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25至26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奶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15
发布于
浙江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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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 | 其他饮料、酒精及精制茶

项目概况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25至26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奶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NJKC2025(GK)-063

项目名称: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25至26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奶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临[2025]4701号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25至26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奶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5至26学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开标地点(网址): 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小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 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刘荣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景宁县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姚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陈芬芬

质疑联系方式: ********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团结西路59号

传真:

联系人:夏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天谷CA ********。

附件信息:

063(10.15发布)--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25至26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奶采购项目.docx

199.6K

063(10.15发布)--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25至26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奶采购项目.docx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JNJKC2025(GK)-063
项目名称: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25至26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奶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 购 人: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景宁县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目录2

第一章招标公告(邀请)5

一、项目基本情况5

三、获取招标文件6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6

五、公告期限7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

第二章招标需求10

一、采购数量:10

二、预算价格:10

三、采购奶供应期限10

四、▲规格及质量要求10

五、▲付款方式12

六、配送要求:12

七、其他要求13

八、样品13

九、其他要求13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18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18

一总则19

1.1适用范围19

1.2定义19

1.3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20

1.4联合体投标20

1.5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20

1.6投标费用20

1.7现场踏勘20

1.8答疑会20

1.9分包21

1.10保密21

1.11政府采购政策21

1.12相同品牌产品23

1.13信用信息记录查询24

1.14询问、质疑和投诉24

1.15特别声明26

二招标文件26

2.1招标文件的组成26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7

三投标文件组成27

3.1投标文件组成27

3.2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27

3.5投标文件形式28

四投标文件编制28

4.1投标文件编制28

4.2投标报价要求28

4.3投标有效期28

4.4投标文件格式29

4.5投标文件份数及签署29

4.6注意事项29

五投标文件提交29

5.1投标文件导入和加密29

5.2投标文件提交29

5.3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29

5.4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30

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30

6.1开标30

6.2资格审查31

6.3评标31

6.4报价错误修正32

6.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

6.6评标报告33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33

八中标和合同35

8.1中标35

8.2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35

8.3履约保证金36

8.4合同36

九验收36

9.1验收36

十其他事项37

10.1废标37

10.2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7

10.3重新开展采购37

10.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38

10.5解释权38

10.6采购代理服务费:38

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9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40

1.项目信息40

2.合同金额42

3.合同履行42

4.合同验收43

5.组成合同的文件43

6.合同生效44

7.合同份数44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6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4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56

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56

1.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56

1.2资格审查文件目录57

1.3有效营业执照电子文档57

1.4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57

1.5授权委托书58

1.6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59

1.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9

1.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60

1.9其他60

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61

2.1资信及商务文件封面格式61

2.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61

2.3投标函62

2.4节能环保产品(若有)64

2.5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若有)65

2.6商务响应表65

2.7对本项目理解和认识65

2.8技术规格偏离表66

2.9供应能力67

2.10检测报告67

2.11储存方案67

2.12运输方案67

2.1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68

2.14安全责任68

2.1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8

2.16售后服务方案68

2.17投标产品配置清单69

2.1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69

三报价文件格式70

3.1报价文件文件封面格式70

3.2报价文件文件目录70

3.3开标一览表71

3.4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72

3.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4

3.7监狱企业证明75

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76

一总则76

二评审一般规定76

三评审内容及标准76

3.1报价分(30分)76

3.2商务及技术分70分,详细评分见下表:77

附件:78

第一章招标公告(邀请)

项目概况: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25至26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奶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ssggzy.lishui.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NJKC2025(GK)-063

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25至26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奶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数量:1

单位:批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2.3元/盒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备注: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书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3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3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达到3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3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附件。

3.方式:自行下载获取

⑴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

⑵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zfcg.czt.zj.gov.cn/register/*开通会员可解锁*/6728.html?_=*开通会员可解锁*%2006:00:22,注册咨询电话:********;

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招标文件在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

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⑵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qq.com),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备份投标文件造成的响应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3.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景宁县人民中路11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县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亚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芬芬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团结西路59号

传真:********

联系人:夏先生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天谷CA********。

第二章招标需求

1、采购数量:

以实际享受营养餐人数为准。

2、预算价格:

学生饮用奶200毫升单价最高限价为2.3元/盒。

3、采购奶供应期限

供应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4、▲规格及质量要求

(一)规格:每盒容量≥200毫升纸盒。

(二)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选用安全优质奶源,奶品质量、生产工艺、包装和运输等达到国家关于“学生饮用奶”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

2.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由示意奶滴上的“学”字图案、“中国学生饮用奶”和“SCHOOLMILKOFCHINA”中英文字体;

3.生产企业必须有SC标志认证证书。

4.理化指标

项 目 学生饮用调味奶(调制乳) 学生饮用纯牛奶(灭菌乳)
指 标 检验方法 指 标 检验方法
脂肪/(g/100g) ≥ 2.9 GB5009.6 3.6 GB5009.6
蛋白质/(g/100g) ≥ 2.4 GB5009.5 3.0 GB5009.5
铅/(mg/kg)≤ 0.05 GB5009.12 0.05 GB5009.12
砷/(mg/kg)≤ 0.1 GB5009.11 0.1 GB5009.11
汞/(mg/kg)≤ 0.01 GB5009.17 0.01 GB5009.17
铬/(mg/kg)≤ 0.3 GB5009.123 0.3 GB5009.123
商业无菌 商业无菌 GB/T4789.26 商业无菌 GB/T4789.26
三聚氰胺/(mg/kg)≤ 2.5 GB/T22388 2.5 GB/T22388
黄曲霉毒素/(ug/Kg)≤ 0.5 GB5009.24 0.5 GB5009.24
非脂乳固体/(g/100g)≥ / / 8.1 GB5413.39
复原乳 不可使用或添加 不可使用或添加
营养强化 不可使用或添加 不可使用或添加

备注:国家标准GB25190-2010、GB25191-2010

以上指标需提交国家法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进入响应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感官要求

项 目 学生饮用调味奶(调制乳 学生饮用纯牛奶(灭菌乳)
色 泽 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具有调味乳应有的色泽。 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
滋味和气味 具有调味乳应有的滋味和气味。 具有牛乳固有的滋味和气味。
组织状态 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

6.口味要求:200毫升学生奶供应需不少于六种口味(其中一种口味须是纯奶,纯奶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3.0g/100ml,调制乳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2.4g/100ml,同时须提供样品实物)。

7.产品及样品要求。必须是使用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的生产企业生产,一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品牌的产品。

8.中标方必须承诺为所投学生奶产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承诺函自拟)。提交承诺函进入响应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中标方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有投保产品责任险,提交证明材料扫描件进入响应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需求明细(预估,最终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序号 学校名称 困难学生(个)数 每周配送(盒)数 2025-2026学年配送数 备注
1 民族中学 165 825 33000 城区
2 城北中学 165 825 33000 城区
3 实验一小 80 400 16000 城区
4 实验二小 50 250 10000 城区
5 民族小学 215 1075 43000 城区
6 鹤溪小学 140 700 28000 城区
7 红星小学 196 980 39200 城区
8 启文中学 10 50 2000 城区
9 启文小学 15 75 3000 城区
10 培智学校 50 250 10000 城区
11 九龙乡校 40 200 8000 距县城65Km
12 澄照学校 130 650 26000 距县城10Km
合计 1256 6280 251200

5、▲付款方式

根据实际配送量乘以中标单价,每学期结算一次。

6、配送要求:

1、每次配送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2、牛奶配送到校的日期离生产日期不能超过60天。

3、供货周期,城区学校每周一送,乡镇学校至少每月一送。

4、投标人在履行本项目的过程中,发生的人员及财产安全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供应商承担。

7、其他要求

▲各学校如有自费购买学生奶的,则质量、配送要求,结算价格须与本项目一致。

8、样品

样品递交地点:景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姚亚,联系电话:137********;样品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样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由投标人负责。

九、其他要求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并针对本项目进行优化设计,如不进行现场踏勘的,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

2.本项目所涉及的数量,招标时确认数量不一定准确时,按其中标单价和实际供货量结算。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服务费、税金保险费、配送费、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

3.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布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自行承担。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序号 事项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1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 。
2 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标的:详见第二章采购清单,属于行业: 制造业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 10% 的价格扣除;(3)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给予 4% 的价格扣除;
3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
4 分包 □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
5 联合体 ☑ 不接受;□ 接受。
6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A不组织。□ 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7 节能环保产品认证 须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8 ▲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设备 □水嘴□制冷压缩机 □空调机组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 □视频设备 □电热水器 □便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电视设备 □空调机
9 样品提供 □ 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学生奶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详见第二章技术参数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前;地点: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3号楼一楼开标室二;联系人: 姚亚,联系电话:137********。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10 方案讲解演示 ☑ A不组织。□ 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供应商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2)演示方式: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选择(方式三)演示: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否则不得讲解演示。讲解演示结束后可能会要求解答磋商小组提问。方式三:视频演示。供应商应将演示内容提前拍摄成视频并压缩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视频播放时间控制在 15 分钟以内,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将加密视频文件一次性(限时内多次发送的,以最后一次为准,其余无效)发送至代理机指定邮箱(********@qq.com),讲解开始后,代理机构按照讲解顺序分别向各供应商获取视频密码,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讲解视频或视频无法打开以及演示时长超过规定时间的,此项不得分。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11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12 投标有效期 90天
13 投标文件份数 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上传一份;2. 备份投标文件:电子邮件提交一份,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qq.com)。注:1.投标人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投标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需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如下:资格审查文件: 正本1份 副1份;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1份 副1份;报价文件: 正本1份 副1份;
14 特别说明 □ 联合体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投标人与分包投标人)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15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16 非实质性条款允许偏离项数 5 项,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 5项,其投标无效;有一项实质性负偏离的(标“▲”号项),其投标无效。
17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XX%(不得超过成交金额的1%)缴纳方式: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缴纳时间:根据项目情况和采购人要求填写时间(不得作为签订合同的前置条件)电汇、转账缴至如下账号:开 户 名:(采购人名称)开户银行:(采购人开户行)开户账号:(采购人开户账号)退还时间:根据项目情况和业主要求填写时间。(合同履约完成并通过组织验收后15天内给予退还)履约保函:以各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为准。
18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投标人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19 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收费标准上浮20%计取,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备注
1 发布招标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 1.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2.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ssggzy.lishui.gov.cn)
2 发放招标文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 获取方式:招标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3 现场踏勘和地点 ☑自行前往□2025年 月 日 时,地点:
4 更正公告 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不足15日的,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澄清或修改内容获取方式:更正公告
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邀请)
6 开标时间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邀请)
7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8 质疑期限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9 投诉期限 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10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一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定义

1.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1.2.5“投标人代表”系指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1.2.6“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

有附件、附录、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7“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

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1.2.8“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

协助、维修、产品三包制度、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1.2.9“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1.2.10“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

1.2.11“电子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的数据电

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2.12“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1.2.13标有“▲”符号均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1.2.14标有“☑”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有“●”系指项目重要参数指标或条款;

1.2.15标有“★”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

1.3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

1.3.1符合本招标公告中载明“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1.4联合体投标

1.4.1联合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1.4.2联合体各方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4.3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5联合体参与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5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5.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

1.5.2投标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1.5.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1.7现场踏勘

1.7.1现场踏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1.7.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1.7.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7.4采购人在现场踏勘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答疑会

1.8.1答疑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1.9分包

1.9.1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1.9.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9.3分包承担主体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

有良好信用记录。

1.10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对投标、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等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1政府采购政策

1.11.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1.11.2支持绿色发展

1.11.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

1.11.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人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1.11.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

1.11.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

1.11.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1.11.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11.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11.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1.11.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11.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11.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11.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11.4支持创新发展

1.11.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1.11.4.2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11.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1.12相同品牌产品

1.12.1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且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合格投标人计算。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时,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先对同品牌投标人进行评分,同品牌投标人中评审得分最高的继续参加评审,得分相同时,取报价最低者,均相同时,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价格均超过其投标总价50%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1.12.2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1.12.3因相同品牌产品原因造成多家投标人按一家有效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

1.13信用信息记录查询

1.13.1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1.13.2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记录将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的依据。

1.13.3查询内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3.4信用信息留存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页面打印(或截图)等方式进行留存。

1.13.5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4询问、质疑和投诉

在线询问、质疑和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1.14.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14.2供应商质疑

1.1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1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14.2.3质疑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相关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必要的证明材料。

1.14.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1.14.2.5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邮寄方式(一式三份以上)或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提交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

(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取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4)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函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

1.14.2.6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1.14.2.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

1.14.2.8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14.3供应商投诉

1.1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14.3.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1.14.3.3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1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

共同提出。

1.14.3.5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1.14.4质疑函、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

1.15特别声明

1.1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5.3▲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如果已经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不得使用总公司(总机构)的资质、业绩和人员;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第一章招标公告(邀请);

2.1.2第二章采购需求;

2.1.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2.1.4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1.5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1.6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1.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2.2.2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将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2.3澄清、修改等更正内容发布网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2.2.4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文件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

三投标文件组成

3.1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3.2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3.3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3.4.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的组成: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3.5投标文件形式

3.5.1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提交。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份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数据电文内容应完全一致。

四投标文件编制

4.1投标文件编制

4.1.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4.1.2▲本招标文件中若有多标项的,投标人如参与多标项投标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编制投标文件。

4.1.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明确响应,确保投标文件真实和准确。

4.1.4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有正确的索引目录及连续页码标注。

4.1.5投标文件应清晰可辨,因模糊不清所引起的不利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报价要求

4.2.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为实现本项目目标所需的一切费用(含税费)。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4.2.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3投标有效期

4.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4.3.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4.3.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4.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已提供的格式填写,无格式的可自行设计。

4.5投标文件份数及签署

4.5.1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4.5.2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4.6注意事项

4.6.1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提前注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4.6.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6.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政采云平台系统使用问题的,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式:95763,或在线咨询“咨询小采”。

五投标文件提交

5.1投标文件导入和加密

5.1.1投标人应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导错位置。

5.1.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并确认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政采云平台。

5.2投标文件提交

5.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邀请)。

5.2.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邀请)。

5.2.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退还。

5.3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5.3.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按要求重新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并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5.4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

5.4.1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上传提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5.4.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一份,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qq.com)。

5.4.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时解密成功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且有效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准;电子加密磋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又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视同放弃投标。

5.4.4▲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

6.1开标

6.1.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6.1.2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参加线上开标,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质疑。

6.1.3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政采云平台上组织开标。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6.1.4开标时,政采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6.1.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时解密成功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且有效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又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6.1.6主持人报价确认指令发出后5分钟内,投标人未按时签字确认的,视同已确认投标报价。

6.2资格审查

6.2.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2.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无效。

6.2.3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项目不得进入评标,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6.2.4信用信息查询。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招标文件一起存档。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息信息已修复的,按修复后的信息为准;

(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3评标

6.3.1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6.3.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按规定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如有特殊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6.3.3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确定评标程序、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独立评标。

6.3.4评标程序:符合性审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标、报价文件评标。

6.3.5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度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

(2)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6.3.6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如有样品或演示环节要求的,应与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各投标人演示顺序由政采云系统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按评标细则进行独立打分;

6.3.7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各有效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

6.3.7报价文件评审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报价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2)报价修正;

(3)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

(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和评标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6.4报价错误修正

6.4.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以下规定修正:

(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政采云系统开启报价若与报价文件不一致以报价文件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6)修正错误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无效。

6.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5.1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电子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务必在线等待,留意手机短信,及时在线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投标人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6.5.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投标人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5.3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6评标报告

6.6.1评标结果汇总,同品牌投标人的确定,投标人结果排序。

6.6.2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6.6.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生效,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6.4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标公告的形式宣布评标结果。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7.1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7.1.1在开标时,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⑴未按要求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

⑵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或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且未按规定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7.1.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⑴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⑵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⑷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7.1.3在资信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⑴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⑵投标文件中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

⑶评标委员会评定有非实质性条款负偏离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项数的,项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⑷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

⑸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未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⑹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而导致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的);

⑺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的。

7.1.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⑴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⑵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报价文件内容与对应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⑷拒不接受报价错误修正或报价错误修正后未盖章确认的。

7.1.5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⑴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⑵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⑶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⑷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⑸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⑹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⑺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⑻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⑼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⑽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⑾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⑿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⒀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⒁不同供应商IP地址、MAC、设备硬件信息相同的,作无效响应处理,经核实存在串围标情形的,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处理。

⒃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中标和合同

8.1中标

8.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提交采购人确认。

8.1.2采购人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8.1.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8.2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8.2.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网址发布中标结果。

8.2.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标专家名单,但不包括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

8.2.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8.2.4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结果公告中附中标通知书,视同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2.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8.3履约保证金

8.3.1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8.3.2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

8.4合同

8.4.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8.4.2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中止履行合同。

8.4.3采购人应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九验收

9.1验收

9.1.1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

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9.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及专家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9.1.3采购人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9.1.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十其他事项

10.1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0.2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0.3重新开展采购

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0.3.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0.3.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

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0.3.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0.3.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10.3.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9.3.1-9.3.4规定处理。

10.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政采云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重新组织采购。

10.5解释权

10.5.1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10.5.2未尽事宜按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10.6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下表货物类收费标准计取,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0-500 1.1% 0.8%
500-1000 0.8% 0.45%

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根据具体项目要求可替换)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货物类)

第一部分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1(全称):(供应商)

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关键部件:品牌: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

国别:品牌:规格型号: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否不涉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供应商)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拥有者性别
住 所 住 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知识产权保护

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保密义务

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售后服务

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合同分包

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20.政府采购政策

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法律适用

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通知

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第1.2(6)项 联合体具体要求
第二节第1.2(7)项 其他术语解释
第二节第4.4款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第二节第4.6款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第5.4款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第6.1款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第二节第7.1款 包装特殊要求
指定现场
第二节第7.2款 运输特殊要求
第二节第7.3款 保险要求
第二节第8.2(1)项 质量保证期
第二节第8.2(3)项 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
第二节第11.1款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第二节第12.2款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第二节第13.2款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第二节第13.3款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第二节第14.1(3)项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第二节第14.1(5)项 货物回收的约定
第二节第14.1(6)项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二节第15.1款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第二节第15.2(2)项 迟延交货赔偿费
第二节第15.3款 逾期付款利息
第二节第15.4款 其他违约责任
第二节第19.2款 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节第23.1款 其他专用条款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名称: 资格审查文件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 (若有)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1.2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格式自行设计)

1.3有效营业执照电子文档

内容要求: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电子文档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电子文档;

1.4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

内容要求:

1、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

2、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

1.5授权委托书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我(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

身份证号码:性别: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

正面: 反面:

注:1.投标人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

2.若是负责人参会的,不需要提供此授权委托书。

1.6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不偷逃税款和逃避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日期:

1.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日期:

1.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1.9其他

(格式自行设计)

(投标人认为有利于其本次投标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等。)

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2.1资信及商务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名称: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 (若有)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2.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

(格式自行设计)

2.3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招标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

政府采购云系统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份;

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份;

据此函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

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

4、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天内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按相关规定处理我方。

5、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7、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

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9、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0、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盖章:

日期:

注:按照本声明书要求填报。

2.4节能环保产品(若有)

一、本次响应拟投入的节能产品说明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型号 节能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号 页码
1
二、本次响应拟投入的环保产品说明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型号 环保标志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号 页码
1

注:

1、节能产品:须提供的有效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清单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否则不给分。

2、环保产品:须提供的有效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环保清单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否则不给分。

供应商盖章:

日期:

2.5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若有)

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名称 产品或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合同金额(万元) 签约及完成日期 附件页码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合同 验收报告 用户评价
……

此表后附合同电子文档等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盖章:

日期:

2.6商务响应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标项(若有):

序号 类别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承诺 备注
1 规格及质量要求
2 付款方式
3 配送要求
4 其他要求
5 ......

投标人盖章:

日期:

2.7对本项目理解和认识

(格式自行设计)

投标人盖章:

日期:

2.8技术规格偏离表

序号 投标产品名称(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指标及说明 备注
1
2

注:

请各供应商参照采购文件严格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偏离表:

1.供应商应根据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规格,并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对响应产品不管有无偏离情况均要如实完整填写本表。其中“投标响应”栏注明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偏离指标及说明”栏注明偏离情况;“备注”栏注明此项偏离为“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因任何原因漏写或缺项或填写不正确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实填写本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审办法和细则进行打分。如某项非实质性技术规格实际为“负偏离”,而供应商注明为“正偏离”或“无偏离”的,评审委员会可对此项偏离按评审办法加倍减分。

3.供应商注明的偏离情况只作为评审专家评定的参考,最终是否构成偏离或实质性偏离情况应由评审委员会决定。

4.不允许存在实质性负偏离(采购文件中标注“▲”条款为实质性条款)。

5.响应规格的实际偏离情况以评审委员会综合评价为准,解释权属评审委员会。

投标人盖章:

日期:

2.9供应能力

(格式自行设计)

投标人盖章:

日期:

2.10检测报告

(格式自行设计)

投标人盖章:

日期:

2.11储存方案

(格式自行设计)

投标人盖章:

日期:

2.12运输方案

(格式自行设计)

投标人盖章:

日期:

2.1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

(格式自行设计)

投标人盖章:

日期:

2.14安全责任

(格式自行设计)

投标人盖章:

日期:

2.1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格式自行设计)

投标人盖章:

日期:

2.16售后服务方案

(格式自行设计)

投标人盖章:

日期:

2.17投标产品配置清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标项:(若有)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备注

注:1、本表格不得体现报价;

2、如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须在备注栏中说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2.1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格式自行设计)

投标人盖章:

日期:

三报价文件格式

3.1报价文件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名称: 报价文件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 (若有)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3.2报价文件文件目录

(格式自行设计)

3.3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标项:(若有)

名称 单价最高限价(元/盒) 投标报价(元/盒)
项目报价 2.3 大写: (¥: )

注:

1.总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总报价应包括产品、产品标准配件、施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工时、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设备保护、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培训、保修、售后服务费、工程配套费、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

投标人盖章:

日期:

3.4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备注:

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价格扣除。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3.7监狱企业证明

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只适用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评标。

一总则

1.1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和报价要求,对投标文件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

1.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按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二评审一般规定

2.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2.2资信商务及技术分的权重为70%,评审分值为70分。评审专家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其中客观部分(即资信商务部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其他部分(即技术部分)由评审专家独立评定打分。各有效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

2.3报价分的权重为30%,评审分值为30分,由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报价统一计算。

2.4投标人总得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2.5评审专家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评分保留两位小数。

三评审内容及标准

3.1报价分(30分)

3.1.1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权重×100

3.1.2价格扣除: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调整前投标报价×(1-扣除率)

3.2商务及技术分70分,详细评分见下表:

序号 类 型 评分内容 分值
资信部分 管理体系认证 1、所投学生奶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2、所投学生奶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3、所投学生奶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4、所投学生奶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5、所投学生奶产品具有有机或绿色认证证书的得2分。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附带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进入响应文件。 6分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学生奶配送业绩至少完成一个学年(含),每提供一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3分。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进入资信及商务文件,否则不得分。 3分
生产企业荣誉证书 牛奶生产企业在学生饮用奶工作方面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质量安全类)的得4分;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质量安全类)的得2分,最高得4分。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4分
2二4 技术部分 对本项目理解和认识 1、根据对项目的理解和认识程度,最高得3分;2、对项目基本情况的分析,最高得3分;对本项目理解和认识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最高得6分,每有一项缺失或内容不切合本项目实际的该项不得分;每有一处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0.5分。 6分
供应能力 1、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奶业协会认证的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3分。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符合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10个(不含)以上,每增加1个基地得1分,最多得5分。 注:提供以上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进入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8分
样品分 1、营养指标(以样品为准):灭菌乳蛋白质含量每高于标准0.1g/100ml加2分,最高得6分。调制乳蛋白质含量每高于标准0.1g/100ml加2分,最高得4分。2、口味种类(以样品为准):同一品牌牛奶口味具有六种的不得分,在六种的基础上每增加一种口味的得2分,最高得6分。 16分
储存方案 投标供应商具有符合学生奶存放条件的仓库,存放条件完全满足存放要求的得2分,存放条件达不到要求或者存在缺陷的,每项扣0-0.5分。注:提供仓库屋内外的彩色照片扫描件、房屋产权证明(证件需是投标供应商或法人名字)或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导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分
运输方案 运输车辆配备情况:投标供应商具有符合学生奶配送车辆2辆的得2分,在2辆车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得1分,最高得3分,总分为5分。注:需提供有效年检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证件需是投标供应商或法人名字)或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进入资信及商务文件,否则不得分。 5分
安全责任 投标人所投学生饮用奶获得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14亿(含14亿)得3分:每增加1亿得1分;最高得8分。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进入资信及商务文件,否则不得分。 8分
突发事件应对方案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件应对方案综合评分:1、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最高得2分;2、突发事件的的解决方案,最高得2分;3、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最高得1分;突发事件应对方案具有可靠性,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最高得5分,每有一项缺失或内容不切合本项目实际的该项不得分;每有一处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0.5分。 5分
售后服务 1、提供牛奶溯源的管理制度、流程等相关材料,对于产品质量问题可以进行溯源,得1分;可以对所投产品进行全国联网追溯的,加1分。最高得2分。 2分
2、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关于调整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计划工作方式的通知)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能力、培训方案以及提供服务,服务方案具有完整性、及时性,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最高得2分,每有一项缺失或内容不切合本项目实际的该项不得分;每有一处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0.5分。 2分
人员配备 投标人单位配备专业营养师,每配备一人加0.5分,最高得3分,注:营养师需提供营养资格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放入资信或商务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3分

附件: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人经由(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XXX)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和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月日

注:1、供应商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声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

2、该声明书在投标文件解密后30分钟内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

3、该声明书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提前准备好。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JNJKC2025(GK)-063
项目名称: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25至26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奶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 购 人: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景宁县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目录2

第一章招标公告(邀请)5

一、项目基本情况5

三、获取招标文件6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6

五、公告期限7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

第二章招标需求10

一、采购数量:10

二、预算价格:10

三、采购奶供应期限10

四、▲规格及质量要求10

五、▲付款方式12

六、配送要求:12

七、其他要求13

八、样品13

九、其他要求13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18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18

一总则19

1.1适用范围19

1.2定义19

1.3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20

1.4联合体投标20

1.5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20

1.6投标费用20

1.7现场踏勘20

1.8答疑会20

1.9分包21

1.10保密21

1.11政府采购政策21

1.12相同品牌产品23

1.13信用信息记录查询24

1.14询问、质疑和投诉24

1.15特别声明26

二招标文件26

2.1招标文件的组成26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7

三投标文件组成27

3.1投标文件组成27

3.2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27

3.5投标文件形式28

四投标文件编制28

4.1投标文件编制28

4.2投标报价要求28

4.3投标有效期28

4.4投标文件格式29

4.5投标文件份数及签署29

4.6注意事项29

五投标文件提交29

5.1投标文件导入和加密29

5.2投标文件提交29

5.3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29

5.4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30

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30

6.1开标30

6.2资格审查31

6.3评标31

6.4报价错误修正32

6.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

6.6评标报告33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33

八中标和合同35

8.1中标35

8.2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35

8.3履约保证金36

8.4合同36

九验收36

9.1验收36

十其他事项37

10.1废标37

10.2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7

10.3重新开展采购37

10.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38

10.5解释权38

10.6采购代理服务费:38

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9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40

1.项目信息40

2.合同金额42

3.合同履行42

4.合同验收43

5.组成合同的文件43

6.合同生效44

7.合同份数44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6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4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56

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56

1.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56

1.2资格审查文件目录57

1.3有效营业执照电子文档57

1.4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57

1.5授权委托书58

1.6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59

1.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9

1.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60

1.9其他60

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61

2.1资信及商务文件封面格式61

2.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61

2.3投标函62

2.4节能环保产品(若有)64

2.5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若有)65

2.6商务响应表65

2.7对本项目理解和认识65

2.8技术规格偏离表66

2.9供应能力67

2.10检测报告67

2.11储存方案67

2.12运输方案67

2.1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68

2.14安全责任68

2.1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8

2.16售后服务方案68

2.17投标产品配置清单69

2.1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69

三报价文件格式70

3.1报价文件文件封面格式70

3.2报价文件文件目录70

3.3开标一览表71

3.4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72

3.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4

3.7监狱企业证明75

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76

一总则76

二评审一般规定76

三评审内容及标准76

3.1报价分(30分)76

3.2商务及技术分70分,详细评分见下表:77

附件:78

第一章招标公告(邀请)

项目概况: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25至26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奶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ssggzy.lishui.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NJKC2025(GK)-063

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25至26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奶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数量:1

单位:批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2.3元/盒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备注: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书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3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3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达到3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3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附件。

3.方式:自行下载获取

⑴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

⑵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zfcg.czt.zj.gov.cn/register/*开通会员可解锁*/6728.html?_=*开通会员可解锁*%2006:00:22,注册咨询电话:********;

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招标文件在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

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⑵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qq.com),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备份投标文件造成的响应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3.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景宁县人民中路11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县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亚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芬芬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团结西路59号

传真:********

联系人:夏先生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天谷CA********。

第二章招标需求

1、采购数量:

以实际享受营养餐人数为准。

2、预算价格:

学生饮用奶200毫升单价最高限价为2.3元/盒。

3、采购奶供应期限

供应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4、▲规格及质量要求

(一)规格:每盒容量≥200毫升纸盒。

(二)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选用安全优质奶源,奶品质量、生产工艺、包装和运输等达到国家关于“学生饮用奶”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

2.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由示意奶滴上的“学”字图案、“中国学生饮用奶”和“SCHOOLMILKOFCHINA”中英文字体;

3.生产企业必须有SC标志认证证书。

4.理化指标

项 目 学生饮用调味奶(调制乳) 学生饮用纯牛奶(灭菌乳)
指 标 检验方法 指 标 检验方法
脂肪/(g/100g) ≥ 2.9 GB5009.6 3.6 GB5009.6
蛋白质/(g/100g) ≥ 2.4 GB5009.5 3.0 GB5009.5
铅/(mg/kg)≤ 0.05 GB5009.12 0.05 GB5009.12
砷/(mg/kg)≤ 0.1 GB5009.11 0.1 GB5009.11
汞/(mg/kg)≤ 0.01 GB5009.17 0.01 GB5009.17
铬/(mg/kg)≤ 0.3 GB5009.123 0.3 GB5009.123
商业无菌 商业无菌 GB/T4789.26 商业无菌 GB/T4789.26
三聚氰胺/(mg/kg)≤ 2.5 GB/T22388 2.5 GB/T22388
黄曲霉毒素/(ug/Kg)≤ 0.5 GB5009.24 0.5 GB5009.24
非脂乳固体/(g/100g)≥ / / 8.1 GB5413.39
复原乳 不可使用或添加 不可使用或添加
营养强化 不可使用或添加 不可使用或添加

备注:国家标准GB25190-2010、GB25191-2010

以上指标需提交国家法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进入响应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感官要求

项 目 学生饮用调味奶(调制乳 学生饮用纯牛奶(灭菌乳)
色 泽 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具有调味乳应有的色泽。 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
滋味和气味 具有调味乳应有的滋味和气味。 具有牛乳固有的滋味和气味。
组织状态 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

6.口味要求:200毫升学生奶供应需不少于六种口味(其中一种口味须是纯奶,纯奶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3.0g/100ml,调制乳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2.4g/100ml,同时须提供样品实物)。

7.产品及样品要求。必须是使用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的生产企业生产,一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品牌的产品。

8.中标方必须承诺为所投学生奶产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承诺函自拟)。提交承诺函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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