要求”及“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的响应:完全响应的得3分,不完全响应的不得分。 3
5 【主观分】根据演示功能满足需求程度、界面设计专业程度、完整性、运行流畅程度、操作便捷程度打分。演示内容①:实现监控点音视频点播、历史音视频流的检索与回放、对考生的人脸识别、对考场内异常轨迹的检测并发出警告、存储和备份、报警联动、切换、轮巡、设备控制等功能(评分范围:2,1,0)演示内容②:对网上巡查系统的用户、权限、设备、安全等进行管理,管理SIP域,形成URI树,配置SIP注册服务器,并提供音视频存储、转发、Web等服务。(评分范围:3,2,1,0) 5
6 【客观分】产品技术指标及功能响应(满足)程度(不含演示部分):根据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及功能描述的详细程度及响应(满足)程度进行评析: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2分,打★的条款为重要指标,有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其余条款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5分,负偏离6项及以上的投标无效。(技术偏离表技术要求中响应规格与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的视为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未提供的视为负偏离) 12
7 【主观分】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水平: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水平综合评分,包括产品的技术先进程度、技术的成熟稳定性。(评分范围:5,4,3,2,1,0) 5
8 【主观分】供货、安装、调试方案: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安装、调试方案的合理性及全面性综合评分,包括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评分范围:4,3,2,1,0) 4
9 【主观分】对接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与省市考试院对接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评审。(评分范围: 3,2,1,0) 3
10 【主观分】服务质量保障: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程度、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安排、及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评分范围: 3,2,1,0) 3
11 【主观分】验收方案:投标人提供的验收方案针对项目需求中各项指标检测标准与方法的针对性,验收方案的完整性。(评分范围:4,3,2,1,0) 4
12 【主观分】投标产品的运行、维修成本: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各种保修方案及价格的合理性,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消耗品(如有)或易耗品(如有)的使用周期和价格的合理性综合评分。(评分范围:5,4,3,2,1,0) 5
13 【主观分】售后服务: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能力及售后服务方案的全面性综合评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故障解决、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及售后服务机构技术力量。(评分范围:5,4,3,2,1,0) 5
14 【主观分】技术服务: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的针对性、产品操作和应用培训方案与项目实际情况的匹配程度综合评分。(评分范围:4,3,2,1,0) 4

(三)价格部分(4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注意: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的规定,在评审结束后、公告发布前,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请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到客观分评审内容的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公开官网查询网址进行核对,并在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进行复核。

若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情形的,自愿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处罚)。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的,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货物为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前来投标,并以精良的产品、优质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各自的竞争力。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设备的技术资料、质量、使用性能负责,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及部件的售后服务完全负责。

2.工作范围及须提供的技术服务:

(1)完成货物的设计、制造、运输、组装、安装、调试、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包括所有系统和安装材料、辅材辅料,报价中包含以上各阶段所需的全部费用。

(2)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用于产品安装调试和使用、维修的专用工具、质保期内的全部备品配件,其分项报价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5)中标人供货至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负责卸货,完成交货验收,并派遣技术熟练、资质能力相当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安装人员到现场进行组装、安装和调试,各项技术措施费用和组织措施费用等均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6)应商应充分了解招标内容涉及的各项工作,无论采购文件中是否明示,作为一个有经验的供应商应将按交钥匙方式供货需要的所有的功能与配置以及需要发生的各种费用和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各种风险费用等均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

3.安装坏境

(1)已具备实施条件,但项目实施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

(2)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和了解,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各种资料,并应充分考虑影响本次报价的因素、预计实施过程中各种不利因素,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投标人不得再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工期等的要求,若有此类要求,招标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

5.技术标准和规范

所有报价的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强制性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6.货物(材料)基本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

(2)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3)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准确无误地表明货物之型号、规格、品牌、厂家、原产地及生产或出厂日期。

(4)对于影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供应商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5)所有货物提供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6)所有货物到现场安装使用前,采购人将进行抽样检验或试验。

7.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佐证资料,并提供货物主要技术、结构、性能、功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阐述。

8.本招标文件中打▲的条款为关键性指标,不允许负偏离,出现负偏离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打★的条款为重要指标,允许偏离,但在技术评分时会重点扣分。

二、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高清网络半球摄像机 ★1.符合最新《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要求,符合最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2.图像传感器:≥1/2.7 英寸 CMOS;3.水平分辨率:≥1920*1080;4.水平视角:水平视场角视场角≥100°能覆盖整个教室;5.最低照度:0.01Lux(F1.2);6.高清升级支持H.264、H.265视频编码标准,图像分辨率应支持主码流1080P,子码流支持720P。支持G.711、AAC音频编码标准,并支持Program Stream系统流和Transition Stream传输流的封装; 7.镜头:≤2.8mm定焦镜头;8.红外照射:红外照射距离可达10-30米;9.自动背光补偿、自动跟踪白平衡、支持日夜转换;10.视频输出:10/100M以太网接口(RJ45 接口)。可通过三个IE 浏览器分别同时浏览主码 1920×1080(25fps )、子码流 704× 576(25fps)、第三码流 1920x1080(25fps) 的视频图像;★11.电源:DC 12V,统一集中供电(含集中电源);12.外壳防暴力破坏; 13.内置拾音器,支持温湿度显示功能;配置三64G存储卡;14.产品内置SIP-UA,支持直接向SIP服务器注册、支持标准SIP2.0,支持SIP地址解析,信令转发;(提供产品彩页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15. 内置符合国密SM1/SM2/SM3/SM4算法的密码芯片;16. 要求摄像机、SIP服务器、媒体分发服务器、网络音视频解码器、NVR存储设备满足设备兼容性。;17.按照用户需求设置管理员、用户、游客的账号密码,按考试院统一标准维护摄像头信息。 130
2 网上巡查管理软件 1.符合最新版本《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实现监控点音视频点播、历史音视频流的检索与回放、对考生的人脸识别、对考场内异常轨迹的检测并发出警告、存储和备份、报警联动、切换、轮巡、设备控制等功能,对网上巡查系统的用户、权限、设备、安全等进行管理。管理SIP域,形成URI树,配置SIP注册服务器,并提供音视频存储、转发、Web等服务(提供演示)3.提供二次开发接口,特别是与综合管理平台的接口以进行数据交互,允许第三方软件对其进行链接启动、嵌入管理;4.实现监控点音视频点播、历史音视频流的检索与回放、对考生的人脸识别、对考场内异常轨迹的检测并发出警告、存储和备份、报警联动、切换、轮巡、设备控制等功能,对网上巡查系统的用户、权限、设备、安全等进行管理。管理SIP域,形成URI树,配置SIP注册服务器,并提供音视频存储、转发、Web等服务;5.要求摄像机、SIP服务器、媒体分发服务器、网络音视频解码器、NVR存储设备满足设备兼容性。 1
3 SIP路由/分发转发器 1.符合最新《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要求;符合最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2.应满足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教育考试综合平台建设与服务标准要求,确保跟杭州市本校(恒生平台)与浙江省考试院(作战指挥平台)已建SIP平台在信令完整、数据完整、数据加密的前提下实现对接并互联互通 (支持定制开发,全部功能需全部正常;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完成互联互通测试);3.支持标准SIP2.0,具有SIP 地址解息、信令转发、流媒体的NAT 穿越。支持SIP URI统一命名规则、分级命名、联合定位。具有实现SIP URI组、用户、树形列表管理,SIP 终端的接入认证功能,SIP 终端访问呼叫过程控制功能,能对SIP 终端远程访问权限控制。具有建立SIP 路由器间的信任关系,多级注册功能,媒体流的汇聚功能;4.具有1000M 或以上的以太网接口,支持链路聚合、负载均衡;5.采用嵌入式架构,具备实时开源Linux操作系统,自主可控,具有抗病毒和抗攻击能力;6.内置符合国密SM1/SM2/SM3/SM4算法的密码芯片,密码芯片与设备连接方式为非插拔方式;(提供产品彩页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7.要求摄像机、SIP服务器、媒体分发服务器、网络音视频解码器、NVR存储设备满足设备兼容性。 1
4 音视频矩阵解码器 1.符合最新《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要求;符合最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2.高清升级支持H.264、H.265视频编码标准,图像分辨率支持主码流1080P,子码流支持720P。支持G.711、AAC音频编码标准,并支持Program Stream系统流和Transition Stream传输流的封装。可对原有标清系统编码进行视频解码。具有兼容性,支持更多的音视频编码标准;3.解码通道可单路或多路,视频输出应为符合 DVI、HDMI等高清接口。支持不少于12路HDMI或DVI接口,输入接口:2路,HDMI或者DVI接口,标配转接头支持VGA,支持1080P/720P/UXGA/SXGA+/SXGA/XGA/SVGA/VGA分辨率,支持连接“LED显示屏”;4.10M/100M/1000M 自适应以太网口、 支持 UDP 单播,支持 TCP/IP、IPv4、IPv6、 HTTP、UPnP、 NTP、SNMP、PPPoE、DNS、FTP、 ONVIF、 SIP、RTP、RTCP、GB28181、GB35114 等网络协议;5.具有报警联动,报警时应能自动切换到对应的视频通道; 6.产品内置SIP-UA,支持直接向SIP服务器注册,支持SIP地址解析,信令转发;7.采用嵌入式架构,具备实时开源Linux操作系统,自主可控,具有抗病毒和抗攻击能力;8.内置符合国密SM1/SM2/SM3/SM4算法的密码芯片,密码芯片与设备连接方式为非插拔方式。 1
5 网络硬盘录像机(核心产品) 每台含至少8块16TB硬盘,组raid51.符合最新《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要求。NVR存储设备应当具有较高的兼容性,符合最新《国家标准GB/T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标准;2.符合最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3.支持网络≥64路1080P视频输入及IPC复合音频输入;可支持扩展不少于 8 个 SATA 接口(可热插 拔),支持 Raid0、Raid1、 Raid5, Raid6、 Raid10、JBOD 等多种数据模。支持 USB 本地备份、USBDVD 刻录机备份、 eSata 接口同步备份、Web 端网络下载备份,支持8块以上 ≥16T 容量的 SATA 硬盘,可用于录像和备份, 支持按星期分时段设置录像计划,固化考试录像不覆盖;可支持扩展不少于4个RJ4510/100/1000M bps 自适应以太网口。支持负载均衡和四网 分离,支持容错模式,可将4个网络接口绑 定为 1 个 IP 地址.当其中1个网络接口损 坏时仍能正常工作,支持不少于2个千兆光口;具有 RS232、RS485、USB、SATA、以太网、 报警输入输出接口、音频输入输出接口、 HDMI 接口,可扩展支持 VGA、BNC及 eSATA 接口;4.设备应有数字时钟显示(OSD)功能;5.录像功能应包括手动、定时、报警触发录像功能。应支持时间同步功能,支持网络时间协议(NTP)。设备应具有日志功能,并且提供日志启用/关闭/控制接口。日志可存储在本地设备,也可以存储在中心日志服务器上。当日志存储在本地时,日志内容应包括模块名称、时间、描述信息;当存储到中心时,应再加上详细的位置信息;6.支持 IP 单播技术;7.应具有可设定的点对点、点对多点传输能力;多通道设备应支持多点对一点或多点对多点的切换控制功能;8.具有视频移动侦测能力,可根据设置策略实现相应的编码、传输、存储或视频报警;9.在重要场所或特殊应用时,应具有设备认证功能、防篡改功能及加密传输能力;10.设置为SMT或接入我校现有通知平台或其他推送方式,以实现摄像机异常、设备异常、报警信息均能及时提醒;11.产品内置SIP-UA,支持直接向SIP服务器注册,支持SIP地址解析,信令转发;(提供产品彩页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12.采用嵌入式架构,具备实时开源Linux操作系统,自主可控,具有抗病毒和抗攻击能力;(提供产品彩页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13.内置符合国密SM1/SM2/SM3/SM4算法的密码芯片,密码芯片与设备连接方式为非插拔方式;(提供产品彩页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14.要求摄像机、SIP服务器、媒体分发服务器、网络音视频解码器、NVR存储设备满足设备兼容性;15.按照用户需求设置管理员、用户、游客的账号密码,全程采用H265录制,录像机web管理页面可以实时查看所连接摄像头的画面及回放; 6
6 接入交换机 1.名称:48口千兆交换机;2.功能:配置交换容量≥400Gbps;包转发率≥140Mpps;支持10/100/1000Base-T以太网接口48个;万兆SFP+接口4个;含光口所支持最大协议的4个光模块;3.外观:支持标准机架,可以安装到机柜。 1
8 系统集成及辅材 1.六类网线,含水晶头、86模块、理线架、配线架、跳线、普通小型交换机,含测试;2.包含本项目达到相关技术参数要求的线束,线束整理困扎,金属边缘不能直接与线材接触;3.按照要求统一规范打好标签,网线、跳线、讲台内内部线等;4.强电要求:采用≥4平方电缆套管保护铺设,满足实际用电负荷要求,机柜采用PDU插座,其他采用新国标插座。所有线束敷设暗管,出墙、地板下、吊顶内均需要套塑料硬管。如需要切割墙体需要在符合标准的情况下,正确合理切割并挂网粉刷同色油漆恢复,在不损伤墙体的方案下优先选择不损伤墙体。5.网线要求:1).网线完全符合TIA/EIA-568-B-2.1和ISO/IEC11801 规范对于六类线缆的要求;2).支持千兆以太网(1000 Base-T 和 1000 Base-TX)及向下兼容其它应用;3).在衰减、近端串扰衰减、结构回波损耗、近端串扰衰减与衰减比的技术参数上符合最新六类国际标准;4).线缆中心采用十字芯骨架,最大程度上保证安装过程中不破坏双绞线绞距从而提供更大的传输带宽和传输速率;5)带宽:保证250MHz下测试符合最新六类国际标准;6.施工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网络施工质量标准,铺设线槽须强弱电分离,走线合理互不交叉;提供正宗6类网线和6类水晶头;提供电源插座、电源线及辅材等;强电电源线采用国标纯铜,并做好接地,(采用蓝、红、黄绿三色线)穿PVC铺设,网线到点位预留90cm以上,对每个点位进行标注;每路空开不得管理超过8台相关机器。提交所有设备网络拓扑图、所有设备账号密码(包含管理员密码)、所有设备IP表汇总、数据库字典。7.承诺与分项二中标单位积极沟通、相互配合调试设备,以达到本项目预期及实现所有功能。(提供承诺书) 32
9 侦测引导屏蔽终端 1.有网络接口,和安装的屏蔽侦测系统配套;2.可以屏蔽教室内全频段信号。支持对40MHz到3000MHZ任意频段信号全屏蔽,公众通信频段采取全频阻断,包括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 2G/3G/4G/5G 频段,Wi-Fi(2.4G/5.8G)/蓝牙频段,5G 信号(暂按 3300MHZ-3600MHz,4800MHZ-5000MHz 处理,支持扩展),其它频段(如公众对讲频段、对讲机V 段、对讲机 U段等)采用侦测引导式阻断;3.电磁辐射: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不超过 0.4W/m2要求;4.可靠性安全性要求:优先采购一体化设计产品,天线内置。5.屏蔽通道独立控制:阻断子模块各屏蔽通道可独立控制,可以有选择的打开及关闭任意屏蔽通道;6.无风扇设计: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0类环境要求;7.CDMA与GSM900双通道控制,减少上行信号干扰;★8.配合我校“智能高清网络中控”完成统一开关机控制(控制220V电源),通电自动开机并开始屏蔽教室内全频段信号。 16

注1:招标内容及需求中所指出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材料和功能标准等方面的资料如涉及特定品牌、型号规格或制造商的信息,则仅系技术需求及说明而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响应内容,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招标内容及需求的规定,以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并使招标人可以接受。

四、演示要求

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演示。每个投标人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演示顺序:根据政采云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

2.演示方式:录制视频演示。

▲3.演示环境必须是真实的产品使用/运行环境,不允许PPT、照片或word等静态页面演示。未提供演示U盘的投标无效;以PPT、照片或word等静态页面演示投标无效。

4.具体演示内容如下:

演示①:实现监控点音视频点播、历史音视频流的检索与回放、对考生的人脸识别、对考场内异常轨迹的检测并发出警告、存储和备份、报警联动、切换、轮巡、设备控制等功能。

演示②:对网上巡查系统的用户、权限、设备、安全等进行管理,管理SIP域,形成URI树,配置SIP注册服务器,并提供音视频存储、转发、Web等服务。

五、商务条款及要求

1.售后服务保障要求:

1)货物(设备/软件)验收合格后提供【≥3年】质保,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若技术需求中有质保要求,以技术需求为准。

2)货物(设备)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无国家规定和要求的,按承诺和厂方“三包”规定)立即进行免费维修、免费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直至免费更换新货物。质保期外发生的损坏,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修理和换件应按成本费收取,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3)货物(设备/软件)发生故障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投标人应承诺在1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维修过程中所需材料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最多不超过12小时。若(设备)短期无法修复,应提供相应备件并负责安装调试。

4)其它(补充):中标后提供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本项目所有的设备的IP地址、账号密码(含超级管理员)、API、数据库字典汇编成册移交。

2.培训:/

3.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投标时标明常用备品备件及耗材的投标价,并承诺所报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等)

4.项目完成时间及地点:

1)项目完成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前】;

2)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海宁校区内】;

3)项目联系人:【郁老师】、联系方式:【********】。

5.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缴纳,在甲方验收合格、确认乙方无违约行为后无息返还给乙方。接受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50万及以下不收取)。

6.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金额均以人民币(币种)结算及支付。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照下列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1.本项目预付款55%,在收到乙方提供的预付款保函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2.货物自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二十个工作日内,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45%的货款;

六、本章未尽之处详见“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XXX项目采购合同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更改;签订合同时删除此行)

项目编号:合同编号:

确认书编号:

甲方(采购人):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乙方(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就【】项目采用【】方式进行采购,确定【】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标的、价格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3
...
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人工、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涉及此项目的全部费用。

第二条项目完成时间及地点

一、项目完成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前】;

二、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海宁校区内】;

三、甲方收货联系人:【郁老师】、联系方式:【********】。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无

合同总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缴纳,在甲方验收合格、确认乙方无违约行为后无息返还给乙方。接受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50万及以下不收取)

第四条货物质量标准

一、如甲方在本合同或附件中已指明所购货物品牌型号的,则产品应为甲方所指定的货物,不允许乙方提供非本合同或附件中约定的货物或提供非原厂商生产的货物。

二、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同类同规格货物的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质量标准,上述质量标准区分等级的,则应符合最高级别的标准,且交付后甲方能正常使用该货物,如乙方提供的货物既达不到上述标准,又不具备该类货物通常所应具备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且不能正常运行和使用,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货物交付及安装调试要求

一、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磁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货物必须洁净完好、无划痕、无凹陷、无褪色、无锈迹,包装外观完好、无破损。

二、上述运输、包装、装卸及运输保险费用均由乙方负担,货物在按照本合同约定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前的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

三、货物交货时应当同时附有技术规格、使用说明、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保修卡及【/】等相关文件或技术资料,文件或技术资料应当清晰、正确和完整。

四、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的,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予以同意。

五、乙方应当在货物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前【7】日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接收准备。货物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后【7】日内甲方对货物进行接收。接收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交货物的外包装完好程度、产品品牌、型号、数量、产地或生产厂商等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进行到货初验。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损坏或短缺,或货物品牌、型号、配置等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相应货物且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被拒绝接收的货物,可暂时存放甲方处,但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初验后应由甲方根据初验结果签署到货证明,到货证明仅作为提交验收的材料,最终验收结果以甲方组织的终验结论为准。

六、需要乙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项目完成时间前完成全部货物现场安装调试并使之符合验收合格的标准。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有权采取适当的方式对乙方货物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具体配置、数量以及安装质量和进度等进行检查。甲方检查时发现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乙方安装调试时造成货物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换货或退货,乙方不同意换货或退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若乙方并非原厂商、而本合同约定安装调试服务提供方为原厂商的,则乙方有义务联系、安排、督促、要求原厂商按照本条约定履行安装调试服务义务。原厂商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安装调试服务义务的,视为乙方未履行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甲方为安装调试提供工作场地、电源等条件,货物安装调试所需的耗材应由乙方提供,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当遵守甲方工作场所的工作纪律及相关管理规定。

九、在货物的安装及调试过程中,乙方或其聘请的雇员遭受人身损害,或乙方或其聘请的雇员令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若甲方因此为乙方垫付任何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据实立即支付,且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价款中将上述款项自行扣除。

十、其他要求:【/】。

第六条验收

一、验收流程:乙方凭甲方签署的到货证明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根据乙方到货证明、申请审核通过后的验收材料组织终验,并出具验收结论。

二、验收标准:按本合同采购标的、价格及货物质量标准的约定进行验收。

三、验收时间:乙方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安装调试及其他服务工作后,应当在【7】日内做好验收的必要准备并向甲方发出可以进行验收的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可以进行验收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开始验收。双方书面另行约定其他验收时间的,按约定时间进行验收。

四、验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型号规格、数量、外观;2、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等约定应交付的证书、资料;3、设备组件及所附技术资料;4、设备功能、性能等参数指标;5、【/】。

五、验收合格的确认:验收合格后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此时乙方完成合同交付义务。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纠正不符之处,并与甲方协商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简称“重新提交验收”)。若因重新提交验收而超出本合同确定的项目完成时间的,视为乙方未完成合同义务,乙方应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六、如甲方认为货物质量、品质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检验。在此期间,甲方有权暂时停止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部分/全部获取的货款。如果检测结果符合产品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果检测结果未能达到产品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应由乙方偿付甲方已垫付的检验费用,且乙方应重新更换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产品;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其代表对产品的质量检验,服从甲方或其代表在产品制造期间的质量监督。

第七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价款、费用、金额均以人民币(币种)结算及支付。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照下列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1.本项目预付款55%,即¥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元整),在收到乙方提供的预付款保函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2.货物自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二十个工作日内,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45%的货款,即¥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元整);

第八条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

一、货物质保期为:【】(合同另有特别约定的以特别约定为准),该期限自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对于还需要进行安装调试或集成服务的,应自所有相应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无条件维修、更换或退货。若甲方选择维修的,乙方应免费提供配件并现场维修,维修或更换部分的货物和材料的质保期自修复或更换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其他:【/】。

第九条知识产权

一、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否则乙方构成根本性违约。

二、乙方保证产品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的情形,否则乙方构成根本性违约。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项目逾期:乙方如逾期履行合同义务,每迟延一日,应按照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30】日以上(含本数),乙方构成根本性违约。

二、品质不符:如出现品质不符,视为根本性违约。

三、包装不符:如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符的货物,乙方应立即整改纠正。若乙方重新交付货物而导致原定的交付期限逾期的,每迟延一日,应按照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增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而遭受的损失。

四、验收未合格:如货物验收未合格,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换货,乙方应与甲方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如乙方不配合进行退货、换货的,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重新申请验收而超出本合同确定的项目完成时间的,每迟延一日,应按照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如果经过2次验收或逾期履行合同义务【30】日以上(含本数)(以先届至者为准),货物仍不能验收合格的,视为根本性违约。

五、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应当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之内支付给甲方。如甲方尚有未向乙方支付的款项的,乙方同意甲方也可从未支付款项中抵扣相应数额的款项。

六、根本性违约:如发生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拒付货款,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货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物总值【30】%的违约金,并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七、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一、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二、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司法机关或其它有权机关宣布为无效、非法或其它形式的不可执行,本合同其它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及合同份数

一、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附件及双方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谈判记录等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下述所载双方联系人和联系地址,也视为双方收件地址。双方相关来往函件或司法文书寄送到下述地址后,视为函件或文书已经送达。

第十三条双方补充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乙方(公章):(必填)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 地址:(必填)
邮编:310053 邮编:(必填)
项目联系人: 固定电话:(必填)
项目联系人电话:0571- 联系人:(必填)
采购经办人电话:******** 联系方式:(必填)
开户银行:中行杭州建北支行 开户银行:(必填)
帐号:396168078680 帐号:(必填)
税号:1233********27 税号:(必填)
合同签订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 签订时间:2025年 月 日

注:各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中的条款全部响应,如有偏离需在商务条款偏离表中注明。

附件(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询标纪要填写配置清单和服务承诺)(如有):

1、配置清单

2、服务承诺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0625-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月日

附件: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0625-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年月日

1、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中“1.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致::

(投标人名称)符合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承诺如下。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满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四、满足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年月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中“2.商务技术文件”

附件:投标声明函格式

投标声明函

致::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我方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情况:

4.我方单位负责人同时为下列单位的负责人:

5.我方直接控股的单位、由我方管理的单位,没有同时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投标。

6.我方委托授权人(姓名)为我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年月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

▲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单位名称)的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日期:

注1:据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一览表”的货物名称逐条列清所有货物的所属行业,货物未列明或少列明的均视为不符合中小企业政策。

注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日期:

附件: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

类似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甲方 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2
3

说明:

1.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复印件;

2.所有合同复印件应清晰,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名盖章等内容;

3.投标人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复印件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

附件:商务响应表格式

商务响应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偏离情况
售后服务保障要求
培训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项目完成时间及地点
付款方式
其他未列明商务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

注:1.逐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如不填写或未全部列明视为完全响应;

2.偏离说明是指对采购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要求)、负偏离(低于采购要求)、无偏离(满足采购要求)。

投标人:(盖章)日期:

附件:技术响应表格式

技术响应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 ...

注:1.逐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如不填写或未全部列明视为完全响应;

2.偏离说明是指对采购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要求)、负偏离(低于采购要求)、无偏离(满足采购要求)。

投标人:(盖章)日期:

附件:设备配置清单格式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及数量 性能及指标

投标人:(盖章)日期:

附件: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项目编号:

姓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名称及编号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备注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投标人:(盖章)日期:

3、报价文件目录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中“3.报价文件”

附件: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

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在线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一份。投标报价为详见开标一览表。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天。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邮编:电话:

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3
...
投标报价(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

投标人:(盖章)日期:

附件: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625-)并在此承诺:

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承诺方(投标人)法定名称:(盖章)

承诺方(投标人)法定地址:(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传真:

承诺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投标文件中证书证件等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625-)并在此承诺:

针对评标办法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等资料,我公司已经对真实性进行了自查,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我公司承诺如我公司中标,在评审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原件或可公开查询的网站链接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复核,若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情形的,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本承诺函约定时间内完成核查,且经招标人发函催告后仍不能完成核查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人:(盖章)日期:

投标文件中关于客观分评审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客观分评分内容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明确是原件复核或公开官网查询,如公开官网查询,提供具体网址) 复核结果
一、认证证书
1、
二、业绩合同
1、
2、
三、各类人员证书
1、
2、
四、产品检测报告
1、
2、
五、其他客观分评审内容(如有)
1、

注:对照招标文件中的评分办法,如投标人针对客观分评审内容提供了对应的证明材料,请根据自身的投标文件将各项材料一一列明,并明确假设中标后可通过什么方式进行核验。

复核人:复核时间: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0625-25217E86

确认书号:[2025]74935号、临[2025]76051号

项目名称: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

采购单位: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交易须知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投标人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

2、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人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投标人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95763获取相关服务支持。

目录

电子交易须知1

第一章投标邀请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

前附表7

一、总则14

二、招标文件1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7

四、开标20

五、评标21

六、定标23

七、合同授予24

第三章评标办法25

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31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41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7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5217E86

项目名称: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包含高清网络半球摄像机、网上巡查管理软件、SIP路由/分发转发器、音视频矩阵解码器等设备采购、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相关章节。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到货、安装、调试且经校方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

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投标人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3.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投标人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郁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采购联系人:李老师

采购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朱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婷婷、李良君、沈佩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天谷CA********。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项目名称 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
2 采购内容及数量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相关章节。交货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到货、安装、调试且经校方验收合格。实施地点: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海宁校区内。数量:1批
3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4 公告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5 电子交易平台 政府采购云平台(***********)
6 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形式报价。2、投标报价为交钥匙方式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总价包干。报价包含设备购置费(包括主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费、吊装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售后服务及维护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相关费用及风险,以人民币报价。3、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7 现场踏勘 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联系人:郁老师,联系电话:********。
8 演示 ☑ 要求投标人根据“第三章 评审办法”和“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的要求进行录制视频演示;提供演示视频(u盘),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演示视频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并加盖公章。演示顺序:根据政采云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交方式:邮寄或者现场递交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递交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注:1.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2.演示环境必须是真实的产品使用/运行环境,不允许PPT、照片或word等静态页面演示。未提供演示U盘的,投标无效;以PPT、照片或word等静态页面演示的投标无效。□ 不要求
9 招标文件澄清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
10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1 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2 投标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13 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邮寄或送达地址: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收件人:陈婷婷,电话:********(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14 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址 1、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2、投标地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15 开标时间和地址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址:***********
16 开标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7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8 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19 进口 □ 允许☑ 不允许
20 节能产品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
21 环境标志产品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22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工业。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的,其报价不予扣除。(7)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 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70%向中标人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部分费率摘录如下:中标金额 费率100万元及以下部分 1.5%×70%2、代理服务费支付: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账 号:95588512********
24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5 中标后资料审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的规定,为防止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针对评标办法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等资料,请供应商对其真实性进行承诺保证,供应商可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在评审结束后、公告发布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招标人。

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投标人。

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招标人、采购人、用户相同。

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的各类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允许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七)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证书必须为该投标人所拥有。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八)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纸质),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投标人的风险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纸质)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采购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纸质)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纸质)通知所有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纸质)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纸质)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如有联合体投标、分包的内容,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

-1、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

-2、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

2.商务技术文件

评分索引表(格式自拟)

(1)投标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3)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货物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见第六章);

(5)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有)

(7)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有)

(8)投标人情况介绍、资质证书;

(9)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业绩证明材料;

(10)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11)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12)设备的详细配置及零部件清单(不含报价);

(13)技术资料:产品彩页样本资料或官网公开的参数截图等(样本为英文版的,须同时提供中文版。如英文版与中文版不一致的,以中文版为准)

(14)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

针对“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作出具体的服务响应方案,并且结合评审评分内容提供需要的相关的响应材料、证明材料、说明资料等。

(1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

(16)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格式自拟);

(17)其他与评审评分相关的证明材料、资料;(如有)。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4)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纸质)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投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四、开标

(一)开标形式

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开标准备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三)开标流程

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2.开标第二阶段

(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

(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投标人的名单及其资信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3)开启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

(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

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5网络硬盘录像机为本次招标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3.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第三章评标办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海宁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分项一)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40分、商务技术分6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前1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商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二、资格审查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三、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4)未提供投标声明书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如有);

(8)投标产品被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标注为“★”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

(9)未提供或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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