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YL2025-J1005)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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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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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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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YL2025-J1005)采购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YL2025-J1005)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jiangxi.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L2025-J1005

项目名称: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赣购2025F000127060 温祖标购置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 1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5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3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jiangxi.gov.cn)

方式: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东湖区省府西二路省发改委综合楼)2号开标室(委综合楼12楼1202号);供应商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采购活动,无需到达现场。

五、开启: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东湖区省府西二路省发改委综合楼)2号开标室(委综合楼12楼1202号);供应商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采购活动,无需到达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江西师范大学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

联系方式: 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545号红谷城投大厦11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云晶 涂锦芝 王斌 张俊

电话: ********

技术.doc 采购公告.pdf

银隆咨询

YINLONGMANAGEMENT

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JXYL2025-J1005】

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江西师范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1

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4

一、采购清单4

二、技术标准和要求5

三、商务条款8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1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

二、总则16

1、适用范围16

2、定义16

3、谈判费用16

4、合格的供应商16

5、合格的供应商17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17

6、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17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8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8

9.中小企业享受的扶持政策21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22

10、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注意事项22

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构成23

12、报价23

13、证明供应商合格资格的文件24

14、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24

15、谈判保证金24

16、谈判响应有效期25

1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签署25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26

18.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26

19.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6

20.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6

21.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处理及串通参加采购活动情形的认定26

六、谈判程序及谈判方法27

22、响应文件开启27

23、谈判原则27

24、组建谈判小组28

25.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28

26.谈判29

27.最后报价29

28.排序、推荐与编写评审报告30

29.评审中的其他事项30

七、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31

30.意外情况31

31.意外情况的处理32

八、授予合同32

32、确定成交供应商32

33、成交结果公告32

34、成交通知书32

35、签订合同32

九、询问、质疑与投诉33

36.询问33

37.质疑33

38.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询问与质疑的联系方式34

39.投诉34

十、其他事项35

40.采购代理服务费35

41.解释权35

42.未尽事宜35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36

一、响应无效情形36

二、资格审查36

三、评审标准38

第五章合同(格式)40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0

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

项目概况

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YL2025-J1005)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jiangx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L2025-J1005

项目名称: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赣购2025F000127060 温祖标购置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详见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jiangxi.gov.cn)

方式: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东湖区省府西二路省发改委综合楼)2号开标室(委综合楼12楼1202号);供应商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采购活动,无需到达现场。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东湖区省府西二路省发改委综合楼)2号开标室(委综合楼12楼1202号);供应商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采购活动,无需到达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以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办理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jiangxi.gov.cn)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网(ccgp-jiangxi.gov.cn)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与《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2.供应商必须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逾期后即使已报名亦无法下载采购文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组织采购活动,供应商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解密响应文件、参加谈判及提交最后报价,无需到达现场。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师范大学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

联系方式:吴昊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545号红谷城投大厦11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云晶涂锦芝王斌张俊

电话:********

2.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1、采购清单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赣购2025F000127060 温祖标购置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清单明细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 1 130000元
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 1 250000元

注:采购清单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采购清单中注明进口产品的,属非国家强制性禁止的进口产品及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均可以参与采购活动。

2、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

1.技术指标

1.1教学用高效液相色谱仪由输液、进样、分离以及检测装置组成。同时包括对应操作以及数据处理软件。

1.2泵体部分两台微型高压泵;流速范围:0.001~9.999mL/min(10mL泵头)0.01~49.99mL/min(50mL泵头),输液泵结构:双柱塞串联式往复泵,流量精度:<0.5%,流速重现性:0.2%,压力范围:0~40MPa0~25MPa。

1.3色谱部分

1.3.1管路与接头采用16英寸PEEK色谱标准管路;

1.3.2液体混合器将所压送的液体以1:1的比率混合从而生成流动相;

1.3.3进样阀使用六通进样阀;

1.3.4柱系统采用色谱柱,不设置恒温装置,室温工作;

1.3.5色谱集成控制装置;通过软件实现对高压泵,检测器的控制,完成数据的采集。

1.4检测器部分

1.4.1核心检测器使用Sipm检测器

1.4.2样品池采用32μL流通式荧光样品池;

1.4.3转轮滤光片切换器,可安装各种25.4mm滤光片;

1.4.4LED,光源安装底座需可拆装,可安装其他类型的光源。

1.5测试软件

1.5.1基于windows7/10,32/64位操作系统;

1.5.2可同步实现色谱、检测器以及泵系统的在线控制和谱图的分析;

1.6仪器参数

1.6.1仪器需整体采用耐压设计,可支持最高250bar的高压分析;

1.6.2检测器射出光范围覆盖从紫外到可见可以满足多种物质检测的要求;

1.6.3需可切换检测器模式,同时满足荧光检测和吸收光检测的要求;

1.6.4配套实验讲义;

1.6.5所有色谱以及光学元件均可拆装;

2.仪器配置

主机1套、微型高压泵2台、检测器1台、测试软件1套。

(二)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

1.激光器

1.1二合一激光器:405±5nm,100mw;980±10nm,300mw;

1.2传输方式:二合一激光器耦合到一根105um光纤;

1.3光谱线宽:≤2nm;

1.4输出功率:405nm≥100mw;980nm≥300mw;

1.5光输出方式:FC接口;

1.6运行模式CW1;

2.教学专用荧光光谱仪

2.1荧光光谱范围:200-1100nm;分辨率:≤2.5nm,狭缝:50um×2mm;

2.2传感器:高灵敏型线阵CMOS传感器;像素:2048x1;像素尺寸:14μmx200μm;动态范围10000:1;探测灵敏度:1300V/(lx.s);感光长度:28.672mm;

2.3检测范围:满足上转换荧光和下转换荧光使用(需切换对应的荧光探头);

2.4平面镀银反射镜:RAVG>95%;尺寸φ25mm;

2.5面型:λ/10@632.8nm;

2.6交叉CT光路系统焦距:100mm;

2.7光栅:闪耀波长500nm,刻线数300/mm尺寸25mm*25mm*6mm;

2.8信噪比:400:1;动态范围:5000:1;

2.9积分时间:1ms-65s;

2.10像素尺寸:14um×200um;

2.11柱面镜:材质:紫外熔融石英,尺寸38*4.6mm;

2.11光谱仪带手柄,尺寸:三维尺寸小于165×115×80mm;

2.12通讯接口:USB接口;

2.13开放光路元件自由度,用于自主调节;光路元器件均需提供专用调节螺丝,可进行光路调节实验,软件自带光谱波长校准;

3.荧光探头模块

3.1耦合系统:SMA905和FC/PC接口

3.2二合一光纤:两根永久排列的单芯光纤;

3.3405nm滤光片组:发射滤光片:LP420、截止度OD5,范围420-1100nm透过率95%;长波二向色滤光片Rdc405,透过率95%;

3.4980nm滤光片组:SP900短波通发射滤光片95%、截止度OD5,范围400-900nm透过率95%,短波二向色Rdc980,透过率92%;

3.5有效通光口径:≥φ5mm;

3.6探头开关:带物理激光锁

3.7聚焦镜:非球面透镜,直径6.5mm,焦距F8.9mm;

4.荧光测量平台

4.1调节支架:x1;

4.2.调焦装置:包含粗调,手动调焦;

5.软件

5.1荧光光谱仪测量软件:x1;

5.2软件包含一键采集、背景采集、基线校正、光谱求导;

5.3软件界面功能:缩放视图、横坐标范围自定义、纵坐标范围自定义、标线、3D层叠图。

6.校准光源

汞灯:配备电抗式电源,输出波长253.65nm、404.7nm、435.8nm、546.1nm、577.0nm、579.0nm、794.818nm、912.297nm,用于荧光光谱仪标定。

注:以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必须满足项,否则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3、商务条款

1.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期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0天内,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付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完成安装、调试服务工作。

3.履约保证金

(1)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以非现金方式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非现金方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若成交供应商未出现违反招标采购文件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则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履约保证金缴纳信息:

开户名称:江西师范大学

开户账户:14********20002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支行

(2)若成交供应商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形,采购人将依法处理,并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

4.付款方式

货物交付且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合同价款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0%。

5.验收

(1)合同货物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完两周内,采购人应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采购人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派代表在场。

(2)验收方式:逐样验收

(3)验收标准:根据招标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标准进行验收。

(4)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证书。

(5)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应在验收证书上注明原因,成交供应商予以确认。

(6)验收证书应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7)因质量验收发生争议的,由采购人指定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按招标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成交供应商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应在签署货损证明之日起10天内运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对已验收的货物,采购人如发现存在潜在的质量问题,应书面形式在质量保证期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10日内不书面答复的视为成交供应商同意采购人异议)。经确认存在质量问题且属于原厂家更换范畴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免费更换,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验收。

6.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对所供货物提供2年的质保期。

(2)在初始运行阶段,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指定的人员在采购人处进行免费培训。内容包括合同货物的操作技能、工作原理、日常维护、故障检修和安全事项等。

(3)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维修及技术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含运输、关税、材料、人工、差旅等费用及成交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免费为设备更换备品备件)。因合同货物质量原因导致修理或更换部分的质保期从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4)质保期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终身的维修及服务,其费用按不高于材料成本价和历次服务费的标准执行,否则采购人有权按自己核定的价格向成交供应商付款。

(5)如成交供应商不提供或未在限定期限内提供的本条规定的故障排除服务或更换问题货物的,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6)故障响应时间:提供7x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维修后服务随时响应。若运用通讯工具不能解决问题,必须在6小时之内到达现场予以解决。

(7)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其它服务承诺属于本项目合同的一部分,如果与有不同约定的,以服务水平和层级更高的为准。

7.知识产权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其他

自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将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包含并不仅限于:所提供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服务手册等;如所供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须获得信息安全认证,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如所供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规定的节能产品的,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所供产品为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提供相关3C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交采购人留存备案,资料原件随机交由使用单位(用户)保管。

注:以上商务条款为必须满足项,否则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2 采购人名称: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4 项目属性: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核心产品: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
5 是否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预留份额措施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否。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属于工业;2.(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属于工业;
6 是否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不同意分包。
7 政府采购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8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采购清单中注明进口产品的,属非国家强制性禁止的进口产品及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均可以参与投标。否。
9 是否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是,否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仟陆佰元整(¥7600.00元)(须足额交纳)。谈判保证金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账时间为准)。注:谈判保证金仅接受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谈判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谈判保证金提交方式:1.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户名: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昌抚河支行;银行账号:3616********32863)。转账时需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JXYL2025-J1005”。2.采用保函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函最终受益人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①采用电子保函的,供应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点击后跳转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通过系统申请政府采购电子保函。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电子保函截图。②采用银行纸质保函的,须为供应商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江西省辖区内商业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保函原件扫描件,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保函还须提供供应商盖章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保函原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逾时不予接受,视为未提供。③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的,须为江西省辖区内信用等级AA级及以上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保函原件扫描件、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专业评级机构认定的AA级及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保函原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逾时不予接受,视为未提供。3.采用银行、保证保险的电子保单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需能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无需授权)或保单申请网站验证查询,未能验证查询到的,视为无效保单。保单有效期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单最终受益人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保单的扫描件或截图,并附查询网址或查询二维码。4.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响应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原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逾时不予接受,视为未提供。所有提交的保函或保单原件在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且不予退回。未提供谈判保证金凭证或提供的保证金凭证及资料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未提交谈判保证金。
10 谈判响应有效期:谈判响应截止之日起90天
1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12 是否提交样品:是,否。提交样品要求:1.样品内容:/;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3.样品不能带有生产厂家和供应商的标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4.样品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不予接收;5.送样地点:/;6.评审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验收依据,未成交供应商样品自行取回,当天未取回的,自行承担损坏、遗失等责任。
13 “不见面”方式组织采购活动的说明: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组织采购活动,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参加谈判,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签到、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询标、谈判、最后报价等)全部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2、评审前准备:供应商应做好评审前准备,安装好相应软件,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摄像头、麦克风及网络等状况良好。项目解密及评审阶段,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应全程保持在线状态,以免影响参与采购活动。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向供应商提供任何工具设备与操作培训,因供应商的工具设备出现问题或供应商自身操作失误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4、供应商签到:不见面开标系统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开启签到,供应商须通过系统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签到。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签到的,系统将退回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5、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公布供应商名单后,供应商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自行对本单位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在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后供应商未解密的,系统将退回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6、异议提交:供应商对解密过程有异议,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提出询问。7、询标及谈判:谈判小组可以发起视频询标(谈判)或文字询标(谈判),供应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收到询标(谈判)通知后,进入询标系统进行进行回复。对于需要供应商书面确认的事项,谈判小组可通过文字询标功能,要求供应商在询标系统中上传书面材料。询标(谈判)信息发出后,供应商须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20分钟,谈判小组可视现场情况延长时间)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说明的权利并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8、最后报价:本项目最后报价采用电子报价方式,由供应商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平台填报后提交。供应商须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20分钟,谈判小组可视现场情况延长时间)提交最后报价,否则视为退出谈判(系统发生意外情况除外)。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导致有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谈判小组可以发起多轮报价。9、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本级)不见面询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可拨打交易平台咨询热线********进行咨询。10、意外情况的处理:评审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1)所涉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2)所涉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3)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4)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6)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故障排除后继续实施评审。(2)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评审,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相关时间。
14 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
15 评审方法和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16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全额交纳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领取发票时提供一份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成交金额(万元) 采购代理收费费率
100以下 1.5%
100-500 1.1%
17 信贷融资: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2〕20号),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且有融资需求企业,可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金融服务系统”发起政采贷业务需求申请。
18 注意事项:1.供应商应依照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携带了相关材料的原件,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2.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查的,必须将原件封装在一个信封中,编制好材料目录,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接收。3.对于资格要求中注明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到“法定代表人”之处,可对应分支机构的“负责人”。4.供应商应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都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恶意竞争,经查实,采购人将取消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总则

3.1.1.1.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3.1.1.2.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本次采购事宜的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货物、服务、工程:系指本采购文件中第二章所述货物、服务、工程。

2.5“”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3.1.1.3.3、谈判费用

3.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1.1.4.4、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谈判邀请”。

4.2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3供应商按时交纳足额谈判保证金(采购文件规定不需要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情形除外)。

4.4若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4.4.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4.4.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

4.4.3以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时的处理方式

4.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4.5.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4.5.1规定处理,本项目核心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1.1.5.5、合格的供应商

5.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并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竞争性谈判文件

3.1.1.6.6、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6.1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谈判过程和合同条款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组成: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

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合同(格式)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1.1.7.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2澄清或修改将在江西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和上传经采购人确认的澄清文件,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下载更正后的澄清(答疑)文件以制作谈判响应文件。

3.1.1.8.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8.1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8.1.1本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8.1.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8.1.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1.4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8.1.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8.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

8.2.1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8.2.2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3促进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就业政策

8.3.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8.3.2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4政府采购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政策

8.4.1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8.4.2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的产品;

8.4.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

8.4.4对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8.4.5如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在清单页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8.4.6对于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8.4.7采购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5进口产品政策:

8.5.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8.5.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些区域仅在关税待遇及贸易管制方面实施不同于我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特殊政策,但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因此,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

8.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依照国家出台的具体实施细则执行。

8.7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政策:依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

3.1.1.9.9.中小企业享受的扶持政策

9.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执行以下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9.1.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与《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9.1.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9.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9.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3.1.1.10.10、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注意事项

10.1供应商应认真、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0.2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详细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

10.3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序号或顺序编制,按规定格式填写谈判响应文件,并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10.4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5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6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江西版)》制作,并对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10.7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word版本(.doc或.docx格式)的目的,仅是为方便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如《竞争性谈判文件》word版本(.doc或.docx格式)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JXZF)版本有不符之处,以《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JXZF格式)版本为准。

10.8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或没有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谈判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3.1.1.11.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构成

1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函

(2)首次报价表

(3)首次报价表明细

(4)首次分项报价表

(5)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6)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9)资格证明文件

(10)响应技术文件

(11)其它材料(如有)

3.1.1.12.12、报价

12.1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所供货物、服务如需用外汇购入的,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货物、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人工费、设备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等)及包装、运输、保险、检测验收、安装调试、培训和交付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为享受国家进口产品免税单位,采购内容属免税范围的,此次采购预算不包含税费。免税的手续由成交供应商办理,采购人协助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税费是否减免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另外支付税费。

12.2供应商应就《采购清单》中的内容为报价的基本单位作完整、唯一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按照不完全响应处理。

12.3供应商应按《首次报价表》(统一格式)和《首次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报价中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若供应商不同意,则视为无效响应。在《首次报价表明细》中,供应商应详细标明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名称、单位、数量、价格、制造商(服务供应商)、品牌、产地、规格型号等(采购的服务若无品牌、产地、规格型号等内容,可不填写)。

12.4供应商所报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所报最后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如果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在谈判时被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1.1.13.13、证明供应商合格资格的文件

13.1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合格资格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二、资格审查”。

3.1.1.14.14、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货物、服务、工程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1)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2)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逐条说明已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

(3)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条款,逐条说明已对商务条款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3.1.1.15.15、谈判保证金

15.1是否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若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则按以下规定执行。

15.2.1提交谈判保证金时间、金额及提交方式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2谈判保证金提交人名称与供应商必须为同一名称(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2.3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否则响应无效。

15.2.4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致使无法查核该供应商保证金提交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5.2.5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需将政府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15.2.6供应商出现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网上通报。

(1)供应商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的;

(2)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所述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1.1.16.16、谈判响应有效期

16.1谈判响应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2响应文件须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谈判响应有效期不足的谈判响应为无效响应。

16.3在原定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已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并要求退还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

3.1.1.17.1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签署

17.1按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经其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有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

17.2电子版响应文件应有电子签章。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3.1.1.18.18.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

18.1电子版响应文件(.JXTF格式)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否则响应无效。

18.2响应文件内容以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

3.1.1.19.19.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9.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2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或样品的,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行规定之外,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到开启地点。

19.3采购代理机构可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江西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酌情延长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时间。

3.1.1.20.20.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供应商在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后,可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2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

3.1.1.21.21.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处理及串通参加采购活动情形的认定

21.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1.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加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谈判程序及谈判方法

3.1.1.22.22、响应文件开启

22.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所有供应商代表须进行签到,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3在采购单位委派的监督人员监督下,按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要求的程序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22.4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

(1)未按电子化政府采购规定的格式制作响应文件的;

(2)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

(3)未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并签到的。

3.1.1.23.23、谈判原则

23.1谈判由依照有关规定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23.2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3.3以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评审依据,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但谈判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3.4谈判小组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

23.5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一经发现都将导致取消其谈判响应资格。

3.1.1.24.24、组建谈判小组

24.1在采购单位委托的监督人员监督下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谈判小组。

24.2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4.3在评审前,代理机构宣布谈判纪律和谈判工作规则,并请各评审专家遵照执行。评审专家签署《评审专家承诺书》后,推选谈判小组组长。

3.1.1.25.25.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

25.1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

⑴资格审查。谈判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谈判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响应资格。

⑵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告知谈判小组。

25.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

25.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存档。

25.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5.2.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1.1.26.26.谈判

26.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6.2进入谈判环节后,若谈判小组无法联系上供应商(电子评审系统或现场设备故障的情况除外),或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到场(或通过询标系统)参加谈判,谈判小组有权认为供应商退出谈判。

26.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采购代理机构通知谈判响应供应商集中,谈判小组强调修正后的采购要求,将谈判文件的修改结果通知谈判响应供应商。

26.4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和谈判文件修改通知,对原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修正文件。逾时未交的,视为退出谈判。修正文件与谈判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3.1.1.27.27.最后报价

27.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7.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7.3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符合本款情形的,本章第27.1条、第27.2条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2家。

27.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将被视为退出谈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未实质性提高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情况下,供应商最后报价及最后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前一轮报价及分项报价,否则其视为无效响应。

27.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3.1.1.28.28.排序、推荐与编写评审报告

28.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8.2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最后报价比例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仍无法排序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推荐顺序。

28.3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1.1.29.29.评审中的其他事项

29.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9.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9.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29.1.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29.3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9.4采购活动终止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本章第27.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7、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

3.1.1.30.30.意外情况

30.1因客观原因造成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活动信息安全,应采取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意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1)网络系统及其他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

(2)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操作的;

(3)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其他无法保证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3.1.1.31.31.意外情况的处理

31.1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8、授予合同

3.1.1.32.32、确定成交供应商

32.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2.2采购人对所有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及文件有权进行查询。

3.1.1.33.33、成交结果公告

33.1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jiangxi.gov.cn)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网(ccgp-jiangxi.gov.cn)公告成交结果,并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1.1.34.34、成交通知书

34.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4.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1.35.35、签订合同

35.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5.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35.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5.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5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报财政部门,接受相关处理;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开通报。

9、询问、质疑与投诉

3.1.1.36.36.询问

3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1.37.37.质疑

3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7.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7.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7.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7.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质疑人参加了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对不是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谈判文件,对谈判文件质疑的,须同时提供下载谈判文件的时间凭证。

37.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37.7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1.38.38.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询问与质疑的联系方式

38.1接收部门: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8.2联系电话:********

38.3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545号红谷城投大厦11层

3.1.1.39.39.投诉

39.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39.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9.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0、其他事项

3.1.1.40.40.采购代理服务费

40.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发出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全额采购代理服务费。

41.2采购代理服务费只接受公对公转账、现金、支票、汇票。

户名: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昌抚河支行

账号:3616********32863

3.1.1.41.41.解释权

41.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3.1.1.42.42.未尽事宜

42.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1、响应无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

1、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但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的;

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供应商有串通参加采购活动行为的;

7、响应文件未响应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

8、响应文件未响应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商务条款要求的;

9、响应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10、未按电子化政府采购规定的格式制作响应文件的;

11、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

12、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的创建标识码信息相同的;

13、不同供应商上传或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机器码(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主板序列号、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14、不同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计算机IP地址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15、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的;

16、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资格审查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

序号 审查内容 评审依据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1、供应商是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响应担保函(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须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原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以下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则不需另提供);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所属时间为准)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凭据;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所属时间为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当地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明细)。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告知谈判小组,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 谈判保证金 提供谈判保证金凭证。
说明:①以上任何一项不符合视为审查不合格,作无效响应处理。②相关材料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九、资格证明文件”。

3、评审标准

1、技术评审:

必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二节技术标准和要求,否则响应无效。评审依据: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佐证材料(如有)。

2、商务评审:

必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三节商务条款,否则响应无效。评审依据:响应文件的“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及技术商务条款中规定的佐证材料(如有)。

3、价格评审:

3.1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服务、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2本项目小微企业报价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9.中小企业享受的扶持政策。

5.第五章合同(格式)

江西师范大学招标采购合同(货物类)

合同序号:

合同编号:

买方:江西师范大学(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陈芬儿

组织机构代码:1236********1W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相关事宜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甲乙双方签章确认。

第二条合同标的质量

2.1交付货物的质量应符合产品制造厂商有关技术手册、产品说明书的标准;所供货物的技术参数功能及商务条款完全满足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招标采购文件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一部分,招标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应不低于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2.2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产品原生产厂商制造的,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甲方在采购时提出的工作需求。

2.3乙方提供货物采用厂商出厂包装,并且符合该货物的包装运输要求,在甲方验收前不得拆封。

第三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3.1数量:符合招标采购文件

3.2计量单位和方法:符合招标采购文件

3.3交付货物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符合招标采购文件。

第四条合同价款

4.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4.2上述合同总价已包括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出售合同项目的一切费用,主要包括合同货物、税收、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对应的技术资料等费用。

第五条包装要求

5.1包装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或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约定包装方式:

(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注明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由谁负担)

5.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交付方式

6.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即年月日之前),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完成安装、调试服务工作。

6.2交付方式:

(1)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2)经甲方核对无误,双方签署收货单。收货单一式贰份,甲方和乙方各执壹份。

(3)乙方应在交付日10天前,使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交付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是否分批交货、包装箱件数、总体积和备妥交货日期等其他必要的说明),双方商定交付具体日期。

6.3培训形式与时间:

第七条验收

7.1合同货物在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两周内,甲方应对乙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甲方验收时,乙方应派代表在场。

7.2验收方式:逐样验收

7.3验收标准:根据招标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标准进行验收。

7.4验收合格的,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验收证书。

7.5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在验收证书上注明原因,乙方予以确认。

7.6验收证书应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7.7因质量验收发生争议的,由甲方指定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按招标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7.8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应在签署货损证明之日起10天内运达甲方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9对已验收的货物,甲方如发现存在潜在的质量问题,应书面形式在质量保证期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10日内不书面答复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异议)。经确认存在质量问题且属于原厂家更换范畴的,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并由甲方重新组织验收。

第8条货款支付

8.1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乙方向甲方以非现金方式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大写)元(¥),非现金方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若乙方未出现违反招标采购文件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则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履约保证金缴纳信息:

开户名称:江西师范大学

开户账户:14********20002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支行

8.2货物交付且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合同价款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0%,即人民币(大写)元(¥)。

第九条权利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包括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若发生侵权事件,则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第十条售后服务

10.1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供货物提供年的质保期。

10.2在初始运行阶段,根据甲方要求,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的人员在甲方处进行免费培训。内容包括合同货物的操作技能、工作原理、日常维护、故障检修和安全事项等。

10.3质保期内,乙方所提供的维修及技术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含运输、关税、材料、人工、差旅等费用及乙方在质保期内免费为设备更换备品备件)。因合同货物质量原因导致修理或更换部分的质保期从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0.4质保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终身的维修及服务,其费用按不高于材料成本价和历次服务费的标准执行,否则甲方有权按自己核定的价格向乙方付款。

10.5如乙方不提供或未在限定期限内提供的本条规定的故障排除服务或更换问题货物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违反本合同条款均视为违约。

11.2除特别约定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合同总价款的20%。

11.3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延期赔偿金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

11.4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或者由于乙方原因只能提供整个项目建设中的部分货物、材料包括安装或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部退货,整个项目中其中已完成了的施工、安装等内容事项均由乙方在一个月内自行拆除离校,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另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合同解除除。

11.5乙方如不能按时交货,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款每天千分之六计收。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款的20%。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6因乙方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或乙方发错货物等原因造成货物验收不合格而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金。

11.7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退货的,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费用。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采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同时,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1.8其它: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12.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2.2除本合同中和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与责任免除

13.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

13.2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13.3因甲方采购经费被冻结、收回或未按时划拨,致使甲方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乙方同意免除甲方逾期付款责任,双方另行协商付款期限。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应当通过诉讼解决。通过诉讼解决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三年内,若事先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认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双方签订本合同的事实、本合同内容以及在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得到的对方的各种信息。

第16条合同的解释与法律适用

16.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

16.2本合同中以“天”“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天。

16.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作出。

16.4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及招标文件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

17.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录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

17.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7.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7.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地:住所地: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开户行:开户行:

签约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同附件一:

供货清单

单位:元

产品名称 品牌商标 规格型号 产地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同总价款(大写)

买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卖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时间:年月日

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JXYL2025-J1005】

竞争性谈判

响应文件

供应商:

年月日

目录

一、响应函1

二、首次报价表2

三、首次报价明细表3

四、首次分项报价表4

五、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5

六、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6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

八、供应商的资格声明8

九、资格证明文件10

十、响应技术文件22

十一、其它材料23

1、响应函

致: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YL2025-J1005)竞争性谈判邀请或谈判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包括安装调试等工作)谈判总价,报价详见《首次报价表》(开标一览表)。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谈判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谈判响应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我方声明在谈判响应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同意被没收全部谈判保证金。

5、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与谈判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7、我方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甲方要求的日期内供货(包括安装调试等工作)。

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响应行为。

9、与本谈判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未按照本响应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谈判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被拒绝。

2、首次报价表

本表格式对应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开标一览表”,供应商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要求填写。

3、首次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JXYL2025-J1005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 品牌 产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3
4
5
6
合计 大写: 整(¥ 元)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清单》进行分项报价。

4、首次分项报价表

本表格式对应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分项报价表”,供应商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要求填写。

5、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名称: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JXYL2025-J1005

序号 条目名称 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 供应商响应的技术条款 响应/偏离 差异说明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如有)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供应商应对照谈判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逐条说明已对谈判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出了响应或偏离。供应商应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承诺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却在偏离情况中作“满足”、“无偏离”、“正偏离”等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承诺时,经评委认定后,按虚假响应处理。供应商提供虚假响应响应文件及材料谋取成交,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以上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注明该条在谈判响应文件中相关部分(或页码)有相应的依据。

3、供应商所供货物、服务、工程如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一致,则需在上表说明栏中注明。

4、如不按要求填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名称: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JXYL2025-J1005

序号 条目名称 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 供应商响应的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 差异说明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如有)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供应商应对照谈判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内容,逐条说明已对谈判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作出了响应或偏离,供应商应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承诺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却在偏离情况中作“满足”、“无偏离”、“正偏离”等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承诺时,经评委认定后,按虚假响应处理。供应商提供虚假响应响应文件及材料谋取成交,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以上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注明该条在谈判响应文件中相关部分(或页码)有相应的依据。

2、供应商响应的商务条款如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不一致,则需在上表说明栏中注明;

4、如不按要求填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单位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YL2025-J1005)的谈判响应、合同签订以及合同执行等活动,其可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注:若法定代表本人参与谈判响应则不需此件但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8、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供应商全称)愿意参加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YL2025-J1005)的采购活动,并在此声明如下:

1.我方完全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2.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情形;

4.我方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我方基本情况见8-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6.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材料、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的,如果发现此类文件材料、证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我方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8-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 务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单位概况 员工总数 生产(销售)人数 人
技术人员 人
流动资金 万元 资金 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固定资产 原值 万元 资金 性质 生产性 万元
净值 万元 非生产性 万元
企业财务 状 况 收入总额 利润总额 税后利润 负债总额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9、资格证明文件

9-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9-1-1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签字):

年月日

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详见9-1-1)后,可不再提供以下9-1-2至9-1-6的证明材料:

9-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

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1、供应商是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9-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响应担保函(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须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原件)。

9-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格式)

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参与本次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YL2025-J1005)采购活动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完全按照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所有条款提供货物、服务、工程。

特此承诺。如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虚假响应及违约的全部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9-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则不需另提供);

2、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所属时间为准)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凭据;

3、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所属时间为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当地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明细)。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1-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我公司以上声明内容不真实,将承担虚假响应的全部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9-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9-2-1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1.符合中小企业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9-2-1-1);

2.符合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9-2-1-2);

3.符合监狱企业政策的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

注:

1、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上述材料,否则响应无效;

2、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未提供上述材料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将在成交结果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接受社会的监督。

9-2-1-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9-2-1-2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且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公司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公司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9-3谈判保证金交纳证明

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YL2025-J1005)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按谈判文件有关规定,于年月日以(转账/保函/保单/支票/汇票/本票)方式一次性提交谈判保证金元整。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有效的谈判保证金凭证
退回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供应商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人及电话: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谈判保证金。

10、响应技术文件

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商务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1、其它材料

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

色谱-荧光检测系统、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采

购编号:JXYL2025-J1005)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教学自组装兼科研级

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ggzy.jiangx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L2025-J1005

项目名称:江西师范大学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教学自组

装兼科研级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赣购2025F000127060 温祖标购置教学用组装式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系统 1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3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jiangxi.gov.cn)

方式: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通会员可解锁*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

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

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

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东湖区省府西二路省发改委综合楼)2

号开标室(委综合楼12楼1202号);供应商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采购活动,无需

到达现场。

五、开启:

*开通会员可解锁*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东湖区省府西二路省发改委综合楼)2

号开标室(委综合楼12楼1202号);供应商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采购活动,无需

到达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师范大学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

联系方式: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545号红谷城投大厦11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云晶涂锦芝王斌张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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