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5-4861-002]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一~标段二)【电子标】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21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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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工程类型 项目类别 招标方式 联系方式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二) 房屋建筑 其他 公开招标 中心服务热线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二) 项目编号 JG2025-4861-002
招标单位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类别 其他
建设单位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主)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备案方式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日程安排

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场地
招标公告发布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00
投标登记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00
发放招标文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00
递交投标文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00
招标答疑提问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开通会员可解锁*9:15:00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00 2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一阶段开标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10:30:00 2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解密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00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中标单位 状态 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一~标段二)【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01-44*开通会员可解锁*-595133;2401-44*开通会员可解锁*-952100;2401-44*开通会员可解锁*-901620
投资项目名称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招标项目名称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一~标段二)
标段(包)名称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二)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及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AT********地块内;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国家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国家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为同期建设的项目,三个项目的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按对应招标内容采用合并招标。工程范围如下: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以下称新北五项目):建筑功能地上部分为学生宿舍及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地下部分为设备用房及人防停车库。学生宿舍包括A栋、B栋、C栋宿舍楼,共1180间学生宿舍;D栋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E栋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地下停车库2层,机动车停车位369个。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以下称科技创新大楼项目):建筑功能地上部分为科研用房及公建配套(公交首末站、派出所(警务室)),地下部分为人防停车库、设备用房、公建配套垃圾压缩站和部分科研用房。科技创新大楼地上12层,裙房地上2层;公建配套(公交首末站、派出所(警务室))地上1层;地下停车库2层,机动车停车位142个。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建筑功能为学生食堂和一站式服务用房,其中一站式服务用房包含一站式服务中心、多功能会议厅、展厅、文体活动用房和后勤及附属用房。学生食堂为 2层,一站式服务用房为 5层;在首层局部室外设置停车场,机动车停车位 15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959个,另设置2个临时接送车位(含出租车上落客泊位)及2个学校巴士上落客车位。
招标内容 本标段招标内容为涉地铁安全监控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风险分析及动态控制;(2)编制《监控实施方案》;(3)前期监控工作交底;(4)轨道交通结构现状普查及测量;(5)轨道交通/基坑监测布点复查;(6)项目工程基线复查;(7)轨道交通保护标线、标识标牌管理;(8)轨道交通保护监控前期工作指导;(9)监测监控及数据分析;(10)施工监控;(11)节点工况监测分析;(12)监控后期工作交底;(13)工后轨道交通结构现状普查;(14)编制项目监控总结。
工期(交货期)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21.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设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④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⑤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⑥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⑦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 (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9时30分 开标地点 2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招标人联系人 李工、谭工、胡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主)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工、梁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http://qyk.gzcc.gov.cn/logi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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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技术服务合同.doc

招标文件.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doc

招标文件.doc

SL2********-2********5.GZZB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

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

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

(标段一~标段二)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联系人:李工、谭工、胡工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联系人:陈工、梁工电话:********、********-1870
1.1.4 各标段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一: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一)标段二: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二)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1.8 工程总投资 详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详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 标段一的服务期限为:新北五、科技创新大楼项目:暂定12个月【从监测单位根据业主要求正式出具监测数据开始至完成±0.00以下结构并完成基坑回填后一个月观察期,且监测数据稳定,满足停测要求的全过程施工时间】。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服务结束时间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集团”)关于本项目停止监测的批复时间为准。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暂定5个月【从监测单位根据业主要求正式出具监测数据开始至完成±0.00以下结构并完成基坑回填后一个月观察期,且监测数据稳定,满足停测要求的全过程施工时间】。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服务结束时间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集团”)关于本项目停止监测的批复时间为准。标段二的服务期限为:新北五、科技创新大楼项目:暂定12个月【从施工单位进场或监测单位进入隧道布置监测点或实际工作开始时(以三者在前的时间为准)至完成±0.00以下结构并完成基坑回填的全过程施工时间)】。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服务结束时间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集团”)关于本项目停止监测的批复时间为准。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暂定5个月【从施工单位进场或监测单位进入隧道布置监测点或实际工作开始时(以三者在前的时间为准)至完成±0.00以下结构并完成基坑回填的全过程施工时间)】。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服务结束时间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集团”)关于本项目停止监测的批复时间为准。
1.3.3 质量标准 标段一:满足广州地铁集团及《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符合国家及省、市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标段二:满足广州地铁集团及《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符合国家及省、市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
1.4.3 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2.3.2 件修改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3.2.3 报价方式 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各标段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对应标段对应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报价。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77元,其中新北五项目:********.39元;科技创新大楼项目:********.38元;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项目:927618.00元。标段二:********元,其中新北五项目:414000.00元;科技创新大楼项目:414000.00元;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项目:390000.00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不要求,本项目在投标时免交投标保证金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投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一旦发生招标文件不予退还情形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否则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4)存在串通投标、围标情况的;(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投标或借用本公司名义投标的;(6)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虚假证明、虚假承诺/声明/保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7)法律或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3.7.3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4.1.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人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4.2.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截止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3.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也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是,退还时间:
5.1(修改)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5.2(新增) 开标程序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监测(或地铁安全监控)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各标段均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期限: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
7.6.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条款。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注:履约担保按标段分别开具)□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投标文件应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编制。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1)投标人将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的操作方法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截至投标前15分钟提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递交时出具)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2)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提交的光盘。投标人可选择不提交光盘备用。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存在行贿情形的;(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7)出具虚假监测(观测)报告,监测(观测)报告或监测(观测)结论与实际严重不符的;(8)为招标人提供监测(或监控)服务过程中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10.2 送达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0.3 招标失败的情形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各标段通过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4名时为本项目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0.4 本项目参与的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新北五、科技创新大楼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0.5 其他 1、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涉地

铁结构监测及安全监控服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各标段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工程总投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与本招标

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

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

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

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

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

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

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

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

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

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

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1.11分包

标段一:除主要监测内容外,其他监测内容报招标人批准后可依法进行分包,

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此部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

行承担,已含于投标报价中。

标段二:严禁进行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

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测(或地铁安全监控)方案等内

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

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

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

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按标段分别编制

投标文件)

(1)投标函及其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表;

(4)资格审查资料;

(5)企业资信业绩证明资料;

(6)监测方案;(适用于标段一)

(6)监控方案;(适用于标段二)

(7)技术响应承诺书;

(8)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

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

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投标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

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

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

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

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

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

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

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

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

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2资质证书;

3.5.3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适用于标段一);

3.5.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3.5.5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附件二提供);

3.5.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

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

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

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

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

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

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

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

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

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

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

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

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

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

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

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

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

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

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

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

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

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

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担保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

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

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

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

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

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

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

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

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

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

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

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

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

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项目名称: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服务期限 备注 投标人代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版式为准)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版式为准)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中标通知书格式)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标段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2、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测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测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最终得到投标人的总得分排名。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详见招标公告第2.2.5条。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声明》、《投标函及其附录》、《技术响应承诺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机器码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资质要求 满足招标公告第3.1.1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 满足招标公告第3.2点要求。
其他要求 满足招标公告第3.3、3.4点要求。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详见《投标函及其附录》)。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有《技术响应
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串通投标情形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为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商务技术部分:30分投标报价:7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取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注:在首次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未被发现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情形的,无论是否重评,经确定的评标基准价不变。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及2.2.4(2) 商务技术部分(30分) 类似业绩(3分)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类似监测业绩,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注:类似监测业绩:①指工作内容中包含水平位移监测、垂直位移监测中一项或多项内容的监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或委托书)、技术服务合同关键页、监测报告关键页等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企业综合实力(15分) 投标人获得过“科学技术奖励证书”:(1)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励证书的,每项得2分;(2)获得市级科学技术奖励证书的,每项得1分。无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①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算。②科学技术奖励证书颁发部门为国家或地方人民政府或行业社会组织机构(行业协会),投标人需提供颁发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若为行业社会组织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该机构(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同时须提供其在査询结果“状态”栏必须为“正常”,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清晰扫描件,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获得过监测类发明专利证书的且为投标人所有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清晰扫描件,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主编或参编过工程勘察类标准规范(已发布)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清晰扫描件,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具备其中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清晰扫描件,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人员(7分) 项目负责人(本项最高得3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建筑变形测量”或“基坑监测”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证书需要状态正常或者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注:须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提供近1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本单位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技术负责人(本项最高得4分)(1)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的,得2分;(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建筑变形测量”或“基坑监测”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证书需要状态正常或者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注:须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提供近1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本单位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监测方案(5分) (1)优:监测方案针对项目特点进行编制,内容全面、详细、具体,人员配置合理,方法合理可行,数据采集设备及监测设备等设备数量能保障相关工作进度与施工进度相匹配,有具体可行的质量、进度确保措施,得[5,4)分;(2)良:监测方案较详细、具体,内容较完整,监测方
法较合理可行,满足要求,有可行的质量、进度确保措施,得[4,2)分;(3)一般:监测方案基本满足要求,方案符合监测要求,得[2,1)分;(4)差:监测方案基本内容阐述缺项,方案不能满足监测要求,得[1,0]分。未提供监测方案的不得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报价得分(70分)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7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最低的投标报价且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报价得分为70分。本项最高得70分。
2.2.4说明 说明:1、本项目拟派人员应附上*开通会员可解锁*的有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标段二)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2、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地铁安全监控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地铁安全监控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最终得到投标人的总得分排名。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详见招标公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声明》、《投标函及其附录》、《技术响应承诺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机器码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资质要求 满足招标公告第3.1.2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 满足招标公告第3.2点要求。
其他要求 满足招标公告第3.3、3.4点要求。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详见《投标函及其附录》)。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有《技术响应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串通投标情形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为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商务技术部分:50分投标报价:5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通过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评标基准价;(2)通过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评标基准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类似业绩(3分)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独立承担过城市轨道交通保护监控服务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的业绩,每项得3分,最多得3分。注: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
(1) (25分) 服务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企业综合实力(9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每具有1项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6分。(2)投标人连续5年(须含2024年度)或以上获得纳税信用为A级纳税人得3分;投标人连续3-4年(须含2024年度)获得纳税信用为A级纳税人得2分,投标人连续1-2年(须含2024年度)获得纳税信用为A级纳税人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注:“纳税信用为A级”证书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纳税人等级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
项目负责人专业水平(5分)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担任过城市轨道交通保护监控服务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总监),本小项得5分;注: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担任过或主持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须能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若中标通知书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服务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监控技术人员专业水平(除项目负责人外)(8分) 监控主要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每1人得1.6分,此项最多8分。注:须提供职称证原件扫描件,提供近1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本单位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2.2.4 监控方案(25分) 监控技术、监控方法、数据处理方法(5分) 监控技术、监控方法、数据处理方法先进、合理、具体、方法针对性强、适用满足本项目监控任务要求。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监控工作质量目标(5分)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 监控工作保证措施(5分) 要求工作流程规范、保证措施方法合理可行、防范有效、针对性强。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安全文明作业保证措施(5分) 要求措施完善具体、针对性强、合理有效。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监控工作重点、难点分析(5分) 要求分析全面、理解准确、针对性强、建议合理可行。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50分)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50分;投标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每上偏1%扣1.5分,下偏1%扣1分。最多扣至0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2.4说明 说明:1、本项目拟派人员应附上*开通会员可解锁*的有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

评分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

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

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

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

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

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评分因素部分计算出

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标段一:投标人得分=A+B+C。标段二: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

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

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

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

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

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

注: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

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初步评审,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若出现评标委员会

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另册)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一、项目简介

(一)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77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20390.89㎡,地下建筑面积为11359.50㎡。主要建设内容为学生宿

舍、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人防及地下车库等。

项目概算总投资47793.0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40517.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999.81万元,基本预备费2275.86

万元。

(二)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317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20390.89㎡,地下建筑面积为11359.50㎡。主要建设内容为科研用

房、设备用房、公建配套(公交首末站、派出所(警务室)、垃圾压

缩站)、人防地下车库等。

项目概算总投资22266.5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18760.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445.89万元,基本预备费1060.31

万元。

(三)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9161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

积为16904平方米,非计容建筑面积为22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为0平方米。建筑功能为学生食堂和一站式服务用房,其中一站式服

务用房包含一站式服务中心、多功能会议厅、展厅、文体活动用房和

后勤及附属用房。学生食堂为2层,一站式服务用房为5层;在首

层局部室外设置停车场,机动车停车位15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959

个,另设置2个临时接送车位(含出租车上落客泊位)及2个学校

巴士上落客车位。

项目概算总投资11772.1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9568.8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42.80万元,基本预备费560.58万元。

二、项目委托要求

适用标段一

(一)工作服务内容

涉地铁结构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监测方案;

2、监测方案报审(报地铁保护相关部门);

3、项目报建(报地铁运营相关部门);

4、签订安全协议、办理施工许可单;

5、协调运营申请《作业令》,拿到作业令后方可下隧道装点;

6、断面引测,确定施工影响的地铁隧道范围;

7、工前地铁隧道现状普查、三维激光扫描;

8、现场监测断面埋设、仪器调试;

9、进行六方确认,即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监测和运营单

位对埋设好的监测断面和仪器设备进行现场确认;

10、开展施工过程中的自动化数据采集,过程中包含基准网的校核和

人工沉降监测;

11、施工结束后,对地铁隧道现状普查、三维激光扫描。

(二)服务期限

新北五、科技创新大楼项目:暂定12个月【从监测单位根据业

主要求正式出具监测数据开始至完成±0.00以下结构并完成基坑

回填后一个月观察期,且监测数据稳定,满足停测要求的全过程施工

时间】。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服务结束时间以广州地

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集团”)关于本项目停止监测的

批复时间为准。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暂定5个月【从监测单位根据业主要求

正式出具监测数据开始至完成±0.00以下结构并完成基坑回填后

一个月观察期,且监测数据稳定,满足停测要求的全过程施工时间】。

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服务结束时间以广州地铁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集团”)关于本项目停止监测的批复时间

为准。

(三)工作要求

按照《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对城市轨道交通设

施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作业,作业单位应对轨道交通结构开展安全评

估、动态监测和安全监控,并在作业前与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签订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满足广州地铁集团及《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

符合国家及省、市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适用标段二

(一)工作服务内容

地铁安全监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风险分析及对应管控措施。

2、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前期监控工作交底。

3、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地铁结构现状进行工前普查,协助普查单位出

具工前普查报告。

4、地铁/基坑监测布点复查。

5、项目工程基线复查。

6、对地铁保护标线、硬隔离、标识标牌进行验收,实施过程进行动

态管理。

7、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编制《监控实施方案》。

8、地保区施工过程中日常监控工作。

9、地保区施工监测监控及数据分析。

10、根据节点实际情况进行节点工况分析。

11、定期提交监控工作月报。

12、根据需要情况召开地保监控专题会。

13、监控后期工作交底。

14、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地铁结构工后现状普查,协助普查单位出具

工后普查报告。

15、编制项目监控工作总结。

(二)服务期限

新北五、科技创新大楼项目:暂定12个月【从施工单位进场或

监测单位进入隧道布置监测点或实际工作开始时(以三者在前的时间

为准)至完成±0.00以下结构并完成基坑回填的全过程施工时

间)】。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服务结束时间以广州地

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集团”)关于本项目停止监测的

批复时间为准。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暂定5个月【从施工单位进场或监测单

位进入隧道布置监测点或实际工作开始时(以三者在前的时间为准)

至完成±0.00以下结构并完成基坑回填的全过程施工时间)】。实

际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服务结束时间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集团”)关于本项目停止监测的批复时间为

准。

(三)工作要求

按照《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对城市轨道交通设

施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作业,作业单位应对轨道交通结构开展安全评

估、动态监测和安全监控,并在作业前与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签订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满足广州地铁集团及《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符合

国家及省、市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

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

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

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

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

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

(标段一~标段二)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

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

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一~标段二)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

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号(项目代码:

2401-44*开通会员可解锁*-595133)、教发函〔********号(项目代码:

2401-44*开通会员可解锁*-952100)、教发函〔********号(项目代码:

2401-44*开通会员可解锁*-9016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南理工大学,建设资金为中

央预算内投资和学校自筹;招标人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涉地铁结构监测及安全监控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号 项目名称
标段一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一)
标段二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二)

2.1.2工程建设规模: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

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

区服务中心为同期建设的项目,三个项目的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按对

应招标内容采用合并招标。工程范围如下: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以下称新北五项目):

建筑功能地上部分为学生宿舍及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地下部分为设备用房

及人防停车库。学生宿舍包括A栋、B栋、C栋宿舍楼,共1180间学生宿舍;D

栋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E栋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地下停车库2层,

机动车停车位369个。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以下称科技创新大楼项目):建筑

功能地上部分为科研用房及公建配套(公交首末站、派出所(警务室)),地下

部分为人防停车库、设备用房、公建配套垃圾压缩站和部分科研用房。科技创新

大楼地上12层,裙房地上2层;公建配套(公交首末站、派出所(警务室))

地上1层;地下停车库2层,机动车停车位142个。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以下称学生社区

服务中心项目):建筑功能为学生食堂和一站式服务用房,其中一站式服务用房

包含一站式服务中心、多功能会议厅、展厅、文体活动用房和后勤及附属用房。

学生食堂为2层,一站式服务用房为5层;在首层局部室外设置停车场,机动

车停车位15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959个,另设置2个临时接送车位(含出租

车上落客泊位)及2个学校巴士上落客车位。

2.1.3工程建设地点: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及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

技创新大楼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AT********地块内;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

校区。

2.1.4总投资额:

新北五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为477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0114万元。

科技创新大楼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为2226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566

万元。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11772.3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

工程费9743.61万元。

2.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2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备注
标段一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一) 本标段招标内容为涉地铁结构监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监测方案的编制;(2)监测点布设,并通过外部控制点引测确保监测断面位置的准确性;(3)监测系统调试及初始数据的采集;(4)工前结构调查;(5)施工过程中,监测数据按照监测方案中拟定的监测频率上传至有关的轨道交通监测管理平台(如需);(6)施工过程中轨道交通结构监测数据达到或超过报警值、轨道结构出现异常时进行现状结构调查;(7)施工过程中轨道交通结构监测数据达到或超过报警值时对结构监测数据与健康监测数据的比对;(8)定期设备检查及基准点复测校核;(9)工后结构调查;(10)监测技术管理服务,包括监测数据对接、校对及分析;(11)施工配合。
标段二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二) 本标段招标内容为涉地铁安全监控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风险分析及动态控制;(2)编制《监控实施方案》;(3)前期监控工作交底;(4)轨道交通结构现状普查及测量;(5)轨道交通/基坑监测布点复查;(6)项目工程基线复查;(7)轨道交通保护标线、标识标牌管理;(8)轨道交通保护监控前期工作指导;(9)监测监控及数据分析;(10)施工监控;(11)节点工况监测分析;(12)监控后期工作交底;(13)工后轨道交通结构现状普查;(14)编制项目监控总结。

注:上述各标段的具体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

准;

2.2.3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77元,其中新北五项目:********.39元;科技创新大楼

项目:********.38元;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项目:927618.00元。

标段二:********.00元,其中新北五项目:414000.00元;科技创新大楼项

目:414000.00元;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项目:390000.00元。

2.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标段一:本标段招标内容为涉地铁结构监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2.2.2

标段一招标内容。

标段二:本标段招标内容为涉地铁安全监控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2.2.2标段二招标内容。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且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

工作要求。如招标工程量清单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需求有差异,则以实际需

求为准。

2.2.5特别说明:

2.2.5.1本项目设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参与

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文件分别按标段递交。本项目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2.5.2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下:

(1)按照标段一至标段二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开标、评标,同时参与两个标

段的投标人若已成为前面完成评标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视为自动放弃后面

标段二的中标资格,但仍可以参与后面标段二的投标和评审,若在后面评标的标

段二的评审排名第一,则由该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

人,以此类推。

(2)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

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

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

(3)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

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4)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凡未注明适用于某标段的条款均适用于两个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3.1.1标段一:

(1)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即水平

位移监测、垂直位移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

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种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

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

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标段二: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

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

目资质要求。

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

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

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

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

职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④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

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⑤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

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⑥投标人在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⑦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

(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

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

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

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

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2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

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

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

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

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

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

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等媒体发布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

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

中心公司、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邮编:510006,邮编:510100、510030

联系人:李工、谭工、胡工,联系人:陈工、梁工

电话:********、********电话:********、********-1870

8.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

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

附件一:《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2 广州市裕建工程有限公司
3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二: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

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内

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

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

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报名截止日

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

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

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

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

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

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

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

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

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

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

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

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

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

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一~标段二)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一~标段二)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24〕379号(项目代码:2401-44*开通会员可解锁*-595133)、教发函〔2024〕376号(项目代码:2401-44*开通会员可解锁*-952100)、教发函〔2024〕439号(项目代码:2401-44*开通会员可解锁*-9016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南理工大学,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学校自筹;招标人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涉地铁结构监测及安全监控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号 项目名称
标段一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一)
标段二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二)

2.1.2工程建设规模: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为同期建设的项目,三个项目的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按对应招标内容采用合并招标。工程范围如下: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以下称新北五项目):建筑功能地上部分为学生宿舍及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地下部分为设备用房及人防停车库。学生宿舍包括A栋、B栋、C栋宿舍楼,共1180间学生宿舍;D栋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E栋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地下停车库2层,机动车停车位369个。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以下称科技创新大楼项目):建筑功能地上部分为科研用房及公建配套(公交首末站、派出所(警务室)),地下部分为人防停车库、设备用房、公建配套垃圾压缩站和部分科研用房。科技创新大楼地上12层,裙房地上2层;公建配套(公交首末站、派出所(警务室))地上1层;地下停车库2层,机动车停车位142个。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以下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建筑功能为学生食堂和一站式服务用房,其中一站式服务用房包含一站式服务中心、多功能会议厅、展厅、文体活动用房和后勤及附属用房。学生食堂为2层,一站式服务用房为5层;在首层局部室外设置停车场,机动车停车位15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959个,另设置2个临时接送车位(含出租车上落客泊位)及2个学校巴士上落客车位。

2.1.3工程建设地点: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及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AT********地块内;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

2.1.4总投资额:

新北五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为477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0114万元。

科技创新大楼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为2226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566万元。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11772.3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9743.61万元。

2.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2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备注
标段一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一) 本标段招标内容为涉地铁结构监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监测方案的编制;(2)监测点布设,并通过外部控制点引测确保监测断面位置的准确性;(3)监测系统调试及初始数据的采集;(4)工前结构调查;(5)施工过程中,监测数据按照监测方案中拟定的监测频率上传至有关的轨道交通监测管理平台(如需);(6)施工过程中轨道交通结构监测数据达到或超过报警值、轨道结构出现异常时进行现状结构调查;(7)施工过程中轨道交通结构监测数据达到或超过报警值时对结构监测数据与健康监测数据的比对;(8)定期设备检查及基准点复测校核;(9)工后结构调查;(10)监测技术管理服务,包括监测数据对接、校对及分析;(11)施工配合。
标段二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二) 本标段招标内容为涉地铁安全监控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风险分析及动态控制;(2)编制《监控实施方案》;(3)前期监控工作交底;(4)轨道交通结构现状普查及测量;(5)轨道交通/基坑监测布点复查;(6)项目工程基线复查;(7)轨道交通保护标线、标识标牌管理;(8)轨道交通保护监控前期工作指导;(9)监测监控及数据分析;(10)施工监控;(11)节点工况监测分析;(12)监控后期工作交底;(13)工后轨道交通结构现状普查;(14)编制项目监控总结。

注:上述各标段的具体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2.2.3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77元,其中新北五项目:********.39元;科技创新大楼项目:********.38元;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项目:927618.00元。

标段二:********.00元,其中新北五项目:414000.00元;科技创新大楼项目:414000.00元;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项目:390000.00元。

2.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标段一:本标段招标内容为涉地铁结构监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2.2.2标段一招标内容。

标段二:本标段招标内容为涉地铁安全监控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2.2.2标段二招标内容。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且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作要求。如招标工程量清单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需求有差异,则以实际需求为准。

2.2.5特别说明:

2.2.5.1本项目设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参与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文件分别按标段递交。本项目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2.5.2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下:

(1)按照标段一至标段二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开标、评标,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人若已成为前面完成评标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视为自动放弃后面标段二的中标资格,但仍可以参与后面标段二的投标和评审,若在后面评标的标段二的评审排名第一,则由该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

(3)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4)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凡未注明适用于某标段的条款均适用于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3.1.1标段一:

(1)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即水平位移监测、垂直位移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种①、②、③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标段二: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④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⑤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⑥投标人在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⑦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2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等媒体发布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邮 编:510006 邮 编:510100、510030
联 系 人:李工、谭工、胡工 联 系 人:陈工、梁工
电 话:********、******** 电 话:********、********-1870

8.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

附件一:《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2 广州市裕建工程有限公司
3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二: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一~标段二)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评标办法2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1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4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8

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

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联系人:李工、谭工、胡工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联系人:陈工、梁工电话:********、********-1870
1.1.4 各标段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一: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一)标段二: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二)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1.8 工程总投资 详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详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 标段一的服务期限为:新北五、科技创新大楼项目:暂定12个月【从监测单位根据业主要求正式出具监测数据开始至完成± 0.00 以下结构并完成基坑回填后一个月观察期,且监测数据稳定,满足停测要求的全过程施工时间】。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服务结束时间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集团”)关于本项目停止监测的批复时间为准。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暂定5个月【从监测单位根据业主要求正式出具监测数据开始至完成± 0.00 以下结构并完成基坑回填后一个月观察期,且监测数据稳定,满足停测要求的全过程施工时间】。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服务结束时间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集团”)关于本项目停止监测的批复时间为准。标段二的服务期限为:新北五、科技创新大楼项目:暂定12个月【从施工单位进场或监测单位进入隧道布置监测点或实际工作开始时(以三者在前的时间为准)至完成± 0.00 以下结构并完成基坑回填的全过程施工时间)】。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服务结束时间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集团”)关于本项目停止监测的批复时间为准。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暂定5个月【从施工单位进场或监测单位进入隧道布置监测点或实际工作开始时(以三者在前的时间为准)至完成± 0.00 以下结构并完成基坑回填的全过程施工时间)】。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服务结束时间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集团”)关于本项目停止监测的批复时间为准。
1.3.3 质量标准 标段一:满足广州地铁集团及《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符合国家及省、市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标段二:满足广州地铁集团及《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符合国家及省、市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12.3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3.2.3 报价方式 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各标段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对应标段对应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报价。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77 元,其中新北五项目:********.39元;科技创新大楼项目: ********.38 元;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项目:927618.00 元。标段二: ******** 元,其中新北五项目:414000.00 元;科技创新大楼项目: 414000.00 元;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项目: 390000.00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不要求,本项目在投标时免交投标保证金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投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一旦发生招标文件不予退还情形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否则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4)存在串通投标、围标情况的;(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投标或借用本公司名义投标的;(6)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虚假证明、虚假承诺/声明/保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7)法律或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3.7.3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4.1.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人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新北五)、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涉地铁结构监测、安全监控服务(标段 )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4.2.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截止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3.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也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是,退还时间:
5.1(修改)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5.2(新增) 开标程序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监测(或地铁安全监控)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各标段均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期限: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
7.6.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条款。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注:履约担保按标段分别开具)□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投标文件应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编制。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1)投标人将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的操作方法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截至投标前15分钟提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投标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递交时出具)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2)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提交的光盘。投标人可选择不提交光盘备用。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存在行贿情形的;(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7)出具虚假监测(观测)报告, 监测(观测)报告或监测(观测)结论与实际严重不符的;(8)为招标人提供监测(或监控)服务过程中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10.2 送达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0.3 招标失败的情形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各标段通过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4名时为本项目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0.4 本项目参与的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新北五、科技创新大楼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0.5 其他 1、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1.1.1.1.总则

1.1.2.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涉地铁结构监测及安全监控服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各标段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工程总投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1.6.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1.7.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8.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1.9.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10.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11.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2.1.11分包

1.1.13.标段一:除主要监测内容外,其他监测内容报招标人批准后可依法进行分包,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此部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已含于投标报价中。

标段二:严禁进行分包。

1.1.14.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测(或地铁安全监控)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15.2.招标文件

1.1.16.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7.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1.1.18.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1.1.19.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1.20.3.投标文件

1.1.21.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按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1)投标函及其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表;

(4)资格审查资料;

(5)企业资信业绩证明资料;

(6)监测方案;(适用于标段一)

(6)监控方案;(适用于标段二)

(7)技术响应承诺书;

(8)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1.1.22.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投标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1.1.23.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1.24.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1.25.3.5资格审查资料

3.5.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2资质证书;

3.5.3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适用于标段一);

3.5.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3.5.5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附件二提供);

3.5.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1.1.26.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1.1.27.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8.4.投标

1.1.29.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1.30.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1.31.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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