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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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广东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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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市政;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 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监理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4412********X-********-000001-4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509-44*开通会员可解锁*-593404

投资项目名称

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

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肇庆市怀集县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由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典型镇资金及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多渠道统筹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政府投资12488.64万占比1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程竣工结(决)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2)工程规模: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包含但不限于34个子项目,一、连麦镇建设内容包括:1.连麦镇圩镇美丽示范主街提升项目、2.连麦镇圩镇入口通道提升及绿美公园建设项目、3.连麦镇圩镇美丽河道提升项目、4.连麦镇圩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配套及提升项目、5.连麦镇圩镇主干道外立面提升项目、6.连麦镇圩镇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7.连麦镇道路升级提质建设项目(文屋墩至军屯桥、连仓路口至长岗路口)、8.连麦镇卫生院门诊楼升级改造项目、9.连麦镇雨污分流(步岗路口至长岗路口)建设项目等。二、凤岗镇建设内容包括:1.凤岗镇圩镇美丽入口通道提升工程、2.凤岗镇美丽圩镇客厅提升项目、3.凤岗镇圩镇美丽示范主街综合提升工程、4.凤岗镇圩镇总体基础设施提升工程、5.凤岗镇圩镇美丽步道综合提升工程、6.凤岗镇农贸市场综合提升工程、7.凤岗镇文旅项目综合提升工程、8.凤岗镇圩镇管网综合提升工程、9.凤岗镇G358段重点位置综合提升工程、10.凤岗镇特色产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11.凤岗镇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工程、12.凤岗镇垃圾中转站优化提升工程、13.凤岗镇中小学综合提升工程、14.凤岗镇非物质文化展示馆建设工程等。三、洽水镇建设内容包括:1.洽水镇圩镇入口通道提升和美丽示范主街项目、2.洽水镇圩镇绿美生态小公园及美丽步道项目、3.洽水镇圩镇客厅综合提升工程、4.洽水镇圩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配套及提升项目、5.洽水镇圩镇垃圾中转站提升工程、6.洽水镇圩镇污水治理项目、7.洽水镇圩镇内街整治项目、8.洽水镇圩镇周边环境整治工程、9.洽水镇农业产品集散购销初加工建设工程、10.怀集县人民医院洽水分院提升改造工程、11.洽水镇中心小学校舍单体提升工程等。

招标内容

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工作。

工期(交货期)

15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141.8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若投标人为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投标人需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单位。 ②提供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及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被锁定的截图。 ③提供在全国范围内担任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小于或等于两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其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交有效证明材料(含社保部门专用章,若为退休人员,提供其退休证明、返聘证明(合同)作证明资料)。 ⑤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 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5.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①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处罚期内“黑名单”。 ②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处罚期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③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④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的奖惩名单查询-国家名单、地市名单中处于失信惩戒主体名单记录。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请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进行下载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自行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中递交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进行开标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怀集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大院孵化中心二楼

招标人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鹏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敏捷广场一期1座617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杨小姐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怀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投标通过的单位数量小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投标通过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2.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完善)其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登记信息及上传件真实准确并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采用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实时参与本项目开标全过程,具体操作方法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肇庆市)→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新系统】【建设工程】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业务操作手册》中了解。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pdf

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

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

洽水镇)建设项目监理

鹏招代字[2025]第015号

招标文件

招标人:怀集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鹏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二五年十一月

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

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

镇)建设项目监理

鹏招代字[2025]第015号

招标文件

招标人:怀集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鹏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网上投标及相关流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纪律和监督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协议书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附录C监理人员配备资历要求

附录D工程监理任务书

附录E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

附录F履约保证金格式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一、监理要求

二、工作内容

三、适用规范标准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监理报酬清单

五、投标承诺书

六、详细评审标准证明材料

七、监理大纲部分

八、其他资料(如有)

第一章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509-44*开通会员可解锁*-593404
投资项目名称 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 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肇庆市怀集县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由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典型镇资金及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多渠道统筹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政府投资12488.64万,占比1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程竣工结(决)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2)工程规模: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包含但不限于34个子项目,一、连麦镇建设内容包括:1.连麦镇圩镇美丽示范主街提升项目、2.连麦镇圩镇入口通道提升及绿美公园建设项目、3.连麦镇圩镇美丽河道提升项目、4.连麦镇圩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配套及提升项目、5.连麦镇圩镇主干道外立面提升项目、6.连麦镇圩镇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7.连麦镇道路升级提质建设项目(文屋墩至军屯桥、连仓路口至长岗路口)、8.连麦镇卫生院门诊楼升级改造项目、9.连麦镇雨污分流(步岗路口至长岗路口)建设项目等。二、凤岗镇建设内容包括:1.凤岗镇圩镇美丽入口通道提升工程、2.凤岗镇美丽圩镇客厅提升项目、3.凤岗镇圩镇美丽示范主街综合提升工程、4.凤岗镇圩镇总体基础设施提升工程、5.凤岗镇圩镇美丽步道综合提升工程、6.凤岗镇农贸市场综合提升工程、7.凤岗镇文旅项目综合提升工程、8.凤岗镇圩镇管网综合提升工程、9.凤岗镇G358段重点位置综合提升工程、10.凤岗镇特色产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11.凤岗镇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工程、12.凤岗镇垃圾中转站优化提升工程、13.凤岗镇中小学综合提升工程、14.凤岗镇非物质文化展示馆建设工程等。三、洽水镇建设内容包括:1.洽水镇圩镇入口通道提升和美丽示范主街项目、2.洽水镇圩镇绿美生态小公园及美丽步道项目、3.洽水镇圩镇客厅综合提升工程、4.洽水镇圩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配套及提升项目、5.洽水镇圩镇垃圾中转站提升工程、6.洽水镇圩镇污水治理项目、7.洽水镇圩镇内街整治项目、8.洽水镇圩镇周边环境整治工程、9.洽水镇农业产品集散购销初加工建设工程、10.怀集县人民医院洽水分院提升改造工程、11.洽水镇中心小学校舍单体提升工程等。
招标内容 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工作。
工期(交货期) 15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2.若投标人为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投标人需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单位。②提供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及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被锁定的截图。③提供在全国范围内担任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小于或等于两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其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交有效证明材料(含社保部门专用章,若为退休人员,提供其退休证明、返聘证明(合同)作证明资料)。⑤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5.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①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处罚期内“黑名单”。②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处罚期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③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④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的奖惩名单查询-国家名单、地市名单中处于失信惩戒主体名单记录。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请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进行下载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招标公告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招标公告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自行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中递交。
开标时间 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进行开标。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怀集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大院孵化中心二楼
招标人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鹏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敏捷广场一期1座617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杨小姐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怀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投标通过的单位数量小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投标通过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2.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完善)其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登记信息及上传件真实准确并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采用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实时参与本项目开标全过程,具体操作方法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肇庆市)→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新系统】【建设工程】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业务操作手册》中了解。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网上投标及相关流程

注:投标人须为已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了肇庆市投标企业信息

注册登记的企业,方可进行本项目网上投标。

序号 流程 具体步骤
1 网上投标及资料下载 各投标人凭CA证书登录系统,在“领取招标文件”栏目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的后缀名为“.ZQZF”。在“填写投标信息”栏目选择投标项目进行投标报名并打印回执。具体操作方法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肇庆市)→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栏“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业务操作手册”下载“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中了解,或咨询肇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2 缴纳保证金 目前采用线上的方式缴纳保证金,在“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对应项查看该账号基本存款账户转账或选择保函或电子保函或保单模式或支票、汇票、信用证等能够实现保证金递交的方式提交(推荐优先选用非现金方式提交)。
3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使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成、签名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投标文件扫描件上传支持的文件格式有:doc、docx、xls、xlsx、mpp、pdf、jpg。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方式:方式一:按对应节点上传已签字和盖投标人实体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方式二:亦可选择上传未盖实体章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并按盖章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其中需要人员签字或盖私章的可签字或盖私章后扫描上传。
4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后缀名为“.ZQTF”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后缀名为“.ZQTF”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于网站“业务下载”栏目免费下载,招标项目如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采用网上上传的方式进行递交。
5 开标 各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在规定时间内,各投标人凭CA证书登录肇庆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选择本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6 开标、唱标 投标人等待主持人点击“开始投标解密”后,在解密时间内点击“投标人解密”按钮→弹出解密界面→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结束后不可解密,若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主持人不再延长解密时间。解密完成后,主持人进行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等内容。
7 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已公开开标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怀集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地址: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大院孵化中心二楼联系人:曾先生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鹏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敏捷广场一期1座617室联系人:杨小姐电话:********邮箱:********@163.com
1.1.4 招标项目名称 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监理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肇庆市怀集县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
1.1.6 项目建设规模 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包含34个子项目,一、连麦镇建设内容包括:1.连麦镇圩镇美丽示范主街提升项目、2.连麦镇圩镇入口通道提升及绿美公园建设项目、3.连麦镇圩镇美丽河道提升项目、4.连麦镇圩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配套及提升项目、5.连麦镇圩镇主干道外立面提升项目、6.连麦镇圩镇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7.连麦镇道路升级提质建设项目(文屋墩至军屯桥、连仓路口至长岗路口)、8.连麦镇卫生院门诊楼升级改造项目、9.连麦镇雨污分流(步岗路口至长岗路口)建设项目。二、凤岗镇建设内容包括:1.凤岗镇圩镇美丽入口通道提升工程、2.凤岗镇美丽圩镇客厅提升项目、3.凤岗镇圩镇美丽示范主街综合提升工程、4.凤岗镇圩镇总体基础设施提升工程、5.凤岗镇圩镇美丽步道综合提升工程、6.凤岗镇农贸市场综合提升工程、7.凤岗镇文旅项目综合提升工程、8.凤岗镇圩镇管网综合提升工程、9.凤岗镇G358段重点位置综合提升工程、10.凤岗镇特色产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11.凤岗镇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工程、12.凤岗镇垃圾中转站优化提升工程、13.凤岗镇中小学综合提升工程、14.凤岗镇非物质文化展示馆建设工程。三、洽水镇建设内容包括:1.洽水镇圩镇入口通道提升和美丽示范主街项目、2.洽水镇圩镇绿美生态小公园及美丽步道项目、3.洽水镇圩镇客厅综合提升工程、4.洽水镇圩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配套及提升项目、5.洽水镇圩镇垃圾中转站提升工程、6.洽水镇圩镇污水治理项目、7.洽水镇圩镇内街整治项目、8.洽水镇圩镇周边环境整治工程、9.洽水镇农业产品集散购销初加工建设工程、10.怀集县人民医院洽水分院提升改造工程、11.洽水镇中心小学校舍单体提升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6 项目建设规模 工程。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拟定为150日历天。
1.1.8 项目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建安费为11128.46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来源从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典型镇资金及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多渠道统筹解决,占比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程竣工结(决)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1.3.2 监理服务期限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其中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从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至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工程质量保修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计算。
1.3.3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省级及地方等行业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投标人资格条件: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1.2若投标人为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投标人需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1.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单位。②提供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及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被锁定的截图。③提供在全国范围内担任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小于或等于两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其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交有效证明材料(含社保部门专用章,若为退休人员,提供其退休证明、返聘证明(合同)作证明资料)。⑤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3、其他要求: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3.1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①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处罚期内“黑名单”。②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处罚期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③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④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的奖惩名单查询-国家名单、地市名单中处于失信惩戒主体名单记录。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无。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不召开形式:不召开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澄清答疑专区或变更公告专区发布。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无。
1.12.3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允许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偏离,即允许正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答疑澄清文件、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书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的本工程项目专区按规定方式提交,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并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提问截止时间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后(详见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或异议。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等所有招标阶段提供的资料和程序)无异议,或明知有误而不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默认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前期招标程序等所有内容,中标后按相关承诺内容等相关资料执行。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澄清答疑专区或变更公告专区发布。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交易网上电子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澄清答疑专区或变更公告专区发布。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交易网上电子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无。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无另行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进行计算。
3.2.3 报价方式 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报投标下浮率及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须为大于0的百分数,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注:投标下浮率将作为签订的本项目合同价和办理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怀集县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定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有效最高投标报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有效最高投标报价):********.00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无。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无。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无。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无。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3.7.3 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版投标文件:按第二章“网上投标及相关流程”的要求制作上传。2、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公示后3天内,需提供与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qtf的电子文件)内容一致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纸质文件一正三副及正本电子文件U盘1份【U盘为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盖章签字后)的整本扫描件(PDF格式),扫描件的内容要求清晰可辨】。纸质投标文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接收合格的纸质投标文件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亦可选择快递的方式递交,快递地址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由此所产生的打印装订费、快递费(如需)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3.1投标文件需要签字的地方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2电子投标文件可以是投标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也可以是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实物公章后纸质投标文件的扫描件。电子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可手签或盖私章后再扫描上传,也可以直接加盖对应电子印章。3.3投标文件非空白页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印章)。3.4投标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授权代理人应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录入为投标管理员。
4.1.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按第二章“网上投标及相关流程”的要求制作上传。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无。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2.1 投标截止时间 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招标公告。注:上述时间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澄清修改的相关信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须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注:上述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澄清修改的相关信息。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是,退还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招标公告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等待主持人点击“开始投标解密”后,在解密时间内点击“投标人解密”按钮→弹出解密界面→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结束后不可解密,若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主持人不再延长解密时间。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其中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1人,其余专家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及副场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抽取专家中推举产生。(3)远程异地评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及远程异地评标模式进行开评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远程异地评标要求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9号》等有关文件执行。3.在评标活动开始前,因主场或副场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评标系统故障,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评标时,招标人可以延迟评标开始时间,待故障解除后开始评标;超过评标开始时间2小时仍无法解除故障的,由招标人确定是否进行评标。如延期评标,招标人应当配合主场、副场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另外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4.在评标过程中,因主场或副场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评标系统故障,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评标时,在4小时以内解除故障的可继续评标;超过4小时无法解除故障的,由招标人确定是否进行评标。如延期评标,招标人及参与评标活动的各方主体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应当配合主场、副场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另行组建评标委员会重新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评标情况保密,不得对外透露与评标有关的任何信息与情况。主场和副场应当做好远程异地评标活动全程见证服务并采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用音视频设备在线记录,妥善保存评标活动过程中的文字和音视频资料。评标结束后,副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原件、电子文档、音视频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移交主场保存,保存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推荐3个中标候选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7.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3个中标候选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银行转账形式、履约保函(含电子保函)形式提交:(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须由投标人所属账户银行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2)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中标人须在商业银行开出。(3)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电子保函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注:提倡优先选用电子保函方式出具。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10天内;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无息退还。□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是,具体要求:1、本项目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计算机招投标系统的运行,如投标人不能生成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qtf的电子文件)或在开标现场未成功解密的作无效标处理;开标时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2、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3、投标人应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评标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自行完善企业信息库,如投标人在肇庆市公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录入的企业基本信息、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和投标管理员信息录入错误、虚假或失效,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作无效投标处理。4、为进一步遏制招投标过程中的围标串标行为,对经交易系统筛查出现特征码(包括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工具识别号)相同的电子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统一按废标处理,并将情况推送至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处理。5、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才能完成签到、解密。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0号令)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如经招标人查实出现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并推送诚信平台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1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本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支付账户详见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项目中标人确定后发出的付款通知函。
12 告知事项:1、纳税义务:本项目中标人充分考虑自身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要求,通过合法方式在项目属地预缴增值税,并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在项目属地完成税务申报及相关手续。2、根据《关于优化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流程的通知》及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交易项目合同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招标人在市交易平台签订电子合同。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肇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政府投资

项目评标方法工作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

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

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

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4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肇庆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上的本工程项目专区按规定方式提交,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要求招标人对招标

文件予以澄清;提问截止时间后(详见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对招

标文件提出的疑问或异议。

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等所有招标阶段提供的资料和程序)无异议,

或明知有误而不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默认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前期招标程序等所有内

容,中标后按相关承诺内容等相关资料执行。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答疑澄清”专区或“变更公告”

专区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答疑澄清文件在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平台发布。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交

易网上电子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

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

2.3.2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交易网上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投

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交易网上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一经在肇庆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交易网上电子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肇庆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监理报酬清单;

(7)投标承诺书;

(8)详细评审标准证明材料;

(9)其他资料(如有);

(10)监理大纲部分。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

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

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

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

监理报酬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

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

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

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

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

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

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

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详见本章、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

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

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

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

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

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

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在交易系统中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的投标文件。

4.3.2采用转账或汇款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若撤回投标文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递

交退还投标保证金书面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申请之日起5日内在肇庆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发起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流程。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5.2.1当投标通过且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大于或等于三家时,进行项目开标,否则终止。

5.2.2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在开标现场的招标人代表、招标

代理机构代表、监管部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公开开启、解密、公布;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上电子交易

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6)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

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8)投标人代表在系统确认开标记录,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

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9)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评标

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

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

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

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开标异议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肇庆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

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

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

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

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

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

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

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

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

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

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部分得分也相等,则商务部分得分高者排序靠前;如出现综合评分、投标报价、监理大纲部分得分和商务部分得分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封面及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封面及投标函附录有项目负责人签字。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多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20分;监理大纲部分:20分;投标报价部分:60分;其他评分因素:/分。(如有)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方法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E:将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低于有效最高投标报价85%,取算术平均值E。若通过评审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有效最高投标报价一定比例85%,即取该比例的有效最高投标报价作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为算术平均值E。2.评标基准价A计算:评标基准价A=0.5×最高投标限价+0.5×算术平均值E。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不计算偏差率。
条款号 评审因素(偏差率) 评审标准 分值(分)
2.2.4(1)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20分) 企业业绩 (1)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投标人监理过的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总投资额500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6分。(2)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投标人监理过的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总投资额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计分,不重复计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关键页(若合同不能反映总投资额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竣工验收报告(证书)和施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证书)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总投资额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6
企业获奖 (1)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投标人监理过的工程监理项目获得的奖项:①获得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业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奖项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②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业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奖项的,每个得1.5分,最高得3分;③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业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奖项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计分,不重复计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4
拟派人员素质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以下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备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10
(2)拟派总监代表(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备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3)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备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4)拟派监理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监理员证书的得1分;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5)拟派以上人员中: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具备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0.5分;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或其对应有效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交有效证明材料(含社保部门专用章,若为退休人员,提供其退休证明、返聘证明(合同)作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2.2.4(2) 监理大纲部分评分标准(20分) 投资控制措施 1.目标明确,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法合理可行得3分。2.目标基本明确,措施有针对性但不具体,方法基本合理可行得2分。3.有目标但不明确,措施针对性不强、不具体,方法可行性较差得1分。4.没有此项内容得0分。 3
质量、进度控制措施 1.目标明确,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法合理可行得4分。2.目标基本明确,措施有针对性但不具体,方法基本合理可行得3分。3.有目标但不明确,措施针对性不强、不具体,方法可行性较差得1分。4.没有此项内容得0分。 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1.目标明确,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法合理可行得4分。2.目标基本明确,措施有针对性但不具体,方法基本合理可行得3分。3.有目标但不明确,措施针对性不强、不具体, 4
方法可行性较差得1分。4.没有此项内容得0分。
组织协调、针对性监控难点措施 1.目标明确,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法合理可行得3分;2.目标基本明确,措施有针对性但不具体,方法基本合理可行得2分;3.有目标但不明确,措施针对性不强、不具体,方法可行性较差得1分。4.没有此项内容得0分。
信息管理与合同管理 1.方法合理,有监控发生合同纠纷的具体措施得3分。2.有措施但不具体得2分。3.措施简单得1分。4.没有此项内容得0分。
合理化建议 1.合理化建议的内容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得3分。2.合理化建议的内容基本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得2分。3.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针对性不强,可行性较差得1分。4.没有此项内容得0分。
2.2.4(3) 投标报价部分评分标准(60分) 偏差率 不计算偏差率。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评审得分:S=(100-|B-A|÷A×100×C)×D其中:S—投标报价得分;B—投标人的投标报价;A—评标基准价;C—扣分系数,当B>A时,C=2;B < td=""> <>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无。 无。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

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部分得分

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

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未集中载明的否决投标条款,评标时不予认可。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读入计算机辅助系统,或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扩展名

不是ZQTF的,但非投标人原因出现计算机辅助系统故障除外;

(2)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筛查,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或不同投

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特征码相同的;

(3)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4)与投标时的投标人名称和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改变,而没有提供证明这种改变的合法

性文件的;

(5)投标人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的关系。或不同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或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书部分由同一造价咨询公

司编制的;

(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且不接受评标委员

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

(7)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即投标报价上限);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低于其个别成本且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8)投标人在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录入的企业基本信息、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和

投标管理员信息录入错误、虚假或失效,或与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一致;

(9)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的;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上

传的;

(10)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合格的;

(11)本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无效标情况具体参照相关法规执行。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认可,对于无效投标文件应由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说明并签

名确认。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

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4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成立异议,且须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确认的,评标委

员会应对开标的异议进行评审确认。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

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

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

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本项目合同最终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

合同版本为准。

合同编号:

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

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

洽水镇)建设项目

监理合同

委托人:怀集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监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怀集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

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

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监理;

2.工程地点:肇庆市怀集县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

3.工程规模: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

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包含34个子项目,一、连麦镇建设内容包括:1.连麦镇圩镇美

丽示范主街提升项目、2.连麦镇圩镇入口通道提升及绿美公园建设项目、3.连麦镇圩镇

美丽河道提升项目、4.连麦镇圩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配套及提升项目、5.连麦镇圩镇主

干道外立面提升项目、6.连麦镇圩镇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7.连麦镇道路

升级提质建设项目(文屋墩至军屯桥、连仓路口至长岗路口)、8.连麦镇卫生院门诊楼

升级改造项目、9.连麦镇雨污分流(步岗路口至长岗路口)建设项目等。二、凤岗镇建

设内容包括:1.凤岗镇圩镇美丽入口通道提升工程、2.凤岗镇美丽圩镇客厅提升项目、3.

凤岗镇圩镇美丽示范主街综合提升工程、4.凤岗镇圩镇总体基础设施提升工程、5.凤岗

镇圩镇美丽步道综合提升工程、6.凤岗镇农贸市场综合提升工程、7.凤岗镇文旅项目综

合提升工程、8.凤岗镇圩镇管网综合提升工程、9.凤岗镇G358段重点位置综合提升工程、

10.凤岗镇特色产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11.凤岗镇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工程、12.凤岗镇

垃圾中转站优化提升工程、13.凤岗镇中小学综合提升工程、14.凤岗镇非物质文化展示

馆建设工程等。三、洽水镇建设内容包括:1.洽水镇圩镇入口通道提升和美丽示范主街

项目、2.洽水镇圩镇绿美生态小公园及美丽步道项目、3.洽水镇圩镇客厅综合提升工程、

4.洽水镇圩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配套及提升项目、5.洽水镇圩镇垃圾中转站提升工程、6.

洽水镇圩镇污水治理项目、7.洽水镇圩镇内街整治项目、8.洽水镇圩镇周边环境整治工

程、9.洽水镇农业产品集散购销初加工建设工程、10.怀集县人民医院洽水分院提升改造

工程、11.洽水镇中心小学校舍单体提升工程等。

4.工程投资额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投资估算建安费为11128.46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3.专用条件;

4.通用条件;

5.附录,即: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附录C: 监理人员配备资历要求和数量要求
附录D: 工程监理任务书
附录E: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暂定人民币(¥),下浮率:%,含税,

包含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包括:

1.监理酬金:¥。

2.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最终以怀集县财政评审中心概算审定价×(1-中标人报价下浮率)进行结算,且不

得超过投标报价。

六、期限

1.监理期限:

(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

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全部完成之日止。若项目需办理竣工决算,合同期限为:与委托

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完成之日止。

(2)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之日起至完成全部保

修期服务为止。

(3)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150日历天。除不可抗力外,非监理人原因导致停工

超过120天,监理人提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解锁申请的,委托人协助办理。

2.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对于监理人自行配

置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监理人已综合考虑,包含在监理投标报价中,委托人不另外计量

支付。本工程项目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代表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

理员3名。

2.监理人承诺完成附录D《工程监理任务书》相关工作内容。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年月日。

2.订立地点: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

3.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肆份,监理人执叁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监理人:,(盖

委托人:,(盖章)

章)

文书送达地址:怀集县广佛肇(怀集)经

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大院孵化中心二楼 文书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526400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号: / 账号:
电话: ******** 电话:
传真: ******** 传真:
文书送达电子信箱: / 文书送达电子信箱: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1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

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

受让人。

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

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

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

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

服务活动。

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

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

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

金额。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

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

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

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

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

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

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

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

最新签署的为准。

2.监理人的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

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

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

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

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

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

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

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

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

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

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

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

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

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

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

人协商解决。

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

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

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

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

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

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

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

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

方式移交。

2.8履约保证金

监理人应在本监理合同签订前10天内向委托人缴纳监理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

可以银行转账形式或者国内商业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含电子保函)或

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保险合同)形式之一提交,提倡监理人优先选用电子保函形式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扣减监理人相应的违约金(如有)后28天内无

息退还。

3.委托人的义务

3.1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

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

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

偿使用。

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

的外部条件。

3.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

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

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

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

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违约责任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

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

按责任大小比例确定。

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4.1.3其他违约情形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

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损害。

5.支付

5.1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

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

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

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

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

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

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

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

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

不应超过28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

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

调整。

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

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

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

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

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

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和本合同约

定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

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

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

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

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

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

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

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

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

责任。

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

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

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

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

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

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

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

效。

6.4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

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外出考察费用

监理人员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

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咨询费用

根据工程需要且经委托人同意后,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

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

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

作酬金同期支付。

8.5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

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

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

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2解释

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通用条件执行。

2.监理人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

移交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工作,无条件配合委托人办理本项目报建、报批、相

关部门结(决)算审计、设备购置的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验收、现场安全监

督等)等相关工作。

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

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程竣工结(决)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出具的有关政策规定;主

管部门批准的建设文件,委托人与参建方(设计、监理、施工、勘察等)签订的合同和

协议;设计图纸及经图纸会审确定的修改设计通知书;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房屋建筑工程

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当地现行预算定额、收费标准和有关建设管理办法;当

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和通知等。

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委托人书面同意。

2.4履行职责

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阶

段的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及文明施工等监理职责。涉及设计文件、工程款额、工

期等变更,监理人必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3.1监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期间的人身保险和人身伤害由监理人承担,委托人概

不负责。

2.4.3.2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按相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范

的要求常驻现场,参加重要验收节点、重要分部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如遇监管部门检

查等需总监理工程师到场配合的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无条件配合相关工作。

2.4.3.3监理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

程师及监理员。如确需更换,应提前14天报告委托人,经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更换监理

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得低于原监理人员。

2.4.3.4经委托人考核,现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不能胜任现场工作或不能履行监理合同责任,委托人认为有必要调整的,监理人

必须无条件改换合格的人员,并在7日内到位。

2.4.3.5监理人必须按要求设专职安全监理,每周出专题报告,每天必须巡视,对

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到位。检查结果如实记录并作为周报内容上报给

委托人。

2.4.3.6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由监理人负责验收,经检验或试验合格

后方可投入使用。

2.4.3.7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代表

委托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2.4.3.8监理人须做好项目办公区和生活区安全检查工作。

2.4.3.9监理人须做好承包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的考勤管理,每月张榜公示考勤

情况,对考勤记录的真实性负责。

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按通用条件2.4执行。

2.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

数:开工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各一份,施工期内每月提供监理月报一份,每

周监理例会或工程专项会议后三天内提交会议纪要一份,其余的工程资料根据工程施工

情况提交。上述文件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名确认,并向委托人提交电子版文件。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怀集县代建项目管理中

心。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七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

和方式为:在施工现场移交。

3.委托人义务

3.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七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安全方面的违约责任

4.1.1.1未按照规定审核和监督起重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自升式架设模板

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和拆除手续,对特种设备未验收合格投入使用行为未制止,对特

种设备超过维修保养期限仍继续使用行为未制止,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

次。

4.1.1.2若因监理人履职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或由于监理工作失误或不作为

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委托人可根据具体情况,扣除监理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并不免除监

理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规定如下表:

违约等级 违约内容 违约金约定
一般安全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监理费用总额的5%/次
较大安全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监理费用总额的10%/次
重大安全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监理费用总额的20%/次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监理费用总额的30%/次

4.1.2监理人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

4.1.2.1在工程施工期间,监理人若出现以下质量管控失职情形,需向委托人支付

违约金1000元/次:委托人不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抽查时,已施工完成工程的材料、质量

未达到质量标准且该问题未被监理人员发现并纠正;未按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

和设备进行验收,或未按规定实施见证取样,造成使用的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

不符合相关规定;对承包人上道工序未报验或未开展检查验收即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行

为未制止或纠正;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

工艺、设备、材料的行为未制止或纠正。

4.1.2.2由于监理工作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的,委托人可根据具体情况,扣除监理

投资项目代码 2509­441224­04­01­593404
投资项目名称 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 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肇庆市怀集县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由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典型镇资金及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多渠道统筹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政府投资12488.64万占比1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程竣工结(决)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2)工程规模: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包含但不限于34个子项目,一、连麦镇建设内容包括:1.连麦镇圩镇美丽示范主街提升项目、2.连麦镇圩镇入口通道提升及绿美公园建设项目、3.连麦镇圩镇美丽河道提升项目、4.连麦镇圩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配套及提升项目、5.连麦镇圩镇主干道外立面提升项目、6.连麦镇圩镇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7.连麦镇道路升级提质建设项目(文屋墩至军屯桥、连仓路口至长岗路口)、8.连麦镇卫生院门诊楼升级改造项目、9.连麦镇雨污分流(步岗路口至长岗路口)建设项目等。二、凤岗镇建设内容包括:1.凤岗镇圩镇美丽入口通道提升工程、2.凤岗镇美丽圩镇客厅提升项目、3.凤岗镇圩镇美丽示范主街综合提升工程、4.凤岗镇圩镇总体基础设施提升工程、5.凤岗镇圩镇美丽步道综合提升工程、6.凤岗镇农贸市场综合提升工程、7.凤岗镇文旅项目综合提升工程、8.凤岗镇圩镇管网综合提升工程、9.凤岗镇G358段重点位置综合提升工程、10.凤岗镇特色产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11.凤岗镇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工程、12.凤岗镇垃圾中转站优化提升工程、13.凤岗镇中小学综合提升工程、14.凤岗镇非物质文化展示馆建设工程等。三、洽水镇建设内容包括:1.洽水镇圩镇入口通道提升和美丽示范主街项目、2.洽水镇圩镇绿美生态小公园及美丽步道项目、3.洽水镇圩镇客厅综合提升工程、4.洽水镇圩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配套及提升项目、5.洽水镇圩镇垃圾中转站提升工程、6.洽水镇圩镇污水治理项目、7.洽水镇圩镇内街整治项目、8.洽水镇圩镇周边环境整治工程、9.洽水镇农业产品集散购销初加工建设工程、10.怀集县人民医院洽水分院提升改造工程、11.洽水镇中心小学校舍单体提升工程等。
招标内容 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工作。
工期(交货期) 15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141.8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2.若投标人为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投标人需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单位。②提供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及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被锁定的截图。③提供在全国范围内担任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小于或等于两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其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交有效证明材料(含社保部门专用章,若为退休人员,提供其退休证明、返聘证明(合同)作证明资料)。⑤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5.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①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处罚期内“黑名单”。②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处罚期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③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④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的奖惩名单查询­国家名单、地市名单中处于失信惩戒主体名单记录。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请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进行下载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自行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中递交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进行开标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怀集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大院孵化中心二楼
招标人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075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鹏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敏捷广场一期1座617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杨小姐 联系电话 0758­********
招标监督机构 怀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8­********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投标通过的单位数量小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投标通过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2.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完善)其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登记信息及上传件真实准确并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采用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实时参与本项目开标全过程,具体操作方法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肇庆市)→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新系统】【建设工程】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业务操作手册》中了解。

投资项目代码,2509­441224­04­01­593404

投资项目名称,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监理

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

标段(包)名称,公告性质,正常

、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监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肇庆市怀集县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

资金来源由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典型镇资金及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政府投资12488.64万占比100.0%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构成

资金等多渠道统筹解决。;

(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程竣工结

(决)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2)工程规模: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

洽水镇)建设项目包含但不限于34个子项目,一、连麦镇建设内容包括:1.连麦镇圩镇美丽示范主街提升项目、2.连麦镇圩镇入口

通道提升及绿美公园建设项目、3.连麦镇圩镇美丽河道提升项目、4.连麦镇圩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配套及提升项目、5.连麦镇圩镇

主干道外立面提升项目、6.连麦镇圩镇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7.连麦镇道路升级提质建设项目(文屋墩至军屯桥、连

仓路口至长岗路口)、8.连麦镇卫生院门诊楼升级改造项目、9.连麦镇雨污分流(步岗路口至长岗路口)建设项目等。二、凤岗镇

建设内容包括:1.凤岗镇圩镇美丽入口通道提升工程、2.凤岗镇美丽圩镇客厅提升项目、3.凤岗镇圩镇美丽示范主街综合提升工程

招标范围及规模

、4.凤岗镇圩镇总体基础设施提升工程、5.凤岗镇圩镇美丽步道综合提升工程、6.凤岗镇农贸市场综合提升工程、7.凤岗镇文旅项

目综合提升工程、8.凤岗镇圩镇管网综合提升工程、9.凤岗镇G358段重点位置综合提升工程、10.凤岗镇特色产业基础设施提升工

程、11.凤岗镇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工程、12.凤岗镇垃圾中转站优化提升工程、13.凤岗镇中小学综合提升工程、14.凤岗镇非物质

文化展示馆建设工程等。三、洽水镇建设内容包括:1.洽水镇圩镇入口通道提升和美丽示范主街项目、2.洽水镇圩镇绿美生态小公

园及美丽步道项目、3.洽水镇圩镇客厅综合提升工程、4.洽水镇圩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配套及提升项目、5.洽水镇圩镇垃圾中转站

提升工程、6.洽水镇圩镇污水治理项目、7.洽水镇圩镇内街整治项目、8.洽水镇圩镇周边环境整治工程、9.洽水镇农业产品集散购

销初加工建设工程、10.怀集县人民医院洽水分院提升改造工程、11.洽水镇中心小学校舍单体提升工程等。

招标内容,怀集县镇村配套设施及产业配套项目­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连麦镇、凤岗镇、洽水镇)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工作。

工期(交货期),15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141.8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2.若

投标人为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投标人需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

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招标人

保留查证的权利。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4.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

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单位。②提供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及肇庆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被锁定的截图。③提供在全国范围内担任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小于或等于

两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其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或以上的社

保缴交有效证明材料(含社保部门专用章,若为退休人员,提供其退休证明、返聘证明(合同)作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资料)。⑤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

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

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5.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①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处罚期内“黑名单”。②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处罚期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③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④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的奖惩名单查询­国家名单、地市名单中处于失信惩戒主体名单记录。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请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进行下载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自行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中递交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进行开标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怀集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大院孵化中心二楼
招标人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075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鹏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敏捷广场一期1座617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杨小姐 联系电话 0758­********
招标监督机构 怀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8­********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投标通过的单位数量小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投标通过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2.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完善)其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登记信息及上传件真实准确并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采用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实时参与本项目开标全过程,具体操作方法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肇庆市)→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新系统】【建设工程】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业务操作手册》中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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