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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电梯大修及维保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就 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电梯大修及维保项目(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 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电梯大修及维保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 L33********48002001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方式
1、 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电梯大修及维保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 22 万元;详见本招标文件 -招标需求。
2、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财库〔2022〕3 号文件认定)];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
1、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若有)、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若有))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2、下载网址:临平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网***********
3、下载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五、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绝接收):
投标截止时间: 202 5 年 1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临平区邱山大街 479号交通大厦510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 5 年 1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止
开标地点:杭州市临平区邱山大街 479号交通大厦510室 。
八、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名称 : 杭州市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李皓 联系电话: 13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建富社区恒新街 5号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丁敏 联系电话: ********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 88号国贸中心10楼
招标人名称: 杭州市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日 期: 202 5 年 11 月 4 日
公告.pdf 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电梯大修及维保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zip招标公告
根据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就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电梯大修及维保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电梯大修及维保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L33********48002001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方式
1、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电梯大修及维保项目(第二次),预算金额22万元;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需求。
2、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财库
〔2022〕3号文件认定)];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若有)、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若有))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2、下载网址:临平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网***********
3、下载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五、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符合投标人资
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绝接收):
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临平区邱山大街479号交通大厦510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止
开标地点:杭州市临平区邱山大街479号交通大厦510室。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杭州市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皓联系电话:13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建富社区恒新街5号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敏联系电话:********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国贸中心10楼
招标人名称:杭州市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电梯大修及维保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L33********48002001
| 招 标 人: | 杭州市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 | 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
第三部分招标需求20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5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37
投标人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的,为保证招标文件的修改留出充足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形式提出。
二、投标人在制作投标前务必仔细阅读“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的前附表、评标程序、被拒绝投标、无效投标、废标等条款及有关表格样张。
三、如遇投标截止时间推迟、招标需求变动等,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根据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就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电梯大修及维保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电梯大修及维保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L33********48002001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方式
1、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电梯大修及维保项目(第二次),预算金额22万元;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需求。
2、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财库〔2022〕3号文件认定)];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若有)、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若有))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2、下载网址:临平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网***********
3、下载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五、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绝接收):
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临平区邱山大街479号交通大厦510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止
开标地点:杭州市临平区邱山大街479号交通大厦510室。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杭州市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皓联系电话:13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建富社区恒新街5号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敏联系电话:********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国贸中心10楼
招标人名称:杭州市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 序号 | 名 目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 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电梯大修及维保项目(第二次) |
| 2 | 项目编号 | L33********48002001 |
| 3 | 投标保证金 | 不采用,投标行为与企业信用挂钩。 |
| 4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日 |
| 5 | 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 | 一套完整的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分类分别密封包装,分别为:1、密封包1: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如报价文件过多,可再增加密封包装袋,单独密封包装,单独递交。2、密封包2: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如商务技术文件过多,可再增加密封包装袋。3、密封包3: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张或 U 盘一个(采用PDF格式,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单独密封包装,单独递交。▲注: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拒收。 |
| 6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7 | 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8 | 开标时间与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9 |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公布,投标人可自行下载获取澄清或修改文件。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务必关注补充公告。□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 |
| 10 | 1)本项目预算金额22万元。2)本项目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其投标视为无效。3)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 |
| 11 | 招标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不单独列项。代理服务费5000元。交纳方式:以转帐或支票的形式支付,开户名: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临平支行 帐号:733141********6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中标服务费,缴纳时注明招标编号。 | |
| 12 | 本项目不公布商务技术得分、综合得分及排名。 | |
| 13 |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þ异议/¨质疑的截止时间、方式: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提出问题方式: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前将所有问题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送达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1幢10楼招标部前台,联系电话********)注: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问题,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 |
| 14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个数:1个;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
| 15 | 投标人须知内容和本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中所载内容为准。 | |
| 16 | 项目属性:服务类。 | |
| 17 | “” 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 |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杭州市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2、“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制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还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6、特别说明: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代理单位澄清。招标代理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发布补充文件。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至少1个工作日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同时开标时间顺延,澄清或修改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到开标之日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7.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7.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8.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8.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
8.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8.4、投标文件中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招标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招标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
9、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中相关条款。
10、投标有效期
10.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日。
10.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1、投标保证金
11.1、本项目不采用。
12、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投标文件标识不清、编写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拆、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单位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修改处不予认可。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2.3、投标文件提倡采用A4幅面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3.1、投标人应按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四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文件合并装订。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注明“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同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14、投标文件的包装和递交
14.1、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包装,除报价文件之外其他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
14.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时/唱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可参考“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4.3、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规定标记的投标文件,一经发现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4.4、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未在规定时间送达的,将被拒绝投标。
14.5、投标文件一经拆封均不退回。
1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5.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
15.2、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经开标工作人员确认后,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
17、开标准备
本项目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简称投标人代表,下同)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投标文件递交有效(投标文件递交有效性以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准,下同),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能参加开标或未能携带上述资料的,视同其未参加开标,不得对开标提出异议,进行开标异常情况登记,不影响开标结果,也不作为否决其投标的评审因素。
18、开标程序:
18.1、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商务技术文件并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
18.2、商务技术评分结束后,开报价文件,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检查各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报价文件,并清点报价文件正、副本数量,若报价文件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工作人员进行唱标,唱标内容为报价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内容并作记录。
18.3、开标会结束。
六、评标
19、组建评标委员会
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以上单数。
20、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1、评标程序
21.1、本项目评标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比较与评审、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推荐中标投标人和编写评标报告等。
21.2、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2.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则无须继续进行符合性检查,并且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1.2.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1.2.3、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后续程序。
21.3、投标文件的澄清。
21.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代表应保证联络方式畅通,并应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无法联络到投标人代表或投标人代表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未能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视作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1.3.2有关澄清、说明与补正,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报价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1.3.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1.4、比较与评审。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价格比较和评审。
21.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后,对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方法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2、错误修正
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后的报价响应人应当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经响应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22条规定的顺序修正。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3.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3.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24、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5、无效投标的情形
25.1、被拒绝的投标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
25.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要求);
25.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25.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5.5、授权代表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有异;
25.6、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5.7、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用“▲”标注的条款)的;
25.8、投标文件中对于招标需求中的实质性内容的响应表述不清,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
25.9、投标文件组成中带“■”资料提供不全的;
25.10、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
25.11、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或存在备选(替代)投标方案;
25.12、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25.13、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招标预算金额,招标人不能支付;
25.14、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25.1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5.16、若响应人的报价需要修正,响应人未按响应文件要求进行确认的;
25.17、不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或投标文件有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25.18、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作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26、废标
在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6.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6.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26.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第一条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作为废标外可经批准后继续按原招标方式进行或采取其它招标方式。废标后,招标代理单位将就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7、评标内容的保密
27.1、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27.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单位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违规行为,都将导致其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七、定标
28、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应当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9、定标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对于未中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招标单位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30、中标通知书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及其他
31、签订合同
31.1、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原件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31.2、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中标单位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原件规定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与下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32、履约保证金
32.1、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需求相关要求。
33、质量保证金
33.1、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需求相关要求。
34、异议/☐质疑,投诉
34.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4.2、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34.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
35、投标文件组成(加“■”的资料为必须提供,否则将视为无效标处理)
部分格式可参考“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参考格式的由投标人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编制。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
35.1、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35.1.1、开标一览表;
35.1.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投标报价注意事项:
1)投标报价包含了为实施项目所包含的所有费用,全部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规费、税金等,同时包括不限于其他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2)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方将拒绝有选择的报价。
35.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应当包含:
1)目录;
2)评分对应表;
■3)资格审查材料:
①■投标响应函(必须按照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②■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制件;
③■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制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制件(必须按照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制件);
■5)无失信行为承诺书(必须按照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必须按照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标的清单(必须按照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8)商务技术偏离表(必须按照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9)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
10)对应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6、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6.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先评商务技术标,在商务技术标审完成后(得分不予公布)再评报价文件。如在上一阶段评审时,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环节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投票表决决定排名先后。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36.2、评标内容及标准
36.2.1、价格分(10分)
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分析投标价格是否合理,投标价格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投标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一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6.2.2、商务技术分(90分)
1)商务技术分的计算:
商务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最终商务技术得分为评标专家组成员的有效得分的算术平均数,分值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
3)评分细则如下: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因素 | 分值 |
| 1 | 技术力量 | 提供参加本项目组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6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6分。【注:提供职称证书及该人员投标截止月上溯2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制件,否则不得分。】 | 6 |
| ①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中技术人员持有电梯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6分。【证明材料:提供市场监管局颁发的相关人员证书及该人员投标截止月上溯2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制件,否则不得分。】②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中技术人员持有电梯安装维修工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该人员投标截止月上溯2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制件,否则不得分。】以上同一人员不得重复计分。 | 12 | ||
| 2 | 企业认证证书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每提供一项认证得3分,最高得9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制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 9 |
| 3 | 服务措施 | (1)设有免费服务电话、固定服务电话、24小时应急响应电话的得5分;设有固定服务电话、24小时应急响应电话的得3分;只设有移动服务电话的得1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及联系电话,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2)承诺拟派专员对接本项目所有事务的得3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 8 |
| 4 | 类似业绩 |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有1个得1分,需提供合同复制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1 |
| 5 | 质保期 |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5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 5 |
| 6 | 电梯保养及维修方案 | 电梯保养及维修方案的合理性情况(合理7分;较合理5分;基本合理2分;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 7 |
| 电梯保养时间安排的合理性情况(合理7分;较合理5分;基本合理2分;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 7 | ||
| 7 | 电梯应急方案 | 应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情况(科学、合理、规范和可操作7分;较科学、合理、规范和可操作5分;基本科学、合理、规范和可操作2分;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 7 |
| 8 | 移交方案 | 移交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科学、合理、规范和可操作7分;较科学、合理、规范和可操作5分;基本科学、合理、规范和可操作2分;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 7 |
| 9 | 培训方案 | 指导培训用户安全使用计划方案的课程合理性(合理7分;较合理5分;基本合理2分;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 7 |
| 10 | 回访方案 | 回访方案的科学性及合理性(合理7分;较合理5分;基本合理2分;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 7 |
| 11 | 电梯备品备件及仓库 | 供应商备品备件情况。(合理7分;较合理5分;基本合理2分;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 7 |
注:以上内容缺项的,则该项得0分。
37、解释权
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有矛盾之处,以专用条款为准。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与招标代理人。
3.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本部分中带“●”条款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供《招标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如有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或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项目概况:
1、设备汇总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产品编码 | 制造日期 | 安装地点 (楼号) | 梯形 | 楼号 | 额定载重量 | 额定速度 | 层站数 | 控制方式 | 年检时间 |
| 1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mono | ******** | 2013.11 | 南楼 | 直梯 | 1 | 1000 | 1.75 | 7 | 集选 | 2026.1 |
| 2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mono | ******** | 2013.11 | 南楼 | 直梯 | 1 | 1000 | 1.75 | 7 | 集选 | 2026.1 |
| 3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mono | ******** | 2013.1 | 北楼 | 直梯 | 2 | 1000 | 1.75 | 7 | 集选 | 2026.1 |
| 4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mono | ******** | 2013.1 | 北楼 | 直梯 | 2 | 1000 | 1.75 | 7 | 集选 | 2026.1 |
2、在整个维保合同服务期,中标人所提供的维修、年检及其他相关服务,最终服维保服务必须完全满足所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维保,向相关的部门申请及更新各项检验合格证、准用证、许可证、牌照及年检服务,签署并提交各项检测及安全报告等工作,各项费用均由招标人负责。
3、电梯维保主要内容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电梯机房、井道、轿厢及层门等各个部分进行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等四类日常保养,确保电气线路连接和关键安全部件安全可靠,电梯各项性能指标正常,做好年检工作,并对应建立维保记录,使所有系统正常运作。
2、设备更换配件清单:
1号楼左
| 备件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电子板 | 1 | 个 |
| 门机控制器 | 1 | 个 |
| 电子板 | 1 | 个 |
| LCEOPT选项板 | 2 | 个 |
| LCECPUnc电脑板 | 1 | 个 |
| 门机马达 | 1 | 个 |
| 绳轮 | 3 | 个 |
| 涨紧装置 | 1 | 个 |
| 油压缓冲器 | 3 | 个 |
| D8钢芯曳引绳 62米×6 | 372 | 米 |
| 包塑弹性电梯补偿链 28米×1 | 28 | 米 |
| 更换对重反绳轮人工费 | 1 | PC |
| 更换曳引钢丝绳人工费 | 1 | 台 |
| 更换补偿链人工费 | 1 | PC |
| 更换轿厢反绳轮人工费 | 1 | 台 |
1号楼右
| 备件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电子板 | 1 | 个 |
| 驱动 | 1 | 个 |
| 门机控制器 | 1 | 个 |
| 电子板 | 1 | 个 |
| LCEOPT选项板 | 2 | 个 |
| LCECPUnc电脑板 | 1 | 个 |
| 门机马达 | 1 | 个 |
| 绳轮 | 3 | 个 |
| 涨紧装置 | 1 | 个 |
| 油压缓冲器 | 3 | 个 |
| D8钢芯曳引绳 62米×6 | 372 | 米 |
| 包塑弹性电梯补偿链 28米×1 | 28 | 米 |
| 更换对重反绳轮人工费 | 1 | PC |
| 更换曳引钢丝绳人工费 | 1 | 台 |
| 更换补偿链人工费 | 1 | PC |
| 更换轿厢反绳轮人工费 | 1 | 台 |
2号楼左
| 备件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电子板 | 1 | 个 |
| 驱动 | 1 | 个 |
| 门机控制器 | 1 | 个 |
| 电子板 | 1 | 个 |
| LCEOPT选项板 | 1 | 个 |
| LCECPUnc电脑板 | 1 | 个 |
| 绳轮 | 3 | 个 |
| 门机马达 | 1 | 个 |
| 涨紧装置 | 1 | 个 |
| 油压缓冲器 | 3 | 个 |
| D8钢芯曳引绳 62米×6 | 372 | 米 |
| 包塑弹性电梯补偿链 28米×1 | 28 | 米 |
| 更换对重反绳轮人工费 | 1 | PC |
| 更换曳引钢丝绳人工费 | 1 | 台 |
| 更换补偿链人工费 | 1 | PC |
| 更换轿厢反绳轮人工费 | 1 | 台 |
2号楼右
| 备件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电子板 | 1 | 个 |
| 门机控制器 | 1 | 个 |
| 电子板 | 1 | 个 |
| LCEOPT选项板 | 1 | 个 |
| LCECPUnc电脑板 | 1 | 个 |
| 绳轮 | 3 | 个 |
| NMX11 HOISTING MACHINE | 1 | 个 |
| 门机马达 | 1 | 个 |
| 涨紧装置 | 1 | 个 |
| 油压缓冲器 | 3 | 个 |
| D8钢芯曳引绳 62米×6 | 372 | 米 |
| 包塑弹性电梯补偿链 28米×1 | 28 | 米 |
| 更换主机人工费 | 1 | 台 |
| 更换对重反绳轮人工费 | 1 | PC |
| 更换曳引钢丝绳人工费 | 1 | 台 |
| 更换补偿链人工费 | 1 | PC |
| 更换轿厢反绳轮人工费 | 1 | 台 |
注:1、以上清单中各项报价,均需在开标一览表中单独列明。
2、对上面任一予以更换的零件,必须是电梯公司认可的原厂崭新零件,对于已停产或无库存的零部件,经甲方同意可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替代件。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五、质保期
本次更换部件的质保期为一年。
五、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70%作为预付款;项目维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待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剩余款项。
六、采购人认为必须说明的其他内容
1、维保特殊条款
(1)中标单位需提交详细的电梯维保计划、服务方案。维保服务按照规范性文件的最新版本及其它在维护服务合同期间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2)中标单位提供各项目年度电梯检测合格报告。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年检不合格的或电梯年检申报延误导致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过期的,由中标单位负责整改完成,并承担其复检费用,且由此而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经济等)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维修特殊条款
(1)在接到采购单位维修通知后,必须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踏勘现场。
(2)在电梯维修服务期限内,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的用于本项目维修的设施、设备归中标单位所有。
(3)中标单位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中标单位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设备质量问题。
(4)中标单位应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维修服务及救援服务,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应急抢修为每周7天每天24小时随时进行。接到召修或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在30分钟内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将停梯时间缩到最短,并对出现的故障进行分析研究,提交故障分析报告并做出合理的解释。
3、其他特殊条款
(1)在电梯维保、维修服务期限内,中标单位需成立服务班组,该班组成员名单须上报采购单位备案。
(2)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中明确提出,在电梯维保、维修服务期限内所发生由中标单位操作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律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电梯维保、维修服务期限内,由于中标单位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设施破损的,均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4)如在电梯维保、维修服务期限内,中标单位未能积极响应采购单位的服务要求,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且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5)电梯如遇报停、重新启用、电梯使用人主体更换等情况,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做好相关工作。若上述情况涉及费用的,则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 序号 | 名称 | 具体服务/型号品牌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如果有) |
| 1 | ||||||
| 2 | ||||||
| 3 | ||||||
| ... | ||||||
| 投标报价(小写) | ||||||
| 投标报价(大写) | ||||||
注:投标报价保留至元,后一位四舍五入。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年月日
二、资格审查材料
1、投标响应函
杭州市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以及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
3、如我方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5、我方不存在以下情况:(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配合招标单位进行评标、验收等与本次招标相关工作。
7、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8、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通知、补充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异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9、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0、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预算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联系人: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日期:年月日
2、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制件
3、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制件
三、评分对应表
项目编号: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页码 |
| 一 | |||
| 1 | 详见商务技术文件第几页 | ||
| 2 | … | ||
| …… | |||
注:1、评分对应表主要用于作为专家评分的一个参考及查阅依据。
2、格式供参考。
四、授权委托书
杭州市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手机:,传真:,身份证号:)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项目(项目编号:)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特此告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职务:职务: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制件。
投标人(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20年月日
五、招标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
项目编号:
| 序号 | 实质性条款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承诺或说明 | 满足情况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填表说明:
1、“实质性内容”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需求”中带“●”条款;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承诺或说明,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满足情况”栏注明“满足”或“不满足”;
3、本项目“第三部分招标需求”中所有带“●”条款,投标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有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或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20年月日
六、投标标的清单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和服务标准 | 备注(如果有) |
| 1 | |||||
| 2 | |||||
| …… |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20年月日
七、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招标人):
本方承诺:在本项目招标和执行期间,我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在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我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此期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等有关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20年月日
八、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简要描述 | 项目金额(万元) | 合同签订时间 | 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注:格式供参考。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20年月日
九、商务技术偏离表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偏离说明 |
| 1 | |||
| 2 |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2.本表格所反映的偏离情况与“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不一致的,以“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为准。
3.投标人须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非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20年月日
十、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供参考)
1、报价文件外层包装封面
报价文件
(唱标时启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2、商务技术文件外层包装封面
商务技术文件
(开标时启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十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
1、报价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招标人)以(招标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招标。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单位名称)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招标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
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招标文件。
1.2标的
1.2.1服务内容:;
1.2.2服务标准:;
1.2.3技术保障:;
1.2.4服务人员组成:;
1.2.5合同(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
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
1.2.5.2货物数量:;
1.2.5.3货物质量:;
1.3价款
本项目采用以下第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
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 总价 | ||
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
1.3.3其他计价方式:。
1.4履约保证金
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
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
1.5预付款
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
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6资金支付
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
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
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
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
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
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
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
1.8违约责任
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8.6如果出现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招标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9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
2.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
甲方: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开户账号: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2.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招标人和中标单位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单位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招标人应支付给中标单位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中标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应向招标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招标对象,包括招标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甲方”系指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的招标人;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招标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单位;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招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技术规范
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知识产权
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
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质量保证
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延迟履行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合同变更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单位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合同中止、终止
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检验和验收
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通知和送达
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8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9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 1.3.2 | |
| 1.4.2 | |
| 1.5.1 | |
| 1.5.2 | |
| 1.5.3 | |
| 1.6.2 | |
| 1.7.1 | |
| 1.7.2 | |
| 1.7.3 | |
| 1.7.4.1 | |
| 1.7.4.2 | |
| 1.7.4.3 | |
| 1.8.7 | |
| 1.9.1 | |
| 1.9.2 | |
| 2.3.2 | |
| 2.5 | |
| 2.11.3 | |
| 2.11.4 | |
| 2.15.1 | |
| 2.15.3 | |
| 2.19 |
★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招标人签订相应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