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31
发布于
广东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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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翔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1283-2025-02567

预算金额:********.0000

采购品目: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代理机构:翔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曾繁杰

项目负责人:赖晓丽

项目概况

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GL-********

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4,07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070,000.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注:根据《肇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肇财采购〔2023〕26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下载本公告附件《肇庆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在评价人处填写单位名称,并在第1项至第3项的评价指标填写评分,打印后于单位名称上加盖公章,扫描件请随投标文件提交时一并发送至邮箱: tb524107052 @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人民政府

地址: 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 府前路2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翔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37区白沙路西侧、厂排街南侧江湾荟商住楼2栋第201卡商铺

联系方式: 1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赖小姐

电话: 132********

翔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5103002).zip

附件1:政府采购代理委托协议.pdf

附件2:肇庆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docx

附件3: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283-2025-02567

采购项目编号:XYGL-********

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人: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翔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翔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1283-2025-02567

采购项目编号:XYGL-********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7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07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1(项) 详见第二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人民政府

地址:肇庆市高要区金利府前路2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翔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37区白沙路西侧、厂排街南侧江湾荟商住楼2栋第201卡商铺

联系方式:1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小姐

电话:132********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

开标评标服务专线:********

采购代理机构:翔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项目为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服务资料。

1、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2、建设单位: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人民政府

3、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内。截至目前,主体建筑已建成并完成设备安装,其中: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10000吨/天、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3000吨/天。

4、项目地点: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

5、运营期限及内容:总运营期3年(服务期限自项目设施移交中标单位之日起计算)。在委托运营期限内,中标单位负责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并提供污水处理服务以取得相应收益,运营期限结束后,中标单位将项目设施及其运营权无偿移交给采购人。

7、项目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仟肆佰零柒万元整(¥14,070,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及单项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需求一览表

服务技术要求

1、运营和维护的基本原则

(1)在整个运营期内,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费用(包括税费)和风险,管理、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在整个运营期内,始终根据下列规定运营并维护污水处理项目设施:

①国家和地方现行的企业运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污水处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本项目有关批准文件的要求。

②运行维护手册以及污水处理项目内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说明手册和指导。

③中标单位应确保污水处理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并能够安全稳定地处理污水和市政污泥,使其达到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满足环保要求。

2、小洲涌站点进出水质标准

(1)项目设计规模:10000m3/d,运营服务期间保底水量为:设计规模的80%。

(2)进水、出水水质设计标准。

①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单位:mg/L)

项目 CODcr BOD SS PH NH3-N TN TP
进水水质标准 ≤300 ≤130 ≤150 6-9 ≤25 ≤30 ≤4

②设计出水水质标准为:

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其中SS和TN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控制指标的标准限值如下:(单位:mg/L)

项目 CODcr BOD SS PH NH3-N TN TP
出水水质标准 ≤30 ≤6 ≤10 6-9 ≤1.5 ≤15 ≤0.3

3、竹子塱涌站点进出水质标准

(1)项目设计规模:3000m³/d,运营服务期间保底水量为:设计规模的80%。

(2)进水、出水水质设计标准。

①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单位:mg/L)

项目 CODcr PH NH3-N TP
进水水质标准 ≤300 6-9 ≤25 ≤4

②设计出水水质标准为:

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NH3-N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SS及总氮不考核,具体控制指标的标准限值如下:(单位:mg/L)

项目 CODcr PH NH3-N TP
出水水质标准 ≤50 6-9 ≤1.5 ≤0.5

4、运营维护管理主要工作内容

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广东省、项目所在地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具体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进行维护。

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处理设施的物料组织、人员组织及维护保障等工作,维护工作分日常维护和特别维护。

5、运营要求

(1)中标单位应配备满足生产运营要求的相水质检测设施和办公用品,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安全运行。

(2)中标单位对污水处理设施日常检视时,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

(3)中标单位要建立健全维护作业制度和汇报制度。做好运行设施维护日常检视工作,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报告采购人,如出现堵塞或损坏,应及时清理疏通和维修,必要时更新设备,并做好记录;如发现重大故障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将运行维护的污水处理设施资料(如进、出水水质,水量以及处理达标率等重要指标)报送采购人备案。

乙方提交的运营数据如存在虚假记录,每次甲方有权按当月服务费30%扣款,累计3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偿全部损失。

(4)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和检验制度,做好水质、水量监测监控,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次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和出水等项目,做好各项检测分析资料和水质报表的汇总、归档。

(5)中标单位应对污水、污泥处理设施的状况及性能建立定期检修保养制度,对各项设施的图纸资料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完善公用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保持水处理设施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并在采购人的要求下将设施运行情况报告给采购人。

关键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生产,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天服务费,直至修复完成。

(6)中标单位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充分考虑环境影响,维护生态环境。

(7)中标单位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资料、养护维护记录、检查记录等处理设施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及时更新,方便查用。

(8)中标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制定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和采购人备案,预防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障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9)中标单位要将污水处理设施概况、平面布置图、操作细则等上墙明示,规范填写运行记录。管网检修、设备操作等安全规程应置于控制室和各设备间醒目位置。

(10)在合同期内,中标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设施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做好设施安全运行维护,承担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发生。若发生意外事故,中标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报告采购人,采购人有权直接介入处置,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人员死亡、财务损失等安全事故,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11)中标单位要配合采购人做好迎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采购人的考核工作。

(12)中标单位要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训练和应急演练,每年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不少于1次,演练方案需提前报采购人备案,未通过采购人现场评估的演练不计入考核,并做好相关资料存档工作。

(13)中标单位负责承担承包项目运行维护管理所需配备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所有的工资和税费、通讯费等费用。

四、服务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3年(自运营合同签订生效后起计算)

2、服务地点: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

3、报价要求:运营费用报价含管理费、人工费、水电费、加药费、检修费、污泥无害化运输处置费、在线监测运维费、不可预见费用、税费等。中标单位申请支付运营费时,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过的水量表进行计算,自签订运营合同起,若每月日均进水水量达不到设计规模的80%(即小洲涌站点8000吨/天、竹子塱站点2400吨/天),按设计规模的80%计算每日保底水量。

4、运营期满后移交该项目给采购人的移交标准:在确定的委托运营管理年限届满时,投标人须将设施完备、运行良好的设备无偿交给采购人、政府方或其指定单位。

5、付款方式

本项目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运营费用,中标单位需按月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水质检测报告、水量确认表、请款函等资料,资料经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人民政府审核无误后,提交区财政局申请拨付。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服务期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标的提供的地点 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期:支付比例100%,本项目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运营费用,中标单位需按月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水质检测报告、水量确认表、请款函等资料,资料经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人民政府审核无误后,提交区财政局申请拨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1期:无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自行了解项目情况,针对本项目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投标人需制定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3)日常运营维护需建立台账,采购人定期核查运营维护情况。 乙方未按第四章第4条要求建立完整运营台账,且经甲方两次书面催告后仍未整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1.00 14,070,000.00 14,07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翔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人民政府,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 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5 报价形式 采购包1:总价
6 报价要求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
8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文件要求 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采购包1:3家
12 中标供应商数量 采购包1:1家
13 有效供应商家数 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14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 无:-
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16 代理服务费 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18 其他
19 开标解密时长 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翔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翔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翔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翔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翔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赖小姐

电话:132********

传真:/

邮箱:********@163.com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37区白沙路西侧、厂排街南侧江湾荟商住楼2栋第201卡商铺

邮编:52606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肇庆市高要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102号

电话:********

邮编:526100

传真:********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翔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翔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信用记录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唯一,不高于本采购包预算金额。
2 投标报价合理性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标的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投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签署和盖章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 未发现无效报价的其他情形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30.0分技术部分60.0分报价得分10.0分
技术部分 污水运营信息化管理水平 (10.0分) (1)投标人拥有独立的污水运营信息化管理平台,或具备污水运营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的能力,能充分满足运营设施智慧化管理,能实现运营系统的水质监控、数据采集分析、工艺监控、设备管理、巡检管理、物料管理、安全管理、远程监控、预警等功能,得10分;(2)投标人拥有污水运营管理工具,能满足运营设施智慧化管理,能实现运营系统的水质监控、数据采集分析、工艺监控、设备管理、巡检管理、物料管理、安全管理、远程监控、预警等功能,得5分;(3)投标人拥有污水运营管理工具,基本能满足运营设施智慧化管理,基本能实现运营系统的数据采集分析、工艺监控、设备管理、巡检管理、物料管理、安全管理、远程监控、预警等功能,得2分;(4)没有提供污水运营信息化管理水平说明的,不得分。
项目理解程度及解决方案的合理及可行性 (10.0分) (1)对项目概况、项目重难点问题认识准确,能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及对策措施的,得10分; (2)对项目概况、项目重难点问题认识较准确,基本能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及对策措施的,得5分; (3)对项目概况、项目重难点认识不太了解,提出的解决方案及对策措施合理性和可行性差,得2分; (4)对项目概况、项目重难点认识完全不了解,得0分。
工艺技术保证措施 (10.0分) (1)投标人对该项目工艺技术有充分的了解,能根据原水水质水量波动及时准确调整各工艺段参数,确保运营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得10分;(2)投标人对该项目工艺技术有一定的了解,能根据原水水质水量波动及时调整各工艺段参数,确保运营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得5分; (3)投标人对该项目工艺技术不太了解,基本能根据原水水质水量波动调整各工艺段参数,确保运营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得2分;(4)有提供的,不得分。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措施 (10.0分) (1)应急预案安排科学合理,提出的保证措施具体以及可操作性强,得10分;(2)应急预案安排较合理,提出的保证措施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得5分;(3)应急预案安排基本合理,提出的保证措施可操作性一般,得2分;(4)无提供的不得分。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方案 (10.0分) (1)投标人提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方案考虑周详、对应方法及处理措施清晰、合理可行性高,得10分;(2)投标人提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方案考虑较周详、对应方法及处理措施较清晰、合理、可行性较高,得5分;(3)投标人提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方案考虑一般、对应方法及处理措施可行性低,得2分;(4)无提供的不得分。
运营管理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5.0分) (1)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工作职责分明,管理科学、运作流畅的,得5分;(2)管理组织机构设置较合理、工作职责分明,运作基本流畅的,得2分;(3)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不完善、工作职责不清晰,运作不流畅的,得1分;(4)无提供的不得分。
运营管理制度 (5.0分) (1)制度详细合理、有针对性,完善,能充分显示运营能力,得5分;(2)制度较合理、有针对性,规章制度较完善,能基本显示运营能力,得2分;(3)管理规章制度一般,得1分;(4)无提供的不得分。
商务部分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同类业绩经验 (15.0分) 投标人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的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 备注:请附上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合同概况、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扫描件作为同类业绩经验证明资料,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用户满意度评价 (10.0分) 投标人提供上述“同类项目业绩”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的用户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评价为满意或类似好评: 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10分。 备注: ①须与投标人上述提供的*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的同类业绩的用户单位一致; ②用户满意度评价须经用户单位盖章,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方可计分。
响应时间 (5.0分) 根据各投标人对应急响应情况到达现场的响应时间进行评审: 1、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含)到达现场,得5分; 2、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5分钟内(含)到达现场,得3分; 3、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分钟内(含)到达现场,得1分。备注:本项最高得5分,不累计得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时间承诺函》进行评审,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

合同书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定义及解释

本合同中出现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运营权:甲方授予乙方在托管运营期间内项目设施运营管理和工艺维护,从事污水处理技术服务和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专营权。

2.运营服务期:指委托运营权的有效时间段,本合同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委托运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3.污水处理技术服务费:指乙方提供污水处理技术服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技术服务费用。

4.项目设施:指以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围墙内的场地上附着的所有为实施本合同所需用的相关设备和设施。

5.保底水量:指甲方应给予乙方的最低结算水量。若实际管网来水不足导致乙方处理水量低于保底水量,甲方将按照保底水量计算支付给乙方污水处理技术服务费;若乙方原因导致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低于保底水量时,甲方将按照实际处理水量计算支付给乙方污水处理技术服务费。

5.设计日最大进水水量:指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日处理水量。

6.进水:指乙方从接收点引入的未经处理的污水。

7.出水:指经污水处理厂技术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甲方指定的排放口排出的出水。

8.污泥:污水处理厂污水净化过程中产生的初沉污泥、剩余污泥、消化污泥及其混合污泥等。

9.不可抗力:指不能合理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事件。

10.工作日:指日历中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工作日。

11.水质超标:由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检测方)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经甲乙双方确认检测准确的进水在线监测数据中的一项及以上指标日均值超过本项目设计进水水质的,视为该日进水水质超标;由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方出具的检测报告、甲乙双方确认检测准确的出水在线监测数据中的一项及以上指标日均值超过合同质量标准规定的出水水质标准,视为该日出水水质超标。

12.计划内暂停:指经甲方批准的乙方因重置、检修(含大修)设备或其他原因而对污水处理的部分暂停或甲方为重大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等原因要求乙方暂停污水处理后,乙方对污水处理的全部或部分的暂停。

13.计划外暂停:除计划内暂停之外的其他任何暂停。

14.进水采样点:指为检测进水水质对进水进行采样之处,该点应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泵房处、调节池和截流干管的截流点处,以及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中间采样点。

15.出水采样点:指为检测出水水质对出水进行采样之处,该点应为污水处理厂排放口、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采样点。

16.日常检测指标:指项目设施运行期间日常必须检测的理化指标。

17.进水流量计:指用于测量进水流量的流量计。

18.出水流量计:指安装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末端,测量出水流量的流量计。

19.实际污水处理量:指在污水处理厂出水流量计上测得的每日实际达标污水处理量。

20.运营年:指委托运营期内任一公历年度期间,但第一个运营年应从委托运营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年应在委托运营期的最后一天结束。

21.运营月:指委托运营期内任一个日历月,但第一个运营月应在委托运营日开始并至当月底结束,最后一个运营月应在委托运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22.运营日:指每日从00:00时开始至次日00: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停产检修时间除外。

23.项目设施收回日:指委托运营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由甲方(或其指定机构)按合同规定的清单、条件和程序,从乙方收回项目设施之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一、服务期、服务内容

(一)服务期

委托服务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服务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甲方将已完工且正常运行的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运营权托管给乙方,由乙方进行运营、管理、维护,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在运营服务期结束后,乙方将污水处理厂设施移交给甲方。

2.自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营之日起,在委托服务期内乙方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工作,承担厂区内设施设备用电及生活用电的电费、自来水费、污泥运输及处置费用、在线监测运维费、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费、药剂费、水质化验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费用。

二、服务质量要求

(一)负责对整个污水处理厂工艺系统进行运行管理,出水达到排放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详见本合同“第四条”。

(二)新标准的执行

1.本合同中规定的乙方应执行或达到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若国家标准或行业、地方标准对此有更新或补充,甲方可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增补由此增加的运营费用,乙方按新标准执行。

2.若要达到最新标准需增加污水处理工艺、设施及设备、提标改造等,发生的费用支出由甲方承担并负责具体实施。

3.因执行新的出水水质标准而需要对现有污水处理技术服务费单价进行调整时,甲乙双方应协商新的污水处理技术服务费单价。

所有因新标准、进水超标、设备改造、政府检查等新增费用,乙方须提供详实依据和第三方审计报告,经甲方书面审核、确认后方可计入结算,甲方有权否决不合理费用。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的义务进行监督管理。

(2)甲方及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有权对乙方处理的水量、水质情况,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安全生产、危化品管理和环境监测等情况进行日常、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甲方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有权随时进场检查、抽检、调阅资料,乙方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季度对乙方运营成本(含电费、药剂费、污泥处置费等)进行专项审计,乙方需提供完整原始凭证。审计发现虚报费用超过5%的,乙方需双倍返还差额部分。

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每月突击检测出水水质,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连续3日或累计5日出现出水水质超标且未在24小时内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追偿因此产生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等全部损失。

2.甲方的义务

(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甲方应确保在整个委托运营服务期内,对污水处理厂围墙以外进水管网的运营和维护,以及进水水质,不会对本合同内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产生不利影响。

(2)按照本合同规定足额向乙方支付处理达标水量技术服务费。

(3)甲方应确保进水指标符合设计标准,并在自身可控范围内负责确保进水水质水量满足设计要求。因进水水质超标导致处理成本增加的,经双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确认后,增加费用由甲方据实补偿。乙方如发现进水异常,须于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并举证,甲方仅对自身可控范围内的进水问题承担责任。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出水达标,进水异常未及时报告的,乙方不得据此免责。

(4)向乙方提供运营协助,就乙方对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有关的申请、建议、通知等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5)甲方应配合、协助乙方及时取得每月处理水质、水量确认单,每月在收到乙方确认单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在运营服务期限内享有项目委托运营权。

(2)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取得污水处理技术服务费。

2.乙方的义务

(1)保证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合同规定的出水水质标准。

(2)在运营服务期限内,根据合同中的规定承担运营产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并负责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3)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做好迎检、督查工作。

(4)定期向甲方提交与项目设施运营有关的资料,乙方需按月向甲方提供水量、水质确认单,甲方应及时按月签字确认;小洲涌站点安装双通道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至甲方指定监管平台。每月5日前提交加盖CMA认证的水质检测报告,逾期提交导致付款延误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按月根据甲方确认的金额开具污水处理技术服务费正规发票。

四、进出水质标准

(一)进出水水质标准

1、小洲涌站点进出水质标准

(1)项目设计规模:10000m3/d,运营服务期间保底水量为:设计规模的80%。

(2)进水、出水水质设计标准。

①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单位:mg/L)

项目 CODcr BOD SS PH NH3-N TN TP
进水水质标准 ≤300 ≤130 ≤150 6-9 ≤25 ≤30 ≤4

②设计出水水质标准为:

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其中SS和TN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控制指标的标准限值如下:(单位:mg/L)

项目 CODcr BOD SS PH NH3-N TN TP
出水水质标准 ≤30 ≤6 ≤10 6-9 ≤1.5 ≤15 ≤0.3

2、竹子塱涌站点进出水质标准

(1)项目设计规模:3000m³/d,运营服务期间保底水量为:设计规模的80%。

(2)进水、出水水质设计标准。

①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单位:mg/L)

项目 CODcr PH NH3-N TP
进水水质标准 ≤300 6-9 ≤25 ≤4

②设计出水水质标准为:

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NH3-N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SS及总氮不考核,具体控制指标的标准限值如下:(单位:mg/L)

项目 CODcr PH NH3-N TP
出水水质标准 ≤50 6-9 ≤1.5 ≤0.5

(二)水质检测

1.检测内容

检测包括乙方对进出水的自检、监管单位的抽检或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的检测等。

2.检查结果

(1)检测结果报告

如乙方对在线监测数据有异议,委托甲、乙双方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水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如乙方对在线监测数据有异议,甲方有权指定或与乙方共同选定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甲方对检测结果享有最终解释权。核实或抽查的结果与在线监测结果在检测技术标准的误差范围内时,检测项目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

(2)进水超标复检

乙方发现进水水质超过规定的进水水质水量标准时,应书面形式向甲方及环保监管部门报告,要求组织复检。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报告后24小时内组织对进水混合样复检(若甲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复检的,视为甲方认同乙方报告的内容属实)。

1)若实测值>进水标准值,乙方在进水持续超标期间应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工艺,若发现出水超标,应立即停止出水。

2)如果进水水质水量持续十日超标,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请,通过改变或增加污水处理设施、工艺及设备等方式,尽力与甲方共同寻求解决方案,包括要求进行技术改造、增加运营成本及其他可能解决方案。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不得以进水超标持续十日为由主张运营成本增加费用,应优先使用工艺调节手段保障出水达标。

五、合同金额

(一)委托服务期间污水处理技术服务费单价为(人民币:元/m3)。委托运营期间每月根据运营服务单价和处理达标水量支付运营费。

(二)由于进水水质、水量长期超过设计进水水量、水质标准指标或因水、电长期供应不正常导致污水处理系统异常而引起的运营成本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因政府相关部门或甲方管理部门科室等安全环保检查要求,需增加和改善现场设备设施所需要增加的资金投入,由甲方负责。

六、费用及结算

(一)污水处理技术服务费:甲方应每月按照乙方当月处理后达标出水水量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技术服务费。

(二)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

1.若实际管网来水不足导致乙方处理水量低于保底水量,甲方将按照保底水量计算支付给乙方污水处理技术服务费。

当月污水处理技术服务费=污水处理技术服务费单价*月保底水量

2.若乙方原因导致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低于保底水量时,甲方将按照实际处理水量计算支付给乙方污水处理技术服务费。

当月污水处理技术服务费=污水处理技术服务费单价*月实际处理水量

3.若当月处理水量超过月保底水量,且乙方全部处理达标,当月污水处理技术服务费=月实际处理水量*技术服务费单价计算。

(四)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污水处理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按月核拨,乙方需按月向甲方提供水量、水质确认单,甲方及时按月签字确认;开具正规发票,经甲方审核后支付本月污水处理技术服务费,乙方凭正规发票办理结算,乙方每月5日前提交经甲方确认的水量水质报告及费用明细,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且乙方服务质量、资料完整、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财政审批支付。因乙方材料瑕疵导致支付延误的,甲方不承担滞纳金。如乙方服务未达标、资料不全或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暂缓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合格。

(五)由于供水、供电长期不正常或进水水质、水量长期超标引起的药剂费、工艺调试及系统恢复费用、人工费等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在本次合同价范围内。甲方对乙方递交的费用明细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支付至乙方账户。

七、支付计量

(一)计量

2.现场流量计计量的出水水量作为乙方的实际污水处理量,并以此作为计费依据。

3.当出水流量计因不具备工作条件或发生故障等情况暂时不能正常工作时,故障期间单日处理水量按照上月日均处理水量计算。

八、暂停服务

(一)计划内暂停

1.如果有计划内暂停服务,乙方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将计划内暂停服务的书面通知提交甲方审批。甲方应在预定日期至少一个星期前确认。如果甲方没有在预定计划内暂停服务一个星期前给予书面答复,计划内暂停服务将被视为获得批准。

2.乙方提供的书面通知将包括以下内容:

(1)计划内暂停服务的范围和理由;

(2)计划内暂停服务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3)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可能影响的污水处理量;

(4)恢复污水处理服务的预计时间;

(5)因外线或供电部门原因导致停电而引起的临时性暂停服务,属于计划内暂停服务范围。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计划内暂停服务申请进行审核并有权否决。乙方暂停服务须提前提交详细应急预案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补偿责任。原则上乙方每一运营年计划内暂停服务单次持续不得超过一十五日,累计不得超过三十日。

(二)计划外暂停

1.如发生计划外暂停服务,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说明计划外暂停服务的原因,提出相应应急措施,并明确在此期间预计的污水处理能力。乙方应尽最大努力迅速恢复正常的污水处理服务。

2.如果计划外暂停服务时间逾期超过四十八(48)小时,则乙方须采纳甲方关于应对计划外暂停服务的合理建议或意见。

3.由于特殊原因、发生不可抗力的意外等造成暂停服务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及相关监管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

九、保密

(一)任何一方或其员工、承包商、顾问或代理人获得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不论是财务、技术或其他方面,但不包括与项目进展有关的非敏感信息),如果尚未公布即应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在委托运营期期满之后的一年期间内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但是法律要求的信息除外。甲方因行政管理需要对外披露信息的,不受保密义务限制。

(二)对于下述情形,无需保密或不视为泄密:

1.披露时已为一方拥有的信息,不包括在谈判期间从另一方获取的信息或在违反任何保密义务情况下获取的信息;

2.从合法拥有该等资料且无需对另一方承担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

3.信息接受方为获取专业意见而必须向其技术顾问、法律顾问披露的信息;

4.根据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已生效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等强制性文件的要求需要披露的信息;

5.任一方依据对其有监督管理权的任何监管部门的要求而披露的相关信息。

乙方员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泄露甲方或项目相关保密信息的,视同乙方违约,每次乙方应按合同总价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该违约金不计入违约金总额上限。

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环境主管部门随机抽查现场检测结果超标1次,如为乙方原因造成超标,甲方扣除当日实际污水处理技术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如累计出水超标次数达到三次(含)或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设施修复、环境治理等费用。此外,甲方可按当月服务费的10倍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若运营期间乙方违反了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污染等造成的处罚、罚款由乙方承担。

3.若因电网停电、不可抗力等问题因素导致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达标运行的情况,不属于乙方运行管理过错。

(二)未按时支付运营服务费的违约金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运营服务费的,逾期支付产生的责任按相关财政支付规定执行,且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20%。逾期支付超过60天的,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因停止服务造成的一切后果、影响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有权向诉讼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中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等恶劣天气;

2.流行病、饥荒或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当地政府行政要求、国家征用、征收;

6.导致本合同实际上不能履行的法律变更。

7.导致本合同实际上不能履行的政策和外部环境变更。

8.政府基于重大公共安全需要作出的行政指令。

(二)免责条款

任何一方如果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充分、及时、适当地履行其在本合同中规定义务的,在不可抗力的影响范围内,该方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在本合同下的相应义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通知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或在通讯条件已经恢复后24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十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本合同另一方提供关于不可抗力事件的详情及其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不能或不能充分、及时、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详细说明,并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地权威机构就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出具的证明文件。

乙方未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主张免责。

(四)费用承担及补救措施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

(1)除双方另行协商或约定外,双方应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其造成的损失。

(2)声称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之后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努力和采取合理措施以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义务,减少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2.不可抗力期间的付费

不可抗力期间甲方按照实际污水处理量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并且在乙方运营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限度内免除乙方出水水质不达标的违约金和责任。

(五)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

如果因不可抗力造成项目设施的严重毁损,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项目设施被保险公司宣告为全损,则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没有完成重建或修复项目设施的义务,甲乙双方不承担本合同下的违约责任,并各自承担损失。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将项目设施按当时的现状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机构。因不可抗力导致停产超过30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补偿责任。

十三、其它

(一)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合同、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等作为双方往来函件及其他文件的送达地址及电话,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自任意一方按照约定电话及地址交邮之日起视为送达。

(三)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分包、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确需转让或分包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乙方对分包人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合同变更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不得降低服务标准、增加甲方义务或费用。

十四、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三份。

(==以下为签章页==)

(==签章页==)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账户: 账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1283-2025-02567

采购项目编号:XYGL-********

所投采购包:第包

(投标人名称)

年月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投标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承诺函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二、监狱企业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

十九、各类证明材料

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二十四、附件

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格式一:

投标函

致:翔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XYGL-********],我方愿参与投标。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全部标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标的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投标人未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1)对于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采购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对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项目:即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

(3)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声明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四)如我方中标,将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如果有效期未能覆盖项目(包组)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六)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投标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五: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翔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XYGL-********]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七:

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格式十:

(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

承诺函

致: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人民政府

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

(一)星号条款

1.

2.

3.

.........

(二)三角号条款

1.

2.

3.

.........

(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

1.

2.

3.

.........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_%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_份,随投标文件装订_____份,送采购人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执_____份。

甲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乙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五: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签订合同时间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4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格式十六: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标的名称 参数性质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型号 是否偏离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备注
1
2
3
4
5
6
……

说明:

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2.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参数性质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是否偏离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

说明:

1.“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合同并生效
2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3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4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质保期

格式十九: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各类证明材料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格式二十: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翔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XYGL-********),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翔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1
2
3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格式二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翔烨(广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小洲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竹子塱涌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YGL-********)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疑项目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疑事项2: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投诉人1: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投诉人2:____________________

……

相关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事项2: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签章):________公章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四: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号

(采购人):

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

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格式二十五: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

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

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

(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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