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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YCQ25B00064)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
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YCQ25B00064)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 YCQ25B00064
项目名称: 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3,126,400.00元
最高限价:3,126,4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3,126,400.00元 | 1 | 项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最高限价总计:3,126,4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包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谈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
采购经办人:程老师
采购人电话:13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长江路68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5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37号2幢1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50********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谈判文件-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项目(审核稿10.30)(4).doc 清单.rar 图纸.part1.rar 图纸.part2.rar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doc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最高限价:********.00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要求:
| 项目号 | |
| 项目名称 | |
| 投标人名称 | |
| 联系人 | |
| 手机 | |
| 办公电话 | |
| 传真 | |
| 单位地址 |
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号:YCQ25B00064
采购执行编号:5********0199
谈判项目名称: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录
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2-
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9-
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13-
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24-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8-
第六篇合同条款-34-
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35-
1.1.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2.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 序号(或分包号) | 项目名称 (或分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成交人数量(名) | 谈判保证金(元)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 | 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00 | 1 | 60000.00 | 建筑业 |
1.3.二、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采购预算312.64万元。
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包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5.(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6.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2、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谈判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所附竞争性谈判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按照以下三种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
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
2.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点击采购公告右上方的“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供应商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供应商点击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供应商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
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谈判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
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五)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9.2.报名方式: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六)电子响应文件递交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响应项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9:00—*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09:3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
(七)谈判信息:
1.谈判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09:30
2.谈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谈判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谈判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谈判开始时间前30分钟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谈判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谈判、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谈判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谈判开始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谈判地点(地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参加在线谈判。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谈判地点参与在线谈判都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在线谈判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线下指定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
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谈判开始时间前的30分钟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
(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
五、谈判保证金
(一)谈判保证金
采购人只接受投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
1.以纸质保函(单)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
1.纸质保函(单)缴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按渝财采购〔2023〕7号文件及永财采购〔2023〕7号文件执行),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纸质保函;
(2)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一份纸质保函(单)正本和一份纸质保函(单)正本纸质复制件、一份纸质保函(单)正本电子复制件并加盖投供应商单位鲜章。一份电子复制件须装在“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五、其他资料(三)其他资料”的电子响应文件中,另一份纸质复印件和纸质保函(单)正本原件单独密封装订,并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谈判前的现场递交给采购人审查、保管。纸质保函(单)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③保函(单)担保金额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一致;
④保函(单)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谈判有效期;
⑤保函(单)须不可撤销且支持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索赔申请。
注:
(1)若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保函(单)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2)采购人负责对纸质保函(单)正本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保函(单)无效。纸质保函(单)正本原件由采购人负责保管。
2.以纸质保函(单)形式提供谈判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3.供应商对其递交的纸质保函(单)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供应商在谈判开始前现场递交的纸质保函(单)原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保函(单)正本电子复制件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原件为准。
5.如果发现供应商递交的纸质保函(单)存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2.以电子保函(单)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
1.电子投标保函(单)交纳形式及要求: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按渝财采购〔2023〕7号文件及永财采购〔2023〕7号文件执行)。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重庆政府采购网(***********)→选择专题栏目→选择采购金融服务→在线申请投标保函(单)。(具体操作请下载项目招标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若当前电子保函(单)功能不能满足区域性选择时,供应商需提供纸质投标保函(单)或其他缴纳保证金方式。
2.电子投标保函(单)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
③保函(单)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④保函(单)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谈判有效期;
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支持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索赔申请。
3.若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单)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单)无效。
4.以电子投标保函(单)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
5.电子投标保函(单)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单)交纳情况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单)的相关资料。
6.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主办方(主体)提供电子投标保函(单)。
7.电子投标保函(单)的注销: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自行与保函(单)出具机构咨询协商。
(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投标处理:
(1)供应商没有在谈判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谈判保证金的;
(2)谈判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
(3)所缴纳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与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
(三)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1.评审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原件(电子投标保函除外)现场退还,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银行协商。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原件(电子投标保函除外)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在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退还。(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办理)。
3.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谈判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0.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程老师
电话:130********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长江路68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50********
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37号2幢10-15
(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工作日)181********(节假日)
(三)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
1、CA数字证书:网证通
联系人:刘娟
电话:********(工作日)189********(工作日)
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晓伦
电话:********(工作日)13*********开通会员可解锁*(节假日)
1.11.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1.12.一.项目一览表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 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施工图示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312.64 | / |
1.13.二、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二)工程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汉东村、新岸山村交界处石木溪。
(三)工程规模:桥梁全长81米,宽8.5米上部结构采用预制小箱梁拼接,下部结构采用重力式桥台,引路工程及其附属边沟、边坡、安防设施。
(四)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工程量清单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工程量清单”。
1.14.三、技术及质量要求
1.15.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16.技术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技术方案,谈判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性评审,综合评判是否满足本工程需求,不满足的由谈判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
1.17.四、现场踏勘
(一)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编制技术方案中绘制施工总平面图时,须明确标注临时设施的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消防的布置位置及风向标方位并附相关文字说明。
(二)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三)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谈判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8.五、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要求
(一)项目经理:1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学历证、身份证、建造师执业注册证、职称证及网查截图并显示网站网址、中标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供应商需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提供公路工程项目负责人任命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劳动合同)。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时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学历证、身份证、职称证及网查截图并显示网站网址、劳动合同)。
(三)项目安全负责人:1人,拟派的项目安全负责人为供应商单位的正式员工,并应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投标时提供安全负责人身份证、注册安全工程执业证及网查截图并显示网站网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
(四)主要管理人员:供应商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按相关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不能满足该要求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选供应商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供应商需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供应商须具备至少一名水泥类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提供相应的交通运输专业能力评价合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具备至少一名钢材类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提供相应的交通运输专业能力评价合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具备至少一名道路桥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人员(提供相应的交通运输专业能力评价合格证书及劳动合同)。
(五)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时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
注: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等所有人员不得兼任。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6、业绩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具备桥梁改建工程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项目合同及向业主单位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为有效业绩)。
1.19.七、安全生产
(一)承包人应负责施工安全(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现场及施工周边的施工人身安全、行人安全等),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承包人应当与其施工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承担全部用人用工主体责任。
1.20.八、安全措施
(一)本项目施工需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各项规范,且施工单位需在技术方案中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方案。
(二)建立定期的安全活动制度,班组每天进行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提出安全生产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各种问题,协助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疑难问题。
1.21.九、关于转、分包
(一)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转、分包给第三方,如成交供应商将本工程项目转、分包给第三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二)供应商参与本工程项目投标时,须提供不得转、分包的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资格。
1.22.十、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23.十一、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技术标准和要求以本工程设计施工为准。
(二)按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执行。
(三)承包人不得使用渝交委路〔2017〕81号文件规定的落后淘汰工艺。
1.24.十二、其他
(一)供应商的项目管理团队必须到现场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二)资源配备计划应完善充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其符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相关证明材料并编制相应人员目录,供应商配备的劳动力计划、组织计划应科学合理。
(三)成交人施工工人、施工机械或在运输、装卸、施工途中对其他工程及邻近设备、管线、设施(含其他成品)等造成损坏,应由成交人负责修复原状及承担一切费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四)成交供应商对施工安全(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现场及施工周边的施工人身安全、行人安全等)负责,成交供应商的项目管理团队必须到现场加强对项目的管理,若发生安全事故及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五)锚具必须采用成品锚具及其配套设备,其硬度、静载锚固等性能并应符合《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2015)等相关行业标准;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具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或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六)预应力管道采用镀锌金属波纹管,其径向刚度、抗渗漏性等性能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225-2020)的要求。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具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或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合格的交通工程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七)桥墩采用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其抗压弹性模量、极限抗压强度等技术性能应符合《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JT/T4-2019)标准。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具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或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合格的交通工程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八)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或佐证材料,有权对原件进行查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有供应商投诉并经查实或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或合同谈判过程中有供应商投诉或经采购人核查并经查实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监管部门,按相关政策处理。(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九)结合本项目特点,供应商提供技术方案,包括不限于: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提供的技术方案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均作否决投标处理。(格式自拟)
(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单独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1.25.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实施时间
1.工期:365日历天。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
2.中标人如未按照采购方合同约定时间内完工,应支付逾期违约金,其计算方式如下:
(1)延误天数累计在5天以内的,每延迟一天扣除中标人合同款的3%,以此类推;
(2)延误天数累计超过5天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不支付中标人任何费用。
(二)实施地点
实施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汉东村、新岸山村交界处石木溪。
(三)验收方式
1.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在项目竣工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验收报告。
2.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且应满足采购人发布的施工要求。供应商在中必须对此作出承诺。
3.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按照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工程所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满足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相关要求。
2.保修期内,施工质量缺陷的维护及维修(非人为损坏)均为免费。
3.保修期内,施工质量缺陷维修均为现场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4.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三、报价要求及工程结算
(一)报价要求
本次谈判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
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2.供应商应按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通知《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和交通运输部26号公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T3830-2018)、取费标准按渝交路〔2019〕29号文规定计取,增值税税率按9%计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工程合同段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供应商报价时无需对工程量清单单价进行报价。只需填报投标总报价,供应商的初始(第一次)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谈判小组作无效谈判处理。
4.谈判过程中最后报价时,供应商只需对投标总报价进行最后报价。
5.供应商的报价中对于采购人给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不能进行改动,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金额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6.谈判报价范围: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价及现场情况进行自主报价。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总报价,否则,由谈判小组作无效谈判处理。供应商只需对总价进行二次报价,工程子目的单计价表中的单价在签订合同时按照(第二轮报价的总价减去安全生产费和暂列金额与第一轮报价总价减去安全生产费和暂列金额相比的下浮比例)的价格比例进行等比例调整即可,二次报价中供应商无需再逐项进行子目的单价报价。
7.价格调整
7.1在本合同实施期间,单价按竣工结算原则执行且不可调整,总价可调整。
7.2增值税计税方法由采购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一般计税法。
8.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在规定的时间前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修改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9.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谈判小组作无效谈判处理。
10.最高限价
本采购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为:¥********.00元(大写:叁佰壹拾贰万陆仟肆佰元整),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谈判小组作无效谈判处理。
11.安全文明施工费
11.1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11.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按《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交委安〔2014〕32号)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46203.00元(大写:肆万陆仟贰佰零叁元整)。
《报价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并自行在竞争性谈判报价函中载明专款专用,否则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
12.本工程所需材料价格按重庆市交通局发布的《重庆市交通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中永川区2025年第7月份材料信息价格执行,永川区没有的按《重庆市交通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中主城区2025年第7月份材料信息价格执行,前面都没有的材料价按《重庆市工程造价》并结合市场价格考虑计算。人工格根据“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发布重庆市公路工程补充性造价依据(2019-1)的通知”渝交路〔2019〕29号文中标准101元/工日执行。机械价格:机械费按《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计算。税金按《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发布重庆市公路工程补充性造价依据(2019-1)的通知》(渝交路〔2019〕29号)执行。
13.本采购项目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2018〕61号)执行。
14.本工程所采用技术、工艺和产品等必须执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渝建发〔2019〕25号)的规定。
15.本工程主体结构若需混凝土,则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自建搅拌站。
(二)竣工结算原则
1.工程结算总价=(C×E)×P+(F+G)×P+K+M
C——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结算工程量偏差超过±15%(含±15%)的,应按第5项规定执行)。
E——工程施工中的相应部分实际结算工程量(不含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新增部分)。
F——因非成交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新增部分的措施项目费(不含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新增部分)。
G——按第2.5目、第3.1目至第3.3目规定计算的因非成交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新增部分的分部分项工程费。
K——包括按第2.1目和第2.2目规定计算的工程价款调整费用、第3.4目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3.5目确定的实际结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第6项确定的规费和税金共计四部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按照《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文件规定执行。
P——中标价/最高限价。
M——投标范围内的措施项目费。
2.工程价款调整
2.1材料价差调整原则:不调整。
2.2人工价差调整原则:不调整。
2.3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返工的工程量,采购人不予计量。
2.4当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按调整后的项目特征及第3.1目和第3.2目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
2.5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成交供应商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①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②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③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综合单价,经采购人按第3.1目和第3.2目确认后执行。
2.6招标范围内的措施项目费包干。因非成交供应商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项目清单单价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采购人按第3.1目和第3.2目确认后调整。
2.7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相应费用并调整工程价款。
①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采购人承担;
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③成交供应商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④停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采购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其他项目竣工结算按以下要求调整。
3.1变更缺漏项清单执行标准:
①计价定额: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等相关文件、《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执行。
②重新组价的钢材、有色金属制品、水泥、商品砼(含商品沥青砼)、砂、石六大主要材料和人工费按项目开工当月到竣工当月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直接计价。
3.2变更缺漏项清单取费标准:按照重庆2018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套用定额和计取各种费用。
3.3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按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中标价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
3.4其他项目费用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计日工应按采购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量和合同约定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计算;
②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③索赔费用应依据采购人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并符合合同相关规定;
④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采购人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并符合合同相关规定;
⑤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采购人,若出现差额,则由采购人补足并反映在相应项目的工程价款中。
3.5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交委安〔2014〕32号)执行,按合格标准结算。
4.工程变更
4.1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含15%)的,该项目单价应按照第5.2目规定进行调整。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差异部分进行调整。
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成交供应商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合同约定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采购人确认后调整。成交供应商报价浮动率计算公式:成交供应商报价浮动率L=(1-P)×100%(P=中标价/最高限价)。
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性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成交供应商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采购人确认后调整。
4.2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成交供应商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采购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措施项目费调整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规定执行。
4.3当采购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为非成交供应商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将其转由采购人或其他成交供应商实施的,致使成交供应商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成交供应商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利润补偿。
5.工程量偏差
5.1合同履行期间,若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符合第5.2目和第5.3目规定时,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5.2本工程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若因第4项规定的工程变更和第5项规定的工程量偏差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含15%)的,综合单价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调整。
①若实际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相比,增加15%(含15%)以上时,增加部分超过合同工程量15%及以上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并进入结算,调低后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计算公式: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C×(1-L)(C=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L=(1-P)×100%(P=中标价/最高限价))。
②若实际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相比,减少15%(含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并进入结算,调高后的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计算公式: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C×(1+L)(C=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L=(1-P)×100%(P=中标价/最高限价))。
③全费用综合单价的工程因第4项工程变更和第5项工程量偏差导致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的任何偏差,工程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均不调整。
④若工程量出现第5.2目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以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适当调减。具体调整方法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
6.规费和税金
6.1规费:是指根据重庆市政府或市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主要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并按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通知《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和交通运输部26号公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T3830-2018)费用标准进行计算。
6.2若出现本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重庆市政府或市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
6.3税金:包含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环境保护税。其中增值税按税金:按《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发布重庆市公路工程补充性造价依据(2019-1)的通知》(渝交路(2019)29号)规定执行,环境保护税按实结算。
7.材料采购
7.1本工程所需材料(或设备),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前十四日内将所采购材料(或设备)的厂家、技术参数、品牌、质量等级等指标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的书面报告后七日内予以确认,经采购人认质、封样(若需要)后成交供应商方可采购进场。
7.2本工程招标时以暂估价(暂定价)形式进入招标范围内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达到依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并二次招标价格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的,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采购人确认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7.3除前款规定外,投标报价范围外且《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公布的30万元以下的材料,采购时须由采购人、监理人和成交供应商认质认价。
7.4合同约定其他费用,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以外的其它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14个工作日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单价、总金额等向采购人提出施工签证,采购人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签证后施工,如采购人未签证,成交供应商施工后发生争议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工程竣工结算时间要求
8.1成交供应商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将工程结算资料(含工程结算)报送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必须在20天内审核完成,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送业主单位复核,审核工程结算。
8.2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能按时提交结算资料的,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29天起,按相关规定给予成交供应商相应处罚,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9.实行工程结算审定制度:本项目结算审计按照《重庆市永川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管理办法》(永府办规〔2021〕4号)文件执行,审计结果作为调整工程结算的依据。
四、付款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支付合同款项。
(一)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用于用于购置材料、租赁设备及施工准备);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保函出具担保方须经永川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如成交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一个月内不履行相关义务,可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
1.26.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开工后,完成总工程量50%,经施工方申请,参建各方确认,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可拨付至合同金额的40%(包含已支付的预付款30%)的项目进度款;完成工程量的80%,经施工方申请,参建各方确认,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包含已支付的预付款和进度款40%);工程完工验收后,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可拨付至合同金额的80%(包含已支付的预付款和进度款60%)。竣工后,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支付审计部门审定金额的剩余部分(但承包人须向发包人开具10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到承包人。承包人打款审定金额3%到发包人账户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由发包人无息返还3%的质量保修金。
1.27.(二)经审计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的工程竣(交)工结算审计项目,审计结果作为调整工程结算的依据。
1.28.注: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拨付工程款时,须提供正规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建设服务、工程服务”)及相关印证材料,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再按程序拨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审核尾款。
(三)成交供应商完工后,必须及时支付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如有投诉材料费、人工费未结清的情况,采购人将暂停余款支付,并有权动用成交供应商一切费用解决属实投诉纠纷。
(四)农民工工资支付
1.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0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水利局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建筑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7〕13号)及《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网络系统正式运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填报相应的网络管理系统。
2.供应商中选后,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中,必须明确在重庆市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信息、人工费(工资款)支付比例;在项目开工后,为农民工办理平安卡和工资卡,委托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至工资卡,并按照有关规定在“工资专户管理网络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
3.本项目首先保障民工工资不拖欠,且不能以支付民工工资民义向甲方要求超合同付款。为确保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收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的进度款后,优先用于支付民工工资(按用工情况登记造册后,实行银行打卡发放),并在甲方将进度款支付到成交供应商后10日以内,将银行打卡发放民工工资凭证复印件交甲方归档,以此作为下一次拨付工程款的重要依据。
4.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成交供应商构成违约,成交供应商因此承担工程结算总价10%的违约责任,违约金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同时甲方有权以拟支付的进度款先行支付民工工资。如发生前述情形且情节严重,甲方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首次申请拨付进度款的必备以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料:①开户资料。加盖有银行印章的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印证资料(如: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等),资料上有明确载明“某某公司某某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号”字样;②三方协议签订。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银行等签订三方协议,共同监管“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相关事务。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履约担保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的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成交供应商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
2.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
(1)履约担保的形式: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按渝财采购〔2023〕7号文件及永财采购〔2023〕7号文件执行。)
注:保函的担保金额、有效期、付款(或索赔或兑付)条件、免责条款(或情形)等内容不得与“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实质性要求相背离(或抵触或抗辩)。
(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
3.履约担保的其他要求:
(1)拟成交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保函不符合《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号)、永川区财政局《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永财采购〔2023〕7号)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人应当拒收。
(2)拟成交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保函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视为放弃中选,取消中选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
4.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以内将履约担保将(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提交至采购人处。
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取消成交供应商的中选资格;若成交供应商递交有投标保证金的,则采购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由采购人报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履约担保的期限: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6.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后一次性退还。
六、低价风险担保
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并报财政政监督部门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2.成交供应商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2.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保函或现金+保函的组合。
注:①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2.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
2.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采购人的时间:从采购人低价风险担保书面通知送达中标候选人之日起10工作日内。
2.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成交资格。
2.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拟成交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拟成交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备注:当成交供应商或拟成交供应商未按时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且属于可以延长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期限的特殊情形时,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延长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期限。
5.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供应商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经济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6.低价风险担保的其他要求:
6.1拟成交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保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人应当拒收。
6.2拟成交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保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视为放弃中标,取消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七、违约责任
1.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成交供应商构成违约,成交供应商因此承担工程结算总价10%的违约责任,违约金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同时采购人有权以拟支付的进度款先行支付民工工资。如发生前述情形且情节严重,采购人将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一天,扣除10000元的违约金,因延迟完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并赔偿。[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本条进行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文件无效]。
3.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在施工期间将随时点名,未经批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10000元/人·次违约处罚。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5000元/人·次违约处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本条进行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文件无效]。
4.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按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未按照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要求执行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同时采购人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只对已完成合格工程支付70%工程款,并要求退场,将剩余工程量由其他承包人实施。[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不得转、分包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文件无效]。
5.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转、分包给第三方,如成交供应商将本工程项目转、分包给第三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不得转、分包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文件无效]。
6.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及采购人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成交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代表到现场检查时,成交供应商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对不重视安全以及出现安全隐患,则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处以每次2000元违约金;严重的安全问题视情加重处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本条进行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文件无效]。
7.成交供应商及其员工应遵守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管理规定,采购人代表到现场检查时,成交供应商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对不遵守管理规定及不能做到文明施工的现象,则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处以每次1000元违约金;对屡次(2次以上)不整改的处以每次2000元违约金。[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本条进行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文件无效]。
八、其他
1.供应商必须在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单独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采购人有权进一步核查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有供应商投诉并经查实或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若在谈判结果公示期间或合同谈判过程中有供应商投诉或经采购人核查并经查实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监管部门,按相关政策处理。
3.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1.29.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
1.30.一、采购程序
(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方式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
(二)竞争性谈判以在线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在线谈判。在视频在线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三)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 3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 4 | 谈判保证金 | 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谈判保证金 | |
注: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电子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
| 1 | 有效性审查 | 电子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第七篇 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
| 谈判有效期 | 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
(三)谈判小组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文档当中)。
(四)本次项目采取的是视频在线谈判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必须在电子开标室及时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和谈判小组的谈判邀请,并及时点击“在线谈判”按钮,参与视频在线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商务条款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
(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并将签字后的书面承诺扫描成PDF格式,在二次报价环节,可以点击“报价附件”按钮→“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书面承诺电子文件的上传。
(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须完成以下步骤:
①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
②在“本轮报价”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金额。必须在“报价澄清内容”填写核心产品/主要标的的最终单价(货物类)。若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它相关承诺附件,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相关承诺附件的上传。
③提交报价,然后完成二次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了。
注:
1.供应商参与报价轮次由谈判小组决定,以上报价流程仅作为报价轮次(包含首轮初始报价)为二次的情况,若有多轮报价情况,供应商多轮报价流程可参考以上报价流程往复操作即可。
2.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电子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电子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1.31.二、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减扣。
注:政策性扣减方式
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1.32.三、无效谈判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
(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
(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
(五)供应商所提交的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七)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
(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十)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
(十一)供应商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十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33.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1.3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
1.35.一、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36.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谈判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1.37.三、谈判要求
(一)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1.电子响应文件组成
电子响应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小组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评审。
2.联合体(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时适用)
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谈判。
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装在“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五、其他资料(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格式自定)”的电子响应文件中。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处。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中的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6.联合体参加谈判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
2.7.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该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参与谈判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
3.谈判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二)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谈判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三)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为准。
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响应。
(四)电子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
2.在电子响应文件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4.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每页必须电子签章,自行承诺的内容须法定代表人签字。
5.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4套响应文件的纸质版复印件,复印件与电子响应文件须一致。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全程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签章版本)》第七章流程操作。
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采购文件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于谈判开始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现场递交(例如:谈判开始时间为上午9:30分,那现场原件递交开始时间为上午9:00分)。相关原件递交地点同线下指定谈判地点一致。
(六)电子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及参与人员证明原件
1.参与谈判人员要求: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
2.参与人员证明原件要求: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准备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谈判环节开始时表明本人身份是否符合供应商谈判代表的身份要求。
1.38.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1.39.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40.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2.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截图证明(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信息截图);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1.41.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1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1.42.八、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1.43.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工程类”标准计算执行:
| 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备注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 100-500 | 1.1% | 0.8% | 0.7% |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合计收费=1+2.8=3.8万元
1.44.十、交易服务费
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件规定标准缴纳。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咨询电话:********。
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1.45.第六篇合同条款
合同文本采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第四章所列示范文本作为本项目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参照示范文本订立本项目合同。
1.46.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二)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
二、技术(质量)部分
(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六)响应文件承诺函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47.(二)其他资料
1.48.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竞争性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
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安全生产费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该工程项目经理为。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份。
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9.其他: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传真:
网址:邮编:
联系人:
年月日
(二)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
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
(报价低于谈判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采用)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了你公司(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我公司竞争性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若获得成交资格,我公司承诺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同时,我公司已落实低价风险担保的缴纳方案,承诺如采用保函形式缴纳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的格式和内容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否则,我公司愿承担谈判文件中约定的,因未按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的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备注: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在递交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未提交者和第二次报价时补递交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若最终报价未低于谈判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不采用,最终报价低于谈判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采用。第二次报价时只递交最终报价表。
1.49.二、技术(质量)部分
(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可扩展;
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技术方案
(提示: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应提供封面、目录格式自定,技术方案中不得有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图表或设备等)
技术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施工总体布置必须结合项目地现状实际、合理,图示清晰、相互干扰小,满足施工条件要求。所采用的施工方案、程序和措施,既要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又能减少干扰加快施工进度;施工顺序应保证项目个工序顺利实施。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针对本工程实际有健全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目标明确,制定了质量管理监督工作程序和管理职能。有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对抓好工程质量、原材料、设备质量、半成品质量有相应的质量监督控制措施,质量管理体系总体思路清晰。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建立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并设有专职安全监督机构,针对项目安全因素进行分析并具有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有完整的、可操作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以及合理的安全管理办法、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措施。闹市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和防止扰民措施是否得当。
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建立有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并设有专职环境保护监督机构,针对项目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并具有环境保护目标和控制措施,有完整的、可操作的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场容场貌、工地卫生、文明建设的管理办法。
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合理规划施工总体进度计划、控制性项目安排得当,须绘制网络及横道图,关键线路节点清晰准确完整、工程进度补救措施可行并须有明确的开、竣工具体日期,能保证在招标人规定的总工期内完成。总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线路节点清晰准确完整,可操作行强,工期保证措施可靠,施工期间因无论何种原因工期滞后的解决方案切实可行,具有承诺违约责任、经济赔偿。
6、资源配备计划
资源配备计划应完善充分,供应商配备的劳动力计划、组织计划应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及谈判文件相关要求。
1.50.三、服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 序号 | 谈判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可扩展;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谈判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谈判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如果有)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1.51.(六)响应文件承诺函
响应文件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我(单位)在(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响应文件的内容是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经调查核实为虚假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响应文件承诺函》。
1.52.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其他资料(自附)
(结束)
|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 | ||||||||||||||
| 项目名称: 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合同段: 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
| 第 1 页 | 共 5 页 | 表-12 | ||||||||||||
| 序号 | 代号 | 名称 | 材料(设备)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
| 1 | 700030 | 筑路综合工 | 工日 | 101.00 | ||||||||||
| 2 | ******** | 人工 | 工日 | 101.00 | ||||||||||
| 3 | ******** | 机械工 | 工日 | 101.00 | ||||||||||
| 4 | 1 | 4%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 4% | m3 | 256.31 | |||||||||
| 5 | 2 | 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 5% | m3 | 266.02 | |||||||||
| 6 | ******** | 其他材料费 | 元 | 1.00 | ||||||||||
| 7 | 12 | 防滑地板砖 | 2cm厚 | m2 | 40.00 | |||||||||
| 8 | 13 | 泄水管盖 | φ92mm | 个 | 15.00 | |||||||||
| 9 | ******** | 普C15-32.5-2(商) | m3 | 422.00 | ||||||||||
| 10 | ******** | 普C20-32.5-2(商) | m3 | 422.00 | ||||||||||
| 11 | ******** | 普C25-32.5-2(商) | m3 | 432.00 | ||||||||||
| 12 | ******** | 普C30-32.5-2(商) | m3 | 442.00 | ||||||||||
| 13 | ******** | 普C30-42.5-2(商) | m3 | 442.00 | ||||||||||
| 14 | ******** | 普C50-42.5-2(商) | m3 | 524.00 | ||||||||||
| 15 | ******** | 泵C20-32.5-2(商) | m3 | 451.13 | ||||||||||
| 16 | ******** | 泵C30-32.5-2(商) | m3 | 471.13 | ||||||||||
| 17 | ******** | 泵C35-32.5-2(商) | m3 | 494.13 | ||||||||||
| 18 | ********-1 | 泵C40-32.5-4(商) | 细石砼 | m3 | 519.13 | |||||||||
| 19 | ******** | 泵C50-42.5-4(商) | m3 | 553.13 | ||||||||||
| 20 | ******** | 水C30-32.5-4(商) | m3 | 505.13 | ||||||||||
| 21 | ******** | 预制构件 | m3 | 0.00 | ||||||||||
| 22 | 17 | 碎石购置费 | 综合 | m3 | 15.00 | |||||||||
| 23 | ******** | HPB300钢筋 | t | 3327.43 | ||||||||||
| 24 | ******** | HRB400钢筋 | t | 3097.35 | ||||||||||
| 25 | ******** | 钢绞线成品束 | 成品束 | t | 4274.34 | |||||||||
| 26 | ******** | 钢丝绳 | 股丝6-7×19,绳径7.1-9.0mm;股丝6×37,绳径14.1~15.5mm | t | 6241.00 | |||||||||
| 27 | ******** | 钢纤维 | 扁丝切断型、钢丝切断型、高强铣削型、剪切波纹型、剪切压痕型 | t | 5826.00 | |||||||||
| 28 | ******** | 8~12号铁丝 | 镀锌铁丝 | kg | 4.36 | |||||||||
| 29 | ******** | 20~22号铁丝 | 镀锌铁丝 | kg | 4.79 | |||||||||
| 30 | ******** | 格栅网 | m2 | 11.46 | ||||||||||
| 31 | ******** | 钢绳网 | m2 | 24.28 | ||||||||||
| 32 | ******** | 型钢 | 工字钢,角钢 | t | 3169.00 | |||||||||
| 33 | ******** | 钢板 | Q235,δ=5~40mm | t | 3207.00 | |||||||||
| 34 | ******** | 钢管 | 无缝钢管 | t | 3878.00 | |||||||||
| 35 | ******** | 镀锌钢板 | δ=1mm,δ=1.5mm,δ=3mm | t | 4538.46 | |||||||||
| 36 | ******** | 钢管立柱 | t | 4770.00 | ||||||||||
| 37 | ******** | 波形钢板 | 镀锌(包括端头板、撑架) | t | 4825.00 | |||||||||
| 38 | ******** | 钢模板 | 各类定型大块钢模板 | t | 5171.00 | |||||||||
| 39 | ******** | 组合钢模板 | t | 4871.00 | ||||||||||
| 编制: | 复核: | 编制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 | ||||||||||||||
| 项目名称: 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合同段: 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
| 第 2 页 | 共 5 页 | 表-12 | ||||||||||||
| 序号 | 代号 | 名称 | 材料(设备)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
| 40 | ******** | 安全爬梯 | t | 8076.92 | ||||||||||
| 41 | ******** | 电焊条 | 结422(502、506、507)3.2/4.0/5 | kg | 6.83 | |||||||||
| 42 | ******** | 钢筋连接套筒 | φ16~40mm | 个 | 5.98 | |||||||||
| 43 | ******** | 螺栓 | 混合规格 | kg | 7.35 | |||||||||
| 44 | ******** | 镀锌螺栓 | 混合规格 | kg | 11.88 | |||||||||
| 45 | ******** | 铁件 | 铁件 | kg | 4.53 | |||||||||
| 46 | ******** | 镀锌铁件 | kg | 5.73 | ||||||||||
| 47 | ******** | 铁钉 | 混合规格 | kg | 4.70 | |||||||||
| 48 | ******** | 滑动槽 | kg | 18.46 | ||||||||||
| 49 | ******** | 破碎锤钢钎 | 根 | 2222.22 | ||||||||||
| 50 | ******** | 石油沥青 | t | 3826.00 | ||||||||||
| 51 | ******** | 乳化沥青 | 阳离子类乳化沥青、阳离子类乳化改性沥青、阴离子类乳化改性沥青 | t | 2505.00 | |||||||||
| 52 | ******** | 重油 | kg | 3.59 | ||||||||||
| 53 | ******** | 汽油 | 92号 | kg | 8.43 | |||||||||
| 54 | ******** | 柴油 | 0号,-10号,-20号 | kg | 7.04 | |||||||||
| 55 | ******** | 煤 | t | 561.95 | ||||||||||
| 56 | ******** | 电 | kW·h | 0.85 | ||||||||||
| 57 | ******** | 水 | m3 | 3.88 | ||||||||||
| 58 | 341100100 | 水 | m3 | 3.88 | ||||||||||
| 59 | ******** | 原木 | 混合规格 | m3 | 1065.00 | |||||||||
| 60 | ******** | 锯材 | 中板δ=19~35mm,中方混合规格 | m3 | 1750.00 | |||||||||
| 61 | ********-1 | PVC塑料管(Φ75mm) | m | 7.09 | ||||||||||
| 62 | ********-1 | PVC塑料管(φ150mm) | m | 25.13 | ||||||||||
| 63 | ******** | 塑料波纹管SBG-75Y | m | 5.50 | ||||||||||
| 64 | ******** | 压浆料 | t | 1709.40 | ||||||||||
| 65 | ******** | 油漆 | kg | 15.38 | ||||||||||
| 66 | ********-1 | FYT-Ⅰ防水剂 | 聚合物渗透水性桥面防水涂料 | kg | 10.26 | |||||||||
| 67 | ******** | 油毛毡 | 400g,0.915m×21.95m | m2 | 3.42 | |||||||||
| 68 | ******** | 土 | 路面用堆方 | m3 | 0.00 | |||||||||
| 69 | ******** | 黏土 | 堆方 | m3 | 11.65 | |||||||||
| 70 | ******** | 熟石灰 | t | 276.70 | ||||||||||
| 71 | ******** | 砂 | 路面用堆方 | m3 | 171.00 | |||||||||
| 72 | ******** | 中(粗)砂 | 混凝土、砂浆用堆方 | m3 | 171.00 | |||||||||
| 73 | ******** | 天然级配 | 堆方 | m3 | 130.50 | |||||||||
| 74 | ******** | 矿粉 | 粒径<0.0074cm,质量比>70% | t | 155.34 | |||||||||
| 75 | ******** | 石屑 | 粒径≤0.8cm堆方 | m3 | 100.00 | |||||||||
| 76 | ******** | 路面用石屑 | m3 | 100.00 | ||||||||||
| 77 | ******** | 片石 | 码方 | m3 | 76.00 | |||||||||
| 78 | ******** | 碎石 | 未筛分碎石统料堆方 | m3 | 130.50 | |||||||||
| 编制: | 复核: | 编制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 | ||||||||||||||
| 项目名称: 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合同段: 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
| 第 3 页 | 共 5 页 | 表-12 | ||||||||||||
| 序号 | 代号 | 名称 | 材料(设备)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
| 79 | ********-1 | 条石 | 码方 | m3 | 223.17 | |||||||||
| 80 | ******** | 32.5级水泥 | t | 374.00 | ||||||||||
| 81 | ******** | 钢筋混凝土电杆(7m) | 根 | 1497.83 | ||||||||||
| 82 | ********-1 | φ1500mm混凝土排水管 | m | 709.22 | ||||||||||
| 83 | ******** | 钢支座 | t | 3389.38 | ||||||||||
| 84 | ********-1 | 四氟板式橡胶组合支座 | GBZJH350x450x71(CR) | dm3 | 94.00 | |||||||||
| 85 | ********-1 | 板式橡胶支座 | GBZJ350x450x99(CR) | dm3 | 60.00 | |||||||||
| 86 | ********-2 | 模数式伸缩装置240型 | 伸缩量40mm | m | 690.00 | |||||||||
| 87 | ******** | 钢绞线群锚(12孔) | 包括夹片、锚垫板和螺旋筋 | 套 | 133.00 | |||||||||
| 88 | ******** | 铝合金标志 | 包括板面、垫板及其他金属附件 | t | 16666.67 | |||||||||
| 89 | ******** | 反光膜 | m2 | 60.00 | ||||||||||
| 90 | ******** | 120/20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 规格120/20 | m | 17.04 | |||||||||
| 91 | ******** | 其他材料费 | 元 | 1.00 | ||||||||||
| 92 | ******** | 设备摊销费 | 元 | 1.00 | ||||||||||
| 93 | ******** | 75kW以内履带式推土机 | TY100 | 台班 | 851.66 | |||||||||
| 94 | ******** | 0.6m3以内履带式液压单斗挖掘机 | WY60液压 | 台班 | 806.91 | |||||||||
| 95 | ******** | 1.0m3以内履带式液压单斗挖掘机 | WY100液压 | 台班 | 1154.49 | |||||||||
| 96 | ******** | 2.0m3以内履带式液压单斗挖掘机 | WY200A液压 | 台班 | 1453.90 | |||||||||
| 97 | ******** | 1.0m3以内履带式机械单斗挖掘机 | WK100机械 | 台班 | 1015.76 | |||||||||
| 98 | ******** | 1.0m3以内轮胎式装载机 | ZL20 | 台班 | 562.30 | |||||||||
| 99 | ******** | 2.0m3以内轮胎式装载机 | ZL40 | 台班 | 946.95 | |||||||||
| 100 | ******** | 90kW以内自行式平地机 | F105 | 台班 | 886.76 | |||||||||
| 101 | ******** | 120kW以内自行式平地机 | F155 | 台班 | 1149.43 | |||||||||
| 102 | ******** | 6~8t光轮压路机 | 2Y-6/8 | 台班 | 348.06 | |||||||||
| 103 | ******** | 8~10t光轮压路机 | 2Y-8/10 | 台班 | 381.93 | |||||||||
| 104 | ******** | 12~15t光轮压路机 | 3Y-12/15 | 台班 | 565.81 | |||||||||
| 105 | ******** | 18~21t光轮压路机 | 3Y-18/21 | 台班 | 723.97 | |||||||||
| 106 | ******** | 10t以内振动压路机(单钢轮) | YZJ10B | 台班 | 869.44 | |||||||||
| 107 | ******** | 20t以内振动压路机 | YZ18A,YZJ19A | 台班 | 1413.68 | |||||||||
| 108 | ******** | 蛙式夯土机 | HW-280 | 台班 | 29.88 | |||||||||
| 109 | ******** | 4000L内液态沥青运输车 | LYZ-4000 | 台班 | 421.16 | |||||||||
| 110 | ******** | 4000L以内沥青洒布车 | LS-3500 | 台班 | 588.91 | |||||||||
| 111 | ******** | 8000L以内沥青洒布车 | LS-7500 | 台班 | 812.05 | |||||||||
| 112 | ******** | 4.5m内沥青混合料摊铺机(不带找平) | LT-6A | 台班 | 797.08 | |||||||||
| 113 | ******** | 2.5~3.5m稀浆封层机 | RF8047kW | 台班 | 2910.25 | |||||||||
| 114 | ******** | 10t以内振动压路机(双钢轮) | YZC-10 | 台班 | 1063.16 | |||||||||
| 115 | ******** | 9~16t轮胎式压路机 | YL16 | 台班 | 632.22 | |||||||||
| 116 | ******** | 16~20t轮胎式压路机 | YL20 | 台班 | 743.28 | |||||||||
| 117 | ******** | 混凝土电动真空吸水机组 | 含吸垫5mX5m | 台班 | 136.66 | |||||||||
| 编制: | 复核: | 编制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 | ||||||||||||||
| 项目名称: 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合同段: 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
| 第 4 页 | 共 5 页 | 表-12 | ||||||||||||
| 序号 | 代号 | 名称 | 材料(设备)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
| 118 | ******** | 混凝土电动切缝机 | SLF | 台班 | 205.00 | |||||||||
| 119 | ******** | 混凝土路缘石机动铺筑机 | 机动 | 台班 | 221.80 | |||||||||
| 120 | ******** | 400L以内灰浆搅拌机 | UJ325 | 台班 | 132.51 | |||||||||
| 121 | ******** | 60m3/h内混凝土输送泵车 | BPL58-18 | 台班 | 1376.50 | |||||||||
| 122 | ******** | 60m3/h以内混凝土输送泵 | BSA1406,HBT60 | 台班 | 1255.02 | |||||||||
| 123 | ******** | 智能张拉系统 | LX-MSP型 | 台班 | 626.28 | |||||||||
| 124 | ******** | 智能压浆系统 | HJZJ-2型 | 台班 | 687.97 | |||||||||
| 125 | ******** | 2t以内载货汽车 | 台班 | 340.25 | ||||||||||
| 126 | ******** | 4t以内载货汽车 | CA10B | 台班 | 470.71 | |||||||||
| 127 | ******** | 6t以内载货汽车 | CA141K,CA1091K | 台班 | 473.11 | |||||||||
| 128 | ******** | 10t以内载货汽车 | JN161,JN162 | 台班 | 645.08 | |||||||||
| 129 | ******** | 15t以内自卸汽车 | SH361,T815 | 台班 | 898.10 | |||||||||
| 130 | ******** | 10000L以内洒水汽车 | YGJ5170GSSJN | 台班 | 1081.47 | |||||||||
| 131 | ******** | 1t以内机动翻斗车 | F10A | 台班 | 204.14 | |||||||||
| 132 | ******** | 5t以内汽车式起重机 | QY5 | 台班 | 632.64 | |||||||||
| 133 | ******** | 8t以内汽车式起重机 | QY8 | 台班 | 694.16 | |||||||||
| 134 | ******** | 12t以内汽车式起重机 | QY12 | 台班 | 830.20 | |||||||||
| 135 | ******** | 16t以内汽车式起重机 | QY16 | 台班 | 1004.92 | |||||||||
| 136 | ******** | 20t以内汽车式起重机 | QY20 | 台班 | 1189.95 | |||||||||
| 137 | ******** | 25t以内汽车式起重机 | QY25 | 台班 | 1337.16 | |||||||||
| 138 | ******** | 30t以内汽车式起重机 | QY30 | 台班 | 1434.99 | |||||||||
| 139 | ******** | 30kN以内单筒慢动电动卷扬机 | JJM-3 | 台班 | 148.75 | |||||||||
| 140 | ******** | 50kN以内单筒慢动电动卷扬机 | JJM-5 | 台班 | 167.02 | |||||||||
| 141 | ******** | JK8型冲击钻机 | 55kW | 台班 | 571.30 | |||||||||
| 142 | ******** | JK10型冲击钻机 | 75kW | 台班 | 676.59 | |||||||||
| 143 | ******** | 泥浆分离器 | ZX-200 | 台班 | 420.97 | |||||||||
| 144 | ******** | 泥浆搅拌机容量100~150L | 台班 | 119.22 | ||||||||||
| 145 | ******** | Φ100mm以内电动多级水泵(≤120m) | DA1—100—6,H≤120m | 台班 | 223.02 | |||||||||
| 146 | ******** | Φ100mm以内泥浆泵 | 4PN | 台班 | 267.63 | |||||||||
| 147 | ******** | Φ500mm以内木工圆锯机 | MJ-106 | 台班 | 128.63 | |||||||||
| 148 | ******** | 32kV·A以内交流电弧焊机 | BX1-330 | 台班 | 178.95 | |||||||||
| 149 | ******** | 42kV·A以内交流电弧焊机 | BX2-500 | 台班 | 222.54 | |||||||||
| 150 | ******** | 75kV·A以内交流对焊机 | UN1-75 | 台班 | 266.90 | |||||||||
| 151 | ******** | 100kV·A以内交流对焊机 | UN1-100 | 台班 | 364.23 | |||||||||
| 152 | ******** | 150kV·A以内交流对焊机 | LM-150-2 | 台班 | 489.60 | |||||||||
| 153 | ******** | 电能校验仪 | ST9040 | 台班 | 43.12 | |||||||||
| 154 | ******** | 真空断路器测试仪 | VIDAR | 台班 | 159.10 | |||||||||
| 155 | ******** | 高压试验变压器全套装置 | YDJ | 台班 | 154.90 | |||||||||
| 156 | ******** | 直流高压发生器 | ZGF-200 | 台班 | 30.95 | |||||||||
| 编制: | 复核: | 编制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 | ||||||||||||||
| 项目名称: 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合同段: 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
| 第 5 页 | 共 5 页 | 表-12 | ||||||||||||
| 序号 | 代号 | 名称 | 材料(设备)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
| 157 | ******** | 轻型试验变压器 | TSB | 台班 | 21.59 | |||||||||
| 158 | ******** | 小型机具使用费 | 元 | 1.00 | ||||||||||
| 159 | 990610010 | 灰浆搅拌机 | 拌筒容量200L小 | 台班 | 187.56 | |||||||||
| 编制: | 复核: | 编制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 | |||||
| 项目名称: 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合同段: 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
| 第 1 页 | 共 1 页 | 表-2 | |||
| 序 号 | 章 次 | 科 目 名 称 | 金额(元) | ||
| 1 | 100 | 清单 第100章 总则 | 202147 | ||
| 2 | 200 | 清单 第200章 路基 | 341764 | ||
| 3 | 300 | 清单 第300章 路面 | 161689 | ||
| 4 | 400 | 清单 第400章 桥梁、涵洞 | ******** | ||
| 5 | 600 | 清单 第600章 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 22172 | ||
| 6 | 第100章至900章清单合计 | ******** | |||
| 7 | 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 ||||
| 8 | 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8=6-7) | ******** | |||
| 9 | 计日工合计 | ||||
| 10 |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
| 11 | 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1=6+9+10) | ******** | |||
| 投标人(招标人): | 编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 造价人员: | ||||
| 封-2 | ||||||
| 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项目 | ||||||
| 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合同段 | ||||||
| 最高投标限价 | ||||||
|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小写): | ******** | 元 | ||||
| (大写): | 叁佰壹拾贰万陆仟肆佰元整 | 元 | ||||
| 编 制 人: | ||||||
| (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 ||||||
| 复 核 人: | ||||||
| (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 ||||||
| 招 标 人: | ||||||
| (单位盖章) | ||||||
| 编 制 单 位: | ||||||
| (单位资质专用章) | ||||||
| 编 制 时 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
| 项目名称: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合同段: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
| 第 1 页 | 共 7 页 | 表-5 | |||||||||
| 清单 第 100 章 | |||||||||||
| 子目号 | 子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 102 | 工程管理 | ||||||||||
| 102-2 | 安全生产费 | 总额 | 1.000 | 46203.00 | 46203 | ||||||
| 103 | 临时工程与设施 | ||||||||||
| 103-1 | 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 | km | 0.161 | 181024.84 | 29145 | ||||||
| 103-3 | 施工场地建设费 | 总额 | 1.000 | 51614.00 | 51614 | ||||||
| 103-4 | 临时供电设施架设、维护与拆除 | 总额 | 1.000 | 75185.00 | 75185 | ||||||
| 清单 第 100 章合计 人民币 | 202147 | ||||||||||
| 编制: | 复核: | 编制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
| 项目名称: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合同段: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
| 第 2 页 | 共 7 页 | 表-5 | |||||||||
| 清单 第 200 章 | |||||||||||
| 子目号 | 子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 203 | 挖方路基 | ||||||||||
| 203-1 | 路基挖方 | ||||||||||
| -a | 挖土石方 | m3 | 16.000 | 14.44 | 231 | ||||||
| 204 | 填方路基 | ||||||||||
| 204-1 | 路基填筑(包括填前压实) | ||||||||||
| -a | 利用土石方填筑 | m3 | 11.000 | 10.55 | 116 | ||||||
| -c | 借土石方填筑(借土运距1km) | m3 | 5121.000 | 13.19 | 67546 | ||||||
| 204-4 | 锥坡及台前溜坡填筑 | ||||||||||
| -d | 4:6碎石土回填(借方) | m3 | 1284.700 | 41.55 | 53379 | ||||||
| 207 | 排水工程 | ||||||||||
| 207-2 | 排水沟 | ||||||||||
| -a | 浆砌片石排水沟 | ||||||||||
| -2 | M7.5浆砌片石 | m3 | 38.000 | 362.03 | 13757 | ||||||
| -d | 现浇混凝土排水沟 | ||||||||||
| -1 | C15现浇混凝土 | m3 | 0.480 | 710.42 | 341 | ||||||
| 208 | 护坡、护面墙 | ||||||||||
| 208-3 | 浆砌护坡 | ||||||||||
| -b | 浆砌满砌护坡 | ||||||||||
| -1 | M10浆砌片石 | m3 | 148.400 | 383.55 | 56919 | ||||||
| -2 | M10浆砌条石 | m3 | 15.800 | 511.96 | 8089 | ||||||
| -3 | 碎石垫层 | m3 | 47.400 | 186.20 | 8826 | ||||||
| -4 | φ75mmPVC排水管 | m | 24.000 | 51.42 | 1234 | ||||||
| 208-4 | 混凝土护坡 | ||||||||||
| -a | 现浇混凝土实体护坡 | ||||||||||
| -1 | 挖基础土石方 | m3 | 35.100 | 15.87 | 557 | ||||||
| -2 | C20基础混凝土 | m3 | 87.800 | 722.79 | 63461 | ||||||
| -3 | C20护坡混凝土 | m3 | 98.300 | 684.72 | 67308 | ||||||
| 清单 第 200 章合计 人民币 | 341764 | ||||||||||
| 编制: | 复核: | 编制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
| 项目名称: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合同段: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
| 第 3 页 | 共 7 页 | 表-5 | |||||||||
| 清单 第 300 章 | |||||||||||
| 子目号 | 子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 303 | 路面底基层 | ||||||||||
| 303-1 | 水泥稳定类底基层 | ||||||||||
| -b | 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 | ||||||||||
| -6 | 厚200mm | m2 | 621.500 | 64.71 | 40217 | ||||||
| 304 | 路面基层 | ||||||||||
| 304-1 | 水泥稳定类基层 | ||||||||||
| -a | 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 ||||||||||
| -6 | 厚200mm | m2 | 537.100 | 67.21 | 36098 | ||||||
| 308 | 透层、粘层和封层 | ||||||||||
| 308-1 | 透层 | ||||||||||
| -a | 乳化沥青 | m2 | 537.100 | 4.44 | 2385 | ||||||
| 308-2 | 粘层 | ||||||||||
| -a | 乳化沥青 | m2 | 537.100 | 1.48 | 795 | ||||||
| 308-3 | 封层 | ||||||||||
| -a | 乳化沥青稀浆封层 | ||||||||||
| -1 | ES-1型 | m2 | 537.100 | 5.52 | 2965 | ||||||
| 309 | 沥青混凝土面层 | ||||||||||
| 309-1 | 普通沥青混凝土面层 | ||||||||||
| -c | 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
| -2 | 厚50mm | m2 | 537.100 | 48.32 | 25953 | ||||||
| 309-2 | 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 | ||||||||||
| -a | 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 ||||||||||
| -3 | 厚30mm | m2 | 537.100 | 34.02 | 18272 | ||||||
| 313 | 培土路肩、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 | ||||||||||
| 313-3 | 现浇混凝土加固路肩 | ||||||||||
| -d | C30混凝土 | m3 | 53.530 | 653.91 | 35004 | ||||||
| 清单 第 300 章合计 人民币 | 161689 | ||||||||||
| 编制: | 复核: | 编制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
| 项目名称: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合同段: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
| 第 4 页 | 共 7 页 | 表-5 | |||||||||
| 清单 第 400 章 | |||||||||||
| 子目号 | 子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 403 | 钢筋 | ||||||||||
| 403-1 | 基础钢筋 | ||||||||||
| -a | 光圆钢筋(HPB300) | kg | 4238.000 | 5.07 | 21487 | ||||||
| -b | 带肋钢筋(HRB400、RRB400) | kg | 23370.300 | 4.80 | 112177 | ||||||
| -c | 桩基钢材 | kg | 2085.500 | 4.96 | 10344 | ||||||
| 403-2 | 下部结构钢筋 | ||||||||||
| -a | 光圆钢筋(HPB300) | kg | 1120.200 | 5.39 | 6038 | ||||||
| -b | 带肋钢筋(HRB400、RRB400) | kg | 28415.400 | 5.11 | 145203 | ||||||
| 403-3 | 上部结构钢筋 | ||||||||||
| -a | 光圆钢筋(HPB300) | kg | 4230.200 | 5.52 | 23351 | ||||||
| -b | 带肋钢筋(HRB400、RRB400) | kg | 76755.030 | 5.18 | 397591 | ||||||
| 403-5 | 附属结构钢材 | ||||||||||
| -a | 护栏/栏杆 | kg | 11943.450 | 11.63 | 138902 | ||||||
| -b | 支座 | kg | 2098.000 | 6.67 | 13994 | ||||||
| -c | 防抛网 | m2 | 125.000 | 100.82 | 12603 | ||||||
| -d | φ57×3声测管 | kg | 1776.177 | 6.14 | 10906 | ||||||
| 405 | 钻孔灌注桩 | ||||||||||
| 405-1 | 冲击成孔灌注桩 | ||||||||||
| -e | φ1.5m | m | 84.000 | 1074.92 | 90293 | ||||||
| -f | φ1.6m | m | 64.000 | 1354.50 | 86688 | ||||||
| 410 | 结构混凝土工程 | ||||||||||
| 410-1 | 混凝土基础 | ||||||||||
| -a | 桩基础 | ||||||||||
| -7 | C30水下混凝土 | m3 | 277.200 | 1025.41 | 284244 | ||||||
| 410-2 | 混凝土下部结构 | ||||||||||
| -b | 盖梁 | ||||||||||
| -3 | C35混凝土 | m3 | 93.300 | 1041.49 | 97171 | ||||||
| -d | 柱间系梁 | ||||||||||
| -2 | C30混凝土 | m3 | 12.000 | 972.67 | 11672 | ||||||
| -g | 柱式墩台 | ||||||||||
| -3 | C35混凝土 | m3 | 58.360 | 945.25 | 55165 | ||||||
| -h | 耳背墙 | ||||||||||
| -3 | C35混凝土 | m3 | 26.900 | 1149.44 | 30920 | ||||||
| 410-3 | 现浇混凝土上部结构 | ||||||||||
| -c | 现浇箱形梁 | ||||||||||
| -3 | C50混凝土 | m3 | 54.100 | 1151.13 | 62276 | ||||||
| -4 | 现浇箱梁支架 | 座 | 1.000 | 11193.00 | 11193 | ||||||
| 编制: | 复核: | 编制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
| 项目名称: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合同段: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
| 第 5 页 | 共 7 页 | 表-5 | |||||||||
| 清单 第 400 章 | |||||||||||
| 子目号 | 子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 410-6 | 现浇混凝土附属结构 | ||||||||||
| -a | 桥头搭板 | ||||||||||
| -1 | C20混凝土 | m3 | 18.000 | 773.83 | 13929 | ||||||
| -2 | C30混凝土 | m3 | 31.600 | 798.16 | 25222 | ||||||
| -d | 支座垫石 | ||||||||||
| -3 | C40细石混凝土 | m3 | 2.300 | 1337.83 | 3077 | ||||||
| -e | 纵梁、路沿石 | ||||||||||
| -1 | C30混凝土 | m3 | 34.100 | 636.51 | 21705 | ||||||
| 410-7 | 预制混凝土附属结构 | ||||||||||
| -a | 人行道板 | ||||||||||
| -1 | C30混凝土 | m3 | 5.800 | 545.00 | 3161 | ||||||
| -b | 防撞护栏 | ||||||||||
| -1 | C30混凝土 | m3 | 19.400 | 1794.69 | 34817 | ||||||
| 411 | 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 ||||||||||
| 411-2 | 先张法预应力钢绞线 | kg | 11599.800 | 8.36 | 96974 | ||||||
| 411-8 |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上部结构 | ||||||||||
| -d | 预应力混凝土箱形梁(含安装) | ||||||||||
| -2 | C50混凝土 | m3 | 271.300 | 1521.54 | 412794 | ||||||
| 415 | 桥面铺装 | ||||||||||
| 415-1 | 桥面铺装 | ||||||||||
| -a | 50mm厚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m2 | 565.500 | 48.28 | 27302 | ||||||
| -b | 30mm厚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 m2 | 565.500 | 34.04 | 19250 | ||||||
| -c | 粘层(乳化沥青) | m2 | 565.500 | 1.48 | 837 | ||||||
| -d | C50混凝土桥面现浇 | m3 | 57.900 | 784.27 | 45409 | ||||||
| 415-2 | 防水层 | ||||||||||
| -a | FYT-Ⅰ防水剂 | m2 | 565.500 | 21.86 | 12362 | ||||||
| 415-3 | 桥面集中排水 | ||||||||||
| -a | PVC-U排水管 | ||||||||||
| -3 | φ150mm | m | 33.000 | 94.33 | 3113 | ||||||
| -b | 泄水管盖 | 个 | 30.000 | 17.53 | 526 | ||||||
| 416 | 桥梁支座 | ||||||||||
| 416-2 | 板式橡胶支座 | ||||||||||
| -a | 普通板式橡胶支座 | ||||||||||
| -1 | GBZJ350x450x99(CR) | 套 | 12.000 | 1384.67 | 16616 | ||||||
| -2 | GBZJH350x450x71(CR) | 套 | 6.000 | 2040.67 | 12244 | ||||||
| 417 | 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 | ||||||||||
| 417-2 | 模数式伸缩装置 | ||||||||||
| 编制: | 复核: | 编制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
| 项目名称: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合同段: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
| 第 6 页 | 共 7 页 | 表-5 | |||||||||
| 清单 第 400 章 | |||||||||||
| 子目号 | 子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 -a | 伸缩量40mm(含预留槽混凝土及钢筋) | m | 13.600 | 1647.21 | 22402 | ||||||
| 418 | 人行道铺装 | ||||||||||
| 418-1 | 人行道铺装 | ||||||||||
| -a | 防滑地砖铺装 | m2 | 72.900 | 64.06 | 4670 | ||||||
| 清单 第 400 章合计 人民币 | ******** | ||||||||||
| 编制: | 复核: | 编制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
| 项目名称: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合同段:朱沱镇2025年荔枝产业园思善危旧桥改建工程 | ||||||||||
| 第 7 页 | 共 7 页 | 表-5 | |||||||||
| 清单 第 600 章 | |||||||||||
| 子目号 | 子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 602 | 护栏 | ||||||||||
| 602-2 | 波形梁钢护栏 | ||||||||||
| -a | C级波形梁钢护栏 | ||||||||||
| -6 | Gr-C-4E波形梁钢护栏(含立柱、钢板、端头板、反光膜) | m | 120.000 | 143.32 | 17198 | ||||||
| 604 | 道路交通标志 | ||||||||||
| 604-1 | 单柱式交通标志 | ||||||||||
| -a | 混凝土基础 | ||||||||||
| -3 | C25混凝土 | m3 | 1.530 | 707.19 | 1082 | ||||||
| -b | 立柱 | ||||||||||
| -1 | 镀锌无缝钢管 | kg | 364.780 | 6.98 | 2546 | ||||||
| -c | 标志牌板面 | ||||||||||
| -3 | Ⅲ类反光膜铝合金面板 | m2 | 2.910 | 268.04 | 780 | ||||||
| -4 | 反光膜 | m2 | 1.740 | 99.43 | 173 | ||||||
| 604-10 | 道口桩 | ||||||||||
| -a | 混凝土道口桩 | 个 | 4.000 | 98.25 | 393 | ||||||
| 清单 第 600 章合计 人民币 | 22172 | ||||||||||
| 编制: | 复核: | 编制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