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五阳矿中学公开招标科学实验校建设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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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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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科学实验校建设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04232025AGK00275

项目名称: 科学实验校建设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科学实验校建设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科学实验校建设专用设备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1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8:00至12:00 ,下午 14:00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开标地点: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治市太行北路96号唐文图书大厦4层402室山西嘉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襄垣县五阳矿中学

地 址: 襄垣县王桥镇工人村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嘉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治市太行北路96号唐文图书大厦4层404

联系方式: ********

3.采购代理机 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 郭工

电 话: ********

附件信息:

科学实验校建设专用设备采购招标文件.doc

322.3K

长治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pdf

362.2K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5

第四章采购需求21

第五章合同文本30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6

1.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科学实验校建设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4232025AGK00275

项目名称:科学实验校建设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科学实验校建设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科学实验校建设专用设备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1,1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

开标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治市太行北路96号唐文图书大厦4层402室山西嘉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襄垣县五阳矿中学

地址:襄垣县王桥镇工人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嘉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太行北路96号唐文图书大厦4层404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话:********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项目名称 科学实验校建设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1.1.2 项目编号 1404232025AGK00275
1.1.3 项目属性 þ货物 ¨服务
1.1.4 预算金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1.6 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 ¨是 þ否
1.1.7 项目合同是否允许分包 ¨允许 þ不允许
1.1.8 采购人 襄垣县五阳矿中学
1.1.9 采购代理机构 山西嘉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2.2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2.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þ否
1.3.1(1)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元投标保证金形式:(1)支票、汇票、本票;(2)金融机构或者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者电子保函;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3)银行转账;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至下列指定账户,以实际查询结果为准。转账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如项目划分标包还需注明标包号。开户名称:山西嘉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城西路支行账 号:16********300000755行 号:3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转账凭证或保函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1.2 开标类型 ¨现场开标 þ远程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
6.2.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þ是 ¨否
6.2.4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2人
7.3 代理费 依据本次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
8.2.7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电话和地址 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供应商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在线提出质疑。

1.总则

1.1采购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采购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合同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2.5本次政府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本章第1.2.1项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若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3.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1.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3.3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3.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若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1.4促进残疾人就业

1.4.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4.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5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1.5.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5.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6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7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语言文字

所有语言文字均使用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响应

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均以“*”符号标记。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需求;

(5)合同文本;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数据电文形式发出提问。

2.2.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潜在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形式),因潜在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公告形式)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投标保证金;

(4)其他商务材料;

(5)*开标一览表;

(6)*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7)*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

(8)*服务方案;

(9)其他技术材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如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亲自参加开标的,则不需要填写“授权委托书”。

3.1.3投标人提供外文书证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3.1.4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3.2资格证明文件

3.2.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2.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2.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2.6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本章第3.2.2项~第3.2.5项要求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从其基本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3.4.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3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投标报价

3.5.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中进行报价。

3.5.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因素。

3.5.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已包含但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和税金。

3.5.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等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均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应使用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或人员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中的标书制作操作帮助。

3.6.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加密的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3.7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6.1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3.8投标文件的上传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回执,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回执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3.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再次上传。

3.9.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6款、第3.7款、第3.8款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上传。多次上传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4.开标

4.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4.1.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准时参加。

4.1.2开标类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投标人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开标继续进行;

(3)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其他内容;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

(5)开标结束。

5.资格审查

5.1采购人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2资格审查主要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6.1.2评审专家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1.3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1.4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6.2评标

6.2.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6.2.2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2.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2.4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签订合同

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10日内,最长不得超过30日,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2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7.3代理费

依据本次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

8.询问质疑

8.1投标人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数据电文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8.2.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8.2.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2.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见附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2.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代理人应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8.2.5采购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8.2.6投标人也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8.2.7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电话和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9.政采智贷

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成交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

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审查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1.2 符合性审查 投标有效期 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报价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且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合同履行期限 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标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条款号及名称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3.1.1 商务评分标准(34分) 投标人业绩(4分) 近三年投标人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计4分。(近三年指*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指与本次采购需求相类似的项目。)
投标报价(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3.1.2 技术评分标准(66分) 投标产品(15分) 对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进行描述得4.5分。注:每存在1处缺陷扣0.3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以下任意情形之一:内容不完整、存在重大遗漏,表述模糊、逻辑混乱,引用标准规范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形)
对投标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说明得4.5分。注:每存在1处缺陷扣0.3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以下任意情形之一:内容不完整、存在重大遗漏,表述模糊、逻辑混乱,引用标准规范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形)
智慧黑板(1)整机上边框内置摄像头,采用一体化集成设计,摄像头数量≥3个,提供证明材料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整机内置独立音频CPU处理器,支持麦克风3A算法(自动增益控制、自动抑制噪声、自动回声消除),提升麦克风拾音效果,提供证明材料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课堂智能反馈系统(1)系统根据教学内容自动生成师生问答、课堂互动、新课标落实三个维度的课堂反馈建议,可查看全部提问、符合知识性目标的提问、不合适的提问、提问优化建议、课堂互动建议、基于新课标的亮点和改进建议,提供证明材料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系统将课堂中老师和学生的声音转写为文字,按照前后文自动切割为不同的片段;片段支持展开查看详细文字,支持跳转到文字段落对应的视频片段,提供证明材料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视频录制终端(1)AI边缘计算:录播主机支持AI人工智能课堂行为分析能力,无需添加任何设备即可实现基于课堂上师生的行为、表情、语音等相关数据,同时可以根据教学行为完成教师与学生的全景特写画面全自动跟踪切换,提供证明材料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教师检测区域:支持自定义设定教师AI分析检测区域,区域针对教师画面设置讲台区域、板书检测区域确保行为识别分析无误,提供证明材料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注:证明材料不限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等。
质量方案(9分) 质量方案包括出厂检测方案或者采购验收方案、运输方案、质量问题解决方案,每提供一项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9分)注:每一项存在1处缺陷扣0.3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以下任意情形之一:内容不完整、存在重大遗漏,表述模糊、逻辑混乱,引用标准规范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形)
进度方案(9分) 进度方案包括进度安排、关键节点、保证措施,每提供一项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每存在1处缺陷扣0.3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以下任意情形之一:内容不完整、存在重大遗漏,表述模糊、逻辑混乱,引用标准规范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形)
培训方案(9分) 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办法,每提供一项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每存在1处缺陷扣0.3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以下任意情形之一:内容不完整、存在重大遗漏,表述模糊、逻辑混乱,引用标准规范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形)
应急预案(6分) 应急预案包括紧急事件分析、应对措施,每提供一项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每一项存在1处缺陷扣0.3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以下任意情形之一:内容不完整、存在重大遗漏,表述模糊、逻辑混乱,引用标准规范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形)
售后方案(18分) 提供售后服务网点具体地址、负责人姓名、移动电话得1分;提供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姓名、移动电话得1分;提供配置的维修工器具得1分。(3分)
售后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频率、服务承诺,每提供一项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每一项存在1处缺陷扣0.3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以下任意情形之一:内容不完整、存在重大遗漏,表述模糊、逻辑混乱,引用标准规范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形)
在承诺时间内响应并到达现场的,2小时内得3分、4小时内得2分、8小时内得1分、24小时内得0.5分,进行明确承诺并提供证明材料,如只承诺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2.评审程序

2.1符合性审查

2.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主要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2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综合评审

2.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2.2.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2.2.4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成员对投标人的评分,每个投标人的评分的算数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2.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将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评标结果

2.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2.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4.第四章采购需求

一、进口产品

本次采购除标注“可接受进口产品”字样的产品,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1节能产品

2.1.1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标注)。

2.1.2若本次采购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内,则供应商应当提供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1.3若本次采购产品不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内,则优先采购获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2.2环境标志产品

2.2.1若本次采购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则优先采购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三、若本次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则供应商必须提供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

四、支持脱贫攻坚

4.1若本次采购农副产品,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

4.2若本次采购物业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五、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机器人套装及配套设备 1、控制器:时钟频率≥240Mhz,4M及以上flash,224K及以上RAM,可存储30条以上程序;128*64及以上LCD显示屏;4个及以上按键;提供≥16路各类输入输出接口;一种U盘下载模式,另一种在线运行模式;内置蓝牙、扬声器。2、结构件:集成式底盘,方便快速组装成车体。3、传动件:8种齿轮≥15个,包含但不限于:8直齿齿轮2个、16直齿齿轮2个、24直齿齿轮2个、20齿半高锥齿轮2个、12半高锥齿2个、12锥直齿2个、蜗杆1个、齿条2个。4、传感器;包含地面灰度传感器(红灯版);红外测障传感器;颜色传感器。5、执行器:闭环电机;彩色RGB灯。6、附带课程:固定线上教学资源平台,且教育部白名单竞赛相关课程。7、附带软件:包括但不限于scratch、流程图、python、C++。 7
8、竞赛专用赛台:1200*2400*60,带赛台围挡。 2
9、竞赛场地包:(1)该套装包含2025年教育部白名单竞赛活动场地任务模型零件;(2)包含2025年活动专用场地纸1张。 2
2 传统木工科创设备 1、木作基础工具套装:每套包含但不限于:木工曲线锯、安全木工锉、安全木工牛角刨、木作围裙,专业防割手套、防割套袖、护目镜等。 16
2、木工专用操作台:材质:红榉木,尺寸≥125*125*70-75㎝ 4
3、鲁班筷子机:槽刨模具≥16个、切角机≥4个 4
4、工具套装:包含但不限于:木蜡油,擦蜡布,木工胶砂纸,线锯条,螺丝刀,木工钳等,不少于200件。 1
5、木工工具展示墙:优质环保欧松板,尺寸≥580*120㎝,含工具专用工具架。 1
6、基础木工展示工具套装:包含但不限于:木工凿、传统木工刨、木工锯、欧式刨、拉刨、木工斧1把、手工木锤、木工尺、工具磁力条、中式墨斗、木柄鸟刨、G型夹、12寸F夹、羊角锤,不少于30件。 1
7、筷子木料:红樱桃木 100
8、榫卯筷子木料:硬枫木、黑胡桃木 100
3 增材制造设备 1、打印尺寸:256×256×256mm³及以上;2、框架与外壳:P1P为开放式框架,P1S为全封闭机箱;3、速度:最高速度不低于450mm/s,最大加速度不低于19000mm/s²;4、热端:全金属热端,热端最高温度300℃;5、支持耗材类型:PLA、PETG、TPU、PVA、PET、ABS、ASA等,P1S还可以打印尼龙线材(PA)、聚碳酸酯线材(PC)等高性能材料;6、自动调平:配备自动调平(ABL)传感器;7、其他功能:支持断电续打、断料检测,P1S配备活性炭空气过滤,两者均支持连接智能自动材料管理系统(AMS)。 3
4 激光裁切设备 1、定位精度与速度:定位精度≥0.05mm;雕刻速度≥200mm/s;2、兼容材料:CO2激光可雕木材、亚克力、皮革、纸张、布料;光纤激光可雕金属(不锈钢、铝)、合金、塑料;紫外激光适合玻璃、陶瓷、PCB板等精细材质;3、多包含红光定位、自动对焦、软件兼容性(支持CAD、CorelDRAW等主流设计软件)。 1
5 人工智能教学终端 1、24寸及以上显示屏,16G+256G及以上内存;2、内置Scratch、Python、C++等集成一体化编程模组,初始200节及以上课程内容,学生可在平台内与全国学生互动,并提供1次/学期线上课程更新,每年2次以上教育部白名单竞赛线上培训。 50
3、8人一组交流案,符合中学生人体工程设计。 6
6 智慧黑板 1、整机采用全金属外壳,三拼接平面一体化设计;2、无推拉式结构;3、整机两侧副屏可支持以下普通粉笔、液体粉笔、成膜笔等进行板书书写;4、采用电容触控方式;5、整机触摸支持动态压力感应;6、侧置输入接口具备不少于2路HDMI、1路RS232、1路USB接口;7、前置USB接口支持Android系统、Windows系统读取外接移动存储设备;8、内置摄像头,采用一体化集成设计;9、整机内置独立音频CPU处理器,支持麦克风;10、内存≥4GB,存储空间≥32GB;11、互动白板支持不同背景颜色;12、采用抽拉内置式模块化电脑,PC模块可插入整机,可实现无单独接线的插拔;13、提供教师云存储空间功能;14、具备个人账号功能;15、具有互动式教学课件资源。 4
7 AI算力模块 1、支持按压式卡锁装置,按压解锁,释放自动卡锁;2、采用不低于8核A53内核芯片。 3
8 阵列麦克风 1、采用一体化设计;2、产品内置阵列麦克风,360°全向拾音;3、阵列麦克风具备≥1个状态指示灯;4、支持POE有线网络供电,只需要1路网线,即可实现供电及信号传输;5、整机支持POE供电。 3
9 4K教学观察摄像机 1、一体化设计,内置摄像头和麦克风;2、可提供0图像编码输出;3、内置阵列麦克风;4、软件支持web端进行远程OTA在线升级。 3
10 课堂智能反馈系统 1、系统支持对教室环境的3D还原重建;2、通过课桌的颜色深浅表示学生参与互动的活跃程度;3、系统支持教师画面、学生画面双窗口显示,小窗口可自由拖动位置和自由切换4、系统支持将报告下载至本地,报告中包含基础数据、教学时间分配、讲学环节时间轴、弗兰德斯编码图、S-T/Rt-Ch教学分析图、高频词语分析等内容。 3
11 智慧教学音响设备 1、专业全频音柱:阻抗:不小于8Ω频率:不小于90Hz-18KHz灵敏度:不小于93dB功率:不大于200W低音:4"全频×4高音:1"*1板材:优质夹板不小于15mm 4
2、专业功放:频率响应:20-20000Hz(±0.3dB)转换速率:≥10V/µs阻尼系数:>200:1串音:>70dB@1KHz信噪比:>100dB总谐波失真:<0.5%,20Hz-20KHz互调失真:<0.35%8Ω,1KHz1W 1
3、调音台:带USB接口,蓝牙,内置效果器,采用开关电源。 1
4、电源时序器:液晶屏带电压显示,带两个直通插口,额定输出电压:交流220V 50Hz可控制电源。 1
5、无线话筒:一拖二手持,红外可调频,抗干扰能力强。 2
12 视频录制终端 1.采用嵌入式架构设计;2.传输接口:HDMI;3.其他接口:USB、网口,支持IPv4、IPv6双协议栈;4.支持FTP文件传输协议;5.供电模式:采用不高于DC 36V的安全电压供电,节能环保。6.同步录制:支持自定义选择不少于三路视频同步录制,录制分辨率均支持1080P,且码率自主可设7.要求支持自定义录制参数,包括画面高度与宽度、帧率选择、码率设置、比特率动态与静态模式、I帧间隔等以适应不同的录制需求 1
13 多流录制软件 1.采用B/S架构设计;2.支持对设备进行网络设置、系统参数设置等相关管理配置功能;3.支持自定义;4.支持HDMI视频流和标准RTSP视频协议的网络视频流;5.支持U盘录制和集中存储录制,支持ftp或http对接存储服务器平台实现分布式录制集中式存储以及视频资源的自动归档;6.支持录制、暂停、停止等基本功能操作。 1
14 课堂行为分析软件 1.要求软件在出厂时内嵌于录制终端中;2.兼容对接:配套高清录播主机,实现视频数据分析;同时支持与视频资源管理平台无缝对接,可将数据通过平台进行分析结果数据展示;3.多维分析;4.教学行为分析;5.教师轨迹分析;6.教师巡视分析。 1
15 语音分析软件 1.教师提问情况分析;2.教师语速分析;3.课堂语音转写;4.课堂关键词分析;5.课堂高频词分析。 1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约期限:10日历天。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合格。

3、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交付、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5、验收标准: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产品。

6、采用一次性付款,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支付。

5.第五章合同文本

(本合同仅供参考,最终合同内容及格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签订的为准)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1(全称):(供应商)

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

¨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

国别:品牌:规格型号: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否¨不涉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合同验收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供应商)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拥有者性别
住 所 住 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标准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知识产权保护

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保密义务

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售后服务

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合同分包

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20.政府采购政策

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法律适用

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通知

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第1.2(6)项 联合体具体要求
第二节第1.2(7)项 其他术语解释
第二节第4.4款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第二节第4.6款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第5.4款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第6.1款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第二节第7.1款 包装特殊要求
指定现场
第二节第7.2款 运输特殊要求
第二节第7.3款 保险要求
第二节第8.2(1)项 质量保证期
第二节第8.2(3)项 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
第二节第11.1款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第二节第12.2款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第二节第13.2款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第二节第13.3款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第二节第14.1(3)项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第二节第14.1(5)项 货物回收的约定
第二节第14.1(6)项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二节第15.1款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第二节第15.2(2)项 迟延交货赔偿费
第二节第15.3款 逾期付款利息
第二节第15.4款 其他违约责任
第二节第19.2款 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节第23.1款 其他专用条款

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增值税税额为:)提供货物,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内的承诺且不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承诺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4、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内容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

5、我方承诺除偏离文件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7、如果你方需追加采购与本次采购相同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我方愿意按本次采购价格或更优惠的价格签订补充合同。

所有有关本此政府采购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E-mail: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提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三、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年月日

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保证金;

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者保函。

四、其他商务材料

五、开标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 价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合同履行期限
质量标准
备 注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分项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制造商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报价:大写 (¥ )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六、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七、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技术指标或参数 偏离情况 备注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八、服务方案

九、其他技术材料

附件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三: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四: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长治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单位及委托的代理机构承诺在科学实

验校建设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中做到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在发布采购公告前不少于30

天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及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采购意向。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度,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

法》《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等要求,完善备案资料,并上传本承诺书。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制度,供应商资格、采购需求及商务

条款、评审因素等不发生影响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行为。规范采购

文件编制,严格落实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在采购文件中嵌入政府采

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5.严格落实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发展、绿色低碳

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6.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无论是采购人自行组织还是委托代理机

构组织的项目,一律由采购人以非现金方式按时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

酬。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发放评审劳务报酬。

7.评审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采购结果,采购结果和评审情

况同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

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可直接下载电子通知书)。依法合规收

取保证金并及时退还,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

滞压合同款项、履约保证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

间,原则上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最长不得超过30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合同签订后2

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及备案。

8.收到供应商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

行实质性验收,需要公开验收结果的项目在验收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

山西政府采购网公告。认真落实资金预付制度,对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

件的,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款项支付。

9.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项目不复杂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0.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要求,做好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

以上承诺,敬请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采购单位(公章)代理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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