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民政局威远县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1-18
发布于
四川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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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威远县民政局威远县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威远县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1

项目名称:威远县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合同后40日内完成评估。

采购包2:签订合同后40日内完成评估。

采购包3:签订合同后40日内完成评估。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市威远县财政局监督电话:********;(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威远县财政局。)

内江市威远县财政局地址:威远县严陵镇东二街12号;

内江市威远县财政局邮编:64245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威远县民政局

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广场街7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瀚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2号7栋附203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 ********

四川瀚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威远县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项目-采购需求.docx

采购需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6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60,000.00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 C******** 养老服务 第1片区(严陵镇、小河镇、越溪镇、高石镇) 1.00(项) 46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6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60,000.00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 C******** 养老服务 第2片区(新店镇、连界镇、界牌镇、镇西镇、新场镇) 1.00(项) 46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6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60,000.00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 C******** 养老服务 第3片区(东联镇、龙会镇、观英滩镇、向义镇、山王镇) 1.00(项) 46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第1片区(严陵镇、小河镇、越溪镇、高石镇) % 100.00 百分比 各单项最高限价具体要求为:初步评估20元/人/次、正式评估(集中)81.25元/人/次、正式评估(上门)116.25元/人/次。供应商以单项最高限价报百分比,实际结算单价=报价(百分比)×单项最高限价,对开展正式评估的不计算初步评估费用,最终根据实际评估项数量及结算单价据实结算。 本项目报价为百分比,例:若供应商报价为95%,实际结算单价=95%×单项最高限价。

采购包2: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第2片区(新店镇、连界镇、界牌镇、镇西镇、新场镇) % 100.00 百分比 各单项最高限价具体要求为:初步评估20元/人/次、正式评估(集中)81.25元/人/次、正式评估(上门)116.25元/人/次。供应商以单项最高限价报百分比,实际结算单价=报价(百分比)×单项最高限价,对开展正式评估的不计算初步评估费用,最终根据实际评估项数量及结算单价据实结算。 本项目报价为百分比,例:若供应商报价为95%,实际结算单价=95%×单项最高限价。

采购包3: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第3片区(东联镇、龙会镇、观英滩镇、向义镇、山王镇) % 100.00 百分比 各单项最高限价具体要求为:初步评估20元/人/次、正式评估(集中)81.25元/人/次、正式评估(上门)116.25元/人/次。供应商以单项最高限价报百分比,实际结算单价=报价(百分比)×单项最高限价,对开展正式评估的不计算初步评估费用,最终根据实际评估项数量及结算单价据实结算。 本项目报价为百分比,例:若供应商报价为95%,实际结算单价=95%×单项最高限价。

★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2: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3: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2: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3: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2: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3: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2: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3: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2: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3: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第1片区(严陵镇、小河镇、越溪镇、高石镇)

序号 符号标识 技术要求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评估对象为威远县内65周岁及以上户籍或常住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不含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老年人)。(二)评估范围
序号 片区划分 评估人数
1 第1片区 严陵镇、小河镇、越溪镇、高石镇 约4000人
(三)评估要求老年人能力评估应使用《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开展。评估完成后应根据评估结果为老年人出具有针对性的照护服务建议。(四)评估方式及时间、地点(1)评估方式。此次评估工作根据居家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采取集中评估和上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评估点位为:采购人确定的各养老机构内;上门评估点位为:申请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家中。(2)评估时间、地点:合同签订时由采购人确定。(五)评估机构及人员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具备医学背景的专职评估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备医学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2人);(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不少于2人的医学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2.正式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1.提供评估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2.提供具有5年以上上述从业背景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六)评估流程1.申请和审核老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通过村(社区)向镇人民政府申请,申请方式可以现场或电话申请,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并进行审核,审核后将名单报县民政局。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难家庭优先进行评估。供应商根据县民政局提供的名单开展评估工作。2.初步评估供应商根据申请对象名单,按照《四川省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初评表》,安排具有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1年及以上实务经历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开展初步评估。4.正式评估初步评估结果为轻度失能及以上等级的评估对象进入正式评估老年人能力评估环节,正式评估应有2名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要求的评估员同时在场,且至少1人具有医护专业背景。评估时,评估对象身体发生不适或精神出现问题,应终止该评估。5.评估结论。供应商应如实记录评估信息,现场出具评估结论及照护服务建议,由2名评估员及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共同签字确认。6.争议处理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对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结论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复评申请,采购人收到复评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其他评估机构进行复评,参与复评的2名评估员均须具备医学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复评结论为最终评估结论。7.评估成果提交:评估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成果报告,报告包含评估对象评估档案纸质版和评估对象名单电子档(含评估结果)各1份。(七)政策宣传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老年人积极性,为推动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八)保密要求1.供应商在使用采购人为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采购人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政策、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采购人的信息;(2)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3)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或泄露给任何其他人;2.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失去其保密性质且为公众所知悉时止。(九)结算要求:1.初步评估费用最高限价为20元/人/次、正式评估(集中)最高限价为81.25元/人/次(含初步评估费用)、正式评估(上门)最高限价为116.25元/人/次(含初步评估费用)。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代理人)提出复评,采购人安排其它机构复评,复评结论与第一次评估结论一致的,第一次评估和复评机构均计算1人/次正式评估费用;复评结论与第一次评估结论不一致的,采购人不支付第一次评估的费用(含初评费用)。2.结算单价=评估费单项最高限价×成交报价(百分比)。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结算单价和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本项目最终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3.供应商成交价即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交通费、人工费、服务费、知识产权费、评估系统服务费、人员培训费、代理服务费、税费等,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供应商除本项目中标金额外的任何费用。

采购包2:

标的名称:第2片区(新店镇、连界镇、界牌镇、镇西镇、新场镇)

序号 符号标识 技术要求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评估对象为威远县内65周岁及以上户籍或常住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不含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老年人)。(二)评估范围
序号 片区划分 评估人数
1 第2片区 新店镇、连界镇、界牌镇、镇西镇、新场镇 约4000人
(三)评估要求老年人能力评估应使用《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开展。评估完成后应根据评估结果为老年人出具有针对性的照护服务建议。(四)评估方式及时间、地点(1)评估方式。此次评估工作根据居家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采取集中评估和上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评估点位为:采购人确定的各养老机构内;上门评估点位为:申请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家中。(2)评估时间、地点:合同签订时由采购人确定。(五)评估机构及人员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具备医学背景的专职评估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备医学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2人);(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不少于2人的医学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2.正式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1.提供评估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2.提供具有5年以上上述从业背景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六)评估流程1.申请和审核老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通过村(社区)向镇人民政府申请,申请方式可以现场或电话申请,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并进行审核,审核后将名单报县民政局。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难家庭优先进行评估。供应商根据县民政局提供的名单开展评估工作。2.初步评估供应商根据申请对象名单,按照《四川省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初评表》,安排具有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1年及以上实务经历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开展初步评估。4.正式评估初步评估结果为轻度失能及以上等级的评估对象进入正式评估老年人能力评估环节,正式评估应有2名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要求的评估员同时在场,且至少1人具有医护专业背景。评估时,评估对象身体发生不适或精神出现问题,应终止该评估。5.评估结论。供应商应如实记录评估信息,现场出具评估结论及照护服务建议,由2名评估员及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共同签字确认。6.争议处理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对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结论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复评申请,采购人收到复评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其他评估机构进行复评,参与复评的2名评估员均须具备医学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复评结论为最终评估结论。7.评估成果提交:评估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成果报告,报告包含评估对象评估档案纸质版和评估对象名单电子档(含评估结果)各1份。(七)政策宣传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老年人积极性,为推动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八)保密要求1.供应商在使用采购人为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采购人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政策、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采购人的信息;(2)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3)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或泄露给任何其他人;2.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失去其保密性质且为公众所知悉时止。(九)结算要求:1.初步评估费用最高限价为20元/人/次、正式评估(集中)最高限价为81.25元/人/次(含初步评估费用)、正式评估(上门)最高限价为116.25元/人/次(含初步评估费用)。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代理人)提出复评,采购人安排其它机构复评,复评结论与第一次评估结论一致的,第一次评估和复评机构均计算1人/次正式评估费用;复评结论与第一次评估结论不一致的,采购人不支付第一次评估的费用(含初评费用)。2.结算单价=评估费单项最高限价×成交报价(百分比)。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结算单价和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本项目最终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3.供应商成交价即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交通费、人工费、服务费、知识产权费、评估系统服务费、人员培训费、代理服务费、税费等,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供应商除本项目中标金额外的任何费用。

采购包3:

标的名称:第3片区(东联镇、龙会镇、观英滩镇、向义镇、山王镇)

序号 符号标识 技术要求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评估对象为威远县内65周岁及以上户籍或常住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不含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老年人)。(二)评估范围
序号 片区划分 评估人数
1 第3片区 东联镇、龙会镇、观英滩镇、向义镇、山王镇 约4000人
(三)评估要求老年人能力评估应使用《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开展。评估完成后应根据评估结果为老年人出具有针对性的照护服务建议。(四)评估方式及时间、地点(1)评估方式。此次评估工作根据居家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采取集中评估和上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评估点位为:采购人确定的各养老机构内;上门评估点位为:申请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家中。(2)评估时间、地点:合同签订时由采购人确定。(五)评估机构及人员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具备医学背景的专职评估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备医学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2人);(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不少于2人的医学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2.正式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1.提供评估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2.提供具有5年以上上述从业背景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六)评估流程1.申请和审核老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通过村(社区)向镇人民政府申请,申请方式可以现场或电话申请,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并进行审核,审核后将名单报县民政局。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难家庭优先进行评估。供应商根据县民政局提供的名单开展评估工作。2.初步评估供应商根据申请对象名单,按照《四川省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初评表》,安排具有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1年及以上实务经历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开展初步评估。4.正式评估初步评估结果为轻度失能及以上等级的评估对象进入正式评估老年人能力评估环节,正式评估应有2名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要求的评估员同时在场,且至少1人具有医护专业背景。评估时,评估对象身体发生不适或精神出现问题,应终止该评估。5.评估结论。供应商应如实记录评估信息,现场出具评估结论及照护服务建议,由2名评估员及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共同签字确认。6.争议处理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对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结论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复评申请,采购人收到复评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其他评估机构进行复评,参与复评的2名评估员均须具备医学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复评结论为最终评估结论。7.评估成果提交:评估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成果报告,报告包含评估对象评估档案纸质版和评估对象名单电子档(含评估结果)各1份。(七)政策宣传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老年人积极性,为推动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八)保密要求1.供应商在使用采购人为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采购人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政策、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采购人的信息;(2)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3)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或泄露给任何其他人;2.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失去其保密性质且为公众所知悉时止。(九)结算要求:1.初步评估费用最高限价为20元/人/次、正式评估(集中)最高限价为81.25元/人/次(含初步评估费用)、正式评估(上门)最高限价为116.25元/人/次(含初步评估费用)。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代理人)提出复评,采购人安排其它机构复评,复评结论与第一次评估结论一致的,第一次评估和复评机构均计算1人/次正式评估费用;复评结论与第一次评估结论不一致的,采购人不支付第一次评估的费用(含初评费用)。2.结算单价=评估费单项最高限价×成交报价(百分比)。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结算单价和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本项目最终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3.供应商成交价即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交通费、人工费、服务费、知识产权费、评估系统服务费、人员培训费、代理服务费、税费等,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供应商除本项目中标金额外的任何费用。

3.服务要求

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
1 服务要求 ★1、兼投不兼中原则: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或者多个采购包参与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包。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果同一供应商同时在2个包件的评审过程中均得分第一,则由评审委员会按照包件顺序,将该供应商作为采购包1的第一成交候选人,采购包2则将评分第2 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2、付款方式说明:因平台格式限定,3.3.2商务要求中的“付款进度安排”不能准确表达本项目支付约定,本项目支付约定以此为准,供应商在投标时响应本节要求即可。(1)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①支付暂估初步评估费用(初步评估费用最高限价为20元/人/次*供应商报价(百分比))*各片区预估评估人数(各片区最低评估人数预估为正式评估人数约4000人*0.3=1200)*30%作为预付款;②支付暂估正式评估费用(正式评估(集中)费用最高限价为81.25元/人/次、正式评估(上门)116.25元/人/次)*供应商报价(百分比)*各片区预估评估人数(各片区最低评估人数预估为正式评估人数约4000人(正式评估(集中)人数按照400人计算,正式评估(上门)人数按照3600人计算))*30%作为预付款;③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票据。(2)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剩余款项根据验收情况据实结算(验收后的各档实际数量结合各档结算单价计算总额-预付款),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票据。 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下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需求理解与分析内容包含:①人口老龄化现状;②评估目的及意义;③相关政策的解读;④评估重难点及应对策略。(2)实施方案内容包含:①评估原则;②评估流程;③ 评估标准;④评估进度保证措施;⑤评估质量保证措施;⑥保密措施;⑦评估档案管理;⑧项目管理制度。(3)项目管理内容包含:①服务质量管理;②技能培训;③投诉处理。(4)应急预案内容包含:①安全管理制度;②风险评估;③应急保障措施。(5)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6)履约能力。

采购包2: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
1 服务要求 ★1、兼投不兼中原则: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或者多个采购包参与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包。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果同一供应商同时在2个包件的评审过程中均得分第一,则由评审委员会按照包件顺序,将该供应商作为采购包1的第一成交候选人,采购包2则将评分第2 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2、付款方式说明:因平台格式限定,3.3.2商务要求中的“付款进度安排”不能准确表达本项目支付约定,本项目支付约定以此为准,供应商在投标时响应本节要求即可。(1)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①支付暂估初步评估费用(初步评估费用最高限价为20元/人/次*供应商报价(百分比))*各片区预估评估人数(各片区最低评估人数预估为正式评估人数约4000人*0.3=1200)*30%作为预付款;②支付暂估正式评估费用(正式评估(集中)费用最高限价为81.25元/人/次、正式评估(上门)116.25元/人/次)*供应商报价(百分比)*各片区预估评估人数(各片区最低评估人数预估为正式评估人数约4000人(正式评估(集中)人数按照400人计算,正式评估(上门)人数按照3600人计算))*30%作为预付款;③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票据。(2)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剩余款项根据验收情况据实结算(验收后的各档实际数量结合各档结算单价计算总额-预付款),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票据。 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下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需求理解与分析内容包含:①人口老龄化现状;②评估目的及意义;③相关政策的解读;④评估重难点及应对策略。(2)实施方案内容包含:①评估原则;②评估流程;③ 评估标准;④评估进度保证措施;⑤评估质量保证措施;⑥保密措施;⑦评估档案管理;⑧项目管理制度。(3)项目管理内容包含:①服务质量管理;②技能培训;③投诉处理。(4)应急预案内容包含:①安全管理制度;②风险评估;③应急保障措施。(5)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6)履约能力。

采购包3: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
1 服务要求 ★1、兼投不兼中原则: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或者多个采购包参与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包。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果同一供应商同时在2个包件的评审过程中均得分第一,则由评审委员会按照包件顺序,将该供应商作为采购包1的第一成交候选人,采购包2则将评分第2 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2、付款方式说明:因平台格式限定,3.3.2商务要求中的“付款进度安排”不能准确表达本项目支付约定,本项目支付约定以此为准,供应商在投标时响应本节要求即可。(1)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①支付暂估初步评估费用(初步评估费用最高限价为20元/人/次*供应商报价(百分比))*各片区预估评估人数(各片区最低评估人数预估为正式评估人数约4000人*0.3=1200)*30%作为预付款;②支付暂估正式评估费用(正式评估(集中)费用最高限价为81.25元/人/次、正式评估(上门)116.25元/人/次)*供应商报价(百分比)*各片区预估评估人数(各片区最低评估人数预估为正式评估人数约4000人(正式评估(集中)人数按照400人计算,正式评估(上门)人数按照3600人计算))*30%作为预付款;③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票据。(2)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剩余款项根据验收情况据实结算(验收后的各档实际数量结合各档结算单价计算总额-预付款),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票据。 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下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需求理解与分析内容包含:①人口老龄化现状;②评估目的及意义;③相关政策的解读;④评估重难点及应对策略。(2)实施方案内容包含:①评估原则;②评估流程;③ 评估标准;④评估进度保证措施;⑤评估质量保证措施;⑥保密措施;⑦评估档案管理;⑧项目管理制度。(3)项目管理内容包含:①服务质量管理;②技能培训;③投诉处理。(4)应急预案内容包含:①安全管理制度;②风险评估;③应急保障措施。(5)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6)履约能力。

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商务要求名称 商务要求内容
1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40日内完成评估。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2)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执行,质量严格按照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文件进行验收,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4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5 付款进度安排 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因平台格式限定,“付款进度安排”不能准确表达本项目支付约定,本项目支付约定以磋商文件第三章3.4其他要求中支付描述为准。2、尾款,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为剩余款项根据验收情况据实结算(验收后的各档实际数量结合各档结算单价计算总额-预付款),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票据。
6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违约责任条款 :(一)采购人违约责任:1、采购人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 或者终止本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二)供应商违约责任: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故意或通过变相引导的方式向老年人推销理财产品以及开展带有推销的宣传活动。如有违反应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3、除另有约定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每次支付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及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及利息,同时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4、供应商违反保密义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且有权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供应商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相应款项及利息,供应商及涉事人员还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5、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分包、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停止分包、转包行为,同时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6、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变更、中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供应商应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7、合同签订生效后,若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供应商退还相应费用及利息。 8、供应商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用、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费用。 9、本文件所称“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从采购人支付之日起计算。 二、争议管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选择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采购包2:

序号 符号标识 商务要求名称 商务要求内容
1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40日内完成评估。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2)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执行,质量严格按照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文件进行验收,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4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5 付款进度安排 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因平台格式限定,“付款进度安排”不能准确表达本项目支付约定,本项目支付约定以磋商文件第三章3.4其他要求中支付描述为准。2、尾款,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剩余款项根据验收情况据实结算(验收后的各档实际数量结合各档结算单价计算总额-预付款),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票据。
6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违约责任条款 :(一)采购人违约责任:1、采购人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 或者终止本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二)供应商违约责任: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故意或通过变相引导的方式向老年人推销理财产品以及开展带有推销的宣传活动。如有违反应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3、除另有约定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每次支付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及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及利息,同时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4、供应商违反保密义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且有权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供应商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相应款项及利息,供应商及涉事人员还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5、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分包、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停止分包、转包行为,同时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6、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变更、中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供应商应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7、合同签订生效后,若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供应商退还相应费用及利息。 8、供应商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用、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费用。 9、本文件所称“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从采购人支付之日起计算。 二、争议管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选择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采购包3:

序号 符号标识 商务要求名称 商务要求内容
1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40日内完成评估。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2)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执行,质量严格按照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文件进行验收,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4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5 付款进度安排 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因平台格式限定,“付款进度安排”不能准确表达本项目支付约定,本项目支付约定以磋商文件第三章3.4其他要求中支付描述为准。2、尾款,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剩余款项根据验收情况据实结算(验收后的各档实际数量结合各档结算单价计算总额-预付款),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票据。
6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违约责任条款 :(一)采购人违约责任:1、采购人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 或者终止本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二)供应商违约责任: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故意或通过变相引导的方式向老年人推销理财产品以及开展带有推销的宣传活动。如有违反应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3、除另有约定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每次支付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及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及利息,同时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4、供应商违反保密义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且有权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供应商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相应款项及利息,供应商及涉事人员还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5、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分包、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停止分包、转包行为,同时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6、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变更、中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供应商应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7、合同签订生效后,若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供应商退还相应费用及利息。 8、供应商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用、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费用。 9、本文件所称“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从采购人支付之日起计算。 二、争议管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选择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

采购包2:

无。

采购包3: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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