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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二期研发总部基地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二期研发总部基地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二期研发总部基地项目立项的批复(合经投〔2020〕30号)
1.4 招标人: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统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二期研发总部基地装饰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5BFJGZ50543
2.3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 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5BFJGZ50543
2.5 建设地点: 合肥经开区宿松路与锦绣大道交口西南角
2.6 建设规模: 依据招标人需求对已建成的 7栋单体实施装饰工程,详见招标文件、答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 1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属于科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对新建的7幢单体及地下车库进行室内装修,项目总用地面积4889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3720平方米,其中4幢单体建筑高度超100米。建设内容主要为对4幢、5幢、6幢、8幢楼室内改造装修及其他零星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 施工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2.12 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 1)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
( 2)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3)其他要求: 无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 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 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7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 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无 。
3.1.5 财务要求: 无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无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 年 10 月 1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 3862 ; ********。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三阶段)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 2025 年 11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 1 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 、 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潭路 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9号楼
邮 编: 230000
联 系 人:朱先祥
电 话: ********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 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0551-6622 3862 、 ********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 2588号
电 话: ********、********
12.其他事项说明
12 .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 :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二期研发总部基地装饰工程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7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8分45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附件: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_投标人.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交易系统异议操作手册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异议操作手册
一、登录系统
二、投标人在线提交质疑/异议
三、投标人在线查看质疑/异议回复
四、投标人在线撤回质疑/异议
(***********)快捷入口“我要投标(新)”登录安
徽公共资源交易新系统。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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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录系统有库食委标金1食委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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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给门户网站我委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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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通过浏览器直接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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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登录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新系统。
CA京扫码登录
(三)可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1)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投标
人”。支持标证通扫码登录和实体锁登录两种登录方式。
尚、*时间安流牛台办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招标人)
美N级人
2、进入电子服务系统,选择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数智交
二、投标人在线提交质疑/异议
投标人,找到项目并点击进入项目进入菜单页。22出通日
注:提交在线质疑/异议的投标人必须已获取招标文件
且已上传投标文件,允许提交时间为中标候选人公示中规
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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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nEDan
三车电用
工易系统即可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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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投标人点击“异议”菜单按钮,进入功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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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环节
③投标人点击新增在线质疑/异议
④进入信息填写页面后,所有星号项为必填项,并在附
件上传质疑/异议文件并进行签章(可以上传WORD文档和PDF
文档,签章为电子签章)。
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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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件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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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工
主上用
土按
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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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修改保存后,即可质疑/异议提交。
三、投标人在线查看质疑/异议回复
①点击评标异议按钮,进入表单页面,可以查看:质疑
/异议受理时间、是否撤销质疑/异议、受理状态。
②点击操作按钮进入查看详细信息页面,可以查看详细
的质疑/异议信息及提交质疑/异议上传的质疑/异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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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
1
中
③投标人回到评标异议页面,选中质疑/
异议记录并点击回复查看按钮可以查看质疑/异议回复。
④进入查看回复页面后,可以看到质疑/异议单位签章
电的质疑/异议文件和回复的质疑/异议回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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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00
aam
mm
⑤对于不予受理的质疑/异议,受理状态为不予受理,
进入查看信息页面后,能够看到回复的不予受理原因。
四、投标人在线撤回质疑/异议
①在质疑/异议提交后,代理机构质疑/异议回复之前,
投标人可以在线撤回质疑/异议,撤回质疑/异议需上传质疑
/异议撤销文件并签章。
房建市政施工招标示范文本(2023年版)2025.09.16
编号:2023-AHHF-FJSZ-01
合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版)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二期研发总
部基地装饰工程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JGZ50543)
招标文件
招标人: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资格审查方式
7.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1.联系方式
12.其他事项说明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1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造价咨询工作服务费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定标
8.合同授予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第三章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三阶段)
评标办法前附表
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计价依据
2.工程造价确定
3.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
4.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要求
5.投标报价参考编制要求
6.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二期研发总部基地装饰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二期研发总部基地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二期研发总部
基地项目立项的批复(合经投〔2020〕30号)
1.4招标人: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财政统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二期研发总部基地装饰工
程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BFJGZ50543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JGZ50543
2.5建设地点:合肥经开区宿松路与锦绣大道交口西南角
2.6建设规模:依据招标人需求对已建成的7栋单体实施装饰工程,详见招
标文件、答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
2.8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属于科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拟对新建的7幢单体及地下车库进行室内装修,项目总用地面积48898.6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143720平方米,其中4幢单体建筑高度超100米。建设内容主要为
对4幢、5幢、6幢、8幢楼室内改造装修及其他零星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图
纸及清单。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
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700
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
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
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
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
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
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
打电话:********;********。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
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8.2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
口)2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
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
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
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9号楼
邮编:230000
联系人:朱先祥
电话:********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
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
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二期研发总部基地装饰工程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节点工期:/。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见附录1(2)财务要求:见附录2(3)业绩要求:见附录3(4)信誉要求:见附录4(5)项目经理资格:见附录5(6)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见附录6(7)其他要求:见附录7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4.3(15)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 1.4.4(5)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投标人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评标委员会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上述情形,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形式: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形式:/ |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 |
| 2.1(9)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变更(如有)、最高投标限价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前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出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出 |
| 3.2.1 | 增值税税金相关要求 | (1)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算方法(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在建筑服务发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2.1 | 增值税税金相关要求 | 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报价文件投标函填写的投标总报价精确到分(人民币)。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日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具体如下:(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注:本项目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3)具体要求:①采用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招标公告(选择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②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④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⑤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的,办理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的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支)出。投标人须将本单位针对该项目(标段)从基本账户汇出保函(或保证保险)费用的凭证(须载有所投项目标段编号或项目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收取该费用的保函或保证保险出具单位名称及其账户信息)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融资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保函(或保证保险)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审查认定。未提交或未完整提交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⑥采用电子保函的,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栏目查看《合肥市(信易贷)电子保函平台投标保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4)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不适用适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5)其他要求:①特别提醒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投标人采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②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投标人采用虚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6)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形式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无效。②保函存在明显异常情形的(如多家投标人的保函编号相同;保函存在明显伪造痕迹、内容前后矛盾等情形),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核查,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③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纸质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报公共资源交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易监督管理部门。 | ||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的通知》(合公中心〔2023〕3号)执行。(如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
| 3.4.4(3) |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 |
| 3.7.4 | 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 |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如下:非加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递交。如递交,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1)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非加密投标文件介质:光盘或U盘 |
| 4.1.2 | 非加密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 | 非加密投标文件封套:投标人名称: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二期研发总部基地装饰工程投标文件(非加密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
| 4.2.2 | 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地点 | 同开标地点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退还安排:/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
| 5.2 | 开标程序 | (3)解密时间:30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6)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及其他内容。☑(6)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质量标准、工期及其他内容;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再公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多标段开标顺序:/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 第一中标候选人1家。 |
| 6.4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其他要求 | (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2)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3)其他要求: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当同时公开以下评标情况:a.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原因及依据;b.评标委员会的评分情况。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评分,其中技术文件还需公开采用编码标注的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c.中标候选人经评审通过的投标人业绩(如要求)、项目经理信息及项目经理业绩(如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6.4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其他要求 | d.中标候选人通过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7.2 |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 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 7.3 |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 (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纸质(2)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纸质特别提醒: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
| 8.1.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具体如下:(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2)履约保证金接受形式:电子保函、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注:本项目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3)具体要求: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②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8.1.1 | 履约保证金 | 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④采用电子保函的,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栏目查看《合肥市(信易贷)电子保函平台履约保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4)本招标项目是否减免履约保证金:不减免(5)其他要求:投标人采用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 | 获取与查看通知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看并下载。 |
| 10.2 | 电子招标 | 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要求见本章附件《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
| 10.3 | 相关政策要求 | (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及安徽省、合肥市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3 | 相关政策要求 | 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承包人必须按照合肥市相关文件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户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按照合肥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及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关于发布合肥市建设工程人工费计算最低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2〕8号)及《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规定执行。中标后承包人按上述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2)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按《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通知》(合建监管〔2024〕13号)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已按规定的措施项目、费率和单价列出招标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清单,投标人应承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招标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应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3)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应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4)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5〕4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5)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关于以保函等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合建〔2020〕29号)。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严格执行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合治欠办[2022]5号),支持以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单保函方式存储。(7)劳资专管员执行《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治欠发〔2021〕6号)。(8)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9)保证保险产品应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10)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11)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执行安徽省人社厅等部门印发的《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号)及《贯彻落实的通知》的通知(合治欠办〔2022〕7号)。(12)为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有效破解拖欠工程款问题,严格执行《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490号),《关于加快培育和壮大我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意见》(建市规〔2023〕1号)以及《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法〉的通知》(建市规〔2023〕2号)。(13)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缴纳执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电子保函的通知》。(14)为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相关工作的通知》(合财购[2025]167号)执行,符合要求招标采购工程项目应纳入合肥市绿色建材电子化平台管理,开展绿色建材电子化采购交易收发货等数据化服务(合肥市绿色建材电子化平台网址***********),提高绿色建材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注:①未列明的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②如有相关政策文件更新,按照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 ||
| 10.4 | 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 (1)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15分钟)内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 |
| 10.5 | 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应承担的责任 | (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披露。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5 | 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应承担的责任 | (2)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材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材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拒绝配合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材料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
| 10.6 | 中标人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任 | 中标人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对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1)中标后,中标人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2)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
| 10.7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 |
| 10.8 | 解释权 |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8 | 解释权 |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照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照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9 | 创优目标 | ☑无有,具体要求如下:/。 |
| 10.10 | 异议提出方式 |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
| 10.11 | 投标所需资料 |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情形,责任自负。(2)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上传的相关资料,如出现上传的相应投标资料不全、模糊不清、超出有效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认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或经询标被评标委员会认定符合相关规定的,评标委员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11 | 投标所需资料 | 会应予以认可。(4)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5)具体资料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
| 10.12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投标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经招标人审核后不得进行更换。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投标人派驻投标标段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中止或终止招投标活动,招投标各方免责。(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将投标时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未完善或未明确的组织措施或方案,予以完善明确。组织措施完善明确涉及的相关费用,投标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
| 10.13 | 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 (1)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18ZHZB格式,投标人应及时升级造价软件,生成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后缀名须为18ZHTB。(2)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前,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13 | 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 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投标人如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造价软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编制人应为投标人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具有造价执业资格的人员。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编制人可为造价员,评审过程中不对造价员执业专用章的时间有效性或电子执业章的时间有效性进行评审。(4)本标段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发出后,投标人应对其数据进行复核,如认为数据有误,可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及时限要求提出。 |
| 10.14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工作服务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每标段的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具体收取金额为附件1对应表格相应招标类别收费标准的80%,每标段收取金额不足4000元的按照4000元最低标准收取。(2)造价咨询工作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造价咨询机构缴纳造价咨询工作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造价咨询工作服务费:以每标段的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具体收取金额按如下勾选类别规定的计算结果收取,每标段收取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最低标准收取。☑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附件1对应表格相应类别规定标准计算结果×50%。(3)以上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14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工作服务费 | 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
附件1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造价咨询工作服务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
|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含本数。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具体收取金额为上表(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相应招标类别收费标准*80%,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如下:100万元×1.5%×80%=1.2万元(500-100)万元×0.8%×80%=2.56万元(1000-500)万元×0.45%×80%=1.8万元(5000-1000)万元×0.25%×80%=8万元(6000-5000)万元×0.1%×80%=0.8万元合计收费=1.2+2.56+1.8+8+0.8=14.36(万元) | |||
| 2.造价咨询工作服务费收费标准 | |||||||||||
| 序号 | 咨询项目 | 收费基础 | 工程类型 | 中标(成交)价金额(万元)费率:% | |||||||
| 100以内 | 200以内 | 500以内 | 1000以内 | 2000以内 | 5000以内 | 10000以内 | 10000以上 | ||||
| 1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中标价 | 建筑工程 | 4.80 | 4.30 | 3.80 | 3.40 | 3.00 | 2.80 | 2.50 | 2.30 |
| 安装工程 | 5.00 | 4.60 | 4.00 | 3.60 | 3.10 | 2.90 | 2.60 | 2.40 | |||
| 2 | 最高投标限价 | 中标价 | 建筑工程 | 2.00 | 1.80 | 1.60 | 1.40 | 1.30 | 1.20 | 1.10 | 1.00 |
| 安装工程 | 2.10 | 1.90 | 1.70 | 1.60 | 1.40 | 1.30 | 1.20 | 1.10 | |||
| 注意:本收费标准中的“建筑工程”适用建筑工程及配套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安装工程”适用单独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含二次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等。以上中标价含本数。例如:某造价咨询项目中标金额为6000.00万元,工程类型为建筑工程,计算造价咨询工作服务费金额如下:①如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6000.00万元×(0.25%+0.11%)×70%=15.12万元②如按“双编比选”方法审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6000.00万元×(0.25%+0.11%)×70%=15.12万元③如规范性审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A:6000.00万元×(0.25%+0.11%)×50%=10.8万元B:6000.00万元×(0.25%+0.11%)×10%=2.16万元 | |||||||||||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 资质证书及其他要求 |
|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见招标公告)。 |
注:1.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财务要求 |
| 无需提供。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见招标公告。 |
注:
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
第一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
台”)“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如“四库一平台”网页截图
相关信息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等)的,投标人
可提供以下任一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
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
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类: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
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
额、合同内容等)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
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1个。
3.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总承包项目业绩,其中装饰装修部分合同金额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且其他评审因素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也予以认可。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见招标公告。 |
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服务系统查询。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 人员 | 资格要求 |
| 项目经理 |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项目经理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以下情形除外:(1)法定情形;(2)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招标项目并全面履约。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
注:
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
第一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
台”)“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如“四库一平台”网页截图
相关信息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等)的,投标人
可提供以下任一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
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栏“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资格审
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类: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
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
额、合同内容等)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栏“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资格审
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此
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岗位。
4.本招标项目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本招标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
5.本招标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数量:0个。
6.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总承包项目业绩,其中装饰装修部分合同金额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且其他评审因素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也予以认可。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附表1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岗位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具备/专业(级别)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
注: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如要求)、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要求)、职称证书(如要求)、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如要求)。
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岗位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施工员 | 6 |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 |
| 质量员/质检员 | 3 | |
| 安全员 | 3 | |
| 资料员 | 1 | |
| 劳资专管员 | 1 | 劳资专管员按《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治欠发〔2021〕6号)配置。 |
注:
1.本附表2为招标人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要求投标
人中标后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
2.项目实施时,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
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人员配置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
相关标准),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
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 其他要求 |
| 1.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2.其他要求:/。 |
注:
1.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如投
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报公共资
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 条款编号 | 示范文本中条款内容 | 修改后条款内容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
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
1.2.2出资比例:见招标公告。
1.2.3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
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
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
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
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
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
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
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有关行
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
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
用修复的,但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
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
追溯3年)有行贿犯罪行为;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的情形;
(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拖欠农
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
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
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无论投标人是否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
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
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
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应在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
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
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
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的相关要求。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
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
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
重大偏差。
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
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或未被否决投标的情
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
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
差进行澄清。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
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按照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向招标人发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要求。
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所
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获取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上述澄清文件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2.2.3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所
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修改文件,修改文件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获取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上述修改文件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2.3.2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
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
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文件
(2)技术文件
(3)报价文件
3.1.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说
明和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在报价文件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
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日。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
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境内投标人以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
基本存款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
致。招标人如果按照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
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投标人不按照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
决其投标。
3.4.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
自动失效的,无需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
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及
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
体各方相关情况。
3.5.3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
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中
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
将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
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
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标准、技术标
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
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2)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公章和(或)签字处,投标
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
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加盖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
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
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接受扫描件(包括电子证照等电子件)形式。
(5)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3.7.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
件,作为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时的补救措施。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或启用补救
措施下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
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照要求加密的投
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1.2非加密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非加密投标文
件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未按照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未被开启或提前开
启的责任。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
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4.2.2投标人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收
到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代表登记或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
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
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
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4.2.5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
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但不影响其已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未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
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2.6投标人在本章第5.2款规定的解密开始规定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
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允许使用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备份,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则可导入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电
子交易系统识别出非加密投标文件和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
将拒绝导入。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
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
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
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
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
招标人,书面通知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招标人收到
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开标,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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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为方便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现将部分注意事项再提示如下,更多动下
发主体库信息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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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18分40秒
快捷入口
温馨提示:请选择对应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项目、操作。编号以2021A/2022A开头的请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以2019及以前开头的请进入安徽合肥交易中心老系统,以2021B/2022B开头的请进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D/2022D开头的请进
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1/20221开头的请进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E/2022E开头的请进入安招采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J/2022J开开头的请进入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以2021G/2022G开头的项目请进入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安招采电子交易系统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省
老系统(2019)(2021D/2022D)(2021E/2022E)(2021J/2022J)(2021G/2022G)
(2021A/2022A)(2021B/2022B)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
合同备案
数据统计与分析投标项目分析中标项目分析业绩分析网上投诉
新增投诉O所有编辑中待审核审核通过O审核不通过
参与项目次数中标次数不良行为
00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Q搜索
7
本月本季度本月本季度
+0+0+0+0序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投诉内容类别审核状态操作
22021BFWGJ00010-20125工程社会进场非网招测试-2标段业绩造假,伪造证书监管部门分发Q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0统 |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0 |
合肥开标大厅测试项目-联系电话测试-6标
口32021AFFGZ00118-6业绩造假,串通投标监管部门分发Q
段(第1次)
42022AFFGZ00081-3工程建设项目测试-3标段其他审核通过Q
0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0其他Q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52021ABBGZ00006评标状态测试项目111111111111监管部门分发
其他监管部门分发Q
62021BFWGZ00052-10323工程进场测试-1标段监管部门分发
| 安招采电子交易系统0 |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0电子交易系统 |
见证系统中标排名发布候选人公示时做校
72020AFAGZ00277-6审核不通过其他审核不通过
验
畸高畸低评分综合评估法(定价)(商务
82022AFFGZ00045-2其他监管部门受理
技术分离)
首页口
5、选择项目标段后点击按钮,进入“网上投诉”页
面。
X1(5)揖(E)息自(W)天A书助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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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16分2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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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请选择对应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项目、操作。编号以2021A/2022A开头的请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以2019及以前开头的请进入安徽合肥交易中心老系统,以2021B/2022B开头的请进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D/2022D开头的请进
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1/2022I开头的请进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E/2022E开头的请进入安招采电子交易系统,以2021J/2022J开头的请进入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以2021G/2022G开头的项目请进入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安招采电子交易系统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省
老系统(2019)(2021D/2022D)(2021E/2022E)(2021J/2022J)(2021G/2022G)
(2021A/2022A)(2021B/2022B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
合同备案业绩分析
数据统计与分析投标项目分析中标项目分析网上投诉
不良行为新增投诉所有编辑中待审核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
参与项目次数中标次数
00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Q搜索
7
本月本季度本月本季度
+0+0+0+0序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投诉内容类别审核状态操作
22021BFWGJ00010-20125工程社会进场非网招测试-2标段业绩造假,伪造证书监管部门分发Q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0统 |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0 |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0 | 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0 |
^
合肥开标大厅测试项目-联系电话测试-6标
32021AFFGZ00118-6业绩造假串通投标监管部门分发Q
段(第1次)
42022AFFGZ00081-3工程建设项目测试-3标段其他审核通过Q
52021ABBGZ00006评标状态测试项目111111111111监管部门分发Q其他监管部门分发Q
其他监管部门分发Q
62021BFWGZ00052-10323工程进场测试-1标段监管部门分发
见证系统中标排名发布候选人公示时做校
00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72020AFAGZ00277-6其他审核不通过
安招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验
畸高畸低评分综合评估法(定价)(商务
82022AFFGZ00045-2监管部门受理Q其他监管部门受理
技术分离)
六六切三工切标县亚
首页口
6、在“新增投诉信息”页面,填写投诉内容类别、被投诉单
新增投诉信息
提交信息修改保存
01基本信息
标段编号:2020AFBGZ00025-4标段名称:开评标情况获取候选人情况获取招标文件导入测试
投诉内容类别:*口业绩造假口伪造证书口串通投标口专家评委口招标条件口评标活动口其他
| 被投诉单位名称:* | 投诉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13:20 |
| 发送验证码投诉联系方式: | 投诉联系人: | |
| 投诉内容摘要: |
被投诉单位名称:*投诉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13:20
投诉联系方式:发送验证码投诉联系人:
请输入收到验证码
投诉内容摘要:
02附件信息
电子件名称电子件列表(点击查飬)电子件管理说明
(*异议材料及佐证无电子件电子件管理异议材料及佐证
其他佐证材料无电子件电子件管理其他佐证材料
(投诉书原尚未上传点击上传未盖公章无效|点击下载投诉书模板
1
03处理历史
步强办理人员收到时间处理时间处理意见
位名称、投诉联系人、投诉联系方式、投诉内容摘要,上传投诉
书(需电子签章)、异议材料及佐证、其他佐证材料(如有),
确认无误后获取验证码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按钮提交监
管部门受理。
挑选投诉项目
| O | 序1 | 标段编号2020AFBGZ00025-4 | 标段编号: | 开评标情况获取候选人情况获取招标文件导入测试 | 标段名称:标段名称 | 挑选状态:未选择监管部门名称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交易类型建设工程 | Q搜索 | 选择+ | ^ |
| O | 23 | 2021BFWGJ00010-12021AFFGZ00298-4 | 0125工程社会进场非网招测试-1标段测工程见证书费率zxy1201单中标费率-3标段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建设工程建设工程 | |||||
| O | 4 | 2022AFFAZ00041 | ********代理机构开放日系统培训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建设工程 | |||||
| 〇 | 5 | 2020AFFBZ00061-3 | 投标文件合成测试********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建设工程 | |||||
| 〇 | 67 | 2021AFFGZ00118-72021AFFGZ00118-2 | ********代理机构开评标系统培训项目合肥开标大厅测试项目-联系电话测试-2标段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建设工程建设工程 | |||||
| O | 8 | 2021AFFGZ00197-2 | 工程建设履约信息测试-2标段(第1次)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建设工程 | |||||
| O | 9 | 2021AFFGZ00118-6 | 合肥开标大厅测试项目-联系电话测试-6标段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建设工程 | |||||
| O | 1011 | 2021AFFGJ00003-12021BFWGJ00010-3 | 测见证书zxy0111市本级工程-1-1标段0125工程社会进场非网招测试-3标段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建设工程建设工程 | |||||
| 〇 | 1213 | 2021BFWGJ00009-22021AFFGJ00003-5 | 0125工程铜陵市进场非网招测试-2标段测见证书zxy0111市本级工程-1-5标段(第1次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建设工程建设工程 | |||||
| O | 141516 | 2022AFFGZ00072-12021BFWGJ00009-32021BFWGZ00052-2 | 不见面开标大厅测试********-1标段0125工程铜陵市进场非网招测试-3标段0323工程进场测试-2标段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工程 |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挑选状态:未选择搜索Q搜索
序标段编号标段名称监管部门名称交易类型选择
O12020AFBGZ00025-4开评标情况获取候选人情况获取招标文件导入测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
22021BFWGJ00010-10125工程社会进场非网招测试-1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
O32021AFFGZ00298-4测工程见证书费率zxy1201单中标费率-3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
O42022AFFAZ********1代理机构开放日系统培训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
〇52020AFFBZ00061-3投标文件合成测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
〇62021AFFGZ0********3代理机构开评标系统培训项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
72021AFFGZ00118-2合肥开标大厅测试项目-联系电话测试-2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
O82021AFFGZ00197-2工程建设履约信息测试-2标段(第1次)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
O92021AFFGZ00118-6合肥开标大厅测试项目-联系电话测试-6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
102021AFFGJ00003-1测见证书zxy0111市本级工程-1-1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
O112021BFWGJ00010-30125工程社会进场非网招测试-3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
〇122021BFWGJ00009-20125工程铜陵市进场非网招测试-2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
132021AFFGJ00003-5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
测见证书zxy0111市本级工程-1-5标段(第1次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O142022AFFGZ00072-1不见面开标大厅测试********-1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
152021BFWGJ00009-30125工程铜陵市进场非网招测试-3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
162021BFWGZ00052-20323工程进场测试-2标段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建设工程
/73He每页22条,共1592条
221
确认选择
三、注意事项
1、应当在所有信息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再获取验证码提交
审批。
2、投诉书附件需电子签章。
3、提交审核后点击查看,处理历史模块可查看投诉进行到哪
一环节和对应的处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