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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 (采购人名称)的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 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你单位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 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邵东财采计 [2025] 174
3、委托代理编号: ZC-SD-202501003
4、采购项目预算: ********.00 元,其中包一: 546700.00 元,包二: 540700.00 元
o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6、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o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t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o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按照项目进度计划要求提交,具体以合同签订 时间 为准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o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o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不含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 / %;
o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o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 包 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 术要求 |
数 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 产品 |
进口 产品 |
| 1 |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 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包一) |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 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包一) |
详见磋商文件 |
1批 |
546700.00 |
546700.00 |
o |
o |
| 2 |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 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包二) |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 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包二) |
详见磋商文件 |
1批 |
540700.00 |
540700.00 |
o |
o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 商。
3、供应商可同时投以上项目多个包,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包。按照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及总金额大小确定评审顺序为包一、包二;如包一评审完后,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该投标人在包二将不通过初步评审(即符合性审查),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 专门面向: t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o 监狱企业 o 福利 性单位。
o 强制分包: 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 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 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 从 202 5 年 11 月 14日 起至 202 5 年 11 月 21 日止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 至12:00、下午 14 : 3 0至 17 : 3 0(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的获取地点: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邵东市文体路 423-425 号 2 楼)。
3、磋商文件获取需提供的材料要求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领取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 5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10 分 (北京时间)。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邵东市文体路 423- 425 号 2 楼会议室)。在 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 5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10 分 (北京时间)。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为同一地点。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 :/ / www . ccgp - hunan . gov . cn /)发布。公告期限从本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 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 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 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湘财购〔 2024 〕 67 号 ) 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 表示选择, o 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叶艳红
2、电话:135********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 、 采购人信息
( 1)名 称: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
( 2)地 址: 邵东市廉桥镇新坪村
( 3)联系人: 李先生
( 4)邮 编:422800
( 5) 电 话: 133********
( 6) 电子邮箱: /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1)名 称: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 2)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芙蓉中路一段 88 号天健芙蓉盛世花园二期 H 栋 2411、2412 号 邵东地址:邵东市文体路 423-425 号
( 3)联系人:叶艳红、 肖艳、 白俊杰、陈素
( 4)邮 编:422800
( 5) 电 话: 135********
( 6) 电子邮箱: 350935311@ qq . com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11.14.zip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采购人: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东财采计[2025]174
委托代理编号:ZC-SD-202501003
采购代理机构: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目录
政府采购
第一章磋商邀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二、采购需求..................................................................................................................................-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七、公告期限..................................................................................................................................-
八、询问及质疑..............................................................................................................................
九、磋商说明..................................................................................................................................-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第二章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15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其他规定
附表A资格审查表...............................................................................................................-26
附表B符合性审查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28
附页4评审因素和标准.......................................................................................................-29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1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31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34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第二节技术要求
第三节商务要求
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47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58
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1-
第一章磋商邀请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采购人名称)的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你单位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东财采计[2025]174
3、委托代理编号:ZC-SD-202501003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其中包一:546700.00元,包二:5407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项目进度计划要求提交,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不含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1 |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包一) |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包一) | 详见磋商文件 | 1批 | 546700.00 | 546700.00 | | |
| 2 |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包二) |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包二) | 详见磋商文件 | 1批 | 540700.00 | 540700.00 | | |
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3、供应商可同时投以上项目多
个包,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包。按照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及总金额大小确定评审顺序为包一、包
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2-
二;如包一评审完后,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该投标人在包二将不通过初步评审(即符合性审查)
,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
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的获取地点: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邵东市文体路423-425号2楼)。
3、磋商文件获取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领取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10分(北京时间)。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邵东市文体路423-425号2楼会议室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10分(北京时间)。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为同一地点。
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3-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
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
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
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
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叶艳红2、电话:135********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
(2)地址:邵东市廉桥镇新坪村
(3)联系人:李先生
(4)邮编:422800
(5)电话:133********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2)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芙蓉盛世花园二期H栋2411、2412号
邵东地址:邵东市文体路423-425号
(3)联系人:叶艳红、肖艳、白俊杰、陈素
(4)邮编:422800
(5)电话:135********
(6)电子邮箱:********@qq.com
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4-
第二章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一、说明 |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
| 第二章第2.1 | 采购人 | 名称: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地址:邵东市廉桥镇新坪村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3******** |
| 第二章第2.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芙蓉盛世花园二期H栋2411、2412号邵东地址:邵东市文体路423-425号联系人:叶艳红、肖艳、白俊杰、陈素电话:135******** |
| 第二章第2.3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
| 第二章第3.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o监狱企业o福利性单位。o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第二章第6.1 | 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二章第6.1 | 联合体形式 | 接受 |
| 第二章第6.2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无 |
| 第二章第7.1 | 现场勘察 | 采购人不组织采购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 |
| 第二章第8.1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 第二章第9.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 | 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 第二章第9.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其他。 |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①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②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条件的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供应商的报价不享受评审优惠。)说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供应商的报价不享受评审优惠。)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 |
| 二、磋商文件 | ||
| 第二章第10.2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 |
| 第二章第11.1 |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 *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节假日除外) |
| 第二章第11.2 | 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详见磋商公告 |
| 第二章第12.1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10分(北京时间) |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 第二章第16.4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采购项目预算:********.00元,其中包一:546700.00元包二:540700.00元项目最高限价:********.00元,其中包一:546700.00元包二:540700.00元(说明:1.超出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
| 第二章第17.3 |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
| 第二章第18.1 |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 第二章第19.1 | 磋商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不收取保证金的项目需提供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要求提供:1、保证金数额:/元(人民币/元整)2、缴纳方式:供应商可自行选择电子增信或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保证金,电子增信、保函与银行转账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非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1银行转账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专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注: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二章第19.1 | 磋商保证金 | 名称)账户名: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长沙银行浏阳河支行银行帐号:********080102.2保函方式(含电子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1)保函须针对所投本项目的具体标段,生成时间须在本项目要求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2)采用担保公司担保形式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担保公司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3、电子增信需提供取得对应信用星级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第二章第20.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 第二章第21.1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文件(U盘)壹份备注:电子文件应当为其响应文件正本签章或签字后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 第二章第22.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东财采计[2025]174供应商名称:在*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10分之前不得启封 |
| 第二章第24.1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邵东市文体路423-425号2楼会议室) |
|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
| 第二章第31.2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4 |
| 第二章第31.3 | 最后报价调整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1.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2.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小型或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中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联合体投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二章第31.3 | 最后报价调整 | 标的,价格扣除比例为/%。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
| 第二章第31.5 |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
| 第二章第31.6 | 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 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 |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
| 第二章第37.1款、 | 公告发布的媒体 |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
| 第二章第39.3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金额(不含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 |
| 七、其他规定 | ||
| 第二章第41.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收费标准:按与采购人签订的代理合同参照《湖南省招标采购行业规范收取代理服务费倡议书》通知,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其中包一8200.00元,包二8100元。2、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现金支付或转账,时间为中标通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二章第41.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知书发放时。 |
| 第二章第42.1款 | 其他规定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对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
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10-
附页1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 |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 |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 |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 |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 |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 |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 |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 |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1 |
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谢俊峰 | 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 | ********;136******** |
|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唐红英 | 溁湾支行行长 | ********;186******** |
|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 颜国恒 | 芙蓉中路支行 | ********;135******** |
|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 李宁 | 天心区支行副行长 | ********;139******** |
|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毅 | 丽臣路支行行长 | ********;138******** |
| 长沙银行 | 廖科 | 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 ********;137******** |
| 邮政银行长沙分行 | 严春燕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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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页2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嘉 | ********/137******** |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201/155******** |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球邓霞英 | ********/13****************/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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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页3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
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
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
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
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
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
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
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
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
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13-
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
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
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
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
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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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
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
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
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
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
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
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
[2013]189号)。
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
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
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
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
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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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200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
大违法记录。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
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请法定代表人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准时参加磋商会议,
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联合体形式
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
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现场勘察
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
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
竞争性磋商。
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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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以及中小微企业,
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
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
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微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
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
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磋商须知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
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
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
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
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
或者修改。
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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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响应文件
14.一般要求
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
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
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5.响应文件的组成
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三、联合体协议(格式)
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附件6: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
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
五、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7:磋商响应声明
六、服务方案
附件8:服务方案
七、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八、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9-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附件9-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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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10-1:报价一览表
附件10-2:分项价格表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十一、最后报价
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
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
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6.报价
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
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
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
分。
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
为无效响应。
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
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18.样品提供
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
无效响应。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9.磋商保证金
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
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
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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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
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0.响应文件有效期
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
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
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
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建议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正副本、商务技术文件正副本、电子档(U盘)分开胶装
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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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资格审查。
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磋商小组。
26.磋商小组
26.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6.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6.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
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7.磋商程序
27.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
本章第32.1款或者第32.2款情形进行。
28.响应文件审查
28.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
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
28.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8.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29.实质性响应
29.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
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29.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
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30.无效响应
30.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
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
(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
(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
31.澄清
3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1.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
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
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32.磋商
32.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
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
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
(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电话通知后
的10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
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
32.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
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
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
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
提交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电话通知后的10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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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
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
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电话通知后的10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
32.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电话通知后的10分钟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
32.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2.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
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
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32.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
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2.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3.响应文件评审
3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
33.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
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3.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
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
商须知前附表。
33.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
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
价和最低报价。
33.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
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33.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
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
33.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
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
34.提出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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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
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
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
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
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
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35.确定成交供应商
3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5.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
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6.磋商终止
3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9.1款
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
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
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
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7.重新评审
37.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
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8.保密及串通行为
38.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
3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
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
购工作。
3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
责任:
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24-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
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9.成交信息的公布
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
布。40.询问及质疑
4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40.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
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1.成交通知
4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
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1.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
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41.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41.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
予退还。
42.签订合同
42.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说明: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42.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
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2.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
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25-
(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七、其他规定
43.1采购代理服务费
43.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3.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4.其他规定
44.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附表A资格审查表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资料 |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基本资格要求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 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 | 符合特定资格要求 | 提交符合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
| 4 | 供应商回避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核对《供应商回避声明函》及承诺函) |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核对《供应商回避声明函及承诺函,采购人核查》) | ||
| 5 | 联合体资格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接受) |
| 6 | 信用记录 | 按第二章前附表第42.1款的规定。 |
| 7 | 资格证明材料的签署 |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
| 8 | 供应商代表 | 提交人和签字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符合磋商文件签署、盖章要求。 |
| 提交人和签字人为授权代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符合磋商文件签署、盖章要求。 |
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26-
附表B符合性审查表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保证金 | 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
| 2 | 签署、盖章 | 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 3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
| 4 | 报价有效性 | 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且符合要求。 |
| 5 | 报价合理性 |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 6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 |
| 7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8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节能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强制采购规定。(本项目不要求) |
| 9 | 响应文件的完整性 | 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份数、第六章要求的章节) |
| 10 | 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 响应文件无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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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1.磋商小组
1.1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
2.评审方法
2.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
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2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文件前附表,不得对响应文件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
评审因素给予加分。
评审因素:价格、技术、商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
括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 序号 | 项目 | 权值的取值 |
| 1 | 价格 | 详见评分细则 |
| 2 | 技术部分 | |
| 3 | 商务部分 | |
| ∑(1+2+3)=1 | 1 | |
3.比较与评价
3.1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
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2最终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最终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最终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
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
3.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
本项所称最终报价为按本章第3.2款规定价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
3.4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3.5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涉及调整得分的,按本章第3.4款规定调整得分;
涉及调整价格的,按本章第3.2款规定调整价格。综合调整见磋商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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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
每个供应商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7评分细则
附页4评审因素和标准
| 序号 | 评审因素(权重分)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价格评价项(30分) | 价格评价项(30分) | 以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说明: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2、价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 2 | 技术部分(55分) | 施工技术服务方案(2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施工技术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及实施重点分析、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服务含割灌除草和修枝整形、间伐和林地清理、补植补造、管护抚育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计20分;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欠完整、欠合理、操作性欠缺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工作服务方案(12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人员培训、劳动工具配备、进度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计12分;缺漏项的每项扣3分,欠完整、欠合理、操作性欠缺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 质量保证方案(9分)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质量保证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措施、质量评定标准、质量检查内容等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内容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计9分;缺漏项的每项扣3分,欠完整、欠合理、操作性欠缺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 环境保护及安全管理措施(8分)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环境保护及安全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植被保护措施、人员安全及文明管理措施、现场环境卫生、现场消防保卫及施工现场森林防火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内容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计8分;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欠完整、欠合理、操作性欠缺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 应急保障方案(6分)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急人员及机械设备调拨配置(含消防设施设备)、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应急措施预案、针对本项目恶劣天气、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预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内容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计6分;缺漏项的每项扣1.5分,欠完整、欠合理、操作性欠缺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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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商务部分(15分) | 类似业绩(15分) | 供应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合同签订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7.5分,最多计1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完整的服务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或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
| 说明:1、评分依据评标标准,对照投标书进行。评标标准涉及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书和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证明、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劳动合同、虚假承诺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3、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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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 采购合同编号: | |||
| 采购人(全称): |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甲方) | ||
| 供应商(全称): | (乙方)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
(6)联系电话:。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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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2)地点:
(3)方式:
(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
(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2)验收方式:
(3)验收标准: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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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合同备案:邵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公章)
备案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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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货物类/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
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
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
工程类“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国家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货物类/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参照(货物类)专用条款的格式和相关内容,根据项
目的实际情况,按照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等内容进行编制。
| 采购人名称、地址 | 名称: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地址:邵东市廉桥镇新坪村 |
| 项目现场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后,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时间节点要求分阶段完成相应工作任务。项目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服务方式:按采购人要求。 |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付款人: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付款方式:本项目按实际合格的亩数进行结算,验收合格完成后,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六个月内由采购人以对公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所有服务费用(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仲裁 |
| 合同未尽事项 | 双方协商解决 |
工程类“专用合同条款”采用国家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专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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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采购预算:********.00元,其中包一:546700.00元,包二:540700.00元
二、采购清单一览表
| 包号 | 包名称 | 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单位:元) | 最高限价(单位:元) | 服务要求 | |
| 时间 | 地点 | |||||||
| 包1 |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包一) |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包一)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546700.00 | 546700.00 | 按采购要求 | 按采购要求 |
| 包2 |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包二) |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包二)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540700.00 | 540700.00 | 按采购要求 | 按采购要求 |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
如果分品目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
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服务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要求: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
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
5、供应商可同时投以上项目多个包,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包。按照有利于投标
人的原则及总金额大小确定评审顺序为包一、包二;如包一评审完后,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
选人的,该投标人在包二将不通过初步评审(即符合性审查),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第二节技术要求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项目规模及概况:根据《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湖南
省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方案(2023-2025)》的要求及实施方案总体规划,本项目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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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森林可持续经营作业设计要求实施,范围涉及邵东市斫曹乡十字村、姚家村、石坪
村,廉桥镇新坪村、天台村、天台水库、朱家冲村,黑田铺镇乘梧村,界岭镇南冲村,建设
总面积2100.3亩。其中:幼龄林抚育818.86亩、中龄林抚育860.54亩、低质低效林改造
420.9亩。共涉及4个乡(镇、场)9个村(工区、茶场)。
二、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按场内、场外的小班号分为两个包,按照采购人内容包含森林经营服务、组织施
工、检查验收等,具体服务内容、地点按作业设计方案要求和相应的施工图纸为准。其中:
1、包一概况:
1.1项目建设基本内容表(包一):
| 包号 | 序号 | 项目类型 | 面积(亩) | 实施内容 | 单价预算(元/亩) |
| 包一 | 1 | 低质低效林改造 | 357.95亩 | 割灌除草、修枝整形、间伐、林地清理、补植补造、管护抚育等 | 970.00 |
| 2 | 中龄林抚育 | 378.27亩 | 割灌除草、修枝整形、间伐、林地清理、补植补造等 | 380.00 | |
| 3 | 幼龄林抚育 | 129.83亩 | 割灌除草、修枝整形、透光伐、林地清理、补植补造等 | 430.00 | |
| 合计 | 866.05亩 |
1.2区域小班号划分表(包一)
| 包号 | 建设内容 | 乡镇 | 村 | 小班号 | 面积 |
| 低效林改造 | 斫曹乡 | 十字村 | 2 | 76.82 | |
| 低效林改造 | 斫曹乡 | 十字村 | 3 | 72.15 | |
| 低效林改造 | 斫曹乡 | 十字村 | 4 | 31.28 | |
| 低效林改造 | 斫曹乡 | 十字村 | 5 | 94.63 | |
| 低效林改造 | 斫曹乡 | 十字村 | 6 | 2.75 | |
| 低效林改造 | 廉桥镇 | 天台水库 | 8 | 19.62 | |
| 低效林改造 | 廉桥镇 | 朱家冲村 | 9 | 7.00 | |
| 低效林改造 | 廉桥镇 | 天台水库 | 10 | 3.66 | |
| 低效林改造 | 廉桥镇 | 天台水库 | 11 | 42.29 | |
| 低效林改造 | 廉桥镇 | 天台水库 | 12 | 7.75 | |
| 幼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天台村 | 55 | 1.82 | |
| 幼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天台村 | 56 | 2.12 | |
| 幼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天台村 | 57 | 5.68 | |
| 幼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天台村 | 58 | 4.18 | |
| 幼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天台村 | 59 | 21.47 | |
| 幼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天台村 | 60 | 3.80 | |
| 幼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天台村 | 61 | 44.94 | |
| 幼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天台村 | 62 | 10.43 | |
| 幼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天台村 | 63 | 2.02 | |
| 幼龄林抚育 | 黑田铺镇 | 乘梧村 | 64 | 14.96 | |
| 幼龄林抚育幼龄林抚育 | 黑田铺镇廉桥镇 | 乘梧村天台水库 | 6566 | 1.1911.11 | |
| 幼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天台水库 | 67 | 0.48 | |
| 幼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天台水库 | 68 | 1.69 | |
| 幼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天台水库 | 69 | 2.08 | |
| 幼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天台水库 | 70 | 1.86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30 | 62.79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31 | 8.46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33 | 136.07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36 | 4.43 | |
| 中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天台村 | 49 | 56.70 | |
| 中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天台村 | 50 | 2.33 | |
| 中龄林抚育 | 黑田铺镇 | 乘梧村 | 51 | 3.99 | |
| 中龄林抚育 | 黑田铺镇 | 乘梧村 | 52 | 28.71 | |
| 中龄林抚育 | 黑田铺镇 | 乘梧村 | 53 | 14.01 | |
| 中龄林抚育 | 黑田铺镇 | 乘梧村 | 54 | 5.00 | |
| 中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天台水库 | 55 | 2.03 | |
| 中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天台水库 | 56 | 15.11 | |
| 中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天台水库 | 57 | 29.97 | |
| 中龄林抚育 | 黑田铺镇 | 乘梧村 | 58 | 2.30 | |
| 中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天台水库 | 59 | 6.37 | |
| 面积合计 | 黑田铺镇 | 乘梧村 | 65 | 866.05 |
1.3附件:区域图及内容统计表(包一)
| 序号 | 区域图及内容统计表 |
| 1 | 包一:作业设计内容划分统计表、分布图.zip |
2、包二概况:
2.1项目建设基本内容表(包二):
| 包号 | 序号 | 项目类型 | 面积(亩) | 实施内容 | 单价预算(元/亩) |
| 包二 | 1 | 低质低效林改造 | 62.95亩 | 割灌除草、修枝整形、间伐、林地清理、补植补造、管护抚育等 | 970.00 |
| 2 | 中龄林抚育 | 482.27亩 | 割灌除草、修枝整形、间伐、林地清理、补植补造等 | 380.00 | |
| 3 | 幼龄林抚育 | 689.03亩 | 割灌除草、修枝整形、透光伐、林地清理、补植补造等 | 430.00 | |
| 合计 | 1234.25亩 |
2.2区域小班号划分表(包二)
| 包号 | 建设内容 | 乡镇 | 村 | 小班号 | 面积 |
| 包号 | 低效林改造 | 斫曹乡 | 十字村 | 1 | 1.97 |
| 包号 | 低效林改造 | 廉桥镇 | 新坪村 | 7 | 60.98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1 | 3.18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2 | 4.07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3 | 3.17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4 | 1.01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5 | 20.17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6 | 6.29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7 | 8.16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8 | 8.02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9 | 1.68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10 | 23.18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11 | 1.21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12 | 1.44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13 | 8.00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14 | 21.73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15 | 1.24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16 | 10.16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17 | 1.21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18 | 16.56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19 | 17.02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20 | 5.34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21 | 5.05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22 | 4.76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23 | 2.21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24 | 34.45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25 | 1.93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石坪村 | 26 | 22.44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石坪村 | 27 | 30.81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28 | 2.36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石坪村 | 29 | 31.25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30 | 3.70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31 | 22.12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石坪村 | 32 | 2.03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石坪村 | 33 | 14.30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石坪村 | 34 | 1.99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石坪村 | 35 | 13.79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石坪村 | 36 | 1.89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37 | 4.36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石坪村 | 38 | 64.75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石坪村 | 39 | 16.69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石坪村 | 40 | 2.71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石坪村 | 41 | 15.07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石坪村 | 42 | 10.14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石坪村 | 43 | 49.78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界岭镇 | 南冲村 | 44 | 13.20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石坪村 | 45 | 34.70 |
| 包号 | 幼龄林抚育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界岭镇 | 石坪村南冲村 | 4647 | 2.922.36 |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石坪村 | 48 | 2.36 | |
| 幼龄林抚育 | 界岭镇 | 南冲村 | 49 | 41.89 | |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石坪村 | 50 | 21.90 | |
| 幼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石坪村 | 51 | 9.78 | |
| 幼龄林抚育 | 界岭镇 | 南冲村 | 52 | 3.69 | |
| 幼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新坪村 | 53 | 19.12 | |
| 幼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新坪村 | 54 | 15.69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1 | 1.82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2 | 5.65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3 | 2.56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4 | 2.56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5 | 1.24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6 | 6.18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7 | 1.43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8 | 1.09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9 | 5.71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10 | 3.07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11 | 5.52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12 | 4.67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13 | 4.93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14 | 2.47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15 | 5.65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16 | 2.89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17 | 3.45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18 | 4.55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19 | 89.30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20 | 5.79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21 | 1.33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22 | 3.12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十字村 | 23 | 1.14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24 | 1.77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25 | 3.36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26 | 6.85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27 | 13.87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28 | 3.60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29 | 1.96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32 | 13.79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34 | 6.79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35 | 82.39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石坪村 | 37 | 3.78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38 | 2.92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39 | 21.46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40 | 10.36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41 | 16.51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42 | 39.27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43 | 2.26 | |
| 中龄林抚育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斫曹乡 | 石坪村石坪村 | 4445 | 2.036.71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姚家村 | 46 | 34.05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石坪村 | 47 | 14.84 | |
| 中龄林抚育 | 斫曹乡 | 石坪村 | 48 | 20.20 | |
| 中龄林抚育 | 廉桥镇 | 新坪村 | 60 | 7.38 | |
| 面积合计 | 斫曹乡 | 石坪村 | 44 | 1234.25 |
2.3附件:区域图及内容统计表(包二)
| 序号 | 作业设计及标段区域及内容划分统计表 |
| 1 | 包二:作业设计内容划分统计表、分布图.zip |
3、建设期限
幼龄林抚育:*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割灌除草、修枝整形、间伐、林地清理;*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
成补植补造。
中龄林抚育:*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割灌除草、修枝整形、间伐、林地清理;*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
成补植补造。
低质低效林改造:*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割灌除草、修枝整形、间伐、林地清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前完成补植补造;抚育期3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4、实施的技术规程
(1)《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
(3)《退化林修复技术规程》(LY/T3179-2020);
(4)《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技术规程》(DB43/T2045-2021);
(5)《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43/049-2005);
(6)《容器苗育苗技术》(LY/T1000-2013);
(7)《森林采伐技术规程》(LY/T1646-2015);
(8)《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2017);
(9)《退化草地修复技术规范》(GB/T37067-2018);
(10)《湖南省草地生态保护修复技术导则(试行)》(湘林造〔2021〕7号);
(1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办生字〔2023〕
117号);
(12)《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管理规定(试行)》(林生发〔2022〕101号);
(13)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及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14)国土“三调”及其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数据、林草资源图及其年度更新成果数据、最
新遥感影像数据、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成果数据。
5、服务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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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总体建设内容:
幼龄林抚育:通过补植补造、浇水灌溉、除草防害等措施,降低幼苗死亡率、巩固造
林成果,避免前期投入浪费;同时通过合理调控苗木密度、清除生长不良植株,优化林分空
间结构,减少苗木间对水分、养分、光照的竞争,为后续培育出健康、优质的林木个体与稳
定的林分群体创造条件,最终助力森林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的长期实现。
中龄林抚育:通过疏伐病弱木、霸王木及过密植株,清除生长竞争中的“弱势个体”,
同时对局部稀疏区域补植适宜树种,调整林木密度与树种组成,避免因过密导致光照养分争
夺加剧,或因稀疏引发林地裸露、水土流失,从而构建稳定且高效的林分结构;通过修枝、
除草、松土等措施,减少非目标生物对林木生长的干扰,促进保留木健壮生长、材质提升,
既为后续近熟林、成熟林阶段打下良好基础,也同步增强森林固碳、涵养水源等生态功能,
实现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的协同提升。
低质低效林改造:通过调整树种结构、优化林分密度,结合松土、施肥、抚育管护等措
施,改善林地微环境与养分供给;同时修复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
固碳释氧等生态功能,逐步将低产、低效、不稳定的林分,转化为生长健壮、功能完善、兼
具生态效益与经济潜力的优质林分,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5.2低质低效林改造技术措施设计
(1)割灌除草
低质低效林改造的割灌除草工作主要割除部分灌木、藤本植被以及杂草等对林木正常生
长产生影响的植被,工作人员在通过相关机械设备或人工方式进行割灌除草作业时,应注意
保留目的树幼苗和其他品种的珍稀苗木,并尽量避免割灌除草作业对目的植株造成损害。时
间要求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2)修枝整形
修枝整形对象为伐后的低质低效林改造小班树木,低质低效林改造修枝工作除了需要将
枯枝、病枝以及弱枝进行剪除以外,还需要根据林区的通风透光情况对林木枝叶进行适当修剪。
修枝工作应遵循去除竞争枝叶、轻修剪以及保留主干等原则,目前较为常用的修枝方法主要
是平切法,工作人员应尽量确保修枝剪口平滑,避免对林木的恢复产生影响。时间要求在2025
年12月前完成。
(3)间伐
按照去弯留直、去劣留优、去弱留壮、间密留稀、确保目标树生长的原则,伐除IV级、
V级木和干扰树、竞争木树干弯曲木和木材有缺陷的林木。采用单株木择伐作业法,按林龄、
树种合理确定采伐后郁闭度、保留株数、采伐强度,间伐后平均胸径大于间伐前,间伐后保
留有培养前途和有价值的乡土幼树、幼苗和林木。时间要求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4)林地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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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清除病死木、断稍木、植树穴中的多
余木或萌芽株,胸径5厘米以下的被压木、藤蔓、有害生物,保留青冈、栎类等乡土珍贵阔叶
树。清理剩余物平铺原地堆放,特别注意要保护好珍贵树种的幼树、幼苗。时间要求在2025
年12月前完成。
(5)补植补造
对立地条件良好,目的树种保存率不足85%的林分;间伐后,郁闭度不足0.5的林分;林
中连续空地超过25平方米的林分,在林中空地、林隙等处进行补植。选择经济价值高而且生
长周期长的珍贵树种或者是乡土树种,能与主林层形成复层混交的树种,形成针阔混交和常
绿与落叶混交。时间要求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
采用穴状整地,穴位选在林中空地且均匀分布,穴状规格为50×50×50厘米。种苗要求2
-3年生容器苗或带土球大苗,良种壮苗或优良苗木,地径1.0厘米,高150厘米。补植补造
时间要求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
(6)管护抚育
抚育时间为造林后前三年,即2026年-2028年。第一年、第二年在夏、秋季各抚育一次,
第三年在春季抚育一次;抚育内容为除草、松土、灌溉、除蘖、修枝、施肥、病虫害防治及护
林防火等。
5.3中龄林抚育技术措施设计
(1)割灌除草
中龄林的割灌除草工作主要割除部分灌木、藤本植被以及杂草等对林木正常生长产生影
响的植被,工作人员在通过相关机械设备或人工方式进行割灌除草作业时,应注意保留目的
树幼苗和其他品种的珍稀苗木,并尽量避免割灌除草作业对目的植株造成损害。时间要求在
2025年10-12月完成。
(2)修枝整形
修枝整形对象为伐后的整个中龄林抚育小班树木,中龄林修枝工作除了需要将枯枝、病
枝以及弱枝进行剪除以外,还需要根据林区的通风透光情况对林木枝叶进行适当修剪。修枝工
作应遵循去除竞争枝叶、轻修剪以及保留主干等原则,目前较为常用的修枝方法主要是平切
法,工作人员应尽量确保修枝剪口平滑,避免对林木的恢复产生影响。时间要求在2025年10-12
月完成。
(3)间伐
按照去弯留直、去劣留优、去弱留壮、间密留稀、确保目标树生长的原则,伐除IV级、
V级木和干扰树、竞争木树干弯曲木和木材有缺陷的林木。采用单株木择伐作业法,按林龄、
树种合理确定采伐后郁闭度、保留株数、采伐强度,间伐后林木郁闭度不低于0.6,
平均胸径大于间伐前,间伐后林木分布均匀,保留有培养前途和有价值的乡土幼树、幼
苗和林木。时间要求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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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后树高和胸径均不低于间伐前,采伐强度不高于30%。
(4)林地清理
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清除病死木、断稍木、植树穴中的多余
木或萌芽株,胸径5厘米以下的被压木、藤蔓、有害生物,保留青冈、栎类等乡土珍贵阔叶树。
清理剩余物平铺原地堆放,特别注意要保护好珍贵树种的幼树、幼苗。时间要求在2025年12
月前完成。
(5)补植补造
对立地条件良好,目的树种保存率不足85%的林分;间伐后,郁闭度不足0.5的林分;林
中连续空地超过25平方米的林分,在林中空地、林隙等处进行补植。选择经济价值高而且生
长周期长的珍贵树种或者是乡土树种,能与主林层形成复层混交的树种,形成针阔混交和常
绿与落叶混交。时间要求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
采用穴状整地,穴位选在林中空地且均匀分布,穴状规格为50×50×50厘米。种苗要求2-
3年生容器苗或带土球大苗,良种壮苗或优良苗木,地径1.0厘米,高150厘米。补植补造时
间要求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
5.4幼龄林抚育技术措施设计
(1)割灌除草
幼龄林割灌除草工作通常选在幼龄林林分郁闭前开展,主要割除部分灌木、藤本植被以
及杂草等对幼林正常生长产生影响的植被,工作人员在通过相关机械设备或人工方式进行割
灌除草作业时,应注意保留目的树幼苗和其他品种的珍稀苗木,并尽量避免割灌除草作业对
目的植株造成损害。时间要求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2)修枝整形
幼龄林修枝工作通常一般选在林木萌芽前30天进行,此时的幼林具有较强的恢复能力,
有助于降低修枝作业对幼林产生的损害,并提高修枝效果。修枝对象为伐后整个幼龄林小班,
幼龄林修枝工作除了需要将枯枝、病枝以及弱枝进行剪除以外,还需要根据林区的通风透光情
况对幼林枝叶进行适当修剪。幼林修枝工作应遵循去除竞争枝叶、轻修剪以及保留主干等原
则,目前较为常用的幼林修枝方法主要是平切法,工作人员应尽量确保修枝剪口平滑,避免对
幼林的恢复产生影响。时间要求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3)透光伐
透光伐工作的开展时间通常选在幼龄林林分郁闭后,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当地气候环境情
况以及林分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而透光伐开展频率可以综合考量林木品种以及生长速度等因
素进行合理规划。时间要求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4)林地清理
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清除病死木、断稍木、植树穴中的多余
木或萌芽株,胸径5厘米以下的被压木、藤蔓、有害生物,保留青冈、栎类等乡土珍贵阔叶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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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剩余物平铺原地堆放,特别注意要保护好珍贵树种的幼树、幼苗。时间要求在2025年10-
12月完成。
(5)补植补造
对立地条件良好,目的树种保存率不足85%的林分;透光伐后,郁闭度不足0.5的林分;
林中连续空地超过25平方米的林分,在林中空地、林隙等处进行补植。选择经济价值高而且
生长周期长的珍贵树种或者是乡土树种,能与主林层形成复层混交的树种,形成针阔混交和
常绿与落叶混交。时间要求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
采用穴状整地,穴位选在林中空地且均匀分布,穴状规格为50×50×50厘米。种苗要求2-
3年生容器苗或带土球大苗,良种壮苗或优良苗木,地径1.0厘米,高150厘米。补植补造时
间要求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
第三节商务要求
一、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后,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时间节点要求分阶段完成相
应工作任务。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采购标的的总体验收标准
1.验收要求: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度森林可持续经营
项目作业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技术要求进行服务操作,按时间节点要求分阶段完成各项工
作并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规程要求,技术标准达到作业设计要求,并通过验收合
格。
3.项目完工后,项目实施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组织项目自查,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
和评审通过的作业设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邀请猪婆山国有林场组织相
关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返工后,再进行验收,给采购人造成
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
规定选择其他单位实施,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三、其他服务要求
1、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相关规范的规定进行工作,中标方须对其派出工作人员的工作
负责。由于未遵守本磋商文件规定,不服从采购人管理造成项目延误或责任事故,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及国家规则制度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造成采购
人负面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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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若在本项目实施期内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或
因工作人员的行为给采购人造成负面影响,一切后果均由中标方承担,采购人均有权解除合
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3、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事
故的处理和费用。
4、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
害保险。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的,
均由中标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
三、结算方法、报价要求
1、付款人: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本项目按实际合格的亩数进行结算,验收合格完成后,由中标供应商向采
购人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六个月内由采购人以对公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所有服务费用(具体以
签订的合同为准)。
3、报价要求:本项目包含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费用、管理费用、其他
辅助费用等一切费用(含人员工资、设施设备、交通费、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如一
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其他说明:
1.不合理报价:如果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
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综合报价或者有理由怀疑其投标综合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
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作业设计内容及清单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加盖投标
单位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与本次采购规模、服
务内容类似的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
能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
其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2.违约责任:若中标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完成任务,应按照合同总
金额的10%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给采购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
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
明。
3.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未尽事项合同另行约定。
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45-
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十个部分: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三、联合体协议(格式)
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附件6: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
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
五、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7:磋商响应声明
六、服务方案
附件8:服务方案
七、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八、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9-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附件9-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九、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10-1:报价一览表
附件10-2:分项价格表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十一、最后报价
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46-
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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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注: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由法定代表人另外单独携带一
份原件至开标现场,供开标时验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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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采购人名称)的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
经营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你单位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东财采计[2025]
3、委托代理编号:ZC-SD-202501002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其中包一:546700.00元,包二:540700.00元
口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口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口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项目进度计划要求提交,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口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口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不含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
口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口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1 |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包F |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包F) | 详见磋商文件 | 1批 | 546700.00 | 546700.00 | 口 | 口 |
| 2 |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包E) | 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包E | 详见磋商文件 | 1批 | 540700.00 | 540700.00 | 口 | 口 |
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
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3、供应商可同时投以上项目多个包,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包。按照有利于投标人的
原则及总金额大小确定评审顺序为包一、包二;如包一评审完后,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的,该投标人在包二将不通过初步评审(即符合性审查),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1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口小微企业口监狱企业口福利性单位。
口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
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的获取地点: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邵东市文体路423-425号2楼)。
3、磋商文件获取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领取磋商文
件。
4、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10分(北京时间)。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邵东市文体路423-425号2楼
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
小组应当拒收。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10分(北京时间)。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为同一地点。
七、公告期限
2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
九、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口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叶艳红
2、电话:135********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邵东市猪婆山国有林场
(2)地址:邵东市廉桥镇新坪村
(3)联系人:李先生
(4)邮编:422800
(5)电话:133********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2)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芙蓉盛世花园二期H栋2411
、2412号邵东地址:邵东市文体路423-425号
(3)联系人:叶艳红、肖艳、白俊杰、陈素
(4)邮编:422800
(5)电话:135********
(6)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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