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1
发布于
广东梅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46773

预算金额:********.4000

采购品目:肥(香)皂和合成洗涤剂,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经办人:邹炜阳

项目负责人:徐丽

项目概况

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52201HG274F

项目名称: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158,124.4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4,158,124.4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肥(香)皂和合成洗涤剂 日杂用品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42,738.00 -
1-2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米粉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819,000.00 -
1-3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副食品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2,996,386.4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详见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须与食品相关),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②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要涵盖采购需求中所有商品类别,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5.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7.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9.项目联系方式的电话无法接通时可发邮件到邮箱(********@gd.gov.cn),我中心会及时回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东省梅州监狱

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邹工

电话: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5111102).zip

副食及日用杂品协议.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46773

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2201HG274F

项目名称: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

采购人:广东省梅州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梅州监狱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46773

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2201HG274F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158,124.4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158,124.4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肥(香)皂和合成洗涤剂 日杂用品 1(批) 详见第二章 342,738.00
1-2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米粉 1(批) 详见第二章 819,000.00
1-3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副食品 1(批) 详见第二章 12,996,386.4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详见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备以下情形之一:①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须与食品相关),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②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要涵盖采购需求中所有商品类别,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梅州监狱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话:********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

开标评标服务专线:********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请供应商留意以下内容:

1、采购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重要要求,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或响应,只要不满足任一带“★”的条款,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文件中带“▲”(如有)的条款为本次采购较为重要的要求,供应商无法满足或响应时,将影响其评审分值。

2、本需求涉及的各项规范、标准,如国家和行业有最新的修改版或停用的,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3、采购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资质等材料,如有有效期限制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证书等材料均应处于有效期内,否则按无效材料处理。

★4、供应商须保证,如中标,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如果有效期(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未能覆盖项目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一)本项目为广东省粤东片区梅州、河源、揭阳三所监狱所需的罪犯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的采购,货物供应期为一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实际签订合同时间超过*开通会员可解锁*的,则供货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供货时间以监狱通知(采购计划)为准。

(二)本项目所需物资按监狱需求分期分批供应,三所监狱合计采购金额约117.98万元/月,全年总计采购预算金额约********.40元,,如实际采购数量未达或超过采购需求计划的,以实际为准。其中:

1.梅州监狱采购预算金额约:28.22万元/月(282186.90元/月),338.62万元/年(********.80元/年);

2.河源监狱采购预算金额约:53.05万元/月(530456.80元/月),636.55万元/年(********.60元/年);

3.揭阳监狱采购预算金额约:36.72万元/月(367200.00元/月),440.64万元/年(********.00元/年)。

(三)本项目中标后,中标人按照中标结果分别与各单位(梅州监狱、河源监狱、揭阳监狱)签订合同和实施供货。合同具体终止时间以达到各单位年度采购预算金额或截止日期两者先到为准。

二、报价及最高限价、品种品牌、质量及包装要求

(一)报价及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费等所有费用,价格精确到分。

最高限价为:*元/公斤或*元/升或*元/包或*元/瓶(详见“(二)类别及商品名称”中各类商品的单价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采用统一报“折扣率(%)”的方式(折扣率应大于0%小于等于100%)。即:该品种结算价=该品种单价最高限价×折扣率(%)。

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统一“折扣率(%)”,且该“折扣率(%)”适用本项目所有商品价格计算;投报多个“折扣率(%)”的,视作无效投标。

例如:投标人报折扣率为80%,本项目各项商品结算单价为该商品的“单价最高限价”×80%。

(二)类别及商品名称:

序号 类别 商品名称 规格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元) 品牌
1 调味品 食盐 定制包装 公斤 4.20
2 生抽 定制包装 9.75
3 老抽 定制包装 10.75
4 陈醋 定制包装 9.20
5 白醋 定制包装 5.83
6 蚝油 定制包装 公斤 6.48
7 鱼露 定制包装 10.53
8 白砂糖(白糖) 定制包装 公斤 9.42
9 味精 定制包装 公斤 10.93
10 鸡精 定制包装 公斤 18.50
11 五香粉 定制包装 公斤 22.00
12 胡椒粉 定制包装 公斤 45.50
13 柱侯酱 定制包装 公斤 14.25
14 辣椒粉(干粉) 散装 公斤 30.00
15 八角 散装 公斤 61.50
16 豆豉 定制包装 公斤 14.75
17 豆瓣酱 定制包装 公斤 11.63
18 番茄酱 定制包装 公斤 10.67
19 生粉(淀粉) 定制包装 公斤 5.87
20 片糖 散装 公斤 11.75
21 桂皮 散装 公斤 41.00
22 香叶 散装 公斤 81.00
23 干辣椒 散装 公斤 41.75
24 十三香 散装 公斤 62.50
25 孜然粉 散装 公斤 49.50
26 花椒 散装 公斤 90.00
27 丁香 散装 公斤 88.50
28 五指毛桃粉 散装 公斤 54.00
29 草果 散装 公斤 74.00
30 咖喱粉 定制包装 公斤 44.00
31 沙茶酱 定制包装 公斤 24.64
32 红枣 散装 公斤 18.25
33 盐焗粉 定制包装 公斤 47.75
34 枸杞 散装 公斤 53.75
35 蛋类 鸡蛋 散装 公斤 11.25
36 咸蛋 散装 公斤 20.00
37 皮蛋 散装 公斤 20.25
38 鸭蛋 散装 公斤 15.75
39 豆类 大豆(黄豆) 散装 公斤 9.25
40 绿豆 散装 公斤 13.25
41 黑豆 散装 公斤 17.75
42 红豆 散装 公斤 15.50
43 花生米 散装 公斤 17.00
44 豆制品 豆腐 散装 公斤 5.63
45 豆腐干 散装 公斤 14.75
46 油炸豆卜 散装 公斤 17.45
47 腐竹 散装 公斤 29.50
48 粮食制品 低筋面粉 定制包装 公斤 7.88
49 中筋面粉 定制包装 公斤 6.00
50 高筋面粉 定制包装 公斤 8.75
51 面条 定制包装 公斤 8.88
52 面饼 定制包装 公斤 8.25
53 米粉 定制包装 公斤 7.50
54 河粉 定制包装 公斤 13.50
55 八宝粥米 散装 公斤 8.63
56 全麦粉 定制包装 公斤 10.25
57 燕麦片 散装 公斤 8.88
58 薏米 散装 公斤 14.75
59 小米 散装 公斤 11.25
60 甜面包 定制包装 公斤 32.00
61 风干食品 木耳 散装 公斤 65.75
62 海带 散装 公斤 29.00
63 冬菇 散装 公斤 74.00
64 紫菜 散装 公斤 92.25
65 虾皮 散装 公斤 55.50
66 竹笋干 散装 公斤 81.50
67 梅菜干 散装 公斤 19.75
68 茶树菇 散装 公斤 79.50
69 柴鱼干 散装 公斤 83.25
70 鱿鱼干 散装 公斤 113.75
71 淡菜干 散装 公斤 97.50
72 剥皮鱼干 散装 公斤 35.00
73 菊花 散装 公斤 75.00
74 莲子 散装 公斤 68.25
75 百合 散装 公斤 85.50
76 银耳 散装 公斤 69.00
77 腌制食品 萝卜丁 定制包装 公斤 7.88
78 榨菜(丝) 定制包装 公斤 8.38
79 雪菜 定制包装 公斤 6.25
80 酸菜 散装 公斤 8.50
81 酸豆角 散装 公斤 9.50
82 剁辣椒酱 定制包装 公斤 9.25
83 冬菜 定制包装 公斤 11.43
84 梅粉 散装 公斤 22.50
85 食品添加剂 酵母 定制包装 公斤 37.25
86 泡打粉 定制包装 公斤 20.75
87 肉类制品 腊肠 散装 公斤 47.25
88 方火腿 定制包装 公斤 24.50
89 腊肉 定制包装 公斤 55.50
90 应节食品 猪肉水饺 定制包装 公斤 22.75
91 黑芝麻汤圆 定制包装 公斤 15.25
92 粽子 定制包装(咸、猪肉馅120g/个) 公斤 34.50
93 月饼 定制包装(莲蓉蛋黄、150g/个) 公斤 38.75
94 日用杂品 洗洁精 定制包装 公斤 9.63
95 洗衣粉 定制包装 公斤 11.25
96 奶制品 纯牛奶 定制包装(250ml/盒) 13.00
97 奶粉 定制包装(300至500g/包) 公斤 68.25
98 应急食品 压缩饼干 4KG/件(箱或桶或袋或罐)注:每件200g*20袋/箱(或桶或袋或罐);内含小包装(200G/袋)为生产厂家原包装。 123.75
99 方便面(袋装) 定制包装(面饼≧75g/包)备注:开袋即泡即食方便面(口味无辣或微辣,按监狱需求提供),以生产厂家原包装提供,其中内含面饼净含量不低于75g/包。 2.75
100 矿泉水 定制包装(≥550ml*24瓶) 1.80
备注:在满足质量要求的情况下,每种定制包装商品允许投报不超过三个品牌(需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投报品牌),但每品种只允许投报一个价格。投报品牌须为国内常见、普遍销售、流通的品牌,投报多个品牌的商品,取所投品牌中获得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最少的生产商品牌作为该品种的评比商品参与商务技术评比。

(三)质量及包装要求

▲1.各商品符合相应品种的质量标准。标注有保质期的商品,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原保质期的二分之一。(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2.在满足质量要求的情况下,每种定制包装商品允许投报不超过三个品牌(需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投报品牌),但每品种只允许投报一个价格。投报品牌须为国内常见、普遍销售、流通的品牌,投报多个品牌的商品,取所投品牌中获得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最少的生产商品牌作为该品种的评比商品参与商务技术评比。

3.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损、渗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形,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因素。

★4.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5.各商品需对应符合《GB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GB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腌腊肉制品》、《GB1886.24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复配膨松剂》、《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1964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和调制乳粉》等相关标准。(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三、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

(一)中标人与监狱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中标人须向监狱支付合同金额10%(如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按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日内,监狱应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已全部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需提交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三)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每次中标人按照履约保证金10%的额度支付违约金:

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2.当批次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退货金额占比低于该批次货物金额50%(不含本数)的;

3.未经与监狱协商同意,当批次货物实际供应金额占比低于监狱该批次采购计划金额50%(不含本数)的;

4.未按监狱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至少提前一日与监狱协商,且未影响罪犯伙食正常供应的除外);

5.未按监狱指定地点、秩序卸货的;

6.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不积极配合溯源及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的;

7.中标人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监狱业务部门,造成紧急情况下无法联系的。

(四)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每次中标人按照履约保证金20%的额度支付违约金:

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2.当批次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退货金额占比高于该批次货物金额50%(含本数)的;

3.提供虚假或伪造的货物质量检验、检测报告的;

4.货物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

5.中标人工作人员不遵守监狱对外来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合同期前两个月内发生上述(三)、(四)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次数不超过三次(含三次),在未影响监狱伙食正常供应、未因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且中标人及时整改的前提下可免予扣除履约保证金;从第三个月起严格执行。

(五)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每次中标人按照履约保证金30%的额度支付违约金:

1.因退货或未按监狱采购计划数量供应,造成监狱无法按时供应罪犯伙食的;

2.中标人工作人员为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的;

3.中标人工作人员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造成违禁品、违规品及危险品流入狱内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监狱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配送相关物资的;

5.中标人未经书面申请监狱同意,擅自调整、更换项目相关服务人员的。

(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每次中标人按照履约保证金50%的额度支付违约金:

1.省局在合同期内的随机质量抽查中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

2.中标人工作人员第二次为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的;

3.中标人工作人员第二次出现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造成违禁品、违规品或危险品流入狱内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第二次未按监狱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配送相关物资的;

5.因中标人长时间(超过24小时)无法联系的原因,导致监狱物资供应出现中断或短缺的。

(七)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属中标人严重违约,监狱应立即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究中标人因违约所造成相关经济损失责任的权利。在此情形下,中标人不得向监狱追索任何费用或主张任何权利义务:

1.省局在合同期内的随机质量抽查中第二次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可以是相同或不同的货物);

2.中标人工作人员为服刑人员传带违禁品、违规品或危险品,或是第三次传带物品的;

3.中标人工作人员第三次出现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造成违禁品、违规品及危险品流入狱内的;

4.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5.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

6.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无故不能完成监狱应急保障相关要求,导致监狱出现重大安全风险的。

(八)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终止合同履行的,应提前九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监狱,并继续供应九十日后方可终止。履行合同未满六个月就提出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按照履约保证金60%的额度支付违约金;履行合同六个月以上不足九个月提出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按照履约保证金40%的额度支付违约金;履行合同九个月以上提出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按照履约保证金20%的额度支付违约金。

如中标人没有提前告知终止合同或提出终止合同后未继续供应九十日的(剩余合同期小于九十日的,供应到合同结束时间为止),按单方面违约处理,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还须承担监狱的其他经济损失(以双方正式终止合同之日为计算支付违约金所占履约保证金比例额度的时间节点)。

(九)如监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非中标人原因需终止合同履行的,应提前六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并在合同正式终止后三十日内将经监狱验收确认的货款支付给中标人并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已全部扣除的,不予退还);除此以外,监狱无需向中标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四、配送要求与货款支付

(一)交货地点:

序号 单位 粤东片区各监狱罪犯伙房地址
1 广东省梅州监狱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梅州监狱罪犯伙房
2 广东省河源监狱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河源监狱罪犯伙房
3 广东省揭阳监狱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揭阳监狱罪犯伙房

(二)首次供应时,中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予监狱存档。每次供应时应向监狱提供盖有公章的货物清单。

(三)货物运输整个过程应科学合理,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确保货物不被挤压变形导致质量受到影响,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清洗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四)用于包装货物的容器(框、箱、袋)需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品包装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行业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无破损。

(五)送货时间:监狱根据采购计划和实际需求,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将需求通知中标人。

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监狱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至少提前一日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监狱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监狱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采购费用差额等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支付方式:

1.如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

(1)合同签订后,监狱需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其余货款按月支付;中标人在申请预付款时须向监狱提供同等金额的保函(注:中标人需提供预付款保函和预付款发票。预付款保函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需提交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限应至预付款金额抵扣货款用完为止;保函有效期满后,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狱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函原件);

(2)预付款先行抵扣合同执行前期产生的货款(不含监狱企业采购物资货款),预付款抵扣完毕后,其余货款按月按实支付;

(3)中标人按监狱要求完成当月供货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如监狱企业有采购需求的,监狱企业采购的物资另行开具正式发票)向监狱申请支付款项,监狱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2.如中标人非为中小企业的:

中标人按监狱要求完成当月供货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如监狱企业有采购需求的,监狱企业采购的物资另行开具正式发票)向监狱申请支付款项,监狱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五、物资验收

(一)按《广东省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二)合同期内,省局随机对货物质量进行一到两次抽查(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相关投诉而送检的,不受此次数限制),检验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责成监狱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解除合同。

(三)监狱在物资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而入库后七日内发现质量问题的,且中标人无法证明该质量问题是由于监狱保管、使用不善而导致的,应无条件更换该批次货物。

(四)监狱与中标人双方对货物质量出现争议时,应在双方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将争议货物取样并送至具备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监狱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监狱按照合同有关违约责任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五)各片区每季度选取一个监狱单位,将中标人所供应的物资取样并送至具备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抽样时监狱应通知中标人代表到场,如中标人代表无法到场的,监狱应当做好取样的视频记录及样品备份。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费用由送检单位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监狱按照合同有关违约责任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六、应急保障

(一)中标人要有自己的货物来源保障能力,即自有或租赁的种植、养殖基地,自有或租赁的生产线或生产车间,自有或租赁的配送中心、仓库、冷冻库、冷藏库等,相关场地面积及运输距离须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要。

(二)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和针对性强的特殊情况应急保障方案,承诺在合同期内(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保持24小时沟通联系,在收到监狱需配送物资的通知后,及时按要求完成配送。

(三)中标人需具备足够的运输车、冷链车及相关设备、配送人员,确保满足本项目的服务需求。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调整监狱采购计划,否则监狱有权拒收。确因市场流通问题需变更的,须向监狱书面提出申请,监狱同意后方可变更。

(四)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应急保障内容,导致监狱出现供应中断等重大安全风险的,监狱有权采取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单方面解除合同等措施,并要求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中标人管理要求

(一)中标人有以下行为之一并经调查属实的,监狱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中标供应项目有违规转包、分包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不具备承接中标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

5.存在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6.食品安全责任险有效期未覆盖项目合同期,或续保的保额低于投标时所购买保额的。

(二)中标人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监管安全事故的,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外,中标人还需赔偿监狱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护理、康复等费用)。

(三)中标人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及合同约定(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随意变更、调整监狱采购计划。对监狱验收认为不符合规格要求或质量标准的货物,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退货或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因生产商原因停产、改变生产规格的,中标人凭生产商出具的证明告知监狱,监狱经市场调查选择替换的品种、规格,报省局生活卫生处备案后与中标人协商予以更换。

(五)中标人须按所供应商品的实际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六)食品溯源要求:中标人需建立完整的食品溯源管理机制,确保所有食品及原材料的生产、加工、运输、贮存等各环节链条清晰、源头可控,并主动接受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

(七)中标人应保存以下资料备查:

1.与食品生产企业的销售/代理合同;

2.食品生产企业的送货单据和销售发票;

3.与经销商/代理商的采购合同、送货单据和销售发票。

(八)中标人应遵守监狱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监管区相关规定。

采购包1(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监狱根据采购计划和实际需求,提前五日以书面方式将需求通知中标人。
标的提供的地点 河源监狱/梅州监狱/揭阳监狱各单位罪犯伙房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如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 (1)合同签订后,监狱需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其余货款按月支付;中标人在申请预付款时须向监狱提供同等金额的保函(注:中标人需提供预付款保函和预付款发票。预付款保函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需提交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限应至预付款金额抵扣货款用完为止;保函有效期满后,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狱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函原件); (2)预付款先行抵扣合同执行前期产生的货款(不含监狱企业采购物资货款),预付款抵扣完毕后,其余货款按月按实支付; (3)中标人按监狱要求完成当月供货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如监狱企业有采购需求的,监狱企业采购的物资另行开具正式发票)向监狱申请支付款项,监狱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2.如中标人非为中小企业的: 中标人按监狱要求完成当月供货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监狱企业采购的物资另行开具正式发票)向监狱申请支付款项,监狱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一)按《广东省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二)合同期内,省局随机对货物质量进行一到两次抽查(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相关投诉而送检的,不受此次数限制),检验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责成监狱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解除合同。 (三)监狱在物资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而入库后七日内发现质量问题的,且中标人无法证明该质量问题是由于监狱保管、使用不善而导致的,应无条件更换该批次货物。 (四)监狱与中标人双方对货物质量出现争议时,应在双方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将争议货物取样并送至具备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监狱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监狱按照合同有关违约责任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五)各片区每季度选取一个监狱单位,将中标人所供应的物资取样并送至具备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抽样时监狱应通知中标人代表到场,如中标人代表无法到场的,监狱应当做好取样的视频记录及样品备份。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费用由送检单位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监狱按照合同有关违约责任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履约保证金 交纳比例:10%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支票(本票、汇票)、其他账号:2********408242(以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提供的账号为准)户名:广东省梅州监狱(以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提供的户名为准)开户行:工商银行梅州梅江支行(以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提供的开户行为准)支票提交方式:网银转账(以签订合同时采购人要求为准)汇票、本票提交方式:网银转账(以签订合同时采购人要求为准)说明: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核心产品要求(“△”)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肥(香)皂和合成洗涤剂 日杂用品 1.00 342,738.00 342,738.00 2.42 工业 详见附表一
2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米粉 1.00 819,000.00 819,000.00 5.79 工业 详见附表二
3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副食品 1.00 12,996,386.40 12,996,386.40 91.79 工业 详见附表三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日杂用品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二:米粉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三:副食品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梅州监狱,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 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5 报价形式 采购包1:折扣率
6 报价要求 采购包1:0% -100%
7 现场踏勘
8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文件要求 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采购包1:3家
12 中标供应商数量 采购包1:1家
13 有效供应商家数 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14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 无:-
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16 代理服务费 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委托代理协议
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18 其他
19 开标解密时长 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陈小姐/龚小姐

电话:********/********

传真:********/********

邮箱:********@gd.gov.cn(推荐使用)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质管科

邮编:51003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电话:********

邮编:510030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 10%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 食品经营资质 投标人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须与食品相关),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②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要涵盖采购需求中所有商品类别,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投标报价 投标折扣率是固定且是唯一的,未超过100%。如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包组)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供应商在评标(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如供应商为厂家,则对主要材料选材方式及价格分析、生产人工费用、损耗、厂房费用、设备折旧、包装、运输、售后服务、税金、利润、代理服务费等各项费用组成进行分析说明;如供应商非生产厂家的,则按上述各项费用组成提供厂家及供应商的成本分析说明。分析说明应逐一提供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主要材料的采购合同或报价清单;②人员工资明细表及银行工资转帐凭证;③自有厂房的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厂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及发票,委托生产的提供委托生产合同。④生产设备购置合同或租赁合同,如委托生产的,提供委托生产合同。⑤以往同类产品的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交易发票)。
2 对标的内容没有报价漏项 对标的内容没有报价漏项。
3 提交投标函。 投标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完整。
4 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代表单位投标(响应)的,则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5 “★”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 附加条件 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不少于90天。
8 如有报价修正的,投标人按规定要求书面确认 如有报价修正的,投标人按规定要求书面确认。
9 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10 联合体 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包1(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22.0分技术部分38.0分报价得分40.0分
技术部分 对《采购需求》响应程度 (2.0分)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的条款,共计1项。每满足一项得2.0分。本项最多得2.0分。 备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对技术参数逐条响应,说明响应情况,如用户需求书有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的,需按用户需求书要求提供,如用户需求书无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符对应项的视为负偏离。
食品安全追溯能力 (5.0分) 投标人具有可实现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管理功能系统的,得5.0分。 备注:(1)追溯系统若为投标人自行开发,需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著作权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需一致; (2)追溯系统若为投标人购买的,需同时提供: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②软件购买合同及发票(或提供著作权人授权使用的相关证明文件); (3)追溯系统若为投标人租赁或委托第三方实施,须提供租赁协议或委托协议及追溯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租赁期或委托期不能覆盖合同期的,投标人还应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租赁或委托到期后将继续租赁或委托(或购买)。
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6.0分) 对投标人自有的或其合作的副食、日用杂品供货厂家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进行评价: 真菌霉素检测仪、细菌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食品重金属检测仪、食盐检测仪、面粉粉质仪。 每具有一项检测设备或检测功能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6.0分。 备注:(1)须同时提供检测设备清单、检测设备图片和检测设备的佐证资料。佐证资料要求:如设备为自有的,须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如设备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须包含本项目供货期)复印件。如设备租赁期不能覆盖合同期的,投标人还应提交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租赁到期后将继续租赁(或购买)不低于投标时检测能力的检测设备,确保合同期提供及时、有效的副食及日用杂品检测服务,承诺函格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函》的格式。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得分。 (2)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设施设备为合作生产商所有的,除提供检测设备清单、检测设备图片外,还须提供与生产商的供货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检测功能相同,或同一设备具有多种检测功能的,投标人须提供说明及相应佐证资料,否则多种功能的同一设备只按一次分值计取。 注:以上不提供说明及相应佐证资料的对应设备不得分。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5.0分) 根据用户需求中,针对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包括产品的来源、追溯、加工、储存、运输等食品安全措施)进行评审: 1.完全符合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0分; 2.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0分; 3.不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0分; 4.无措施不得分。
投标货物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0.0分) 根据鸡蛋、甜面包、面饼、中筋面粉、米粉、油炸豆卜、腐竹、花生米、腊肉、老抽(采购量前10名的食品品种)货物制造商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进行评价: 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与食品相关); 每提供一项证书得0.5分,满分10.0分。 1-2项备注: (1)此项评分须与投标产品明细表的品牌(或制造商)一致;同一投标产品中以获得认证证书最少的品牌(或制造商)参与评审计分,不重复得分;(2)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和网站公布的链接信息资料【网址以***********
货物来源保障能力 (10.0分) 根据投标人与鸡蛋、甜面包、面饼、中筋面粉、米粉、油炸豆卜、腐竹、花生米、腊肉、老抽(采购量前10名的货物品种)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签订供货协议或合同的情况进行评价: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投标产品与所投货物全部制造商或代理商均签订供货协议或合同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10.0分。 备注: (1)此项评分须与投标产品明细表的品牌(或制造商)一致;同一投标产品投标多个品牌(或制造商)的,投标人须与全部品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签订供货协议或合同才能计为有效得分。如投标人投标A产品,提供了甲、乙、丙三个品牌(或制造商),当投标人与甲、乙、丙三个品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均签订供货协议或合同的,计为有效得分,否则不得分。 (2)同时提供投标人与制造商或代理商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复印件、生产商营业执照、工商登记信息及系统查询截图。 (3)若投标人是与代理商签订的协议或合同,须另外提供制造商对代理商出具的产品代理证明相关文件复印件。 (4)若投标产品是投标人生产的,相应得分。
商务部分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6.0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配备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得6.0分。 备注: (1)保险保额不低于项目预算金额; (2)已配备保险的,保险有效期应覆盖本项目合同期,如不能覆盖的,投标人还应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保险到期后将继续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可有效覆盖合同期且保额不低于项目预算金额; (3)未配备保险的,投标人提交承诺函,承诺如中标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险配备到位(承诺函必须清晰明确购买赔付金额和购买到位时间),有效覆盖合同期且保额不低于项目预算金额。
同类项目业绩 (5.0分) 投标人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含本项目采购量前10名的货物,为鸡蛋、甜面包、面饼、中筋面粉、米粉、油炸豆卜、腐竹、花生米、腊肉、老抽)业绩,每提供一项同类业绩得1.0分,最高5.0分。 备注:(1)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验收报告(或验收单)复印件、合同期内任意一次供货发票复印件及税务部门网站查询的相关发票信息截图;合同关键页应包括封面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2)合同中标的物不能覆盖鸡蛋、甜面包、面饼、中筋面粉、米粉、油炸豆卜、腐竹、花生米、腊肉、老抽货物的,不得分; (3)与同一客户签订多项合同的,按一个项目计分。
运输能力 (6.0分)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5辆(含)以上,且总运输货物能力大于50吨(含)的,得6.0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4辆(含)以上,且总运输货物能力大于40吨(含)的,得4.0分; 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3辆(含)以上,且总运输货物能力大于30吨(含)的,得2.0分; 4.运输车辆少于3辆或总运输货物能力少于30吨,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备注: (1)如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及总运输能力覆盖多个档次的评审项的,以最高档次计分,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车辆应为投标人所有; (3)投标人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如车辆租赁期不能覆盖合同期的,投标人还应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租赁到期后将继续租赁(或购买)不低于投标时运载能力(含车辆吨位及数量)的运输车辆,确保合同期提供及时、稳定的物资配送服务
配送及应急服务方案 (5.0分) 根据需求中“配送要求”和“应急保障”(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针对投标人提供的配送及应急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1.完全符合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0分; 2.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0分; 3.不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0分; 4.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4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合同文本

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

采购项目合同书

(样本)

(备注:本合同样本具体内容可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内容修改)

项目名称: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

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项目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甲方(买方、监狱):

乙方(卖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中标结果(xx监狱采购预算金额xxxxx元/年;中标折扣率为xx.xx%),经双方协商确定,监狱(买方、甲方)向中标人(卖方、乙方)订购下列货物及其服务,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货物的品种、价格、采购数量、供应期限

(一)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报价:

序号 类别 商品名称 规格 品牌 单位 最高限价 中标折扣率 合同单价(元)
1 调味品 食盐 公斤
2 调味品 生抽
3 调味品 老抽
4 调味品 陈醋
5 调味品 白醋
6 调味品 蚝油 公斤
7 调味品 鱼露
8 调味品 白砂糖(白糖) 公斤
9 调味品 味精 公斤
10 调味品 鸡精 公斤
11 调味品 五香粉 公斤
12 调味品 胡椒粉 公斤
13 调味品 柱侯酱 公斤
14 调味品 辣椒粉(干粉) 公斤
15 调味品 八角 公斤
16 调味品 豆豉 公斤
17 调味品 豆瓣酱 公斤
18 调味品 番茄酱 公斤
19 调味品 生粉(淀粉) 公斤
20 调味品 片糖 公斤
21 调味品 桂皮 公斤
22 调味品 香叶 公斤
23 调味品 干辣椒 公斤
24 调味品 十三香 公斤
25 调味品 孜然粉 公斤
26 调味品 花椒 公斤
27 调味品 丁香 公斤
28 调味品 五指毛桃粉 公斤
29 调味品 草果 公斤
30 调味品 咖喱粉 公斤
31 调味品 沙茶酱 公斤
32 调味品 红枣 公斤
33 调味品 盐焗粉 公斤
34 调味品 枸杞 公斤
35 蛋类 鸡蛋 公斤
36 蛋类 咸蛋 公斤
37 蛋类 皮蛋 公斤
38 蛋类 鸭蛋 公斤
39 豆类 大豆(黄豆) 公斤
40 豆类 绿豆 公斤
41 豆类 黑豆 公斤
42 豆类 红豆 公斤
43 豆类 花生米 公斤
44 豆制品 豆腐 公斤
45 豆制品 豆腐干 公斤
46 豆制品 油炸豆卜 公斤
47 豆制品 腐竹 公斤
48 粮食制品 低筋面粉 公斤
49 粮食制品 中筋面粉 公斤
50 粮食制品 高筋面粉 公斤
51 粮食制品 面条 公斤
52 粮食制品 面饼 公斤
53 粮食制品 米粉 公斤
54 粮食制品 河粉 公斤
55 粮食制品 八宝粥米 公斤
56 粮食制品 全麦粉 公斤
57 粮食制品 燕麦片 公斤
58 粮食制品 薏米 公斤
59 粮食制品 小米 公斤
60 粮食制品 甜面包 公斤
61 风干食品 木耳 公斤
62 风干食品 海带 公斤
63 风干食品 冬菇 公斤
64 风干食品 紫菜 公斤
65 风干食品 虾皮 公斤
66 风干食品 竹笋干 公斤
67 风干食品 梅菜干 公斤
68 风干食品 茶树菇 公斤
69 风干食品 柴鱼干 公斤
70 风干食品 鱿鱼干 公斤
71 风干食品 淡菜干 公斤
72 风干食品 剥皮鱼干 公斤
73 风干食品 菊花 公斤
74 风干食品 莲子 公斤
75 风干食品 百合 公斤
76 风干食品 银耳 公斤
77 腌制食品 萝卜丁 公斤
78 腌制食品 榨菜(丝) 公斤
79 腌制食品 雪菜 公斤
80 腌制食品 酸菜 公斤
81 腌制食品 酸豆角 公斤
82 腌制食品 剁辣椒酱 公斤
83 腌制食品 冬菜 公斤
84 腌制食品 梅粉 公斤
85 食品添加剂 酵母 公斤
86 食品添加剂 泡打粉 公斤
87 肉类制品 腊肠 公斤
88 肉类制品 方火腿 公斤
89 肉类制品 腊肉 公斤
90 应节食品 猪肉水饺 公斤
91 应节食品 黑芝麻汤圆 公斤
92 应节食品 粽子 公斤
93 应节食品 月饼 公斤
94 日用杂品 洗洁精 公斤
95 日用杂品 洗衣粉 公斤
96 奶制品 纯牛奶
97 奶制品 奶粉 公斤
98 应急食品 压缩饼干
99 应急食品 方便面(袋装)
100 应急食品 矿泉水

(二)供货数量:以监狱批次采购计划和实际采购数量为准,如实际采购数量未达或超过采购需求计划的,以实际为准。

(三)供货金额:按合同单价和当月实际供货量为准,按如下公式计算:

当月供货金额=当月实际供货量×合同单价

注:合同单价按中标折扣率(%)计算,公式为:

合同单价=各项物资单价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率。

(四)供应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具体供货时间以监狱通知(采购计划)为准;具体终止时间以达到采购预算或截止日期两者先到为准。

(五)中标人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含品牌、质量、规格等)供应,且未经监狱同意,不得变更供货的品牌、品种、质量、规格等,否则,监狱有权拒收。

二、质量及包装要求:

(一)质量要求(根据投标产品响应内容可作修改)

1.各商品符合相应品种的质量标准。标注有保质期的商品,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原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2.各商品需对应符合《GB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GB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腌腊肉制品》、《GB1886.24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复配膨松剂》、《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1964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和调制乳粉》等相关标准。

(二)包装要求

1.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损、渗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形,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因素。

2.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注:以上如有最新的标准出台,则参照最新的标准执行。

三、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

(一)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中标人须向监狱支付合同金额10%(如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按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日内,监狱应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已全部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需提交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每次中标人按照履约保证金10%的额度支付违约金:

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2.当批次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退货金额占比低于该批次货物金额50%(不含本数)的;

3.未经与监狱协商同意,当批次货物实际供应金额占比低于监狱该批次采购计划金额50%(不含本数)的;

4.未按监狱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至少提前一日与监狱协商,且未影响罪犯伙食正常供应的除外);

5.未按监狱指定地点、秩序卸货的;

6.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不积极配合溯源及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的;

7.中标人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监狱业务部门,造成紧急情况下无法联系的。

(三)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每次中标人按照履约保证金20%的额度支付违约金:

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2.当批次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退货金额占比高于该批次货物金额50%(含本数)的;

3.提供虚假或伪造的货物质量检验、检测报告的;

4.货物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

5.中标人工作人员不遵守监狱对外来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合同期前两个月内发生上述(三)、(四)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次数不超过三次(含三次),在未影响监狱伙食正常供应、未因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且中标人及时整改的前提下可免予扣除履约保证金;从第三个月起严格执行。

(四)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每次中标人按照履约保证金30%的额度支付违约金:

1.因退货或未按监狱采购计划数量供应,造成监狱无法按时供应罪犯伙食的;

2.中标人工作人员为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的;

3.中标人工作人员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造成违禁品、违规品及危险品流入狱内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监狱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配送相关物资的;

5.中标人未经书面申请监狱同意,擅自调整、更换项目相关服务人员的。

(五)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每次中标人按照履约保证金50%的额度支付违约金:

1.省局在合同期内的随机质量抽查中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

2.中标人工作人员第二次为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的;

3.中标人工作人员第二次出现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造成违禁品、违规品或危险品流入狱内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第二次未按监狱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配送相关物资的;

5.因中标人长时间(超过24小时)无法联系的原因,导致监狱物资供应出现中断或短缺的。

(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属中标人严重违约,监狱应立即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究中标人因违约所造成相关经济损失责任的权利。在此情形下,中标人不得向甲方追索任何费用或主张任何权利义务:

1.省局在合同期内的随机质量抽查中第二次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可以是相同或不同的货物);

2.中标人工作人员为服刑人员传带违禁品、违规品或危险品,或是第三次传带物品的;

3.中标人工作人员第三次出现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造成违禁品、违规品及危险品流入狱内的;

4.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5.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

6.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无故不能完成监狱应急保障相关要求,导致监狱出现重大安全风险的。

(七)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终止合同履行的,应提前九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监狱,并继续供应九十日后方可终止。履行合同未满六个月就提出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按照履约保证金60%的额度支付违约金;履行合同六个月以上不足九个月提出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按照履约保证金40%的额度支付违约金;履行合同九个月以上提出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按照履约保证金20%的额度支付违约金。

如中标人没有提前告知终止合同或提出终止合同后未继续供应九十日的(剩余合同期小于九十日的,供应到合同结束时间为止),按单方面违约处理,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还须承担监狱的其他经济损失(以双方正式终止合同之日为计算支付违约金所占履约保证金比例额度的时间节点)。

(八)如监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非乙方原因需终止合同履行的,应提前六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并在合同正式终止后三十日内将经监狱验收确认的货款支付给中标人并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已全部扣除的,不予退还);除此以外,监狱无需向中标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注:本条第(七)、(八)款所述的“合同终止”,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四、配送要求与货款支付

(一)交货地点:广东省xx监狱罪犯伙房。

(二)首次供应时,中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予监狱存档。每次供应时应向监狱提供盖有公章的货物清单。

(三)货物运输整个过程应科学合理,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确保货物不被挤压变形导致质量受到影响,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清洗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四)用于包装货物的容器(框、箱、袋)需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品包装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行业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无破损。

(五)送货时间:监狱根据采购计划和实际需求,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将需求通知中标人。

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监狱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至少提前一日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监狱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监狱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采购费用差额等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支付方式

1.如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

(1)合同签订后,监狱需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其余货款按月支付;中标人在申请预付款时须向监狱提供同等金额的保函(保函有效期需覆盖至预付款抵扣完毕);

(2)预付款先行抵扣合同执行前期产生的货款(不含监狱企业采购物资货款),预付款抵扣完毕后,其余货款按月按实支付;

(3)中标人按监狱要求完成当月供货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如监狱企业有采购需求的,监狱企业采购的物资另行开具正式发票)向监狱申请支付款项,监狱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注:中标人需提供预付款保函和预付款发票。预付款保函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需提交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限应至预付款金额抵扣货款用完为止;保函有效期满后,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狱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函原件。

2.如中标人非为中小企业的:

中标人按监狱要求完成当月供货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监狱企业采购的物资另行开具正式发票)向监狱申请支付款项,监狱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五、物资验收

(一)按《广东省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二)合同期内,省局随机对货物质量进行一到两次抽查(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相关投诉而送检的,不受此次数限制),检验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责成监狱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解除合同。

(三)监狱在物资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而入库后七日内发现质量问题的,且中标人无法证明该质量问题是由于监狱保管、使用不善而导致的,应无条件更换该批次货物。

(四)监狱与中标人双方对货物质量出现争议时,应在双方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将争议货物取样并送至具备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监狱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监狱按照合同有关违约责任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五)各片区每季度选取一个监狱单位,将中标人所供应的物资取样并送至具备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抽样时监狱应通知中标人代表到场,如中标人代表无法到场的,监狱应当做好取样的视频记录及样品备份。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费用由送检单位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监狱按照合同有关违约责任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六、应急保障

(一)中标人要有自己的货.源保障能力,即自有或租赁的种植、养殖基地,自有或租赁的生产线或生产车间,自有或租赁的配送中心、仓库、冷冻库、冷藏库等,相关场地面积及运输距离须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要。

(二)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和针对性强的特殊情况应急保障方案,承诺在合同期内(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保持24小时沟通联系,在收到监狱需配送物资的通知后,及时按要求完成配送。

(三)中标人需具备足够的运输车、冷链车及相关设备、配送人员,确保满足本项目的服务需求。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调整监狱采购计划,否则监狱有权拒收。确因市场流通问题需变更的,须向监狱书面提出申请,监狱同意后方可变更。

(四)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应急保障内容,导致监狱出现供应中断等重大安全风险的,监狱有权采取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单方面解除合同等措施,并要求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中标人管理要求

(一)中标人有以下行为之一并经调查属实的,监狱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中标供应项目有违规转包、分包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不具备承接中标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

5.存在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6.食品安全责任险有效期未覆盖项目合同期,或续保的保额低于投标时所购买保额的。

(二)中标人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监管安全事故的,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外,中标人还需赔偿监狱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护理、康复等费用)。

(三)中标人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及合同约定(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随意变更、调整监狱采购计划。对监狱验收认为不符合规格要求或质量标准的货物,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退货或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因生产商原因停产、改变生产规格的,中标人凭生产商出具的证明告知监狱,监狱经市场调查选择替换的品种、规格,报省局生活卫生处备案后与中标人协商予以更换。

(五)中标人须按所供应商品的实际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六)食品溯源要求:中标人需建立完整的食品溯源管理机制,确保所有食品及原材料的生产、加工、运输、贮存等各环节链条清晰、源头可控,并主动接受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

(七)中标人应保存以下资料备查:

1.与食品生产企业的销售/代理合同;

2.食品生产企业的送货单据和销售发票;

3.与经销商/代理商的采购合同、送货单据和销售发票。

八、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中标人需具备足够运力的运输车辆及相关设备、配送人员,确保满足本项目的服务需求;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金额中。

九、供货计量:

以中标人和监狱双方在交货地对货物清点、称重、验收确认为准。

十、双方权利义务

(一)监狱权利义务

1.监狱应按时与中标人结算货款,监狱对中标人供应的不合格货物,有权作退货处理。

2.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二)中标人权利义务

1.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本采购项目;

2.中标人应严格按合同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生产检验供货,确保向监狱供应的货物质量达标。

3.中标人应严格按合同要求和监狱采购需求,按时按量供应货物。

4.由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认真教育自身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监狱的相关管理规定(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监管区须知):

(1)外来人员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假借监狱名义从事有损监狱形象的行为。

(2)罪犯划清界线,防止被罪犯利用。

(3)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女士不得衣着暴露。

(4)凡需进入监管区的外来人员必须由中标人开具委派证明和身份证明原件,向监狱提出申请,经监狱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5)外来车辆应凭监狱的审批手续并由监狱警察引导或监狱指定的人员驾驶,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

(6)所有进出监管区大门的人员、车辆和物品应接受监门警察和监门武警哨兵的检查,凭通行证件或经监狱审批的手续,人证相符、手续齐全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

(7)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大门必须遵守监狱监管区大门管理规定,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由监狱相关部门警察带入带出,并接受监门武警和值班警察的检查管理。

(8)外来人员不得携带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等可能影响监管安全的物品进入监管区,进入监管区前必须按规定将移动电话等物品保管在警察指定的保管箱。

违禁品是指枪支弹药、通讯设备、现金、刀具、毒品、麻醉及精神药品、军警制服、便服、假发、反动、淫秽宣传制品等物品;

违规品是指含有酒精的饮品、火种及可用作点火的可燃物品、身份类证件、绳索及可用作绳索的生产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玻璃陶瓷类制品及含有玻璃制品的物品、绝缘物品、燃料炊具和电炊具等物品;

危险品是指钝器、攀高物、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性等物品。

(9)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后,必须将《外来人员通行证》或《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挂于胸前,并妥善保管。

(10)外来人员进入监管区后,必须遵守监狱的下列规定:

①不得擅自与罪犯接触、与罪犯认老乡、攀亲结友;

②不得为罪犯传带、保管任何物品;

③不得为罪犯邮寄信件、捎口信或替罪犯打电话;

④不得在监管区拍照、摄像或录音;

⑤不得在监管区内随意走动,非经许可不得进入监舍区;

⑥不得与罪犯交谈业务以外的内容;

⑦不得散布不利于罪犯改造的言论;

⑧不得干涉、干扰监狱对罪犯的执法活动;

⑨不得破坏监狱设施;

⑩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外来人员严禁进入监管区;

⑪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监狱工作秘密,或从事其它有碍监管安全的行为。

(11)外来车辆(配送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熄火,拔下钥匙,锁紧车门窗。所有车辆在当天18时前应驶离监管区。

外来人员若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监狱可责成中标人将其解聘、辞退或调离,严禁其再次进入监管区,有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三)其他

中标人和监狱双方在合同期内因业务需要变更名称、账号等内容的,变更方应凭工商、银行等部门出具的有效资料,于变更后的五日内通知对方,对方应及时更改相关信息。

乙方承诺事项(根据中标人投标承诺事项填写)

(一)乙方具备(含租赁)可实现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管理功能系统。

(二)乙方具备(含其合作的副食及日用杂品供货厂家)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xxxx。

(三)投标品牌生产商具有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xxxx。

(四)乙方为本项目配备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为xxx元。

(五)乙方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xxx辆(含)以上,且总运输货物能力大于xxx吨(含)。

(六)乙方为本项目投入的xxxx人员:xxx人。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事项及响应事项执行。

十二、违约

(一)因中标人供应货物时间、数量、质量等原因引起监狱物资短缺,无其它同类物资代替,造成罪犯伙食无法按时供应的,视为中标人违约,监狱将依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二)中标人擅自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的,监狱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对其违约行为给监狱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监狱认为中标人供货质量与合同不符、双方协商不成时,经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鉴定中标人所供物品确为伪劣商品的,监狱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承担货物的检测费和相关违约费。

(四)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

十三、争议解决(调解)方式

本合同执行中双方若发生争议,监狱和中标人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四、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十五、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其它

(一)本合同正本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中标人各执壹份,监狱执叁份。

(二)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合同之所有附件,以及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监狱和中标人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甲方:乙方(中标人):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46773

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2201HG274F

所投采购包:第包

(投标人名称)

年月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投标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承诺函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二、监狱企业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

十九、各类证明材料

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二十四、附件

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你方组织的“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GPCGD252201HG274F],我方愿参与投标。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全部标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标的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投标人未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1)对于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采购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对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项目:即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

(3)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声明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四)如我方中标,将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如果有效期未能覆盖项目(包组)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六)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投标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五: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东省粤东片区监狱(梅州、河源、揭阳)2025-2026年度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及日用杂品)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GPCGD252201HG274F]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七:

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格式十:

(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

承诺函

致:广东省梅州监狱

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

(一)星号条款

1.

2.

3.

.........

(二)三角号条款

1.

2.

3.

.........

(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

1.

2.

3.

.........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