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用品及衣物采购竞价公告
竞价
发布时间:
2025-11-03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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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床上用品及衣物采购

项目编号: 62********33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 ********

报价起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8: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

采购单位: 苏州市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预算总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床上用品及衣物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床单/床罩; 产品尺寸:详见采购附件生活用品采购货物参数及商务要求;颜色分类:详见采购附件生活用品采购货物参数及商务要求;型号:详见采购附件生活用品采购货物参数及商务要求;数量:详见附件采购清单;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满足附件各要求; 次要参数要求: 1批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国产 中国产 中国制造

三、供应商要求

序号 要求类型 要求内容 是否必须响应
1 需求附件 jgfzp采购清单.docx 被装等生活用品采购货物参数及商务要求.docx 被褥等生活用品(床单被褥过冬衣被)合同.doc
序号 要求类型 要求内容 是否必须响应

四、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苏省 苏州市 相城区 黄埭镇 康阳路390号监管支队

送货备注: -

序号 品牌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上限单价(元) 上限总价(元)
1 床单 1150 30 34500
2 被套 750 45 33750
3 棉被 800 80 64000
4 床垫 400 80 32000
5 春秋居家服(男女) 500 52 26000
6 三层加厚冬季保暖加绒套装 400 120 48000
合计金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采购物品规格参数要求:

1.床单

(图片仅供参考)

规格尺寸,床单150*200cm土1%;

面料成份:棉100

颜色:军绿色

耐水色牢度≥3,耐酸汗渍色牢度≥3,耐干摩擦色牢度≥3,耐碱汗渍色牢度≥3,耐洗色牢度≥3,耐摩擦色牢度≥3

参考品牌:国产品牌

2.被套

(图片仅供参考)

规格尺寸,被套150*200cm±1%;

面料成份:棉100

颜色:军绿色

耐水色牢度≥3,耐酸汗渍色牢度≥3,耐干摩擦色牢度≥3,耐碱汗渍色牢度≥3,耐洗色牢度≥3,耐摩擦色牢度≥3

参考品牌:国产品牌

3.棉被

(图片仅供参考)

规格尺寸:150*200cm土1%

面料:甲醛含量≤75,PH值4.0-8.5,耐摩擦色牢度≥3

颜色:军绿色

填充:100%棉花

总重:2.75KG土5%

参考品牌:国产品牌

4.床垫

(图片仅供参考)

规格尺寸:80*200cm(±0.5cm);

面料成份:棉100

颜色:随机

耐水色牢度≥3,耐酸汗渍色牢度≥3,耐干摩擦色牢度≥3,耐碱汗渍色牢度≥3,耐洗色牢度≥3,耐摩擦色牢度≥3

填充物:棉

参考品牌:国产品牌

5.春秋居家服

S

(图片仅供参考)

颜色:随机

尺码:XXXL\XXXXL

面料:聚酯纤维95%+氨纶5%

参考品牌:国产品牌

6.三层加厚冬季保暖加绒套装

(图片仅供参考)

颜色:蓝色/红色

尺码:XXXL\XXXXL

面料:法兰绒+棉三层加厚夹棉、抗静电;衣服为看守所专用,加厚过安检款

整套衣服克重:≥2000g

参考品牌:国产品牌

二、商业要求:

一、质量要求

1、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产品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2、中标应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合格的货物,如未约定质量标准的,应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3、质保期由验收通过之日开始计算。

4、以上6款产品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厂家出具的质检报告,检测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检测内容至少需包含采购物品需求参数。

二、交付及付款等要求

1.采购项目交付时间、要求:

交付方式:成交后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要求集中统一供货。

交付时间:自成交生效之日起【15】日内。

交付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收货人:钱俊,139********(送货前联系收货人,不得私自堆放至门卫处)

2.付款进度和方式:

成交价已包括响应产品、安装辅材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安装调试摆放、检验检测验收、技术支持与培训、质保和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成交供应商的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成交供应商集中送货并安装调试摆放完成后,采购方将对货物统一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外观、随箱备件备品、装箱单、出厂合格证等。

验收过程中,采购使用单位有权对本次货物随机抽取不超过3%的货物送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检测(检验)结果合格视为质量达标。

最终验收通过后,采购方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次采购货款。

三、包装和运输要求

1.包装材料须具备防震、防潮、防静电性能,易损部件需额外保护(如泡沫、气垫),外包装应清晰标注产品信息并符合国家最新标准等要求。

2.根据货物特性选择合适运输方式(公路、铁路、空运),确保运输安全稳定,避免震动碰撞,紧急订单优先安排。

3.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损坏采购方可拒收,成交供应商须承担退换货责任,并按约定时间完成交付。

四、保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一切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采购人的内部资料、业务信息、技术资料及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价格、合作条件等书面或口头信息,成交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对上述信息的保密约定。成交供应商承诺对保密信息之使用仅限于合同签订与履行的,未经采购人明确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它任何范围或场合,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2.合同履行终止后,成交供应商应当归还由采购人向其披露的一切保密信息的原始资料及其相关副本或复制品(包括书面的或电子的),成交供应商返还保密信息资料后,应继续承担并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3.成交供应商应对项目实施的服务人员定岗定责。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合作单位等凡是有机会接触到保密信息的主体,均负有前述保密义务,成交供应商应当采取充足措施保障前述主体履行保密义务,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反保密义务。

4.成交供应商对保密信息未经采购人许可进行披露(包括且不限于故意,过失或疏忽)或有其他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成交供应商应当按合同总金额30%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泄密违约金,并向采购人及其关联主体赔偿因此受到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此外,采购人还有权寻求停止侵害的禁令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救济。

5.无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成交供应商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

6.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合同履行完成时,当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返还全部保密信息资料的媒体、复印件、影印件、摘要的书面通知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书面通知送达后的5日内全部返还。本合同履行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及其所属员工也不得再为任何目的使用上述保密信息。

五、安全实施要求

1.在项目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项目实施人员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如实施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为实施人员购买必要的人身安全保险。

2.成交供应商项目实施人员在实施现场受到的一切人身伤害,一律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方不对成交供应商项目实施人员负任何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项目人员在采购方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猝死、疾病等均由成交供应商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办理相关工伤或保险理赔等手续,所需金额如理赔不足的,剩余部分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支付任何补偿金、赔偿金、人道主义慰问金等。

六、售后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不少于1年免费质保。质保期(免费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内,若货物存在非人为损坏造成的影响使用等问题应在5日内免费维修完成,如无法维修应在5日内重新提供全新未使用的原厂原装产品。

四、其他要求

2.质量保障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原装,包装完好无损的正品。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生产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后),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如未按照要求供货,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并索赔。

3.成交供应商须确保货物质量,因质量问题导致的事故或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责承担。

4.成交供应商在交货时须提供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对质量保障内容进行承诺,格式自拟。

5.在验收过程中,如双方有争议,可抽样送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验,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采购联系人:钱俊联系电话:139********

需上传资料(未完整上传视为无效响应):

1、质量及质保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厂家出具的质检报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检测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检测内容至少需包含采购物品需求参数。(加盖投标人公章)

提示:成交后需签订纸质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甲方:苏州市公安局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监管中心购置被监管人员被褥和冬季衣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以兹共同遵守。

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本合同书及本合同书签署后各方以书面形式确认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

(二)成交(中标)通知书(如有);

(三)政府采购文件(如有);

(四)乙方中标(成交)的响应文件(如有);

(五)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如有)。

以上文件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上述文件之间存在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排列序位在前的文件为准,同一序位的文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二、合同内容

(一)项目内容: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被褥和过冬衣物”,具体内容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床单 1.5米*2米 1150
2 被套 1.5米*2米 750
3 床垫 0.8米*2米 400
4 棉被 1.5米*2米 800
5 春秋内衣 500
6 冬季衣裤 400
总价(含税):

(二)交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日内,乙方应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的安装、调试并交付甲方正常使用。

(三)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质保期:【12】个月,自本项目标的物经甲方验收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价格与支付

(一)本合同金额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本合同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大写)(¥:)。上述合同总金额已包括响应产品、安装辅材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甲方指定部门的检测费、技术支持与培训、质保和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的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其他费用。同时,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所报价格在本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二)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总金额的100%。

2、乙方提请甲方付款前,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

(2)随标的物附带的所有有关资料(如质量保证书等);

(3)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于本项目经甲方验收后提供)。

若乙方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付款方式:本次货款以数字人民币形式支付或银行转账等。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开户行:

数字人民币账号(数币钱包ID):

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收款账户信息,也不得转让债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债权转让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甲方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账户支付费用

4、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保证

(一)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质保期内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合格的产品,如未约定质量标准的,应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三)根据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四)乙方应保证对其提供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在其提供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披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标的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诉讼。如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五、包装

(一)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补充协议或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因乙方未采取合理包装方式致使标的物损毁、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二)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是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在交付甲方验收前不得拆箱。

六、标的物的交付

(一)本项目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由乙方交付甲方时转移。

(二)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三)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四)本合同中所称“交付”,除根据上下文明显指标的物到货时的交货外,均指完成安装调试后的交付。

七、伴随服务

(一)乙方除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要求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需的工具;

3、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的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4、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或培训服务。

(二)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八、标的物的检验和验收

(一)交付本合同标的物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外观、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包装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检验合格证明,检验合格证明仅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本合同项下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二)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进行返工、调整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直至甲方再次验收合格。因返工、调整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三)甲方应自本项目所有标的物交付甲方,并完成安装、调试之日起15日内进行验收。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质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九、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一)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验收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标的物存在甲方无法检验的质量问题,则对该标的物的检验不受验收期间的限制,但甲方应在发现质量问题后及时提出。

(二)如果甲方在验收期满后【7】日内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乙方应当自验收期满后【10】日内对甲方进行催告,经乙方催告后甲方在【7】日内仍未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或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付的货物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三)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向乙方发出书面异议通知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通知后24小时内将处理意见与办法书面答复甲方,并于3日内负责解决问题,否则将视为乙方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十、售后服务

(一)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对于甲方提出的服务要求,应在【4】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12】小时内修复故障;特殊情况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延长故障修复时间1-3日。若不能及时修理好,乙方将负责免费更换全新设备,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未能按前述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自行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未支付的费用中扣除。未支付的费用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

十一、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的,应当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付(逾期超过10日视为不能交付),或交付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2、乙方逾期交付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要求乙方交付的,乙方应立即交付,并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3、乙方交付的本项目标的物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重新交付;如甲方退货超过2次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4、乙方如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形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5、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以及其他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给甲方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6、乙方履行本合同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

十二、不可抗力

(一)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不可抗力通知发出后的30日内提供书面证明文件。

(三)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后,合同继续履行等相关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索赔

(一)乙方交付的本项目标的物的质量、数量、规格、性能等经检验、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验收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二)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异议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本合同规定的货币形式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总包配合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索赔通知后7日内,负责采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三)如果在甲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后7日内,乙方未能答复的,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书面索赔通知后7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或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此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十四、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一)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后30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乙方违约或乙方追究甲方违约但不成立,导致甲方为处理此纠纷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十七、其他附则

(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须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备存。

(三)本合同首部所载明的双方地址为甲乙双方认可的相关文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如更换通信地址应于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自行承担送达不能等不利后果。

(四)其他约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苏州市公安局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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