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一期)初步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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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18
发布于
广东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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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房屋建筑;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一期)初步设计(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一期)初步设计(第二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4451********-********-471744-1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506-44*开通会员可解锁*-189858
投资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
招标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一期)初步设计(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一期)初步设计(第二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大吴村、东陇村、徐陇村、陇美村、洪巷村、福洞村、林泉村、高义村、潘刘村、新丰村及四个居委等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招标范围及规模 建设内容: 1、房屋风貌提升 和利街沿路三线整治、建筑外立面提升约 6000 ㎡(包括防盗网更换、店招提升、空调罩更换、屋顶天际线提升等)。 2、河道沿线风貌提升 河渠提升约 1000m(包括沿线更换护栏、河道行道树提升、清除灌木、种植马尼拉草、新增路沿石、更换部分小乔木等)。 3、浮洋中心市场提升 用地面积提升 1000 ㎡,建筑外立面提升 350 ㎡,标识亮化工程 1 处,宣传栏工程 3 个。 4、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 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用地面积 4000 ㎡(包括三线整治、停车场建设、宣传栏翻新、清洗修补水泥路面、公园场地清洗、小广场功能区域提升及设施、道路白改黑、绿化种植提升、廊架柱刷黑色氟碳漆);周边建筑外立面提升约 5500 ㎡ (包括建筑加屋檐、建筑加挡雨棚等)。 5、美丽圩镇客厅提升 圩镇客厅提升用地面积 2000 ㎡:新建圩镇客厅 1 座建筑面积 420 ㎡(占地420 ㎡),新建消防站 1 座建筑面积 650 ㎡(占地 200 ㎡),池塘北面部分需填土,建设停车位 20 个,池塘提升,周边环境提升。 6、美丽示范主街提升 粮所街主街延长段总长约 150 米,沿路三线整治,建筑外立面提升约 2100㎡(包括防盗网更换、增加 EPS 窗套,空调罩更换,店招提升,挑檐等)。 7、镇区道路沿线整治提升 (1)陇洪路沿线整治提升 对总长约 3km 的道路沿线风貌提升:三线整治,建筑外立面提升约 15000 ㎡(包括部分店招提升);新建沥青道路 3000m;道路两侧环境提升约 2000m。 (2)277 镇道整治提升 对总长约 2.2km 的道路新建沥青道路。 项目估算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8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3.35万元,预备费用313.15万元。
招标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一期)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及初步设计审查。
服务工期 设计工期为30个日历天。本项目设计工期至本项目质保期满。
最高投标限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 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限内,并同时满足以下①项或同时满足②、③项: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2、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本投标单位,提供在本单位近3个月(指不不含公告发出当月,往前推3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3、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即 2022~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如是新成立的公司的,可按成立后的实际年份提供;若有更新年度的,可提供最新的近年度); 4、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勘察设计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投标人需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以来在该系统中和“信用中国”中没有出现被限制参与招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信息、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除外)、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页截图)。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 注:①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 ④联合体牵头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1、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确认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2)请各潜在投标人登记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澄清、答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月 日9时30分,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代表无需到现场。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指南”,咨询电话********)。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4、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予受理。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六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一套电子版U盘一份。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环镇北路1号
招标人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13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五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杨工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2-可行性研究报告.pdf

2-可行性研究报告-0623(分期).pdf

招标文件(定稿盖章).pdf

招标公告(定稿盖章).pdf

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安发改投审[2025]28号

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潮州市潮安区

城市更新改造(期)项目(浮洋片区区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

期)项目(浮洋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区府办《关于开展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

期)项目前期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安府办函[2025]136号)的文

件精神,为更好提升浮洋镇区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公共基础

设施、增强特色产业活力、促进浮洋镇历史文脉有效传承和生态系

统良性循环的发展,原则同意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

-1-

期)项目(浮洋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大吴村、东陇村、徐陇

村、陇美村、洪巷村、福洞村、林泉村、高义村、潘刘村、新丰村

及四个居委等,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完善城市空间结构,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包含老旧街区基础设

施提升和城中村改造(建筑外立面提升约49950平方米、河渠提升

1000米、建设圩镇客厅1座420平方米、建设消防站1座650平方

米)、社区农贸市场及设施提升1处(浮洋中心市场提升约1000平方

米)、居民公共活动中心提升2处(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面积约

4000平方米、美丽圩镇客厅提升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设停车位

20个,镇区道路改造提升4条(新建沥青道路8980米、道路两侧环境

提升5200米)等5大类整治更新工作。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83.5万元,工

程建设其他费用1003.35万元,预备费用313.15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

区财政统筹安排。

四、项目初步设计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项目投资概算报我

局核定。

五、项目建设期为14个月。

六、项目的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6-44*开通会员可解锁*-

189858。

七、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

动工建设。施工过程要严格程序,落实各相关安全措施,做到文明

施工,确保安全。

八、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九、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

较大变更的,请根据《关于印发

定>的通知》(安府规[2024]7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

1

我局提出申请。

附:招标核准意见表

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

-25年6月28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区市监局、区税务局、

市生态环境潮安分局、区监委办,陈捷同志

-3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

项目代码:2506-44*开通会员可解锁*-189858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鉴于项目的勘察、监理等估算金额低于招标规定标准,核准均不采用招标方式。项目的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等金额达到国家规定项目招标标准,鉴于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核准项目的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门盖025年6

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

(一期)项目(浮洋片区)

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

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

(浮洋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

项目建设单位: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项目类型:城市更新

编制单位: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综合资信甲112024030722

项目负责人:陆童

技术负责人:肖弘耀

审核:石亚飞

复核:胡桂森

项目组成员:陈旭东江国逊石亚飞

陆童肖弘耀胡桂森

胡凯李家佳

营业执照

编号32********8160010

营业执照

扫描二维码登录“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了解更多登记

9132********4F(2/20)备案、许可、监管信息

副本

名称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8378.0952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成立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定代表人杨卫东住所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

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建设工

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境应急治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环保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初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

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大工

;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能车载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市政设施管理: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创业空间服务:智登记机关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工程咨询单 证书
单位名称: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4F 法定代表人: 杨卫东
技术负责人: 邓润飞 资信等级: 甲级
资信类别: 综合资信
业务: 所有专业规划咨询和评估咨询
证书编号: 甲112024030722
有效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发证单位:中国工和谷询协会

证书查询

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可行性

研究报告评审意见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在潮州市潮安区住建

局4楼小会议厅召开“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浮洋片区)可行

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评审会,会议邀请3名专家组成了专家评审组(名

单附后);参加会议单位还有潮安区住建局、潮安区发改局、华设设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等部门的代表。与会人员听取了编制单位的

汇报,经认真研究和讨论,形成专家组意见如下:

一、总体评价

可研报告内容较完整,基础资料基本详实,编制依据明确,方案基本

可行,基本达到编制通用大纲(2023版)深度要求。原则上同意通过专家

评审,按专家组意见及建议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阶段的工作依据。

二、意见及建议

1、增加相关规范标准依据。

2、沥青路面标准按市政道路要求复核。

3、加强内容调查,避免重复建设,优化方案。

4、建议项目进行分期实施。

5、估算表增加单位指标,进一步优化估算表、取消竣工图编制费。

专家组组长(签名):

徐敏

专家组成员(签名):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专家意见回复

1、增加相关规范标准依据

回复:已增加相关规范标准依据,详见第第一章、第五章。

2、沥青路面标准按市政道路要求复核

回复:项目根据道路等级,按照市政道路标准重新校核,详见第五章。

3、加强内容调查,避免重复建设,优化方案

回复:已优化设计方案,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复核建设内容。

4、建议项目进行分期实施

回复:项目调整为两期实施。

5、估算表增加单位指标,进一步优化估算表,取消竣工图编制费

回复:已增加单位指标,并优化估算表,已取消竣工图编制费,详见第七章。

目录

第一章概述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单位概况

三、编制依据

四、主要结论和建议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背景

二、规划政策符合性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第三章项目需求分析与产出方案

一、需求分析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三、项目产出方案

第四章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

一、项目选址

二、项目建设条件

三、要素保障分析

第五章项目建设方案

一、工程方案

二、房屋风貌提升

三、河道沿线风貌提升

四、农贸市场提升

五、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

六、美丽圩镇客厅完善提升

七、美丽示范主街提升

八、镇区沿线道路风貌提升

九、用地用海征收补偿方案

十、建设管理方案

第六章项目运营方案

一、运营模式选择

二、运营组织方案

三、安全保障方案

四、绩效管理方案

第七章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

一、投资估算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三、融资方案

四、债务清偿能力分析

五、财务可持续性分析

第八章项目影响效果分析

一、经济影响分析

二、社会影响分析

三、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四、资源和能源利用效果分析

五、碳达峰碳中和分析

第九章项目风险管控方案

一、风险识别与评价

二、安全风险分析

三、风险管控方案

四、风险应急预案

第十章研究结论及建议

一、主要研究结论

二、问题与建议

第一章概述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

(二)项目类型

城市更新

(三)建设地点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大吴村、东陇村、徐陇村、陇美村、洪巷村、福洞村、

林泉村、高义村、潘刘村、新丰村及四个居委等。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为潮安区浮洋镇城市更新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完善城市空间结构,

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包含老旧街区基础设施提升和城中村改造(建筑外立面提

升约49950㎡、河渠提升1000m、建设圩镇客厅1座420㎡、建设消防站1座650

㎡)、社区农贸市场及设施提升1处(浮洋中心市场提升约1000㎡)、居民公

共活动中心提升2处(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面积约4000㎡、美丽圩镇客厅提升

面积约2000㎡)、建设停车位20个,镇区道路改造提升4条(新建沥青道路

8980m、道路两侧环境提升5200m)等5大类整治更新工作。

本项目共分两分两期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期建设内容:

1、房屋风貌提升

和利街沿路三线整治、建筑外立面提升约6000㎡(包括防盗网更换、店招

提升、空调罩更换、屋顶天际线提升等)。

2、河道沿线风貌提升

河渠提升约1000m(包括沿线更换护栏、河道行道树提升、清除灌木、种植

马尼拉草、新增路沿石、更换部分小乔木等)。

3、浮洋中心市场提升

用地面积提升1000㎡,建筑外立面提升350㎡,标识亮化工程1处,宣传

栏工程3个。

4、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

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用地面积4000㎡(包括三线整治、停车场建设、宣传

栏翻新、清洗修补水泥路面、公园场地清洗、小广场功能区域提升及设施、道路

白改黑、绿化种植提升、廊架柱刷黑色氟碳漆);周边建筑外立面提升约5500㎡

(包括建筑加屋檐、建筑加挡雨棚等)。

5、美丽圩镇客厅提升

圩镇客厅提升用地面积2000㎡:新建圩镇客厅1座建筑面积420㎡(占地

420㎡),新建消防站1座建筑面积650㎡(占地200㎡),池塘北面部分需填

土,建设停车位20个,池塘提升,周边环境提升。

6、美丽示范主街提升

粮所街主街延长段总长约150米,沿路三线整治,建筑外立面提升约2100

㎡(包括防盗网更换、增加EPS窗套,空调罩更换,店招提升,挑檐等)。

7、镇区道路沿线整治提升

(1)陇洪路沿线整治提升

对总长约3km的道路沿线风貌提升:三线整治,建筑外立面提升约15000㎡

(包括部分店招提升);新建沥青道路3000m;道路两侧环境提升约2000m。

(2)277镇道整治提升

对总长约2.2km的道路新建沥青道路。

二期建设内容:

1、镇区道路沿线整治提升

(1)开明路沿线整治提升

对总长约2.8km的道路沿线风貌提升:建筑外立面提升约11000㎡(包括部

分店招提升);新建沥青道路约2800m,道路两侧环境提升约2200m。

(2)广诚路沿线整治提升

对总长约0.98km的道路沿线风貌提升:建筑外立面提升约10000㎡(包括

部分店招提升);新建沥青道路约980m;道路两侧环境提升约1000m。

(五)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期为2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其中: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0月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为项目一期施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为项目二期施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2月为项目验收期。

(六)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700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安装费用为5683.50万

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844.60万元,预备费313.15万元,建设期利息158.75

万元。

(七)资金筹措方式

项目所需资金由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积极申报专项债和上级资金

支持,缺额部分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八)事前绩效管理评估

本项目已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分析,项目不属于禁止投向的范围,绩效指标情

况如下:

表1-1绩效管理目标表

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
主管部门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项目总投资 7000万元 投向领域 城市更新
专项债券资金需求 5600万元 申请年限 20年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潮安区浮洋镇城市更新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完善城市空间结构,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包含老旧街区基础设施提升和城中村改造(建筑外立面提升约49950㎡、河渠提升1000m、建设圩镇客厅1座420㎡、建设消防站1座650㎡)、社区农贸市场及设施提升1处(浮洋中心市场提升约1000㎡)、居民公共活动中心提升2处(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面积约4000㎡、美丽圩镇客厅提升面积约2000㎡)、建设停车位20个,镇区道路改造提升4条(新建沥青道路8980m、道路两侧环境提升5200m)等5大类整治更新工作。
拟发债期限内项目收入 收入来源为停车费收入、圩镇客厅租金收入、农贸市场租金收入、道路广告收入等,拟发债期限内预计净收入13096.22万元。
总体绩效目标 本项目以实现镇区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公共基础设施全面完善、特色产业活力持续增强、历史文脉有效传承、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发展为目标,通过系统性实施道路风貌提升、建筑风貌整治、便民设施升级、绿色空间营造、公共空间活化及街道品质提升等重点工程,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宜居宜业宜游特色乡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更新样板,切实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浮洋发展迈上新台阶。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2025年度资金绩效指标值 总体绩效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房屋外立面提升 12500㎡ 49950㎡
道路两侧环境提升 1300m 5200m
河渠提升 250m 1000m
道路白改黑 60m 250m
新建沥青道路 1300m 8980m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开工时间 2025年
项目按计划开工率(%) 100% 100%
当年度建设进度 100% 100%
成本指标 项目投资估算(万元) 1875 70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停车费收入 / 148.68
圩镇客厅租金收入 / 4646.25
农贸市场租金收入 / 4646.25
广告收入 / 3655.05
净收入合计(万元) / 13096.22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项目受益区域 全域 全域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计使用年限(年) 60年 60年
项目可持续发展能力 长期可持续 长期可持续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95%
偿债风险指标 融资与收益平衡指标 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与融资规模保障倍数 不适用 1.57
每年年末净现金流 / 大于0
债券还本付息指标 已还本付息金额/应还本付息金额 / 100%
还本付息及时率 / 100%

二、项目单位概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为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表1-2项目实施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

名称 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1********A
机构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环镇北路1号
法定代表人
机构性质 机关
赋码机关

三、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二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第三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三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2017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修正版)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

8、《潮州市城市更新办法》

(二)政策文件和有关支持性规划

1、《“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

目标纲要》

3、《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4、《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

5、《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

域协调发展的决定》

6、《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7、《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8、《潮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9、《潮州市潮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

标纲要》

(三)行业规范及标准

1、《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

2、《中国建设项目管理实用大全》

3、《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发改投资〔2006〕1325

号)

4、《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55022-2021)

5、《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

6、《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

7、《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2019年版)

8、《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9、《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51224-2017)

10、《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11、《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

12、《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13、《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15、《建筑防火通用规划》(GB55037-2022)

16、《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年局部修订)

17、《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18、《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19、《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

20、其他国家现行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等

(四)其他资料

1、《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2、《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3、《潮安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4、《潮州市潮安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

5、《潮安区浮洋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6、项目研究人员现场了解的其他资料;

7、建设单位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四、主要结论和建议

(一)主要结论

1、综合效益显著

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的建设在社会、环境领域均

展现出强大的间接受益潜力。社会层面,丰富的文化活动与完善的公共服务提升

居民素质与生活质量,促进社区和谐;环境方面,生态建设不仅增强居民环保意

识,还提升区域生态价值,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发展模式具有示范价值

项目以政府主导为核心在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提升等方

面形成协同效应。通过“七个一”建设,实现产业、文化、生态的有机融合,为

广东省乃至全国其他乡镇的美丽圩镇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3、存在潜在风险与挑战

尽管项目前景广阔,但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如资金长期投入压力

大,可能影响项目持续性;部分居民对项目参与度不足,导致社区共建效果受限;

产业融合过程中,旅游配套服务、文化产品开发等方面存在短板,制约综合效益

的充分发挥。

(二)项目建议

1、本项目经调查、分析、研究,结论是可行的,因此,建议建设单位加快

向相关部门申报立项,以促使工程早日上马。

2、建议在工程实施前做好项目实地勘测,勘测内容要详尽,才能对项目实

施过程的可能困难做好充分估计与准备。

3、本工程应尽早安排地质勘察及施工设计等前期工作。

4、加强现场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和技术力量的配备,及时反映和处理施工过

程中的各种问题,以保证各施工队按进度计划完成任务。

5、在建设和经营期间要尽量保护原有较好生态,切实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

工作。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背景

(一)政策驱动:响应国家战略与地方发展要求

1、国家新型城镇化与城市更新政策导向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城市更新行动。

《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通过

微改造、有机更新等方式,提升城市品质与功能。城市更新已成为推动城市高质

量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潮州市潮安区紧跟国家政策步伐,将浮洋

片区纳入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正是响应国家战略,探索符合地方特色更新模

式的积极实践。

2、广东省“百千万”工程政策机遇

广东省委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强劲

动力。该工程旨在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激活乡镇发展潜力。潮州市潮安区浮

洋镇作为乡镇经济发展典型,凭借此次政策东风,积极谋划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通过项目实施,可有效落实广东省高质量发展战略,提升浮洋镇在县域经济中的

竞争力,成为广东省乡镇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样本。

3、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具体落实

《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立足全域统筹发展,明确提出

优化潮安浮洋片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强化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与生态

协同治理。浮洋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正是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抓手,

通过系统性盘活存量空间资源、完善交通等基础设施,助力浮洋镇加快融入中心

城区一体化发展框架,同时补强公共服务短板、塑造绿色韧性基底,为潮安打造

现代化新型城镇组团提供示范支撑。

(二)民生改善: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1、人居环境存在的短板弱项

尽管浮洋镇开展了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但仍存在诸多问题。杂物乱堆放现象

普遍,影响街道整洁与通行;建筑外立面破旧,空调外露,店招杂乱,影响整体

风貌。此外,部分区域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设施不足,无法满足居民日常生

活需求。

2、改善人居环境的现实需求

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将聚焦人居环境短板弱项,实施一系列改善措施。加强环

境卫生整治,建立长效保洁机制,确保垃圾及时清运,街道整洁干净。同时,加

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更新老化的供水、供电、排水等设施,完善教育、文化等

公共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与幸

福感。

3、打造和美乡村新样板

通过城市更新改造,浮洋镇将结合地方特色,打造和美乡村新样板。保护和

传承浮洋镇的历史文化与传统风貌,挖掘地方文化特色,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与修复,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生态宜居、和谐美好的乡村新样板。这不仅能够传

承与弘扬地域文化,还能为其他地区的乡村建设提供可借鉴的经验与示范。

二、规划政策符合性

(一)与国家政策的高度契合

国家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

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采用微改造、有机更新等方式提升城市品质与功能。潮州

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通过对老旧街区改造、城市空

间优化等举措,避免大规模拆除重建,注重对既有资源的整合与利用,符合国家

倡导的城市更新理念。项目致力于完善浮洋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动产业升

级,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是对国家新型城镇化和城市更新政策的积极响应与实

践。

(二)对省级政策的精准落实

广东省委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旨在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

展,激活乡镇发展潜力。浮洋镇作为乡镇经济发展典型,该项目的实施通过产业

升级、土地资源盘活和人居环境改善,提升浮洋镇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区域协调

发展,有效落实了广东省高质量发展战略,符合省级政策对乡镇发展的要求。

(三)与市级规划的紧密衔接

《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

局,推动存量空间高效利用,完善交通等基础设施,构建产城融合、生态宜居的

新型城镇组团。浮洋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通过统筹功能分区优化、交通体系升

级、公共服务补短板及生态空间织补,系统性落实总体规划目标。项目通过多维

施策,全面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战略导向与约束性指标,为浮洋镇打造区域

协同示范节点提供实施路径,助力潮安深度融入市域一体化发展格局。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1、解决人居环境突出问题

项目的实施能够针对性地解决浮洋镇人居环境中存在的诸多突出问题。通过

老旧街区基础设施提升,提升农贸市场,实现道路黑底化,建设停车场等,从根

本上改善居民的出行条件与生活便利性;对老旧房屋外立面进行提升,统一店招,

清洁美化建筑,能够彻底改变建筑风貌杂乱、破损的现状,提升城镇整体形象,

为居民营造舒适、美观的居住环境。

2、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将乡村振兴战略融入其中,根据浮洋镇现状特点,通过立

面出新、店招整治、绿道完善、植物提升等措施,实现段落整体提升,重点区域

提质,优化城镇风貌。同时,良好的生态环境与和谐的社区氛围,有助于推动乡

风文明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实现生活富裕的目标,从而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战略在浮洋镇的实施。

3、强化区域门户功能,塑造高品质城乡融合示范窗口

浮洋镇作为潮州城区联通粤东腹地的重要门户节点,其空间品质与功能承载

能力直接影响市域协同发展效能。项目立足《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

2035)》对浮洋片区的功能定位,结合潮州传统建筑风貌与非遗文化元素,对街

道界面、环境节点进行在地化改造,通过功能复合、生态友好的渐进式更新,支

撑浮洋镇建设成为乡村振兴平原镇示范样板。

第三章项目需求分析与产出方案

一、需求分析

1、改善人居环境需求

通过风貌美化、节点打造等措施,提升圩镇的整体品位。当前,狭窄破损的

道路严重影响居民日常出行的便利性与安全性,居民渴望拥有宽敞平坦、交通标

识清晰的道路;老旧房屋外立面破损、缺乏统一风格,居民希望房屋外观整洁美

观且富有地域特色;公共空间不足导致居民缺乏休闲娱乐场所,建设停车场、健

身区域等公共设施成为居民的强烈愿望。

2、促进经济发展需求

从区域经济发展角度来看,浮洋镇亟需通过改善基础设施与环境,吸引外部

投资,推动产业升级。良好的交通条件与完善的配套设施是吸引企业入驻的重要

因素,拓宽改造社区道路、建设停车场等工程,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好的物流运输

与员工通勤条件;整洁美观的城镇环境有助于提升区域吸引力,吸引人才汇聚,

为产业发展注入创新活力,促进当地特色产业与新兴产业的协同发展。

3、文化传承与发展需求

浮洋镇拥有独特的地域文化,然而在以往的发展中,文化元素未能充分融入

城市建设。居民期望通过城市更新改造,深度挖掘和传承当地文化,在建筑外立

面设计、公共空间打造中融入潮安特色文化符号,如传统建筑风格、民俗文化元

素等,让城市成为文化传承的载体,增强居民的文化认同感与归属感,同时向外

界展示潮安文化的独特魅力。

4、提升居民生活质量需求

随着人们生态环保意识的增强,浮洋镇居民对生态环境改善提出了更高要求。

整治“三线”减少视觉污染与安全隐患,提升路侧绿地、增加绿化面积等措施,

能够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合理规划建筑与公共空间,注重生态保护与修复,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满足居民对宜居生态环境的向往。

5、推动风貌提质与文脉传承的更新需求

浮洋镇作为潮安片区与潮州城区联动发展的关键纽带,其公共空间品质与文

化承载能力直接影响城乡融合发展效能,通过更新以解决民生痛点、延续地域特

色、提升空间效能为核心目标,通过精细化设计与管理机制创新,为潮安新型城

镇化建设提供可复制的“品质提升样板”。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为潮安区浮洋镇城市更新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完善城市空间结构,

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包含老旧街区基础设施提升和城中村改造(建筑外立面提

升约49950㎡、河渠提升1000m、建设圩镇客厅1座420㎡、建设消防站1座650

㎡)、社区农贸市场及设施提升1处(浮洋中心市场提升约1000㎡)、居民公

共活动中心提升2处(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面积约4000㎡、美丽圩镇客厅提升

面积约2000㎡)、建设停车位20个,镇区道路改造提升4条(新建沥青道路

8980m、道路两侧环境提升5200m)等5大类整治更新工作。

本项目共分两分两期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期建设内容:

1、房屋风貌提升

和利街沿路三线整治、建筑外立面提升约6000㎡(包括防盗网更换、店招

提升、空调罩更换、屋顶天际线提升等)。

2、河道沿线风貌提升

河渠提升约1000m(包括沿线更换护栏、河道行道树提升、清除灌木、种植

马尼拉草、新增路沿石、更换部分小乔木等)。

3、浮洋中心市场提升

用地面积提升1000㎡,建筑外立面提升350㎡,标识亮化工程1处,宣传

栏工程3个。

4、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

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用地面积4000㎡(包括三线整治、停车场建设、宣传

栏翻新、清洗修补水泥路面、公园场地清洗、小广场功能区域提升及设施、道路

白改黑、绿化种植提升、廊架柱刷黑色氟碳漆);周边建筑外立面提升约5500㎡

(包括建筑加屋檐、建筑加挡雨棚等)。

5、美丽圩镇客厅提升

圩镇客厅提升用地面积2000㎡:新建圩镇客厅1座建筑面积420㎡(占地

420㎡),新建消防站1座建筑面积650㎡(占地200㎡),池塘北面部分需填

土,建设停车位20个,池塘提升,周边环境提升。

6、美丽示范主街提升

粮所街主街延长段总长约150米,沿路三线整治,建筑外立面提升约2100

㎡(包括防盗网更换、增加EPS窗套,空调罩更换,店招提升,挑檐等)。

7、镇区道路沿线整治提升

(1)陇洪路沿线整治提升

对总长约3km的道路沿线风貌提升:三线整治,建筑外立面提升约15000㎡

(包括部分店招提升);新建沥青道路3000m;道路两侧环境提升约2000m。

(2)277镇道整治提升

对总长约2.2km的道路新建沥青道路。

二期建设内容:

1、镇区道路沿线整治提升

(1)开明路沿线整治提升

对总长约2.8km的道路沿线风貌提升:建筑外立面提升约11000㎡(包括部

分店招提升);新建沥青道路约2800m,道路两侧环境提升约2200m。

(2)广诚路沿线整治提升

对总长约0.98km的道路沿线风貌提升:建筑外立面提升约10000㎡(包括

部分店招提升);新建沥青道路约980m;道路两侧环境提升约1000m。

三、项目产出方案

表3-1项目产出一览表

类别 建设项目 数量 单位
房屋风貌提升 建筑外立面提升 6000
沿街防盗网更换 8000
门面店招更新 300 m
空调罩 50
屋顶天际线 800 m
河道沿线风貌提升 河渠提升 1000 m
沿线更换护栏 1000 m
清除灌木 700
草灌木种植 2300
路沿石 150 m
更换乔木 24
农贸市场提升 建筑外立面提升 350
标识亮化工程 1
宣传栏 3
绿美生态小公园 公园铺装,广场硬化,绿化提升,栏杆刷漆 4000
停车场 385
宣传栏翻新 1
清洗修补水泥路 500
树池修补 2
公园场地清洗 800
小广场功能区域提升及设施 350
道路白改黑 250 m
周边建筑外立面提升 5500
建筑加屋檐 350 m
建筑加挡雨棚 110 m
美丽圩镇客厅完善提升 圩镇客厅建设 420
池塘北面部分填土 1100
停车位 20
类别 建设项目 数量 单位
池塘提升 1000
消防站建设 650
美丽示范主街提升 建筑外立面提升 2100
沿街防盗网更换 520
空调罩 30
门面店招更新 300 m
镇区道路沿线整治提升 陇洪路沿线建筑外立面提升 15000
陇洪路沿线部分店招提升 1000 m
陇洪路新建沥青道路 3000 m
陇洪路道路两侧环境提升 2000 m
开明路沿线建筑外立面提升 11000
开明路沿线部分店招提升 3500 m
开明路新建沥青道路 2800 m
开明路道路两侧环境提升 2200 m
广诚路沿线建筑外立面提升 10000
广诚路沿线部分店招提升 1000 m
广诚路新建沥青道路 980 m
广诚路道路两侧环境提升 1000 m
277镇道新建沥青道路 2200 m

第四章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

一、项目选址

本项目选址位于浮洋镇范围内。

二、项目建设条件

(一)自然地理条件

1、地理位置

潮安区,广东省潮州市辖区,位于潮州市西南部、广东省东部的韩江中下游,

地处东经116°22\'~116°49\',北纬23°26’~24°,北回归线通过潮安区南端,

东邻饶平县,南和东南与汕头市的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相邻,西南接揭阳市

的揭东区,西接梅州市的大埔县和丰顺县,地处粤东沿海经济带与闽粤赣交界山

区的过渡地带,是韩江流域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农业基地。

浮洋镇,隶属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位于潮安区中部,东临韩江,南与龙湖

镇、金石镇、沙溪镇接壤,西南连接揭阳市的登岗镇,西北与凤塘镇、枫溪区毗

邻,镇人民政府驻地距离潮安区13千米。

图4.1浮洋镇在潮安区的位置国

2、地形地貌

潮安区地势总体是北高南低,地形分为山地、丘陵、盆地和平原4类。山地

和丘陵面积110万亩,其中海拔500米以上的约占全县总面积的三分之二,在海

拔200米以上的约占85%。山地主要分布在凤凰、赤凤、文祠3镇,有10座山

峰超过海拔1000米,为凤凰镇的大质山(1144米)、笔架山(1134.7米)、鸡

公髻(1409.4米)、天池(1391.1米)、鸡神山(1181.3米)、凤凰髻(1337.9

米)、凤凰大髻(1497.8米)、双髻岭(1036米)、万峰山(1316米)和赤凤

镇的天池山(1208米)。凤凰大髻是潮安区最高的山峰,也是粤东第一高峰,有

“潮汕屋脊”之称。丘陵的分布较为分散,主要在磷溪、官塘、铁铺、归湖、凤

塘、浮洋、浮洋7个镇,但西南部的丘陵桑浦山襟带汕头、揭阳、潮州3市,在

潮安区境内跨越庵埠、彩塘、金石、沙溪4镇,其最高丘陵是庵埠龙坑山的莲花

心,海拔312米。盆地夹杂于丘陵间,总面积约34平方千米,较大的盆地是凤

凰盆地和归湖盆地。潮安区的平原属韩江三角洲平原,它以潮州的竹竿山为顶点

作扇形向南展开,直与汕头市的平原和榕江平原接壤。平原夹杂于丘陵间,分布

于浮洋、金石、彩塘、沙溪、庵埠、东凤、龙湖、江东8镇。浮洋镇的地形地貌

主要包括山地、丘陵和盆地。

凤凰山

潮州市区

韩江东溪

潮安区

图4.2潮安区地形地貌

3、气象

潮安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夏季多东南风,冬季多西北风,夏长冬

短,气候温和,但北部山区与南部近海地区气候有所差异。全区年平均气温

21.7℃,最高的年份23.3℃,低的年份20.8℃。月平均气温以7月最高,1月

最低。极端高温39.6℃,出现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极端低气温-0.5℃,出现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2011年,平均气温21.4℃。日照充足,年平均日照1991小

时。日照最高年份在1963年,达2345.3小时;最低在1972年,只有1786.4小

时。日照量一般因地形而异,从平原、丘陵、山区依次递减。雨量充沛,年平均

降水量1714.4毫米,极端年最大雨量2428.5毫米(1983年)1983年达极端年

最少雨量1128.7毫米(1967年)。2011年,日平均气温21.4℃,全年日照2065.1

小时、雨量1261.1毫米。

浮洋镇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阳光充足,年平均气温21.2℃。境内雨量

充沛,终年常青,年平均降水量2000多毫米。

4、水文

潮安区江河湖溪纵横交错,形成水系网络。主要水系有:韩江水系,韩江流

入潮安区后自西北向东南斜贯县境,流至潮州的凤凰洲分流为东溪、西溪和北溪。

韩江流入潮安区的干流总长96千米,其中自入境至北溪口31.4千米。西溪、东

溪、北溪的长分别为33.6千米、13.1千米和17.9千米。韩江的主要支流有凤

凰溪、文祠桂坑水,较小的支流有峙溪水、秋溪水、石碑水、金沙溪水、坎下湖

水、铁东水、江东水。西山溪,西山溪属榕江支流,在潮安区境内长30多千米,

为潮安区第二大河流。内洋河网,位于城区的韩江三角洲平原,由南总干渠和西

总干渠二大排水系流构成,并与古中离溪沟通,流域总面积185平方千米。梅林

湖,在庵埠镇西北部石井头山南麓,是一个海迹湖,总面积约0.32平方千米,

但由于东南部凸起湖心岛,总面积实际不足0.26平方千米。有4水通湖,2进2

出,起调节内涝作用。

浮洋镇东临韩江,水资源十分丰富,境内河流纵横交错,主要有一大排溪、

二大排溪、三大排溪、中漓江北支以及总排溪。

(二)社会经济条件

潮安区2024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94.73亿元,同比增长3.8%。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32.18亿元,同比增长8.1%;第二产业增加值418.63亿元,同

比增长4.1%,其中工业增加值404.81亿元,同比增长4.6%;第三产业增加值

243.92亿元,同比增长2.7%。三次产业结构比为4.6∶60.3∶35.1。

800,10.0

9.0 672 .49 694 .73
496 .07 531 .27
434 .56
3.2
3.8
3.1
1.8

0,0.0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

图4.3潮安区2020-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

(三)交通运输条件

1、对外交通

航空:目前主要依托揭阳潮汕机场,潮安城区与其直线距离约19.8公里。

揭阳潮汕机场为4E级,定位为广东省区域枢纽机场,主要辐射粤东地区汕潮揭

三市,航线以国内为主,兼顾东南亚国际航线。

铁路:现有铁路线3条,分别为厦深铁路、梅汕客专、广梅汕铁路,总里程

73.23公里。现有铁路站3个,分别为潮汕站、潮州站、潮安站。

公路:潮安区2021年公路总里程2136公里,现有高速公路3条,分别为汕

昆高速、甬莞高速、潮汕环线高速;普通国省道11条,分别为G355、G539、S227、

S231、S232、S233、S504、S505、S506等。

2、城市道路

潮安城区目前已建成“一横两纵”的城市路网结构,“一横”为潮安大道,

道路断面为双向8车道,“两纵”为新潮汕公路、新安大道,道路断面均为双向

6车道。城区路网体系及市政配套设施相对完善,通行条件较好,外围地区以公

路为主,路网通达性有待提高。规划至2035年,浮洋镇道路网密度将达到8.00

千米/平方千米,规划按照小街区、密路网、微循环的方式构建多级合理的路网

体系,强化支路、村道系统建设,打通断头路。推进现有国、省道“穿镇过街”

路段按照城市道路标准提升改造,设置连续的非机动车道,健全配套机动车道、

主干路非机动车道等的交通安全设施。其他道路,按照城市道路标准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高速出入口市至穿越浮洋镇区7.8千米的潮汕公路已建成36米宽的城市型干道。广梅汕铁

路从镇域东侧通过距潮州站,仅6千米。从潮州通往揭阳潮汕机场的一级公路

093县道经过镇南部。村道全面实现硬底化。对外交通还有233省道护堤公路、

浮新路、护洋路、干渠南路、乌南路等。

高速公路

快速路

至格州

至梅州

至梅州

至阳

揭阳市

至阳至商澳岛

至渴阳阳潮汕机场室

至南澳岛

车提阳

至油头

汕头市

全仙头至汕头

油头

图4.4潮安区道路网规划图

(四)公用设施条件

供水方面:潮安区供水形成以赐茶二水厂、新浮洋水厂和潮安第三水厂大中

型水厂为核心的区域供水厂布局建成统筹城乡、服务均等的一网供水系统。浮洋

镇规划至2035年,形成以潮安第三水厂为核心,逐步取消乡镇小水厂的供水厂

布局,统一规划、分期建设供水管网,以环状为主,枝状为辅,实现城乡供水一

体化。

排水方面:保留现状村镇级污水处理厂,规划至2035年,乡镇污水集中送

至大岭山污水处理厂处理,逐步升级现状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提升尾水水质。

供电方面:现状1座110kV变电站,为浮洋站。电力供应主要将由周边220kV

岗华站、220kV归湖站主网供应。

燃气方面:近期天然气气源由现状潮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浮洋LNG气化站供

给,远期天然气气源由在建浮洋高中压调压站供给。液化石油气需求依托镇现状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华丰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储配站和潮州市潮安区维东液化气

有限公司储配站解决,液化石油气气源由市场采购。全镇采用两级压力管网,分

别是0.4MPa的中压燃气干线和0.01MPa的低压管网。

通信方面:保留现状邮政局所1处,同时加大5G基站建设力度和5G网络覆

盖率,实现通信网络的宽带化、数字化、综合化和智能化。

(五)施工条件

潮安区道路、给水、排水、电力条件良好,能满足项目的建设需求,本项目

建设施工不会对周边环境构成永久性负面影响,项目建设所处地理位置优越,交

通便利,便于项目施工建设。

1、本项目施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并调配足够的施工人员和设备、材料

进场,才能确保工期。

2、在施工的同时,必须保证居民日常生活的用水用电需要以及正常出行需

要。

3、现场的文明施工必须确保,因而必须加强管理,在确保工期的前提下,

不忘安全文明施工,需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和施工。

三、要素保障分析

(一)土地要素保障

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的衔接。在编

制规划时,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等多方面需求,确保规划之间相互

协调、相互支撑。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

(二)资源环境要素保障

1、水资源

浮洋镇地处南方湿润地区,降雨相对充沛,供水系统运行正常,供水量充足,

城市更新项目对水资源影响较小。

2、能源

浮洋镇能源消耗以电力为主。城市更新项目中,对能源供应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

浮洋镇大气环境质量较好。城市更新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

4、生态承载力

在建设项目中推行绿色施工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噪

声、废水等污染,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合理规划施工场地,避免对生态敏感区域

造成破坏。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因城市更新项目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区域进行

补偿和修复。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实现生态效益与经

济效益的双赢。

5、取水总量、能耗、碳排放强度和污染减排指标控制要求

(1)取水总量

根据潮州市水资源规划和浮洋镇用水现状,结合城市更新项目发展需求,合

理确定浮洋镇镇区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确保取水总量不超过控制指标。

(2)碳排放强度控制

结合国家和地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确定浮洋镇城市更新项目碳排放

强度控制指标。

(3)污染减排指标控制

根据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浮洋镇城市更新项目污染减

排指标,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减

排目标。

第五章项目建设方案

一、工程方案

本项目为潮安区浮洋镇城市更新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完善城市空间结构,

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包含老旧街区基础设施提升和城中村改造(建筑外立面提

升约49950㎡、河渠提升1000m、建设圩镇客厅1座420㎡、建设消防站1座650

㎡)、社区农贸市场及设施提升1处(浮洋中心市场提升约1000㎡)、居民公

共活动中心提升2处(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面积约4000㎡、美丽圩镇客厅提升

面积约2000㎡)、建设停车位20个,镇区道路改造提升4条(新建沥青道路

8980m、道路两侧环境提升5200m)等5大类整治更新工作。

二、房屋风貌提升

(一)建设内容

和利街:三线落地、建筑外立面提升约6000㎡、防盗网约8000㎡,店招约

300m,空调罩约50个,屋顶天际线约800m。

(二)建设目标

1、风貌协调

通过分类改造,形成“整体统一、细节丰富”的沿街立面风貌。

2、文化融合

融入潮汕传统建筑装饰元素(如灰塑线脚、嵌瓷纹样),凸显地域特色。

3、功能优化

规整空调外机、统一店招样式,提升街道整洁度与商业活力。

(三)设计原则

1、分类施策

根据建筑现状制定差异化的改造方案,避免“一刀切”。

2、文化传承

提取潮汕传统建筑符号,通过现代材料与技术进行创新表达。

3、经济实用

优先采用低成本、易维护的工艺(如仿石漆、预制装饰构件)。

4、安全耐久

确保外挂构件抗风抗震性能,涂料选择耐候性强的产品。

(四)重点改造类建筑

1、外立面整治

基层处理:

铲除空鼓、剥落面层,采用抗裂砂浆找平,涂刷弹性外墙涂料。

装饰线脚:

檐口增加GRC仿古线脚(高度20cm,纹样参考潮汕“草尾”图案);窗套周

边设置仿石漆边框(宽度8cm),增强立体感。

2、空调机位规整

统一安装不锈钢百叶格栅,表面喷涂深灰色氟碳漆;管线隐藏于PVC装饰线

槽内,颜色与墙面一致。

3、店招统一

底层商铺店招尺寸统一为1.8m×0.5m,允许商户在统一框架内自定义字体

与图标,添加个性化标识。

(五)维护提升类建筑

1、立面清洁

采用高压水枪+中性清洗剂去除瓷砖表面污渍;局部破损瓷砖更换为同色系

仿古砖。

2、细节提升

加装统一式样的不锈钢雨棚;建筑转角处增设GRC仿石柱装饰。

(六)局部修缮类建筑

1、墙面修复

清除风化、剥落涂层,重新粉刷与主立面同色系真石漆;增设横向装饰线条,

采用深灰色涂料分隔。

2、店招统一

底层商铺店招与重点改造类标准一致。

(七)协调改造类建筑

1、店招更新

按统一尺寸、材质更换店招,保留原有建筑立面。

2、管线规整

通信线路纳入檐下隐藏式桥架,拆除杂乱外挂线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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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改造后示意图

三、河道沿线风貌提升

(一)建设内容

河渠提升约1公里,沿线更换护栏1000m;河道行道树提升,5棵树一个树

池;清除灌木约700㎡、种植马尼拉草约2300㎡,路沿石150米,更换部分小

乔为全冠紫花风铃木24棵。

(二)建设目标

1、生态修复

恢复河道自然岸线功能,增强水土保持能力,构建生物多样性廊道。

2、功能完善

建设贯通式慢行步道系统,增设休憩节点与便民设施,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3、文化融合

结合潮州传统水乡文化元素,打造特色滨水景观,避免“千篇一律”设计。

(三)沿河生态修复工程

1、植被群落重建

分层种植设计:

临水区:种植耐湿植物(菖蒲、水葱等),形成天然净水屏障;

中层区:搭配灌木(簕杜鹃、紫薇)及地被植物(麦冬、鸢尾),强化固土

功能;

上层区:补植乡土乔木(秋枫、木棉),构建林冠遮荫层。

2、态缓冲带建设

沿岸后退5-8米划定生态缓冲带,通过自然草沟、雨水花园等设施净化地表

径流。

(四)城市家具设施

1、休憩设施

增设风雨廊架,增加直饮水台(含温水功能),配套无障碍扶手;增加智慧

驿站,提供AED急救设备、共享雨伞、自助售货机。

2、标识系统

三级导视牌(全景图-区域导览-点位说明)。

图-

图5.2提升前现状图

图5.3提升后示意图

四、农贸市场提升

(一)建设内容

浮洋中心市场;建筑外立面提升约350平方米,标识亮化工程1处,宣传栏

工程3个。

(二)建设目标

1、功能优化

完善排水、供电、消防等基础设施,规范摊位布局,提升市场服务效率与安

全性。

2、智慧赋能

实现电子支付全覆盖、食品安全可追溯、数据化管理;

3、环境提质

整治市场内外卫生环境,解决占道经营、乱堆乱放问题,打造整洁有序的消

费空间。

4、民生服务

增设便民服务点,满足全龄人群需求,居民满意度达90%以上。

(三)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1、排水系统改造

重新铺设市场内雨水、污水双管道,增设防臭地漏及隔油池,解决积水与异

味问题。

外围设置生态植草沟,引导雨水自然渗透,减少内涝风险。

2、电力与消防升级

更换老旧电线,采用防火阻燃电缆,新增智能电表箱与漏电保护装置。

安装烟感报警器、自动喷淋系统及消防栓,规范灭火器布点(每20米一组)。

3、摊位标准化改造:

按功能分区(果蔬、肉类、水产等)设置独立摊位,配置分类垃圾桶与冲洗

设施。

增设无障碍摊位及老年人优先购物通道,提升服务包容性。

(四)空间环境整治

1、交通组织优化

内部通道采用防滑地砖,设置导向标识与应急疏散指示牌。

2、卫生管理强化

每日闭市后高压冲洗地面,配备消杀设备定时喷洒环保消毒液。

设置垃圾分类集中收运点,对接市政清运系统,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五)风貌提升工程

1、建筑外立面改造

采用潮州传统灰塑、砖雕纹样装饰檐口与窗框,主入口增设仿古牌坊式雨棚。

外墙涂料以米黄色为主色调,局部可点缀潮汕民居“五行山墙”抽象图案。

2、节点设计

市场入口处可设置主题文化墙,展示潮州菜文化及市场管理制度等。

图5.4改造后示意图

五、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

(一)建设内容

提升总面积4000㎡,三线整治;停车场面积约385㎡;宣传栏翻新一处;

清洗修补水泥路面约500㎡、树池修补两处;公园场地清洗约800㎡、小广场功

能区域提升及设施约350㎡,绿化种植提升、廊架柱刷黑色氟碳漆;周边建筑外

立面提升约5500㎡,建筑加屋檐350米,建筑加挡雨棚110米。

(二)建设目标

1、铺装与硬化

完成公园铺装与广场硬化工程,合理规划公园空间布局,满足居民休闲、娱

乐、健身等多样化活动需求,将绿美生态小公园建设成为集休闲、社交、运动为

一体的综合性公共空间,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2、景观美化

对公园栏杆刷漆、提升周边建筑外立面,统一风格,与公园绿化景观相融合,

塑造特色鲜明、美观宜人的公园景观形象。

(三)设计原则

1、生态优先

以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为核心,在公园建设过程中,最大限度减少对原有生

态系统的破坏。

2、以人为本

充分考虑居民的使用需求与行为习惯,在铺装与广场设计中,选用防滑、耐

磨且舒适的材料,保障居民活动安全;增加休息座椅、照明设施等便民设施,提

升公园的舒适性与便利性。

3、功能复合

满足全龄段“宣传学习+运动健身+休闲社交”复合需求。

(四)公园周边建筑风貌提升

1、建筑风貌提升

外立面整治:老旧建筑喷涂真石漆;瓷砖贴面建筑高压清洗,勾缝剂修补;

玻璃幕墙建筑更换破损玻璃,加装竖向遮阳格栅。

空调规整:统一安装不锈钢百叶格栅,表面蚀刻简化版“潮安水波纹”。

店招界面:店招尺寸统一为1.8m×0.5m,铝塑板底板+亚克力发光字;允许

商户在统一框架内自定义字体与图标,添加个性化标识。

图5.5建设前现状图

图5.6开发建设示意图

图5.7建设前现状图

图5.8开发建设示意图

图5.9建设前现状图

图5.10开发建设示意图

-1

111590

R

图5.11建设前现状图

161

1O+

图5.12开发建设示意图

六、美丽圩镇客厅完善提升

(一)建设内容

提升总面积2000㎡,圩镇客厅建筑面积420㎡(占地420㎡),消防站建

筑面积650㎡(占地200㎡),池塘北面部分需填土(约1100㎡),停车位(20

个),池塘提升(1000㎡),周边环境提升。

(二)建设目标

1、功能复合化

优化空间布局,打造为集文化展示、社交活动、休闲娱乐、停车服务等功能

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空间,满足居民与游客多样化需求,提升圩镇服务功能。

2、环境舒适化

改善采光、通风与隔音条件,提升空间物理环境舒适度。

3、文化在地化

植入本土非遗、民俗元素,构建“可阅读、可体验”的文化空间。

(三)设计原则

1、文化引领

以潮汕传统建筑美学为基调,融合非遗元素与现代设计语言。

2、人本关怀

优化无障碍设施、母婴服务空间,满足全龄人群需求。

3、绿色低碳

采用环保建材、节能设备,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要求。

(四)空间布局优化

1、核心活动区

将420㎡的圩镇客厅设置在用地中心位置,作为整个圩镇客厅的核心区域。

内部划分多功能活动空间,可用于举办文化展览、社区活动、民俗表演等,搭配

舒适的休息座椅与展示设施,吸引居民与游客聚集交流。

2、停车服务区

规划建设20个停车位,采用合理的停车布局形式,确保车辆进出便捷。同

时,设置清晰的停车标识与引导系统,提升停车管理效率。

3、生态景观区

对1000㎡池塘进行提升改造,在池塘周边种植水生植物,营造丰富的水景

景观;设置亲水平台、木栈道等设施,方便居民近距离观赏水景。池塘北面填土

区域,结合地形设计微地形景观,搭配绿植与景观小品,形成错落有致的生态景

观空间。

4、过渡休闲区

在核心活动区、停车服务区与生态景观区之间,设置过渡休闲区域,布置休

闲座椅、遮阳伞、小型花坛等设施,种植乔灌木形成绿化隔离带,起到空间分隔

与引导作用,为居民与游客提供舒适的休憩环境,使各功能区域自然衔接、和谐

统一。

(五)基础设施升级

采光优化:更换透光率高的Low-E玻璃,增加顶部导光筒,减少日间照明能

耗。

通风升级:安装新风系统与吊扇组合,确保空气流通;墙面选用硅藻泥涂料

调节湿度。

隔音处理:活动区墙面加装吸音棉与装饰性穿孔板,地面铺设PVC静音地胶。

(六)文化场景营造

1、主题墙设计

主墙面打造“圩镇记忆”主题艺术装置,可采用老照片拼贴、实物展陈(传

统农具、老式收音机)与光影投影结合。

2、互动体验节点

设置“非遗工坊”体验角,配置潮州手拉壶、剪纸等工具,定期邀请传承人

开展教学。

3、软装陈设

家具可选用竹编、原木等自然材质,定制靠垫融入潮汕厝角头、鲤鱼舞图案

刺绣。

(七)室外广场提升

1、地面铺装改造

采用透水混凝土+仿石陶瓷砖拼接,设计潮州传统“厝角头”几何纹样,兼

具防滑与排水功能。

2、排水系统优化

改造雨水篦子为线性排水沟,接入生态植草沟,实现雨水自然渗透与收集回

用。

3、照明系统升级

活动区配置可调光LED投光灯,广场入口可设置“竹编灯笼”造型灯。

4、生态提升

雨水花园:下沉式设计(深度0.4米),可选择种植千屈菜、花叶芦竹;

植物群落构建:

乔木层:香樟、秋枫(遮荫+滞尘);

灌木层:黄金榕球、三角梅(色彩点缀);

地被层:麦冬、佛甲草(耐践踏+固土)。

5、休憩长廊

采用钢结构+防腐木格栅,木格栅雕刻潮州传统窗花纹样,地面铺装采用青

石板与陶片拼花工艺,打造集遮阳避雨、文化展示、社交休憩于一体的多功能线

性空间。

6、文化场景营造

非遗展示墙:利用陶片拼贴、彩绘壁画呈现潮剧脸谱、鲤鱼舞等民俗文化。

图5.13改造前现状图

CHINAFIREANOEESCL

288

图5.14改造后示意图

中国消防

119

圩镇客厅

图5.15改造后示意图

七、美丽示范主街提升

(一)建设内容

粮所街主街;延长段总长度约150米:三线整治;建筑外立面提升约2100

㎡,防盗窗面积约520㎡,增加EPS窗套,空调罩约30个,店招长度约300米,

挑檐外挑约1.8米,高度约0.9米。

(二)建设目标

1、风貌协调

消除建筑立面脏乱差问题,形成统一有序的街道界面。

2、交通提质

修复破损路面,优化交通设施,提升通行效率与安全性。

3、环境升级

沿街防盗网更换、门面更新,打造整洁、美观的街道空间。

(三)风貌提升

1、重点改造类

立面状况较差建筑:铲除空鼓面层,喷涂真石漆,加装仿古窗套;

交叉口节点建筑:增设LED灯带轮廓照明,底层商铺统一骑楼式雨棚。

2、维护提升类

瓷砖贴面建筑:高压清洗+勾缝剂修补,局部更换破损瓷砖;

山墙面破败建筑:重新粉刷真石漆,增加横向装饰分隔线。

3、店招优化

店招尺寸统一为,允许商户在统一框架内自定义字体与图标,添加个性化标

识。

图5.16提升后示意图

(四)“白改黑”工程

1、基层处理

(1)清理原水泥路面裂缝,灌注沥青填缝料;

(2)局部破损区域采用C30混凝土修补,确保基层平整度。

2、面层施工

本项目机动车路面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年限均为10年,路面

结构如下:

表面层:表面层应选用优质混合料铺设,并根据道路交通等级选择

(1)轻交通道路,宜选用密级配AC-F型混合料。

(2)中交通道路,宜选用密级配粗型AC-C型混合料。

(3)重交通和特重交通道路,应选用SMA混合料、密级配粗型AC-C混合

料,结合料应使用改性沥青。

(4)支路可选用沥青表面处治和沥青封层。

(5)交通量小的支路可选用冷拌沥青混合料。

中面层和下面层应采用密级配AC型混合料。在特重交通和重交通道路上,

宜使用SMA混合料或改性沥青密级配AC型混合料。

基层:修复完好的混凝土面板

3、路缘石设置方案

路缘石是设置在路面与其他构造物之间的标石,在道路分隔带与路面之间、

人行道与路面之间一般都需要设置路缘石。本项目拟建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由车

行道的路缘石分割,缘石上沿高出车行道路面约15cm,缘石选用与人行道路面

材料一致的花岗岩边石。

人行道外侧其他区域之间采用平缘石间隔方式,采用10cm高花岗岩边石,

缘石上沿与人行道路面平行,并在各出入口处、与其他路面交汇处的路缘石采用

斜式或平式,以便于残疾人、轮椅、手推车等通行。

车止石侧石侧平石

图5.17路缘石示意图

4、人行道建设

建设人行道,铺设透水砖(主色调灰白+深咖),边缘设盲道与防撞护栏。

交叉口采用彩色沥青铺装,增设行人安全岛与倒计时信号灯。

LOGO

LOG

图5.18道路修复意向图

(五)交通设施完善

1、设计原则

交通工程及安全设施是道路最基础、最必需的安全防护系统,它对于保障行

车准确、安全、快速、舒适,对于整个交通系统的合理运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因而良好的安全设施系统应具有交通管理、安全防护、交通诱导、防止眩光、隔

离封闭等多种功能。

根据道路线形、交通流量、流向和交通组成适当确定交通标志和标线及其他

交通设施的设置位置;统盘考虑,整体布局,做到连贯性、一致性。给道路使用

者提供全面的资讯,满足各种道路交通信息的需求,确保行驶的安全、快捷、畅

通。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交通管理设施,路上的标志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根据

交通管理法规及有关标准,正确、合理地设置。

道路交通设施设置不得侵占建筑限界,保证侧向余宽。

对主要平交路口进行渠化设计。在交叉口进出车道均进行了拓宽,以增加交

叉口进口道数量从而减少排队长度,尽可能增加交叉口通车能力,从而减少延误

提高通行效率。

2、交通标线

(1)标线设计原则和要点:

标线应在白天或夜间都应能清晰地识别和辨认。

标线所选用的材料不得明显降低其覆盖路面部分的抗滑性。

标线所采用的涂料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的规定,且必须无毒、无污染,以利

于环境保护。

标线的设置应同标志内容及设置相互配合。

(2)建设内容

本项目交通标线主要包括车道分界线、边缘线、导向箭头、指示方向线、交

通渠化标线等。

①.路面标线形式有车行道中心线、车行道边缘线、车行道分界线、停止线、

人行横道线、减速让行线、导流标线、平面交叉口中心圈、车行道宽度

渐变段标线、停车位标线、停靠站标线、出入口标线、导向箭头以及路

面文字或图形标记等。

②.立面标记可设在桥梁、安全岛、渠化岛等的壁面上,设置原则及具体作

法应符合现行的GB5768.1-202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

③.突起路标是固定于路面上突起的标记块,应做成定向反射型。一般路段

反光玻璃珠为白色,危险路段为红色或黄色。

图5.19交通标线示意图

3、交通标志

交通标志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有关规范执行。根据其版面内容的不同,分为

警告、禁令、指示、指路等几种。

标志面反光标志膜采用高强级反光膜,标志面上文字采用中英文对照,地名

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

(浮洋片区)(一期)初步设计(第二次)

招标文件

(电子招投标)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6-44*开通会员可解锁*-189858)

1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仅供参考)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506-44*开通会员可解锁*-189858
投资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
招标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一期)初步设计(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一期)初步设计(第二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大吴村、东陇村、徐陇村、陇美村、洪巷村、福洞村、林泉村、高义村、潘刘村、新丰村及四个居委等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招标范围及规模 建设内容:1、房屋风貌提升和利街沿路三线整治、建筑外立面提升约6000㎡(包括防盗网更换、店招提升、空调罩更换、屋顶天际线提升等)。2、河道沿线风貌提升河渠提升约1000m(包括沿线更换护栏、河道行道树提升、清除灌木、种植马尼拉草、新增路沿石、更换部分小乔木等)。3、浮洋中心市场提升用地面积提升1000㎡,建筑外立面提升350㎡,标识亮化工程1处,宣传栏工程3个。4、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用地面积4000㎡(包括三线整治、停车场建设、宣传栏翻新、清洗修补水泥路面、公园场地清洗、小广场功能区域提升及设施、道路白改黑、绿化种植提升、廊架柱刷黑色氟碳漆);周边建筑外立面提升约5500㎡(包括建筑加屋檐、建筑加挡雨棚等)。5、美丽圩镇客厅提升圩镇客厅提升用地面积2000㎡:新建圩镇客厅1座建筑面积420㎡(占地420㎡),新建消防站1座建筑面积650㎡(占地200㎡),池塘北面部分需填土,建设停车位20个,池塘提升,周边环境提升。6、美丽示范主街提升粮所街主街延长段总长约150米,沿路三线整治,建筑外立面提升约2100㎡(包括防盗网更换、增加EPS窗套,空调罩更换,店招提升,挑檐等)。7、镇区道路沿线整治提升(1)陇洪路沿线整治提升对总长约3km的道路沿线风貌提升:三线整治,建筑外立面提升约15000㎡(包括部分店招提升);新建沥青道路3000m;道路两侧环境提升约2000m。(2)277镇道整治提升对总长约2.2km的道路新建沥青道路。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估算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8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3.35万元,预备费用313.15万元。
招标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一期)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及初步设计审查。
服务工期 设计工期为30个日历天。本项目设计工期至本项目质保期满。
最高投标限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限内,并同时满足以下①项或同时满足②、③项: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2、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本投标单位,提供在本单位近3个月(指不不含公告发出当月,往前推3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3、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即2022~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如是新成立的公司的,可按成立后的实际年份提供;若有更新年度的,可提供最新的近年度);4、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勘察设计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投标人需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以来在该系统中和“信用中国”中没有出现被限制参与招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信息、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除外)、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页截图)。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注:①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④联合体牵头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切责任。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1、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确认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2)请各潜在投标人登记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澄清、答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9时30分,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代表无需到现场。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指南”,咨询电话********)。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4、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予受理。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六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一套电子版U盘一份。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环镇北路1号
招标人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13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五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杨工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环镇北路1号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30********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五楼联系人:杨工电话:********
1.1.4 招标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一期)初步设计(第二次)
1.1.5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大吴村、东陇村、徐陇村、陇美村、洪巷村、福洞村、林泉村、高义村、潘刘村、新丰村及四个居委等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1.1.7 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估算总投资7000万元。
1.2.1 资金来源 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工程设计范围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一期)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及初步设计审查及通过。
1.3.2 服务工期 设计工期为30个日历天。本项目设计工期至本项目质保期满。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的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中各个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 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详情页。
形式:登陆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入项目提疑界面匿名提出问题。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投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标人)》。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如有澄清,招标人于投标截止间15天前,将澄清内容发布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11.1 分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12.3 偏离 ☑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详情页。
形式:登陆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入项目提疑界面匿名提交。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如有澄清,招标人于投标截止间15天前,将澄清内容发布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投标人登陆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自行查看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如有修改,招标人于投标截止间15天前,将澄清内容发布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投标人登陆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自行查看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3.2.1 增值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财政局核定税率进行计算。
3.2.3 报价方式 投标人应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再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同时根据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招标范围、内容,结合自身实力和工程所在地市场因素确定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注:设计中标价仅作为合同暂定价,中标下浮率作为结算依据;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注:(1)投标人根据自身条件和实力进行下浮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下浮率=【1-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投标报价和投标下浮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2.4 最高投标限价 (2)根据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招标范围、内容,结合自身实力和工程所在地市场因素确定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投标下浮率为百分率,小数点后有效数字不超过两位;取中标人的投标下浮率为中标下浮率,取中标人投标报价为暂定合同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2、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时,其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或转账或承诺函等形式,其中:采用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直接转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操作方式可根据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上的最新通知执行。银行汇款单(应在用途或附言栏填上工程名称或招标文件封面上的招标编号),汇款单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自行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生成专用账户信息。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由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未中标人,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的5日内,由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中标人。采用信用承诺函形式的,按照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格式进行承诺。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上最新操作通知。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若为联合体参加的,保证金由牵头单位负责递交。□不要求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即2022~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如是新成立的公司的,可按成立后的实际年份提供;若有更新年度的,可提供最新的近年度)。3.5.3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近三个月(指不含公告发出当月,往前推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3.5.4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勘察设计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1)3.5.5投标人需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以来在该系统中和“信用中国”中没有出现被限制参与招投标资格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的行政处罚信息、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除外)、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页截图)3.5.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3.7.3A(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系统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无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跟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承诺书(签名及加盖公章)六份及纸质投标文件(与上传的电子文件一致):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电子版U盘一份。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其他要求:无
3.7.3A(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跟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承诺书(签名及加盖公章)六份及纸质投标文件(与上传的电子文件一致):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电子版U盘一份。
3.7.3(B)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3.7.3(B)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在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应签字或盖章。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①联合体协议书需按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和加盖联合体各方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的牵头人出具并盖牵头人单位公章;③其他资料一律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所需签字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即可;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外,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电子签章效力等同于单位公章。
4.1.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A)纸质版投标文件:本项目不需要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跟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承诺书(签名及加盖公章)六份及纸质投标文件(与上传的电子文件一致):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电子版U盘一份。
(B)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是,退还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潮州大道中段凤新大厦广发银行大楼8楼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5.2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按系统解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五位评委组成,其中:其中4名专家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名专家作为业主代表。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为3家,并标明顺序。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3日(如公示期最后一日是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商业保函、工程保险或转账等。采用银行保函时,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所在银行开具。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设计费中标价的5%提交(以万元为单位取整数),如是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是,具体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并扫描后上传。投标人制作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合同,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10.2 本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0.3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系统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2、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需确保开标当天保持畅通,如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投标人澄清将通过电话联系,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招标文件中所述招标控制价与最高投标限价同义。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六份纸质投标文件。5、相关部门信息:本项目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电话:********;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安北路126号。6、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短信通知各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并解密,打印开标记录表;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3)招标人代表、监督员、记录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开标结束。7、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高于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3)、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5)、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6)、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7)、在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8)、如出现两家或多家投标人IP(或MAC)相同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相同IP(或MAC)的投标人。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投标资格:(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包括同一IP或同一网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10)、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证件、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0、中标人须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中标人需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清。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服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

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

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

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

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

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

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

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

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

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

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

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4所指的

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

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

填写设计费用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

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

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

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

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

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

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

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

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设计资质

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年(即2022~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联合

体投标的,由牵头方出具,如是新成立的公司的,可按成立后的实际年份提供;若有更新年度

的,可提供最新的近年度)。

3.5.3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近三个月(指不含公告发出当

月,往前推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4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

生因勘察设计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1)

3.5.5投标人需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

以来在该系统中和“信用中国”中没有出现被限制参与招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信息、没有出现

经营异常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除外)、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

良记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5.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

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

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

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

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

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

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

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

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

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

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

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

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公开开标。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短信通知各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并解密,打印开标记录表;各投

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

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3)招标人代表、监督员、记录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4)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

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

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

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

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

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

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

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如有)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

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

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转账(汇款)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履约保证

金的金额按中标价的5%交纳(以万元为单位取整数)。

7.7.4采用转账形式的: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将履约保证金全额划入招标人指定的

银行账户。发包人在项目工程造价结算经财审定案后5日内不计息退还中标人。

7.7.5采用保函(或工程保险)形式的:招标人在项目工程造价结算经财审定案后5日内将

保函原件(或工程保险凭证)退还中标人。采用保函(或工程保险)的要求如下:

(1)保函(或工程保险)理赔面额(担保金额)必须与工程履约担保金额等额。

(2)保函(或工程保险)有效期必须覆盖本工程《设计合同》(下称《合同》)生效至工

程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

(3)承包人即(投保人)在本工程《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投保人违约,发包人(被保

险人)可依据《合同》约定直接向担保方索赔,保险公司应按《合同》约定无条件理赔。

(4)投保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出现违约情形,作为担保方理赔的依据,保函(或工

程保险)不能出现与《合同》相违背的理赔情形。

(5)保函(或工程保险)的担保金额必须保持足额,如出现缺额应于出现缺额之日起5个

日历天补足。

(6)保函(或工程保险)格式应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

(7)由于工期延长所增加的担保费(或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7.7.6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

头单位递交。

7.7.7如果中标人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该项目的保函、保险

保证的担保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

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

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

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

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按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版本执行。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

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

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

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

附件三: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 (编号: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按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版本执行。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有效。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资信部分:40分技术方案方案部分:40分投标报价:2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人需填报投标报价下浮率和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率≥0.0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为所有“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评标基准价时,当“参与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投标人”个数n≥5时,则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参与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投标人”个数n≤4时,则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注:“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是指:投标报价不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的90.00%的有效投标人。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资信部分评分标准(40分) 项目负责人要求及业绩(8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设计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2、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每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类似项目指城市更新、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等设计类项目;提供合同业绩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合同关键页需载明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姓名(若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无提供则不得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企业业绩(10分) 1、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投标人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每一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类似项目指城市更新、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等设计类项目。提供合同业绩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无提供则不得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人员配备(22分) 投标人拟派的技术团队专业人员水平:1、建筑专业负责人: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得1分;②具有建筑设计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2分。本项最高得3分。2、结构专业负责人:①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1分。②具有结构设计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2分。本项最高得3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①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1分。②具有给水排水设计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2分。本项最高得3分。4、电气专业负责人:①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证书1分。②具有电气设计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2分。本项最高得3分。5、暖通专业负责人:①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证书1分。②具有暖通空调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2分。本项最高得3分。6、造价专业负责人:①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1分。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2分。本项最高得3分。7、道路专业负责人:①具有市政道路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2分。本项最高得2分。8、风景园林专业负责人:①具有风景园林设计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以上人员一人一岗,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月)连续参保的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各项要求人员的专业要求以职称、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证书)的专业为准,若职称、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证书)无专业的则以其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需另外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2.2.3(2)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40分) 项目理解及设计理念(10分) (1)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建设概况及建设背景以上指标由评委酌情打分,优秀8<F≤10分,良好6<F≤8分,一般4≤F≤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方案设计(20分) (1)改造的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设计方案完整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及实施性。(2)项目认知:对本项目的现状基本情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3)设计效果:对关键节点有深入的表述及效果展示,外立面设计效果、美观性,以及与周边现有建筑风格和谐统一。(4)道路改造设计方案:对老旧道路改造提出相应方案,方案完整、经济合理、切实可行。(5)景观设计方案:对现有景观改造提升及新建景观绿化等提出相应方案,方案完整、经济合理、切实可行。
以上指标由评委酌情打分,优秀15<F≤20分,良好10<F≤15分,一般5≤F≤1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经济分析(5分) 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由评委酌情打分,合理的3<F≤5,较合理的1<F≤3,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设计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5分) 对本工程设计提出合理的、可实施的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由评委酌情打分,合理的3<F≤5,较合理的1<F≤3,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2.3(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20分)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2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2。(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2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注:①、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均须按要求提供;

②、项目设计组人员配备:拟派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近三个月(指不含公告发出当月,往前推3个月)社保证明(由总公司或其分公司提供的

社保证明均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同一人按一专业计分。

③、各个投标人的最终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各投标人打分后的商务、技

术部分总分进行算术平均。(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

舍五入)。

1.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

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

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

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1)资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

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

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所有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

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

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

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

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5—0210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专业建设工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设计人(全称):

设计人联合体成员(全称)(如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

(一期)初步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一期)初步设计。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安发改投审〔2025〕28号。

3.工程规模、特征:

建设内容:

1、房屋风貌提升

和利街沿路三线整治、建筑外立面提升约6000㎡(包括防盗网更换、店招提升、空调罩

更换、屋顶天际线提升等)。

2、河道沿线风貌提升

河渠提升约1000m(包括沿线更换护栏、河道行道树提升、清除灌木、种植马尼拉草、新

增路沿石、更换部分小乔木等)。

3、浮洋中心市场提升

用地面积提升1000㎡,建筑外立面提升350㎡,标识亮化工程1处,宣传栏工程3个。

4、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

绿美生态小公园提升用地面积4000㎡(包括三线整治、停车场建设、宣传栏翻新、清洗

修补水泥路面、公园场地清洗、小广场功能区域提升及设施、道路白改黑、绿化种植提升、廊

架柱刷黑色氟碳漆);周边建筑外立面提升约5500㎡(包括建筑加屋檐、建筑加挡雨棚等)。

5、美丽圩镇客厅提升

圩镇客厅提升用地面积2000㎡:新建圩镇客厅1座建筑面积420㎡(占地420㎡),

新建消防站1座建筑面积650㎡(占地200㎡),池塘北面部分需填土,建设停车位20个,

池塘提升,周边环境提升。

6、美丽示范主街提升

粮所街主街延长段总长约150米,沿路三线整治,建筑外立面提升约2100㎡(包括防盗

网更换、增加EPS窗套,空调罩更换,店招提升,挑檐等)。

7、镇区道路沿线整治提升

(1)陇洪路沿线整治提升

对总长约3km的道路沿线风貌提升:三线整治,建筑外立面提升约15000㎡(包括部分

店招提升);新建沥青道路3000m;道路两侧环境提升约2000m。

(2)277镇道整治提升

对总长约2.2km的道路新建沥青道路。

项目估算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8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3.35万元,预备

费用313.15万元。

8、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大吴村、东陇村、徐陇村、

陇美村、洪巷村、福洞村、林泉村、高义村、潘刘村、新丰村及四个居委等

9、工程投资估算:7000.00万元。

10、工程进度安排:设计工期为30个日历天。

11、工程主要技术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二、工程设计范围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

(一期)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及初步设计审查。

2.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浮洋片区)

(一期)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及初步设计审查。

工程设计范围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采用总价合同,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2.合同暂定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设计费中标下浮率为%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招标文件;

(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6)发包人要求;

(7)技术标准;

(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

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

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副本一式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1份、

副本2份,设计人执正本1份、副本2份。

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设计人联合体成员(如有):(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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