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目代建市政道路(①、⑤、⑥、⑦号路)项目监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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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24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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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市政;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目代建市政道路(①、⑤、⑥、⑦号路)项目监理服务(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目代建市政道路(①、⑤、⑥、⑦号路)项目监理服务(第二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MA9Y7HPJ3A-********-100001-8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目代建市政道路(①、⑤、⑥、⑦号路)项目监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1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407218
投资项目名称 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目代建市政道路(①、⑤、⑥、⑦号路)项目监理服务(第二次)
标段名称 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目代建市政道路(①、⑤、⑥、⑦号路)项目监理服务(第二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道文冲以东片区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次代建城市道路项目一期工程包含4条市政道路,道路总长1970.313m,其中1号路道路长度487.391m、5号路道路长度510.733m,红线宽度均为15m,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6号路道路长度829.327m,红线宽度为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7 号路道路长度142.862m,红线宽度为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包含信号、监控及智慧城市)、桥(涵)隧工程、给水工程(含消火栓系统)、排水工程(雨污及管线综合)、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通信管沟工程、道路交通组织、交通信号及监控(智慧城市)、消火栓系统、燃气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等资料)
招标内容 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所有一切监理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详细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约定。
工期(交货期) 前期工作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的监理服务。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60.0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 具体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对照建设工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填写( √城市次干路 )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开通会员可解锁*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3.6关于联合体投标: 3.6.1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前及时维护、更新本企业信息,及时上传相关证件,确保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等相关信息、证件等能有效且被使用,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造成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通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监理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 3.8投标人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9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10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开通会员可解锁*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00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108号
招标人联系人 贾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商铺
招标代理联系人 康工 联系电话 188********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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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 (点击下载) ,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点击下载 )

备案证.pdf

(定稿)监理招标公告.docx

招标人声明.pdf

关于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证明.pdf

文冲东项目市政道路一期建设工程监理合同.doc

招标文件.pdf

招标申请函.pdf

电子签名委托单.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pdf

招标代理工作委托书.pdf

招标公告.pdf

关于资金的说明.pdf

(定稿)监理招标文件.doc

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目代建市政道路(①、⑤、⑥、⑦号路)项目监理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目代建市政道路(①、⑤、⑥、⑦号路)项目监理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1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40721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1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407218

2.1.2招标项目名称: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目代建市政道路(①、⑤、⑥、⑦号路)项目监理服务(第二次)

2.1.3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园快速路以南,石化路、黄埔东路两侧,紧邻文冲地铁站,在万科城市花园以东,广州航海学院以西,状元谷以南、文冲船厂以北。

2.1.4工程建设规模:本次代建城市道路项目一期工程包含4条市政道路,道路总长1970.313m,其中1号路道路长度487.391m、5号路道路长度510.733m,红线宽度均为15m,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6号路道路长度829.327m,红线宽度为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7号路道路长度142.862m,红线宽度为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包含信号、监控及智慧城市)、桥(涵)隧工程、给水工程(含消火栓系统)、排水工程(雨污及管线综合)、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通信管沟工程、道路交通组织、交通信号及监控(智慧城市)、消火栓系统、燃气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等资料)

2.1.5工程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5212.5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所有一切监理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详细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约定。

2.2.3监理服务期:前期工作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的监理服务。

2.2.4监理服务阶段:

前期工作阶段:从合同签订之日到前期工作完成之日;

施工阶段:从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缺陷责任期阶段: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2年。

竣工结算阶段:从结算送审到结算终审。

2.2.5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需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明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

具体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对照建设工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填写(☑城市次干路)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开通会员可解锁*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3.6关于联合体投标:

3.6.1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前及时维护、更新本企业信息,及时上传相关证件,确保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等相关信息、证件等能有效且被使用,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造成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通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监理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

3.8投标人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9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10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登记时间(含本日):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注: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3开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5.4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递交备用电子光盘,若提交电子光盘需则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发布的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7.资格审查方式

7.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7.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8.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8.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8.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尚未登记注册的,可通过线下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若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通过线下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应当通过线下形式回复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108号

8.4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诚信评价管理系统。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9.其它事项

9.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000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108号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000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商铺

联系电话:188********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招标管理机构: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000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108号

电话:********

招标人: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月日

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就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

造项目代建市政道路(①、⑤、、⑦号路)项目监理服务

(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项目在招标计划、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资格

预审文件、招标人代表选派、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中

标结果等关键事项中,已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在监

管过程中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

三、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

文件内容相符。

四、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

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都能参与本

项目竞争,具有足够的竞争性。

五、招标控制价由我单位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市场询

价、材料设备集中采购以及分析过往工程履约的造价数据等

方式,在限额基础上合理确定。

六、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我单位未与潜在投标人或利害

相关人串通,未直接或者间接向潜在投标人泄露重要技术参

数等信息,工作人员不存在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我单位将严格拒绝存在出让投标资格、与其他单位

围标串标、行贿、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

料、少放或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

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投

标人一段时间内参与我单位招标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

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

和公开通报。

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关于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证明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目代

建市政道路(①、⑤、、⑦号路)项目监理服务(第二次)

招标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特此说明,请准予办理相关的

手续。

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

HEE

2025年21016日。

招标申请函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

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拟建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

造项目代建市政道路(①、、、⑦号路)项目监理服务(第

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国家、省、市招标管理的有关规

定,拟委托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上述项目的招

标代理工作并申请启动招标程序,恳请批准为盼。

1

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9144********2D,电话:********。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

旧村全面改造项目代建市政道路(①、、、⑦号路)项目监理服务(第二次)招标文件

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人确认:被委托

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

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托府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

且代建市政道路(①、⑤、、⑦号路)项目监理服务(第

二次)的招标,并授权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授权

康伟负责本项目具体招标工作,请准予办理相关的手续。

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工作委托书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目代

建市政道路(①、、、⑦号路)项目监理服务(第二次)

招标条件已完备,现委托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

理此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希望贵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办法等的有关规定,负责本次招标事宜,请遵守法律法规并

且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招标代理工作。

委托单位: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

改造项目代建市政道路(①、⑤、、⑦号

路)项目监理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

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目代建市

政道路(①、、、⑦号路)项目监理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且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

项目备案证(21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40721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1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407218

2.1.2招标项目名称: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目代建市政道

路(①、、、⑦号路)项目监理服务(第二次)

2.1.3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园快速路以南,石化路、黄埔东路两侧,紧邻文冲地

铁站,在万科城市花园以东,广州航海学院以西,状元谷以南、文冲船厂以北。

2.1.4工程建设规模:本次代建城市道路项目一期工程包含4条市政道路,道路总长

1970.313m,其中1号路道路长度487.391m、5号路道路长度510.733m,红线宽度均为15m,道

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6号路道路长度829.327m,红线宽度为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7号路道路长度142.862m,红线宽度为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包含信号、监控及智慧城市)、桥(涵)隧工程、给水工程(含消火

栓系统)、排水工程(雨污及管线综合)、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通信管沟

工程、道路交通组织、交通信号及监控(智慧城市)、消火栓系统、燃气工程等。(具体详

见施工图纸等资料)

2.1.5工程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5212.5万元。

2

2.2招标范围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工程施工及保

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所有一

切监理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工程竣工结算审

计及竣工决算。详细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约定。

2.2.3监理服务期:前期工作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的监理

服务。

2.2.4监理服务阶段:

前期工作阶段:从合同签订之日到前期工作完成之日:

施工阶段:从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

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缺陷责任期阶段: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2年。

竣工结算阶段:从结算送审到结算终审。

2.2.5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需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明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数量要

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

最高投标限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

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

具体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对照建设工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关管理规定

进行填写(城市次干路)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

3

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

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确定。香港企业须提

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

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

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

[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

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

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

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

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

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

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开通会员可解锁*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本单位(含

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

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

4

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1号)确定

]。

3.5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口需要不需要):

3.6关于联合体投标:

3.6.1本次招标(口接受/口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

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前及时维护、更新本企

业信息,及时上传相关证件,确保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等相关信息、证件等能有效且被使

用,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

息库内的信息,造成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通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无需提投

交相关资料。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黑

点也相应延长。(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监理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

***********)

11

3.8投标人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

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9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

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10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_日时至年月_日时(北京时间,下同),

91

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网站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

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

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三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登记时间(含本日):年

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注: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3开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

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5.4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 年月 日时分至

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指定开标室。(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递交备用电子光盘,若提交电子光盘需则按规定封装。

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光盘(备用),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

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

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发布。本公告的

6

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

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发布的为准。本项目

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

7.资格审查方式

7.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7.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

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8.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8.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乐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2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

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

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8.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按照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尚未登记注册的,可

通过线下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

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若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通过线下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

招标人应当通过线下形式回复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108号

7

8.4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

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广州市交通建设项

目企业信息库诚信评价管理系统。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

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

息库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9.其它事项

9.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

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

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

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000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108号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000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商铺

联系电话:188********

8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L

招标管理机构: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000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108号

电话:********

招标人: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

2025年月日

9

关于资金的说明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负责建设的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

村全面改造项目代建市政道路(①、、、⑦号路)项目

监理服务(第二次),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已落实到

位。

特此说明。

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目代建市政道路(①、⑤、⑥、⑦号路)项目监理服务(第二次)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1.1

1.2

招标人: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卷3

第一章招标公告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3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7

第二卷58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59

第三卷6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3

2

3.第一卷

3.1.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3.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广州黄埔文冲东片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108号 联系人: 贾工 电话: ******** 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商铺联系人:康工电话:188********邮箱:/
1.1.4 招标项目名称 文冲街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全面改造项目代建市政道路(①、⑤、⑥、⑦号路)项目监理服务(第二次)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建设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详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详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监理服务期限 详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及质量目标: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2)造价控制目标:造价控制在工程投资总概算内;(3)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现场详细地点:£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12.3 偏差 R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补充公告、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2.2 招标答疑 疑问提交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具体要求: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3.2.3 报价方式 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规定自行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R有,最高投标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自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报价。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R不要求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1、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以上内容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依据。2、需提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料,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和投标截止前1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年 / 月 / 日至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R不允许□允许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需个人签字的,应签字或签章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公章的页面必须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公章与电子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2.1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5 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 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5.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6.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投标人选择参加在线开标的,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7.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或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6.2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3.2 详细评审要求确定的投标人总得分排序,推荐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并编制评标报告。若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大于等于 3 名且少于等于20名,则全部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进入定标阶段;若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大于20名,按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20名不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资信业绩得分高的排前;资信业绩得分也相同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排前;监理大纲得分也相同的,以报价低的排前;如均相同的,则以评标委员会通过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其排名顺序只作为评标阶段确定进入定标阶段的依据,不对定标工作产生影响),进入定标阶段。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限: 3 日(不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1)定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2)定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定标方法、标准和程序,在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票决定标法(记名投票+撰写评语)方式确定中标人。(3)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包括:定标时间、所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评语及投票情况、中标人等内容。(4)定标后出现中标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合同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按合同要求。□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R是,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出让投标资格的;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7.存在行贿、受贿情形的;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9.本项目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违反《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同时担任多项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同时担任三项以上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的;10.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不诚信或不充分履约达到合同列明的拒绝投标程度;11.其他法定情形。
10.2 招标失败情形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0.3 合格中标候选人放弃入围资格情形 合格中标候选人放弃入围资格或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合格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如剩余合格中标候选人大于或等于3名时,招标人可继续定标。合格中标候选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10.4 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 在产生合格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10.5 其他 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提交与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1正2副,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给招标单位。
10.6 交易服务费 由中标人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本项目交易服务费。
10.7 否决性条款 一、拒绝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1、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登记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二、作无效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的要求。
10.8 专家酬劳标准 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政数〔2025〕11号)的规定向评标专家支付酬金,不得额外支付费用。评标专家对符合《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管理办法》的规定计取的专家报酬不得有异议。若评标时已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执行。

投标须知修改表

本投标须知使用GZJTZB2025-2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注:招标人按《投标须知修改表》修改的内容对应修改通用条款,属于删除的采用“”表示,如“删除”;属于新增、修改的内容,用黑色加粗字体显示,并加注下划线,如“新增修改”。)

条款号:1.10.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现文: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条款号:3.1.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现文: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投标人声明

6、监理报酬清单

7、资格审查资料

8、监理大纲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如有)。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条款号:3.3.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现文: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条款号:3.4.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主办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现文:3.4.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条款号:3.4.2、3.4.3、3.4.4、3.4.5、3.4.6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4.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4.6若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将纸质银行保函以扫描件形式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纸质银行保函原件在中标候选人确定后由招标人收取。若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的,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页面查看电子银行保函,投标人申请的电子银行保函时间应确保在截标之前。若采用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交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投标保证金合同或保险单的,应视同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保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账户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并且应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复印件及保费转账凭证编入投标文件中。采用电子保证保险的,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页面查看电子保证保险。

条款号:3.5.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3“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如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如有)。(注:以上人员社保要求: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3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现文: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3“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如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如有)。(注:以上人员社保要求: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3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条款号:4.3.5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4.3.5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条款号:5.2.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

现文: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

条款号:6.1.4修改类型:新增

现文:6.1.4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详见附件一)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

条款号:7.7.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合同主要信息。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现文: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合同主要信息。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条款号:7.7.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现文: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检测机构、建设、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1.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3.2.2.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3.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3.2.4.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2.5.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由于投标人没有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造成投标失误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和损失。

3.2.6.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7.1.11分包

1.11.1本项目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3.2.8.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3.3.2.招标文件

3.3.1.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2

2.2招标文件的答疑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2.2.3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4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3.3.3.2.2.5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3.3.4

2.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3.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2.3.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4.3.投标文件

3.4.1.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4.2.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3.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主办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4.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4.6若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将纸质银行保函以扫描件形式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纸质银行保函原件在中标候选人确定后由招标人收取。若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的,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页面查看电子银行保函,投标人申请的电子银行保函时间应确保在截标之前。若采用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交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投标保证金合同或保险单的,应视同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保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账户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并且应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复印件及保费转账凭证编入投标文件中。采用电子保证保险的,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页面查看电子保证保险。

3.4.5.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3“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如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如有)。(注:以上人员社保要求: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3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4.6.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4.7.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3.7.4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共同盖章签字,其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由联合体主办方法人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主办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3.7.5投标文件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4.投标

3.5.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如有)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授权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3.5.2.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

3.5.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修改或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第4.2项的规定执行。

4.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4.3.5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3.6.5.开标

3.6.1.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5.1.2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

3.6.2.5.2开标程序

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

5.2.2按开标记录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唱标。

5.2.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5.2.4开标结束。

5.2.5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6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硬件特征码(含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名称、主板等)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6.3.5.3开标异议

5.3.1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

5.3.2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若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

5.3.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

3.7.6.评标

3.7.1.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专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或按远程异地评标专家抽取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招标人或投标人的工作人员、退休或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

(4)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3.7.2.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7.3.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7.合同授予

3.8.1.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7.1.2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

3.8.2.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8.3

3.8.4.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3.8.5.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3.8.6.7.5中标通知

7.5.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中标信息,视同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5.2政府投资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未被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为准。

3.8.7.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8.8.7.7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合同主要信息。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8.纪律和监督

3.9.1.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9.2.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9.3.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评标专家应当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勤勉地履行专家职责,按时参加评标,严格遵守评标纪律。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对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透露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和评标项目;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得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报酬或者其他好处;严禁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微信群、QQ群等网络通讯群组。

3.9.4.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9.5.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3.10.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3.11.10.重新招标情形

在下列情况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一)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个的;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三)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四)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五)符合法律法规需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3.12.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项目招标人):

本人就参与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回避情形。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的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3.14.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采用“定量评审”的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其中:评标采用“定量评审”的评标办法,通过投标文件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3.2 详细评审要求确定的投标人总得分排序,推荐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并编制评标报告。若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大于等于 3 名且少于等于20名,则全部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进入定标阶段;若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大于20名,按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20名不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资信业绩得分高的排前;资信业绩得分也相同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排前;监理大纲得分也相同的,以报价低的排前;如均相同的,则以评标委员会通过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其排名顺序只作为评标阶段确定进入定标阶段的依据,不对定标工作产生影响),进入定标阶段。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声明、廉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不允许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投标人硬件特征码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硬件特征码不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投标人,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不允许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串通投标情形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为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资信业绩部分: 40 分监理大纲部分: 60 分投标报价:/其他评分因素(信用评价得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4 定标 1.定标委员会的组成(1)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2)定标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定标会召开时间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定标会全程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人员见证下进行。2.定标原则详见本章第4款。
5 定标表格 详见本章第5款附表。

定量评分表

2.2.4(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40分) 监理业绩(15分)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完成过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每项得7.5分,本项最高不超过15分。
企业获奖(4分)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企业承担过的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每项得4分,市级奖项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不超过4分。
总监理工程师(3分)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3分。
总监代表(3分)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3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监理人员(3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监理人员(详见委托人要求的《项目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除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监理人员所占比例达70%及以上的得3分,所占比例达70%以下的得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3分。
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等设备(3分) 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等设备(详见委托人要求的《监理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检测设备要求表》)满足本工程监理任务需要的,完全满足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管理体系认证(3分) 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最高不超过3 分。
信誉(6分)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一年获得过纳税信用评价:(1)A级纳税人,得6分;(2)B级纳税人,得3分;(3)M级纳税人,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最多得6分,按投标人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得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2.2.4(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60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6分) 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方案为优得6分;良得 3分;一般得1分;差或无提供不得分;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24分) 1、质量控制措施: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6分;良得 3分;一般得1分;差或无提供不得分;2、进度控制措施: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6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或无提供不得分;3、造价控制措施: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6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或无提供不得分;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为优得6分;良得 3分;一般得1分;差或无提供不得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6分)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方法、针对性强、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6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或无提供不得分;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6分) 协调方法清晰合理,有具体措施。方案为优得6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或无提供不得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5分) 要求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可操作。优得5分; 良得 3分;一般得1分;差或无提供不得分。
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的管理(4分) 管理方法合理有效、有具体措施得4分;一般、措施不具体得2分;差或无提供不得分。
会议制度(4分) 建立完善的工地会议制度。满足要求得4分;基本满足要求得2分;差或无提供不得分。
合理化建议(5分) 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建议并经评委分析论证认同的。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或无提供不得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2.2.4说明 说明:1.监理业绩是指招标公告第3条第3.3点所述监理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及建设规模指标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2.企业获奖:以投标人的获奖证书为准(根据具体招标项目专业对应奖项),国家级奖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项。省级或市级奖项是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工程质量奖项。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不重复计分。3.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应附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4、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监理人员应附学历证、职称证或岗位证书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和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5.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6.纳税信用评价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或地方税务局)相关网页截图或税务机关颁发的证书,纳税人等级只计算企业自身(不计算其分公司或子公司)。时间以税务局官网公布的获奖年度(评价年度)或证书为准。7.本次评标的综合评审是对资信业绩、监理大纲两部分进行评分。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记取各部分算术平均值后的合计总分。8.本评分表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可为原件扫描件、网页截图(或查询页面)、电子版证书文件等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提供证明资料内容模糊或不全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或辨认的,视为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该评分项不得分。9.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办法修改表

本投标须知使用GZJTZB2025-2招标文件范本的评标办法条款,与该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注:招标人按《评标办法修改表》修改的内容对应修改通用条款,属于删除的采用“”表示,如“删除”;属于新增、修改的内容,用黑色加粗字体显示,并加注下划线,如“新增修改”。)

条款号: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现文:1.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其中:评标采用“定量评审”的评标办法,通过投标文件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3.2详细评审要求确定的投标人总得分排序,推荐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并编制评标报告。若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大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20名,则全部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进入定标阶段;若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大于20名,按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20名不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资信业绩得分高的排前;资信业绩得分也相同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排前;监理大纲得分也相同的,以报价低的排前;如均相同的,则以评标委员会通过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其排名顺序只作为评标阶段确定进入定标阶段的依据,不对定标工作产生影响),进入定标阶段。

条款号: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资信业绩部分评审得分A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由招标人自行设置),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B,(以下两种方法招标人自行选择)①监理大纲部分评审得分B为从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剩余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或②监理大纲部分评审得分B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现文: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资信业绩部分评审得分A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B,监理大纲部分评审得分B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

条款号:3.4修改类型:修改

3.14.0.1.1.原文: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3.4.3如采用评标定标分离方法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现文: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通过投标文件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3.2详细评审要求确定的投标人总得分排序,推荐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并编制评标报告。若通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大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20名,则全部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进入定标阶段;若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大于20名,按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20名不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资信业绩得分高的排前;资信业绩得分也相同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排前;监理大纲得分也相同的,以报价低的排前;如均相同的,则以评标委员会通过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其排名顺序只作为评标阶段确定进入定标阶段的依据,不对定标工作产生影响),进入定标阶段。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条款号:4修改类型:增加

3.14.0.1.2.现文:4.定标原则

4.1本项目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记名投票+撰写评语)。定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采用价格因素+答辩因素,以“记名投票+撰写评语”方式产生中标人。

4.2组建监督小组

招标开始前,招标人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2人或以上人数组成。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对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过程及招标人在定标前的清标和对中标候选人的考察等(如有)进行全程监督,有权对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平、公正。监督小组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提醒并纠正,但不得就评标、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评标、定标讨论。

4.3定标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按以下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4.3.1定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定标工作,招标人按规定程序在投标人须知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定标工作。

4.3.2定标规则

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记名投票+撰写评语),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4.3.2.1定标程序

4.3.2.1.1定标工作开始后,定标委员会应推荐一人为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当次定标会议。

4.3.2.1.2发放定标辅助资料:招标文件、评标阶段的评标报告、合格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定标文件等。

4.3.2.1.3发放选票,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详见附表《定标因素表》)对所有合格中标候选人撰写评语并进行记名投票。

4.3.2.1.4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后,进行一轮一次性票决,每位定标委员会成员只有1票表决权(即只能对其中1家中标候选人投票),得票数最多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若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中标人时,对票数相同的中标候选人再进行一次性票决,直至决出中标人。

4.3.2.1.5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

4.3.2.2定标委员会根据选票情况确定中标人。

4.3.2.3编写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全体确认后签署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论持有异议的成员应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4.3.2.4定标后出现中标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招标人有权从其他已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有权重新招标。

4.3.2.5因质疑或投诉生效,需要重新评标或定标的,评标、定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定标,但不被推荐为中标人。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3.1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其中:评标采用“定量评审”的评标办法,通过投标文件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3.2详细评审要求确定的投标人总得分排序,推荐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并编制评标报告。若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大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20名,则全部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进入定标阶段;若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大于20名,按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20名不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资信业绩得分高的排前;资信业绩得分也相同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排前;监理大纲得分也相同的,以报价低的排前;如均相同的,则以评标委员会通过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其排名顺序只作为评标阶段确定进入定标阶段的依据,不对定标工作产生影响),进入定标阶段。

3.16.2.评审标准

3.16.1.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6.2.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7.3.评标程序

3.17.1.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如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未能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其投标不再参与后续的评审程序。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否决其投标。若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或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的,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以书面形式阐述其意见和理由并记录在案。

3.1.1.1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文件进行形式评审。通过形式评审的投标文件方可参加下一阶段评审程序。

3.1.1.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评审。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方可参加下一阶段评审程序。

3.1.1.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通过商务文件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方可参加下一阶段评审程序。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招标人设置了成本警示价的,对于低于成本警示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单价、措施、投标人成本等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说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当有多个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示价时,应从低到高依次评审,对于已投标人已做说明或者已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如有较低投标报价未被认定低于成本,则不再对较高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认定。

(4)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硬件特征码一致的。

(5)评标办法规定的其他应当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投标人拒不接受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3.1.4评标委员会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格式或文字、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1.5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3.1.6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否决投标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书面记录本人意见后上传至评标系统,招标人应对评标委员会的意见合法、合理性进行确认。

3.17.2

3.17.3.3.2详细评审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资信业绩部分评审得分A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B,监理大纲部分评审得分B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

3.2.4(选择性条款)在同一主观因素打分中,当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同一投标文件同时给出最高档、最低档评分时,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组长)应组织评标委员会各成员集体会商,如会商后有关评标委员会成员仍坚持同时给出最高档、最低档评分的,应各自以书面方式阐述其意见和理由并记录本人意见后上传至评标系统。招标人应对评标委员会的意见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确认。

3.17.4.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4.1在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到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17.5

3.17.6.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通过投标文件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3.2详细评审要求确定的投标人总得分排序,推荐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并编制评标报告。若通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大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20名,则全部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进入定标阶段;若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大于20名,按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20名不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资信业绩得分高的排前;资信业绩得分也相同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排前;监理大纲得分也相同的,以报价低的排前;如均相同的,则以评标委员会通过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其排名顺序只作为评标阶段确定进入定标阶段的依据,不对定标工作产生影响),进入定标阶段。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3.17.6.0.1.4.定标原则

4.1本项目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记名投票+撰写评语)。定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采用价格因素+答辩因素,以“记名投票+撰写评语”方式产生中标人。

4.2组建监督小组

招标开始前,招标人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2人或以上人数组成。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对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过程及招标人在定标前的清标和对中标候选人的考察等(如有)进行全程监督,有权对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平、公正。监督小组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提醒并纠正,但不得就评标、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评标、定标讨论。

4.3定标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按以下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4.3.1定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定标工作,招标人按规定程序在投标人须知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定标工作。

4.3.2定标规则

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记名投票+撰写评语),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4.3.2.1定标程序

4.3.2.1.1定标工作开始后,定标委员会应推荐一人为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当次定标会议。

4.3.2.1.2发放定标辅助资料:招标文件、评标阶段的评标报告、合格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定标文件等。

4.3.2.1.3发放选票,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详见附表《定标因素表》)对所有合格中标候选人撰写评语并进行记名投票。

4.3.2.1.4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后,进行一轮一次性票决,每位定标委员会成员只有1票表决权(即只能对其中1家中标候选人投票),得票数最多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若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中标人时,对票数相同的中标候选人再进行一次性票决,直至决出中标人。

4.3.2.1.5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

4.3.2.2定标委员会根据选票情况确定中标人。

4.3.2.3编写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全体确认后签署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论持有异议的成员应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4.3.2.4定标后出现中标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招标人有权从其他已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有权重新招标。

4.3.2.5因质疑或投诉生效,需要重新评标或定标的,评标、定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定标,但不被推荐为中标人。

定标因素表

序号评价项目定标评价的内容1价格因素定标委员会对各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考虑,包括投标报价的合理性、竞争性等。2答辩因素投标人委派本项目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答辩: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的介绍,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介绍项目特点,根据项目内容自分析监理工作重点、难点,要求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可操作等;(2)各阶段工作监理人员投入情况;(3)就如何组织、配合现场各施工、设计、检测以及其他单位提出监理工作要点;(4)答辩人员认为有需要补充的内容。2.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就本项目接受定标委员会提问并进行回答。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序号评价项目定标评价的内容1价格因素定标委员会对各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考虑,包括投标报价的合理性、竞争性等。2答辩因素投标人委派本项目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答辩: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的介绍,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介绍项目特点,根据项目内容自分析监理工作重点、难点,要求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可操作等;(2)各阶段工作监理人员投入情况;(3)就如何组织、配合现场各施工、设计、检测以及其他单位提出监理工作要点;(4)答辩人员认为有需要补充的内容。2.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就本项目接受定标委员会提问并进行回答。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备注:

1、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携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投标截止前近一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核对确认身份后再进行答辩。未能出示前述证明文件的单位不予参加答辩环节。

2、答辩进场顺序:按《开标记录表》中的顺序进行答辩,按序号由小至大依次进场答辩。

3、答辩形式与要求:答辩人员按要求进入答辩区域;答辩人员先陈述,评委针对陈述内容进行提问,由答辩人员进行解答。答辩时长控制:答辩人陈述时长控制在5分钟内。

4、定标委员会成员需根据定标因素对所有合格中标候选人撰写评语。

3.17.6.0.2.5.定标表格

见后附表。

定标选票表(定标阶段)

项目名称:

支持的合格中标候选人 备注

正式投票规则:

(1)以上表格用于正式投票,投票时须注明支持的合格中标候选人。

(2)由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投票,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只能支持一家合格中标候选人。

(3)投票结束后,点票人员对投票人数、票数和每票对应的合格中标候选人总数加以核对和统计,作废的选票不得统计,并向定标委员会报告。

(4)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投票,自投票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过程,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不得使用通信联络工具。

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名:日期:

定标阶段各合格中标候选人评语表

项目名称: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评 语 (评语对象为所有的合格中标候选人)

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格用于定标阶段,每行限填一个合格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成员需根据定标因素对所有合格中标候选人撰写评语。

直接票决定标选票汇总表(第一轮)

(定标委员会汇总用表)

工程名称:

序号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得票数
1
2
3
4
5

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监督人员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第一轮投票结果得票数最多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若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中标人时,对票数相同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再进行附加的一次性票决,直至决出中标人。

附加直接票决定标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有)

(第一轮票数相同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工程名称: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用于投票出现最高票数相同的情况,若出现最高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中标人时,对票数相同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再进行附加的一次性票决。

附加直接票决定标选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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