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浦镇公益林市场化养护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1-10
发布于
上海浦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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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周浦镇公益林市场化养护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4********

项目名称: 周浦镇公益林市场化养护服务

预算编号: 1525-W********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 (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周浦镇公益林市场化养护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00

简要规则描述: 范围包括上海市浦东新区镇属公益林,总计设施量为1189.63亩;服务内容包括林地管理、林木管理和专项管理等三方面十项内容:其中林地管理包括杂草控制、林地保洁、沟渠清理与排灌、病虫害防治和冬翻松土;林木管理包括林木修枝、林木涂白;专项管理包括林地巡查、防灾减灾和设施维护,养护档案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公益林养护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 3.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年家浜路36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16B08室

联系方式: ********-9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曲冰、刘若晨

电 话: ********-963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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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一、说明

1总则

1.1供应商应具备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在本市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资格(资质)和相关手续(如果有),由此引起的所有有关事宜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1.3供应商在磋商前应认真了解项目的实施背景、应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项目考核管理要求等,一旦成交,应按照磋商文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1.4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采购人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5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6响应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包括磋商补充文件)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证据。

二、项目概况

2磋商范围与内容

2.1项目背景及现状

为加快推进浦东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十四五”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8%的目标,形成“规划可惜、建设有利、管护到位”的良好局面,努力实现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林地质量稳步提高的目标,确保城市绿色发展,维护城市生态安全。本项目为周浦镇的镇属公益林项目采用市场化养护的方式来满足上述需求。

2.2项目磋商范围及内容

范围包括上海市浦东新区镇属公益林,总计设施量为1189.63亩;服务内容包括林地管理、林木管理和专项管理等三方面十项内容:其中林地管理包括杂草控制、林地保洁、沟渠清理与排灌、病虫害防治和冬翻松土;林木管理包括林木修枝、林木涂白;专项管理包括林地巡查、防灾减灾和设施维护,养护档案等。

2.3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承包方式

3.1依照本项目的磋商范围和内容,成交供应商以包工、包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的方式实施总承包。

3.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合同签订方式

4.1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格、质量及验收标准、考核管理、履约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并互相补充和解释。

5结算原则和支付方式

5.1结算原则

本项目磋商报价包括项目采购范围内确定的工作内容,并达到养护、磋商报价包括项目采购范围你确定的工作内容,并达到养护、运行管理、维修技术(标准)要求。磋商报价固定总价包干(如考核不合格可按考核办法进行处罚并扣除),除遇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要求的变更以及磋商文件或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做任何调整。

5.2支付方式

本项目合同金额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在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后,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结合考核结果每季度支付相应的合同金额。

5.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作量,采购人将不予计量和支付。

5.4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如发生延迟支付情况,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利率不行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三、技术质量要求

6适用技术规范与规范性文件

(1)《浦东新区公益林市场化养护指导意见》

(2)《关于浦东新区大力推进林地建设实现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3)《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养护技术规程》

(4)《浦东新区公益林市场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5)《生态公益林市场化养护专项工作考核办法》

各供应商应充分注意,凡涉及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无论其是否在本磋商文件中列明,供应商应无条件执行。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者为准。

7磋商内容与要求

7.1设施量清单

地 点 沈西 界浜 里仁 牛桥 棋杆 姚桥 红桥 周东 周南 北庄 瓦南 塘东 总计
养护面积(亩) 138.36 67.25 37.99 203.43 110.61 157.12 173.31 11.42 54.36 186.14 46.11 3.53 1189.63

服务内容一览表(设施量清单)

序号 村代码 所属村 树种 规格 数量(株)
1 206 沈西村 香樟 Ф6.1-7.0cm 842
女贞 Ф5.1-6.0 cm 364
银杏 Ф5.1-6.0 cm 956
榉树 Ф5.1-6.0 cm 827
栾树 Ф5.1-6.0 cm 756
悬铃木 Ф6.1-7.0 cm 1387
白玉兰 Ф4.1-5.0 cm 158
紫玉兰 Ф4.1-5.0 cm 40
紫薇 Ф4.1-5.0 cm 620
花石榴 p181-210 cm 157
桂花 p181-210 cm 1192
女贞 Ф4.1-5.0 cm 1480
朴树 Ф4.1-5.0 cm 1454
垂柳 Ф4.1-5.0 cm 216
高杆石楠 Ф4.1-5.0 cm 363
高杆石楠 Ф5.1-6.0 cm 75
高杆紫薇 Ф4.1-5.0 cm 1946
实生银杏 Ф4.1-5.0 cm 806
2 212 界浜村 女贞 Ф4.1-5.0 cm 937
栾树 Ф4.1-5.0 cm 1470
榉树 Ф4.1-5.0 cm 4659
大叶榉 Ф4.1-5.0 cm 106
无患子 45
红叶椿 Ф4.1-5.0 cm 184
北美枫香 Ф4.1-5.0 cm 150
广玉兰 Ф7.1-8.0 cm 9
丝棉木 Ф5.1-6.0 cm 119
落羽杉 Ф5.1-6.0 cm 136
乌桕 Ф5.1-6.0 cm 160
朴树 Ф5.1-6.0 cm 1341
朴树 Ф7.1-8.0 cm 115
3 208 里仁村 女贞 Ф5.1-6.0 cm 489
栾树 Ф6.1-7.0 cm 514
朴树 Ф4.1-5.0 cm 184
红叶李 412
二乔玉兰 Ф4.1-5.0 cm 24
二乔玉兰 Ф5.1-6.0 cm 90
实生银杏 Ф5.1-6.0 cm 352
4 202 牛桥村 香樟 Ф5.1-6.0 cm 976
女贞 Ф4.1-5.0 cm 195
黄山栾树 Ф6.1-7.0 cm 142
乔灌木 1315
元宝枫 Ф6.1-7.0 cm 168
中山杉 Ф4.1-5.0 cm 180
独本桂花 304
女贞 Ф4.1-5.0 cm 143
合欢 Ф4.1-5.0 cm 314
红叶石楠 Ф4.1-5.0 cm 390
香樟 Ф5.1-6.0 cm 4816
女贞 Ф5.1-6.0 cm 682
楝树 Ф5.1-6.0 cm 420
银杏 Ф5.1-6.0 cm 832
桂花 Ф151-180 cm 539
高杆石楠 Ф4.1-5.0 cm 702
乌桕 Ф5.1-6.0 cm 197
乌桕 Ф6.1-7.0 cm 156
5 209 棋杆村 香樟 Ф5.1-6.0 cm 325
女贞 Ф4.1-5.0 cm 2390
黄山栾树 Ф6.1-7.0 cm 129
红叶石楠 Ф4.1-5.0 cm 163
乔灌木 658
乌桕 Ф5.1-6.0 cm 928
无患子 Ф4.1-5.0 cm 902
无患子 Ф5.1-6.0 cm 435
东方杉 Ф4.1-5.0 cm 450
垂柳 Ф4.1-5.0 cm 252
香樟 Ф7.1-8.0 cm 7
女贞 Ф5.1-6.0 cm 2873
女贞 Ф7.1-8.0 cm 226
女贞 Ф12.1-14 cm 14
6 201 姚桥村 香樟 Ф4.1-5.0 cm 750
女贞 Ф4.1-5.0 cm 719
栾树 Ф5.1-6.0 cm 992
榉树 Ф3.0-4.0 cm 348
榉树 Ф4.1-5.0 cm 2094
朴树 Ф4.1-5.0 cm 1291
无患子 Ф5.1-6.0 cm 1217
紫薇 Ф4.1-5.0 cm 180
榉树 Ф5.1-6.0 cm 120
榉树 Ф6.1-7.0 cm 175
朴树 Ф4.1-5.0 cm 108
7 211 红桥村 独本桂花 21
紫薇 296
栾树 Ф5.1-6.0 cm 947
栾树 Ф6.1-7.0 cm 853
栾树 Ф7.1-8.0 cm 180
栾树 Ф8.1-9.0 cm 36
8 204 周东村 女贞 Ф6.1-7.0 cm 197
桂花 105
紫薇 283
早樱 Ф5.1-6.0 cm 648
9 205 周南村 香樟 Ф5.1-6.0 cm 101
水杉 Ф4.1-5.0 cm 281
女贞 Ф4.1-5.0 cm 445
黄山栾树 Ф6.1-7.0 cm 403
红叶石楠 Ф4.1-5.0 cm 372
乔灌木 1020
榉树 Ф4.1-5.0 cm 1054
朴树 Ф4.1-5.0 cm 305
乌桕 Ф4.1-5.0 cm 365
10 213 北庄村 女贞 Ф4.1-5.0 cm 689
黄山栾树 Ф6.1-7.0 cm 135
乔灌木 824
高杆石楠 Ф4.1-5.0 cm 705
早樱 754
紫薇 327
垂丝海棠 294
纳塔栎 Ф3.1-4.0 cm 27
无患子 Ф4.1-5.0 cm 94
无患子 Ф5.1-6.0 cm 86
实生银杏 Ф6.1-7.0 cm 340
枫杨 Ф8.1-10.0 cm 277
黄山栾树 Ф8.1-10.0 cm 118
香樟 Ф6.1-8.0 cm 437
乌桕 Ф6.1-8.0 cm 261
广玉兰 Ф6.1-8.0 cm 58
无患子 Ф6.1-8.0 cm 443
乐昌含笑 Ф6.1-8.0 cm 106
刺槐 Ф6.1-8.0 cm 58
独本女贞 Ф6.1-8.0 cm 417
朴树 Ф6.1-8.0 cm 194
榉树 Ф6.1-8.0 cm 367
喜树 Ф6.1-8.0 cm 177
枫香 Ф6.1-8.0 cm 736
苦楝 Ф6.1-8.0 cm 193
三角枫 Ф6.1-8.0 cm 217
实生银杏 Ф6.1-8.0 cm 87
东方杉 Ф5.1-6.0 cm 607
墨西哥落羽杉 Ф5.1-6.0 cm 615
中山杉 Ф5.1-6.0 cm 122
垂丝海棠 d6.1-8.0 cm 52
红叶李 d6.1-8.0 cm 48
桂花 d5.1-6.0 cm 90
11 210 瓦南村 香樟 Ф5.1-6.0 cm 75
水杉 Ф4.1-5.0 cm 293
女贞 Ф4.1-5.0 cm 210
合欢 Ф4.1-5.0 cm 191
黄山栾树 Ф6.1-7.0 cm 123
红叶石楠 Ф4.1-5.0 cm 385
乔灌木 1277
早樱 186
红枫 14
花桃 158
紫薇 214
红叶李 148
花石榴 77
独本桂花 51
垂丝海棠 192
12 203 塘东村 女贞 Ф5.1-6.0 cm 128
香樟 Ф12.1-15.0 cm 16
栾树 Ф5.1-6.0 cm 64
早樱 Ф5.1-6.0 cm 12
合计: 77033(株)

说明:供应商不得对表内工作量进行缩减。

7.2日常养护工作基本要求

7.2.1一般规定

主要任务是进行综合性养护管理,及时发现和预防森林火灾、病害、虫害、鼠害、恶性杂草及绞杀性藤本植物泛滥的发生发展,及时发现和防止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发生,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林地可持续发展。

(1)养护内容包括:林相结构、林木生长、林地卫生、排灌、病虫害、杂草控制、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养护档案等方面。

见附录A:《公益林养护标准》。(2)公益林应划定综合管护责任区,林地管理责任主体与养护单位须按管护责任区签订管护合同,明确权、责、利,落实人员、资金、措施等养护责任制。见附录B:《上海市公益林主要养护工作月历》。(3)养护要求公益林应做到全面养护,普遍护林,包括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等养护管理。(4)区域划分

根据公益林的功能和区位,森林管护宜分为重点管护和一般管护。一、重点养护涉及重要水源地、重点野生动物栖息地及其它重要的公益林地应采用局部或定期封禁的措施实施重点管护,封禁期内须在封禁区域周边设置明显标志,加强人工巡护。二、一般养护除重点养护外的公益林实施一般养护,应按照管护责任合同进行管护,须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5)公益林地管理

一、禁止在公益林林地内筑坟、盗伐、取土、倾倒垃圾、违章堆物和搭建、使用明火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禁止在公益林内狩猎、张网等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违法行为的发生。绿地保洁:绿地应每天清扫保洁,做到养护范围内无明显垃圾杂物,清理后的垃圾应集中存放到垃圾箱内,防止垃圾再次污染;修剪后的枝条及时清除到指定点。

(6)林地卫生

一、须及时清理林内废弃垃圾,保持林地整洁、自然,林木生长健康。二、须保持林内路面平整清洁,沟渠畅通。三、须保持林内水面清洁,无生产、生活性漂浮物。

7.2.2日常养护

日常养护包括排灌、施肥、松土、杂草控制和林地基础设施维护等

(1)排灌

1、水源宜就近取用,节约用水,严禁使用已污染的水源。在高温季节或连续干旱,对造成林木生长出现缺水症状的林地须进行科学灌溉。

2、林地出现积水应及时排除,重点养护区或有特殊要求的重点管护生态公益林应在12小时内排水完毕。

(2)施肥

1、林地出现区域性缺肥现象时应进行施肥,提倡秋冬季节结合土壤冬翻施用有机肥,可根据不同区位下的不同树种确定施肥用量。

2、严禁使用已禁止的肥料产品,水源涵养林内禁止施化肥。林地所施的肥料产品须在主管部门认可的肥料产品目录范围内,否则,须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方可使用。

(3)松土

1、原则:里浅外深;树小浅松,树大深松;沙土浅松,粘土深松;湿土浅松,干土深松。

2、时间:结合除草或施肥进行,冬季宜进行土壤冬翻。

(4)杂草控制

1、林地内恶性杂草、绞杀性藤本植物应及时清除;新植林地内杂草高度宜控制在30cm以下。

2、控制方法:人工或机械控制。

3、林地内严禁使用破坏生态环境的化学除草剂。

(5)林地基础设施维护

1、林业作业机具、装备应配备齐全,保证功能完好。

2、应保持和维护道班房的完整,按照不同功能分设道班房,落实防盗、用电等安全措施规范。

3、须保持林区防火通道、生产作业道路系统畅通,路面平整,无严重积水,必要的路口应设置导向标志,便于人员及作业车辆设备通行顺利。

4、应维护林区水利排灌系统畅通,保证林地内蓄水、排灌渠、排灌等设施设备功能完好,运行正常。

5、须保持林区瞭望塔、消防栓、贮水塔、等消防系统的完整和安全,禁止在消防装置周边乱堆放杂物、乱搭建。

6、应维护森林(野生动物)监测站等监测系统的完好,保护科研、资源调查等工作中设定的样地标记,如标示牌、边界指示物等。

7、应维护林区警示牌、治安报警点、照明等安全系统。

8、养护设备及药剂管理:应制定安全使用、日常保管、定期保全保养制度,实行专人责任制。

7.2.3林分抚育

公益林抚育不得破坏林分整体结构,通过林分抚育伐劣抚优,提高林分质量,促进林木生长发育,诱导形成稳定的群落结构,增强森林的主导生态功能。

(1)抚育对象

1、林分密度大,林木分化严重,林下立木或植被受光困难。

2、林木生长发育已经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发挥,影响人们审美和休闲游憩的需求。

3、遭受病虫害危害或受到火灾、风折、雪害等自然灾害,病腐木达5%以上的林分。

4、林木生长相对稳定后一般不再进行抚育间伐。

(2)抚育

1、抚育间伐

(1)间伐方式:主要采用生态疏伐、卫生伐、景观疏伐等抚育方式。可根据林种或其它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间伐方式开展抚育间伐。

(2)郁闭度调控:抚育间伐后郁闭度不得低于0.6。

(3)作业方式:主要以株间间伐、行间间伐、隔行或隔株间伐等为主。沿海防护林一般采用卫生伐以株间间伐为主,其他特定功能生态林根据林地调整需要确定合适的作业方式,间伐作业不得破坏林相的整体结构。

2、补植

(1)林隙面积较大的林分,应适当补植目的树种;为调整林分的树种结构和层次结构,可根据情况补植适宜树种。

(2)补植方式---均匀补植:适用于规则式造林的林分。---局部补植:适用于形状各异、分布不均匀的林分。

(3)补植时间:宜在春、秋季进行。

3、修枝

(1)修枝对象:林木生长出现病虫枝、枯枝,影响防汛、防火、交通等情形的枝条必须及时修剪。

(2)修枝强度:根据树种特性、树龄、立地条件和树冠发育状况而定,修枝高度不宜超过树高的二分之一。

(3)修枝方式主要采用截枝、疏枝等,截口应平整,过于粗壮的大枝应分段截,防止扯裂。修剪物必须集中无害化处理或综合利用。

(4)修枝时间:宜在春、秋、冬季进行。

7.2.4病虫防控

(1)病虫防控实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提倡以生物、物理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

(2)定期开展病虫巡查和监测,发现病虫为害必须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见附录C《上海市公益林主要病虫害防治月历》。

(3)发生病虫危害时,应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救治。

(4)林地内发现检疫性病虫疫情时,必须配合检疫部门做好疫情扑灭和除治工作。

(5)严禁使用剧毒、高残留化学农药,防治药剂应按规定选用生物农药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林地所使用的农药产品须在主管部门认可的农药产品目录范围内,否则,须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方可使用。

(6)农药制剂使用过程中须做好作业人员和操作周遍人畜安全防护工作,避免人员中毒,保证生命和环境安全。

7.2.5防灾减灾

(1)风灾防控

1、台风季节前,应通过对浅根性树种采取疏枝、培土等措施,减轻风灾为害。

2、台风过后,应及时清理风折枝(株),扶正风倒木等。清理后的残枝、枯木应集中无害化处理后综合利用。

3、台风期间必须有人员值班,以便处理突发事件。

4、灾后需统计受灾林地面积,并且记录受灾情况,如倒伏,断枝,水淹等上报管理部门。

(2)火灾预防

1、林地内严禁使用明火。

2、林地醒目处必须设置防火警示标牌,宜设置防火宣传栏。

3、防火期加强林地巡查,发现火情苗子应按程序及时有效处置,发现火灾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消防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灭火工作。

4、防火期前须严控火源,及时处理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

(3)冻(雪)灾防控

1、灾害来临之前应做好防冻措施,易受冻害树种宜采用树干捆绑草绳、草袋等防寒措施。

2、雪灾发生时应及时人工或机械除去植株上积雪。

3、灾后应及时扶正倾斜、倒伏的林木,修除压折枝条。

(4)必须在养护期间设置应急处理人员,在遇到其他突发情况时能及时处理意外。

7.2.6养护档案

(1)管理部门须明确权责,监督检查养护单位建立养护档案。

(2)养护档案主要资料须包括:养护公益林林地及林木本底资料、森林资源动态消长记录;公益林各阶段养护、抚育、病虫防控、防灾减灾等全部养护过程的技术资料;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病虫害及森林火灾的调查资料及其发现和处置记录;日常养护工作安排的责任人签字记录;作业人员劳动定额和工时记录等。公益林养护技术档案中的有关资源数据,要与森林资源档案的数据相一致。

附录A:公益林养护标准

养护内容年限-等级 (1——5年) (6——14年) (15年以上)
林相结构 土质疏松,根系发达,林木保存完好,1-3年林木保存率95%以上,4-5年林分郁闭度在0.6以上。 土质疏松,根系发达,林木保存完好,1-3年林木保存率90%以上,4-5年林分郁闭度在0.6以上。 林分主导功能突出。群落结构中林木疏密合理,层次分明。林冠线饱满。郁闭度保持在0.6-0.8。 林分主导功能明显。群落结构中林木疏密较合理,层次分明。林冠线尚完整。郁闭度保持在0.6-0.8。 林分主导功能突出。群落结构中林木疏密合理,层次分明。林分季相明显,林冠线饱满。郁闭度保持在0.8以上。 林分主导功能明显。群落结构中林木疏密较合理,层次分明。林分季相明显,林冠线尚完整。郁闭度保持在0.8以上。
林木生长 林木生长发育良好,枝叶繁茂,树叶大小和色泽正常。 林木生长发育较好,树体树形正常。 林木生长良好,枝叶繁茂,叶色正常。 林木生长较好,树体树形正常。 林木生长良好,枝叶繁茂,叶色正常。 林木生长较好,树体树形正常。
林地卫生 林地整洁,无垃圾堆放、堆物、乱搭建。 林地整洁,基本无垃圾堆放、堆物、乱搭建。 无垃圾堆放、堆物、乱搭建。 基本无垃圾堆放、堆物、乱搭建。 无垃圾堆放、堆物、乱搭建。 基本无垃圾堆放、堆物、乱搭建。
排灌 沟渠畅通,设施完备;因缺水生长不良植株在5%以下;暴雨后12小时内能将积水排完。 沟渠较畅通,设施良好;因缺水生长不良植株在10%以下;暴雨后24小时内能将积水排完。 排灌系统完整;暴雨后12小时内能将积水排完。 排灌系统良好;暴雨后24小时内能将积水排完。 排灌系统完整;暴雨后12小时内能将积水排完。 排灌系统良好;暴雨后24小时内能将积水排完。
病虫害 无检疫性病虫疫情;无爆发性病虫灾害发生。病虫疫情为害面积控制在5%以内。 无检疫性病虫疫情;无爆发性病虫灾害发生。病虫疫情为害面积控制在10%以内。 无检疫性病虫疫情;无爆发性病虫灾害发生。病虫疫情为害面积控制在5%以内。 无检疫性病虫疫情;无爆发性病虫灾害发生。病虫疫情为害面积控制在15%以内。 无检疫性病虫疫情;无爆发性病虫灾害发生。病虫疫情为害面积控制在5%以内。 无检疫性病虫疫情;无爆发性病虫灾害发生。病虫疫情为害面积控制在15%以内。
杂草控制 无恶性杂草、绞杀性藤本植物;高度控制在30cm以下。 基本无恶性杂草、绞杀性藤本植物;高度控制在40cm以下。 无恶性杂草、绞杀性藤本植物。 基本无恶性杂草、绞杀性藤本植物。 无恶性杂草、绞杀性藤本植物。 基本无恶性杂草、绞杀性藤本植物。
防灾减灾 警示标志完备、整洁;防灾减灾设施(备)功能完善;防灾预案详细完整。 警示标志完好;防灾减灾设施(备)正常;有防灾预案。 警示标志完备、整洁;防灾减灾设施(备)功能完善;防灾预案详细完整。 警示标志完好;防灾减灾设施(备)正常;有防灾预案。 警示标志完备、整洁;防灾减灾设施(备)功能完善;防灾预案详细完整。 警示标志完好;防灾减灾设施(备)正常;有防灾预案。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功能正常;样地标记保存良好。 基础设施无缺损;样地标记无缺损。 基础设施功能正常;样地标记保存良好。 基础设施无缺损;样地标记无缺损。 基础设施功能正常;样地标记保存良好。 基础设施无缺损;样地标记无缺损。
档案管理 档案记录完整清晰,按年度归档,保存完好。

附录B:上海市公益林主要养护工作月历

内容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备注
控草 - - - 全年控草次数不少于4次。
林地巡护 -
施肥 - - - - - - -
病虫防控 - - 全年预防次数不少于4次。
修枝 - - - - - - -
涂白 - - - - - - - - - -
间伐(挖) - - - -
防台防汛 - - - - - - - - - -
补植 -
防火 - - - - -
设备维护和管理 -

附录C:上海市公益林主要病虫害防治月历

月份 病虫名称 防治时间 防治方法 防治虫态 备注
一月 - - - - 冬季调查、清园等田间管理
二月 - - - -
三月 樟叶蜂 3月中旬 药剂 幼虫
双条杉天牛 3月—4月 药剂、人工 成虫
四月 茶尺蠖 4月上旬 药剂 幼虫
分月扇舟蛾 4月中旬 药剂 幼虫
樟木虱 4月中旬 药剂 若虫
杨扇舟蛾 4月中旬 药剂 幼虫
双条杉天牛 4月下旬 药剂、放蜂 幼虫
星天牛 4月—8月 药剂、人工 成虫
兰矩瘤蛎蚧 4月下旬—5月 药剂 若虫
杨树潜叶蛾 4月下旬 药剂 幼虫
五月 茶尺蠖 5月 药剂 幼虫
杨小舟蛾 5月上旬 药剂 幼虫
樟叶蜂 5月中旬 药剂 幼虫
杨树锈病 5月中旬 药剂 早春预防为主
黄杨绢野螟 5月下旬 药剂 幼虫
刺蛾 6月上旬 药剂 幼虫
杨树潜叶蛾 5月下旬 药剂 幼虫
六月 杨扇舟蛾 6月上旬 药剂 幼虫 严重危害期
分月扇舟蛾 6月上旬 药剂 幼虫 严重危害期
樟巢螟 6月中旬 药剂、人工 幼虫“二叶期”
星天牛 6月—7月上旬 药剂 幼虫
樟木虱 6月下旬 药剂 若虫
杨小舟蛾 6月中旬 药剂 幼虫
桑天牛 6月下旬—7月中旬 药剂 幼虫
七月 黄杨绢野螟 7月上旬 药剂 幼虫
杨扇舟蛾 7月中旬 药剂 幼虫
杨小舟蛾 7月中旬 药剂 幼虫
樟叶蜂 7月中旬 药剂 幼虫
兰矩瘤蛎蚧 7月下旬 药剂 若虫
刺蛾 8月上旬 药剂 幼虫
桑天牛 7月下旬—11月 药剂
杨树潜叶蛾 7月下旬 药剂 幼虫
八月 樟巢螟 8月中旬 药剂、人工 幼虫“二叶期”
九月 兰矩瘤蛎蚧 九月中旬 药剂 若虫
十月 冬季调查、清园等田间管理
十一月
十二月

8人员及设备要求

8.1人员要求

8.1.1供应商应按项目实施需求配置相应人员,其中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为该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操作者,并应常驻项目现场。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成交供应商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8.1.2管理人员配置表

岗位 年龄要求 岗位要求 基本配置数量
项目经理 不超过50岁 具有企业管理或其它相关管理专业能力。实际类似工作经验丰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 2
工程设备维保管理 不超过50岁 5
巡查人员 不超过50岁 3

8.1.3一线主要劳动力配置表

序号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级别 数量 应提供验证资料 备注
1 养护人员 绿化养护工 15
备注:表中一线劳动力供应商可承诺在中标后1个月内配置到位,并在项目实施期间依法缴纳社保。

8.2设备要求

序号 机械名称 单位 数量 配置要求 备注
1 排水泵 4 自有或租赁
2 树枝粉碎机 1 自有或租赁
3 养护工程车 3 自有或租赁
4 应急设备与物资 企业自报

注:(1)上述设备中车辆的尾气排放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标准。严禁使用黄标车车辆。

(2)上表中的机械,供应商应作出承诺,若有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中标后一个月内则须提供以上自有或租赁机械提供相关证明(如购买发票、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否则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

9安全文明作业及应急处置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对养护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交底活动,重点强调其岗位的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9.1.2建立职工(含劳务工等各种类型用工)花名册等档案资料,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国家规定的相关保险,并按规定标准安排专业健康体检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9.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对施工作业安全进行现场监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制要求将安全责任分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旬不少于一次。

9.1.4凡占用机动车道进行的养护工程作业,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并配置专用标志车(防撞车)和各项安全器材;养护人员上路作业必须统一着装,乘坐专用车辆,不得乘坐在无专用设施的货车车斗内。

9.1.5进入养护作业现场的作业机械和车辆,应按规定配置警示标志、灯具。

9.1.6严格执行JGJ4688-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采用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级漏电保护系统;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电箱符合要求,临时用电工程所用电器装置、元器件、电线电缆等电工产品必须按国家规定通过“3C”认证,并经市建设工程安全协会登记备案的进行配置。

9.1.7如养护施工过程中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应快速、及时赶到现场,实施紧急处置,并协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和稳定工作;紧急处置的结果须及时上报采购人。

9.2应急处置要求

9.2.1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等因素,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级。

9.2.2成交供应商应具有社会责任意识,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灾害天气和突发事件,积极响应发包人的安排并应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应急预案包括组织领导体系、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工程措施、临时交通组织方案、保障措施(包括应急人员、物资、机械设备、资金等)等内容。

9.2.3建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援总体指挥,并落实各部门职责和相关措施。

9.2.4组建一支具有综合救援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人员总数不得少于15人),一旦紧急情况发生,能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9.2.5定期检查应急救援物资与机具,确保物资储备数量充足、机具设备完好可用。

9.2.6与气象部门建立热线联络制度,及时掌握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息,特别在灾害性天气易发季节,需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针对其可能带来城市道路通行障碍做好相关防御措施。

9.2.7与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与交警及其它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维持道路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秩序,并将实施情况及时上报采购人。

9.2.8按照“上海市灾害性气候应急处置手册”、“浦东新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启动相应预警等级的应急响应。

9.2.9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多方式多类别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响应速度、救援水平和协同能力,并根据演练过程总结和结果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9.2.10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安排专职人员,监测、收集各类信息;一旦发现突发性的紧急事件,在启动应急响应的同时,必须及时将情况上报采购人,上报的应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不得瞒报、谎报和拖延不报,上报形式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再书面报告;采购人应急值班联系电话。

9.2.11积极做好全市性或全区性重大活动的市容环卫等保障任务。

10养护作业用房配备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确保道班房(采购人提供)的使用安全和设施设备的完好,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使用期间的所有运行费用和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费用。

11考核管理与售后服务要求

11.1考核管理要求或考核管理办法

周浦公益林管理考核管理办法

(1)考核形式:由采购人组织每月定期巡检及委托第三方进行不定时抽查,每季度组织评分考核。

(2)考核标准:依据考核结果,考核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80~90分(含80分)为良,70~80分(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3)考核结果为优,给予表扬;考核结果合格,全额支付季度服务费用;考核结果不合格,每低1分扣除当季度养护经费平均值的1%,最多不超过5%。

(4)一个养护年周期里,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废除合同处理,并计入诚信档案,报新区备案。

11.2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
林地管理 公益林林地内筑坟、盗伐、取土、倾倒垃圾、违章堆物和搭建、使用明火。(出现一项扣光分值) 5
公益林内狩猎、张网等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出现一项扣光分值) 5
林地卫生 及时清理林内废弃垃圾,保持林地整洁、自然,林木生长健康。 3
保持林内路面平整清洁,沟渠畅通。 2
保持林内水面清洁,无生产、生活性漂浮物。 2
排灌 在高温季节或连续干旱,对造成林木生长出现缺水症状的林地须进行科学灌溉。 2
出现积水及时排除。 2
就近使用水源,节约用水,不使用受污染水源。 2
施肥 林地出现区域性缺肥现象时应进行施肥,冬翻施用有机肥,不同树种不同区位下的不同树种确定施肥用量。 2
严禁使用已禁止的肥料产品,水源涵养林内禁止施化肥。林地所施的肥料产品须在主管部门认可的肥料产品目录范围内,否则,须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方可使用。 2
松土 结合除草或施肥进行,冬季宜进行土壤冬翻。 2
杂草控制 林地内恶性杂草、绞杀性藤本植物应及时清除;新植林地内杂草高度宜控制在30cm以下。 4
使用破坏生态环境的化学除草剂。(出现扣光分值) 5
林地基础设施维护 林业作业机具、装备应配备齐全,保证功能完好。 2
保持和维护道班房的完整,按照不同功能分设道班房,落实防盗、用电等安全措施规范。 2
保持林区防火通道、生产作业道路系统畅通,路面平整,无严重积水,必要的路口应设置导向标志,便于人员及作业车辆设备通行顺利。 3
应维护林区水利排灌系统畅通,保证林地内蓄水、排灌渠、排灌等设施设备功能完好,运行正常。 2
保持林区瞭望塔、消防栓、贮水塔、等消防系统的完整和安全,禁止在消防装置周边乱堆放杂物、乱搭建。 2
维护森林(野生动物)监测站等监测系统的完好,保护科研、资源调查等工作中设定的样地标记,如标示牌、边界指示物等。 2
维护林区警示牌、治安报警点、照明等安全系统。 2
养护设备及药剂管理制定安全使用、日常保管、定期保全保养制度,实行专人责任制。 2
病虫害防治 定期开展病虫巡查和监测,发现病虫为害必须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发生病虫危害时,应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救治。 2
严禁使用剧毒、高残留化学农药,防治药剂应按规定选用生物农药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林地所使用的农药产品须在主管部门认可的农药产品目录范围内,否则,须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方可使用。(出现扣光分值) 5
农药制剂使用过程中须做好作业人员和操作周遍人畜安全防护工作,避免人员中毒,保证生命和环境安全。 (出现扣光分值) 5
防台风 台风期间必须有人员值班,以便处理突发事件。(没有扣光分值) 5
台风季节前,应通过对浅根性树种采取疏枝、培土等措施,减轻风灾为害。 2
台风过后,应及时清理风折枝(株),扶正风倒木等。清理后的残枝、枯木应集中无害化处理后综合利用。 2
灾后需统计受灾林地面积,并且记录受灾情况,如倒伏,断枝,水淹等上报管理部门。 2
防火 林地醒目处必须设置防火警示标牌,宜设置防火宣传栏。 2
防火期加强林地巡查,发现火情苗子应按程序及时有效处置,发现火灾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消防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灭火工作。 2
防火期前须严控火源,及时处理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 2
防雪 灾害来临之前应做好防冻措施,易受冻害树种宜采用树干捆绑草绳、草袋等防寒措施。 2
雪灾发生时应及时人工或机械除去植株上积雪。 2
灾后应及时扶正倾斜、倒伏的林木,修除压折枝条。 2
养护档案 养护单位建立完备的养护档案。养护档案主要资料须包括:养护公益林林地及林木本底资料、森林资源动态消长记录;公益林各阶段养护、抚育、病虫防控、防灾减灾等全部养护过程的技术资料;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病虫害及森林火灾的调查资料及其发现和处置记录;日常养护工作安排的责任人签字记录;作业人员劳动定额和工时记录等。公益林养护技术档案中的有关资源数据,要与森林资源档案的数据相一致。 10

12现场组织

供应商应做好与本项目实施场所所涉相关管理单位的协调工作,如需办理相关管理许可的将由采购人负责。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实施过程中现场管理的组织方案。

四、报价须知

13磋商报价依据

13.1磋商报价计算依据包括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包括提供的附件)、磋商文件答疑或修改的补充文书、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服务内容一览表(工作量清单)(设施量清单)、项目现场条件等。

13.2磋商文件明确的项目范围、实施内容、实施期限、质量要求、售后服务(如果有)、管理要求与标准及考核要求等。

13.3服务内容一览表(工作量清单)(设施量清单)说明

13.3.1服务内容一览表(工作量清单)(设施量清单)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件、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等文件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3.3.2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内容一览表(工作量清单)(设施量清单)是依照采购需求测算出的主要工作内容,允许供应商对服务内容一览表(工作量清单)(设施量清单)内非核心工作内容进行优化设计,并依照优化后的方案进行报价。各供应商应认真了解采购需求,如发现核心工作内容和实际采购需求不一致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答疑文件、补充文件或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内容对磋商文件予以更正,否则,应以服务内容一览表(工作量清单)(设施量清单)为准。

14磋商报价内容

14.1本项目报价包括项目招标范围内确定的工作内容,并达到养护、运行管理、维修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缺陷修复、管理、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投标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设备的提供、运输、拆卸、拼装、折旧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设施量清单的单价与总价之中。

14.2磋商报价中供应商应考虑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磋商报价应将所有工作内容考虑在内,如有漏项或缺项,均属于供应商的风险,其费用视作已分配在磋商报价明细表内单价或总价之中。供应商应逐项计算并填写单价、合计价和总价。

14.3在项目实施期内,对于政策调整因素、主材、人工价格上涨以及可能存在的其它任何风险因素,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在合同履约期内,中标单价和结算下浮率(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不作调整,如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报价中供应商应考虑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14.4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所附的表式完整地填写《磋商报价一览表》及各类磋商报价明细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4.5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所附的表式完整地填写磋商一览表及各类磋商报价明细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构成等。

供应商只需在《磋商一览表》中报出对应服务期限的磋商价格即可。

15磋商报价控制性条款

15.1磋商最后报价不得超过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其中各年度或各分项报价(如有要求)均不得超过对应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15.2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5.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法规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得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低价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15.4经磋商小组审定,磋商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5.4.1磋商最后报价和技术方案明显不相符的;

15.4.2磋商最后报价中缩减磋商小组最终确定的服务内容的。

五、政府采购政策

1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6.1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参加磋商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反之,视作非小微企业,不具备参与磋商资格。如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的,则联合体中各方均应为小型、微型企业,并按本款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6.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16.3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17促进残疾人就业

17.1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中所示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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