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第二次)交易公告
竞价
发布时间:
2025-10-28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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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第二次)交易公告

( 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第二次) ) 公开竞标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 : Y33********04003 )

1.发包条件

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第二次) 已由 闲林街道办事处以 闲林街道会议纪要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镇街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发包人为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 ,委托代理机构为 杭州华瑞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发包 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竞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本次交易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 80.00 万元,建设规模 : 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建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 。

2.2 发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内容。

2.3 施工总工期: 60 日历天。

3.响应人资格要求(本次发包采用资格后审,下述要求提供的证件除须具体满足要求外,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作竞标无效)

3.1 √ 具备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绿化工程适用);

3.2 √ 企业市场主体区域类型(请自行选择) (注:①承包人成交后提供相关证明由发包人确认,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或弄虚作假的,视为此次项目成交无效并拉入黑名单。②企业营业执照上成立时间须在本交易公告发布日之前)

√ 不限,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

□ 注册地在余杭区范围内 ;

3.3 √ 具备 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不分专业-三级及以上 资质;

3.4 √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绿化工程不适用);

3.5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响应单位的 水利水电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 “三类人员”B类证书。如在响应截止时间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或成交(或拟成交或其他原因)加锁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响应。

□经杭州市余杭区 园林绿化发展中心登记的项目负责人 ,登记在响应单位(绿化工程适用)。如在响应截止时间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或成交(或拟成交或其他原因)加锁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响应。

3.6 本次交易 □ 接受 / √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7 □ (发包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8 响应人须将 企业和人员基本信息录入余杭区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监管系统,并自行做好维护工作;因维护不及时导致审核未通过的,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4. 交易操作形式

√ 电子交易

5.发包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发包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在 余杭公共资源交易网>专 题专栏> 余杭小额交易(***********) 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发包文件下载网址: 潜在响应人登录 余杭公共资源交易网 >专题专栏>余杭小额交易(***********) 自行下载发包文件。

5.3 发包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响应文件的递交

√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为 使用专用密钥( CA锁)上传至余杭区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监管系统的相应工程 。

7.联系方式

发包人: 杭州市余 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富中路2号

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 杭州华瑞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临平区 南苑街道 IFC互联网金融中心2幢1302室

联系人: 唐工

联系电话: ********

2025年 10 月 27 日

公告.pdf 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第二次)(招标文件).zip

(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第二次))公开竞标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Y33********04003)

1.发包条件

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第二次)已由闲林街道办事处以闲林街道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镇街财政,出资比例为100%,发包人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华瑞

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竞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次交易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80.00万元,建设规模: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

2.2发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内容。

2.3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3.响应人资格要求(本次发包采用资格后审,下述要求提供的证件除须具体满足要求外,均应在有效期

内,否则视作竞标无效)

3.1☑具备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绿化工程适用);

3.2☑企业市场主体区域类型(请自行选择)(注:①承包人成交后提供相关证明由发包人确认,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或弄虚作

假的,视为此次项目成交无效并拉入黑名单。②企业营业执照上成立时间须在本交易公告发布日之前)

☑不限,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

□注册地在余杭区范围内;

3.3☑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不分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绿化工程不适用);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响应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

员”B类证书。如在响应截止时间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或成交(或拟成交或其他原因)加锁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响应。

□经杭州市余杭区园林绿化发展中心登记的项目负责人,登记在响应单位(绿化工程适用)。如在响应截止时间存在

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或成交(或拟成交或其他原因)加锁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

本次响应。

3.6本次交易□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发包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8响应人须将企业和人员基本信息录入余杭区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监管系统,并自行做好维护工作;因维护不及时

导致审核未通过的,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4.交易操作形式

☑电子交易

5.发包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发包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在余杭公共资源交易网>专题专栏>余杭小额交易

(***********)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发包文件下载网址:潜在响应人登录余杭公共资源交易网>专题专栏>余杭小额交易

(***********)自行下载发包文件。

5.3发包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响应文件的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递交方式

为使用专用密钥(CA锁)上传至余杭区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监管系统的相应工程。

7.联系方式

发包人: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 杭州华瑞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富中路2号 地址: 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IFC互联网金融中心2幢1302室
联系人: 徐工 联系人: 唐工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类)

发包文件示范文本

(资格后审电子交易项目)

(2025年2.0版)

使用指南

1、关于电子交易项目

电子交易项目:发包人使用电子工具编制发包文件、网上发布发包文件,响应人使用

电子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网上提交响应文件,采用电子交易平台线上开标。

本发包文件主要适用于电子交易项目。

2、有下划线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由发包人根据交易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填写;确实不需要填写内容的,用“/”标示。

3、除可选择部分、下划线空白部分由发包人根据以上第2点进行选择或填写外,其他

文字不得改动。

4、交易公告中的建安工程造价为经审核的工程预算价(预算审核价),没有正式批文

的工程可用镇(街道)或处级及以上单位的会议纪要代替批文,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

关名称填写相应的镇(街道)或处级及以上单位名称。

5、项目业主:即本交易项目的法人。

6、发包人:为组织项目交易活动的主体,一般是交易项目建设单位。

7、代理机构:为本次发包提供代理服务的机构。

8、发包人可合理规划建设,分阶段(标段)交易,交易项目的工程名称体现本次交易

工程。

9、本次发包范围:应与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发包范围相一致。

10、响应资格条件、要求:

10.1企业资质要求。根据本次发包内容,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科学合理

设置响应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潜在响应人。

10.2联合体。根据本次发包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需要响应人同时具备2项及

以上资质要求时,应允许联合体响应。

10.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专业和等级应根据本次交易项目实际需要,按照《注

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进行设置。

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类)发包文

(资格后审电子交易项目)

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2025年闲林街道

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第二次)-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

等河道清淤工程(第二次)施工项目

(交易编号:Y33********04003001)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公开竞标交易公告

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响应人须知

第四章电子交易定标原则

第五章工程规范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另附)

第八章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标底(另附)

第九章图纸及其他资料(另附)

第十章陈述和答辩单

第十一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公开竞标交易公告

公告内容详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专题专栏>余杭小额交易

(***********)

公开竞标交易公告

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发包人 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富中路2号联系人:徐亮电话:********
1.1.3 代理机构 名称:杭州华瑞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IFC互联网金融中心2幢1302室联系人:唐卫东电话:137********
1.1.4 工程名称 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第二次)-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第二次)
1.1.5 工程建设地点 余杭区闲林街道
1.1.6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发包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响应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1.3.3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4 响应人资格要求 见公开竞标交易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第一章公开竞标交易公告及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4.4 响应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进入余杭区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监管系统黑名单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被系统锁定的。
1.9 踏勘现场 响应人自行踏勘。
1.10.1 陈述和答辩方式选择 □是☑否注: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在10万元(含)以上至5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发包人自行选择。
1.10.2 陈述和答辩(适用于采用现场陈述和答辩的项目)相关规定 1.陈述和答辩对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企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陈述和答辩方式:现场书面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从通知时间到答辩开始时间不少于90分钟。(2)陈述和答辩时间、地点:具体以短信通知/电话通知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后,应及时回复“收到”;若在短信通知5分钟后未收到拟派项目负责人回复短信的,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应通过各小额交易中心的录音电话再次联系拟派项目负责人,两次电话仍无法联系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视为“已通知”。4.人员核验: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应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核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无法提供身份证、或提供的身份证与《陈述和答辩承诺书》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不一致的,视作响应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5.陈述和答辩流程及要求:(1)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提前准备好通知陈述和答辩的短信模板、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签到登记表(含人员姓名、身份信息、签到时间等)、、陈述和答辩单等。(2)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地点,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已申请好电子身份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到达陈述和答辩地点,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将通过二代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件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4)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5)核对完毕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将手机及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后交由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保管。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工作人员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分发《陈述和答辩单》,拟派项目
1.10.2 陈述和答辩(适用于采用现场陈述和答辩的项目)相关规定 负责人开始书面答辩,陈述和答辩时间不超过30分钟。(6)工作人员宣布答辩结束,拟派项目负责人停止答题并坐在原位,等待工作人员收取《陈述和答辩单》。答辩期间应遵守答辩纪律,不得提前离场。(7)陈述和答辩结束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向工作人员领取手机,自行离场。注:参加陈述和答辩项目的企业应安排好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按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的,将根据《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余公资〔2024〕4号)对相关企业进行扣分处理。
1.12.2 偏差 ☑不允许□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2.1 发包文件的组成 清单、预算审核等
2.2.1 响应人要求澄清发包文件 响应人可在公告公示期间内对发包文件进行质疑,登陆余杭区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监管系统(***********),以不署名的形式在相应的交易项目内提疑。
2.2.2 发包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发包人应当在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至少1个工作日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同时开标时间顺延,澄清或修改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到开标之日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专题专栏>余杭小额交易(***********)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响应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2.2.3 响应人确认收到发包文件澄清 潜在响应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专题专栏>余杭小额交易(***********)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响应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发包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 同2.2.1
2.3.2 响应人确认收到发包文件修改 同2.2.2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封面2、响应函3、响应人诚信承诺书4、工程结算承诺书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5、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6、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相关证明(核查发布日期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所在周或上一周)☑7、浙江省外企业进浙备案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8、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9、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10、同时提供①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B类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开标前最近(不含开标当月或不含开标当月及上一月)连续三个月(如:项目开标时间为7月,可提供4月、5月、6月连续三个月或提供3月、4月、5月连续三个月)印有二维码或授权码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④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11、园林项目负责人信息录入表☑12、同时提供①拟派专业施工员上岗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②拟派专业施工员开标前最近(不含开标当月或不含开标当月及上一月)连续三个月(如:项目开标时间为7月,可提供4月、5月、6月连续三个月或提供3月、4月、5月连续三个月)印有二维码或授权码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③拟派专业施工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13同时提供①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复印件或扫描件、②拟派安全员开标前最近(不含开标当月或不含开标当月及上一月)连续三个月(如:项目开标时间为7月,可提供4月、5月、6月连续三个月或提供3月、4月、5月连续三个月)印有二维码或授权码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③拟派安全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14、联合体响应协议书□15、业绩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16、陈述和答辩承诺书□17、(有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注:1、以上证书证件如有有效期的,必须均在有效期内。2、成交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纸质响应文件5份。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3.2.2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3.2.3 响应报价要求 本工程的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为530422元。发包人设定:☑最高限价的下浮幅度范围为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下浮14%(A高)-16%(B高);为防止响应人低价抢标,风险控制价的下浮幅度范围为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下浮19%(A低)-21%(B低);(采用经评审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合理低价+诚信入围+明标抽签法选用)□统一响应报价为:元(四舍五入为整数),为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下浮%;(采用明标抽签法或诚信入围+明标抽签法选用)
3.2.4 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响应有效期 不少于60个日历天(从响应截止之日起算)。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3.7.3(1) 电子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1、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章的地方,响应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响应人的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联合体响应的,除联合体响应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即可。3、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响应单位电子公章。
3.7.3(2)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通过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专题专栏>余杭小额交易(***********)公示的余杭区小额工程投标编制工具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本次响应应用最新版本。
4.1.1 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要求 使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后缀名为“.tbwj”
4.2.1 响应截止时间/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
4.2.2 电子响应文件 使用专用密钥(CA锁)上传至余杭区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监
4.2.2 上传平台 管系统的相应项目内
4.2.3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响应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响应文件退还:1、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少于3家的;2、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3、其他:
4.2.5 电子响应文件的拒收情形 1、逾期上传递交的、未按发包文件要求上传;2、未按发包文件加密;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其他: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闲林街道小额电子开标室3、开标平台:余杭区小额工程开标服务大厅□4、其他:
5.2 开标程序 □1、采用明标抽签法或诚信入围+明标抽签法,截止至开标时间,代理机构通过余杭区小额工程开标服务大厅对已参与并上传的电子加密标书进行解密。☑1、采用经评审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合理低价+诚信入围+明标抽签法,截止至开标时间,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在开标会现场通过单机抽取系统进行随机抽取相关点数确定最高限价和风险控制价,对已参与并上传的电子加密标书进行解密。2、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系统后,响应单位、项目负责人、响应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将在开标服务大厅公开显示。
5.4 特殊情况处置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响应文件并按发包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6.2 电子交易定标原则 A.明标抽签法;□a1、明标抽签法:(适用于无须现场陈述和答辩项目)适用于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在10万元(含)以上至5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a2、明标抽签法:(适用于采用现场陈述和答辩项目)适用于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在10万元(含)以上至5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B.诚信入围+明标抽签法:适用于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在50万元(含)以上至4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C.经评审合理低价法:适用于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
6.2 电子交易定标原则 算审核价)在10万元(含)以上至4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D.经评审合理低价+诚信入围+明标抽签法适用于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在10万元(含)以上至4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
7.1 承包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专题专栏>余杭小额交易(***********)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
7.4 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1%。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1%(不得超过2%)。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函。成交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承包人还须向发包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成交价的差额担保,作为履约担保的一部分。
7.5 签订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照相关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人员配备、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发包文件和承包人的响应文件一致。发包人与承包人不得订立背离发包文件、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如因承包人原因在30日内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承包人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8.1 重新交易 1、交易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发包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核的最终有效响应人少于3家的;3、交易流程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4、发包人未按规定确定承包候选人的;5、承包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交易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交易 重新交易后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核的最终有效响应人少于3家的,报经所属限额以下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包人可以通过邀请竞标的方式邀请3家施工企业参与竞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1 特别说明 1、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或交通、水利等部门发布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对应部分,本发包文件不再誊抄。2、响应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3、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019】27号文的规定,在承包候选人选定过程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4、其他:(1)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杭州市最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2)合同签订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响应文件中载明的相关人员在本工程开标之日前开始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发包人应取消其成交资格。(3)成交后,承包人的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须由承包人向建设单位提供更换后的相应人员在本工程开标之日前开始在承包人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和相应证书证件,经本工程建设单位审核并书面盖章同意后方可更换。5、承包人严格执行《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6、本工程需要土方外运,发包人已列入预算价,成交的施工企业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发包人提供渣土消纳的有效合同。承包人不能及时提供的,视作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7、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发包人已将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预算价中,在合同签订前应向发包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

第三章响应人须知

1.总则

1.1交易项目概况

1.1.1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限额以下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关于印发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操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关

于印发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本交易项目已具备公开竞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竞标。

1.1.2发包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代理机构: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4工程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5工程建设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6工程承包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交易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发包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发包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响应人资格要求

1.4.1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交易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2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

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发包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响应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响应。

1.4.3响应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4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如若被证实,取消其成交资格):

(1)响应人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响应人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响应人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响应人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响应人为本标段提供代理服务的;

(6)响应人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响应人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响应人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响应人被责令停业的;

(10)响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法律法规或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响应人准备及参加公开竞标交易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公开竞标交易活动的各方应对发包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发包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地点组织响应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响应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

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发包人的原因外,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1.9.4发包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响应人在编

制响应文件时参考,发包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陈述和答辩

1.10.1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在10万元(含)以上至50万元(不

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发包人自行选择是否需要陈述和答辩。

1.10.2陈述和答辩相关规定: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1分包

响应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

1.12偏差

1.12.1响应文件应当对发包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发包人

的响应,否则,响应人的响应将被否决。

1.12.2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差发包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发

包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发包文件

2.1发包文件的组成

本发包文件包括:

(1)公开竞标交易公告;

(2)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响应人须知;

(4)电子交易定标原则;

(5)工程规范;

(6)合同条款及格式;

(7)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

(8)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标底;

(9)图纸及其他资料;

(10)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发包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

等,构成发包文件的组成部分。

2.2发包文件的澄清

2.2.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发包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以便补齐。如发现发包文件及其定标原则中存在含糊不清、相

互矛盾、多种含义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工程量清单或项目建安费(无

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标底有误、成交价低于成本等内容时,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发包人对发包文件予以澄清。

2.2.2发包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

源。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发包人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

止时间。

2.2.3响应人确认收到发包文件澄清:按前附表规定。

2.3发包文件的修改

2.3.1发包人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发包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响应

人。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发包人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

止时间。

2.3.2响应人确认收到发包文件修改:按前附表规定。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或响应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

件不包括联合体响应协议书。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应包括联

合体各方中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

产许可证等)。

3.2响应报价

3.2.1响应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应按第七章“工程量清

单及其编制说明”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发包文件第十章“响应文件格

式”进行提供并报价。

3.2.3响应报价要求:发包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

价;发包人设有统一响应报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报价不得偏离统一响应报价;发包

人设定的响应报价要求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2.4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3响应有效期

3.3.1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响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

应文件。

3.3.2在响应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发包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

台)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响应有效期。响应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

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将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1)响应人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承包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响应人在响应过程中存在串通响应或弄虚作假的。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响应方案

3.6.1响应人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包括发包文件中要求的各类文件,其中“第十一章响应文件格

式”中的响应函、响应人诚信承诺书、工程结算承诺书、联合体响应协议书(若

有)根据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

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

“响应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发包文件有关工期、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

求、发包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采用电子交易项目

(1)电子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的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7.4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包括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3.1中规定的内容,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发包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

展)。

4.项目响应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采用电子交易的加密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4.1.1要求执行。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响应人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平台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响应人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响应人发出递交回执

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电子响应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响应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响应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发包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

录。

5.4特殊情况处置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6.承包候选人选定办法

6.1选定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电子交易定标原则

6.2.1可参照第四章“电子交易定标原则”规定的方法、审查因素、标准和程序,

确定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方法。

7.合同授予

7.1承包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承包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7.2承包候选人确定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发包人应自系统评审结果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确定承包候

选人。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成交通知

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响应人。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

公司保函和发包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发包人提交

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发包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

求。

7.4.2承包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发包

人造成的,承包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承包人应当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发包文件和承包人的响

应文件和发包人订立书面合同。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因承包人原因未

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和发包人订立书面合同、或者不按照发包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担保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通报小额建设工程监管部门予

以处罚;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的,承包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还

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发包

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交易和不再交易

8.1重新交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将重新交易:

8.1.1交易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发包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

符的;

8.1.2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核的最终有效响应人少于3家的;

8.1.3交易流程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8.1.4发包人未按规定确定承包候选人的;

8.1.5承包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

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交易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

8.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不再交易

重新交易后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核的最终有效响应人少于3家的,报经所属限额以

下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包人可以通过邀请竞标的方式邀请3

家施工企业参与竞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发包人的纪律要求

发包人不得泄漏交易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发包人串通响应,不得向发包人行贿谋取成交,不

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开标工作。

9.3对与开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开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响应文件的审查和比较、承包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开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开标

活动中,与开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开标程序正常进行。

9.4异议和投诉

9.4.1异议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承包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书面意见。发包人应当自收到异议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将答复意见向所属

小额办进行备案。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交易活动。

9.4.2投诉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交易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有权按属地管理(管

辖范围)原则向小额办提出投诉,小额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作出相应处

理。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特别说明: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电子交易定标原则

A.明标抽签法:

a1.明标抽签法:(适用于无须现场陈述和答辩项目)适用于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

按预算审核价)在10万元(含)以上至5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

a2.明标抽签法:(适用于采用现场陈述和答辩项目)适用于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

按预算审核价)在10万元(含)以上至5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

B.诚信入围+明标抽签法:适用于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在50万元

(含)以上至4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

C.经评审合理低价法:适用于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在10万元

(含)以上至4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

D.经评审合理低价+诚信入围+明标抽签法:适用于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

核价)在10万元(含)以上至4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

A.明标抽签法:

a1.明标抽签法(适用于无须现场陈述和答辩项目)

1.资格审查

响应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无效:

1.1经系统审查,响应人不满足发包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

生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

1.2经系统审查,响应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列入黑名单的,或项目负责人被系统加锁

的;

1.3经系统审查,响应报价偏离发包人设定的统一响应报价的;

1.4经系统审查,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1.5经通用信用核查系统审查,响应人在黑名单或行政处罚期限内的;

1.6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2.确定入围承包候选人

2.1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数≥3的,则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进入下一步“确定入

围承包候选人”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少于3家的,则发包人应重新组织交

易。

2.2由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实施抽签。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数>8,则依次抽出8家、5家、3家,最后抽出的3家企业为

入围承包候选人;若8≥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数>5,则依次抽取5家、3家,最后

抽出的3家企业为入围承包候选人;若5≥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数>3,则抽取3

家,抽出的3家企业为入围承包候选人;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数=3,则3家为入

围承包候选人。

3.符合性审查

3.1对确定的3家入围承包候选人进行符合性评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符合性

评审不予通过,响应无效:

3.1.1响应文件未经响应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

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

3.1.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或提供,关键内容缺失的,或相关人员

证书(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

3.1.3响应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交

易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发包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

标方案的除外;

3.1.4响应人和项目负责人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3.1.5组成联合体响应的,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3.1.6响应文件不能满足发包文件载明的施工工期、响应有效期等要求的;

3.1.7响应人未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所在周或上一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

3.1.8经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扫描二维码核验或授权码查询,

发现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拟派专业施工员或拟派安全员社保缴纳存在以下情形的:

3.1.8.1开标前未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

3.1.8.2二维码扫描或授权码查询结果(姓名、身份证号等)与响应文件提供的身

份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姓名、身份证号等)复印件(扫描件)不一致的;

3.1.8.3未提供二维码及授权码,或提供的二维码错误致扫描失败或授权码查询失

败的。

3.1.9其他不满足发包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3.2确定的3家入围承包候选人在通过符合性审查后少于3家的,则在通过资格审查

的响应人中进行补抽,直至入围的3家承包候选人均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若最终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入围承包候选人仍少于3家的,则发包人应重新组织交易。

4.确定承包候选人

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从符合性审查通过的3家入围承包候选人

中随机抽取1家确定为承包候选人。

a2.明标抽签法(适用于采用现场陈述和答辩项目)

1.资格审查

响应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无效::

1.1经系统审查,响应人不满足发包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

生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

1.2经系统审查,响应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列入黑名单的,或项目负责人被系统加锁

的;

1.3经系统审查,响应报价偏离发包人设定的统一响应报价的;

1.4经系统审查,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1.5经通用信用核查系统审查,响应人在黑名单或行政处罚期限内的;;

1.6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2.确定预入围承包候选人

2.1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数≥3的,则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进入下一步“确定预

入围承包候选人”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少于3家的,则发包人应重新组织

交易。

2.2由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实施抽签。

2.2.1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数>8,则抽出8家企业为预入围承包候选人;

2.2.2若8≥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数≥3,则通过资格审查的全部企业为预入围承

包候选人。

3.符合性审查

3.1对确定的预入围承包候选人进行符合性评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符合性评

审不予通过,响应无效:

3.1.1响应文件未经响应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

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

3.1.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或提供,关键内容缺失的,或相关人员

证书(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

3.1.3响应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交

易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发包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

标方案的除外。

3.1.4响应人和项目负责人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3.1.5组成联合体响应的,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3.1.6响应文件不能满足发包文件载明的施工工期、响应有效期等要求的。

3.1.7响应人未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所在周或上一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

3.1.8经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扫描二维码核验或授权码查询,

发现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拟派专业施工员或拟派安全员社保缴纳存在以下情形的:

3.1.8.1开标前未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

3.1.8.2二维码扫描或授权码查询结果(姓名、身份证号等)与响应文件提供的身

份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姓名、身份证号等)复印件(扫描件)不一致的;

3.1.8.3未提供二维码及授权码,或提供的二维码错误致扫描失败或授权码查询失

败的。

3.1.9其他不满足发包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3.2情形2.2.1确定的8家预入围承包候选人在通过符合性审查后少于3家的,则在通

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中进行补抽,直至入围的3家企业均符合性审查要求。若最终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预入围承包候选人仍少于3家的,则发包人应重新组织交易。

3.3情形2.2.2最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预入围承包候选人少于3家的,则发包人应重

新组织交易。

4.确定应到场进行陈述和答辩的企业

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企业为本项目应到场进行陈述和答辩的企业。发包人代表

(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按要求通知陈述和答辩人到现场进行陈述和答辩。

4.确定入围承包候选人

所有到场且通过陈述和答辩的企业为入围承包候选人。

6.确定承包候选人

如入围承包候选人≥1家的,则随机抽取1家确定为承包候选人,如入围承包候选人

<1家,则发包人应重新组织交易。

B.诚信入围+明标抽签法

1.资格审查

响应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无效:

1.1经系统审查,响应人不满足发包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

生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

1.2经系统审查,响应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列入黑名单的,或项目负责人被系统加锁

的;

1.3经系统审查,响应报价偏离发包人设定的统一响应报价的;

1.4经系统审查,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1.5经通用信用核查系统审查,响应人在黑名单或行政处罚期限内的;

1.6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2.确定预入围承包候选人

2.1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数≥3的,则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进入下一步“确定预

入围承包候选人”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少于3家的,则发包人应重新组织

交易。

2.2系统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按诚信分高低进行排序(排序根据开标当月企业

诚信评价结果通报中的诚信分高低排序),由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自行选择诚信分排名前一定比例的企业作为预入围承包候选人,具体如下:

2.2.1若3≤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数≤200,则全部为预入围承包候选人;

2.2.2若200<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数≤400,则选择诚信分排名前70%或者前80%

的企业(向上取整,含并列企业)作为预入围承包候选人;

2.2.3若400<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数≤600,则选择诚信分排名前40%或者前50%

的企业(向上取整,含并列企业)作为预入围承包候选人;

2.2.4若600<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数≤800,则选择诚信分排名前30%或者前40%

的企业(向上取整,含并列企业)作为预入围承包候选人;

2.2.5若800<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数≤1000,则选择诚信分排名前20%或者前30%

的企业(向上取整,含并列企业)作为预入围承包候选人;

2.2.6若1000<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数≤3000,则选择诚信分排名前10%的企业

(向上取整,含并列企业)作为预入围承包候选人;

2.2.7若3000<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数,则选择诚信分排名前5%的企业(向上取

整,含并列企业)作为预入围承包候选人;

3.确定入围承包候选人

由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从预入围承包候选人中采用明标抽签方

式确定3家入围承包候选人。若预入围承包候选人数>8,则依次抽出8家、5家、3

家,最后抽出的3家企业为入围承包候选人;若8≥预入围承包候选人数>5,则依次

抽取5家、3家,最后抽出的3家企业为入围承包候选人;若5≥预入围承包候选人数

>3,则抽取3家,抽出的3家企业为入围承包候选人;若预入围承包候选人=3,则3

家为入围承包候选人。

4.符合性审查

4.1对确定的3家入围承包候选人进行符合性评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符合性评

审不予通过,响应无效:

4.1.1响应文件未经响应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

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

4.1.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或提供,关键内容缺失的,或相关人员

证书(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

4.1.3响应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交

易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发包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

标方案的除外;

4.1.4响应人和项目负责人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4.1.5组成联合体响应的,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4.1.6响应文件不能满足发包文件载明的施工工期、响应有效期等要求的;

4.1.7响应人未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所在周或上一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

4.1.8经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扫描二维码核验或授权码查询,

发现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拟派专业施工员或拟派安全员社保缴纳存在以下情形的:

4.1.8.1开标前未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

4.1.8.2二维码扫描或授权码查询结果(姓名、身份证号等)与响应文件提供的身

份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姓名、身份证号等)复印件(扫描件)不一致的;

4.1.8.3未提供二维码及授权码,或提供的二维码错误致扫描失败或授权码查询失

败的。

4.1.9其他不满足发包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4.2确定的3家入围承包候选人在通过符合性审查后少于3家的,则在预入围承包候

选人中进行补抽,直至入围的3家承包候选人均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若最终通过

符合性审查的入围承包候选人仍少于3家的,则发包人应重新组织交易。

5.确定承包候选人

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从符合性审查通过的3家入围承包候选人

中随机抽取1家确定为承包候选人。

C.经评审合理低价法

1.最高限价与风险控制价的确定

本工程最高限价的下浮幅度范围为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下浮A高-

B高(A高、B高数值为百分比,具体已在响应须知前附表中明确);为防止响应人

低价抢标,风险控制价的下浮幅度范围为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下

浮A低-B低(A低、B低数值为百分比,具体已在响应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1.1最高限价的确定

工程开标现场,根据B高、A高之间差值及间隔值(0.1)设定n+1个点,当场由发包

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抽取一个点数,抽取两次(点数可以重复),

两个点数的算术平均值Z高(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A高+Z高的值为最

终最高限价下浮幅度值。

最高限价=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1-(A高+Z高)]。

最高限价应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

1.2风险控制价的确定

根据最高限价的确定方式,同理并同步(以B低、A低、n、Z低的流程形式)确定风

险控制价。风险控制价也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

2.资格审查

响应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无效:

2.1经系统审查,响应人不满足发包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

生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

2.2经系统审查,响应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列入黑名单的,或项目负责人被系统加锁

的;

2.3经系统审查,响应报价高于发包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2.4经系统审查,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2.5经通用信用核查系统审查,响应人在黑名单或行政处罚期限内的;

2.6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3.确定入围承包候选人

3.1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3家的,则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进入下一步“确定入

围承包候选人”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少于3家的,则发包人应重新组织交

易。

3.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3.2.1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响应报价不进入算术平均值的计算。

3.2.2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响应人不少于3家时(大于或等于3家)评标基准价=二

次算术平均值。对所有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各响应人的响应报价取算术平均值,算

术平均值(保留到元,四舍五入)=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响应报价总和÷不低于风

险控制价的响应报价个数;二次算术平均值(保留到元,四舍五入)=不高于算术

平均值且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响应报价总和÷不高于算术平均值且不低于风险控制

价的响应报价个数。

3.2.3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响应人少于3家时:2家、1家或均低于风险控制价时,评

标基准价=风险控制价。

3.3评标基准价确定后,无论响应人数量如何变化,评标基准价将保持不变。

3.4在上述评标基准价基础上,确定3家入围承包候选人。

取响应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3家(即响应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最接近

的前3家)响应人入围。如出现下列情况时,按以下原则确定入围承包候选人:

序号 出现的情况 处理原则
1 响应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响应人=3家时 确定该3家为入围承包候选人
2 响应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响应人>3家时 由发包人在并列的响应人中随机抽取3家响应人入围
3 响应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响应人≤2家时 响应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响应人数量加上响应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次小或再次小的响应人数量刚好=3家时,则确定确定该3家为入围承包候选人
响应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响应人数量加上响应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次小的响应人数量>3家的,则由发包人在响应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次小的响应人中抽取N家(N=3-响应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响应人数量)响应人入围
响应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响应人数量加上响应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次小的响应人数量再加上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再次小的响应人数量>3家的,则由发包人在响应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再次小的响应人中抽取1家响应人入围。

4.符合性审查

4.1对确定的3家入围承包候选人进行符合性评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符合性评

审不予通过,响应无效:

4.1.1响应文件未经响应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

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

4.1.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或提供,关键内容缺失的,或相关人员

证书(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

4.1.3响应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交

易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发包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

标方案的除外;

4.1.4响应人和项目负责人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4.1.5组成联合体响应的,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4.1.6响应文件不能满足发包文件载明的施工工期、响应有效期等要求的;

4.1.7响应人未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所在周或上一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

4.1.8经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扫描二维码核验或授权码查询,

发现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拟派专业施工员或拟派安全员社保缴纳存在以下情形的:

4.1.8.1开标前未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

4.1.8.2二维码扫描或授权码查询结果(姓名、身份证号等)与响应文件提供的身

份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姓名、身份证号等)复印件(扫描件)不一致的;

4.1.8.3未提供二维码及授权码,或提供的二维码错误致扫描失败或授权码查询失

败的。

4.1.9其他不满足发包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4.2确定的3家入围承包候选人在通过符合性审查后少于3家的,则在通过资格审查

的响应人中去掉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基础上重新进行“确定入围承包候选

人”的程序直至3家承包候选人均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如最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响应人少于3家的,则发包人应重新组织交易。

5.确定承包候选人

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从符合性审查通过的3家入围承包候选人

中确定1家为承包候选人:

5.1通过符合性审查的3家入围承包候选人,最接近成交基准价的响应人为承包候选

人;

5.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3家入围承包候选人,最接近成交基准价的响应人出现并列

时,则由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从中随机抽取1家确定为承包候

选人。

D.经评审合理低价+诚信入围+明标抽签法

1.最高限价与风险控制价的确定

本工程最高限价的下浮幅度范围为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下浮A高-

B高(A高、B高数值为百分比,具体已在响应须知前附表中明确);为防止响应人

低价抢标,风险控制价的下浮幅度范围为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下

浮A低-B低(A低、B低数值为百分比,具体已在响应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1.1最高限价的确定

工程开标现场,根据B高、A高之间差值及间隔值(0.1)设定n+1个点,当场由发包

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抽取一个点数,抽取两次(点数可以重复),

两个点数的算术平均值Z高(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A高+Z高的值为最

终最高限价下浮幅度值。

最高限价=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1-(A高+Z高)]。

最高限价应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

1.2风险控制价的确定

根据最高限价的确定方式,同理并同步(以B低、A低、n、Z低的流程形式)确定风

险控制价。风险控制价也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

2.资格审查

响应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无效:

2.1经系统审查,响应人不满足发包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

生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

2.2经系统审查,响应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列入黑名单的,或项目负责人被系统加锁

的;

2.3经系统审查,响应报价高于发包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2.4经系统审查,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2.5经通用信用核查系统审查,响应人在黑名单或行政处罚期限内的;

2.6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3.确定预入围承包候选人

3.1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3家的,则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进入下一步“确定预

入围承包候选人”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少于3家的,则发包人应重新组织

交易。

3.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3.2.1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响应报价不进入算术平均值的计算。

3.2.2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响应人不少于3家时(大于或等于3家)评标基准价=二

次算术平均值。对所有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各响应人的响应报价取算术平均值,算

术平均值(保留到元,四舍五入)=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响应报价总和÷不低于风

险控制价的响应报价个数;二次算术平均值(保留到元,四舍五入)=不高于算术

平均值且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响应报价总和÷不高于算术平均值且不低于风险控制

价的响应报价个数。

3.2.3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响应人少于3家时:2家、1家或均低于风险控制价时,评

标基准价=风险控制价。

3.3评标基准价确定后,无论响应人数量如何变化,评标基准价将保持不变。

3.4在上述评标基准价基础上,确定预入围承包候选人。

3.4.1在有效响应人中,按经评审后最接近成交基准价的响应人进行排序(即响应

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最接近),若响应人数≥400,则取排名前30%的响应人(含

并列)作为预入围承包候选人;若400>响应人数≥3,则全部进入预入围承包候选

人。

4.确定入围承包候选人

系统对所有预入围承包候选人按诚信分高低进行排序(排序根据开标当月企业诚信

评价结果通报中的诚信分高低排序),若预入围承包候选人数≥150时,取诚信分

排在前150名的企业作为入围承包候选人(含并列),若150>预入围承包候选人数

≥3,全部企业作为入围承包候选人,入围承包候选人由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

代理机构人员)从中随机抽取,最终确定3家入围承包候选人。

5.符合性审查

5.1对确定的3家入围承包候选人进行符合性评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符合性评

审不予通过,响应无效:

5.1.1响应文件未经响应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

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

5.1.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或提供,关键内容缺失的,或相关人员

证书(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

5.1.3响应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交

易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发包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

标方案的除外;

5.1.4响应人和项目负责人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5.1.5组成联合体响应的,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5.1.6响应文件不能满足发包文件载明的施工工期、响应有效期等要求的;

5.1.7响应人未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所在周或上一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

5.1.8经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扫描二维码核验或授权码查询,

发现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拟派专业施工员或拟派安全员社保缴纳存在以下情形的:

5.1.8.1开标前未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

5.1.8.2二维码扫描或授权码查询结果(姓名、身份证号等)与响应文件提供的身

份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姓名、身份证号等)复印件(扫描件)不一致的;

5.1.8.3未提供二维码及授权码,或提供的二维码错误致扫描失败或授权码查询失

败的。

5.1.9其他不满足发包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5.2确定的3家入围承包候选人在通过符合性审查后少于3家的,则在入围承包候选

人中进行补抽,直至入围的3家承包候选人均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若最终通过符

合性审查的入围承包候选人仍少于3家的,则发包人应重新组织交易。

6.确定承包候选人

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从符合性审查通过的3家入围承包候选人

中随机抽取1家确定为承包候选人。

第五章工程规范

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

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设计施

工图纸、技术文件、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2、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

外,满足下列标准要求:(如有特殊项目的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的列出)。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

范文本)》(GF—2017—0201)或交通、水利等部门及市、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范本),发包人可自行补充。部分合同主要条款明确如下(以

下内容应列入正式签订的合同中):

1、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到岗时间按《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

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2、成交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

其承包资格、解除合同,并通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3、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报送项目施工计划进度表和施工人员

力量安排表。

4、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须向建设单位提供所有参与施工管理人员的社会保

险参保证明及项目工伤保险费证明。

5、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

组织实施。

6、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配足施工人员力量,根据预定工期合理安排施

工,至少每半月向建设单位报送施工进度情况,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7、关于工程变更的约定:

7.1工程变更范围: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变更、材料与设备更换、工程量和费用

增减、工程建设标准的改变及其他涉及造价的变更、由施工方以外原因引起涉及工

程费用变化的施工组织设计变更。

7.2工程变更金额: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且结算方式按实结算的项目,单项工

程量增减在15%(含)以内的,按实结算;超过15%的,超过15%部分作为工程变更

处理。累计变更增加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20%(含)。

7.3工程变更程序。按“先审批,后实施”、变更方案分级审批的原则实施工

程变更。列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小额建设工程如涉及较大变更的,按照《余杭区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7.4当发生工程变更或单项工程量增减时,工程量按实调整,工程结算中变更

或单项工程量增减部分的单价按以下方法确定:

1)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

价确定,按照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与成交价的优惠比例,实行同

比例优惠。

2)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考项

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按照经审核的工

程预算价(预算审核价)与成交价的优惠比例,实行同比例优惠。

3)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中没有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

的,可套用(包括套用换算)2018版浙江省现行预算定额并按照项目建安费(无建

安费按预算审核价)与成交价的优惠比例,实行同比例优惠,材料、人工价格有信

息价的参照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编制期信息价,没有信息价的由

承包人进行上报,发包人组织市场询价并进行签证主材价;对不能套用(包括套用

换算)的,则由发包人组织市场询价并进行签证综合单价,仅计取税金;签证价不

下浮。

4)如果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人工价格有异常波动情况,本工程采用政策性文

件进行价格调整,按杭建市发〔2018〕579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

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执行。

8、工程款支付:

8.1、合同签订前,施工单位须向建设单位提交成交合同金额1%的履约担保。

原则上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8.2、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按合同约定并结合工程实际进度进行支付,工程款

累计拨付给施工单位不得超过合同价的85%(有核减工程量的除外)。

9、工程变更联系单涉及的款项均须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方可支付。

10、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成员由建设单位、设计

(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聘请的专业人士或项目监管小组成员)等代

表共同参加。其中,村(社区)级项目须请镇(街道)相关职能科室、三资办、村

民(股东)代表共同参加。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竣工验收规定的从其规定。

1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完成项目送审,六个月内完

成结算审计。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须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复核后,才能按程

序送审。

12、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建设单位需组织工程质量复验,并填写工程接收

单,复验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质保金;复验不合格的,在施工单位限期不整改的前

提下,可动用质保金进行维修。

13、以上规定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另附)

第八章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标底(另附)

第九章图纸及其他资料(另附)

第十章陈述和答辩单

陈述和答辩单

(适用于采用现场陈述和答辩的项目)

项目名称 交易编号
答辩人 单位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问:按照发包文件及其他相关要求,请提出针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保障措施。

陈述答辩结果:合格()不合格()请打勾

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签字:

日期:

第十一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应包括发包文件中要求的如营业执照、资质动态核查证明(如项目要

求提供)、资质证书等各类文件,其中响应函、响应人诚信承诺书、工程结算承诺

书、联合体响应协议书(若有)根据要求按如下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2.响应函格式

3.响应人诚信承诺书格式

4.工程结算承诺书格式

5.联合体响应协议书格式

6.陈述和答辩承诺书(适用于采用现场陈述和答辩的项目)

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类)响应文件(封面)

工程名称:

交易编号:

响应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响应函

致:(发包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交易编号为(交易编号)的(工程名称)的发包文件,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发

包文件的响应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项目

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标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

写)元(RMB:¥元)的响应报价并按上述发包文件的响

应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项目建安费(无

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标底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

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发包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

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派出合格的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本工程的实施。参

加本工程响应的项目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为。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发包文件要求向贵方递交经贵方认可的履约担

保。

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响应人须知”第3.3条规定的响应有效期

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响应有可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7、一旦我方成交,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

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8、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有关处罚。

响应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响应人诚信承诺书

致:(发包人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交易编号为(交易编号)的(工程名称)的交易活动中,郑

重承诺如下:

1、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若存在与其他响应人的

响应文件存在响应文件两处及以上错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

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项目负责人无其他成交(尚未开工)或在建工

程。

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一旦我方成交,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5、一旦我方成交,将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项目

负责人等内容组织实施。

6、我方保证严格按照经贵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7、我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不挂

靠、转包、违法分包。

8、我方保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后,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的有关规

定计量和计价,并保证接受贵方要求完成变更的所有工程内容。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照发包文件要求组织实

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发包人或有关行政管理部分作

出的取消响应资格、成交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

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响应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工程结算承诺书

致:(发包人名称)

若我单位成交交易编号为(交易编号)的(工程名称),我单位郑重承诺

如下:

1、若我方编制的工程结算(包括变更)造价经审核后的净核减率在15%

(含)以下的,则工程结算(包括变更)审核追加费用以净核减率超过5%以上

的核减额和核增额为基数,按5%计算;

2、若我方编制的工程结算(包括变更)造价经审计后的净核减率在15%

(不含)以上的,则其中净核减率在15%(含)以下部分和核增部分的工程结

算(包括变更)审核追加费用按本承诺第1条计算;净核减率超过15%部分的

工程结算(包括变更)审核追加费用以净核减率超过15%部分的核减额为基

数,按8%计算;

3、以上审核追加费用由我单位支付或由你单位从应付我单位的工程款中扣

缴。

该工程为政府性投资项目,我方同意按国家造价管理及余杭区政府性投资

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发包人委托的审计中介机构或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或区财

政局审定的工程结算为准,与我方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

响应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联合体响应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工程名

称)响应。现就联合体响应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交易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

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

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发包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

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发包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发包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

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陈述和答辩承诺书

(适用于采用现场陈述和答辩的项目)

致:(发包人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交易编号为(交易编号)的(工程名称)的交易活动中,对

现场陈述和答辩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3、我方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按时到现场参加本项目陈述与答辩。如未按时

到达现场,我方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

4、我方承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和答辩,如非本拟派项目负责人,

我方接受监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行为查处。

5、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和答辩人员)姓名:联

系电话:。我方承诺本承诺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响应文件

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姓名以及与现场陈述和答辩人员姓名完全一致,

如因编辑、打印错误,导致不一致的,我方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

6、我方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提供的有效二代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与

响应文件提供的身份证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我方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

7、我方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所留电话准确并为本人使用,如因电话号码

错误、非本人电话导致无法通知陈述和答辩人到场答辩的,我方自动放弃陈

述和答辩。

6.我方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对项目交易造成影响的,将接受监管部门按

《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余公资

〔2024〕4号)文件条款进行扣分处理。

响应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年月日

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工程量清单封面

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

中介机构:杭州华瑞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造价专业人员盖章)

复核人:(造价专业人员盖章)

编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程名称: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一、编制依据:1、施工图及相关资料;2、2021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3、2021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4、《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22年);5、《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范》(2018版);6、材料价格按除税后2025年《杭州造价信息》第7期余杭区及2025年《浙江造价信息》第7期;7、《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8、浙建建发【2019】92 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9、浙建建【2018】61号《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10、本工程所有砂浆均按预拌砂浆计入,并按杭政办函〔2011〕32号文件和杭建造价投资办[2011]24号文件执行;11、余建〔2012〕34号文件转发《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人工信息价发布和使用规定的通知》;12、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1)84号《关于明确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通知》;13、杭建市发[2022]54号《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14、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工程量清单做法表;15、省、市、区等其他有关计价文件规定。 二、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余杭区闲林街道,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为河道清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闲林港、塘北潭港两处河道清淤。 三、编制范围: 1、施工图范围内的河道清淤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做法表为准。 四、编制说明:1.水利部分根据《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版)文件规定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编制招标控制价,根据文件中工程项目取费类别的判别,本工程为三类工程,相应费率取费按三类工程取费,有区间取费标准的按中值取;税金按9%计取。2.水利部分基础单价及主要预算价格:(1)人工工资:人工预算单价为128.00元/工日。(2)主要预算价格:材料价格按2025年第9期《杭州造价信息》余杭区除税信息价。缺项部分按2025年第9期《杭州造价信息》杭州市区、2025年第9期《浙江造价信息》除税信息价及市场价计取。1.其他说明:(1)本工程施工图未列明的施工工程费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结合招标人意见计取费用:1)经建设单位明确,闲林港清淤做法:挖泥浆装船,清淤方式及深度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泥浆船运至业主指定卸载点,淤泥船数量及运距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泥浆回填,回填方式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2)建设单位明确,塘北潭港清淤做法:水力冲挖,排泥距离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泥浆船运至业主指定卸载点,淤泥船数量及运距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泥浆回填,回填方式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3)经建设单位明确,泥浆卸载点由建设单位提供,外运距离闲林港到卸载点按3.5KM计入,塘北潭到卸载点按3KM计入,卸载点排泥距离按200m考虑,塘北潭港排泥距离按1000m考虑;4)经建设单位明确,塘北潭港围堰做法:钢管围堰:钢管φ100@200,桩长6m双排,钢板桩之间粘性土回填,顶部采用土工布铺设防渗,含围堰拆除,钢管租赁按1个月考虑;5)经建设单位明确,机械进出场费整项按挖机2台次、挖机装载船1台次、运泥船4台次、汽车吊2个台班计取;6)经建设单位明确,抽排水费用整项按20000元/项计取;7)经建设单位明确,临时施工场地费用整项按2000元/项计取;8)经建设单位明确,临时接水接电费用(保证24小时连续供电)整项按5000元/项计取;9)经建设单位明确,周边建筑物、管道管线保护等整项按2000元/项计取;10)经建设单位明确,本工程不考虑标化工地增加费;以上内容均已征询招标人意见同意列入预算中。(2)根据2025年《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 年)》补充规定(一)及勘误的通知安全生产措施费按一至四项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不包括安全生产措施费)的 2.5%计取;工程保险费按一至四项投资合计的4.5‰计入。以上内容均经招标人协商沟通同意后列入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五、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金额为540520元。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咨询项目全称: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咨询业务类别: 预算审核 咨询报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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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20号4幢5楼501C室 联系电话:0571--******** 邮编:311100
咨询报告书编号:浙博宏YH预审2025-004咨询项目委托方全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报告出具单位公章:咨询企业法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20号4幢5楼501C室 邮 编:311200 联系电话:0571--********咨询作业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执(从)业资格(章): 从事专业:专业咨询人员: 执(从)业资格(章): 从事专业:专业咨询人员: 执(从)业资格(章): 从事专业:专业咨询人员: 执(从)业资格(章): 从事专业:
咨 询 报 告 书 目 录 第 1 页
序号 文 件 内 容 文件作者 页码 备 注
1 预算审核报告
2 预算审核汇总表
3 审核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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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浙博宏YH预审2025-004

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预算价审核报告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

我们受贵单位的委托,审核了关于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的预算价。该工程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贵单位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贵单位提供的该工程的相关资料,并结合相关造价文件规定对该工程的预算价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过认真细致、客观公正的审核及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本工程预算审核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2、工程地点: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

3、工程规模、主要特征: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闲林港、塘北潭港两处河道清淤。

二、编制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闲林港、塘北潭港两处河道清淤。

三、审核依据:

1、2021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2021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3、2021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

4、2021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

5、《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6、《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22);

7、《杭州造价信息》、《浙江省信息价》;

8、建设单位提供的预算书、工程量清单做法表。

四、审核原则及办法:

1、根据2021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中工程项目取费类别的判别,本工程为三类工程,取费按三类工程取费,有区间取费标准的按中值取,措施费按其他水利工程的中值3.5%计取,税金按9%计取。

2、本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费根据《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取费按2.5%计取。

3、本工程保险费中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费按水利建筑安装工程量的4.5‰计取。

4、人工工资:人工预算单价为128元/工日。

5、审核材料价格按2025年第9期《杭州造价信息》余杭地区考虑。缺项部分按2025年第9期《杭州造价信息》杭州市区、2025年第9期《浙江造价信息》及市场价计取。

五、审核说明:

(一)工程量清单部分:

1、经审核,送审清单工程量及项目特征描述与工程量清单做法表一致。

(二)预算部分:

本工程送审金额540520元,审核预算金额530422元,核减金额10098元,核增金额0元,净核减金额10098元。

1、施工临时项目清单第4.1项机械进出场费,审核删除定额“3001场外运输费用履带式挖掘机1m3以内”,核减金额8252元;

2、其他临时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保险,由于审核基数调整,该部分共计核减金额339元。

3、信息价部分按2025年第9期《杭州造价信息》调整,该部分核减金额1507元。

6、结论:

本工程送审金额540520元,审核预算金额530422元,核减金额10098元,核增金额0元,净核减金额10098元,净核减率1.87%。

七、附件:

1、审核汇总表

2、审核明细

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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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做法表
工程名称: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备注
1 船舶疏浚 闲林港清淤1、挖泥浆装船,清淤方式及深度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2、泥浆船运至业主指定卸载点,淤泥船数量及运距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3、泥浆回填,回填方式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 2000
2 船舶疏浚 塘北潭清淤1、水力冲挖,排泥距离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2、泥浆船运至业主指定卸载点,淤泥船数量及运距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3、泥浆回填,回填方式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 7000
3 围堰 钢管围堰:钢管φ100@200,桩长6m双排,钢板桩之间粘性土回填,顶部采用土工布铺设防渗,含围堰拆除,钢管租赁及摊销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围堰设置于塘北潭港到三贤斗,由投标单位根据现场进行情况自行考虑 m 60
4 抽排水费用 施工排水,24小时不间断,施工期间根据需要安排河道积水 1
5 临时施工场地 临时施工场地,含交通管制疏导、清理等一切费用 1
6 临时接水接电费用(保证24小时连续供电) 现场施工接水接电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
7 机械进出场费 机械进出场费,机械设备规格数量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1
8 周边建筑物、管道管线保护等 周边建筑物、管道管线保护等 1
9 安全生产措施费 安全生产措施费 1
10 其他临时工程 其他临时工程,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第 1 页、共 1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1 建筑工程 1
1.1 闲林港到三贤斗 1
1.1.1 5******** 船舶疏浚 闲林港清淤1、挖泥浆装船,清淤方式及深度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2、泥浆船运至业主指定卸载点,淤泥船数量及运距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3、泥浆回填,回填方式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 2000
1.2 塘北潭港到三贤斗 1
1.2.1 5******** 船舶疏浚 塘北潭清淤1、水力冲挖,排泥距离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2、泥浆船运至业主指定卸载点,淤泥船数量及运距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3、泥浆回填,回填方式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 7000
合计
施工临时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项目及标段名称: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第 1 页、共 2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1 施工导流工程
1.1 AB001 围堰 钢管围堰:钢管φ100@200,桩长6m双排,钢板桩之间粘性土回填,顶部采用土工布铺设防渗,含围堰拆除,钢管租赁及摊销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围堰设置于塘北潭港到三贤斗,由投标单位根据现场进行情况自行考虑 m 60
1.2 AB002 抽排水费用 施工排水,24小时不间断,施工期间根据需要安排河道积水 1
2 施工交通工程
2.1 AB003 临时施工场地 临时施工场地,含交通管制疏导、清理等一切费用 1
3 施工场外供电工程
3.1 AB004 临时接水接电费用(保证24小时连续供电) 现场施工接水接电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
4 施工设备进出场
施工临时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项目及标段名称: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第 2 页、共 2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4.1 AB005 机械进出场费 机械进出场费,机械设备规格数量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1
5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5.1 AB006 周边建筑物、管道管线保护等 周边建筑物、管道管线保护等 1
6 安全文明施工费
6.1 安全生产措施费 安全生产措施费 1 枢纽工程2%,引水工程、河道治理工程1.4%~1.8%,围垦工程、灌区田间工程、疏浚工程1.0%~1.2%
7 其他临时工程
7.1 其他临时工程 其他临时工程,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
合计
其他项目清单
项目及标段名称: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第 1 页、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
1 工程保险费 费用标准:按一~四项投资合计的0.45%~0.50%计算。2025年《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 年)》补充规定(一)及勘误的通知 :独立费用中的工程保险费删除第三者责任险, 工程保险费计算费率不作调整。注意:由于费用项调整影响当地电子招投标接口,请非电子标工程自行调整!
1.1 工程一切险
1.2 第三者责任险 2025年《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 年)》补充规定(一)及勘误的通知 :独立费用中的工程保险费删除第三者责任险, 工程保险费计算费率不作调整。注意:由于费用项调整影响当地电子招投标接口,请非电子标工程自行调整!
2 预留金
3 总承包服务费
合计
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第 1 页、共 1 页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金额(元)
建筑工程 456920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施工临时工程 81178.09
其他项目 2421.44
合计 540519.53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第 1 页、共 1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1 建筑工程 1 456920 456920
1.1 闲林港到三贤斗 1 118540 118540
1.1.1 5******** 船舶疏浚 闲林港清淤1、挖泥浆装船,清淤方式及深度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2、泥浆船运至业主指定卸载点,淤泥船数量及运距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3、泥浆回填,回填方式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 2000 59.27 118540
1.2 塘北潭港到三贤斗 1 338380 338380
1.2.1 5******** 船舶疏浚 塘北潭清淤1、水力冲挖,排泥距离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2、泥浆船运至业主指定卸载点,淤泥船数量及运距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3、泥浆回填,回填方式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 7000 48.34 338380
合计 456920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施工临时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第 1 页、共 2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1 施工导流工程 38589.8
1.1 AB001 围堰 钢管围堰:钢管φ100@200,桩长6m双排,钢板桩之间粘性土回填,顶部采用土工布铺设防渗,含围堰拆除,钢管租赁及摊销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围堰设置于塘北潭港到三贤斗,由投标单位根据现场进行情况自行考虑 m 60 309.83 18589.8
1.2 AB002 抽排水费用 施工排水,24小时不间断,施工期间根据需要安排河道积水 1 20000 20000
2 施工交通工程 2000
2.1 AB003 临时施工场地 临时施工场地,含交通管制疏导、清理等一切费用 1 2000 2000
3 施工场外供电工程 5000
3.1 AB004 临时接水接电费用(保证24小时连续供电) 现场施工接水接电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 5000 5000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施工临时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第 2 页、共 2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4 施工设备进出场 17852.14
4.1 AB005 机械进出场费 机械进出场费,机械设备规格数量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1 17852.14 17852.14
5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2000
5.1 AB006 周边建筑物、管道管线保护等 周边建筑物、管道管线保护等 1 2000 2000
6 安全文明施工费 13059.05
6.1 安全生产措施费 安全生产措施费 1 13059.05 13059.05 枢纽工程2%,引水工程、河道治理工程1.4%~1.8%,围垦工程、灌区田间工程、疏浚工程1.0%~1.2%
7 其他临时工程 2677.1
7.1 其他临时工程 其他临时工程,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 2677.1 2677.1
合计 81178.09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第 1 页、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
1 工程保险费 2421.44 费用标准:按一~四项投资合计的0.45%~0.50%计算。2025年《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 年)》补充规定(一)及勘误的通知 :独立费用中的工程保险费删除第三者责任险, 工程保险费计算费率不作调整。注意:由于费用项调整影响当地电子招投标接口,请非电子标工程自行调整!
1.1 工程一切险 2421.44
1.2 第三者责任险 2025年《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 年)》补充规定(一)及勘误的通知 :独立费用中的工程保险费删除第三者责任险, 工程保险费计算费率不作调整。注意:由于费用项调整影响当地电子招投标接口,请非电子标工程自行调整!
2 预留金
3 总承包服务费
合计 2421.44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工程名称: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2、工程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闲林港、塘北潭港两处河道清淤。二、工程招标范围1、施工图范围内的河道清淤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做法表为准。2、为完成本项目,若发生未明确或新增项目,中标人必须按图纸或招标人要求完成,不得甩项。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招标文件;2、招标人确认的清单工程量做法表;3、《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版本)》、《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21版本)》;4、《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22年);5、《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版);6、《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7、浙建建发【2019】92 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8、浙建建【2018】61号《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9、本工程所有砂浆均按预拌砂浆计入,并按杭政办函〔2011〕32号文件和杭建造价投资办[2011]24号文件执行;10、余建〔2012〕34号文件转发《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人工信息价发布和使用规定的通知》;11、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1)84号《关于明确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通知》;12、杭建市发[2022]54号《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13、2025年《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 年)》补充规定(一)及勘误的通知;14、省、市、区等其他有关计价文件规定;15、招标单位确定的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工程量清单做法表;15、与建设项目相关标准、图集、规范、技术资料、文件、综合解释等。四、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五、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六、施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七、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工程保险费中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措施费及税金的要求:1、安全生产措施费必须充分保证,不得低于规定费率计取,安全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2、工程保险费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水利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第一至第四部分合计费用)的费率4.5‰。3、税金按9%计取。八、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1、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2、本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计算的用于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最终决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按施工图纸计算的有效工程量。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3、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4、水利部分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5、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6、承包人应合理组织并妥善处理涉及场地、施工运输通道的借用等事项,所需费用列入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7、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安拆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计入措施费中;8、措施项目费投标单位若无计列,均视作已包含在其它措施项目费用中;同时投标人如认为还有其他措施项目产生的,其子目可作补充;凡属措施项目费用的,投标人结合自身企业实际情况自行报价九、其他说明1、本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中未全部注明有关技术指标与参数,投标单位应结合设计施工图及有关规定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清单所列的工作内容;2、设计图纸与清单描述不一致的,以清单为准;3、经建设单位明确,闲林港清淤做法:挖泥浆装船,清淤方式及深度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泥浆船运至业主指定卸载点,淤泥船数量及运距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泥浆回填,回填方式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4、经建设单位明确,塘北潭港清淤做法:水力冲挖,排泥距离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泥浆船运至业主指定卸载点,淤泥船数量及运距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泥浆回填,回填方式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5、经建设单位明确,塘北潭港围堰做法:钢管围堰:钢管φ100@200,桩长6m双排,钢板桩之间粘性土回填,顶部采用土工布铺设防渗,含围堰拆除,钢管租赁按1个月考虑;6、经建设单位明确,机械进出场费整项按挖机2台次、挖机装载船1台次、运泥船4台次、汽车吊2个台班计取;7、经建设单位明确,结算工程量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实测绘报告为准;8、保险费计入其他费用,其他费用一次包死,结算不作调整;9、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等招标文件一起参照阅读;10、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包括由承包人承担的直接费、现场管理费、间接费、其它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1、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都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目中,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而在工程量清单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其费用和利润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十、措施项目部分1、施工用水、用电的供应1)施工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仅提供协助。施工用电的价格由承包人按当前的市场价考虑风险系数进入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价格风险由承包人自负。同时,承包人用配备足够电源的自备电源;2)施工用水由承包人结合工程现场条件和当地实际情况自行解决,水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报价。2、施工排水、降水施工排水、降水等费用,承包人应现场踏勘后,根据施工的需要,将上述所需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3、施工交通工程:1)投标人需进行现场踏勘,合理组织交通及设置临时便道、便桥,交通便道填筑拆除清运;村道破坏修复费用自行考虑计入,做好施工沿线路面保洁工作,严禁凌空抛洒。沿线道路破损由施工方自行修复由此增加的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相应措施费用;2)承包人应根据现有的施工道路条件,在满足工程施工的前提下,根据施工的需要,自行确定施工道路的级别与布置,并负责设计、施工、维护和养护,投标人应将上述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4、招标人不提供项目部场地,所涉及的房屋租用、土地借用、复耕等事项由投标人自行解决;5、其他施工临时工程,由投标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列入。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咨询项目全称: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咨询业务类别: 预算审核 咨询报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B

博宏咨询

BOHONGEMCC

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20号4幢5楼501C室 联系电话:0571--******** 邮编:311100
咨询报告书编号:浙博宏YH预审2025-004咨询项目委托方全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报告出具单位公章:咨询企业法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20号4幢5楼501C室 邮 编:311200 联系电话:0571--********咨询作业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执(从)业资格(章): 从事专业:专业咨询人员: 执(从)业资格(章): 从事专业:专业咨询人员: 执(从)业资格(章): 从事专业:专业咨询人员: 执(从)业资格(章): 从事专业:
咨 询 报 告 书 目 录 第 1 页
序号 文 件 内 容 文件作者 页码 备 注
1 预算审核报告
2 预算审核汇总表
3 审核明细表
工 程 预 算 书
工程名称: 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工程造价: 540520元
建设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
编制单位: 杭州华瑞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人: 复核人:
编制时间: 45946
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第 1 页、共 1 页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金额(元)
建筑工程 455420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施工临时工程 72625.99
其他项目 2376.21
合计 530422.2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第 1 页、共 1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1 建筑工程 1 455420 455420
1.1 闲林港到三贤斗 1 118160 118160
1.1.1 5******** 船舶疏浚 闲林港清淤1、挖泥浆装船,清淤方式及深度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2、泥浆船运至业主指定卸载点,淤泥船数量及运距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3、泥浆回填,回填方式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 2000 59.08 118160
1.2 塘北潭港到三贤斗 1 337260 337260
1.2.1 5******** 船舶疏浚 塘北潭清淤1、水力冲挖,排泥距离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2、泥浆船运至业主指定卸载点,淤泥船数量及运距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3、泥浆回填,回填方式由施工单位现场踏勘后自行考虑 7000 48.18 337260
合计 455420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施工临时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第 1 页、共 2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1 施工导流工程 38583.8
1.1 AB001 围堰 钢管围堰:钢管φ100@200,桩长6m双排,钢板桩之间粘性土回填,顶部采用土工布铺设防渗,含围堰拆除,钢管租赁及摊销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围堰设置于塘北潭港到三贤斗,由投标单位根据现场进行情况自行考虑 m 60 309.73 18583.8
1.2 AB002 抽排水费用 施工排水,24小时不间断,施工期间根据需要安排河道积水 1 20000 20000
2 施工交通工程 2000
2.1 AB003 临时施工场地 临时施工场地,含交通管制疏导、清理等一切费用 1 2000 2000
3 施工场外供电工程 5000
3.1 AB004 临时接水接电费用(保证24小时连续供电) 现场施工接水接电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 5000 5000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施工临时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第 2 页、共 2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4 施工设备进出场 9600
4.1 AB005 机械进出场费 机械进出场费,机械设备规格数量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1 9600 9600
5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2000
5.1 AB006 周边建筑物、管道管线保护等 周边建筑物、管道管线保护等 1 2000 2000
6 安全文明施工费 12815.1
6.1 安全生产措施费 安全生产措施费 1 12815.1 12815.1 枢纽工程2%,引水工程、河道治理工程1.4%~1.8%,围垦工程、灌区田间工程、疏浚工程1.0%~1.2%
7 其他临时工程 2627.09
7.1 其他临时工程 其他临时工程,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 2627.09 2627.09
合计 72625.99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项目及标段名称: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 第 1 页、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
1 工程保险费 2376.21 费用标准:按一~四项投资合计的0.45%~0.50%计算。2025年《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 年)》补充规定(一)及勘误的通知 :独立费用中的工程保险费删除第三者责任险, 工程保险费计算费率不作调整。注意:由于费用项调整影响当地电子招投标接口,请非电子标工程自行调整!
1.1 工程一切险 2376.21
1.2 第三者责任险 2025年《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 年)》补充规定(一)及勘误的通知 :独立费用中的工程保险费删除第三者责任险, 工程保险费计算费率不作调整。注意:由于费用项调整影响当地电子招投标接口,请非电子标工程自行调整!
2 预留金
3 总承包服务费
合计 2376.21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类)

发包文件示范文本

(资格后审电子交易项目)

(2025年2.0版)

使用指南

1、关于电子交易项目

电子交易项目:发包人使用电子工具编制发包文件、网上发布发包文件,响应人使用

电子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网上提交响应文件,采用电子交易平台线上开标。

本发包文件主要适用于电子交易项目。

2、有下划线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由发包人根据交易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填写;确实不需要填写内容的,用“/”标示。

3、除可选择部分、下划线空白部分由发包人根据以上第2点进行选择或填写外,其他

文字不得改动。

4、交易公告中的建安工程造价为经审核的工程预算价(预算审核价),没有正式批文

的工程可用镇(街道)或处级及以上单位的会议纪要代替批文,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

关名称填写相应的镇(街道)或处级及以上单位名称。

5、项目业主:即本交易项目的法人。

6、发包人:为组织项目交易活动的主体,一般是交易项目建设单位。

7、代理机构:为本次发包提供代理服务的机构。

8、发包人可合理规划建设,分阶段(标段)交易,交易项目的工程名称体现本次交易

工程。

9、本次发包范围:应与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发包范围相一致。

10、响应资格条件、要求:

10.1企业资质要求。根据本次发包内容,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科学合理

设置响应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潜在响应人。

10.2联合体。根据本次发包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需要响应人同时具备2项及

以上资质要求时,应允许联合体响应。

10.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专业和等级应根据本次交易项目实际需要,按照《注

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进行设置。

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类)发包文

(资格后审电子交易项目)

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2025年闲林街道

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第二次)-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

等河道清淤工程(第二次)施工项目

(交易编号:Y33********04003001)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公开竞标交易公告

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响应人须知

第四章电子交易定标原则

第五章工程规范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另附)

第八章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标底(另附)

第九章图纸及其他资料(另附)

第十章陈述和答辩单

第十一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公开竞标交易公告

公告内容详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专题专栏>余杭小额交易

(***********)

公开竞标交易公告

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发包人 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富中路2号联系人:徐亮电话:********
1.1.3 代理机构 名称:杭州华瑞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IFC互联网金融中心2幢1302室联系人:唐卫东电话:137********
1.1.4 工程名称 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第二次)-2025年闲林街道塘北潭港等河道清淤工程(第二次)
1.1.5 工程建设地点 余杭区闲林街道
1.1.6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发包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响应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1.3.3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4 响应人资格要求 见公开竞标交易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第一章公开竞标交易公告及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4.4 响应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进入余杭区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监管系统黑名单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被系统锁定的。
1.9 踏勘现场 响应人自行踏勘。
1.10.1 陈述和答辩方式选择 □是☑否注: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在10万元(含)以上至5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发包人自行选择。
1.10.2 陈述和答辩(适用于采用现场陈述和答辩的项目)相关规定 1.陈述和答辩对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企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陈述和答辩方式:现场书面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从通知时间到答辩开始时间不少于90分钟。(2)陈述和答辩时间、地点:具体以短信通知/电话通知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后,应及时回复“收到”;若在短信通知5分钟后未收到拟派项目负责人回复短信的,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应通过各小额交易中心的录音电话再次联系拟派项目负责人,两次电话仍无法联系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视为“已通知”。4.人员核验: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应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核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无法提供身份证、或提供的身份证与《陈述和答辩承诺书》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不一致的,视作响应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5.陈述和答辩流程及要求:(1)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提前准备好通知陈述和答辩的短信模板、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签到登记表(含人员姓名、身份信息、签到时间等)、、陈述和答辩单等。(2)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地点,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已申请好电子身份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到达陈述和答辩地点,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将通过二代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件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4)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5)核对完毕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将手机及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后交由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保管。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工作人员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分发《陈述和答辩单》,拟派项目
1.10.2 陈述和答辩(适用于采用现场陈述和答辩的项目)相关规定 负责人开始书面答辩,陈述和答辩时间不超过30分钟。(6)工作人员宣布答辩结束,拟派项目负责人停止答题并坐在原位,等待工作人员收取《陈述和答辩单》。答辩期间应遵守答辩纪律,不得提前离场。(7)陈述和答辩结束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向工作人员领取手机,自行离场。注:参加陈述和答辩项目的企业应安排好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按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的,将根据《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余公资〔2024〕4号)对相关企业进行扣分处理。
1.12.2 偏差 ☑不允许□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2.1 发包文件的组成 清单、预算审核等
2.2.1 响应人要求澄清发包文件 响应人可在公告公示期间内对发包文件进行质疑,登陆余杭区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监管系统(***********),以不署名的形式在相应的交易项目内提疑。
2.2.2 发包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发包人应当在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至少1个工作日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同时开标时间顺延,澄清或修改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到开标之日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专题专栏>余杭小额交易(***********)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响应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2.2.3 响应人确认收到发包文件澄清 潜在响应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专题专栏>余杭小额交易(***********)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响应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发包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 同2.2.1
2.3.2 响应人确认收到发包文件修改 同2.2.2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封面2、响应函3、响应人诚信承诺书4、工程结算承诺书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5、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6、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相关证明(核查发布日期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所在周或上一周)☑7、浙江省外企业进浙备案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8、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9、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10、同时提供①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B类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开标前最近(不含开标当月或不含开标当月及上一月)连续三个月(如:项目开标时间为7月,可提供4月、5月、6月连续三个月或提供3月、4月、5月连续三个月)印有二维码或授权码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④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11、园林项目负责人信息录入表☑12、同时提供①拟派专业施工员上岗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②拟派专业施工员开标前最近(不含开标当月或不含开标当月及上一月)连续三个月(如:项目开标时间为7月,可提供4月、5月、6月连续三个月或提供3月、4月、5月连续三个月)印有二维码或授权码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③拟派专业施工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13同时提供①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复印件或扫描件、②拟派安全员开标前最近(不含开标当月或不含开标当月及上一月)连续三个月(如:项目开标时间为7月,可提供4月、5月、6月连续三个月或提供3月、4月、5月连续三个月)印有二维码或授权码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③拟派安全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14、联合体响应协议书□15、业绩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16、陈述和答辩承诺书□17、(有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注:1、以上证书证件如有有效期的,必须均在有效期内。2、成交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纸质响应文件5份。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3.2.2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3.2.3 响应报价要求 本工程的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为530422元。发包人设定:☑最高限价的下浮幅度范围为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下浮14%(A高)-16%(B高);为防止响应人低价抢标,风险控制价的下浮幅度范围为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下浮19%(A低)-21%(B低);(采用经评审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合理低价+诚信入围+明标抽签法选用)□统一响应报价为:元(四舍五入为整数),为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下浮%;(采用明标抽签法或诚信入围+明标抽签法选用)
3.2.4 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响应有效期 不少于60个日历天(从响应截止之日起算)。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3.7.3(1) 电子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1、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章的地方,响应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响应人的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联合体响应的,除联合体响应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即可。3、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响应单位电子公章。
3.7.3(2)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通过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专题专栏>余杭小额交易(***********)公示的余杭区小额工程投标编制工具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本次响应应用最新版本。
4.1.1 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要求 使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后缀名为“.tbwj”
4.2.1 响应截止时间/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
4.2.2 电子响应文件 使用专用密钥(CA锁)上传至余杭区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监
4.2.2 上传平台 管系统的相应项目内
4.2.3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响应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响应文件退还:1、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少于3家的;2、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3、其他:
4.2.5 电子响应文件的拒收情形 1、逾期上传递交的、未按发包文件要求上传;2、未按发包文件加密;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其他: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闲林街道小额电子开标室3、开标平台:余杭区小额工程开标服务大厅□4、其他:
5.2 开标程序 □1、采用明标抽签法或诚信入围+明标抽签法,截止至开标时间,代理机构通过余杭区小额工程开标服务大厅对已参与并上传的电子加密标书进行解密。☑1、采用经评审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合理低价+诚信入围+明标抽签法,截止至开标时间,发包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在开标会现场通过单机抽取系统进行随机抽取相关点数确定最高限价和风险控制价,对已参与并上传的电子加密标书进行解密。2、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系统后,响应单位、项目负责人、响应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将在开标服务大厅公开显示。
5.4 特殊情况处置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响应文件并按发包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6.2 电子交易定标原则 A.明标抽签法;□a1、明标抽签法:(适用于无须现场陈述和答辩项目)适用于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在10万元(含)以上至5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a2、明标抽签法:(适用于采用现场陈述和答辩项目)适用于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在10万元(含)以上至5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B.诚信入围+明标抽签法:适用于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在50万元(含)以上至4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C.经评审合理低价法:适用于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
6.2 电子交易定标原则 算审核价)在10万元(含)以上至4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D.经评审合理低价+诚信入围+明标抽签法适用于项目建安费(无建安费按预算审核价)在10万元(含)以上至4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
7.1 承包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专题专栏>余杭小额交易(***********)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
7.4 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1%。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1%(不得超过2%)。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函。成交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承包人还须向发包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成交价的差额担保,作为履约担保的一部分。
7.5 签订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照相关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人员配备、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发包文件和承包人的响应文件一致。发包人与承包人不得订立背离发包文件、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如因承包人原因在30日内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承包人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8.1 重新交易 1、交易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发包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核的最终有效响应人少于3家的;3、交易流程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4、发包人未按规定确定承包候选人的;5、承包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交易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交易 重新交易后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核的最终有效响应人少于3家的,报经所属限额以下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包人可以通过邀请竞标的方式邀请3家施工企业参与竞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1 特别说明 1、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或交通、水利等部门发布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对应部分,本发包文件不再誊抄。2、响应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3、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019】27号文的规定,在承包候选人选定过程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4、其他:(1)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杭州市最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2)合同签订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响应文件中载明的相关人员在本工程开标之日前开始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发包人应取消其成交资格。(3)成交后,承包人的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须由承包人向建设单位提供更换后的相应人员在本工程开标之日前开始在承包人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和相应证书证件,经本工程建设单位审核并书面盖章同意后方可更换。5、承包人严格执行《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6、本工程需要土方外运,发包人已列入预算价,成交的施工企业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发包人提供渣土消纳的有效合同。承包人不能及时提供的,视作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7、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发包人已将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预算价中,在合同签订前应向发包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

第三章响应人须知

1.总则

1.1交易项目概况

1.1.1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限额以下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关于印发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操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关

于印发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本交易项目已具备公开竞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竞标。

1.1.2发包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代理机构: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4工程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5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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