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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青岛体育大数据中心实训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青岛体育大数据中心实训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青岛体育大数据中心实训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2002190 采购项目名称: 青岛体育大数据中心实训室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其中:第 一 包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其中:第 一 包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 采购需求: 青岛体育大数据中心实训室,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内完成,包含平台建设与数据对接、设备设施安装与调试、实训室装修及氛围营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信用青岛”(***********)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上信息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 开标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8号开标室(312室)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3.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钱塘江路36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 嘉信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96号和达新都汇三层 联系方式: 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周涛 联系方式: 136********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 嘉信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20:59 注意事项 供应商参加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系统使用指南 |
| “一照通投”温馨提示:各交易主体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完成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全过程交易,实现身份认证、标书加解密、签署合同等操作,全程免费。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青岛体育大数据中心实训室项目.pdf |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
(2023-3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范本)
青岛市政府采购
青岛体育大数据中心实,
训室项目第1包
采购人: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代理机构:嘉信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SDGP37********2002190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第四章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3.商务条件
第五章评标办法
1.相关要求
2.评分标准
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第六章投标人须知
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2.合格的投标人2.合格的投标人
3.保密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
5.踏勘现场
6.询问及答复
7.偏离
8.履约担保
9.采购代理服务费
10.招标文件.................................................................................................................................................30,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2.投标报价
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7.质疑
18.投诉18.投诉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第七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1.开标程序
2.开标
3.评标委员会
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
5.资格审查
6.评标
7.澄清有关问题
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
11.废标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3.违法违规情形
14.违规处理
第八章纪律要求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签订合同1.签订合同
2.追加合同金额
3.货物质量与验收
4.合同主要条款
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青岛体育大数据中心实训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
//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
5-11-17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2002190
项目名称:青岛体育大数据中心实训室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其,
中:第一包*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其中:第一包*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采购需求:青岛体育大数据中心实训室,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内完成,包含平台建设与数
据对接、设备设施安装与调试、实训室装修及氛围营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
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
网”(***********)、“信用山东”
(***********)、“信用青岛”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上信息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投
标人无须提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
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服务系统(***********)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
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三楼8号开标室(3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
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3.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钱塘江路36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嘉信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96号和达新都汇三层
联系方式: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涛,
电话:136********。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
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采购公告
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采购人 |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嘉信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3 | 项目名称 | 青岛体育大数据中心实训室项目 |
| 4 | 分包及中标规定 | 本项目不分包。 |
| 5 | 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 |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
| 6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 |
| 7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
| 8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 |
| 9 | 履约保证金 | √不需要□需要 |
| 10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 √中标人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购人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中标人应及时支付服务费,否则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诉责险费用及律师费等收取方式:转账或电汇等。□无需支付 |
| 1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 12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 |
| 12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 |
| 13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 招标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
| 1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16 | 投标报价的范围 | 含税全包价,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设施设备的送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 |
| 17 | 投标报价的次数 |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 18 |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 | 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本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当占合同金额30%以上),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 19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及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 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20 |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优惠标准 |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幅度详见评分标准。 |
| 21 | 确定核心产品 | □属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属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其中智慧体质监测系统、体质健康处方评估系统与个性化指导管理系统(含软、硬件)为核心产品。 |
| 22 | 进口产品投标 | √不允许□允许 |
| 23 | 样品 | √不需要□需要 |
| 24 | 投标(响应)编制(含保存、签章、修改、撤回、上传等操作) | 投标人使用【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中标示的“公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印章。操作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下载中心>系统使用指南>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说明(投标人端)”。特别提示:1、制作投标文件时,单项绑定pdf(word)文件时无需再电子签章,单项绑定的pdf(word)文件不再作为投标内容上传。2、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合成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个pdf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上述三个pdf投标文件上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单项绑定的pdf(word)不再上传)3、若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撤回文件,视为放弃参与投标,如需再次投标需要重新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需修改投标(响应)文件,则需先撤销上传,再撤销签章,再作修改,修改后需再次生成并签章投标(响应)文件,签章完成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再次上传此次修改后的投标(响应)文件。例如:供应商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后需修改报价明细表内容,则需先撤销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再撤销签章,修改完成后,再次生成并签章投标(响应)文件,签章完成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再次上传此次修改后的投标(响应)文件。 |
| 25 | 制作完成后的投标(响应)预览 | 投标人对投标(响应)完成签章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
| 26 |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 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投标人当前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投标人可以下载保存。行过任何变更,原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将因密钥不匹上传投标文件后,项目开标前,对CA证书进配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开标,请务必重新上传投标文件。CA证书变更情形包括但不限于:CA证书更新(含证书到期后的延期操作)、CA锁信息修改、新增CA锁关联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CA锁补办(包括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重新办理CA锁)。未重新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无法参与解密开标,由此产生的投标失败及全部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务必高度重视! |
| 27 | 投标人签到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若到现场开标,应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及可登录互联网的电脑设备以确保网上开标。开标注意事项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下载中心>系统使用指南>电子投标开标注意事项”1.投标人在线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 |
| 28 |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29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 |
| 30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3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评标委员会确定1名中标人 |
| 32 | 中标公告 | 中标结果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32 | 中标公告 | 中标结果公告中,同时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进行公告。 |
| 33 |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
| 33.1 | 书面形式的定义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 | |
| 33.2 | 相关评标标准认可要求 | 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及相关附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上传后将无法删除),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 |
| 33.3 | 电子签名 |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 |
| 33.4 |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 √不允许□允许 |
| 33.5 | 监督和管理 |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 |
| 33.6 | 关注 | 潜在供应商须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注该项目,否则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 |
| 33.7 | 优惠率的解释 | 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的,优惠率是指在采购文件约定的基准价基础上进行下浮的比例。例如供应商填入0.2(20%优惠率)则优惠后的报价=(1-0.2)×基准价。 |
| 33.8 |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1.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直接下载采购文件。3.招标文件若无特指,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原件是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 |
| 33.8 |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或公证部门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如: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彩色扫描件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填报、签署和盖章(红)的电子文件(如:有电子签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招标文件若无特指,招标文件中的复制件(复印件)系指复制件(复印件)的扫描件。4.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和质疑的,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提出,并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电话:136********,联系人:周涛)。5.关于本项目的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招标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青岛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公示。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于开标前向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6.本项目中小企业界定要求:投标人所投的所有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即可享受本项目落实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采购项目包含多种标的物的,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信息应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包括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项目落实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供的所有货物制造商必须都为中小企业才可享受本项目落实的政策优惠。 |
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提供形式 | 备注 | 必须提交 |
| 1 | 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 | 电子文档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 | |
| 2 | 声明函 | 电子文档 |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 |
| 3 |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 电子文档 |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 |
| 4 | (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添加资格证明材料) | 电子文档 | 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添加资格证明材料 | 否 |
资格证明文件备注:,
开标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第四章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
标准、规范,中标人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
1.3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
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
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
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
1.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采购人确需招标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在招投标活动开,
始前,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件规定办,
理审核手续,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招标采购进口产品,否则采购人不得招标采购,
进口产品,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
品)。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拒绝国产相同质量产品的制造商或,
代理商参与投标。
1.5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
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
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
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1.7投标人项目计划、整体实施方案、应急处理措施制定合理,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需具有完善的供货组织方案、产品安装和调试方案及应急处理措施,为采购人提供培训
计划和应用技术支持。
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详见附录1。
采购明细详细内容附件:,
2.1项目背景
(1)健康中国2030与体育强国战略的落地需求:《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新
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等国家政策文件系统部署下,大数据探索已然成为我国全民健
身的前沿阵地。《“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推动体育数字化转型”“发展
体育大数据”,将体育科技纳入重点发展领域;《“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亦
强调“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体育产业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亟须大数据技术赋能。
(2)数字中国与智慧城市建设的地方实践。青岛市《“十四五”数字青岛建设规划》
提出打造“智慧体育”生态,要求在健身指导、青少年体质监测、赛事管理等场景实现,
数据驱动。青岛体育数据存在“部门孤岛”(青岛中小学体质健康数据分散在学校、
区教体局、第三方检测机构等主体,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与共享机制)、“质量短板”(农
村地区体测数据采集率不足60%)与“安全隐患”(学生健康数据脱敏机制缺失)等,
问题,且本地体育科技企业多集中于硬件制造,在数据分析、智能算法领域创新不足,
80%的体育大数据解决方案依赖外部供应商。实训室的成立旨在搭建标准化数据中台、
开发智能采集途径,为“一校一策”干预提供科学依据,直接服务于数据治理体系建,
设,联合高校与企业,构建“政、产、学、研、服、用”协同平台,突破运动轨迹追
踪、全民健身多模型等核心技术。
(3)培养新时代体育复合型人才:对接青岛本地职业俱乐部、赛事、体育产业的实,
际需求,促进体育学科与计算机科学、数据科学、人工智能、生物力学、运动医学等学
科的交叉融合,让学生参与真实项目,锻炼利用大数据解决体育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如,
选材评估、训练优化、伤病预防、赛事运营、市场分析),培养既懂体育又懂技术的“体,
育+数据”复合型人才,显著提升学生在体育科技公司、职业俱乐部、赛事组织、体育
管理部门、体育媒体、健身科技等领域的就业竞争力。
2.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以“智能化监测、数据化整合、全周期服务”为核心,打造集体质测试、数
据采集、分析评估、科普教育、政企合作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心,解决当前缺乏固定场所,
和数据孤岛问题,从“单纯测数据”转向“测-评-管”螺旋式上升,将体质监测结果转
化为具体健康改善措施,提升体育课程教学、训练的实用性,拓宽“小胖墩、小眼镜、
小脊梁、小心眼”问题的解决路径。
建设青岛体育大数据中心青少儿体质研究基地,旨在构建智慧体育大数据平台框架
体系,为学生深入青岛市中小学校园开展体质监测、制定个性化锻炼计划、组织干预性
训练和体卫预防等方面提供智慧化、便捷化、系统化的技术支撑,打造学生体育数据管
理和健康管理服务。
2.3设备要求
为了保障项目投资长期效益并尽可能降低后期维护成本,项目设备应具备未来可扩
展性与升级能力。设备选型应遵循开放性与标准化原则,确保未来能够灵活、经济地进
行功能扩展与技术升级。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 1 | ●智慧体质监测系统、体质健康处方评估系统与个性化指导管理系统(含软、硬件) | #1.具备市级、区县级、校级体质健康测试进度实时动态数据实时统计,具体:a.具a.备数据大屏显示b.具备多屏同步模块化定制c.具备可交互图表d.具备图表定制化e.具备多屏联动实时显示f.具备统计维度个性化定制g.具备数据大屏布局模块化调整2.具备地市级、区县级、校级体质健康及其相关信息a.上级部门可直接访问并管理所辖下级的体质健康及的数据管理其相关信息的数据b.具有地市级、区县级、校级、个人多维度实时排名功能c.具有学籍导入,班级导入,第三方体测成绩导入功能d.能够与第三方AI体测硬件仪器数据双向实时对接e.具备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所有学段的国家体质健康上报标准表导出功能,具有逻辑值校验、空值智能补充、按学籍导出、按包括评分导出等个性化功能f.具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一键生成,按学院、班级打印g.具备批量修改测试数据 | 套 | 1 |
| 1 | ●智慧体质监测系统、体质健康处方评估系统与个性化指导管理系统(含软、硬件) | h.具备用户注册信息删除i.具备免测申请批量查询、修改,审批后自动在上报表中标注免测代码j.具备测试总分分类查询、管理k.具备多次测试记录查看、回滚、撤销功能l.具备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所有学段实时评价单项得分、学期/学年总分、毕业总分,学生测试完即可立即查询核对测试成绩、测试时间、测试教师、单项总分、学期/学年总分及毕业总分等3.标准化接口,具备授权的第三方设备、服务使用接口接入数据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厂商的设备、管理部门自行研发的服务a.具备通过开放接口进行数据上报b.具备通过开放接口进行同步人脸信息c.具备通过开放接口实时体测数据d.具备通过开放接口实时获取统计数据e.具备通过开放接口实时获取免测数据#4.具备实时采集所有辖区内所有学校体质健康以及相关数据实时同步,并为学校提供通用的、低成本的、体质测试实时对接应用程序解决方案,其中该应用程序解决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功能a.具备学生自行授权上传人脸、补充更正个人信息b.具备学生上传人脸信息一致性验证,防替考作弊功能c.具备双胞胎相似人脸管理员审核功能d.具备双胞胎或人脸相似学生通过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体质测试;e.具备人脸身份识别、二维码身份识别进行体测f.具备自定义测试项目,独立完成项目测试、即时评分、实时、成绩即刻查询g.具备录入成绩自动有效值校验、自动更正、防漏报、防作弊等功能h.要求计时页面具备高稳定性,不会由于意外退出、系统清理、以及用户误操作的等原因导致误停表,避免学生跑步过程计时失败i.具备学生自行免测申请,提交免测证明,指定审核教师,被指定教师线上审核,管理员统一审核,管理员分配审核教师,不符合要求注明理由退回重审)等功能j.具备以年级、自然班级、项目班级查询测试进度、具备自定义标签k.具备跨学期、学年补测、提前测试等功能l.具备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所有学段实时评价单项得分、学期/学年总分、毕业总分,学生测试完即可立即查询核对测试成绩、测试时间、测试教师、单项总分、学期/学年总分及毕业总分等;m.具备测前安全提示功能,对测试风险进行强制安全提醒,保证测试安全规范#5.数据安全管理(1)建立数据加密机制(国术体育特征参数保护),具备至少一种加密技术、用户可通过该加密技术对学生个人信息进行加密,且全流程中无法被服务端解密6.具有拓展功能,具备新体育相关数据的对接、统计、管理★7.具备新硬件设备的数据接入以及兼容#8.线上云服务,提供数据库与文件储存服务(应用服务器——部署SpringBoot后端服务、Nginx反向代理、Tomcat容器,CPU4核以上,内存8GB起,硬盘SSD1TB及以上;数据库服务器——存储结构化数据,CPU8核及以上,内存16GB及以上,硬盘SSD2TB+RAID10配置;缓存服务器——部署Redis缓存高频查询数据,如用户登录状态、统计报表缓存,CPU4核及以上,内存8GB及以上,硬盘SSD200GB及以上) | 套 | 1 |
| 2 | 可穿戴智能运动分析系统 | ★1.实时图像监测2.使用集成的用户数据库储存3.可回放和分析步频4.可进行两次测试的对比分析5.压力分布最大值6.压力分布平均值7.二维/三维显示8.步态轨迹9.实时和慢动作回放10.可导出带有自设水印的全部报告和简要报告11.参考参数:重量约20g,屏幕0.96英寸,3轴加速度传感器、光学心率传感器、红外光佩戴检测传感器;功能——运动监测、心率监测、睡眠监测、血氧饱和 | 套 | 1 |
| 2 | 可穿戴智能运动分析系统 | 度检测;电池91mAh,USB直充,续航约7天,兼容Android和iOS平台,蓝牙配对 | 套 | 1 |
| 3 | 48口交换机 | 1.三层网管交换机2.交换容量758Gbps/7.58Tbps3.包转发率≥148Mpps/222Mpps,≥48个10/100/1000Mbps自适应电口,≥4个SFP+万兆光口4.具备静态路由、三层聚合口、ACL、端口镜像等功能 | 1 | |
| 4 | 机柜 | 1.颜色:机身为黑色,符合壁挂环境2.前面安装梁带有安装孔位标志,3.采用冷轧钢板,形成整机,组装式结构,安装方便4.承受力度高,结构牢固5.结构方便设备散热6.尺寸:≥550mm*400mm*300mm | 1 | |
| 5 | 无线AP | 1.≥3000M双频五流Wi-Fi6千兆吸顶AP2.1个WAN/PoE上联端口,自组网全网管理设备最大数为323.具备802.11a/b/g/n/acWave1/Wave2/ax协议 | 3 | |
| 6 | 白板 | 1.120*200cm,升降杆宽度、高度均可调节,双面白板,可折叠收纳,三角式固 | 块 | 3 |
| 7 | 便携式中控终端 | 1.APP控制应用,该APP必须成功发布并上架至以下指定的主流移动应用商店2.参数不低于11.5英寸,2200x1440分辨率,TFTLCD触控屏,128GB,7700mAh电池,支持蓝牙传输文件 | 5 | |
| 8 | 运动魔盒(参观体验) | 1.单产品可支持测试项目:跳绳(7人)、立定跳远(1人)、引体向上(2人)、仰卧起坐(5人);锻炼项目:深蹲(7人)、蹲跳(7人)、开合跳(7人)、左右跳(7人)、高抬腿(7人)、弓步跳(7人)、纵跳(7人)、半蹲(7人)、提膝击掌(7人)、侧向蹲起(7人)、足球踩球(7人)、篮球运球(7人),支持7人随来随测,全程无感、人脸识别、举手即可开始测试。2.室内固定锻炼空间部署,主要应用于体育课堂、课间、课后学生自助自主跳绳、跳远、仰卧起坐、开合跳等锻炼测试。产品由“AI跳绳魔盒+多人广角摄像头”组成,内嵌智慧体育锻炼分析引擎,AI自动视频采集识别锻炼数据,提供1年软硬件维保。3.支持学生进行跳绳、跳远、仰卧起坐等项目锻炼竞赛,实时输出成绩和对应分数。支持运动锻炼数据分析排名,每周运动排行榜4.整机尺寸约1480*400*42.5mm,重约10.35kg,参数不低于23.8英寸高清屏,8核主控芯片,32G存储, | 套 | 2 |
| 8 | 运动魔盒(参观体验) | 60fps高帧率摄像头 | 套 | 2 |
| 9 | 电路改造 | 1.教室内铺设各类线材2.网线、主电源线、线管、线槽、插座等3.管路敷设,设备安装调试,辅料穿线管材,管材配件,水晶头,胶带,扎带等辅料 | ||
| 10 | 文化渲染 | 1.包括展示厅文化墙元素、内容、布局、排版、风格、主题、展示方案等方面的设计服务2.根据现场实训室的装修的风格,结合学院的校园文化,定制墙面宣传内容 | ||
| 11 | 墙体打通(两扇)大门 | #1.在数据中心墙体上新增两个通行大门,涉及墙体切割、结构加固、门框安装及表面修复。确保承重安全,采用防火、防爆、防潮、环保门材质2.根据设计要求,墙体切割后,重新处理墙面及切割出,结构加固,表面修复 | ||
| 12 | 地面改造 | 1.满足数据中心10年以上的运维周期需求2.A205数据中心104㎡,500*500*5mm块状地毯,面积104㎡3.A206教室,1/2面积68㎡铺装2.5mm以上厚度地胶,1/2面积68㎡维持现有地砖地面现状 |
2.5其他要求
2.5.1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要求:必须将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置于项目建设的首位。
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
法规及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涵盖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销毁等各环节的管理规,
范与技术标准,对涉及中小学生及其家庭的个人信息实行严格的分类管理与去标识化处
理。同时,应构建动态、纵深的数据安全防护体系,通过定期开展风险评估、渗透测试
及安全审计,持续加固安全防线,坚决防范隐私信息泄露与滥用风险。
2.5.2后续实施要求:为保障平台数据的全面性与贯通性,应重点强化跨部门数据
对接机制。在平台建设前期,主动与各相关单位——包括区域内中小学、教体局以及第
三方检测机构等——展开系统化沟通,明确各方数据资源的类型、格式与接口规范,协
同制定统一、可执行的数据接入标准与安全高效的共享机制。通过建立常态化的数据协
调工作流程,确保平台正式运行后能够打破“数据孤岛”现象,迅速整合多方数据资源,
为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和深度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2.5.3中标人定期以可读报告、可视化图表及结构化数据等形式,向招标方提供项
目的基础数据与关键统计分析结果,以此反映项目进程与成效,并为监测与评估项目效
益指标、保障项目质量目标的全面落实提供核心依据。
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不
允许负偏离,否则响应无效。对于非实质性条款偏离,按照评标办法中评分规则进行处
理。
3.商务条件
★3.1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内完成,包含平台建设与数据对接、设备设施安装与调试、
实训室装修及氛围营造。
3.2交货地点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院内。
3.3付款方式
中标人收到项目的质量验收合格报告后,应尽快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发票(按照采购
人要求开具发票),以便办理付款手续。
中标人出现违约或负有赔偿义务情况时,采购人有权从应付中标人的货款中扣除相
应违约金。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项目预付资金,全部设备安装,
完毕并通过项目验收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5%,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保修,
期满,进行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
3.4验收
3.4.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
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
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3.4.2货物由中标人进行供货,供货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
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证明货物以及使用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
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5质量保证期
硬件设备设施提供3年保修服务,实训室装修及氛围营造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实行保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国家主
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
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3.6售后服务
平台建设与数据对接部分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应向采购人提
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术资料,提供5年的维护升级及技术保修等具备服务,包括提供
7*24小时电话具备指导服务、提供5*8小时远程具备指导服务、功能升级、安全补丁及
漏洞修复、协助学校对数据文件备份策略进行合理规划,以及实施备份与评估相应的备
份,配有故障分级与响应机制,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
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否则符合性,
审查不合格。
带“●”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系指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
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
第五章评标办法
1.相关要求
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2“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项目,并且签
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
1.3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1.4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
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招标,
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4.1享受政府采购具备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
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4.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
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
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4.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
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1.4.5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5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5.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响应的须提供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
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
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
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5.2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
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1.5.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
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7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8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2.评分标准
| 评分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
| 商务部分 | 投标报价 | 30 | 评标基准价C=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或最终价格)中的最低投标报价。最终报价:1、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的产品1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比30%以上的,给予4%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满分 |
| 投标人业绩 | 3 |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和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三项原件扫描件缺一项不得分;同类项目认定时间以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 | |
| 质保期 | 2 | 硬件设备设施提供3年保修服务,在满足采购文件质保期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满分2分。 | |
| 节能、环保产品加分 | 5 | 产品具有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 |
|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分计算方法是:1、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5%的加分,加分公式如下:加分=价格评审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2、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审总分值5%的加分,加分公式如下:加分=技术评审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3、若所投产品同时列入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则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种最新发布政府采购清单的进行优采加分。开标时,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电子文档及“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须列出所有节能产品单价及合计)、“政府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须列出所有环保产品单价及合计),否则不得分。 | ||||
| 技术部分(汇总规则:取去掉0个最高分、0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 响应情况 | 基本分 | 25 | 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属实质性负偏离的则为无效投标;其他条款为普通条款,投标货物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得25分。 |
| 负偏离 | 0 | “#”条款为重要参数,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3分,其它参数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扣完基础分为止。 | ||
| 供货组织方案、产品安装和调试 | 5 |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供货、验收方案对采购要求的响应程度高、供货组织方案详细明确、时间进度及时间节点衔接得当合理,产品安装和调试的主要技术保证措施表述完整、切合实际,满足使用要求,得5分;产品供货、调试、验收方案明确、货物到位保障措施或时间进度及时间节点阐述不足,得3分;产品供货、调试、验收方案欠缺、货物到位保障措施或时间进度及时间节点阐述不清晰或不严密,得1分;未描述不得分。 | ||
| 培训计划和应用技术具备 | 5 | 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详细科学,培训计划中人员具备及培训保障清晰完整科学,整体提升人员水平和能力,得5分;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缺乏细节性描述,培训计划中人员具备及培训保障欠缺的,得3分;投标人提供的培训 | ||
| 计划无细节性描述,培训计划中人员具备及培训保障清晰不足,得1分;未描述不得分。 | |||
| 项目计划 |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计划完善、合理,得5分;项目计划完善性、合理性欠缺,得3分;项目计划简单,得1分;未描述不得分。 | ||
| 整体实施方案 | 投标人提供的整体实施方案完整、可行,得5分;实施方案相对不足,得3分;实施方案简单,得1分;未描述不得分。 | ||
| 人员配备 | 团队核心人员(至少包括技术负责人、数据分析师、网络工程师等)配置齐全,职责分工明确,人员具有3年以上类似项目经验,能提供一个业绩证明,得5分;团队核心人员(至少包括技术负责人、数据分析师、网络工程师等)配置缺失,职责分工不够明确,人员具有1年以上类似项目经验,能提供一个业绩证明,得3分;无团队人员,无项目经验的不得分。 | ||
| 售后服务服务保障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安排、维修的反应速度及售后服务措施等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售后服务保证措施阐述全面,产品维护措施详细可操作,备品备件清单完整详细可实施的,得5分;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缺乏细节性描述,产品维护措施缺乏细节性描述,备品备件清单不足的,得3分;售后服务保证措施不足,产品维护措施与实际情况不符,备品备件清单不足的,得1分;未描述不得分。 | ||
| 应急处理措施 | 对本项目过程中投标人解决问题的能力、紧急情况处理预案进行评价,投标人解决问题的能力强,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全面,紧急情况处理预案详细可操作,得5分;投标人具有解决项目过程中问题的能力,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部分全面,紧急情况处理预案部分详细,且可实施,得3分;投标人具有解决项目过程中问题的能力,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部分完全,紧急情况处理预案不详细,得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3.1说明:
3.1.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
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政府
采购优先政策:,
3.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
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
分或价格折扣(详见评分标准)。
3.3.3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
第六章投标人须知
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投标人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
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
责任;
2.4.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
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2.5除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
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2.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7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
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2.8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
3.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
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具备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
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
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时间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
分均为北京时间。
4.4投标有效期
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
持有效。
4.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
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
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4.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
5.1踏勘现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
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
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
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询问及答复
6.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询问在本项目的公告页面在线提交。
6.3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本项目的公告页面查看。
7.偏离
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
离范围和幅度。
8.履约担保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采购代理服务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招标文件
10.1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
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采购需求;
(5)评标办法;
(6)投标人须知;
(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8)纪律和监督;
(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0)投标文件格式;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
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投标人确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
11.3资格审查部分
11.3.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
11.3.2声明函(见附件1);
11.3.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11.3.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1.4商务部分
11.4.1投标函(见附件3);
11.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4);
1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
11.4.4报价一览表(见附件6);
11.4.5分项报价明细表(见附件7);
11.4.6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8)(若有);
11.4.7类似成功案例业绩证明(若有);
11.4.8企业认证;
11.4.9商务响应表(见附件9);
11.4.10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见附件10);
11.4.11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见附件11);
11.4.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见附件12);
11.4.1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见附件13);
11.4.14监狱企业的证明(若有);
11.4.15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1.4.16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11.4.17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若有)。
(注:具体以【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目录为准)
11.5技术部分
11.5.1供货组织方案、产品安装和调试;
11.5.2培训计划和应用技术具备;
11.5.3项目计划;
11.5.4整体实施方案;
11.5.5人员配备;
11.5.6售后服务服务保障;
11.5.7应急处理措施;
11.5.8货物清单(见附件14);
11.5.9原厂出厂配置表以及原厂中文使用说明书(若有);
11.5.10技术响应表(见附件15)以及产品彩页等图片介绍资料;
11.5.11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若有)(见附件16);
11.5.12招标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1.5.13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注:具体以【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目录为准),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货物进行报价,对每一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
12.6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
件进行比较。
12.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
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
12.9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
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2.10采购人不接受未经中国海关报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货物报价。
12.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3.1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投标文件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投标文件签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投标人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
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投标
文件。
1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
充、修改或者撤销其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后,通过【青岛市公共
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通知。上传时间以上,
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
收。
16.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
不退还。
17.质疑
17.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7.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7.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7.4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
受理。
17.5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
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
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
盖公章。
17.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过系统以电
子文档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8.投诉
18.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
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
管部门提起投诉。投标人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
18.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18.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18.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5代理人提出投诉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
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
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
盖公章。
18.6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
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
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七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1.开标程序
1.1宣布开标纪律;
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查看在线签到家数,少于三家开标会结束;不少于三家开标会继续进行;
1.4投标人根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开始解密。
1.5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确认;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6开标结束。
2.开标
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规定时间内签到。
2.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投标人线上确认。
2.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
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5在评审结束前,投标单位请保持在线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状态。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
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单位需要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
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时的澄清。
2.6各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告知。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
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
业领域评审专家的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与政府采
购项目评审活动。
3.2评审专家的抽取
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
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
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3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身存在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及相关活动,与自己有
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
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
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
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
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6.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3.6.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6.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6.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3.6.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3.7.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
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7.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7.6编写评标报告;
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3.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8.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8.3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
3.8.4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
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
4.1资格审查
4.2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3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4.4符合性审查;
4.5技术和商务评审;
4.6澄清有关问题;
4.7比较与评价;
4.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9编写评标报告;
4.10宣布评标结果。
5.资格审查
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
的资格要求。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
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
采购网”(***********)、“信用山东”(***********)、“信用
青岛”(***********)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
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
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
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3在资格性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见附件1)审
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
5.4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出不合格的
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
6.评标
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6.1.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
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6.1.2宣布评标纪律;
6.1.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6.1.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6.1.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1.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6.1.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
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6.1.8核对评标结果,有以下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
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6.1.8.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6.1.8.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6.1.8.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6.1.8.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6.1.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
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6.1.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
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6.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附录。
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
并出具投标无效说明。
6.3技术和商务评审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
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6.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6.3.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
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
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6.3.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
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
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6.3.5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购
人确定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
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
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7.澄清有关问题
7.1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评标委员会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起,
澄清】功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需通过电子,
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时,
的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7.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
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
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7.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通过【发起报价说明】功能,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
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报价说明】功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对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定标
8.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
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
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
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8.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8.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8.5对于分包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但限制中标包数的,中标人的选择按
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包及中标规定”确定。
8.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
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评标报告。
8.7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
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
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8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9.1评标结束后,不再现场宣布评标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
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招
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
排序。
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
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
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
10.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10.3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
10.4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发生偏离的;
10.5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另有
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10.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0.7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10.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章的;
10.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10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
10.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
11.废标
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1.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
投标人不足3家的;
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1.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2.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
12.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
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
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
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
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
件一并存档。
12.2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3.违法违规情形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3.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13.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3.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
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
13.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3.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3.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13.3.4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13.3.6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
级财政部门。
14.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视情节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青岛
市政府采购活动:
14.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的;
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14.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4.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4.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14.8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14.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纪律要求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
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
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或说明的
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
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签订合同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
改。
1.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4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
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
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
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1.4有关法规或者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
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
行。
1.5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
公开,并同步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1.7甲方具备乙方按照《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
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青财采〔2019〕20号)规定享受信用融资政策。如乙方按照
文件规定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甲方承诺无条件允许乙方将本,
合同约定的收款账号变更为相应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账号,为信用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便,
利。变更账号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备案锁定。
1.8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
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
大型企业。
1.9当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
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采购人应,
重新组织采购。
2.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
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
金额的10%,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
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3.货物质量与验收
3.1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
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以《项目
验收报告单》或《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为准)。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
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并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
责任。
3.2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3.3货物的表面涂漆颜色: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商定。
3.4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4.合同主要条款
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签订地:
甲方(采购人):,
住所地:
乙方(中标人):
住所地:
乙方于20年月日参加了(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
号)”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中标人,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
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条货物条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
|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 合计 | ||||
注:如上述表格不适用相关货物的,具体品牌、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
可用附件形式列明,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
第二条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此价款包括了货物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
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流量费、
人员服务、运维服务、设备回收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第三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货物原产地:
2.货物的质量要求:
……
3.货物的技术标准:
……,
第四条交货,
1.交货日期:
……,
2.交货地点:
……
第五条包装、装运及运输
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货物有任何损坏均由
乙方负责。
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
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对乙方提出的具体包装要求:
……
第六条货款支付,
1.货物运到交货地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2.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并不得
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
3.付款方式
……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履约
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3、在采购标的交付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甲方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
退付表》、《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等材料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退,
还。
……,
第八条售后服务及承诺
1.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
2.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
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合格,
后移交给甲方。
3.供货及服务范围:乙方负责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免费培训、售后服务。
……,
第九条验收
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
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2.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更换。
3.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
行检查。
4.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
细而全面的检验。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
(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
5.对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特种设备,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
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履约验收报告应当依法依规
及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
6.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
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对
乙方所提供包装的履约验收要求(必要时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
第十条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者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
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
……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
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保证其全部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
服务。
3.保证其所供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
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滞纳金。逾期交货
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按照第1
款的规定赔偿甲方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