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感染楼、发热门诊专项(第六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17
发布于
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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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601-2025-03152

预算金额:********.0000

采购品目: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代理机构: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蔡承轩

项目负责人:李兆麟

项目概况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感染楼、发热门诊专项(第六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H202534G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感染楼、发热门诊专项(第六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84,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感染楼、发热门诊专项(第六批)):

采购包预算金额: 4,18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监护仪 36(台) 详见采购文件 540,000.00 -
1-2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注射泵(单通道注射泵) 26(台) 详见采购文件 182,000.00 -
1-3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注射泵(双通道注射泵) 10(台)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0 -
1-4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输液泵 36(台) 详见采购文件 252,000.00 -
1-5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除颤仪(带心电/血氧功能)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220,000.00 -
1-6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除颤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 -
1-7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转运监护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5,000.00 -
1-8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转运监护仪(带有创)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 -
1-9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过氧化氢消毒机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 -
1-10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监护仪(带双有创)(配一套工作站) 18(台) 详见采购文件 810,000.00 -
1-11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体外膜肺氧合系统(ECMO)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900,000.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③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感染楼、发热门诊专项(第六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采购包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感染楼、发热门诊专项(第六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采购包“体外膜肺氧合系统(ECMO)”允许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其他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5)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解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概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7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12楼E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先生

电话: ********

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感染楼、发热门诊专项(第六批)招标文件(2025101501).zip

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委托代理协议.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601-2025-03152

采购项目编号:GDHH202534G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感染楼、发热门诊专项(第六批)

采购人: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感染楼、发热门诊专项(第六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感染楼、发热门诊专项(第六批)

采购计划编号:440601-2025-03152

采购项目编号:GDHH202534G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84,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感染楼、发热门诊专项(第六批)):

采购包预算金额:4,18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监护仪 36(台) 详见第二章
1-2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注射泵(单通道注射泵) 26(台) 详见第二章
1-3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注射泵(双通道注射泵) 10(台) 详见第二章
1-4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输液泵 36(台) 详见第二章
1-5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除颤仪(带心电/血氧功能) 2(台) 详见第二章
1-6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除颤仪 1(台) 详见第二章
1-7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转运监护仪 1(台) 详见第二章
1-8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转运监护仪(带有创) 1(台) 详见第二章
1-9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过氧化氢消毒机 2(台) 详见第二章
1-10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监护仪(带双有创)(配一套工作站) 18(台) 详见第二章
1-11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体外膜肺氧合系统(ECMO) 1(台) 详见第二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③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感染楼、发热门诊专项(第六批)):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采购包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感染楼、发热门诊专项(第六批)):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采购包“体外膜肺氧合系统(ECMO)”允许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其他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5)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7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12楼E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

开标评标服务专线:********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采购包1(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感染楼、发热门诊专项(第六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核心产品
1 监护仪 36台 54 25.2
2 注射泵(单通道注射泵) 26台 18.2 5.72
3 注射泵(双通道注射泵) 10台 7 3.5
4 输液泵 36台 25.2 8.28
5 除颤仪(带心电/血氧功能) 2台 22 7.6
6 除颤仪 1台 5 1.6
7 转运监护仪 1台 2.5 1.89
8 转运监护仪(带有创) 1台 3.5 2.67
9 过氧化氢消毒机 2台 10 5.96
10 监护仪(带双有创)(配一套工作站) 18台 81 52
11 体外膜肺氧合系统(ECMO) 1台 190 145

采购包1(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感染楼、发热门诊专项(第六批))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自然日内交货。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详细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禅港东路9号1-10座。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70%,合同生效后,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提供的预付款担保函、付款申请书之日起3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0%;2期:支付比例30%,确认到货并对货物进行初步验收(包括货物品类、数量、外观等)后,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函、付款申请书之日起3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注: (1)中标人每次提交付款申请前,须向采购人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 (2)货款以转账方式转入中标人的银行账户。 (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中标人均必须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1)交付验收: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以采购人的名义作为终端客户,负责办理所有产品设备(包括保修卡)的一切保修注册备案手续,然后由双方或法定专业质检部门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确认书,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为此可提供必要的临时仓储场所。中标人承诺无条件开放设备端口,如需连接采购人信息系统,中标人需要承担对接费用。如果中标设备属于《计量法》规定的强检计量器具的或属于压力容器的,应在验收交付前提交当地法定专业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检定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③符合产品来源国官方颁布的最新标准;④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 (3)设备须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且为近10个月内原厂制造的全新合格产品,且有合法透明的来源渠道,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可依常规合法安全使用。 (4)包装标准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包装破损或序列号不一致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拒收且不承担保管义务。 (5)如验收测试中发现设备、系统、服务的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有义务将该设备、系统、服务进行调整完善,直至其符合要求、通过验收测试为止。相应的成本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履约保证金 交纳比例:5%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支票(本票、汇票)、其他账号:/户名:/开户行:/支票提交方式:/汇票、本票提交方式:/说明:(1)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支付全款前提供履约担保; (2)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 (3)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额的5%; (4)履约担保有效期:如出具厂家维保承诺函,有效期至设备连续安全运行满12个月后为止,否则于设备连续安全运行满24个月后为止; (5)履约担保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履约担保有效期内无质量及服务纠纷,有效期止起28天内不计利息退还; (6)履约担保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担保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 预付款担保,(1)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函; (2)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 (3)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与预付款同等额度; (4)预付款担保有效期:至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为止; (5)预付款担保退还方式、时间、条件:设备到现场经验收合格,且设备安装调试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之日起28天内不计利息退还; (6)如中标人或担保人资信恶化、被列入失信名单,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担保或提前收回已支付款项。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应将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附件中“补充附件”内容填写好相关信息后附在投标文件中。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 (1)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且不高于本采购包各项最高限价; (2)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交付验收价,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报价中需包含设备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
2 安装与调试 以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的前提下,中标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且双方均认为满意。
3 项目完工期 到货后1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4 质量保证期 验收交付后连续正常使用累计满贰年。 (1)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内中标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质保期内采购人对中标人享有追索权。质保期内,因中标人所供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中标人退换、维修后仍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材料费等由中标人承担,如采购人垫付后有权向中标人追索。质保期内,因中标人所供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中标人退换、维修后仍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采购人如有垫付费用,有权向中标人追索。上述追索过程中采购人产生的合理维权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无条件维修期相应顺延。如设备因自身故障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20天时,则质保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归零重新计算或对故障设备予以重新更换。 (3)质保期内提供周期上门无条件服务:周期为每3个月一次;形式为预约上门,服务内容为周期保养检修、检测系统运行状况、处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5 培训要求 中标人负责向采购人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培训次数按照采购人要求。
6 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设有长期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常设7天×24小时服务专线和长期的无条件技术支持。 (2)对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通知,中标人接报后8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48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中标人需无条件提供相同质量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核心产品要求(“△”)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监护仪 36.00 15,000.00 540,000.00 工业 详见附表一
2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注射泵(单通道注射泵) 26.00 7,000.00 182,000.00 工业 详见附表二
3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注射泵(双通道注射泵) 10.00 7,000.00 70,000.00 工业 详见附表三
4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输液泵 36.00 7,000.00 252,000.00 工业 详见附表四
5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除颤仪(带心电/血氧功能) 2.00 110,000.00 220,000.00 工业 详见附表五
6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除颤仪 1.00 50,000.00 50,000.00 工业 详见附表六
7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转运监护仪 1.00 25,000.00 25,000.00 工业 详见附表七
8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转运监护仪(带有创) 1.00 35,000.00 35,000.00 工业 详见附表八
9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过氧化氢消毒机 2.00 50,000.00 100,000.00 工业 详见附表九
10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监护仪(带双有创)(配一套工作站) 18.00 45,000.00 810,000.00 工业 详见附表十
11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体外膜肺氧合系统(ECMO) 1.00 1,900,000.00 1,900,000.00 工业 详见附表十一

附表一:监护仪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1.外观设计
2 1.1.便携一体式监护仪,整机无风扇设计,降低环境噪音干扰
3 1.2.主机集成附件收纳槽,方便附件进行收纳放置
4 1.3.≥10英寸彩色电容屏,屏幕分辨率≥800*600
5 1.4.标配锂电池工作时间≥4小时
6 1.5.安全规格:ECG,RESP,TEMP,SpO2,NIBP监测参数抗电击程度为防除颤CF型
7 1.6.主机使用寿命≥10年
8 1.7.整机防水等级≥IPX1
9 1.8.主机工作环境温度范围:0~40℃
10 1.9.主机工作环境湿度范围:15~95%
11 2.监测参数
12 2.1.标配心电、血氧、脉博、无创血压、呼吸、体温等参数
13 3.心电:
14 3.1.标配3/5导心电
15 3.2.具有智能导联脱落功能,具有多导同步分析功能
16 3.3.具备心拍类型识别功能,可区分正常心拍、异常心拍、起搏心拍;
17 3.4.共模抑制能力>106db;(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或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官方彩页证明)
18 ▲3.5.支持直流偏置电压≥±800mv,系统噪声≤25μv(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或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官方彩页证明)
19 ▲3.6.支持≥33种心律失常分析;(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或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官方彩页证明)
20 3.7.具有ST段分析和STView功能,可实时监测ST段,测量范围-2.5mV——+2.5mV
21 3.8.具有QT/QTc测量功能
22 4.血氧:
23 4.1.血氧测量范围:0%-100%
24 4.2.脉率测量范围:20bpm-300bpm
25 4.3.标配PI血氧灌注指数,测量范围:0.05%-20%,分辨率0.01%
26 4.4.具有与NIBP同侧测量功能
27 5.无创血压:
28 5.1.测量范围:
29 5.2.成人:收缩压25mmHg-290mmHg,舒张压10mmHg-250mmHg,平均压15mmHg-260mmHg
30 5.3.小儿:收缩压25mmHg-240mmHg,舒张压10mmHg-200mmHg,平均压15mmHg-215mmHg
31 5.4.新生儿:收缩压25mmHg-140mmHg,舒张压10mmHg-115mmHg,平均压15mmHg-125mmHg
32 5.5.血压测量模式:手动、自动、序列、整点和连续测量
33 5.6.具有血压动态分析监测界面,可查看测量时间段的收缩压和舒张压的正常数据、低于正常数据以及高于正常数据的百分率,收缩压和舒张压的平均值、最大值和最小值
34 5.7.具有辅助静脉穿刺功能
35 6.体温:
36 6.1.具有双通道体温监测,可提供体温差值显示
37 6.2.支持体表和腔内两种体温探头类型
38 7.呼吸:
39 7.1测量范围:0rpm~200rpm 精度:0~120rpm:±1rpm;121~200rpm:±2rpm
40 8.软件功能
41 8.1.支持常规、大字体、动态趋势、呼吸氧合、ECG全屏、ECG半屏、单血氧等多种界面
42 8.2.用户可自定义调节界面布局波形和参数功能
43 8.3.支持计时器功能,可以同时显示≥4个计时器
44 8.4.支持所有监测参数报警限一键自动设置功能
45 8.5.本机自身支持≥1800小时趋势图/表、2400组NIBP列表、2500组报警事件、72小时全息波形、48小时心律失常数据的存储和回顾;
46 8.6.具备监护模式、待机模式,演示模式、隐私模式和夜间模式等不少于5种工作模式
47 8.7.可支持连接监护系统,进行患者集中管理
48 8.8.可升级脓毒症筛查工具、格拉斯哥昏迷评分系统(GCS)、早期预警评分功能、24小时心电概览、CCHD筛查等软件功能
49 9.监护仪设备能支持连接中央监护系统,如需对接医院信息系统,无条件开放端口并承担与医院信息系统对接费用
50 10.本项目的监护仪附件包含多种不同规格、类型,后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求进行选择及提供,附件:心电导联线、重复用无创血压袖带、重复用血氧探头、体温电缆、重复用体温探头、仪器台车、上墙支架(含安装)
51 11.配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及单位
1 监护仪主机 36台
2 心电导联线电缆 36条
3 心电导联线 36条
4 心电电极片 36包
5 无创血压导管 36条
6 重复用无创血压袖套 108个
7 血氧电缆 36条
8 重复用血氧探头 36个
9 锂电池 36块
10 电源线 36条
11 中央监护系统(有线) 2套
52 ★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如为二类或者三类,必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须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如为一类,必须具备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备案证书;或承诺需在合同签订前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3 ★投标人必须承诺,对于所投医疗器械,投标文件中响应的内容以及提供的技术证明,必须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涉及医疗器械名称、适用范围、作用机理或者结构及组成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投标人必须承诺,如中标后发现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或提供的技术证明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的,视为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法向监管部门报告后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其中标无效,导致采购人蒙受损失的,必须对采购人给予赔偿。(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二:注射泵(单通道注射泵)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1.注射速度范围:0.10ml/h~1200.00ml/h,最小步进0.10ml/h。
2 2.预置量范围:0.01~9999.99ml,已注量显示范围:0.01~9999.99ml。
3 3.≥320×240点阵彩色液晶屏全中文显示同屏显示:速率、当前注射状态、预置量、已注射量、注射时间、压力档位、注射器规格和品牌、电池容量和报警信息等。
4 4.具有数字按键,方便快捷操作。
5 ▲5.折叠式机身固定卡座可单手固定,节省收纳空间。
6 6.注射精度≤±2%。
7 7.自动识别注射器规格:5ml、10ml、20ml、30ml、50/60ml。
8 8.防药液误推功能:注射器安装后,在推拉盒触碰到注射器活塞末端时,不松开捏柄时推杆也可自动感应制动,防止药液误推。
9 9.多种注射单位自动换算,同屏显示两种不同注射模式。
10 10.自动和手动两种快进模式。
11 11.多通道组合使用:按临床不同的要求,可快速地堆叠二、三、四、五、六等多通道组合使用,又可单独使用,提高设备使用率和维护率。
12 12.KVO速度范围:1~5.00 ml/h。
13 13.报警功能:
14 13.1压力报警:0~140Kpa,多档灵敏度可选,动态压力指示;
15 13.2其他报警:电池电量不足、电池失效、注射管路阻塞、推杆脱落、压把异常、电机运转异常、注射将尽、注射完成、微处理器异常等报警,网电异常、参数超限等提示。
16 14.安全分类:电气Ⅰ类,内置电池,CF型,IPX4。
17 15.配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及单位
1 主机 26台
2 电源线 26条
3 固定夹 26套
18 ★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如为二类或者三类,必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须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如为一类,必须具备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备案证书;或承诺需在合同签订前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9 ★投标人必须承诺,对于所投医疗器械,投标文件中响应的内容以及提供的技术证明,必须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涉及医疗器械名称、适用范围、作用机理或者结构及组成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投标人必须承诺,如中标后发现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或提供的技术证明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的,视为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法向监管部门报告后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其中标无效,导致采购人蒙受损失的,必须对采购人给予赔偿。(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三:注射泵(双通道注射泵)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1.注射速度范围:0.10ml/h~1200.00ml/h,最小步进0.10ml/h。
2 2.预置量范围:0.01~9999.99ml,已注量显示范围:0.01~9999.99ml。
3 3. ≥320×240点阵彩色液晶屏全中文显示同屏显示:速率、当前注射状态、预置量、已注射量、注射时间、压力档位、注射器规格和品牌、电池容量和报警信息等。
4 4.具有数字按键,方便快捷操作。
5 5.折叠式机身固定卡座可单手固定,节省收纳空间。
6 6.注射精度≤±2%。
7 7.自动识别注射器规格:5ml、10ml、20ml、30ml、50/60ml。
8 ▲8.防药液误推功能:注射器安装后,在推拉盒触碰到注射器活塞末端时,不松开捏柄时推杆也可自动感应制动,防止药液误推。
9 9.多种注射单位自动换算,同屏显示两种不同注射模式。
10 10.自动和手动两种快进模式。
11 11.多通道组合使用:按临床不同的要求,可快速地堆叠二、三、四、五、六等多通道组合使用,又可单独使用,提高设备使用率和维护率。
12 12.KVO速度范围:1~5.00 ml/h。
13 13.报警功能:
14 13.1压力报警:0~140Kpa,多档灵敏度可选,动态压力指示;
15 13.2其他报警:电池电量不足、电池失效、注射管路阻塞、推杆脱落、压把异常、电机运转异常、注射将尽、注射完成、微处理器异常等报警,网电异常、参数超限等提示。
16 14.安全分类:电气Ⅰ类,内置电池,CF型,IPX4。
17 15.配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及单位
1 主机 10套
2 电源线 10条
3 固定夹 10个
4 组合车架或输液架 10套
18 ★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如为二类或者三类,必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须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如为一类,必须具备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备案证书;或承诺需在合同签订前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9 ★投标人必须承诺,对于所投医疗器械,投标文件中响应的内容以及提供的技术证明,必须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涉及医疗器械名称、适用范围、作用机理或者结构及组成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投标人必须承诺,如中标后发现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或提供的技术证明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的,视为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法向监管部门报告后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其中标无效,导致采购人蒙受损失的,必须对采购人给予赔偿。(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四:输液泵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1.泵送方式:半挤压指式蠕动泵。
2 2.输液精度优于±5%。
3 3.流速范围:1.0~1200.0 ml/h。
4 4.预置量:0.1~9999.9ml,0.1ml递增。
5 5.具有多种输液模式 ,智能换算且同屏界面显示两种不同输液模式。
6 6.≥3.2寸液晶显示屏中文显示输液器品牌、已输累积量、压力档位、气泡档位及动态工作状态等。
7 7.数字按键便于操作。
8 8.内置输液器的管型库,可避免错误选择输液器。
9 9.双气泡检测技术和声光文字报警,输液更安全。
10 ▲10.嵌入式卡座,将输液支杆包裹在机器内侧,和输液支杆同一平面、牢固可靠且不占用空间。
11 11.具有低脉动补偿叶片,让针头出水较均匀,病人更安心。
12 12.具备上端/下端双重压力检测功能。
13 13.Bolus功能。
14 14.数据功能:
15 14.1.校准记忆功能:自动记录管路校准数据。
16 14.2.参数记忆功能:自动记录上次输液参数。
17 14.3.历史记录(SOE功能):可记录最近1000条输液事件(输液起/停时间、流速、停止原因等)
18 15.KVO功能。
19 16.报警功能:
20 16.1.气泡报警,灵敏度多档可调;
21 16.2.气泡传感器损坏报警;
22 16.3.上端管路阻塞报警,-20~-60 kPa,灵敏度多档可调;
23 16.4.上端管路初始压力异常(上压力传感器损坏)报警;
24 16.5.下端管路阻塞报警,20~140 kPa,灵敏度多档可调;
25 16.6.下端管路初始压力异常(下压力传感器损坏)报警;
26 16.7.异常开门报警;
27 16.8.电池电量不足、电池失效报警;
28 16.9.暂停超时报警;
29 16.10.输液完成报警;
30 16.11.市电异常提示;
31 16.12.微处理器异常报警,并停机。
32 17.安全类别:Ⅰ类,内部电源设备;CF型;IPX4设备。
33 18.配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及单位
1 主机 36台
2 电源线 36条
3 固定夹 36个
34 ★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如为二类或者三类,必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须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如为一类,必须具备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备案证书;或承诺需在合同签订前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必须承诺,对于所投医疗器械,投标文件中响应的内容以及提供的技术证明,必须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涉及医疗器械名称、适用范围、作用机理或者结构及组成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投标人必须承诺,如中标后发现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或提供的技术证明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的,视为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法向监管部门报告后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其中标无效,导致采购人蒙受损失的,必须对采购人给予赔偿。(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五:除颤仪(带心电/血氧功能)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1.工作环境:
2 1.1.工作和存储最高海拔高度≥15000英尺(4500米)
3 1.2.工作温度0℃到45℃,存储温度-20℃到70℃
4 1.3.环境湿度:15%到95%
5 2.性能要求:
6 2.1.低能量智能双相截顶波,根据病人阻抗调整除颤波形,保持最有效的经心电流。
7 2.2.显示屏≥7寸高分辨率彩色TFT显示屏
8 2.3.除颤能量的最高能量≤200J
9 2.4.每次充电到除颤仪标识的最高能量时间≤6秒,在AED成人模式下,固定能量的选择≤160J
10 2.5.手动除颤能量最小是1J
11 2.6.AED功能具备一键切换成人及婴幼儿儿童模式
12 2.7.成人、儿童一体化除颤电极板,主机和手柄具备胸壁阻抗接触指示灯
13 2.8.除颤能量调节采用旋钮选择方式,而非按键选择能量,方便快捷节约抢救时间
14 2.9.标配手动除颤、心电监护、AED和同步电复律功能
15 2.10.具有快速电击技术,启动AED模式到通电完成时间≤8秒
16 2.11.操作简易:1选择能量-2充电-3除颤,三步完成
17 2.12.可进行持续心电监护,可识别≥9种常见的心率/心律失常报警,有心率过快/过慢、停搏、室颤/室速、室性过速、极度过速、极度过缓、PVC速率、起搏无法捕获、起搏器未起搏
18 2.13.标配三导心电监护功能,可升级到五导心电监护
19 2.14.频率响应:诊断性0.05-150Hz,监护0.15-40Hz
20 2.15.具备事件标记功能
21 2.16.具备生命体征趋势回顾功能
22 2.17.具备旋钮式的智能菜单导航按钮,方便快速功能定位
23 3.电池:
24 3.1.电池上具备电量容量状态指示灯
25 3.2.设备所有功能全开时电池使用时间≥2.5小时,保证病人转运途中全程持续供电
26 3.3.可重复充电锂电池,≥100次最高能量充电/电击
27 3.4.提示电池电量低时主机还可进行≥10分钟监护时间和≥6次最大能量放电
28 3.5.电池具有快速充电技术,≤2小时可充电到80%,≤3小时充电到100%
29 4.安全性:
30 ▲4.1.主机具备智能关机自检功能,无论设备是在工作状态还是关机状态,都具备每小时、每天、每周定期自检,而非手动设定检测时间,方便医护人员随时查看设备健康状态
31 ▲4.2.在关机状态下,无需接上交流电源,主机仍可进行自动检测
32 4.3.每小时定期自检内容包括:检测电池、内部电源和内存等
33 ▲4.4.每日定期自检内容包括:检测电池、内部电源供应、内存、内部电池时钟,除颤功能、心电图和打印机。除颤功能检测包括低能量内部放电。当连接了心电图电缆和AED电极片时,则也会对电缆和电极片进行检测
34 4.5.每周定期自检内容必需包括:执行以上所述的“每日自检”,并且发送一次高能量内部放电,从而进一步检测除颤电路
35 4.6.主机实现打印最近≥1次每小时自检,最近≥5次每日自检,最近≥50次每周自检的报告结果
36 4.7.主机具备自检待机状态灯指示功能,使仪器健康状态一目了然
37 5.数据存储:
38 5.1.内部事件总结可在每份事件总结中存储≥ 8 小时的2 条持续 ECG波形,1 个Pleth波、1个二氧化碳描记图波、研究波(仅限AED模式)事件和趋势数据
39 5.2.最多可存储≥50个时长约30分钟的事件概要
40 5.3.存储内容包括:事件总结、生命体征趋势、配置、状态记录和设备信息
41 6.报告打印终端:
42 6.1.≥50mm热阵列报告打印终端
43 6.2.连续ECG条图:实时或延迟10秒打印主要ECG 导联,附带事件注释和测量结果
44 6.3.自动打印:记录仪可配置为自动打印标记的事件、充电、电击和报警
45 6.4.报告:事件总结、生命体征趋势、操作检验、配置、状态记录和设备信息
46 6.5.走纸速度25mm/秒
47 6.6.纸张尺寸:≥50mm × 20mm
48 7.心电监测:
49 7.1.具备3/5导心电监测功能,配置3导心电导联线
50 7.2.心率显示范围:成人16次/分-300次/分,婴儿/儿童16次/分-350次/分,精度≤±10%或±5bpm
51 7.3.可进行持续心电监护,可识别9种常见的心率/心律失常报警,有心率快/心率慢、心搏停止、室颤/室速、室速、极度心动过速、室性早搏心率、起搏器未夺获、起搏器未起搏
52 ▲7.4.导联心电图共模抑制比≥105dB,电极片心电图共模抑制比≥96dB
53 7.5.心电图增益:1/4x 、1/2x 、1x 、2x 、4x 、自动增益
54 7.6.心电图模拟输出延迟:从心电图输入到心电图模拟输出的传播延迟时间为≤25ms
55 8.血氧饱和度:
56 8.1.防运动、低灌注的血氧饱和度监测。血氧饱和度监测采用国际公认的NELLCOR或者FAST以及Masimo三种金标准血氧技术之一,并提供原厂技术的附件
57 8.2.SpO2显示范围:0%-100%,分辨率:1%
58 8.3.报警设置范围:低限50%-99%,高限:51%-100%(成人和婴儿/儿童)
59 8.4.脱饱和信号发生延迟:≤20秒
60 9.其它要求:
61 9.1.整机重量≤6.2KG(包括主机、电极板和电池)
62 9.2.防水/防固体渗入等级≥IP54
63 9.3.可满足医院以后扩展监护功能的使用,可升级NIBP、EtCO2等功能
64 10. 配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及单位
1 除颤监护仪主机 2台
2 血氧饱和度监护模块 2套
3 无创血压监测模块 2套
4 体外除颤手柄(电极板) 2对
5 AED除颤电极片 4对
6 3导心电导联线 4套
7 血氧饱和度探头及电缆 4套
8 无创血压袖带及充气管 4套
9 锂电池 2块
10 热敏打印纸 10卷
11 导电膏 4支
12 50欧姆检测插头 2个
13 电源线 2条
65 ★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如为二类或者三类,必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须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如为一类,必须具备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备案证书;或承诺需在合同签订前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6 ★投标人必须承诺,对于所投医疗器械,投标文件中响应的内容以及提供的技术证明,必须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涉及医疗器械名称、适用范围、作用机理或者结构及组成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投标人必须承诺,如中标后发现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或提供的技术证明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的,视为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法向监管部门报告后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其中标无效,导致采购人蒙受损失的,必须对采购人给予赔偿。(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六:除颤仪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1.外观设计
2 1.1.重量以及尺寸:≤4.5KG(主机重量)。
3 1.2.彩色TFT显示屏≥7英寸,分辨率≥800×480,最多可显示4道监护参数波形,有高对比度显示界。
4 1.3.具有网络接口,可通过有线或者无线连接同品牌中央监护系统。
5 1.4.具有USB2.0接口,数据可以通过USB快闪存储器导出到PC端。
6 1.5.防尘防水等级≥IP55,通过救护车标准认证。
7 ▲1.6.配备1块电池,可支持≥200次最大除颤能量,电池体上带有五段LED 电池电量指示装置,用于快速评估电池电量。(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或第三方检验报告或产品彩页)
8 1.7.具备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功能,并且具有双报警灯,分别显示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
9 2.除颤功能
10 2.1.具有手动异步除颤、同步除颤和AED除颤模式。
11 2.2.同步除颤和手动除颤中,能量分21档以上,最大除颤能量≥360J。
12 2.3.支持AED除颤功能,电击能量:100-360J。
13 2.4.除颤充电迅速,在电池供电情况下,充电至200J<3s,充电至360J<7s。
14 2.5.成人、小儿一体化电极板,体外除颤电极板手柄支持充电、放电、能量选择,具备充电完成指示灯。
15 2.6.支持升级配置体内除颤电极板进行体内除颤。
16 2.7.病人阻抗范围:体外除颤:20-250Ω;体内除颤:15-250Ω。
17 2.8.除颤后心电基线恢复时间≤2.5s。
18 3.监护功能
19 3.1.支持3/5/12导和自动导联心电监测,并提供12导联心电静息报告输出功能。
20 3.2.具有智能导联脱落和多导同步分析功能,具有≥27种心律失常分析
21 3.3.可选配血氧饱和度监测,支持升级Masimo 血氧监测功能。
22 ▲3.4.具有ST段监测功能以及ST片段保存功能,测量范围-2.5-2.5mV。
23 4.软件功能
24 4.1.主机具备录音功能,最大支持≥240min录音存储。
25 4.2.支持≥160小时趋势存储、≥2000条血压数据回顾、≥1000条用户事件回顾,可通过U盘导出到PC端。
26 4.3.具有用户事件标注功能。
27 4.4.具有高对比度显示功能,适合户外查看除颤监护仪信息。
28 4.5.关机状态下设备可自动运行自检,支持大能量自检(不低于200J)、屏幕、按键检测。
29 5.配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及单位
1 主机 1台
2 除颤手柄 1对
3 AED除颤电极片 2对
4 电源线 1份
5 心电导联线 1套
6 成人电极片 2套
7 除颤导电膏 2瓶
8 卷式打印纸 5卷
9 锂电池 1个
10 专用提包 1个
30 ★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如为二类或者三类,必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须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如为一类,必须具备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备案证书;或承诺需在合同签订前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 ★投标人必须承诺,对于所投医疗器械,投标文件中响应的内容以及提供的技术证明,必须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涉及医疗器械名称、适用范围、作用机理或者结构及组成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投标人必须承诺,如中标后发现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或提供的技术证明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的,视为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法向监管部门报告后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其中标无效,导致采购人蒙受损失的,必须对采购人给予赔偿。(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七:转运监护仪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1. 适用于成人、小儿、新生儿的监测。
2 2. 转运监护仪,满足救护车,直升飞机和固定翼飞机,通过相关转运标准
3 3. ≥5.5英寸彩色电容触摸显示屏,小巧便携
4 4. 整机重量<1Kg,小巧便携
5 5. IP44防尘防水,易清洁和适用医院内外不同临床救治环境
6 6. 坚固耐用,抗1.2米6面跌落,满足转运过程中的复杂临床救治环境
7 7. 整机无风扇设计
8 8. 内置锂电池供电,支持≥5小时的持续监测
9 9. 内置DC电源接口,可以进行车载充电
10 10. 支持3/5导心电,阻抗呼吸,血氧、无创血压和2通道体温
11 11. 转运监护仪支持插入同品牌床旁监护仪插槽作为参数模块使用,即插即用
12 12. 具有多导心电监护算法 ,同步分析至少3通道心电波形,能够良好抗干扰
13 13. 心率测量范围:成人15bpm-300bpm,小儿/新生儿15bpm-350bpm
14 14. 波速提供50mm/s,25mm/s、12.5mm/s、6.25mm/s可选
15 15. 滤波模式提供诊断模式(0.05Hz-150Hz),监护模式(0.5Hz-40Hz),ST模式(0.05Hz-40Hz),手术模式(1Hz-20Hz)
16 16. 提供≥27种心律失常事件的分析
17 17. 提供ST段分析,提供显示和存储ST值和每个ST的模板
18 18. 具有QT/QTc测量功能,提供QT,QTc和ΔQTc参数值
19 19. 可显示弱灌注指数(PI)
20 20. 提供双通道体温和温差参数的监测, 并可根据需要更改体温通道标名
21 21. 提供手动、自动间隔、连续、序列四种无创血压测量模式
22 22. 100小时趋势数据回顾
23 23. ≥800条事件回顾。每条报警事件至少能够存储32秒三道相关波形,以及报警触发时所有测量参数值
24 24. ≥800条NIBP测量结果回顾
25 25. ≥40小时全息波形回顾
26 26. 本项目的监护仪附件包含多种不同规格、类型,后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求进行选择及提供,附件:心电导联线、重复用无创血压袖带、重复用血氧探头、体温电缆、重复用体温探头
27 27. 产品配置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及单位
1 主机 1台
2 心电导联线电缆 1套
3 心电导联线 1套
4 心电电极片 1套
5 血氧主电缆 1根
6 血氧探头 1套
7 无创血压导气管 1根
8 重复用无创血压袖带 2套
9 内置锂电池 1块
10 电源线 1根
28 ★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如为二类或者三类,必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须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如为一类,必须具备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备案证书;或承诺需在合同签订前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9 ★投标人必须承诺,对于所投医疗器械,投标文件中响应的内容以及提供的技术证明,必须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涉及医疗器械名称、适用范围、作用机理或者结构及组成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投标人必须承诺,如中标后发现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或提供的技术证明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的,视为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法向监管部门报告后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其中标无效,导致采购人蒙受损失的,必须对采购人给予赔偿。(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八:转运监护仪(带有创)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1. 适用于成人、小儿、新生儿的监测。
2 2. 转运监护仪,满足救护车,直升飞机和固定翼飞机,通过相关转运标准
3 ▲3. ≥5.5英寸彩色电容触摸显示屏,小巧便携
4 4. 整机重量<1Kg,小巧便携
5 5. IP44防尘防水,易清洁和适用医院内外不同临床救治环境
6 6. 坚固耐用,抗1.2米6面跌落,满足转运过程中的复杂临床救治环境
7 7. 整机无风扇设计
8 8. 内置锂电池供电,支持≥5小时的持续监测
9 9. 内置DC电源接口,可以进行车载充电
10 10. 支持3/5导心电,阻抗呼吸,血氧、无创血压和2通道体温
11 11. 转运监护仪支持插入同品牌床旁监护仪插槽作为参数模块使用,即插即用
12 ▲12. 具有多导心电监护算法 ,同步分析至少3通道心电波形,能够良好抗干扰
13 13. 心率测量范围:成人15bpm-300bpm,小儿/新生儿15bpm-350bpm
14 14. 波速提供50mm/s,25mm/s、12.5mm/s、6.25mm/s可选
15 15. 滤波模式提供诊断模式(0.05Hz-150Hz),监护模式(0.5Hz-40Hz),ST模式(0.05Hz-40Hz),手术模式(1Hz-20Hz)
16 ▲16. 提供≥27种心律失常事件的分析
17 17. 提供ST段分析,提供显示和存储ST值和每个ST的模板
18 18. 具有QT/QTc测量功能,提供QT,QTc和ΔQTc参数值
19 19. 可显示弱灌注指数(PI)
20 20. 提供双通道体温测量,提供两通道体温测量差值显示
21 21. 提供手动、自动间隔、连续、序列四种无创血压测量模式
22 22. 100小时趋势数据回顾
23 23. ≥800条事件回顾。每条报警事件至少能够存储32秒三道相关波形,以及报警触发时所有测量参数值
24 24. ≥800条NIBP测量结果回顾
25 25. ≥40小时全息波形回顾
26 26. 本项目的监护仪附件包含多种不同规格、类型,后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求进行选择及提供,附件:心电导联线、重复用无创血压袖带、重复用血氧探头、体温电缆、重复用体温探头
27 27. 产品配置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及单位
1 主机 1台
2 双有创血压功能 1套
3 有创压电缆 2条
4 心电导联线电缆 1套
5 心电导联线 1套
6 心电电极片 1套
7 血氧主电缆 1根
8 血氧探头 1套
9 无创血压导气管 1根
10 重复用无创血压袖带 2套
11 内置锂电池 1块
12 电源线 1根
28 ★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如为二类或者三类,必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须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如为一类,必须具备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备案证书;或承诺需在合同签订前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9 ★投标人必须承诺,对于所投医疗器械,投标文件中响应的内容以及提供的技术证明,必须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涉及医疗器械名称、适用范围、作用机理或者结构及组成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投标人必须承诺,如中标后发现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或提供的技术证明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的,视为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法向监管部门报告后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其中标无效,导致采购人蒙受损失的,必须对采购人给予赔偿。(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九:过氧化氢消毒机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1.用途:适用于医疗机构对密封空间的空气和物品表面进行彻底的消毒或灭菌;
2 2.消毒介质:雾化过氧化氢溶液
3 3.利用高速旋转的电机产生高压空气为动力,提供高压高速气流与文丘里原理将过氧化氢水溶液迅速变成雾状过氧化氢
4 4.外形尺寸轻巧,能放置于医院常规的不锈钢治疗车台面上,便于移动搬运
5 5.设备主要材质:一体成型吸塑外壳,避免过氧过氢溶液喷雾时渗入设备内部
6 6.H2O2储存量:≥2.5L
7 7.H2O2浓度:约为7.5%
8 8.H2O2 用量:≤8ml/m³
9 ▲9.消毒面积:≥500m³(并提供相对应体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10 ▲10.对于大肠、枯黑、嗜热杆菌可提供500 m³空间下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杀灭率≧99.9%
11 11.电源要求:220VAC,50Hz,≤1KW
12 12.微生物杀灭水平≧99.9%,H1N1流感病毒杀灭率≧99.99%
13 13.全自动运行消毒或灭菌循环,整个过程无需人工干预
14 14.设备运行稳定,可提供至少5000小时MTBF稳定性测试报告
15 15.设备循环风量≧37 m³/h
16 16.雾化速率:15ml/min,计量方式不采用虹吸方式,计量精度高(≦2%)
17 17.触摸屏控制,延时开启、无线遥控开启双选择,保证操作安全性,防止对人员造成伤害
18 18.消毒/灭菌工艺随空间容积大小调整,2小时可完成对微生物学研究、检测设备内部物品表面及空气的消毒
19 19.配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及单位
1 主机 2台
2 控制系统 2套
3 远程遥控器 2件
4 过氧化氢溶液 20瓶
5 雾化装置 2套
6 防护眼镜 2付
7 乳胶手套 2付
8 过氧化氢溶液专用不锈钢储存柜(规格按科室要求) 2个
9 不锈钢小推车 2台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十:监护仪(带双有创)(配一套工作站)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监护仪(带双有创)(配一套工作站)技术参数
2 1.标准监测+双有创+呼气末二氧化碳功能的监护仪
3 1.1适用于对患者的心电、心率、呼吸、脉搏血氧饱和度、脉率、体温、无创血压、有创血压、呼气末二氧化碳等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的信息进行显示、回顾、存储
4 1.2模块化监护仪,主机集成内置≥2槽位插件槽,标配CO2参数模块,即插即用快速扩展临床应用。
5 1.3≥12.1英寸彩色液晶屏及电容触摸屏,分辨率高达≥1280*800像素,≥10通道波形显示。
6 1.4显示屏采用宽视角技术,支持≥170度可视范围
7 1.5内置锂电池,插槽式设计,无需螺丝刀工具支持快速拆卸和安装。锂电池支持监护仪工作时间≥4小时
8 1.6安全规格:ECG, TEMP, IBP, SpO2 , NIBP监测参数抗电击程度为防除颤CF型。
9 ▲1.7 USB接口支持连接鼠标、键盘、条码扫描枪和遥控器等设备
10 1.8监护仪主机工作温度环境范围:0~40°C
11 1.9配置3/5导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双通道体温参数监测,双通道有创压力监测功能,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测功能,以上参数适用于成人、小儿、新生儿患者。
12 1.10心电监护支持心率,ST段测量,心律失常分析,QT/QTc连续实时测量和对应报警功能。
13 1.12提供窗口支持心脏下壁,侧壁和前壁对应多个ST片段的同屏实时显示,,提供参考片段和实时片段的对比查看。
14 1.13 QT和QTc实时监测参数测量范围:200~800 ms
15 ▲1.14心电支持≥3个分析导联实时动态同步分析,并非多个导联波形同屏显示及12导联静息分析,需提供产品界面、说明书证明支持实时分析通道数量,或相关技术专利证明材料
16 1.15提供呼吸测量,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呼吸测量范围:1-200 rpm
17 1.16提供SpO2,PR和PI参数的实时监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来自SpO2的PR测量范围:20-300
18 1.17配置无创血压测量,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无创血压成人测量范围:收缩压25~290mmH
19 1.18提供手动,自动,连续、序列和整点5种测量模式,并提供24小时动态血压统计结果。
20 ▲1.19提供双通道体温和温差参数的监测, 并可根据需要更改体温通道标名
21 1.20双通道有创压监测,动脉压监测时支持同步监测PPV,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
22 1.21支持所有监测参数报警限一键自动设置功能,满足医护团队快速管理患者报警需求,产品用户手册提供报警限自动设置规则。
23 1.22具有图形化技术报警指示功能,帮助医护团队快速识别报警来源。
24 ▲1.23支持≥1000条事件回顾。每条报警事件至少能够存储32秒相关波形,以及报警触发时所有测量参数值。
25 1.24支持≥1000组NIBP测量结果的存储与回顾。可选配升级为高容量存储卡,支持3000组NIBP测量
26 1.25支持≥120小时(分辨率1分钟)ST模板存储与回顾
27 ▲1.26具有报警升级功能,当参数报警经过一定的时间未被处理或伴发了其他报警,就会升级到更高一个级别
28 1.27支持RJ45接口进行有线网络通信,和除颤监护仪一起联网通信到中心监护系统。
29 1.28提供计时器功能,界面区提供设置≥4个计时器,每个计时器支持独立设置和计时功能,计时方向包括正计时和倒计时两种选择。
30 1.29支持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CS)功能
31 1.30提供屏幕截图功能,将屏幕截图通过USB接口导出到U盘。
32 1.31标配2.4G/5G无线WiFi,方便无线联网。
33 2.标准监测+双有创+呼气末二氧化碳+BIS+脑电图+PICCO功能的监护仪
34 2.1适用于对患者的心电、心率、呼吸、脉搏血氧饱和度、脉率、体温、无创血压、有创血压、呼气末二氧化碳、麻醉深度BIS、脑电图、PICCO等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的信息进行显示、回顾、存储
35 2.2主机
36 2.2.1≥12英寸彩色电容触摸屏,高分辨率≥1280×800像素,≥8通道显示,显示屏亮度自动调节,屏幕支持手势滑动操作,支持穿戴医用防护手套操作
37 2.2.2模块化插件式床边监护仪,主机、显示屏和插件槽一体化设计,主机模块插槽数≥4个
38 2.2.3配置≥4个USB接口,支持连接鼠标、键盘、条码扫描枪和遥控器等USB设备
39 2.2.4可内置高能锂电池,供电时间≥4小时
40 2.2.5监护仪主机工作温度环境范围:0~40°C
41 2.3标准监测功能
42 2.3.1基本功能模块支持心电,呼吸,心率,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双通道体温和双通道有创血压的同时监测
43 2.3.2基本功能模块支持升级从监护仪拔出后作为一个独立的监护仪支持病人的无缝转移,插入监护仪模块插槽作为主机模块,具有独立操作显示屏,屏幕尺寸≥5.5英寸,内置锂电池供电≥4小时,无风扇设计
44 2.3.3 ECG支持3/5导心电监测,可选配6/12导联心电监测
45 2.3.4提供ST段分析功能,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支持在专门的窗口中分组显示心脏前壁,下壁和侧壁的ST实时片段和参考片段
46 2.3.5支持RR呼吸率测量,测量范围:1~200rpm
47 2.3.6 QT和QTc实时监测参数测量范围:200~800 ms
48 2.3.7无创血压提供手动、自动间隔、连续、序列、整点五种测量模式
49 2.3.8 NIBP 成人病人类型收缩压测量:25~290mmHg
50 2.3.9支持双通道有创压IBP监测,支持升级多达6通道有创压监测
51 2.3.10支持升级麻醉深度BIS,实现患者麻醉深度的监测
52 2.3.11支持升级脑电图EEG, 实现脑电监测
53 ▲2.3.12可升级微创连续血流动力学监测模块,非无创电阻抗法,具有更好的监测准确性,可采用PiCCO或类似技术,实现CCO连续心排量、SVV每搏变异量等血液动力学监测参数,直观观察病人
54 2.3.13有创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有创压测量范围:-50~360mmHg
55 2.4扩展监测功能
56 2.4.1具有图形化报警指示功能,帮助医护团队快速识别报警来源
57 2.4.2具有报警升级功能,当参数报警经过一定的时间未被处理或伴发了其他报警,就会升级到更高一个级别
58 2.4.3标配具备血流动力学,药物计算,氧合计算,通气计算和肾功能计算功能
59 2.4.4支持≥100小时趋势表和趋势图回顾,最小分辨率1分钟
60 2.5具备≥40小时全息波形的存储与回顾功能
61 2.6本项目的监护仪永久免费开放设备端口,并承担与医院相关系统对接的费用
62 2.7本项目的监护仪附件包含多种不同规格、类型,后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求进行选择及提供,附件:心电导联线、重复用无创血压袖带、重复用血氧探头、体温电缆及重复用体温探头、仪器台车、上墙支架(含安装)
63 监护仪(带双有创)(配一套工作站)配置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1 标准监测+双有创+呼气末二氧化碳功能的监护仪 12套
1.1 监护仪主机 12台
1.2 心电导联线电缆 12条
1.3 心电导联线 12个
1.4 心电电极片 12包
1.5 无创血压管路 12条
1.6 重复用无创血压袖带 24个
1.7 血氧电缆 12条
1.8 重复用血氧探头 17个
1.9 体温电缆及重复用体温探头 24套
1.10 有创压电缆 24条
1.11 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测模块及附件 12套
1.12 内置锂电池 12块
1.13 电源线 12根
2 标准监测+双有创+呼气末二氧化碳+BIS+脑电图+PICCO功能的监护仪 6套
2.1 监护仪主机 6台
2.2 心电导联线电缆 6条
2.3 心电导联线 6个
2.4 心电电极片 6包
2.5 无创血压管路 6条
2.6 重复用无创血压袖带 12个
2.7 血氧电缆 6条
2.8 重复用血氧探头 6个
2.9 体温电缆及重复用体温探头 12套
2.10 有创压电缆 12条
2.11 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测模块及附件 6套
2.12 麻醉深度(BIS)监测模块及附件 3套
2.13 脑电图监测模块及附件 1套
2.14 PICCO模块及附件 2套
2.15 内置锂电池 6块
2.16 电源线 6条
3 中央监护系统 1套
64 ★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如为二类或者三类,必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须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如为一类,必须具备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备案证书;或承诺需在合同签订前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5 ★投标人必须承诺,对于所投医疗器械,投标文件中响应的内容以及提供的技术证明,必须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涉及医疗器械名称、适用范围、作用机理或者结构及组成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投标人必须承诺,如中标后发现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或提供的技术证明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的,视为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法向监管部门报告后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其中标无效,导致采购人蒙受损失的,必须对采购人给予赔偿。(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十一:体外膜肺氧合系统(ECMO)进口产品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1、用途:用于临床的呼吸衰竭或循环衰竭的生命抢救与支持,适用于野外救治,救护车,无人机和低空飞行场景
2 2、技术性能参数:
3 1.离心泵系统
4 1.1 要求离心泵基座和显示屏一体化,全中文触摸显示屏,便于临床操作和患者转运
5 ▲1.2离心泵转速范围:0-5000转/分钟
6 ▲1.3离心泵流量范围:0-9.99升/分钟
7 1.4 主机重量:≤6.5kg,适用于院内转运与急救,尺寸长:40*30*20cm±0.5cm,能方便放置在狭小空间,方便转运。
8 ▲1.5要求离心泵头内无轴杆设计,尤其无金属轴杆,减少血液破坏
9 1.6 具备紧急模式按钮,在显示屏损坏无法显示时,可启动紧急模式,在机身显示转速,确保安全灌注。
10 1.7 具有流量监测和气泡监测功能
11 ▲1.8具备图文并茂的操作向导功能,逐步指导用户完成系统设置、连接、预充和检查
12 ▲1.9要求离心泵具备应急手摇驱动装置,且具备LED转速显示,在极端情况下(如断电)仍然能工作,保障患者安全。
13 1.10 内置两块锂电池电池,保证断电情况下,运转时间≥90分钟
14 1.11 数据传输接口:无偿开放所有数据/通讯接口,具备报警输出接RS232接口以及B型USB接口。
15 2. ECMO配套耗材
16 ▲2.1能够提供完整的肝素涂层套包(含氧合器、离心泵头和管路的预先连接好的整体套包),经过国家药监局(NMPA)批准单个套包可连续使用时间≥8天
17 2.2氧合器采用聚甲基戊烯材料,并具有含肝素生物涂层
18 2.3氧合器血流量范围:0.2-7升/分钟
19 2.4建议的气体最大流量≥14L/min
20 2.5氧合器膜面积:≥1.8平方米
21 ▲2.6氧合器预充容量:≤250ml
22 ▲2.7整个套包预充容量≤590ml
23 ▲2.8离心泵头内无轴杆设计、无金属,预充容量:≤32ml
24 2.9离心泵头表面积:≤190平方厘米
25 2.10预连接管路:含肝素的生物涂层,直径3∕8英寸
26 ▲2.11氧合器套包、动脉插管、静脉插管及经皮穿刺套包为同一品牌,提供整套解决方案,无须额外组装其他品牌附件,以减少凝血及血栓形成的风险,并支持长时间循环治疗
27 2.12氧合器套包可连续使用时间≥9天
28 2.13能够提供同品牌儿童长效氧合器,以便于儿科重症患者使用
29 3. 空氧混合器
30 3.1 能精确调节进入氧合器的空气和氧气的百分比,进行氧气的匹配供给
31 3.2 FiO2:21%-100%
32 3.3 带氧气和空气管道
33 4. ECMO水箱
34 4.1水箱容积:≤1.5升
35 4.2水箱温度范围:35℃-39℃
36 5. ECMO车架
37 5.1不锈钢车体,可方便移动
38 5.2能安全放置离心泵、ECMO水箱、氧气瓶等设备及其辅助配套设备
39 6、多功能ECMO电动担架车:
40 6.1尺寸:199*57*120cm±0.5cm,低位时:199*57*50cm±0.5cm。
41 6.2靠背调节角度:0-75°(可定制,最大 90°),腿部调节角度 0-20°
42 6.3最大承重≥ 300KG
43 6.4通过液压系统控制担架升降。
44 6.5输液架高度可调,最大高度为≥80cm,承重为≥5KG。
45 6.6配有专用上车轨道,提供安装服务。
46 6.7担架最低位到最高位升降时间≤15S。
47 6.8标配两块电池,电池一键式拆卸,高效方便。
48 6.9轮子尺寸:≥150mm,具有定向万向功能。
49 6.10担架设有警示灯,方便夜晚救援。
50 6.11设有手动泄压装置,用于电池缺电等紧急情况。
51 6.12在任意高度停留时缓冲减震。
52 6.13电动担架车上车轮最大离地高度≥96cm
53 6.14工作电源:ac100v-240v。
54 6.15一块电池可保证负载 135KG 担架连续升降≥80次。
55 6.16配有设备专用层,可快速安装与拆除,提供设备定制化安装布局服务。
56 配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及单位
1 ECMCO一体化主机 1台
2 锂离子电池 1块
3 流量监测传感器 1套
4 泵头驱动器 1个
5 手摇泵 1个
6 动脉气泡传感器 1个
7 静脉气泡传感器 1个
8 空氧混合器 1套
9 ECMO 架车系统 1台
10 医用物理控温仪 1套
11 耗材套包 1套
12 担架车主体 1台
13 担架仓轨道 1套
14 电池 2块
15 充电器 1个
57 ★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如为二类或者三类,必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须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如为一类,必须具备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备案证书;或承诺需在合同签订前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8 ★投标人必须承诺,对于所投医疗器械,投标文件中响应的内容以及提供的技术证明,必须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涉及医疗器械名称、适用范围、作用机理或者结构及组成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投标人必须承诺,如中标后发现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或提供的技术证明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的,视为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法向监管部门报告后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其中标无效,导致采购人蒙受损失的,必须对采购人给予赔偿。(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 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5 报价形式 采购包1:总价
6 报价要求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
8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文件要求 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采购包1:1家
12 中标供应商数量 采购包1:1家
13 有效供应商家数 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14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 无:-
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16 代理服务费 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按货物类的39%收取。
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18 其他 政府采购质押融资,根据《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财采购函〔2024]8号),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利用“省中小融”、“粤信融”、“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获得无财产抵押贷款。
19 开标解密时长 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箱:********@126.com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12楼E号

邮编:52800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佛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8号财政大厦8楼

电话:********

邮编:528000

传真:-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感染楼、发热门诊专项(第六批)):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感染楼、发热门诊专项(第六批)):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 10%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2 节能、环保产品 —— 1% 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1%-5%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根据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项目中的重要性、所占比重等因素确定。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感染楼、发热门诊专项(第六批)):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③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9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采购包“体外膜肺氧合系统(ECMO)”允许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其他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10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采购包所属行业为工业。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感染楼、发热门诊专项(第六批)):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投标(响应)报价 1)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采购包各项最高限价; 2)对本采购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的。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3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 投标(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有效期 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
5 “★”号条款响应 “★”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 其他 没有发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被评定为无效投标的情况。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包1(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感染楼、发热门诊专项(第六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23.0分技术部分47.0分报价得分30.0分
技术部分 所投货物对采购需求书中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 (33.0分)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采购需求书中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带“▲”号(重要技术参数)条款共33条),得33分;每出现一处▲号负偏离,扣1分。 备注:以最细一级条款作为单项条款,含有下一级条款且本身仅作为标题的不计入条款数量。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技术白皮书(datasheet)、使用说明书、质量认可材料、第三方机构的医疗器械检验报告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 (7.0分) 投标人应根据所投产品制造商执行的制造、检验标准,结合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实施目标和具体特点,作出合理的、可操作的技术方案。 1)技术方案全面详实,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要求,设备的选型配置科学合理(安全、稳定、可靠、创新等方面)可操作性强,得7分; 2)技术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设备的选型配置合理(安全、稳定、可靠、创新等方面)可操作,得3分; 3)技术方案有偏差或缺漏,设备的选型配置欠合理,可操作性不强,不满足本项目要求,得1分; 4)技术方案不合理、无法操作,或不提供的,得0分。
质量性能 (7.0分) 提供的货物质量、性能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可维护性、稳定性进行综合评审,需提供相关材料: 1)货物质量、性能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维护性、稳定性好,得7分; 2)货物质量、性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维护性、稳定性一般,得3分; 3)货物质量、性能较多不满足采购需求,维护性、稳定性差,得1分。 4)不提供资料,得0分。
商务部分 市场业绩评价 (2.0分) 根据投标人所投厂家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今独立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进行评分(以对应项目的合同书复印件为准,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每提供1项业绩得1分,最高2分,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完整者得0分。
培训方案 (7.0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条件、培训安排、培训内容、培训人数等)是否合理,与项目实施的配合程度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详细、具体,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得7分; 2)方案基本可行,有针对性,基本满足项目需要的,得3分; 3)方案不够详细,提供的培训条件、内容一般的,得1分; 4)不提供资料,得0分。
安装调试方案 (7.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方案中应包含设备安装调试等)进行评分 1)设备安装调试可行性高,方案具体详细,满足项目采购需要的,得7分; 2)设备安装调试可行,方案详细,基本满足项目采购需要的,得3分; 3)设备安装调试可行性一般,方案不够具体,不满足项目采购需要的,得1分; 4)未提供方案,得0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 (7.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维护保养、应急维修时间等)进行评价: 1)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满足或优于项目需求,得7分; 2)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 3)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不完善,不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 4)不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合同文本

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

合同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 方: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乙 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签订日期: 20 年 月 日

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乙 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性质: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请删除此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及实现功能目标:见《***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

二、产品及服务供应清单:见《报价清单明细表》。

三、基本合同条款一览表:

序号 合同条款 内 容
1 合同总额 人民币 小写:¥ 元;大写: 。
2 合同总额内容 (1)合同总额包括设备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2)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天数为公历日。
3 交货及安装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详细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禅港东路9号1-10座。
4 项目完工期 合同生效后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5 质量保证期 验收交付后连续正常使用累计满 年。
6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供的预付款担保函、付款申请书之日起3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0%,合计¥ 元(大写: );(2)确认到货并对货物进行初步验收(包括货物品类、数量、外观等)后,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担保函、付款申请书之日起3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合计¥ 元(大写: )。
7 付款要求 (1)乙方每次提交付款申请前,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2)货款以转账方式转入乙方的银行账户。(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8 预付款担保 (1)乙方应在甲方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函;(2)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3)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与预付款同等额度;(4)预付款担保有效期:至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为止;(5)预付款担保退还方式、时间、条件:设备到现场经验收合格,且设备安装调试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之日起28天内不计利息退还;(6)如乙方或担保人资信恶化、被列入失信名单,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担保或提前收回已支付款项。
9 履约担保 收取比例:5%,说明:(1)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全款前提供履约担保;(2)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3)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额的5%;(4)履约担保有效期:如出具厂家维保承诺函,有效期至设备连续安全运行满12个月后为止,否则于设备连续安全运行满 个月后为止;(5)履约担保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履约担保有效期内无质量及服务纠纷,有效期止起28天内不计利息退还;(6)履约担保不予退还的情形: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担保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四、安装与调试:

以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的前提下,乙方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且双方均认为满意。

五、验收标准与要求:

1.交付验收: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作为终端客户,负责办理所有产品设备(包括保修卡)的一切保修注册备案手续,然后由双方或法定专业质检部门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确认书,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为此可无偿提供必要的临时仓储场所。

乙方承诺无条件开放设备端口,如需连接甲方信息系统,乙方需要承担对接费用。

如果中标设备属于《计量法》规定的强检计量器具的或属于压力容器的,应在验收交付前提交当地法定专业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检定费用由乙方负责。

2.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③符合产品来源国官方颁布的最新标准;④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

3.设备须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且为近10个月内原厂制造的全新合格产品,且有合法透明的来源渠道,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可依常规合法安全使用。

4.包装标准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包装破损或序列号不一致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收且不承担保管义务。

5.如验收测试中发现设备、系统、服务的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义务将该设备、系统、服务进行调整完善,直至其符合要求、通过验收测试为止。相应的成本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的验收不作为乙方货物内在质量合格的依据,乙方在质保期内仍需对货物的内在质量承担责任。

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质保期内甲方对乙方享有追索权。质保期内,因乙方所供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乙方退换、维修后仍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材料费等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后有权向乙方追索。质保期内,因乙方所供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乙方退换、维修后仍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如有垫付费用,有权向乙方追索。上述追索过程中甲方产生的合理维权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设备因自身故障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20天时,则质保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归零重新计算或对故障设备予以重新更换。

3.质保期内提供周期上门免费服务:周期为每个月一次,一年不少于次;形式为预约上门,服务内容为周期保养检修、检测系统运行状况、处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4.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培训次数、时间、地点按照甲方要求。

5.乙方设有长期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常设7天×24小时服务专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

6.对甲方的售后服务通知,乙方接报后8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48小时内仍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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