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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本级 |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项目概况
奥体中心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_、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BMC-********G
项目名称: 奥体中心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奥体中心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根据奥体中心训练队要求提供物资采购及配送。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如遇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因素或考核履约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
方式: 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方式为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根据政采云平台的规定步骤进行操作并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只需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浏览。 任何网站显示的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提供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
开标地点(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为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中标人必须成为注册供应商,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 1)供应商注册(入驻):*********** 2)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 3)“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95763。 3.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 4.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之外,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为介质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或邮寄递交的方式,但此项并非强制要求。 3)开标后,在解密指令发出30分钟内投标人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如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则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采云平台”的操作规范处理,若使用备份投标文件仍然无法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因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第二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地 址: 宁波市鄞江镇光溪村竹节岭路1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赵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覃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董初林、黄锃潇、王裕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 ********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真: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天谷CA ********。
附件信息:
定稿1111)奥体中心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3132G.docx
148.9K
不足30日的情况说明(二少体).docx
13.5K
定稿1111)奥体中心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3132G.docx
不足30日的情况说明(二少体).docx
不足30日的情况说明(二少体).docx
奥体中心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BMC-********G
公开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
采购人:宁波市第二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代理机构: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1
第二章采购需求4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9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1
第五章合同文本2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9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宁波市第二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MC-********G
项目名称:奥体中心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奥体中心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奥体中心训练队要求提供物资采购及配送。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如遇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因素或考核履约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方式为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根据政采云平台的规定步骤进行操作并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只需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浏览。
任何网站显示的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提供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中标人必须成为注册供应商,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
1)供应商注册(入驻):***********
2)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
3)“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95763。
3.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
4.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之外,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为介质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或邮寄递交的方式,但此项并非强制要求。
3)开标后,在解密指令发出30分钟内投标人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如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则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采云平台”的操作规范处理,若使用备份投标文件仍然无法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因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第二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地址:宁波市鄞江镇光溪村竹节岭路10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覃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初林、黄锃潇、王裕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 序号 | 物资种类及内容 | 数量 |
| 1 | 蔬菜类:土豆、西红柿、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茭白、芋艿、豆芽等。 | 1项 |
| ●2 | 水产类:海鲜:带鱼、黄鱼、鱿鱼、梅鱼、鲳鱼、虾、蟹等。河鲜:鲫鱼、草鱼、黑鱼、河虾、牛蛙等 | 1项 |
| 3 | 家禽类:鸡、鸭等。 | 1项 |
| 4 | 酱腌菜类:酱大蒜、什锦菜、酱黄瓜、榨菜等。 | 1项 |
| 5 | 蛋类:鸡蛋、鸭蛋、皮蛋等。 | 1项 |
| 6 | 干货类:干木耳、干香菇、紫菜、豆腐皮等。 | 1项 |
| 7 | 佐料类:味精、盐、酱油、老抽、生粉等(投标文件中列明品牌、产地、制造商)。 | 1项 |
| 8 | 水果类:苹果、香蕉、橘子、西瓜、蓝莓等。 | 1项 |
| 9 | 粮油类:大米、面粉、食用油(非转基因)等(投标文件中列明品牌、产地、制造商)。 | 1项 |
| 10 | 牛奶类:鲜奶、酸奶等(投标文件中列明品牌、产地、制造商)。 | 1项 |
二、配送要求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投标响应 |
| 一 | 货物质量要求 | |
| ▲1.1 | 1)投标人所提供的食堂物资必须符合有关品牌、规格、质量等方面要求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防疫部门检测标准等方面的要求。2)所提供的食堂物资数量、质量,必须经采购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食堂。如验收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则应立刻退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若投标人不听劝告,一再坚持错误继续供货,采购人有权拒付货款,并有权解除与投标人的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卫生、安全质量等方面后果,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 |
| ▲1.2 | 1)投标人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卫生安全标准、行业标准。2)列入国家QS食品认证管理的必须要有认证证书,严禁销售“三无”产品及过期食品,不含兴奋剂等添加剂药剂食品,确保运动员及人员安全。3)食品保质期不得低于生产厂商标注保质期限剩余三分之一的时间。 | |
| 1.3 | 供货服务须提供保证的有关资料:如货物来源证明(生产地、经销商或厂家销售授权证明等)、物资储备条件、运输车辆(须配备冷藏车)、配送人员等。 | |
| ▲1.4 | 供应的物资严禁来源于疫情区域,如有违反行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 |
| 二 | 价格结算方式 | |
| ▲2.1 | 食堂物资货款结算总金额=各类物资的[(基准价×数量)×(1-下浮率)]的总和,按实结算。 | |
| 2.2 | 基准价原则上每周更新一次,由投标人提供数据清单,采购人抽查确认,确认原则按以下方式顺序排列为准(如序号1中没有产品的,按序号2价格为准:1)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菜篮子民生商品价格监测”的宁波菜市场平均价;网址:***********);2)采购人周边最近菜场或大型超市。 | |
| 三 | 供货时间及要求 | |
| 3.1 | 配送地点:宁波奥体中心训练队食堂,指定地点。配送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 |
| 3.2 | 首次供应时,应提供中标人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予存档。每次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 |
| 3.3 | 投标人须配备运输车辆,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 |
| 3.4 | 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食堂每日实际需求,提前1天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将需求通知中标人。 | |
| 3.5 | 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备齐物资,按时送抵交货地点;投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或提前送货的,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 |
| 3.6 | 投标人须设有仓储或配送服务机构,便于采购人需要时安排配送服务。 | |
| 3.7 | 配送服务的响应速度要求: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作出响应,响应后 1 小时内完成配送服务任务。 | |
| 3.8 | 如遇特殊情况(如活动、比赛等),投标人须根据要求按时配送完成。 | |
| 3.9 | 投标人需配备的服务团队(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物资采购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分拣人员、装卸人员、售后人员、驾驶车辆人员等)。 | |
| 四 | 物资验收 | |
| 4.1 | 双方对物资质量有争议,可将物资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 |
| 4.2 | 合同期内,采购人将对物资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不受次数限制),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投标人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采购人有权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 |
| 五 | 履约要求及处理方式 | |
| 5.1 | 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将有权解除供货合同:1)每次配送向采购人提供单价平均价格表,采购人定期对市场价格和结算价格进行核对,发现价格虚高或不真实的;2)配送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采购人供货的;5)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6)因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食堂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7)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8)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
三、商务要求
| 序号 | 具体要求 | 投标响应 |
| 一 | 配送方式:所有产品物资集中采购、按时送货到指定地点。 | |
| 二 |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如遇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因素或考核履约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
| ▲三 | 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履约保证金形式:以汇票、电汇、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等形式提交。3)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致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4)履约保证金在配送有效期内配送的货物质量法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5)如果投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6)履约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 |
| 四 | 货款结算方式 | |
| 4.1 | 当月货款由投标人提供汇总供货清单交采购人负责部门,由负责人员核实并签字确认;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上月供货后,于次月10日前凭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注:具体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约定进行,投标人主动明确表示要求降低支付款项进度的,可不适用上述规定。 | |
| 4.2 | 结帐时按下面公式计算结果结算 | |
| 4.2.1 | 食堂物资货款结算总金额=各类物资的[(基准价×数量)×(1-下浮率)]的总和,按实结算。 | |
| 4.2.2 | 其中下浮率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上显示的下浮率。 | |
| ▲五 | 合同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暂估金额,实际合同总金额以货物成交总量按实结算,投标人不得以预算金额作为依据,要求采购人提供等价货物的需求。 | |
| ▲六 | 其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采购人或第三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
备注说明:
1、上述表格中标记“▲”条款为重要技术条款,任何负偏离或未响应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2、未标记的技术条款,任何负偏离或未响应技术响应的根据“评委打分表”要求作相应扣分处理。
附件:
食堂考核办法
| 序号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 1 | 配送食品验收 | 10 | 如因验收不严,导致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进入食堂,每例扣5分;如有退货,但退货记录不全,视情扣1-3分。 | ||
| 2 | 配送食品验收 | 10 | 对配送数量不足的食品,要求配送企业补足或按实签收。如有违规,每例扣2分。 | ||
| 3 | 配送食品验收 | 10 | 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上的食品价格动态,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大众菜品按照配送清单做好记录,发现供货产品不按投标承诺的下浮或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的,每例扣5分。 | ||
| 4 | 配送食品验收 | 10 | 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固定的食品配送员,进校时佩戴相应证件的。未按规定视情扣1-3分。 | ||
| 5 | 索证索票 | 10 | 食品价格目录清单必须公开透明,每周必须提供一次,如不按要求执行,每例扣2分。 | ||
| 6 | 索证索票 | 5 | 建立完整的食品采购台账。台账不完整的视情扣2分。 | ||
| 7 | 索证索票 | 5 | 有检测设施,散装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农药残留检测报告。未按规定视情扣1-3分。 | ||
| 8 | 应急预案 | 5 | 对本次配送制订切实可行的食品配送应急预案的,未提供的视情扣1-3分。 | ||
| 9 | 安全事故 | 15 | 经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发现或群众通过信箱、电话或民生热线等渠道反映食品配送中的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每例扣5-10分。 | ||
| 10 | 安全事故 | 20 | 确保配送食品安全,安全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如食品配送中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的,经调查属实的,每例扣20分。 | ||
| 注: | 每三个月考核一次,如综合考核评分在8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以本表为准。
| 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要求 |
| 1 | 2.1 | 采购人 | 宁波市第二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
| 2 | 2.2 | 采购代理机构 |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3 | ▲6 | 转包与分包 | 不允许 |
| 4 | 9.3 | 质疑函的接收和发送 | 联系人:方芳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通讯(邮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
| 5 | 11 |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 宁波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 |
| 6 | 12.1 | 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 | 1)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费率为取费标准。2)以采购预算为计算基数,结合上述费率标准计算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用。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鼓楼支行户名: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9********59750 |
| 7 | 12.2 |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支付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负责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全额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固定金额,不随项目合同金额的增减而浮动。 |
| 8 | 19.2 | 资格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 | 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 9 | 19.3 | 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 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附件;3)评委打分索引表;4)技术要求响应表;5)商务要求响应表;6)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7)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8)与项目评审及合同实施有关的其他资料。 |
| 10 | 19.4 |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 | 1)开标一览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符合,无法获得政策优惠可不提供);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符合,无法获得政策优惠可不提供);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不符合,无法获得政策优惠可不提供)。 |
| 11 | 21.1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份;2)备份投标文件:1份,以U盘存储(不强制要求提供)。 |
| 12 | 22.1 | 投标报价的组成 | 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产品(物资)费、人工费、运输费、搬运费、税费、利润、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一切费用。 |
| 13 | ▲24.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 14 | 26.2 | 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的标注和盖章 | 1)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封面应当清楚的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投标人名称;2)多个标项投标的,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分别密封包装;3)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封面应当加盖公章。 |
| 15 | 29.2 | 投标文件开启步骤 | 所有标项投标文件(资格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同时开启。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奥体中心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2.4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2.5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6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7实质性条款:标注“▲”的属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
2.8核心产品:标注“●”系指本项目核心产品,作为判断同品牌产品的依据。
2.9公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行政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
2.10电子签章:为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电子公章。
3.投标委托
3.1投标文件的签署人应当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文件的签署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文件的签署人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2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4.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知识产权
5.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原因引起法律或经济纠纷的,所有相关责任及赔偿均由投标人独自承担。
5.2投标人如采用自身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投标人合法获得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无论投标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明,采购人均视为投标报价已包含该部分费用。
▲6.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7.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并推荐;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商务得分顺序排列并推荐;均相同时,由得分相同的投标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抽取的顺序按照投标文件提交的先后排序进行。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9.质疑和投诉
9.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9.3质疑函的接收和发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5质疑、投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质疑、投诉资料均应明确阐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投诉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10.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10.1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0.2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后。
10.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件的方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10.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1.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12.1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鼓楼支行
户名: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9********59750
13.其他
13.1招标文件的标题和序号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影响对招标文件的理解。
13.2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内容如出现某品牌、型号的内容是为了更好的描述产品的性能、规格及要求,并无任何指定产品品牌、型号的意思表达,投标人可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
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指同一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单位的投标均无效。
13.4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原件备查的资料,如果该资料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投标人能够当场提供账号、网址等信息进行查询、核实资料真伪及数据的,视同提供了原件。
13.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二、招标文件
14.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14.1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14.2项目要求提供的产品、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14.3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共六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五章合同文本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5.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和修改
15.1询问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之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潜在投标人的询问作出答复。
15.2澄清和修改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采购人原则上不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书面形式通知后,认为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及时将有关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视为潜在投标人完全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且不影响投标应文件编制。
3)潜在投标人要求澄清和回复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日期。
4)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5)潜在投标人必须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联系方式的畅通性,否则,由此导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及时通知有关事项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6.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
1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未载明的,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6.2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召开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现场考察或答疑会,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16.3潜在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现场考察或参加开标前答疑会造成的自身或第三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7.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7.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18.投标文件的形式
本项目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为在政采云系统上编制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及其备份投标文件。
18.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加密标书,后缀名为【.jmbs】。
18.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标书,后缀名为【.bfbs】。
19.投标文件内容的组成
1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含资格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19.2资格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列入的内容,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自行选择提供相关材料。
19.3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列入的内容,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自行选择提供相关材料。
19.4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列入的内容,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自行选择提供相关材料。
20.投标文件的编写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交易)。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0.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根据自身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真实的响应。
投标人应当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20.2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内容,招标文件未提供文件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20.3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0.4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提交)证明材料而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不被认定为作出响应。提供的合同等证明材料应当是完整无删减、遮挡(盖)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否则因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少评审所需的关键或必要的信息导致不予认可的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0.5投标人应准确设置评审关联定位,避免未设置或设置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
21.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及盖章
21.1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
1)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的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因系统无法进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操作的,可以线下签字扫描后上传至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
2)招标文件明示或要求盖公章处应盖投标人公章,可使用电子公章在线签章或线下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
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系统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按系统要求签章。
3)投标文件若有错、漏处等必须修改的,修改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接受该修改内容。
▲22.投标报价要求
22.1投标报价的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所有投标或结算货币为人民币,针对具体报价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或有附加条件的投标报价。
22.3投标报价不允许为0元(即赠送),投标报价明细中不允许出现0元的单项报价,否则视同赠送,采购人不予接受,其投标将被拒绝,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23.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4.投标有效期
▲24.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6.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按要求密封、标注、盖章及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
26.1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
备份投标文件的载体必须密封包装。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应保证严密,不足以造成备份投标文件载体从包装内漏出而导致备份投标文件内容泄密的,不被认定为未密封。
26.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的标注和盖章
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应当进行标注及盖章,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7.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并成功),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有关规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8.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对已经完成传输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补充或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重新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需要补充或修改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可以重新提交补充或修改后的备份投标文件。
28.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29.开标
29.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9.2投标文件(资格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的开启步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3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
投标人如未在线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9.4发生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但解密失败的情形,如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异常端口处理,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9.5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30.评标
30.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
30.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30.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0.4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0.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上述书面方式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文件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30.6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0.7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的设置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30.8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确认,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0.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0.1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0.1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包括未提交有效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3)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响应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7)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材料的;
8)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缺失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10)投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
1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0.1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1.废标的情形
在本项目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32.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六、授予合同
33.中标人的确定
33.1本项目采购人按评标报告推荐排序前三名的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项目业绩得分高的确定为中标人;相同的再按照专业人员配置情况得分高的确定为中标人;全部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3.2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4.签订合同
34.1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4.2采购人和中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也可以由双方商议后重新拟定,但正式签订的合同应当包括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文本中已经确定的实质性条款。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总则
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人员应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
二、评标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根据评委打分表的评分标准和评分范围,逐栏打分并汇总。
1.2评分均为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1.3评委打分表中分值重复的上限不含本数,下限含本数。
1.4各投标人的最终评标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2.价格扣除(价格优惠)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且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符合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蔬菜类),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水产类),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肉食类),属于工业行业;(冻品类),属于工业行业;(家禽类),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酱腌菜类),属于工业行业;(蛋类),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干货类),属于工业行业;(佐料类),属于工业行业;(水果类),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粮油类),属于工业行业;(牛奶类),属于工业行业;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2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随采购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评标标准(评委打分表)
| 项目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 价格(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下浮最大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最大投标下浮报价)/(1-投标下浮报价)]×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
| 商务技术(70分) | 1、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情况(15分)响应并满足所有《第二章采购需求》配送要求的得15分,每负偏离或未响应一项未标记“▲”条款的技术要求的扣1分;每负偏离或未响应一项标记“▲”条款的技术要求的,或当此项分值扣减至0分(或以下)时,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评审。注:按照最小序号计算项,配送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材料编入投标文件中。 |
| 2、项目总体实施方案(6分)投标人针对商品质量安全、食品追溯机制、采购渠道、配送供货情况进行评议。方案详细完善、质量有保障、食品追溯清晰、采购渠道多样可靠、配送供货能力强,优于本次采购配送需求的得6分;方案较详细、质量安全、食品追溯、采购渠道单一、配送供货能力有欠缺、基本能够符合本次采购配送的得4分;上述方案不详细,内容有欠缺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3、项目场所规划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场所、设备布局、功能分区、仓储区域进行评议。场所规范,设备齐全,功能分区明确鲜明,仓储区域干净卫生,具有针对性排除安全隐患,满足程度周全的得6分;场所较规范,设备较齐全,功能分区可提升,仓储区较干净卫生,满足程度有欠缺但基本能够符合的得4分;方案不详细,有明显欠缺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投标文件内提供相应的图片证明。 | |
| 4、制度方案(6分)投标人提供健全的公司规章制度,如人事管理制度、安全防患管理制度、财务账台记录、卫生保障制度、文明服务制度、企业内部考核制度进行评议。以上制度完善、合理并满足需求的每项得1分,制度不详细,有欠缺的每项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5、食材品种及货源保障多样进行评议(6分)品种多样丰富、货源充足,产品种类齐全,完全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的得6分;品种选择较少、货源较充足、产品各类单一,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分;品种单一,货源不充足,需求欠缺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内提供所投产品的图片(图片内容须包含产品的品牌、产品种类、包装规格、产地信息等,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6、售后保障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服务的便捷程度,如售后服务措施、服务承诺、货物送达时间保证、货物数量保证、运输过程安全卫生保证因素进行评议。售后保障方案详细完善,考虑充分,实施性强,合理并满足程度高的得6分;售后保障方案较详细、部分内容有缺陷,基本能够满足得4分;售后保障方案有欠缺,内容有瑕疵,不能满足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7、应急保障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恶劣天气影响供货的补救措施、其他需要紧急影响供货的应急预案进行评议。应急保障方案详细完善、有详细的补救措施和应急预案,满足程度高得6分;应急保障方案较详细、补救措施和应急预案略有欠缺的得4分;应急保障方案有欠缺,内容有瑕疵矛盾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8、供应食品品质保证(3分)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且保单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得3分,保单金额在2000万元(不含)至1000万元的得2分,保单金额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保单复印件。 | |
| 9、服务团队要求(6分)服务团队体系完善,岗位分工明确,组织架构设置完善的得6分;服务团队体系基本完备,岗位分工合理,组织架构设置妥当的得4分;服务团队体系不健全,组织架构设置不完善的得2分;注:各人员须提供开标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及健康合格证书,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 10、配送车辆配备(2分)投标人提供专用配送车辆(冷链配送车辆)的得2分。注: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机动车强制保险单复印件,非自有的提供租赁协议。冷藏(或冷冻)功能须提供清晰的图片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者提供的内容模糊,无法甄别的不得分。 | |
| 11、业绩分(3分)投标人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类似食堂物资配送案例的合同,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内提供合同复印件(须体现签订日期及签订双方公章,未按要求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12、认证证书(5分)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未提供的或有缺项的不得分)。 |
评委签名:日期:
第五章合同文本
甲方:宁波市第二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奥体中心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结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和供货周期
1.1供货清单:
1.2合同履约期限:
二、合同金额
2.1合同金额约为万元/年,最终以货物成交总量按实结算。
2.2本项目的合同金额为(含所有奥体训练食堂物资产品);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如食品经营许可、质量监督所或质量监督局的批量质量检测报告等。
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乙方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产权担保
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七、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分包他人供应;
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质保期
8.1质保期:根据货物种类不同,供货时提供相应的质保期。(自货物验收交付之日起计)
九、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9.1交货期:在甲方发出采购需求日到货。
9.2交货地点:
十、货款支付
10.1付款方式:
当月货款由乙方提供汇总供货清单交甲方负责部门,由负责人员核实并签字确认;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上月供货后,于次月10日前凭正式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10.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投标人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十一、税
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品规格以及数量向甲方提供优质商品。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12.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而影响使用,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30分钟响应,并在1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验收
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一个工作日内验收。
13.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3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1小时内或货到甲方15分钟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4.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5.1(一)质量安全方面
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如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且负完全法律责任:
1.提供的商品是假冒伪劣、“三无”商品;
2.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3.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的;
4.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质量等级标准的;
5.超过保质期的;
6.预包装无标签的;
7.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
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商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
15.2(二)供货服务及售后服务方面
乙方出现以下情节的除赔偿损失外,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权无条件中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乙方未能按照双方协商的送货时间和送货数量来满足甲方要求的;
2.验收不符的商品乙方未能及时调换或调换后仍不能达到验收要求的;
3.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相关采购人管理规定、不配合相关检查的。
15.3(三)廉政方面
乙方不得以礼金、礼卡、优惠劵及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馈赠甲方的任何工作人员等有违法廉政承诺规定的,在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的廉政违约金。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诉讼
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8.4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日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地点: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资格要求响应文件的有关格式
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致:宁波市第二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自愿参加投标并声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已依法缴纳了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未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
9、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0、本单位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投标人:(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日期: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2、商务技术文件的有关格式
1)投标函
致:宁波市第二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关于奥体中心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NBMC-********G),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作为我方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我方已详细审查并理解全部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有效。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3.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我方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及违背诚信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5.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方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6.如我方获得中标,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因我方违约致使招标代理机构采取诉讼或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为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认证费、鉴定费、保全费、担保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由我方承担。
7.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投标人:(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日期: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宁波市第二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奥体中心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投标有关的具体事务办理并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评委打分索引表(不强制要求提供)
| 序号 | 评分项目 | 文件或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区间 | 自评得分(主观评审部分不用填写自评得分)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注:按照评委打分表内容逐项填写。
4)技术要求响应表
| 序号 | 技术要求(配送要求) | 投标响应的情况 | 响应情况(正偏离/响应/负偏离) | 偏离情况说明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 |
注:1、投标人应将技术要求(配送要求)的实际要求进行针对性的描述,以证明投标产品及技术服务内容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如完全响应技术要求(配送要求),可以在上述空白处填写“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内的技术要求(配送要求)”等字样。
2、响应情况栏填写“响应”即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正偏离”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负偏离”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响应条款与招标要求不一致(包括正偏离或负偏离)的具体条款内容应当在“偏离情况说明”栏进行描述,响应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投标人:(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日期:
5)商务要求响应表
| 序号 | 名称 | 招标文件的条款描述 | 响应情况(正偏离/响应/负偏离) | 偏离情况说明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 |
注:响应情况栏填写“响应”即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正偏离”为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负偏离”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条款有“正偏离”或“负偏离”的应当在“偏离情况说明”栏进行明确描述,响应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如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内的商务要求,可以在上述空白处填写“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内的商务要求”等字样。
投标人:(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日期:
6)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 职称、执业资格等能力情况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注:1、项目负责人等与评审因素相关的人员必须列入本表并明确,否则在评审中不予认可。
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3、职称、执业资格等能力情况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后附(如有)。
投标人:(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日期:
7)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序号 | 用户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同金额 | 用户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注:根据评委打分表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日期:
8)与项目评审及合同实施有关的其他资料
(格式自拟)
3、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的有关格式
1)开标一览表
| 项目名称 | 奥体中心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NBMC-********G |
| 标项名称 | 奥体中心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 投标报价 | 下浮 % |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接受该修改内容。
2、下浮率保留至整数,如下浮5%,则填写“5”。
▲3、投标报价低于20,(即投标报价下浮超过20%)的,请投标人对自身的投标报价进行详细的测算并提供材料,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投标报价分项价格构成及所有物资产品进货单凭证,列明各项相关费用并提供相关说明或依据,且将上述材料编入投标文件中。
说明:如投标人提供的进货单凭证价格和投标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30分钟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日期: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可不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蔬菜类),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土豆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西红柿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水产类),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带鱼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黄鱼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3.(肉食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排肉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精肉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4.(冻品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鸡腿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鸡翅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5.(家禽类),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鸡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鸭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6.(酱腌菜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酱大蒜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什锦菜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7.(蛋类),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鸡蛋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鸭蛋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8.(干货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干木耳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干香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9.(佐料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味精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盐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10.(水果类),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苹果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香蕉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11.(粮油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大米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面粉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12.(牛奶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鲜奶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酸奶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上述类别为大类划分,投标人须根据具体投标的产品再具体细化,细化至每项产品的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制造商及企业规模。如不符合或有缺项的不予认可。
举例填写:
如:蔬菜类(土豆、西红柿、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茭白、芋艿、豆芽等)须填写土豆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西红柿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如:粮油类(大米、面粉、食用油),须填写大米制造商为(xx企业),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面粉制造商为(xx企业),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食用油制造商为(xx企业),从业人员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金龙油”,须填写“金龙油”制造商的上述信息(非投标人的信息)。
特别提醒: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在填写本表前,应从产品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事业单位不属于企业不应提交本声明函,其他组织形式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并提交本声明函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文件。
4、标的内货物如由不同品牌制造商制造,供应商请自行拆分说明。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符合可不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填采购人名称)单位的(填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且不应当提供本声明函,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Z<5000 Y<300Z<3004、批发业20≤X<********≤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50≤X<300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Y<10000 10≤X<100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附件:
《政府采购现场活动确认书》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2、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月日
注:(1)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及获知其他供应商信息进行如实声明并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后,以扫描件形式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
(2)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后供应商可看到所参与标项的供应商名称,在确认与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声明书中所列利害关系的情况下,请在一中的“□不存在利害关系”打钩,二中的“□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打钩,四中的2个下划线用斜杠“/”划掉。
(3)此声明书非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无需编入投标(响应)文件。
关于采购意向公示不足30日需启动采购活动的说明
奥体中心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30万元,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采购意向公示,因项目启动至方案上报时间间隔紧迫,采购任务紧急,奥体中心训练队急需供应食堂物资,保障运动员使用,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拟采购意向公示不足30日启动采购活动。
公示链接:
***********
宁波市第二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开通会员可解锁*
奥体中心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BMC-********G
公开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
采购人:宁波市第二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代理机构: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1
第二章采购需求4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9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1
第五章合同文本2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9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宁波市第二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MC-********G
项目名称:奥体中心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奥体中心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奥体中心训练队要求提供物资采购及配送。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如遇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因素或考核履约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方式为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根据政采云平台的规定步骤进行操作并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只需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浏览。
任何网站显示的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提供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中标人必须成为注册供应商,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
1)供应商注册(入驻):***********
2)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
3)“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95763。
3.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
4.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之外,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为介质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或邮寄递交的方式,但此项并非强制要求。
3)开标后,在解密指令发出30分钟内投标人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如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则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采云平台”的操作规范处理,若使用备份投标文件仍然无法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因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第二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地址:宁波市鄞江镇光溪村竹节岭路10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覃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初林、黄锃潇、王裕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 序号 | 物资种类及内容 | 数量 |
| 1 | 蔬菜类:土豆、西红柿、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茭白、芋艿、豆芽等。 | 1项 |
| ●2 | 水产类:海鲜:带鱼、黄鱼、鱿鱼、梅鱼、鲳鱼、虾、蟹等。河鲜:鲫鱼、草鱼、黑鱼、河虾、牛蛙等 | 1项 |
| 3 | 家禽类:鸡、鸭等。 | 1项 |
| 4 | 酱腌菜类:酱大蒜、什锦菜、酱黄瓜、榨菜等。 | 1项 |
| 5 | 蛋类:鸡蛋、鸭蛋、皮蛋等。 | 1项 |
| 6 | 干货类:干木耳、干香菇、紫菜、豆腐皮等。 | 1项 |
| 7 | 佐料类:味精、盐、酱油、老抽、生粉等(投标文件中列明品牌、产地、制造商)。 | 1项 |
| 8 | 水果类:苹果、香蕉、橘子、西瓜、蓝莓等。 | 1项 |
| 9 | 粮油类:大米、面粉、食用油(非转基因)等(投标文件中列明品牌、产地、制造商)。 | 1项 |
| 10 | 牛奶类:鲜奶、酸奶等(投标文件中列明品牌、产地、制造商)。 | 1项 |
二、配送要求
| 序号 | 技术要求 | 投标响应 |
| 一 | 货物质量要求 | |
| ▲1.1 | 1)投标人所提供的食堂物资必须符合有关品牌、规格、质量等方面要求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防疫部门检测标准等方面的要求。2)所提供的食堂物资数量、质量,必须经采购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食堂。如验收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则应立刻退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若投标人不听劝告,一再坚持错误继续供货,采购人有权拒付货款,并有权解除与投标人的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卫生、安全质量等方面后果,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 |
| ▲1.2 | 1)投标人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卫生安全标准、行业标准。2)列入国家QS食品认证管理的必须要有认证证书,严禁销售“三无”产品及过期食品,不含兴奋剂等添加剂药剂食品,确保运动员及人员安全。3)食品保质期不得低于生产厂商标注保质期限剩余三分之一的时间。 | |
| 1.3 | 供货服务须提供保证的有关资料:如货物来源证明(生产地、经销商或厂家销售授权证明等)、物资储备条件、运输车辆(须配备冷藏车)、配送人员等。 | |
| ▲1.4 | 供应的物资严禁来源于疫情区域,如有违反行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 |
| 二 | 价格结算方式 | |
| ▲2.1 | 食堂物资货款结算总金额=各类物资的[(基准价×数量)×(1-下浮率)]的总和,按实结算。 | |
| 2.2 | 基准价原则上每周更新一次,由投标人提供数据清单,采购人抽查确认,确认原则按以下方式顺序排列为准(如序号1中没有产品的,按序号2价格为准:1)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菜篮子民生商品价格监测”的宁波菜市场平均价;网址:***********);2)采购人周边最近菜场或大型超市。 | |
| 三 | 供货时间及要求 | |
| 3.1 | 配送地点:宁波奥体中心训练队食堂,指定地点。配送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 |
| 3.2 | 首次供应时,应提供中标人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予存档。每次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 |
| 3.3 | 投标人须配备运输车辆,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 |
| 3.4 | 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食堂每日实际需求,提前1天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将需求通知中标人。 | |
| 3.5 | 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备齐物资,按时送抵交货地点;投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或提前送货的,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 |
| 3.6 | 投标人须设有仓储或配送服务机构,便于采购人需要时安排配送服务。 | |
| 3.7 | 配送服务的响应速度要求: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作出响应,响应后 1 小时内完成配送服务任务。 | |
| 3.8 | 如遇特殊情况(如活动、比赛等),投标人须根据要求按时配送完成。 | |
| 3.9 | 投标人需配备的服务团队(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物资采购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分拣人员、装卸人员、售后人员、驾驶车辆人员等)。 | |
| 四 | 物资验收 | |
| 4.1 | 双方对物资质量有争议,可将物资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 |
| 4.2 | 合同期内,采购人将对物资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不受次数限制),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投标人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采购人有权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 |
| 五 | 履约要求及处理方式 | |
| 5.1 | 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将有权解除供货合同:1)每次配送向采购人提供单价平均价格表,采购人定期对市场价格和结算价格进行核对,发现价格虚高或不真实的;2)配送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采购人供货的;5)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6)因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食堂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7)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8)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
三、商务要求
| 序号 | 具体要求 | 投标响应 |
| 一 | 配送方式:所有产品物资集中采购、按时送货到指定地点。 | |
| 二 |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如遇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因素或考核履约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
| ▲三 | 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履约保证金形式:以汇票、电汇、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等形式提交。3)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致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4)履约保证金在配送有效期内配送的货物质量法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5)如果投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6)履约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 |
| 四 | 货款结算方式 | |
| 4.1 | 当月货款由投标人提供汇总供货清单交采购人负责部门,由负责人员核实并签字确认;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上月供货后,于次月10日前凭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注:具体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约定进行,投标人主动明确表示要求降低支付款项进度的,可不适用上述规定。 | |
| 4.2 | 结帐时按下面公式计算结果结算 | |
| 4.2.1 | 食堂物资货款结算总金额=各类物资的[(基准价×数量)×(1-下浮率)]的总和,按实结算。 | |
| 4.2.2 | 其中下浮率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上显示的下浮率。 | |
| ▲五 | 合同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暂估金额,实际合同总金额以货物成交总量按实结算,投标人不得以预算金额作为依据,要求采购人提供等价货物的需求。 | |
| ▲六 | 其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采购人或第三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
备注说明:
1、上述表格中标记“▲”条款为重要技术条款,任何负偏离或未响应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2、未标记的技术条款,任何负偏离或未响应技术响应的根据“评委打分表”要求作相应扣分处理。
附件:
食堂考核办法
| 序号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 1 | 配送食品验收 | 10 | 如因验收不严,导致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进入食堂,每例扣5分;如有退货,但退货记录不全,视情扣1-3分。 | ||
| 2 | 配送食品验收 | 10 | 对配送数量不足的食品,要求配送企业补足或按实签收。如有违规,每例扣2分。 | ||
| 3 | 配送食品验收 | 10 | 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上的食品价格动态,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大众菜品按照配送清单做好记录,发现供货产品不按投标承诺的下浮或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的,每例扣5分。 | ||
| 4 | 配送食品验收 | 10 | 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固定的食品配送员,进校时佩戴相应证件的。未按规定视情扣1-3分。 | ||
| 5 | 索证索票 | 10 | 食品价格目录清单必须公开透明,每周必须提供一次,如不按要求执行,每例扣2分。 | ||
| 6 | 索证索票 | 5 | 建立完整的食品采购台账。台账不完整的视情扣2分。 | ||
| 7 | 索证索票 | 5 | 有检测设施,散装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农药残留检测报告。未按规定视情扣1-3分。 | ||
| 8 | 应急预案 | 5 | 对本次配送制订切实可行的食品配送应急预案的,未提供的视情扣1-3分。 | ||
| 9 | 安全事故 | 15 | 经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发现或群众通过信箱、电话或民生热线等渠道反映食品配送中的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每例扣5-10分。 | ||
| 10 | 安全事故 | 20 | 确保配送食品安全,安全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如食品配送中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的,经调查属实的,每例扣20分。 | ||
| 注: | 每三个月考核一次,如综合考核评分在8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以本表为准。
| 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要求 |
| 1 | 2.1 | 采购人 | 宁波市第二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
| 2 | 2.2 | 采购代理机构 |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3 | ▲6 | 转包与分包 | 不允许 |
| 4 | 9.3 | 质疑函的接收和发送 | 联系人:方芳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通讯(邮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
| 5 | 11 |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 宁波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 |
| 6 | 12.1 | 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 | 1)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费率为取费标准。2)以采购预算为计算基数,结合上述费率标准计算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用。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鼓楼支行户名: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9********59750 |
| 7 | 12.2 |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支付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负责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全额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固定金额,不随项目合同金额的增减而浮动。 |
| 8 | 19.2 | 资格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 | 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 9 | 19.3 | 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 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附件;3)评委打分索引表;4)技术要求响应表;5)商务要求响应表;6)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7)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8)与项目评审及合同实施有关的其他资料。 |
| 10 | 19.4 |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 | 1)开标一览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符合,无法获得政策优惠可不提供);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符合,无法获得政策优惠可不提供);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不符合,无法获得政策优惠可不提供)。 |
| 11 | 21.1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份;2)备份投标文件:1份,以U盘存储(不强制要求提供)。 |
| 12 | 22.1 | 投标报价的组成 | 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产品(物资)费、人工费、运输费、搬运费、税费、利润、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一切费用。 |
| 13 | ▲24.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 14 | 26.2 | 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的标注和盖章 | 1)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封面应当清楚的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投标人名称;2)多个标项投标的,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分别密封包装;3)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封面应当加盖公章。 |
| 15 | 29.2 | 投标文件开启步骤 | 所有标项投标文件(资格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同时开启。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奥体中心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2.4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2.5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6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7实质性条款:标注“▲”的属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
2.8核心产品:标注“●”系指本项目核心产品,作为判断同品牌产品的依据。
2.9公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行政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
2.10电子签章:为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电子公章。
3.投标委托
3.1投标文件的签署人应当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文件的签署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文件的签署人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2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4.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知识产权
5.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原因引起法律或经济纠纷的,所有相关责任及赔偿均由投标人独自承担。
5.2投标人如采用自身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投标人合法获得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无论投标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明,采购人均视为投标报价已包含该部分费用。
▲6.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7.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并推荐;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商务得分顺序排列并推荐;均相同时,由得分相同的投标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抽取的顺序按照投标文件提交的先后排序进行。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9.质疑和投诉
9.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9.3质疑函的接收和发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5质疑、投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质疑、投诉资料均应明确阐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投诉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10.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10.1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0.2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后。
10.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件的方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10.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1.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12.1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鼓楼支行
户名: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9********59750
13.其他
13.1招标文件的标题和序号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影响对招标文件的理解。
13.2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内容如出现某品牌、型号的内容是为了更好的描述产品的性能、规格及要求,并无任何指定产品品牌、型号的意思表达,投标人可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
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指同一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单位的投标均无效。
13.4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原件备查的资料,如果该资料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投标人能够当场提供账号、网址等信息进行查询、核实资料真伪及数据的,视同提供了原件。
13.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二、招标文件
14.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14.1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14.2项目要求提供的产品、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14.3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共六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五章合同文本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5.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和修改
15.1询问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之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潜在投标人的询问作出答复。
15.2澄清和修改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采购人原则上不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书面形式通知后,认为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及时将有关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视为潜在投标人完全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且不影响投标应文件编制。
3)潜在投标人要求澄清和回复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日期。
4)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5)潜在投标人必须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联系方式的畅通性,否则,由此导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及时通知有关事项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6.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
1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未载明的,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6.2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召开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现场考察或答疑会,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16.3潜在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现场考察或参加开标前答疑会造成的自身或第三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7.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7.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18.投标文件的形式
本项目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为在政采云系统上编制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及其备份投标文件。
18.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加密标书,后缀名为【.jmbs】。
18.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标书,后缀名为【.bfbs】。
19.投标文件内容的组成
1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含资格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19.2资格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列入的内容,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自行选择提供相关材料。
19.3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列入的内容,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自行选择提供相关材料。
19.4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列入的内容,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自行选择提供相关材料。
20.投标文件的编写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交易)。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0.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根据自身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真实的响应。
投标人应当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20.2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内容,招标文件未提供文件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20.3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0.4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提交)证明材料而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不被认定为作出响应。提供的合同等证明材料应当是完整无删减、遮挡(盖)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否则因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少评审所需的关键或必要的信息导致不予认可的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0.5投标人应准确设置评审关联定位,避免未设置或设置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
21.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及盖章
21.1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
1)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的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因系统无法进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操作的,可以线下签字扫描后上传至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
2)招标文件明示或要求盖公章处应盖投标人公章,可使用电子公章在线签章或线下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
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系统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按系统要求签章。
3)投标文件若有错、漏处等必须修改的,修改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接受该修改内容。
▲22.投标报价要求
22.1投标报价的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所有投标或结算货币为人民币,针对具体报价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或有附加条件的投标报价。
22.3投标报价不允许为0元(即赠送),投标报价明细中不允许出现0元的单项报价,否则视同赠送,采购人不予接受,其投标将被拒绝,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23.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4.投标有效期
▲24.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6.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按要求密封、标注、盖章及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
26.1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
备份投标文件的载体必须密封包装。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应保证严密,不足以造成备份投标文件载体从包装内漏出而导致备份投标文件内容泄密的,不被认定为未密封。
26.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的标注和盖章
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应当进行标注及盖章,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7.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并成功),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有关规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8.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对已经完成传输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补充或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重新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需要补充或修改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可以重新提交补充或修改后的备份投标文件。
28.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29.开标
29.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9.2投标文件(资格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的开启步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3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
投标人如未在线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9.4发生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但解密失败的情形,如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异常端口处理,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9.5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30.评标
30.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
30.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30.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0.4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0.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上述书面方式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文件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30.6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0.7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的设置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30.8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确认,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0.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0.1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0.1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包括未提交有效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3)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响应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7)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材料的;
8)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缺失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10)投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
1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0.1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1.废标的情形
在本项目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32.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六、授予合同
33.中标人的确定
33.1本项目采购人按评标报告推荐排序前三名的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项目业绩得分高的确定为中标人;相同的再按照专业人员配置情况得分高的确定为中标人;全部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3.2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4.签订合同
34.1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4.2采购人和中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也可以由双方商议后重新拟定,但正式签订的合同应当包括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文本中已经确定的实质性条款。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总则
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人员应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
二、评标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根据评委打分表的评分标准和评分范围,逐栏打分并汇总。
1.2评分均为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1.3评委打分表中分值重复的上限不含本数,下限含本数。
1.4各投标人的最终评标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2.价格扣除(价格优惠)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且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符合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蔬菜类),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水产类),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肉食类),属于工业行业;(冻品类),属于工业行业;(家禽类),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酱腌菜类),属于工业行业;(蛋类),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干货类),属于工业行业;(佐料类),属于工业行业;(水果类),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粮油类),属于工业行业;(牛奶类),属于工业行业;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2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随采购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评标标准(评委打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