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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昌吉州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吉州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GE-2025-1015-CG-001-1
项目名称: 昌吉州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州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初步设计
数量: 1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次
简要规格描述: 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我院智慧化服务能力提升建设的实际需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起15日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均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2、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3.供应商应当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5、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奇台县中医医院
地 址: 奇台县奇台镇西大街173号奇台县中医医院
联系方式: 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青年南路73#小区青年壹号大厦1幢A座13层1301室
联系方式: ********转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殷海建
电 话: ********转8002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初步设计中医院)10.16.pdf
656.4K
1.昌吉州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0518.pdf
3.1M
昌吉州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
共享中药房项目初步设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奇台县中医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磋商内容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六章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吉州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初
步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E-2025-1015-CG-001-1
项目名称:昌吉州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
房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内容: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我院智慧化服
务能力提升建设的实际需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具体内容详见竞
争性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41万元
最高限价:41万元
项目地点:奇台县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5日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法人单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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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组织;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子
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
专业甲级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
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
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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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
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
均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2、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
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
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
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
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进行咨询。
3.供应商应当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
平台”拒收。
4.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
“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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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
使用同一个CA。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
可通过***********
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
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
“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
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
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
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
务十群:********、十一群:********(如已加入1-9群,无需
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
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为了保证开评标顺
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
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5、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奇台县中医医院
地址:奇台县
联系人:李慧峰
联系方式: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第5页共91页
名称: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州昌吉市青年南路73#小区青年壹号大厦1
幢A座13层
联系人:殷海建
联系方式:********转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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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规定 |
| 1 | 采购人:奇台县中医医院联系人:李慧峰联系电话:138******** |
| 2 | 代理机构: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昌吉州昌吉市青年南路73#小区青年壹号大厦1幢A座13层联系人:殷海建联系电话:********转8002 |
| 3 | 1、项目名称:昌吉州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初步设计2、磋商文件编号:XJGE-2025-1015-CG-001-1 |
| 4 | 1、主要磋商内容: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我院智慧化服务能力提升建设的实际需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0日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 |
| 5 | 最高投标限价:41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此处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按废标处理) |
| 6 | 一、响应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7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8 | 投标语言:中文 |
| 9 |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10 | 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30分 |
| 11 | 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性文件:否 |
| 12 |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3 | 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 |
| 14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15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 16 | 磋商小组组建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17 | 分包(转让):不允许 |
| 18 | 考察现场、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 |
| 19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 20 | 磋商保证金:4100.00元(肆仟壹佰元整);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潜在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开户行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户行账号:********035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若字数超标,项目名称可自行简写,如未注明,造成保证金无法查明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磋商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时-*开通会员可解锁*10:30时) |
| 21 | 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 22 | 《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1、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30分(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
| 23 |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
| 24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支付30%,工程量达到50%时,支付20%,完工支付30%,结算审计完,支付20%。 |
| 25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 26 | 成交供应商须在投标结束后5日内按磋商文件要求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三份递交至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青年南路73号青年壹号大厦A座13楼1314室),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缺一不可。 |
| 27 |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2、接收质疑函联系部门: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3、接收质疑函联系人:殷海建4、接收质疑函联系电话:********转80025、接收质疑函通讯地址:昌吉市青年南路73号青年壹号大厦A座13楼1314室 |
| 28 | 为了及时办理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潜在投标人保证金缴纳成功而未参与该项目投标的,则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不参与本项目投标说明,否则因保证金延迟退还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29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3、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4、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 30 |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依据清晰,成果资料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服务工作优质高效。 |
| 31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及相关政策,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 32 | 投标拟配备人员应为合同实际履约人员。 |
| 33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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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须知
1、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
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
通知》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并得到行业主管部
门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本竞
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
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
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并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
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条
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
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其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
承担。
2.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磋商项目。
3.定义
3.1“政府采购当事人”系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
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
第10页共91页
3.2“采购人”系指奇台县中医医院;
3.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4“供应商、磋商单位、响应人”系指符合本磋商项目资质
要求,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5“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
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3.6“磋商响应性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3.7“采购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竞
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性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
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
文件、资料。
3.8“书面形式”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
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3.9“货物”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的
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
3.10“服务”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的
规定承担有关的服务。
4.合格的供应商
4.1具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六款的基本条件;
第11页共91页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
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4.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规定。
5.费用承担
供应商应承担与招标代理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招标的结
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
担这些费用。
6.踏勘现场和答疑会
不组织
7.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性文件
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
责任。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
第12页共91页
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
款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这些内容: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评标办法
4)磋商内容
5)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6)《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
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
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
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
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
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采购人发出的澄清和修改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
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如果多份澄清和修改文件对同一事项表述
不一致时,以最后时间发出的澄清和修改文件为准。
第13页共91页
(四)《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1.《磋商响应性文件》编制要求
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
内容,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规
定及要求内容的格式提交完整的《磋商响应性文件》。磋商响应
性文件应使用中文、编排有序,并按要求编制文件目录和页码,
准确标明文件内容所在位置。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面
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磋商响应性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盖章。资格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应是清晰可辨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
1.3磋商响应性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若磋商
响应性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提供了虚假资料,其磋商响
应性文件为无效磋商响应性文件。
1.4磋商响应性文件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的要求
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
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2.投标语言:
2.1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活动有关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投标交
第14页共91页
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
注释。
2.2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
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
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
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将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计量单位:
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性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
,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5.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知识产权
6.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成果和服务(包括
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
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
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
第15页共91页
任。
6.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
权。
6.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磋
商响应性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
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
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6.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
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7.《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性文件》应由商务文件部分(包括资格证明文件)
、技术文件部分(包括技术响应、服务方案等)、投标报价及其
它部分组成,所有扫描件须加盖公章。按如下顺序编制:
7.1商务文件部分、投标报价部分应包括: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
份证扫描件);
(3)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4)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报价单;
第16页共91页
(6)投标报价明细表;
(7)供应商基本情况;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扫
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有效的供应商须具备国
家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或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扫描件加
盖公章);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
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8)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表;
(9)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11)监狱企业声明函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3)其他商务资格证明资料(格式自定)
7.2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
(1)项目实施方案;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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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本次投标报价要求:
7.3.1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内容采购及相关伴随
服务全过程的全部费用。
7.3.2供应商的报价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不是本项
目采购人招标、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唯一依据。拒绝不计成本
的故意压低投标报价和恶意以低价投标的行为。
7.3.3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项目相关
要求的情况下,以最大限度的折扣价或优惠后价格的体现。
8.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
8.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第六章提
供的格式编写其《磋商响应性文件》,供应商不得空留或缺少任
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未列出格
式的部分供应商可自行编制。
8.2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
靠,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
要求。
9.投标有效期
9.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
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性文件。
9.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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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
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
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
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性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
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须知前附表第21条关于投标担
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0.磋商保证金
10.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
由潜在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
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开户行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行账号:********035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
,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
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应充分
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
,磋商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
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磋商保证金的缴纳
开始至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时-*开通会员可解锁*10:30
时)
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
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
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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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
内退还。
10.3磋商保证金为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按规定
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予以拒绝。
11.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磋商
响应性文件》。
11.2《磋商响应性文件》应在签字盖章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磋商响应性文件》
,《磋商响应性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11.3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磋商响应性文件》
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
应商单位的印章或由《磋商响应性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字迹
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可能视
为无效投标。
11.4《磋商响应性文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签署、盖章及密封,内容应完整详细,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
(五)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项
1.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提交
1.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递交截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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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
1.2投标截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中规定时间,逾期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概不接受。
1.3采购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
长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
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
截止时间为准。
1.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少于《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相关法规规定的
家数,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
3.迟交的磋商响应性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并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磋商
响应性文件。
4.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性文
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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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的组成部分。
4.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
关规定标记和提交,并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
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磋商响应
性文件。
4.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
其磋商响应性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1.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组织开标会议,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到
场参加开标会议。
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数量;
2)宣布开标纪律,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
人员名单;
3)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及相关内容;
4)公布供应商名称、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
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制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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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以及有关监督人员在开
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6)开标结束。
(七)评标
1.磋商小组
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
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有关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
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其它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形。
2.评标原则
2.1本次磋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
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
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
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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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项目实施机构成立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采购的磋商工
作,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与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共3人以
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
随机抽取,符合本办法(财库214号文)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项目,以及特殊情况。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
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
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
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
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
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
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
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评标
3.1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标准和程序对磋商应性文件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
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详见“评标办法
”内容。
3.2评标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
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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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性文件中
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性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
3.4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是磋商响应
性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
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评审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是磋
商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5如果磋商响应性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
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
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3.6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
应性文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评审标准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
分办法进行评价和比较。
3.7磋商响应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
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
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
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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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
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
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
其投标无效。
(八)定标
1.定标
1.1定标原则:磋商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
则对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
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竞
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得分最高(但投标价格低
于成本价的除外)。
1.2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3定标方式:根据评委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采购人确
定成交人。
2.定标程序
2.1磋商小组按照综合评审打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列顺序。综合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
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拟成交候选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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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采购人根据书面评标报告和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得
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拟成交人单位。
2.3成交结果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同时向成
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
3.1成交结果在公示期满无质疑或投诉后,该结果将作为正式
中标或签订《采购合同》的凭据。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
成交通知书》通知成交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发出
三十日内,成交单位应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2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
成部分。
3.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
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
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
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
,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
定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九)合同签订及履行
1.合同授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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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磋商小组评议推荐,在法定公示时
间后,收到《成交通知书》的供应商单位。若因成交单位违约或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成交
单位之后的下一个供应商,以此类推。
1.2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服务
内容的权力。
1.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
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
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性文
件作实质性修改。
1.4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的设计
任务,不得将成交项目的转让(转包)给他人。
2.合同的签署
2.1成交人依据《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时间
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2.2成交单位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采购
代理机构监督下,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单位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所
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
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定金罚则及
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由于成交单位的原因逾期未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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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履行合同
3.1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
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
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
相关法规规定的家数。
(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
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
的补充通知》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家数,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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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货物、服务项目,经原审批或核
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十一)纪律和监督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
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
列行为视为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
(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磋商响应性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
其它供应商,或者协助供应商撤换磋商响应性文件,更改报价;
(2)采购人向供应商泄露标底;
(3)采购人与供应商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成交后再
给供应商或采购人额外补偿;
(4)采购人预先内定成交人;
(5)其它串通投标行为。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
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
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
工作;不得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得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
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得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
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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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下列行为视为以他人名义投标:
(1)供应商挂靠其他单位;
(2)供应商从其它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
证书;
(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磋商响应性文件上
加盖印章或签字;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2下列行为均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2.2.1供应商串通投标报价:
a)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b)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
报价;
c)供应商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
d)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的;
e)供应商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2.2.2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编制人或审核人为同一人
或同一单位人员的;
2.2.3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
一单位人员的;
2.2.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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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相互混装的;
2.2.6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单位的资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2.7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成员出现相同
人员的;
2.2.8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2.2.9不同供应商的服务方案中专门针对本项目的内容基本雷
同的;
2.2.10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出现磋商小组认为不应
当雷同的情况的;
2.2.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漏对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
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
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
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
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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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无效投标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供应商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
同一人;
D、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E、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十三)废标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单位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
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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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
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家
数;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
在发布公告相同的网站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十四)质疑和投诉
1、质疑
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
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
1.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
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
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
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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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公章。
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
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1.6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
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1.7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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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质疑答复人名称;
(六)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
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
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
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
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
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
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
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36页共91页
2、投诉
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
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
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
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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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投诉人应当根据本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
部令第94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
提起投诉。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2.4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
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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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
一.评审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
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4】214号)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
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
定的各项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供
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并依次排序(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标准)。
二、评审原则:
1.磋商小组对通过响应性文件评审的合格供应商,以最终综合
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出
前三名作为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采购人从三名成交候选人中确
定出最终的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
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
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
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
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三、评审程序:
1、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
1.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将依据磋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
述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供应商不
能通过资格审查,其磋商无效。
第39页共91页
资格审查表
| 序号 | 标准 |
| 1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
| 2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后新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 3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格式文件自拟加盖公章); |
| 4 | 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a.如为社会机构代缴代扣的,需提供和社会机构代缴代扣的协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b.刚成立不满一个月的企业,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自拟加盖公章); |
| 6 | 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即可,本次采购活动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信用记录结果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文件自拟加盖公章); |
| 8 |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
| 9 | 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以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缴纳)或磋商保证金收据(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
第41页共91页
磋商文件符合性审查
| 项目编号:磋商时间: | ||||
| 序号 | 项目 | 1 | 2 | 3 |
| 是否合格 | 是否合格 | ... | ||
| 1 |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 |||
| 2 | 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 |||
| 3 | 合同履行期限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 4 | 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 5 | 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磋商保证金有瑕疵的; | |||
| 6 | 供应商资格条件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 |||
| 7 | 磋商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
| 8 | 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
| 9 | 供应商报价是否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
| 评审结果 | ||||
|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的,供应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其磋商无效。如不合格,请在结果中写明原因。 | ||||
第42页共91页
综合评分表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要求 | |
| 价格部分(10分) | 评标价 | 10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
| 商务部分(35分) | 业绩案例 | 3 | 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且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3分。有效业绩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双方签章页,否则不予认可,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扫描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均不计分。 |
| 项目团队人员配备 | 10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省级或自治区级及以上工程系列信息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信息通信类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安装工程专业)、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信息安全相关证书。 | |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要求 | |
| 缺少省级或自治区级及以上工程系列信息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信息通信类专业)扣4分,每缺少其他证书每一项扣2分,此项满分10分。注:需提供近半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否则不得分。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22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团队人员不少于8人,人员能力要求如下: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备省级或自治区级及以上工程系列信息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信息通信类专业)、信息安全相关证书、造价编制管理专业证书、软件设计师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软件工程专业学位证,每缺少一项扣1分,此项满分4分。 | |||
| 投资概算编制负责人1人:需具有省级或自治区级及以上工程系列信息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信息通信类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 | |||
第44页共91页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要求 | |
| 证书、造价编制管理专业证书、信息安全相关证书,每缺少一项扣1分,此项满分4分。 | |||
| 项目审核负责人1人:需具有省级或自治区级及以上工程系列信息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信息通信类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造价编制管理专业证书、信息安全相关证书,每缺少一项扣1分,此项满分4分。 | |||
| 设计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需具备工程系列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颁发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业),每缺少一人扣2分,此项满分10分。 | |||
| 注:满足以上要求的设计团队人员不能重复,且需提供近半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否则不得分。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技术部分(55 | 对本项目理解 | 6 | 对本项目的建设背景、政策解读和建设必要性进行分析描述。 |
| 第一档:对项目背景理解深刻,政策解读清 | |||
第45页共91页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要求 | |
| 分) | 晰,建设必要性剖析全面具体的,得6分; | ||
| 第二档:对项目背景理解较深刻,政策解读较清晰,建设必要性剖析较全面具体的,得3分; | |||
| 第三档:对项目背景理解不深刻,政策解读不清晰,建设必要性剖析不全面具体的得0分; | |||
| 设计方案 | 30 | 本项目建设坚持在实用的原则条件下,满足用户需求角度进行设计,技术上采取“标准、开放、可扩展、相互兼容”的原则进行设计,设计方案需要体现如下内容:①设计编制依据(包括法律与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政策文件等)②信息化现状(包括硬件资源、网络环境、安全密码、机房环境现状等)③业务需求分析④建设目标⑤建设内容⑥总体架构⑦各应用系统建设方案(结合本次建设内容提供完整的建设方案)⑧网络系统建设方案(需体现网络架构图)⑨安全系统建设方案(需体现安全系统架构图)⑩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方案(包含共享标准、共享方案等)等,专家组根据设计方案的全面性、 | |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要求 | |
| 前瞻性、合理性、可执行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判。 | |||
| 第一档:设计编制依据充分、现状分析详实、需求分析准确、建设目标清晰合理、建设内容与需求高度契合、总体架构设计科学、各项建设方案具体可行的,以上10项每项满足得3分; | |||
| 第二档:设计编制依据较充分、现状分析较详实、需求分析较准确、建设目标较清晰合理、建设内容与需求较契合、总体架构设计比较科学、各项建设方案具有一定可行性的,以上10项每项较符合得1.5分; | |||
| 第三档:设计编制依据不充分、现状分析较不详实、需求分析不准确、建设目标不合理、建设内容与需求不契合、总体架构设计不科学、各项建设方案不具可行性的,以上10项每项不符合得0分; | |||
| 述标 | 10 | 述标人对述标内容进行线上实时阐述,给予投标人15分钟以内的讲标时间。主要介绍以下内容:①设计编制依据②信息化现状③业务需求分 | |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要求 | |
| 析④建设目标⑤建设内容⑥总体架构⑦各应用系统建设方案⑧网络系统建设方案⑨安全系统建设方案⑩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方案等。注:投标人需自备相关演示设备,适配政采云平台不见面演示功能。 | |||
| 述标内容精准契合项目需求,内容体系完整详实,能充分展示对项目的理解,逻辑合理,表达清晰,得10分; | |||
| 组织保障方案 | 3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供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团队人员分工、组织保障计划、组织保障措施、组织保障优势分析,专家组结合本项目特点对组织保障方面的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 | |
| 第一档:组织保障方面科学、合理、全面的,得3分; | |||
| 第二档:组织保障方面较科学、较合理、较全面的,得1.5分; | |||
| 第三档:组织保障方面不科学、不合理、不全面的,不得分。 | |||
| 服务保障 | 3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项目管理体系、服务保障措施、服务成果验收等服务保障内 | |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要求 | |
| 方案 | 容,专家组结合本项目特点对服务保障方面的实操性、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 | ||
| 第一档:服务保障方面实操性强、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的,得3分; | |||
| 第二档:服务保障方面实操性一般、较科学、较合理、较全面的,得1.5分; | |||
| 第三档:服务保障方面不具有实操性、不科学、不合理、不全面的,不得分。 | |||
| 项目进度安排 | 3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出项目进度计划及措施、列出进度计划甘特图,专家组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进度安排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 | |
| 第一档:进度计划及措施安排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得3分; | |||
| 第二档:进度计划及措施安排较合理、基本可行、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1.5分; | |||
| 第三档:进度计划及措施安排不合理、不可行、不可操作的,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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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疗系统
及共享中药房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设单位:奇台县中医医院
项目建设单位联系人:辛金山
编制单位: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昌吉州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疗系统
及共享中药房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项目编制单位: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负责人:钟迪生(高级工程师)
编制项目负责人:闫丽琴(高级工程师)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单位名称: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
499号龙海置业综合楼875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55
法定代表人:钟迪生
技术负责人:白灵
资信等级:甲级
资信类别:专业资信
业务: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证书编号:甲362022010417
有效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发证单位: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文件分发表
| 发送单位 | 全套文件 | 可研报告文件 | 全套预算表 | 全套图纸 | 备注 |
| 奇台县中医医院 | 2 | 2 | |||
| 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1 | 1 | 归档 | ||
| 合计 | 3 | 3 | |||
| 设计单位名称: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通讯地址:乌鲁木齐东后街24号邮编:830002网址:*********** | |||||
I
II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1.1.2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项目责任人、项目建设地
1.1.3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
1.1.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1.1.5效益及风险
1.2项目单位概况
1.2.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
1.2.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
1.3编制依据
1.3.1法律与行政法规
1.3.2国家标准
1.3.3行业标准
1.3.4政策文件
1.4主要结论与建议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2.1项目建设背景
2.2规划政策符合性
2.3项目建设必要性
第三章项目需求分析与产出方案
3.1需求分析
3.2建设内容和规模
3.3项目产出方案
第四章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
III
4.1项目选址或选线
4.2项目建设条件
4.2.1信息化装备现状
4.2.2信息化应用现状
4.2.3问题和差距
4.3要素保障分析
4.3.1土地要素保障
4.3.2资源环境要素保障
4.3.3系统性能指标要求
第五章项目建设方案
5.1技术方案
5.1.1总体建设原则
5.1.2总体建设目标
5.1.3总体设计方案
5.2设备方案
5.2.1国产化适配
5.2.2系统配置及软件选型原则
5.3工程方案
5.3.1标准规范建设
5.3.2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建设
5.3.3中医临床智能辅助诊疗系统
5.3.4院内智慧中药房系统
5.3.5共享中药房系统
5.3.6互联网+中医特色应用
5.3.7中医药数据统计监测系统
5.3.8接口对接
5.3.9中医数字化辅助诊断设备
5.3.10网络系统设计
IV
5.3.11备份机房建设
5.3.12云平台扩容
5.3.13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方案
5.4用地用海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5.5数字化方案
5.5.1数据分类分级目录编制
5.5.2第三方测评服务
5.6建设管理方案
5.6.1建设组织模式和机构设置
5.6.2质量、安全管理方案
5.6.3项目建设工期
5.6.4项目实施进度
5.6.5项目招标方案
第六章项目运营方案
6.1运营模式选择
6.2运营组织方案
6.2.1技术力量和人员配置
6.2.2人员培训方案
6.3安全保障方案
6.3.1施工安全
6.3.2信息安全
6.3.3安全应急预案
6.4绩效管理方案
6.4.1项目绩效管理的意义
6.4.2项目绩效管理基本原则
6.4.3项目全生命周期关键绩效指标
6.4.4绩效管理机制
6.4.5投入产出效率
V
6.4.6直接效果
6.4.7外部影响
第七章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
7.1投资估算
7.1.1编制说明
7.1.2投资估算
7.1.3项目资金来源
7.1.4资金筹措及投资计划
7.1.5运维经费使用估算
7.2融资方案
7.2.1项目融资计划
7.2.2投资者保护措施
7.3建设期资金平衡方案
7.4项目运作模式
7.5项目压力测试与评价
7.6项目风险提示
7.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八章项目影响效果分析
8.1经济影响分析
8.2社会影响分析
8.3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8.3.1生态环境保护
8.3.2噪声控制
8.3.3废旧物品回收及处理
8.3.4消防措施
8.4资源和能源利用效果分析
8.4.1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
VI
8.4.2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
8.4.3节能措施
8.5碳达峰碳中和分析
第九章项目风险管控方案
9.1风险识别与评价
9.1.1风险识别
9.1.2风险评价
9.2风险管控方案
9.3风险应急预案
9.3.1项目组织风险及防范对策
9.3.2项目管理风险及防范对策
9.3.3项目技术风险及防范对策
9.3.4项目业务风险及防范对策
9.3.5保密风险及防范对策
9.3.6系统风险及防范对策
第十章研究结论及建议
10.1主要研究结论
10.1.1建设必要性
10.1.2要素保障性
10.1.3工程可行性
10.1.4运营有效性
10.1.5财务合理性
10.1.6影响可持续性
10.1.7风险可控性
10.2问题与建议
10.2.1可能存在的问题
10.2.2建议
VII
第十一章附表
VIII
第一章概述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昌吉州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
1.1.2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项目责任人、项目建设地
项目建设单位:奇台县中医医院
项目责任人:辛金山
项目建设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奇台县
1.1.3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
1.1.3.1建设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及深化医改工作要求,以信息技术赋能中
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构建覆盖诊疗全流程、医共体协同发展的智能化中医药服务
体系。通过建设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疗系统与共享中药房平台,显著提升
县域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精
准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1)完善智能诊疗体系,提升临床服务能力
建成中医临床智能辅助诊疗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辅助诊断、辨证论治知识库
等功能,提高诊疗规范性和效率。部署中医数字化辅助诊断设备,实现舌诊、脉
诊等中医特色诊断的标准化、数据化,提升临床决策精准度。
(2)优化中医药服务模式,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第1页
建设院内智慧中药房系统,实现中药处方自动化调剂、煎煮及配送,缩短患
者候药时间,提高服务效率。搭建区域智慧共享中药房,推动县域内中医药资源
整合,实现处方共享、统一审方和集中配送,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
(3)拓展“互联网+中医药”应用,创新服务模式
开发互联网中医诊疗平台,提供在线问诊、健康咨询、复诊续方等服务,满
足群众便捷化、个性化中医药需求。构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体系,推动“防-
治-康”一体化服务,提升居民健康管理水平。
(4)强化中医药数据应用,支撑科学决策
建立中医药数据统计监测系统,实现临床、药事、运营等数据的动态分析,
为医院管理和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推动中医药大数据应用,探索基于人工智
能的疗效评价和疾病预测,助力中医药科研与临床创新。
(5)夯实信息化基础,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升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高可用云平台,满足业务系统高性能、高扩展性需
求。完善网络安全体系,部署防火墙、容灾备份等设施,确保数据安全和业务连
续性。
1.1.3.2建设内容和规模
建设智慧中医药应用系统5套及备份、网络、安全等系统各1项;改造机房
80平方米;购置中医数字化辅助诊断设备50台件、信息化设备62台套;完成
机房扩容及配套设施建设。其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智慧中医药软件
1中医临床智能辅助诊疗系统
部署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模块,集成中医辨证论治知识库,支持电子病历分析、
处方推荐及疗效评估,提升临床诊疗效率与规范化水平。
2院内智慧中药房系统
建设自动化调剂、煎煮及配送一体化系统,实现处方接收、审核、调配、煎
药及物流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优化院内中药服务流程。
3智慧共享中药房系统
第2页
搭建区域中药饮片集中供应平台,支持县域内医疗机构处方流转、统一审方
及药品配送,促进中医药资源集约化利用。
4互联网+中医特色应用
开发移动端便民服务平台,提供在线问诊、处方查询、健康咨询等“互联网+
中医药”服务,延伸医疗服务半径,满足群众多元化健康需求。
5中医药数据统计监测系统
构建中医药服务数据仓库,实现临床、药事、运营等数据动态监测与分析,
为医院管理及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
6接口对接
包含乡镇卫生院应用接入、村卫生室应用接入、其他系统接入。
(2)配套硬件
1备份机房建设
建设备份机房,包含机房及配套设备、备份系统、网络系统以及安全系统建
设保障核心业务数据安全及系统连续性。
2云平台扩容
搭建私有云平台,满足系统算力、存储及弹性扩展需求。
3中医数字化辅助诊断设备
包含23台中医智能脉诊仪(其中县人民医院1台、县中医医院5台、妇幼
保健院1台、16个乡镇卫生院各1台)、23台中医智能舌面诊仪(其中县人民
医院1台、县中医医院5台、妇幼保健院1台、16个乡镇卫生院各1台)、4台
经络仪(其中县人民医院1台、县中医医院2台、妇幼保健院1台)。
1.1.3.3项目建设期
昌吉州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是一项对上对
下协调性、系统性的工程,涉及多种数据接入、多项业务系统对接,综合考虑实
际业务需要、项目管理能力和项目风险控制等各种因素,项目建设期2年2个月
(26个月),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建设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验收投入使用。
第3页
1.1.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
昌吉州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总投资2500万
元,其中工程建设费226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2.62万元,预备费71.19
万元。
(2)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资金2000万元,奇台县中医医院自筹资金500万
元。
1.1.5效益及风险
1.1.5.1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将显著提升医院运营效率和服务能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从而
产生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优化资源配置效益
通过共享中药房建设,实现县域内中医药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有效降低医疗
机构中药饮片库存成本和管理成本。智慧药房系统的应用将提高中药饮片使用效
率,减少药品损耗,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2)提升运营效率效益
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应用将提高临床诊疗效率,缩短患者候诊时间,提升医
疗服务供给能力。自动化中药调剂系统的使用可显著提高药房工作效率,降低人
力成本支出。
(3)延伸服务价值效益
互联网+中医服务的开展将拓展医疗服务半径,创造新的服务增长点。中医
药数据统计监测系统的建设将为医院精细化管理提供支撑,提升运营管理效能。
(4)促进产业发展效益
项目建成后将带动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整体提升,促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发
第4页
展。智能化诊疗模式的推广将提升中医药服务附加值,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
1.1.5.2社会效益
(1)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本项目通过中医临床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署和医共体专网建设,将县级优质中
医资源延伸至基层。系统内置的知识库辅助基层医务人员规范诊疗,远程会诊平
台实现专家资源下沉,有效缓解基层中医人才短缺问题,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可
及性。
(2)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智能化系统缩短候诊时间30%以上。体质辨识和四诊设备实现个性化健康评
估,为患者提供包含中药调理、膳食指导等内容的健康管理方案,显著提升就医
获得感和满意度。
(3)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项目构形成结构化知识库。通过数据分析挖掘中医药优势病种和特色疗法,
为经验传承和科研创新提供数据支撑。
(4)推动医共体协同发展
共享中药房实现统一采购配送,保障药品质量并降低成本。医共体专网支持
远程会诊和双向转诊,智能分级诊疗系统引导合理就医秩序,提升县域医疗服务
体系整体效能。
1.1.5.3风险
软件项目管理中的风险管理是确保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本项目具有建
设周期长、业务繁杂、技术要求高、工程管理复杂等特点。基于以上因素,结合
长期以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在本项目建设中必须采取谨慎的风险管理
措施,以确保工程在质量、时间和效益上都能达到预定目标。风险管理对明确项
目范围,制定有效的进度计划、质量计划和成本估算有着积极的作用,有助于了
解工程的本质,消除各类风险,实现工程的建设目标。本项目的风险因素大致分
第5页
为管理风险类、技术风险类。
(1)管理风险类
管理风险类其中包括用户需求变化风险、运营风险、组织风险、管理风险等。
1用户需求变化风险:用户需求随着时间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如果
平台无法及时适应和满足用户的新需求,可能导致用户流失、竞争力下降。
2运营风险:平台建设需要合理规划和管理各项运营活动,包括市场推广、
用户服务、供应链管理等,如果运营管理不善,可能导致资源浪费、成本增加、
用户流失等问题。
3组织风险:组织风险主要包括由于组织内部成员对目标未达成一致,管
理层对项目不重视,工程参与人员知识与技能欠缺、团队合作精神不足、人员激
励机制不当等因素导致建设队伍不稳定,建设资金不足,与其他项目存在资源冲
突等。
4管理风险:主要包括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使用不当,计划草率、质量差,
进度和资源配置不合理等。
(2)技术风险类
技术风险类其中包括质量风险、操作风险、维护风险、系统性风险、安全风
险等。
1质量风险:提前做好质量管控体系,建立质量标准,经常和相关方交流
工作成果,采用符合要求的开发流程,认真组织对产出物的检查和评审,计划和
组织严格的独立测试等。
2操作风险:操作风险主要包括由于技术更新发展速度太快,项目实施人
员操作水平落后,导致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操作失误,影响正常系统运行等问
题。
3维护风险:业务系统和服务是否可靠性和稳定,维护是否及时等将决定
系统部署后的运行质量,关系到社会生产的有效、有序和稳定地进行,可靠性和
稳定性差,维护响应慢的服务将降低系统的运营质量,对社会生产极大的负面影
响。
4系统性风险:在进行项目开发之前先设计和搭建出系统的基础架构并进
第6页
行性能测试,及时排查和解决存在的性能问题。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软件项目
的成功实施可以得到有效保障。
5安全风险:随着现代网络发展越发迅猛,随之带来各种网攻击手段,主
要包括DDOS攻击、APR攻击、脚本攻击、嗅探扫描等,都会对应用系统造成冲
击或数据泄露。
1.2项目单位概况
1.2.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
1.2.1.1单位简介
本期项目建设单位:奇台县中医医院
1.2.1.2单位职能
奇台县中医医院成立于1986年,是一所集医疗、急诊急救、预防保健、康
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现占地面积40亩,业务用房面积3.5万平
方米,编制床位160张,实际开放床位247张。
医院现有63排螺旋CT、全自动生化检验分析仪、西门子高清B超诊断仪、
高清腹腔镜手术系统、高清内镜系统、全自动机器人步态训练与评估系统、8人
高压氧般等医疗设备100余台。年门急诊16万余人次,年出院1万余人次。
(一)为人民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等医疗卫
生服务。
(二)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
执行中医药政策;拟定实施中来自百度文库药、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
规划;指导全县各医疗机构发展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业务建设。
(三)确保全县人民中西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
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中医医院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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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
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
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六)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负责全县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七)组织实施中西医药科学研究,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
担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1.2.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
1.2.2.1项目实施机构简介
本项目实施机构:奇台县中医医院信息科
1.2.2.2项目实施机构职责
本项目实施机构为奇台县中医医院信息科。具体职责如下:
一、项目统筹协调
负责项目建设的整体推进与跨部门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召开项目推进会,协
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需求调研与分析
组织开展全院范围内的需求调研工作,汇总整理各业务科室信息化需求,编
制详细的需求分析报告,为系统开发提供依据。
三、建设方案落实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复文件要求,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
系统建设内容、技术标准和实施步骤,并监督落实。
四、质量进度控制
建立项目进度台账,定期检查建设质量,督促承建单位严格按合同约定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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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规范开展建设,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五、资金使用管理
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做好资金使用计划编制、支付审核和绩效监控
工作,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验收评估组织
牵头组织各系统分阶段验收和整体竣工验收工作,编制验收报告,配合上级
部门开展项目绩效评估。
七、运维管理衔接
负责项目建设与运维的平稳过渡,组织系统操作培训,建立运维管理制度,
确保系统建成后稳定运行。
八、档案资料管理
做好项目建设全过程文档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建立完整的项目档
案,为后续审计和运维提供依据。
1.3编制依据
1.3.1法律与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6)《个人信息保护法》
1.3.2国家标准
(1)《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25058-2019)
(2)《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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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
(4)《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试评估技术指南》(GB/T36627-2018)
(5)《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
(6)《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能力要求和评估规范》(GB/T
36959-2018)
(7)《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2018)
(8)《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
(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管理中心技术要求》(GB/T
36958-2018)
(10)《信息安全技术密码模块安全要求》(GB/T37092-2018)
(1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
(12)《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设计指南》(GB/T43207-2023)
(13)《信息安全技术移动终端安全保护技术要求》(GB/T35278-2017)
(14)《信息技术大数据术语》(GB/T35295-2017)
(15)《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参考模型》(GB/T35589-2017)
(16)《信息技术大数据接口基本要求》(GB/T38672-2020)
(17)《信息技术云计算参考架构》(GB/T32399-2015)
(18)《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安全参考架构》(GB/T35279-2017)
(19)《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GB/T14394-2008)
(20)《分布式关系数据库服务接口规范》(GB/T32633-2016)
(21)《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8567-2006)
(22)《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0-2006)
(23)《数据安全技术数据分类分级规则》(GB/T43697-2024)
(24)《健康信息学中医药数据集分类》(GB/T38327-2019)
(25)《健康信息学中医药学语言系统语义网络框架》(GB/T38324-2019)
(26)《健康信息学中医药信息标准特征描述框架》(GB/T42410-2023)
(27)《疾病分类与代码》(GB/T14396-2016)
(28)《应用软件接口标准编写技术要素》(GA/T129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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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行业标准
(1)《医共体建设与运营规范第1部分:建设要求》(DB5301/T115.1-2024)
(2)《医共体建设与运营规范第2部分:运营管理》(DB5301/T115.2-2024)
(3)《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方案编制规范》(DB41/T2756-2024)
(4)《数字化中医药康养基地建设指南》(DB36/T1958-2024)
(5)《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236号)
(6)《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开通会员可解锁*)
(7)《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国卫医研发
〔2018〕48号)
(8)《远程医疗信息基本数据集》(WS539-2017)
(9)《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技术规范》WS/T545-2017
(10)《远程医疗信息系统与统一通信平台交互规范》WS/T546-2017
(11)《卫生信息共享文档编制规范》(WS/T482-2016)
(12)《居民健康档案基本数据集》DB11/T1290-2015
(13)《医疗环境电子数据交换标准HL7V3.0》
1.3.4政策文件
(1)《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
(2)《“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2021年12
月27日)
(3)《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
(4)《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
(5)《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
办发〔2021〕14号)
(6)《自治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新党办发〔2022〕34号)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发〔2023〕11号)
(8)《自治区一体化数据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新政办函〔2024〕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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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4号)
(10)《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5号)
(11)《国家药监局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药监药注〔2020〕
27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
5号)
(13)《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
办发〔2016〕15号)
(14)《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
〔2023〕41号)
(15)《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2023年)
(16)(11)《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国卫办规划函〔2016〕1110号)
1.4主要结论与建议
《“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国办发〔2022〕5号)明确提出“鼓励在
县级中医医院建立共享中药房,统一中药饮片采购、调配、煎煮和配送服务”。
本项目通过建设中医临床智能辅助诊疗系统、智慧共享中药房系统,将有效实现
中医诊疗经验的数字化传承与标准化应用,切实解决基层中医人才短缺、技术水
平参差不齐等问题。项目建成后,将有力推动奇台县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
的分级诊疗格局,全面落实"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的发展目标。
本项目建设符合党中央精神,符合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与国家及自
治区相关规划相符,是提升自治区医疗领域数字化服务能力的迫切需求,建设条
件成熟,依据充分,技术路线清晰,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建议尽快部署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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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2.1项目建设背景
为全面推进昌吉州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建
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以建设智能中医平台、实现医共体信息化系统与智能中医平台及智
慧共享药房等系统集成等为建设重点,强化信息化在中医诊疗模式创新、现代医
院管理中的支撑作用,创新中医服务模式,优化诊疗流程。加快补齐县级医院短
板,发展传统中医诊所,建立公立中医医院为主导,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
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打造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样板。
(1)中医药发展已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
中医药数字化是实现中医药振兴发展的重要引擎和技术支撑,也是体现中医
药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全面提升中医药数字化水平,以数字化驱动中医药现代
化,是适应国家数字化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内在要
求,也是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的必然选择。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意见
(一)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1.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
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
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
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2.医疗联合体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
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
“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
(二)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
支持中医辨证论治智能辅助系统应用,提升基层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开展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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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人工智能技术、医疗健康智能设备的移动医疗示范,实现个人健康实时监测与
评估、疾病预警、慢病筛查、主动干预。
(三)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
1.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
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
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
2.推广“智慧共享中药房”,提高饮片质量。推广“智慧共享中药房”,提
高中药饮片、成方制剂等药事服务水平。
(3)自治区大力推进中医药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
医药局长会议和自治区中医药高质量发大会精神,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
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主线,以深入实施《自治
区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为抓手以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为切入点,坚
持守正创新,推进深化改革,强化统筹协调,狠抓内涵建设,发挥特色优势,加
快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健康新疆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实
施方案
到2027年,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
加健全,服务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人员配备更加合理,管理更加规范,提供覆盖
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较好地满足城乡
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为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
提供中医药保障。
具体目标是,到2027年,基层中医药实现五个“全覆盖”:
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诊所)基本实现全覆盖,80%以上的县级
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实现全覆盖,对15%的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完成服务内涵建设;
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基本实现全覆盖,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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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
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基层中医药人才配备基本实现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
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的
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实现全覆盖,所有县级区域依托县级医院设置中医健康
宣教基地,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条件。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
综合服务区(中医馆)综合服务能力,到2027年,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
卫生院全部设置符合标准中医馆的基础上,对1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
生院中医馆开展服务内涵建设,重点加强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技术服务提供
和中医设备配备,创建基层“旗舰中医馆”。改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
医药服务条件,到2025年,对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开展“中医阁”
建设,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加快基层中医
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落实《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和
《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化
水平,推进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建设,支撑县级中医医院、
基层中医馆、村卫生室实现信息共享和远程支持,丰富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服务
种类,扩大平台涵盖范围。鼓励三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互联网医共体,为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中医馆中医药服务提供信息化支持。到2025年,所有中医馆接入中
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内信息互通和管理信息共
享。统一运营模式。县域公立牵头医院负责智慧共享中药房运营和管理,通过招
标遴选单位代建代管智慧共享中药房,制定和完善中药饮片采购、存储、配方、
煎药、配送等监管体系,逐步实现县域内中医药服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
运营,满足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药饮片(颗粒)用药需求。
2.2规划政策符合性
(1)*开通会员可解锁*,为了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升医疗卫生现代化管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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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将AI技
术引入中医药领域,强调支持中医辨证论治智能辅助系统应用,提升基层中医诊
疗服务能力。
(2)*开通会员可解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
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提出,推进中医医院牵头组建
多种形式的医共体,促进中医药优质资源下沉基层,充分发挥好中医药在治未病、
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
(3)*开通会员可解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再次强
调鼓励中医辨证论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等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信息系统研发应用,
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
(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
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县级中医医院建立
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和共享中药房,统一中药饮片采购、调配、炮制、煎煮和配送
服务。”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级政
府要积极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
政府投入政策。鼓励有条件、有实力、有意愿的地方先行一步,灵活运用地方规
划、用地、价格、保险、融资支持政策,提高中医临床竞争力,打造中医药健康
服务高地。
(6)《“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到2030年,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
增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
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7)国务院办公厅《"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提出了中医药服务体系、特
色人才队伍、传承创新、产业和健康服务业、文化、开放发展、治理水平等方面
的具体发展目标,以及十五项主要发展指标;部署了十方面重点任务,安排了十
一类共四十四项重大工程项目。
(8)国务院办公厅《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加强"两专科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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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
术推广中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
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提升中医服务能力。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级政
府要积极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
政府投入政策。鼓励有条件、有实力、有意愿的地方先行一步,灵活运用地方规
划、用地、价格、保险、融资支持政策,提高中医临床竞争力,打造中医药健康
服务高地。
(10)财政部办公厅等《申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通知》明确中
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加快促进中医药技术传承创新;加快
促进中医药人才发展;加快促进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发展;加快促进中医药管理
体系创新。
(11)*开通会员可解锁*,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
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视医疗集团建设,全面推进医疗集团建设,形
成较为完善的医疗集团政策体系。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全部参与医疗集团。
(12)*开通会员可解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
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
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
式。指出医疗联合体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
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
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
(13)*开通会员可解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九次会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条例;《条例》中提出:包括中医药服务、
中药保护与产业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中医药文化传播与
交流、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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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项目建设必要性
“十三五”时期,中医药行业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总体部署,坚持“融
入、整合、跨越”发展思路,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水平不断提升,对中
医药振兴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日益凸显。
一是顶层设计更加完善。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实施《“十三五”全国人口健
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实施《中医药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
划》,全面部署“十三五”信息化建设;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2016-2030年)》专章部署“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信息化融入中医药各领
域的顶层设计基本形成。
二是数字便民惠民服务深入推进。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实施《关于推进中医药
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就医诊疗、
结算支付等10项“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门诊患者平均预约诊疗
率逐年提升、预约后平均等待时间逐步缩短,截至2020年,81.96%的中医医院
建立了中医电子病历系统,94.08%的建立了门(急)诊医生工作站,95.36%的建立
了住院医生工作站,门诊患者平均预约诊疗率达46.53%;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中
医治未病、名老中医经验传承、中医辅助诊疗、中医临床研究分析等系统得到应
用,互联网中医院、中医云诊间、智慧中药房、共享中药房以及中医远程医疗服
务等不断发展;信息化支撑中医药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支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监测统计中心,强化
行业信息化建设与支撑;22所中医药高等院校设立信息相关学院、开办中医药
信息专业;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制定中医药信息国际标准18项、国家标准2项、
团体标准94项;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对事业发展的参与度显著提高;网络和数
据安全责任及防护能力进一步强化。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开端,是
信息化创新引领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
特征的信息化浪潮蓬勃兴起,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
技术迅速发展应用,为中医药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强大势能、创造了广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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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空间,对“互联网+中医药”融合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带来了更大可能。
同时,中医药信息化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深入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与数
字中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民健康信息化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基础设施、
数据应用等方面存在较大短板弱项,中医药政务信息化水平不高,中医医院信息
化基础较差,中医药特色信息系统应用不够,便民惠民能力有待提高;国家中医
药综合统计体系尚不健全,贯通行业的综合统计平台还未建成;数据要素价值潜
力尚未激活,挖掘应用不够,“数据壁垒”依然存在;专业人才不足,标准应用
尚需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亟待完善,中医药信息化发展整体水平仍不能满足
需求。同时,中医药信息化管理职能相对薄弱、投入保障亟待加强,各级中医药
主管部门普遍缺乏专门管理力量,顶层设计不足、推进落实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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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项目需求分析与产出方案
3.1需求分析
(1)提升中医诊疗智能化水平
建设中医临床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结合数字化诊断设备应用,将进一步提升
辨证论治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临床诊疗提供智能化支持。
(2)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
通过智慧中药房系统和共享中药房建设,构建现代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实现
中药调剂、煎煮、配送全流程智能化管理,优化服务流程。
(3)加强中医药数据应用
建立统一的中医药数据统计监测平台,实现临床、药事等数据的整合分析,
为医院管理和临床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4)提供便捷中医药服务
建设互联网中医诊疗平台,满足群众在线问诊、健康咨询等多元化需求,延
伸中医药服务半径,提升服务可及性。
(5)优化中医药服务体验
共享中药房建设将实现县域内处方共享和统一配送,让群众享受更加便捷、
高效的中医药服务。
(6)推进中医药智能化发展
应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大数据分析等现代技术,促进中医药与现代科技深
度融合,推动中医药创新发展。
(7)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
升级网络、存储及安全设施,构建稳定可靠的信息化支撑平台,保障各项业
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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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建设内容和规模
建设智慧中医药应用系统5套及备份、网络、安全等系统各1项;改造机房
80平方米;购置中医数字化辅助诊断设备50台件、信息化设备62台套;完成
机房扩容及配套设施建设。其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智慧中医药软件
1中医临床智能辅助诊疗系统
部署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模块,集成中医辨证论治知识库,支持电子病历分析、
处方推荐及疗效评估,提升临床诊疗效率与规范化水平。
2院内智慧中药房系统
建设自动化调剂、煎煮及配送一体化系统,实现处方接收、审核、调配、煎
药及物流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优化院内中药服务流程。
3智慧共享中药房系统
搭建区域中药饮片集中供应平台,支持县域内医疗机构处方流转、统一审方
及药品配送,促进中医药资源集约化利用。
4互联网+中医特色应用
开发移动端便民服务平台,提供在线问诊、处方查询、健康咨询等“互联网+
中医药”服务,延伸医疗服务半径,满足群众多元化健康需求。
5中医药数据统计监测系统
构建中医药服务数据仓库,实现临床、药事、运营等数据动态监测与分析,
为医院管理及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
6接口对接
包含乡镇卫生院应用接入、村卫生室应用接入、其他系统接入。
(2)配套硬件
1备份机房建设
建设备份机房,包含机房及配套设备、备份系统、网络系统以及安全系统建
设保障核心业务数据安全及系统连续性。
2云平台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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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私有云平台,满足系统算力、存储及弹性扩展需求。
3中医数字化辅助诊断设备
包含23台中医智能脉诊仪(其中县人民医院1台、县中医医院5台、妇幼
保健院1台、16个乡镇卫生院各1台)、23台中医智能舌面诊仪(其中县人民
医院1台、县中医医院5台、妇幼保健院1台、16个乡镇卫生院各1台)、4台
经络仪(其中县人民医院1台、县中医医院2台、妇幼保健院1台)。
3.3项目产出方案
(1)智能化诊疗体系全面建成
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县域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全覆盖。系统集成2000条以
上中医辨证论治规则,支持300种常见病、多发病的智能辅助诊断,中医处方准
确率达到90%以上。日均处理门诊量提升至600人次,较改造前增长30%。
(2)共享中药房高效运营
建成县域智能化共享中药房,实现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的智能化管理。调剂
效率提升至120张处方/日,差错率控制在0.1%以下。建立统一的中药采购配送
体系,覆盖县域内8家基层医疗机构,年调剂总量突破10万剂。
(3)医共体协同服务显著提升
完成医共体专网建设,实现县域内5家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月均开展远程
会诊50例次,双向转诊200例次,检查检验结果共享率达到95%以上。基层医
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覆盖率提升至85%,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4)中医药大数据平台投入使用
建成县域中医药大数据中心,存储容量达到50TB,日均处理医疗数据10
万条。建立标准化中医电子病历库,年积累有效病例数据5万份以上。开发3个
以上数据分析模型,为临床科研和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5)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中医体质辨识系统年服务量突破2万人次,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生成率达到
100%。建成移动端中医药服务平台,注册用户达到3万人,月活跃用户1.5万人。
患者满意度调查显示,中医药服务满意度提升至95分。
第22页
(6)人才培养与标准化建设
完成全院200人次的系统操作培训,培养10名中医药信息化骨干人才。编
制2项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建设经验。年开展中医药
适宜技术培训4期,培训基层医务人员200人次。
第23页
第四章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
4.1项目选址或选线
昌吉州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拟部署于奇台
县中医医院,现有机房设施老旧,设备老化严重,无法满足新建智能诊疗系统的
运行要求,新建机房规划面积为100㎡。
4.2项目建设条件
4.2.1信息化装备现状
4.2.1.1硬件资源
(1)服务器资源现状
奇台县中医医院现有服务器12台,可用于本次业务应用系统搭建。
| 序号 | 服务器品牌型号 | 服务器配置 | 数量 | 备注 |
| 1 | 联想SR158 | CPU:XeonE-2124 | 2台 | |
| 内存:16GB | ||||
| 存储盘:1T | ||||
| 2 | 华为TaiShan200 | CPU:2*鲲鹏920 | 1台 | |
| 内存:32GB | ||||
| 存储盘:1TB | ||||
| 3 | 联想RS140 | CPU:XeonE3-1226v3 | 2台 | |
| 内存:16GB | ||||
| 存储盘:1TB | ||||
| 4 | 联想RS160 | CPU:XeonE3-1226v3 | 1台 | |
| 内存:16GB | ||||
| 存储盘:1TB | ||||
| 5 | 戴尔PowerEdgeT30 | CPU:XeonE3-1220v6 | 1台 | |
| 序号 | 服务器品牌型号 | 服务器配置 | 数量 | 备注 |
| 5 | 戴尔PowerEdgeT30 | 内存:8GB | 1台 | |
| 存储盘:2TB | ||||
| 6 | 浪潮NF-5240M3 | CPU:XeonE5-2407 | 2台 | |
| 内存:16GB | ||||
| 存储盘:2TB | ||||
| 7 | 曙光1620-G20 | CPU:XeonE5-2609v4 | 2台 | |
| 内存:64GB | ||||
| 存储盘:2TB | ||||
| 8 | 联想ThinkServerRD350 | CPU:XeonE5-2609v4 | 1台 | |
| 内存:16GB | ||||
| 存储盘:1TB |
(2)存储资源现状
奇台县中医医院现有存储设备1台,容量32.7TB,已用12.7TB,剩余存储
空间20.1TB。硬件资源使用情况如下:
| 序号 | 存储设备品牌型号 | 数量 | 总容量 | 已使用容量 | 剩余容量 | 备注 |
| 1 | 曙光DS600-G20 | 1台 | 32.7TB | 12.7TB | 20.1TB |
第25页
局域网区域
局域网专网接入区局域网服务器区
业务服务器及存储
4.2.1.2网络环境医保健康云其他现有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医学影像管理系统等系统
| 核心交换机出口防火墙 |
互联网
图1医院网络拓扑图汇聚交换机
网络按照核心、汇聚、接入三级网络架构建设。
核心层有一台核心交换机华为S9306(设备型号)做主核心,通过光纤连接
各楼层交换机建立业务网。
跨网接入区通过H3C安全网关接入内部网络。
医院新增业务系统基于内网部署,和医保、健康云等网通过跨网交换实现业
务互通数据共享。
网络带宽为100Gbps。医护人员使用终端
表1网络设备现状清单门诊、急诊、住院终端接入区
| 序号 | 网络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数量 | 部署的网络 | 备注 |
| 1 | 华为核心交换 | QuidwayS9306 | 1台 | 业务内网 | |
| 2 | H3C网络防火墙 | F1000-T200 | 2台 | 互联网防护 | |
| 3 | 华为公卫安全网关 | USG2000 | 1台 | 公卫专网 | |
| 4 | 天融信安全网关 | TopGate500 | 1台 | 健康云专网 | |
| 5 | 金电网安网闸 | FerrWayV2.0 | 1台 | 掌上医院专网 |
第26页
4.2.1.3安全、密码资源
奇台县中医医院尚未建立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密码保障体系,本次项目建设
将予以完善。
4.2.2信息化应用现状
本院已建成较为完善的信息化体系,涵盖医疗业务、运营管理及区域协同等
领域。核心系统包括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电子病历系统(EMR)、医学
影像系统(PACS)、检验系统(LIS)等,支撑基础医疗业务和临床诊疗工作。
近年来,陆续上线电子签名、网络心电、健康云平台等系统,并完善了绩效管理、
成本核算等运营管理功能。现有系统主要采用C/S架构部署于局域网,部分业务
系统支持B/S架构和互联网应用。当前信息化基础设施已具备一定规模,但部分
系统架构和技术相对滞后,需进一步优化升级,以满足智慧医院和医共体建设的
发展需求。
(1)医院信息管理系统
该系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线,采用C/S架构,部署于局域网环境。作为医院
核心业务系统,主要承担患者挂号、收费、住院管理等基础医疗业务管理功能。
(2)医学影像管理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投入运行,采用C/S架构,部署于局域网。系统主要实现医学
影像的采集、存储、传输和调阅功能,支持放射、超声等影像科室的数字化工作
流程。
(3)医学检验管理系统
同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线,采用C/S架构部署于局域网。系统覆盖检验科全
业务流程,包括检验申请、样本管理、结果录入和报告发布等功能模块。
(4)健康体检管理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投入使用,采用B/S架构部署于局域网。系统提供体检预约、
项目登记、结果录入和报告生成等全流程管理功能,支持团体和个人健康体检业
务。
第27页
(5)电子病历管理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线运行,采用C/S架构部署于局域网。系统实现病历文书电
子化书写、质控管理、病历归档等功能,是医院临床诊疗的核心信息系统。
(6)电子签名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投入使用,采用C/S架构部署于局域网。系统为医疗文书提供
合法有效的电子签名服务,确保医疗行为的法律效力。
(7)昌吉健康云平台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线,采用B/S架构部署于互联网环境。平台实现区域医疗数
据共享、远程医疗协同等功能,支持医联体业务开展。
(8)财务金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投入运行,采用C/S架构部署于局域网。系统涵盖医院财务管
理全流程,包括账务处理、成本核算、报表生成等功能模块。
(9)网络心电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线,采用C/S架构部署于局域网。系统实现心电图检查的数
字化采集、存储和远程诊断功能。
(10)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投入使用,采用C/S架构部署于局域网。系统提供电子发票开
具、管理和查询功能,实现票据管理全流程电子化。
(11)医保结算管理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线运行,采用C/S架构部署于局域网。系统实现医保患者实
时结算、费用审核和报表统计等功能。
(12)绩效管理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投入使用,采用C/S架构部署于局域网。系统支持医院绩效考
核指标的设定、数据采集和结果分析。
(13)成本管理系统
采用C/S架构部署于局域网,主要实现医院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
功能。
(14)DRG付费管理系统
第28页
采用C/S架构部署于局域网,系统支持DRG分组、费用测算和医保结算等
DRG付费相关功能。
4.2.3问题和差距
当前,奇台县中医医院在中医药服务能力、信息化建设及区域协同发展方面
仍存在一定差距,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健康需求,亟需通过智能化、
数字化手段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具体问题和差距如下:
(1)中医诊疗智能化水平不足
目前,医院中医临床诊疗仍主要依赖传统经验,缺乏智能辅助决策支持,辨
证施治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同时,中医四诊(望、闻、问、切)尚
未实现数字化采集与分析,影响诊断的客观性和精准性,亟需引入智能辅助诊疗
系统及数字化诊断设备,提升中医诊疗的科学性和效率。
(2)中药药事服务信息化程度较低
院内中药房仍以人工操作为主,调剂、煎煮、配送等环节效率不高,易出现
差错,难以满足患者对高效、精准中药服务的需求。此外,县域内医疗机构中药
资源分散,缺乏统一的共享中药房平台,导致饮片供应不均衡、调剂能力不足,
亟需建设智慧药房系统,实现院内药房自动化管理和区域中药资源共享。
(3)互联网+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
医院尚未建立完善的中医药互联网服务平台,线上问诊、健康咨询、处方流
转等功能缺失,无法为患者提供便捷的远程中医药服务,与当前“互联网+医疗
健康”的发展趋势存在差距,需加快互联网+中医特色应用建设,拓展服务渠道。
(4)中医药数据管理与应用能力不足
医院中医药业务数据尚未实现系统化采集、统计和分析,难以支撑临床决策
和医院精细化管理。同时,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缺乏容灾备份机制,存在
数据丢失风险,亟需构建中医药数据监测系统,并强化数据安全防护能力。
(5)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有限
现有机房、网络及安全设备难以满足智能化系统运行需求,云计算、大数据
等新技术应用不足,制约了中医药信息化发展。需升级基础设施,建设高可用、
第29页
高安全的云平台及网络环境,为智慧中医药服务提供稳定支撑。
通过本项目建设,将有效弥补上述差距,推动奇台县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向
智能化、标准化、协同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
4.3要素保障分析
4.3.1土地要素保障
本项目中新建平台机房采用医院数据机房;数据机房资源满足本次项目增容
使用。项目所建设内容均有固定物理场所,建筑产权清晰,不占用耕地;智能化
前端使用体积较小,直接购置使用,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
4.3.2资源环境要素保障
(1)土地要素保障:本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为数据机房,县级医院、社
区医院、镇医院和部分诊所,项目使用奇台县域内各机构现有机房,项目不考虑
新建建筑、不考虑占用土地建设。
(2)制度保障:本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十四五”中医药信息化
发展规划》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条例要求。项目上报奇台县党委会议
讨论同意,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奇台县中医医院进行项目具体实施
和推进。
(3)资源要素保障:本项目不产生废气排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部分
设备及软件。项目完成后不产生废水废气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地区目水
资源、能源、大气环境、生态等承载能力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4.3.3系统性能指标要求
(1)响应时效
昌吉州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的业务主要分
为交互类业务、查询类业务和统计分析类业务。三类不同业务的响应时效要求如
第30页
下:
交互类业务:是指平时工作中在系统中进行的业务处理,如录入、修改或删
除一条记录等操作。
平均响应时间:1秒
峰值响应时间:3秒
1查询类业务:主要是各类信息查询,由于受到查询的复杂程度、查询的
数据量大小等因素的影响,查询响应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简单查询平均响应时间:10毫秒
复杂查询平均响应时间:3秒
极限数据查询时间:系统访问量较大时数据查询时间不超过3分钟。
2统计分析类业务:主要是各类数据统计报表生成。
一般统计时间:不超过3秒
一般分析时间:不超过3秒
(2)可靠性
可靠性也是系统性能的重要指标之一,是指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
处理问题的能力。系统需要经常处于运行状态,因此需要高可靠性,保证监管人
员在任何时候都能够方便地进行操作。具体可靠性指标要求如下:
可靠性要满足系统7×24小时不间断故障响应的要求;
系统可用率≥99.9%,即每年的不可用时间小于9小时。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系统能够保证数据的安全、防止数据泄漏或遭到恶意攻击的能
力,保证系统的安全性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例如数据加密、账号权限控制等等,
对用户的账户安全进行加固。对于敏感数据,还可以相应制定数据安全保密制度
以及备份恢复制度,防止失败导致的数据丢失。
(4)可操作性
系统应满足用户的要求,稳定、可靠、实用。人机界面友好,充分考虑操作
人员的特点,输出、输入方便,图表生成灵活美观,检索、查询简单快捷。系统
的处理速度要保证更新信息的及时获取、处理、入库等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5)可扩展性
第31页
可扩展性也是系统性能的一个重要指标,昌吉州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
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需要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来应对系统流量和性能的较
大变化,该指标主要考虑系统在处理繁忙时能否增加更多的资源,例如需要增加
计算、存储、带宽等资源,以使系统能够处理更多的用户和数据,并能在不停机
的情况下实现。
第32页
第五章项目建设方案
5.1技术方案
5.1.1总体建设原则
(1)实用性原则
本期项目建设时将充分考虑各业务层次、各环节管理中数据处理的便利性和
可行性。规范用户界面设计,力求界面风格一致,美观大方、操作便捷易学易用,
整体用户体验符合当前主流趋势。操作界面内提供的菜单、报表、组织机构树、
流程向导、查询工具、弹出通知等界面元素符合平台用户使用习惯,并在易用性
细节方面仔细推敲,实现操作思路清晰、流程规范、方便实用、办公高效、管理
便捷、制度规范。
(2)先进性原则
本期项目建设将充分考虑技术的发展方向,应用目前业界先进成熟的软件技
术和设计理念,强调系统底层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架构弹性,满足持续扩展的需
求。所有模块设计采用平台化技术,实现接口设计规范、增删组件灵活、利于扩
展的系统结构。系统数据结构设计合理,采用基于元数据的设计模式,保证数据
界面、处理流程的数据描述一致。
(3)标准化原则
本期项目在项目管理和建设开发过程管理中引入业界通行的统一过程(RUP)
框架,在完整的开发规范标准、文档标准、管理标准、质量标准的指导下,规范
开发过程,提高软件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同时,选用市场上成熟的中间件、数
据库、开发工具等支撑软件,进一步降低在开发过程中和后续维护、升级工作中
的技术风险。
(4)兼容性原则
本期项目建设将在服务端和客户端建设基于标准化的协议和接口,保证系统
第33页
兼容性。
在服务端,标准协议和接口的功能模块,使得底层的支撑组件的选择更加广
泛和灵活,开放数据访问并兼容各种主流数据库。客户端侧采用严格符合XML、
XHTML、HTML5等协议的WEB用户界面,使平台系统广泛地支持绝大多数浏览器
(包括IE内核和非IE内核)、操作系统,部分高级功能所需的Office软件、
媒体播放组件采用最新的格式标准,并保持对现有软件和格式的最大兼容性。
(5)开放性原则
本期项目系统各模块采用共同技术标准结构,使整个平台形成一个开放的、
易扩充的、统一软件的平台。全面支持跨硬件平台、跨操作系统、跨数据库,在
系统扩充和升级时能够实现平滑过渡。基于框架的组件化设计,可以随时增加新
的功能模块和业务组件,提供二次开发接口,提供元数据详细说明和数据字典,
使维保人员和后续开发人员容易理解数据结构,便于维护系统。采用基于XML的
数据交换语言,支持与第三方软件的应用系统集成。
(6)共享性原则
本期项目建设应保证数据在各业务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相互共享。设计构
建统一业务数据资源库为各业务模块提供完整、一致和准确的数据支持,各业务
模块根据权限检索和调用共享数据资源池中的数据,避免数据的重复录入,提高
数据库效率,提高数据资源的利用率。
(7)可扩展性原则
昌吉州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及共享中药房项目建设是一个渐
进式的过程,后续将会应对需求的变化补充新的功能,系统采用模块式结构,所
有功能模块均可通过统一的接口层调用底层系统服务和数据流引擎,采用平台化
技术保证系统动态可扩展,可以按需实时地增加或减少应用功能模块,实现新需
求的快速响应。
(8)安全性原则
系统应用安全将贯穿本期项目建设全过程。系统将采用多种形式的安全方案
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对用户的验证、敏感性数据的传输、加密、系统安全、应用
审计等各方面进行安全保证。
第34页
5.1.2总体建设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及深化医改工作要求,以信息技术赋能中
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构建覆盖诊疗全流程、医共体协同发展的智能化中医药服务
体系。通过建设奇台县中医医院智能辅助诊疗系统与共享中药房平台,显著提升
县域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精
准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1)完善智能诊疗体系,提升临床服务能力
建成中医临床智能辅助诊疗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辅助诊断、辨证论治知识库
等功能,提高诊疗规范性和效率。部署中医数字化辅助诊断设备,实现舌诊、脉
诊等中医特色诊断的标准化、数据化,提升临床决策精准度。
(2)优化中医药服务模式,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建设院内智慧中药房系统,实现中药处方自动化调剂、煎煮及配送,缩短患
者候药时间,提高服务效率。搭建区域智慧共享中药房,推动县域内中医药资源
整合,实现处方共享、统一审方和集中配送,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
(3)拓展“互联网+中医药”应用,创新服务模式
开发互联网中医诊疗平台,提供在线问诊、健康咨询、复诊续方等服务,满
足群众便捷化、个性化中医药需求。构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体系,推动“防-
治-康”一体化服务,提升居民健康管理水平。
(4)强化中医药数据应用,支撑科学决策
建立中医药数据统计监测系统,实现临床、药事、运营等数据的动态分析,
为医院管理和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推动中医药大数据应用,探索基于人工智
能的疗效评价和疾病预测,助力中医药科研与临床创新。
(5)夯实信息化基础,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升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高可用云平台,满足业务系统高性能、高扩展性需
求。完善网络安全体系,部署防火墙、容灾备份等设施,确保数据安全和业务连
续性。
第35页
5.1.3总体设计方案
| 厂交 | web浏览 | 移动端 | 大屏展示 |
| 互 | |||
| 层 | |||
| 标业 | 智慧中医药软件1 | ||
| 准I务层 | 中医临床I院内智慧中药房系统智能辅助诊疗系统 | I互联网+智慧共享中药房系统中医特色应用 | 中医药数据统计监测系统 |
| 规L | |||
| 范喜体甯撑 | 计算资源存储资源 | 网络系统安全系统 | 密码系统 |
| 系 | |||
| - | |||
| 感 | |||
| 知 | |||
| 层I | |||
| L |
感图2总体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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