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医院糖尿病肥胖特需门诊病人随访服务项目公开征询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06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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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ZJ-********

项目名称:糖尿病肥胖特需门诊病人随访服务

浙江省人民医院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11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6

第四章评标办法28

第五章采购合同34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6

1.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省人民医院糖尿病肥胖特需门诊病人随访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月*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

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糖尿病肥胖特需门诊病人随访服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糖尿病肥胖特需门诊病人随访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按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09:30

开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

地址:杭州市上塘路15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包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胡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博,苑洪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

质疑联系人:潘安騄

质疑联系方式:13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天谷CA********。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浙江省人民医院采购人地址:杭州市上塘路158号联系人:包老师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联系人:李博,苑洪春联系电话:********,138********邮编:310012Email:138********@139.com
3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4 资金来源 已落实
5 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1)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4)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不适用 □适用
6 投标产品主体 □适用 不适用
7 投标保证金 □适用 不适用
8 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9 投标截止时间 按“招标公告”规定
10 投标地点 按“招标公告”规定
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按“招标公告”规定
12 投标答疑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的,请于2025年*月*日17:00之前将疑问发送至该电子邮件(邮箱138********@139.com)。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本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
13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若后续仍有更正内容,将继续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本网站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
14 投标文件形式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2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U盘形式提供。
15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到达开标时间后,供应商自行解密。(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7室,接收人:李博,电话:138********,以便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单独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供应商若选择非开标当天递交,请确保在2025年*月*日17:00之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或直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7室,接收人:李博,电话:138********)
16 询标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或代理机构代为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提交。
17 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18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19 样品 不提供
20 演示 要求,详见第二章
21 支持中小企业 1.说明(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价格扣除: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3.本项目采购标的为:糖尿病肥胖特需门诊病人随访服务4.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2 联合体和分包 (1)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3 联合体投标说明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业绩证明材料均认可。(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采购文件评标细则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符合评审要求。
24 其他 (1)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3)供应商上传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解密出现问题后,由此导致对该供应商投标无法评审的,其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4)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5)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文件)的要求,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业绩、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招标内容

医院拟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1家供应商,负责医院“糖尿病、肥胖、高血压等代谢性疾病”专科门诊病人随访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包括随访服务团队面对面建档、疾病评估、处方传输及通过随访管理平台进行24小时线上中西医结合跟踪随访和指导,服务期2年。

二、服务要求

1、随访工作内容

1.1面对面建档。

线下对患者进行个性化建档,将患者所有医疗需求进行分析,分层分类,根据患者多方位需求匹配人工服务内容,建档时进行充分地告知后期疾病管理相关注意事项,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对患者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包括疾病、药物、营养、心理、不良反应、生活方式等,同步将患者基本信息、疾病报告、问卷信息、知情同意等资料无纸化记录保存并熟悉。指导患者使用云健康服务系统相关功能,学会如何与随访团队取得联系,给与人工求救电话,指导糖尿病、肥胖、高血压等相关急症的应急处理,包括低血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相关急症的症状识别、急救自救流程、不适及危急情况下报警方式,确保患者安全。告知患者后期的治疗流程,需要配合的各维度注意事项,知晓自身接下去健康执行计划、阶段性方案。建档期间具体操作流程为移动端无纸化操作,患者通过二维码扫描注册即可获取个人健康管理团队与服务,并通过移动手机终身绑定个人健康档案。

1.224小时线上随访,具体内容包括:

(1)实时生命体征监测,保障患者安全

执业医师轮班对患者每日24小时生命体征进行监管、对患者当日血压、血糖、体重指标、药物、舌苔照片、生理感受、饮食运动等各项情况,按照紧急程度分层专项处理,当日主管医生及时个性化评估并做出临床用药、中医药膳、三餐营养配餐、医学运动等指导建议;

(2)实时危急值预警处理,病情评估服务

24小时人工满足患者在线各类健康需求呼叫,实时做出指标筛查与评估,随着患者病情进程,执业医师按西医糖尿病、高血压等最新临床指南,调整患者胰岛素针和(或)口服降糖药、降压药,保持患者血糖、血压平稳安全。治疗期间多学科联合多对一进行全程管理,对出现的异常指标及时处理,确保患者实时安全,例如后半夜夜间低血糖反应、糖尿病黎明现象等内分泌常见临床现象做到实时监测、人工服务;

(3)个性化中医在线问诊评估服务

每位患者配有执业中医师进行每周中医体质评估、舌苔分析、主诉不适症状处理。指导并观察患者服用中药茶饮后的身体反应,改善患者不适症状,根据患者反馈调整用药(药物种类、剂量等)、视频、语音等多形式指导个性化中医药膳、穴位按摩等;

(4)多学科人工管理服务,满足患者个性化需求

每位患者配备多学科团队管理(至少包括西医师、中医师、医学营养师、护师),总管患者各类医学、非医学问题,进行各类人工在线服务,例如:高血压患者呼吸训训练在线模拟指导、失眠患者进行深夜睡眠冥想训练等辅助治疗等医疗辅助相关人工服务,运用中医、西医、营养学、功能医学、心理学、运动学等多学科融合服务;

(5)膳食管理,个性化餐盘评估、吃动平衡评估服务

每日指导患者避免进食不耐受的食物,结合个体既往生活方式指导三餐膳食,进行主食试验,按照新型中西医结合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治疗方案分阶段饮食指导;对肥胖症、高血压等疾病人群进行个性化膳食处方制定及打卡追踪,营养素餐盘AI分析,物联网穿戴设备进行运动消耗量测算,提示患者每日膳食动态摄入量与推荐量,并监测患者其他生理数据,例如:心率、氧饱等。

(6)在线临床异常症状人工转诊服务

筛选每日实时高危患者,进行标注并报警处理,随访中发现异常情况实时通过向上级医师汇报,由上级医师下达医嘱,同步及时传输医嘱给随访人员,指导患者进行相应的处理,执行后并核对医嘱是否完成,持续交接每日患者各类问题,观察患者相应问题直至问题解决;可快速获取医生电话、语音视频等多渠道服务方式,且严肃医疗处方记录需系统自动汇总保存。

(7)其他随诊服务

通知患者复诊就医时间,提供预约更改就诊日期,帮家人朋友预约候补、邮寄药物、更换药物等多种诊前诊后后勤诊疗服务;并对服务中进行阶段性满意度调查,填写个性化空白服务。

(8)24小时紧急求救指导服务

对患者所有健康数据进行多层次分析,专科紧急疑难问题专项推送至专业人员,例如:管理中患者出现后半夜大出血,将可以一键拨打24小时团队值班求救热线,给与急救远程指导并就近就医,确保患者全程管理安全;且该服务团队具备紧急转诊资源与规范化制度,有2家及2家以上三甲医院合作经验。

(9)健康教育服务

对患者进行疾病个性化所需的相关健康教育,健康训练在线辅助工具、科普知识指导,如:在线智能睡眠监测、在线冥想训练、呼吸训练、运动监测,例如中老年高血压人群希望有语言智能科普高血压的运动知识;

(10)健康AI快捷搜索应答服务

患者可以根据自身数据标签,形成AI智能应答体,进行高频问题查询、提问服务,并对服务进行满意率评价,后台系统AI将个性化根据患者需求不断投喂数据进行AI管家,与人工服务管家进行联合服务。

1.3随访周期:提供合同期内随访周期方案,每次随访结果要求必须30分钟内回复。

1.4治疗结束后的长期健康服务

治疗结束后,可根据患者需要继续提供各种人工服务,如点击线上问诊、拨打人工热线,学习管理团队制定的长期慢病自我管理方法等。由医护团队定期对患者进行线上回访,对治疗结束后的患者进行评估病情,出现异常波动指标及时介入分析,指导相关门诊线下就诊检查,减少相关并发症的发生发展,对患者进行长期的健康维护。

针对治疗结束后的患者进行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以及长期每年至少2次的人工服务健康指导,以巩固疗效,减少慢性病复发与及其并发症的进展。

随访服务团队要求

2.1为本项目指定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与医院日常的工作对接,信息沟通。

2.2随访服务团队人员:随访工作人员至少包括以下人员:执业医师医师6人,药师1人、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7人、护士14人、其他医学背景人员2人、具备计算机专业背景随访系统管理人员1名,系统架构以及开发等信息化人员10名(项目负责人除外)。

2.3提供服务团队人员分工方案,并承诺根据医院需要提供驻点服务。

2.4随访服务团队每日工作时间:24小时

3、随访系统要求

供应商要求有成熟可靠的随访服务系统,方便医生及患者能进行24小时在线即时随访,方便医院对随访质量进行实进监管。

*3.1系统要求由患者APP、医生APP、医院随访管理系统组成,各端数据互联互通。随访数据归属于医院。

*3.2随访服务功能:要求以医疗小组形式为患者提供个性化随访服务,医患之间能即时处理随访咨询信息。信息形式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

*3.3健康指标录入及展示功能:患者的健康指标数据根据不同渠道(实时聊天系统OCR识别、患者主动上传、智能硬件上传等)收集汇总于随访系统,形成多维数据档案;能图表化动态展示指标趋势,为治疗提供参考。

*3.4风险指标预警功能:针对异常风险指标能实时预警,并能即时通知随访医生小组团队,能优先即时入理。

*3.5阶段性小结:阶段性自动生成治疗小结,方便评估疗效

*3.6随访管理功能:要求能直观量化的体现随访人员的工作质量、工作强度、工作结果

*3.7患者互动功能:提供患者互动社区,方便患者互动分享治疗过程及成果。

*3.8健康教育功能:定期开设健康课堂,定期推送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知识。

*3.9医疗信息分层处理:对患者各类数据进行分析分类高效处理,能针对非医疗专业性问题、专业非紧急性问题、不适紧急性问题进行快速分层处理。自动识别异常临床危急数据,能第一时间获得医患交流处理。

*3.10分级权限管理功能:保护患者隐私,针对不同用户等级提供不同权限,针对不同学科医护开放不同的针对性使用功能。

*3.11随访服务质量改进功能:患者能反馈随访服务信息随访质量控制改进计划。

*3.12医院监督功能:医院对随访质量能进行实时监管,能对随访信息实时监管。

3.13系统性能要求:系统要求为云系统集群服务,可提供365x24⼩时全年不间断运⾏,⽀持10000并发,⽀持年亿级数据增量,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3.14系统安全要求:要求用户操作动作系统留痕,⽤户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银⾏卡、密码、住址等)加密存储及传输,具备SQL防注⼊、DDos防护等常规安全防护。

3.15随访系统数据记录保存时间至少15年。

4、提供随访系统与医院信息系统的对接方案。

5、随访服务质量管理。供应商应定期向医院反馈随访服务信息、病人信息反馈和随访质量控制改进计划,接受医院监督。

三、对供应商的要求

1、供应商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价:为每人每天的病人随访服务费。

▲2、本次投标价的最高限价为44.00元。

五、付款方式

1、随访服务费按月结算。

2、次月就上月的随访服务量进行结算。

3、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确认数量无异议后,在收到中标方的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

4、合同期内,累计支付至预算金额本项目合同终止。

六、其他

1、未按要求完成随访,对中标单位按每人每天100元扣除。

2、因未按时对患者进行随访引起的医疗纠纷或给医院带来损失,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演示

本项目投标人可现场演示或录制视频进行播放,演示须为真实程序系统环境演示,不接受其他方式演示。具体要求如下:

(1)演示内容: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的“评分标准”。

(2)人员要求:各投标单位不超过2人进入评标室演示。

(3)演示等候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302会议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等候时间:2025年*月*日14:00

(4)设备要求:除投影仪外,其他所需设备由供应商自行准备。

(5)如递交演示视频,则需将演示U盘密封后,确保在投标截止前顺丰邮寄到: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7室,接收人:李博,电话:138********。

(6)不提供演示的不作无效标处理,但相关评分项不得分。

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4.1.一、总则

4.1.1.1.1实施依据

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

4.1.2.1.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4.1.3.1.3定义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

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

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制造商: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

4.1.4.1.4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1.5.1.5投标费用

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1.6.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1.7.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4.1.8.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1.9.1.9踏勘现场(如适用)

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4.1.10.1.10分包(如适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应符合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

4.1.11.1.11偏离

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

4.1.12.1.12其他说明

1.12.1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1.12.2供应商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

1.12.3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12.4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1.12.5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12.6供应商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

1.12.7项目资金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且资金已落实。

1.12.8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1.1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2.10为证明供应商拥有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

1.12.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2.二、采购文件

4.2.1.2.1采购文件组成

2.1.1第一章招标公告

2.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3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2.1.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2.1.5第四章评标办法

2.1.6第五章采购合同

2.1.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1.8补充文件

4.2.2.2.2采购文件的解释权

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4.2.3.2.3采购文件的质疑

2.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

2.3.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2.3.3质疑期限为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3.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2.3.5质疑书必须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2.3.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2.3.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

4.2.4.2.4采购文件的澄清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2.5.2.5采购文件的修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3.三、投标文件

4.3.1.3.1投标文件

3.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

3.1.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4.3.2.3.2投标文件组成

3.2.1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3.2.2资格文件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①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④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

c.商业信誉: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

3.2.3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7)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

(8)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9)采购需求响应表

(10)合同主要条款响应表

(1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

(12)投标人成功实施的同类项目的业绩或案例证明。类似业绩认定标准:①同一个医院,签订多个合同的,按1个业绩计算。②实施内容与本次采购类似【随访系统,或随访管理系统,或出院随访系统,或移动随访系统】,并在合同或合同清单等附件资料中能体现

(13)患者随访服务实施方案:服务团队组织架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

(14)患者建档服务方案和措施

(15)实时生命体征监测服务方案和措施

(16)实时危急值预警处理服务方案和措施

(17)个性化中医在线问诊评估服务方案和措施

(18)多学科人工管理和服务方案和措施

(19)膳食管理,个性化餐盘、吃动平衡评估服务方案和措施

(20)在线临床异常症状人工转诊服务方案和措施

(21)24小时紧急求救指导服务方案和措施

(22)健康教育服务方案和措施

(23)健康AI快捷搜索应答服务方案和措施

(24)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内部资源的协调能力、与采购人的对接交流方案措施

(25)服务团队情况(不包括项目负责人):提供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提供执业药师证书复印件;提供营养师证书复印件;提供护理学学历证书复印件;提供医学专业学历证书复印件。

(26)①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和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②拟派本项目的实施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高级数据库管理工程师、网络工程师。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人员证书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合作协议

(27)服务团队人员分工、职责划分与项目的匹配度

(28)供应商提供随访系统与医院的对接方案

(29)提供随访服务质量管理方案,质控措施随访质量控制改进计划

(3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4.3.3.3.3投标文件的编制

3.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

3.3.2供应商应准备2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U盘形式提供。

3.3.3投标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除此之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均视为无效)。

3.3.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均需盖章。其他采购文件要求需盖章的部分,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即可。

4.3.4.3.4投标报价

▲3.4.1本次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

3.4.2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产品及服务须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

3.4.3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4.4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

4.3.5.3.5投标保证金

3.5.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3.6.3.6投标文件有效期

3.6.1投标文件有效期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

3.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6.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4.四、投标

4.4.1.4.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4.4.2.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4.4.3.4.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均可撤回其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浙江政府采购网”将予以拒收。

4.2.2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4.4.4.4.3备选投标方案

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

4.4.5.4.4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标项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4.5.五、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

5.1开标准备

5.1.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组织开标、开启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5.2开标流程(两阶段)

5.2.1开标第一阶段

(1)采购代理机构开始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

(2)解密时间为开标后30分钟内。

(3)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传成功后,原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5)转入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

(6)商务技术文件开启后30分钟内,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qq.com,联系人:李博);

说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视同不存在《声明书》中所涉及的利害关系。

5.2.2开标第二阶段

(1)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大会第二阶段。公布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同时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4.5.1.5.3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5.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首先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5.3.2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5.3.3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产生不公平影响的。

5.3.4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

5.3.5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界定。初步评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评标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评审。

5.3.6初步评审工作内容

(1)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

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3.7除符合5.6款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和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料,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如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4.5.2.5.4投标文件的澄清

5.4.1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

5.4.2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5.3.5.5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在投标报价方面是否有计算、累计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及顺序如下:

(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如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

(7)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以澄清方式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5.4.5.6合理报价澄清说明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5.5.5.7无效标

5.7.1资格证明文件评审阶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内容不能充分证明供应商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

2)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未出具联合协议或联合协议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

5.7.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阶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方案,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2)投标文件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不齐全的;

4)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盖章的;

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6)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

7)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

8)投标有效期、服务期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或投标响应情况与事实不符的;

11)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

12)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3)供应商IP、MAC、设备硬件信息一致;

14)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

5.7.3报价文件评审阶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报价,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2)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盖章的;

3)《开标一览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

4)所投标项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5)《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为零的,或其报价(大写)无法按正常书写方式进行报价唱标的或无投标报价的;

6)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评标委员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书面说明的或提供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8)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

9)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11)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或投标响应情况与事实不符的;

12)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

13)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4)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

4.5.6.5.8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5.7.5.9评标

5.9.1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

5.9.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详见第四章。

4.5.8.5.10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处理

评审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4.5.9.5.11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5.10.5.12确定采购结果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4.5.11.5.13结果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4.5.12.5.14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

5.14.1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

5.14.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5.14.3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5.14.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5.14.5质疑书必须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14.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5.14.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

5.14.8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

4.5.13.5.15发出中标通知书

5.15.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4.5.14.5.16签订合同

5.1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5.16.2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5.16.3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5.15.5.17采购代理服务费

5.17.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5.17.2以预算金额P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5.17.3中标服务费按计价[2002]1980号文规定×85%(见下)收取:

金额P(万元人民币) 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费(万元人民币)
100以下 P*1.5%
100-500 0.7+P*0.8%
500-1000 2.45+P*0.45%
1000-5000 4.45+P*0.25%
5000-10000 11.95+P*0.1%
10000-100000 16.95+P*0.05%

5.第四章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

一、总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人员将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

对未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审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标报告。

三、评标纪律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6.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供应商或与中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

7.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供应商的优劣情况,以及认为差异较大的情况等,应以书面意见作出真实、专业、诚恳负责的表述,不得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

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人,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

9.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保密。

10.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2.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评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

2.熟悉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

3.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2)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审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

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4)通报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名单及资格预审情况(如有),宣读最终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

6)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采购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

授权代表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评审人员对有关采购文件、采购响应文件、样品、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采购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可停止评标工作,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评审报告是根据评审人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预算执行确认书编号,采购预算金额,采购方式,发布公告时间;公告发布网站,采购响应截止时间,购买采购文件单位情况,采购响应单位情况等

2)评审小组组成;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评审情况及说明;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五、评标细则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对各供应商的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分因素在分值范围内进行各自打分。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评审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5.评分因素及分值范围

1)商务技术分

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供应商资质及业绩证明
1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 2
2 投标人成功实施的同类项目的业绩或案例证明。投标人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①同一个医院,签订多个合同的,按1个业绩计算。②实施内容与本次采购类似【随访系统,或随访管理系统,或出院随访系统,或移动随访系统】,并在合同或合同清单等附件资料中能体现,否则不得分。 1
随访服务方案
1 患者随访服务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服务团队组织架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分) 3
2 评委根据患者建档服务方案和措施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分) 3
3 评委根据实时生命体征监测服务方案和措施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分) 3
4 评委根据实时危急值预警处理服务方案和措施进行评分(评分分值:2,1,0分) 2
5 评委根据个性化中医在线问诊评估服务方案和措施进行评分(评分分值:2,1,0分) 2
6 评委根据多学科人工管理和服务方案和措施进行评分(评分分值:2,1,0分) 2
7 评委根据膳食管理,个性化餐盘、吃动平衡评估服务方案和措施进行评分(评分分值:2,1,0分) 2
8 评委根据在线临床异常症状人工转诊服务方案和措施进行评分(评分分值:2,1,0分) 2
9 评委根据24小时紧急求救指导服务方案和措施进行评分(评分分值:2,1,0分) 2
10 评委根据健康教育服务方案和措施进行评分(评分分值:2,1,0分) 2
11 评委根据健康AI快捷搜索应答服务方案和措施进行评分(评分分值:2,1,0分) 2
随访服务团队
1 项目负责人: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内部资源的协调能力、与采购人的对接交流方案措施评分(评分分值:3,2,1,0分) 3
2 服务团队情况(不包括项目负责人): 29
每提供1个医师得1分,最高得6分,提供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每提供1个药师得2分,最高得2分,提供执业药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每提供1个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得1分,最高得7分,提供营养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每提供1个护士得0.5分,最高得7分,提供护理学学历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每提供1个医学背景人员得0.5分,最高得3分,提供医学专业学历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①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和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得1分;②拟派本项目的实施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高级数据库管理工程师、网络工程师、每提供1本证书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同1人具备多类证书的仅按一类计分,不重复计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人员证书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合作协议,未提供的不得分。
3 服务团队人员分工、职责划分与项目的匹配度评分(评分分值:3,2,1,0分) 3
随访系统
1 对招标文件第二章“3、随访系统要求”的功能满足情况,每1条不带“*”标记的,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扣3分,扣完为止 9
2 演示:对招标文件第二章“3、随访系统要求”中带“*”的条款提供演示,每1条演示内容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部分演示或无演示不得分。本项目最高为12分 12
3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随访系统与医院的对接方案进行评分。(评分分值:2,1,0分) 2
随访服务质量管理方案
1 评委根据提供随访服务质量管理方案,根据方案的内容、质控措施随访质量控制改进计划进行评分(评分分值:4,3,2,1,0分) 4

2)价格分

价格评分将在有效供应商范围内进行,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扶持政策说明: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上述(1),(2),(3),(4),(5)政策不重复计算。

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

六、询标

对投标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清楚的内容,必要时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询标记录需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它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七、修改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6.第五章采购合同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浙江省人民医院糖尿病肥胖特需门诊病人随访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需方):浙江省人民医院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事项,签订合同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内容:

二、合同金额:

1.合同价:

三、项目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履约保证金:无。

六、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服务期

1.服务期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

八、款项支付

1.付款方式:次月就上月的随访服务量进行结算。

九、乙方的服务内容

十、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1、违约责任及赔偿:

1、乙方对随访服务内容、过程和结果负责,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对患方的所有赔(补)偿费用完全由乙方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甲方进行相应赔偿。

2、除不可抗力外以,如发生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甲方发生中途终止合同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

3、经双方协商可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纠纷的解决:

未尽事宜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口双方同意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依照该委员会规则进行仲裁;

√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院提起诉讼。

十三、廉政条款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2.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动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4.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十四、合同的效力: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五、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乙方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8号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

6.1.报价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

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1)开标一览表;

(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6.2.1、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价(每人每天的病人随访服务费)
服务期

注:

1、开标一览表上任何超出采购文件的优惠内容均不计入评标。

2、表格可扩展。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6.3.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6.4.资格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

投标文件

(资格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①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④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

c.商业信誉: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

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

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供应商全称)参与(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述条件做如下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我方没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

4.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6.5.日期:年月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6

6.7

6.8

6.9

6.10.(3)特定资格条件:无

(4)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

联合协议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

7.日期:年月日

7.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7)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

(8)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9)采购需求响应表

(10)合同主要条款响应表

(1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

(12)投标人成功实施的同类项目的业绩或案例证明。类似业绩认定标准:①同一个医院,签订多个合同的,按1个业绩计算。②实施内容与本次采购类似【随访系统,或随访管理系统,或出院随访系统,或移动随访系统】,并在合同或合同清单等附件资料中能体现

(13)患者随访服务实施方案:服务团队组织架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

(14)患者建档服务方案和措施

(15)实时生命体征监测服务方案和措施

(16)实时危急值预警处理服务方案和措施

(17)个性化中医在线问诊评估服务方案和措施

(18)多学科人工管理和服务方案和措施

(19)膳食管理,个性化餐盘、吃动平衡评估服务方案和措施

(20)在线临床异常症状人工转诊服务方案和措施

(21)24小时紧急求救指导服务方案和措施

(22)健康教育服务方案和措施

(23)健康AI快捷搜索应答服务方案和措施

(24)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内部资源的协调能力、与采购人的对接交流方案措施

(25)服务团队情况(不包括项目负责人):提供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提供执业药师证书复印件;提供营养师证书复印件;提供护理学学历证书复印件;提供医学专业学历证书复印件。

(26)①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和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②拟派本项目的实施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高级数据库管理工程师、网络工程师。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人员证书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合作协议

(27)服务团队人员分工、职责划分与项目的匹配度

(28)供应商提供随访系统与医院的对接方案

(29)提供随访服务质量管理方案,质控措施随访质量控制改进计划

(3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7.2.1、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采购人单位名称):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我方:

1、承诺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天。

2、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补充(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4、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5、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6、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7、完全理解不一定接受最低价中标。

8、我公司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0、我方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况: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7.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法定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该同志系公司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_(姓名)系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采购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签署时间:年月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

7.5.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糖尿病肥胖特需门诊病人随访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出具声明函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

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8

9.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行业 中小微型企业(或) 中型企业(且) 小型企业(且) 微型企业(或)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衣、林、牧、渔业 20000万元以下 500万元及以上 50万元及以上 50万元以下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00人以下 40000万元以下 300人及以上 2000万元及以上 20人及以上 300万元及以上 20人以下 300万元以下
建筑业 80000万元以下 80000万元以下 6000万元及以上 5000万元及以上 300万元及以上 300万元及以上 300万元以下 300万元以下
批发业 200人以下 40000万元以下 20人及以上 5000万元及以上 5人及以上 1000万元及以上 5人以下 1000万元以下
零售业 300人以下 20000万元以下 50人及以上 500万元及以上 10人及以上 100万元及以上 10人以下 100万元以下
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1000人以下 30000万元以下 300人及以上 3000万元及以上 20人及以上 200万元及以上 20人以下 200万元以下
仓储业 200人以下 30000万元以下 100人及以上 1000万元及以上 20人及以上 100万元及以上 20人以下 100万元以下
邮政业 1000人以下 30000万元以下 300人及以上 2000万元及以上 20人及以上 100万元及以上 20人以下 100万元以下
住宿业 300人以下 下10000万元以 100人及以上 2000万元及以上 10人及以上 100万元及以上 10人以下 100万元以下
餐饮业 300人以下 10000万元以下 100人及以上 2000万元及以上 10人及以上 100万元及以上 10人以下 100万元以下
信息传输业(包插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000人以下 100000万元以下 100人及以上 1000万元及以上 10人及以上 100万元及以上 10人以下 100万元以下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00人以下 10000万元以下 100人及以上 1000万元及以上 10人及以上 |50万元及以上 10人以下 50万元以下
房地产开发经营 200000万元以下 10000万元以下 1000万元及以上 5000万元及以上 100万元及以上 2000万元及以上 100万元以下 2000万元以下
物业管理 1000人以下 5000万元以下 300人及以上 1000万元及以上 100人及以上 500万元及以上 100人以下 500万元以下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人以下 120000万元以下 100人及以上 8000万元及以上 10人及以上 100万元及以上 10人以下 100万元以下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300人以下 100人及以上 10人及以上 10人以下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9.1.5、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

9.2.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7、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

分包意向协议

(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一、分包标的及数量

(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三、质量

四、价款或者报酬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的办法

七、其他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分包供应商名称:

……

日期:年月日

8、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9.3

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9.4.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9.5

9.6.本单位在此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中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中标服务费收取账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银行账号:12********82015

9、采购需求响应表

采购需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项内容: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与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逐条对应

2、“偏离情况”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符合”

10、合同主要条款响应表

合同主要条款响应表

声明:本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合同》的要求,如本项目中标,按《采购合同》要求,与采购人签定供货合同。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1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

(12)投标人成功实施的同类项目的业绩或案例证明。类似业绩认定标准:①同一个医院,签订多个合同的,按1个业绩计算。②实施内容与本次采购类似【随访系统,或随访管理系统,或出院随访系统,或移动随访系统】,并在合同或合同清单等附件资料中能体现

(13)患者随访服务实施方案:服务团队组织架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

(14)患者建档服务方案和措施

(15)实时生命体征监测服务方案和措施

(16)实时危急值预警处理服务方案和措施

(17)个性化中医在线问诊评估服务方案和措施

(18)多学科人工管理和服务方案和措施

(19)膳食管理,个性化餐盘、吃动平衡评估服务方案和措施

(20)在线临床异常症状人工转诊服务方案和措施

(21)24小时紧急求救指导服务方案和措施

(22)健康教育服务方案和措施

(23)健康AI快捷搜索应答服务方案和措施

(24)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内部资源的协调能力、与采购人的对接交流方案措施

(25)服务团队情况(不包括项目负责人):提供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提供执业药师证书复印件;提供营养师证书复印件;提供护理学学历证书复印件;提供医学专业学历证书复印件。

(26)①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和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②拟派本项目的实施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高级数据库管理工程师、网络工程师。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人员证书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合作协议

(27)服务团队人员分工、职责划分与项目的匹配度

(28)供应商提供随访系统与医院的对接方案

(29)提供随访服务质量管理方案,质控措施随访质量控制改进计划

(3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附件1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月日

附件2

中标通知书接收函

我公司接收本项目中标通知书的邮箱为: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手机:

───────────────────────────────────────────

说明

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会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供应商收到邮件即视为收到中标通知书,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如需中标通知书原件,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现场或邮寄获得。

附件3: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4: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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