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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治市公安局“三中心”建设项目执法办案中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04992025AGK00592
项目名称: 长治市公安局“三中心”建设项目执法办案中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79959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办公设备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项目为长治市公安局三中心配套执法办案中心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基础办公环境建设。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开标地点: 山西省长治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大辛庄镇北环西街长治市创业驾校开标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无需代理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治市公安局
地 址: 长治市潞州区英雄中路8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6号
联系方式: ********
3.采购代理机 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 牛蓉
电 话: ********
附件信息:
长治市公安局“三中心”建设项目执法办案中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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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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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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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长治市公安局“三中心”建设项目执法办案中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404992025AGK00592
采购人:长治市公安局
集中采购机构: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七、签订合同
八、服务费
九、保密和披露
十、询问和质疑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七部分合同文本
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治市公安局“三中心”建设项目执法办案中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4992025AGK00592
2.项目名称:“三中心”建设项目执法办案中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799596元。
4.采购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一包。
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采购内容:
| 包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质保期 |
| 包一 | 1 | 办公设备 | 台 | 160 | 799596 | 3年 |
采购内容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及采购明细表。
(3)范围包括:运输、安装、辅料、系统集成、税金及其他达到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费用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要求为准。
(4)交付地点:长治市公安局
(5)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点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点59分。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陆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免费提供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进行,供应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交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2.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山西CA);********(北京CA);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4.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热线:95763;
5.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
6.本采购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治市公安局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英雄中路85号
项目联系人:秦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6号
项目联系人:牛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 | 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 2 |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六项以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为准。二、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若有)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质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本项目将根据报价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具体检查的内容标准详见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 |
| 3 |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 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七部分)(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完整,报价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2、投标函:内容完整,须加盖电子公章。3、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内容完整,须加盖电子公章。4、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涉及)(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涉及)(3)监狱企业证明函(若涉及)(4)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若涉及)(5)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若涉及)(6)正版软件承诺(若涉及)(7)信息安全产品说明(若涉及)(8)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涉及)(9)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若涉及)5、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1)服务方案响应情况:实施时间进度表、实施交付使用标准、保障措施、培训承诺等。(2)售后服务响应情况: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情况,售后联系方式)、售后服务响应机制、维修承诺等。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6、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投报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投报货物(一般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7.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8、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报价;内容完整,电子签章符合要求。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及采购需求明细表相对应内容。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具体检查的内容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
| 4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5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 |
| 6 | 本项目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799596元 |
| 7 | 现场勘查(或标前答疑会) | 无 |
| 8 |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如有的话) | 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在线提起质疑。 |
| 9 | 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工业 |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2.定义
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
2.2“集中采购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货物”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电子签章、自然人电子签章。
2.7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8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3.合格的投标人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要求。
3.4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
5.1通知的告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
5.2通知的获取
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
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集中采购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内容
6.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七部分合同文本;
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6.2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6.3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4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集中采购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中采购机构解释为准。
6.5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向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
7.2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集中采购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7.5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7.6集中采购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要求。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9.1.1投标文件使用山西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进行编制(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9.1.2相关资质证明证书材料提供扫描件。
9.2投标保证金
9.2.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相关规定。
9.2.1.1投标保证金按下列提交方式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解密/递交之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专用存款账户上(账户详细信息见本文件的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投标保证金)。
9.2.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9.2.3前次采购失败的,集中采购机构将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9.2.4集中采购机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分包项目每一个包别对应一个账号),项目采购失败后,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9.2.5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9.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9.3投标报价
9.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税金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3.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9.3.3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9.3.4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9.3.5投标人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
9.3.6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9.3.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0.2投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10.3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规定。
12.投标文件的签署
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上传
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14.投标截止时间和在线解密
14.1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
14.2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2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
15.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销。
五、开标
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6.1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16.2集中采购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进行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6.3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16.4各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唱标确认。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7.项目组织
17.1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
18.投标人资格审查
18.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解密结束后,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8.2采购人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七人(含)以上单数组成。
19.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及商务、技术、价格部分的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评标报告。
20.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报价等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21.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A、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D、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的;
E、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F、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G、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1.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A、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府采购业务系统内调整确认,并加盖电子公章予以确认。
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
21.3不同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按下述原则处理:
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2.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电子签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系统中提供说明并加盖电子公章形式,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比较与评价
2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
2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
24.评审复核
24.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4.2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A、有恶意串通的;
(包括: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25.确定中标人
25.1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5.2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6.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27.评标过程保密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采购项目废标
28.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A、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
B、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8.2废标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
七、签订合同
29.中标通知
29.1中标人确定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2集中采购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9.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30.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0.3本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商务条件中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八、服务费
31.服务费
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九、保密和披露
32.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3.披露
33.1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3.2在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中采购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询问和质疑
34.询问
34.1潜在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投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潜在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
34.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集采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报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
35.质疑
35.1在线质疑提出
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政府采购平台自动登记收到质疑的时间,从次日计算答复期限。
35.2质疑材料要求
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
在线质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
35.3在线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
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被质疑的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逐一作出答复;必要时,可邀请不少于3名以上单数政府采购专家对质疑内容进行审核,并依据专家意见进行答复。质疑针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评分办法)的,由采购人进行答复。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质疑内容进行核实,并依据核实结果进行答复,必要时应出具相关依据。
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处理。质疑内容属于评审报告中已有结论性意见的,采购人可依据评审报告意见答复;必要时,采购人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内容涉及原评审存在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实质性条款评判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价格计算错误、分项评分和客观分评分错误情形的,由原评审委员会予以明确,并书面陈述是否产生错误、原因和事实依据。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质疑供应商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
35.4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
1、项目概况
1、采购背景及主要采购内容: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打击犯罪形势需要,公安基建标准不断提高,相比而言,长治市公安局部分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突出表现在监所管理中心以超出总设计押量60%负荷运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执法办案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面积不达标、设施落后、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亟需进行建设。
本项目为长治市公安局三中心配套执法办案中心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
2、采购用途:
本项目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基础办公环境建设。
3、实现目标及前景市场调研情况:
本项目主要实现执法办案中心人员入驻搭建基本办公环境。
经前期市场调研,本项目涉及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在国内的项目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4、使用环境
本项目采购内容均部署于长治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业务用房内,无改造、延续等情况。
二、商务要求
(一)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
(二)交货地点:长治市公安局
(三)付款条件:货物到货后支付合同金额60%,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尾款。
(四)质保期:办公设备三年、办公家具两年
(五)履约保证金:无
(六)运输要求:保证货物及时安全运输至交货地点,货物到达指定地点,采购人确认后,运输结束。
(七)保险要求:报价中包含所有货物的保险费用,不再另外收费。
(八)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三、技术要求
主要需求或性能描述:详见采购明细附表1、2
保密制度的遵守及乙方员工签署保密协议。
4、服务要求(应以采购标的的生产厂家提供给市场的售后服务标准确定售后服务条款,有特殊服务要求的要明确提出)
| 须安装、调试 | 维修响应时间:3小时 |
| 主要配件、选配件、耗材清单及价格 | 需要有跟踪、驻场服务、技术培训。 |
| 须提供制造商服务、技术培训、辅导 | |
| 须提供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情况 |
五、验收标准
根据《采购法》41条、《实施条例》45条、87号令74条、74号令24条等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确定采购标的验收要求。涉及费用的须明确承担方。
六、其他
投标人须保持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在平台上的询问予以解答。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要求 | 要求说明 |
| 1 | 《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内容完整,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涉及) | 内容完整,须加盖电子公章。 |
注: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以上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
3.资格审查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内容有失信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说明:1.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以下6项证明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第六部分符合性审查内容
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要求 | 要求说明 |
| 商务资信 | ||
| 1 | 投标人代表的证明 |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完整,投标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 2 | 投标函 | 内容完整,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须加盖电子公章。 |
| 3 | 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 是否按照投标文件规定要求电子签章。是否满足投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例如: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
| 4 | 涉及政府采购政策 | (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涉及)(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涉及)(3)监狱企业证明函(若涉及)(4)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若涉及)(5)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若涉及)(6)正版软件承诺(若涉及)(7)信息安全产品说明(若涉及)(8)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涉及)(9)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若涉及)内容完整,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
| 技术 | ||
| 5 | 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 (1)服务方案响应情况:实施时间进度表、实施交付使用标准、保障措施、培训承诺等。(2)售后服务响应情况: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情况,售后联系方式)、售后服务响应机制、维修承诺等。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
| 6 | 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 | 《投报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投报货物(一般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说明:1.若本项目采购明细表中包含主要技术指标(★号参数)的,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全部满足或优于这些指标,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供应商须逐条对照“采购需求明细表-技术参数、服务内容及要求”的主要技术指标填报《投报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主要技术指标必须提供至少一种能够证明投报标的物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报标的物公开发行的产品说明书或手册等,证明材料若未提供,视为无效报价。2. 若本项目采购明细表中包含一般技术指标的,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尽量满足这些技术指标要求。投标供应商须逐条对照“采购需求明细表-技术参数、服务内容及要求”的一般技术指标填报《投报货物(一般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内容完整,须加盖电子公章。 |
| 报价 | ||
| 7 | 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 |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报价;内容完整,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注: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1条规定的原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要求: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要求:
(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
(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3)投标人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5、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6、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投标标的物如属于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内的产品,需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
(1)投标人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8、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三、无效投标的情形
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第一包:办公设备
| 评定内容及标准(办公设备) | 分值范围 |
| 一、商务部分(5分) | 5分 |
| 1.近三年供应商业绩(5分)供应商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同类项目业绩,最高得5分。提供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日期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任缺一项不得分。同时,本款可作为分值认定的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 5分 |
| 二、技术部分(35分) | 35分 |
| 1.货物技术参数所投货物的技术指标全部满足的得10分,一般技术指标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技术指标不满足最多不超五项,超过五项视为无效报价。以投报货物技术偏离表为准。2.投产品的稳定性A.保障适配操作系统的兼容性,要求所投光盘印刷刻录机为国产品牌,支持国产主流桌面操作系统(银河麒麟、统信UOS、中科方德)。提供至少三种国产系统适配证书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B.为了提高光盘印刷刻录机的工作效率,光盘装载一次性输入100片光盘,外部输出盘仓15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C.为保障光盘印刷刻录机软件智能化,要求标配智能光盘刻录打印软件,软件可进行实时刻录、定时刻录、定量刻录、光盘回读、光盘复制、分盘刻录、多任务刻录、日志查询等功能。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证书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D.为保证光盘印刷刻录机的稳定耐用,要求内置转臂式机械臂,打印刻录期间自动执行从盘仓取盘、送盘,高效传输,稳定耐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E、所投扫描仪的生产企业需取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35分 |
| 三、服务部分(30分) | 30分 |
| 供货方案(12分)根据投标人制定的供货方案:1、供货进度计划及供货措施2、配送车辆及人员安排3、设备安装、调试方案4、质量保障方案方案包含上述4项内容,方案无错误或无明显缺陷,完全满足且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每项最高得3分,注:1、完全满足且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是指:方案与项目需求相对应,内容完整详细、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等。2、错误或有明显缺陷是指:内容生搬硬造,阐述与本项目无关,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情形。 | 12分 |
| 2.售后服务方案(18分)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1、“★”项提供制造商三年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2、售后服务机构情况及售后技术人员配置及售后服务承诺3、售后服务响应方式及时间4、应急反应能力及备品备件情况5、维保方案及回访措施6、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上述6项内容全面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售后内容阐述清晰、详尽的每项最高得3分。注:1、内容全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售后内容阐述清晰、详尽是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的文字、图片、表格等形式详细呈现方案内容,方案内容切合项目实际、行业规范及能满足本项目要求;2、阐述简略或不详尽是指:方案内容不切合项目实际、不符合行业规范;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 | 18分 |
| 四、价格部分(30分) | 30分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30分 |
第七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通用货物类)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试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1(全称):(供应商)
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
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投标
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
国别:品牌:规格型号: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否不涉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2、
|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 乙方(供应商) | ||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
| 拥有者性别 | |||
| 住 所 | 住 所 |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通信地址 | 通信地址 |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开户名称 | |||
| 开户银行 | |||
| 银行账号 | |||
|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 |||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知识产权保护
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保密义务
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售后服务
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合同分包
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20.政府采购政策
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法律适用
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通知
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第二节第1.2(6)项 | 联合体具体要求 | |
| 第二节第1.2(7)项 | 其他术语解释 | |
| 第二节第4.4款 |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 |
| 第二节第4.6款 |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 |
| 第二节第5.4款 |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 |
| 第二节第6.1款 |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 |
| 第二节第7.1款 | 包装特殊要求 | |
| 指定现场 | ||
| 第二节第7.2款 | 运输特殊要求 | |
| 第二节第7.3款 | 保险要求 | |
| 第二节第8.2(1)项 | 质量保证期 | |
| 第二节第8.2(3)项 | 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 | |
| 第二节第11.1款 |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 |
| 第二节第12.2款 |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 |
| 第二节第13.2款 |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
| 第二节第13.3款 |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 |
| 第二节第14.1(3)项 |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 |
| 第二节第14.1(5)项 | 货物回收的约定 | |
| 第二节第14.1(6)项 |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
| 第二节第15.1款 |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 |
| 第二节第15.2(2)项 | 迟延交货赔偿费 | |
| 第二节第15.3款 | 逾期付款利息 | |
| 第二节第15.4款 | 其他违约责任 | |
| 第二节第19.2款 | 解决争议的方法 |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
| 第二节第23.1款 | 其他专用条款 |
附: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最高不超70%,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采购合同,一般不低于10%,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若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采购人向中小企业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
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3、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
(加盖电子公章)
二〇年月日
资格证明文件
目录
一、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若涉及)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一、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
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年月日
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若涉及)
按照投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
(加盖电子公章)
二〇年月日
商务技术文件
目录
一、投标人代表的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二、投标函
三、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四、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若涉及)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涉及)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涉及)
(三)监狱企业证明函(若涉及)
(四)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若涉及)
(五)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若涉及)
(六)正版软件承诺(若涉及)
(七)信息安全产品说明(若涉及)
(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涉及)
(九)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若涉及)
五、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六、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
七、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八、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一、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电子公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
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扫描件
二、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第一包:人民币(大写)元(¥元)
第二包:人民币(大写)元(¥元)
……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导致投标无效。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9、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
10、对贵方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
11、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5、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6、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E-mail:
投标人:(电子公章)
年月日
注:内容完整,不得留空。
三、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例如: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进行响应。
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四、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涉及)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公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涉及)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期:
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监狱企业证明函格式(若涉及)
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证明函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填写供应商法定全称)为监狱企业。
特此证明。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盖章):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期:
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供应商需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及后续文件中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以方便查验。
(四)《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1.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2.未提供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的,报价无效。
磋商供应商:(电子公章)
年月日
(五)《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
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
磋商供应商:(电子公章)
年月日
(六)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若涉及)
正版软件承诺
本公司现参与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及投标的成品软件为正版软件。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公章)
年月日
(七)信息安全产品说明(若涉及)
若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
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涉及)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第包
货币:人民币/元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 |||||||
说明:
(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2)投标人投报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投标人:(电子公章)
年月日
(九)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若涉及)
本公司现参与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申明。
投标人:(电子公章)
年月日
五、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包括服务方案响应情况、售后服务响应情况等。
(1)服务方案响应情况:实施时间进度表、实施交付使用标准、保障措施、培训承诺等。
(2)售后服务响应情况: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情况,售后联系方式)、售后服务响应机制、维修承诺等。
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六、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
1.根据本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及采购需求明细表(技术参数及详细配置)进行响应;
2.《投报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投报货物(一般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
投报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格式)
| 包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主要技术指标 | 投标文件对应主要技术指标 | 偏离情况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 |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主要技术指标证明材料。
注:1.采购明细表中技术参数前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全部满足或优于这些指标,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若本项目采购明细表中包含主要技术指标的,须逐条对照“采购需求明细表-技术参数、服务内容及要求”的主要技术指标填报《投报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
3.主要技术指标必须提供至少一种能够证明投报标的物满足投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报标的物公开发行的产品说明书或手册等,证明材料若未提供,视为无效报价。
投报货物(一般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格式)
| 包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一般技术指标 | 投标文件对应一般技术指标 | 偏离情况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 |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1.采购明细表中技术参数前未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一般技术指标,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尽量满足这些技术指标要求。
2.若本项目采购明细表中包含一般技术指标的,须逐条对照“采购需求明细表-技术参数、服务内容及要求”的一般技术指标填报《投报货物(一般技术指标)技术偏离表》。
七、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八、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包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及详细配置 | 产地及制造商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质保期 | 供货期 | 备注 |
| 含:运输、安装、辅料、系统集成、税金及其他达到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费用等。 | |||||||||||||
| 第 包 总报价(大写) (小写)¥: | |||||||||||||
货币:人民币/元
注:此表不得有缺项,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若报价超过项目预算,将导致无效投标。
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附件1:
采购明细表(办公设备)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质保期 |
| 1 | 多功能一体机 | 国产品牌 A4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打印\复印\扫描;设备接口:USB、RJ45;内存:192MB,处理器主频:266MHz+300MHz;打印速度:≥30页/分钟,打印分辨率可达:1200×1200dpi;支持自动双面打印;进稿器容量:50页;支持PC端打印状态监视;支持PC端扫描状态监视;支持OCR文字识别功能;支持自动裁切、图像补边、多页合并等,支持保存为可搜索PDF及TXT文本格式;适配国产操作系统和Windows系统;采用国产化龙芯芯片,通信基板数据管控,自主开发驱动软件,具有内存、缓存自动清除,一键清除内存,安全审计等安全防护特性;鼓粉分离式耗材,硒鼓寿命12000页;耗材无记忆芯片。★提供制造商三年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 8 | 台 | 三年 |
| 2 | A3复印机 | 国产品牌 A3黑白复合机,打印\复印\扫描(可选配传真功能);设备接口:USB2.0,10Base-T/100Base-TX/1000 Base-T(RJ-45 网络接口);内存:5GB;硬盘:500G;可选配自动装订装置和附加纸盒(一层附加纸盒:550页,三层附加纸盒:1650页);具有10.1英寸彩色液晶触摸屏和操作按键;支持自动双面打印,打印速度:≥40页,打印分辨率:600dpi×600dpi;支持稿台和自动进稿器,自动进稿器容量:100页;复印速度:≥40页/分钟,支持自动双面复印,支持N合1复印,缩放范围:25-400%(最小调整量为 1%);支持彩色扫描,自动双面扫描,扫描分辨率:600dpi×600dpi,扫描速度:80页/分钟;介质类型:普通纸、再生纸、信头纸、彩色纸、厚质纸、预打印纸、预打孔纸、投影胶片、信封、薄纸、光泽纸、标签纸、花纹纸等;介质尺寸:A3、A4、A4R、A5R、B4、B5、B5R、8K、16K、16KR;供纸盒容量:550页+手送纸盘100页;适配国产操作系统和Windows系统;具有内存、缓存自动清除,一键清除内存、身份认证、安全审计等安全防护特性;记录打印机使用情况便于管理员查询;粉盒容量:墨粉盒40000页;硒鼓寿命:300000页;载体寿命:600000页 ★提供制造商三年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 2 | 台 | 三年 |
| 3 | 扫描仪 | 国产品牌 类型:平板式+馈纸式一体化;扫描元件:CCD;幅面:A4:扫描速度:60ppm/120ipm(A4,黑自/灰度/彩色模式,200dpi);平板速度:<5秒(A4,黑自/灰度彩色 模式,200dpi);双面扫描: 自动;分辨率:600dpi;连接方式:USB;输出格式:jpg、bmp、多页tiff、多页pdf 等常用格式、双层可搜索PDF、双层0FD文件;扫描光源:LED:灰度参数:256:ADF容量(80gm):100张:扫描区域: ADF最大:216x356mm(A4加长)ADF最小:50x50mm;光学分别率:600dpi;色彩位数 24;支持国产系统下手写文字识别可进行再编辑。操作系统 :WinXP/win2K/Vista/win7/统信U0S/万里红/龙芯/中标麒麟/银河麒麟/兆芯/深度/申威/中科方德。支持Q7免签。 | 3 | 台 | 三年 |
| 4 | 案卷装订机 | 电动三孔装订机;钻头:3.5/4.0/5.0mm;孔距:50-110mm可任意调节;边距:10-25mm可调;进纸宽度:335mm内可自由移动;打孔厚度:35-50mm;功率:≤150W(低电压低噪音电机);打孔速度:≤5秒 | 1 | 台 | 三年 |
| 5 | A4彩色多功能一体机 | 国产品牌 基本要求:A4幅面,彩色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功能要求:具备文字文档打印圈片打印、份数设置,范围设置、页边距设置,缩放打印设置、打印队列管理等基本功能;支持自动双面打印、网络打印、平板稿台及自动进纸器扫描/复印,彩色/黑白复印;支持自动双面扫描,采用双扫描头扫描模式;性能要求:打印速度≥26页/分钟;标配纸盒容量≥250页,手动进纸盘容量≥50页;支持纸张克重最高支持220g,最低支持60g; 鼓粉分离耗材模式;标配长效感光鼓,感光鼓寿命≥10万页★提供制造商三年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 1 | 台 | 三年 |
| 6 | 传真机 | A4激光传真机;供纸容量250张;自动进稿器支持20页;传输速度:约2.5秒/页;内存容量:16MB | 2 | 台 | 三年 |
| 7 | 碎纸机 | 高保密、单次8张 连续碎60分钟 20L 可碎卡/订书针 碎纸效果:2*10mm | 5 | 台 | 三年 |
| 8 | 固定电话 | 有绳板机;三档翻转大屏幕;电话薄数量100条;来电显示;一键拨号;带通讯录; | 12 | 台 | 三年 |
| 9 | 条码打印机 | 1.打印方式:热敏及热转印 2.字符集:中文GB180303.打印速度:≥150mm/s 4.打印宽度:≤108mm 5.进纸宽度:≤118mm 6.条形码:一维码、二维码 7.纸卷外径:≤127mm 8.标配接口:USB接口、串口 9.选配接口:并口、网口、蓝牙、WIFI | 1 | 台 | 三年 |
| 10 | A4黑白激光打印机 | 国产品牌 A4黑白激光打印机,设备接口:USB、RJ45。支持自动双面打印,打印速度:30页/分钟;打印分辨率1200dpi×1200dpi;支持PC端打印状态监视;内存256MB;适配国产操作系统及Windows系统;安全可控:采用国产化龙芯芯片,通信基板管控数据,自主开发驱动软件,具有内存、缓存自动清除,一键清除内存,数字水印,安全审计等安全防护特性,耗材无记忆芯片;深度睡眠状态耗电量:0.4W;可选择静音模式,不影响周围的人。鼓粉分离式耗材,硒鼓寿命12000页。★提供制造商三年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 26 | 台 | 三年 |
| 11 | 电视机 | 显示尺寸:86英寸;显示比例:16:9。屏体:全面屏;分辨率≥3840*2160;动态对比度********:1;刷屏率≥144Hz;支持HDR10;支持屏变功能;可视角度:≥178°。外观:黑色无边框。网络连接 WIFI:双频 WiFi 2.4G+5G; 蓝牙:BT5.0。CPU:四核(A75*2 + A55*2),GPU:Imagenation-BXE;≥4GB内存(DDR4),≥64GB存储; | 1 | 台 | 三年 |
| 12 | 彩色激光打印机 | 国产品牌 基本要求:A4幅面,彩色激光打印机;功能要求:具备文字文档打印、图片打印、份数设置、范围设置、页边距设置、缩放打印设置、打印队列管理等基本功能,支持彩色/黑白打印、自动双面打印、网络打印、PC端打印状态监控,支持打印缓存自动清除。性能要求:※处理器主频≥1.2GHz;内存256MB; 打印速度≥31ppm;标配纸盒容量≥250页;手动进纸盒容量≥50页;支持纸张克重最高支持220g,最低支持60g;其他要求:鼓粉一体耗材模式★提供制造商三年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 8 | 台 | 三年 |
| 13 | A4扫描仪 | 国产品牌 扫描类型:快速性能优越的馈纸式扫描仪;2、扫描速度:>60ppm/120ipm(三模同速,种影像同时输出,无速度衰减);3、扫描技术:双面彩色光电耦合器件(CCDЖ2);4、进纸容量:100张(80克标准打印纸);5、交件输出:支持jpg、bmp、多页tiff、多页pdf 等常用格式、双层可搜索PDF、双层0FD文件; 6、分辨率:600*1200 dpi;7、支持国产系统下手写文字识别可进行再编辑。8、支持系统:Win/Win2K/Vista/Win7/Win8;00支持龙芯、飞腾、鲲鹏、申威、兆芯等;支持中标麒麟、银河麒麟、UOS 等:支持Q7免签。 | 8 | 台 | 三年 |
| 14 | 冷藏柜 | 1、有效容积:不小于198L 2、尺寸:不小于580×600×1580mm 3、输入功率:195W 4、控温方式:电子控温 5、温度:2-8℃ 6、识读35%-75% 7、搁架:4层 8、防凝露,冷凝水自动蒸发 9、箱体外壳材质:0.5mm冷轧钢板成形后喷粉 10、内胆材料:PS板t4.0吸附内胆 11、保温层材料:45mm环保无氟高密度保温层12、玻璃门:LOW-E双层中空玻璃门,32℃/75%RH湿度下无凝霜 | 1 | 个 | 三年 |
| 15 | 热水器 | 容积:80L 加热方式:双胆速热 内胆材质:搪瓷内胆 能效等级:一级能效 操作方式:数码按键/数显 | 1 | 组 | 三年 |
| 16 | 光盘印刷刻录机 | 全自动光盘打印刻录机,100片光盘容量,二个DVD±R 光盘刻录机,最高4800dpi 喷墨打印,支持国产操作系统,USB3.0接口 | 2 | 台 | 三年 |
| 17 | 显示器 | 黑色,21.5英寸宽屏,16:9,分辨率 1920 x 1080 | 5 | 台 | 三年 |
| 18 | 书记员电脑HDMI分配器 | 符合HDMI规格。支持3D支持屏幕最高分辨率至1080p@60HZ(12-bit),4K*2K@ 30HZ(8-bit)有一个HDMI输入接口,可串联。HDMI输入端口(A-类型 母头): 1 HDMI输出端口(A-类型 母头): 2 最大分辨率 : 1080p (12Bits) 线材长度(设备到显示器) 10 m (Max.) 信号类型 标准 HDMI 信号 | 1 | 台 | 三年 |
| 19 | 热水器 | 容积:100L加热方式:双胆速热 内胆材质:搪瓷内胆 能效等级:一级能效 操作方式:数码按键/数显 | 25 | 台 | 三年 |
| 20 | 快速电热开水壶 | 容量:1.7L 功率1500W 净重1.12kg 尺寸:226*160*255mm | 38 | 个 | 三年 |
| 21 | 热水器 | 120L | 3 | 台 | 三年 |
| 22 | 咖啡机 | 水箱容量:1400ml 额定功率:1100w 15巴泵压力 | 1 | 台 | 三年 |
| 23 | 洗衣机 | 全自动滚筒10KG容量 | 2 | 台 | 三年 |
| 最高限价:799596元 | |||||
长治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单位及委托的代理机构承诺在长冶
市公安局“三中心”建设项目执法办案中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采购沽
动中做到: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在发布采购公告前不少于30
天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及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采购意向。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度,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
法》、《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治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
细则>的通知》等要求,完善备案资料,并上传本承诺书。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制度,供应商资格、采购需求及商
务条款、评审因素等不发生影响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行为。规范
采购文件编制,严格落实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在采购文件中嵌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5.严格落实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发展、绿色低
碳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6.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无论是采购人自行组织还是委托代理
机构组织的项目,一律由采购人以非现金方式按时支付评审专家劳务
报酬。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发放评审劳务报酬。
7.评审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采购结果,采购结果和评审
情况同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
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可直接下载电子通知书)。依法
合规收取保证金并及时退还,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质量保
证金,不滞压合同款项、履约保证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压缩政府采购
合同签订时间,原则上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合
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及备案。
8.收到供应商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
进行实质性验收,需要公开验收结果的项目在验收结束后1个工作日
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告。认真落实资金预付制度,对满足合同约定
付款条件的,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款项支付。
9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项目不复杂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0.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要求,做好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
以上承诺,敬请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采购单位公章)代理机Y
经办人签经办人签字
杨
刘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