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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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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征求意见稿】2湖州市中心医院临检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招标文件.doc
湖州市中心医院临检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0625-25215F36-2
项目名称:临检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湖州市中心医院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日
目录
电子交易须知-----------------------------------------------------------1
第1章投标邀请------------------------------------------------------2
第2章投标人须知-------------------------------------------------7
第3章评标办法-----------------------------------------------------22
第4章招标内容及需求------------------------------------------27
第5章合同主要条款---------------------------------------------31
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34
电子交易须知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账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获取相关服务支持。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湖州市中心医院临检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5215F36-2
项目名称:临检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临检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数量:3
单位:年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临检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
备注:(1)不允许进口服务;(2)其中设备租赁费用3年预算金额为15万元,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3年)满或合同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时合同终止,以先到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
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保证至少于投标截止前一工作日能收到):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8室,莫战威收,********。不接受现场送达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3.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三环北路155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晓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姜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陆俊杰、汪飞君、孙翔、林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
E-Mail:********@qq.com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联系人: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 湖州市中心医院临检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
| 2 | 采购内容及数量 | 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
| 3 | 预算金额 | 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
| 4 | 公告媒体 | 浙江政府采购网(***********)湖州市政务服务网(***********) |
| 5 | 电子交易平台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 6 | 投标报价 | 1、本项目投标应以折扣率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或免费等描述)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 |
| 7 |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 □ 组织(详细内容) 不组织 |
| 8 | 样品 | □ 提供(详细内容) 不提供 |
| 9 | 演示 | □ 要求(详细内容) 不要求 |
| 10 | 招标文件澄清 |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纸质)澄清。 |
| 1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
| 12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 13 | 投标文件的签章: | 采用电子签章。 |
| 14 | 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 15 | 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址 | 1、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保证至少于投标截止前一工作日能收到):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8室,莫战威收,******** |
| 16 | 开标时间和地址 |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址:*********** |
| 17 | 开标 |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18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19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天 |
| 20 | 进口 | □ 允许 不允许 |
| 21 | 节能产品 |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 |
| 22 | 环境标志产品 |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
| 23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其他未列明行业。(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24 | 代理服务费 | 1、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贰万元进行结算。投标人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代理服务费支付: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账 号:95588512********、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
| 25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 26 | 其他 | 注意事项:投标人如需在开标现场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请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保障解密成功。 |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
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
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招标人、用户相同。
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允许分包(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纸质),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
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投标人的风险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纸质)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采购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纸质)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纸质)通知所有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纸质)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纸质)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法人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3)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
(4)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
(5)投标人情况介绍;
(6)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7)销售业绩
(8)仓库相关资料
(9)拟投入本项目的冷链车辆
(10)其他内容按照评审内容及标准顺序编制
(11)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1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包括评标细则涉及的相关资料)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在电子交易平台填写);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4)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内容填写准确无误,格式见第六章):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
①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8)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电子交易平台有关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
4.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或免费等描述)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纸质)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
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
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
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投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四、开标
1.1.1.(一)开标形式
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1.1.2.(二)开标准备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1.1.3.(三)开标流程
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2、开标第二阶段
(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
(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及其资信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3)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
(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
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
9.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供应商,并允许其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10.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文件同一内容前后描述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做出不利的判定。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上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出现万元或元单位错误或者其他明显错误时,经投标人澄清后以合理的报价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等错误时,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政采云上的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纸质)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第三章评标办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湖州市中心医院临检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商务技术分9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前1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商务分
二、资格审查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三、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4)未提供投标声明书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如有);
(8)投标产品被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标注为“★”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
(9)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0)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
(11)未提供投标人的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授权函(适用于进口设备、有效期内)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有关要求的;
(1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在报价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
1、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2、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
(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五、评审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评审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
| 1 | 供应商需对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二、采购需求”进行逐项承诺,全部承诺的得45分,每缺少一项扣2.5分,扣完为止。 | 45 | 客观分 |
| 2 | 投标人提供试剂品牌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承诺数量打分:提供1份供货承诺得2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供货承诺扫描件,格式自拟,如有更改或者涂抹,均视为未提供。 | 6 | 客观分 |
| 3 | 销售业绩:合同签订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的,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签订的临检类试剂配送服务内容业绩,每一例业绩得0.5分。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能清楚的辨析设备型号和价格及其他评审因素,否则不得分。同一个用户的多份合同按一个业绩计算。本项最高得1分。 | 1 | 客观分 |
| 4 | 1.仓库面积:依据试剂配送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具有的检验试剂专用仓储冷库容积及利用率、制冷能力等内容综合评审。(评分范围:3,2,1,0)注:提供仓储冷库的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房产证明及冷库设备发票,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3 | 主观分 |
| 2.仓库所在地到达湖州市中心医院的物流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得2分。提供导航截图,不符合不得分。 | 2 | 客观分 | |
| 5 | 拟投入本项目的冷链车辆:所有运送必须符合运输管理要求,符合生物安全和冷链要求。依据试剂配送的相关要求,提供冷链物流服务,提供1辆冷链车辆得1.5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及发票,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或冷链物流外包协议,未提供不得分。 | 3 | 客观分 |
| 6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计划提供配套设备的数量、全新设备的占比及设备的性能等综合评分。(评分范围:2,1.5,1,0.5,0)未提供不得分。 | 2 | 主观分 |
| 7 | 售后服务响应方案:在满足招标文件免费保修服务的前提下由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响应方案、设备维修响应的及时性及方案等内容综合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每项评分范围:4,3,2,1,0) | 4 | 主观分 |
| 8 | 针对本项目的需求,供应商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项目背景、目标与需求的理解是否准确、完整以及对用户项目实施要求的理解是否准确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 | 5 | 主观分 |
| 9 | 应急保障措施:提供应急处理方案,如针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的应急措施,如需大批量检测及突发情况标本紧急检验等情况,综合评审。(评分范围:4,3,2,1,0) | 4 | 主观分 |
| 10 | 试剂、耗材配送服务方案和措施,供应商负责科室开展项目的试剂、耗材的统一配送,保证现有项目的正常开展,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完善性和科学性综合评分。(评分范围:5,4,3,2,1,0) | 5 | 主观分 |
| 11 | 服务团队:提供服务本项目的团队人员情况,包括人员素质、技术能力、经验等情况等。(需提供团队人员资质、工作履历、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评分范围:5,4,3,2,1,0) | 5 | 主观分 |
| 12 | 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服务方案,供应商在采购人规范管理下协助负责科室所有设备维修保养、检定、校准等工作,并承担相关所需费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方案内容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 | 5 | 主观分 |
| 13 | 价格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率最低的:临检类试剂综合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临检类检验试剂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折扣率)×10%×100 | 10 | 客观分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评审小组的评标依据。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标人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被认定为监狱企业: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
I、项目编号:0625-25215F36-2
II、采购单位名称:湖州市中心医院
III、采购内容
| 标项 | 招标内容 | 服务期限 |
| 一 | 临检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 3年 |
4、技术需求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1.合作内容:湖州市中心医院临检类诊断试剂及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2.服务科室:湖州市中心医院检验科。
3.服务内容:需保持现有检验套餐的组合与检验报告的时效不变,主要检验项目包含:凝血功能、血常规、体液常规等。
4.为保障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率,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供应商须取得所开展项目试剂采购量100%的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配送权。
5.报价要求:本项目为折扣率报价,根据现行湖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按LIS收费报折扣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如:25.00%。报价折扣率应完成该检测项目所需的试剂、耗材、质控、设备使用成本、设备维修养护、技术支持等与检验有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将按检测结果支付费用,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投标人投标报价为25.00%,即中标后按LIS收费×25.00%的价格执行。
▲最高限价:临检类综合折扣率:26.8%。
6.支付:试剂耗材费用按医院LIS检验项目业务收入算,每月结算一次;每月试剂耗材款=∑(该月项目LIS系统测试数*收费折扣率)。设备租赁费按双方合同约定每年结算一次。甲方每月10日前根据LIS系统统计上月检验科对应项目的业务收入并制备月结表。乙方15日前确认签字并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于当月完成入库手续,根据结算开具发票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六个月后付款。
7.其他说明:本项目的进口品牌试剂应为国外品牌原厂生产,非仿制或者国内第三方代工分装贴牌试剂。
8.服务内容:本项目合同范围包括检验科试剂耗材配送、运营管理及培训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9.服务期限:3年(每年经医院考核后续签、如遇上级行政部门政策调整双方协商解决。)
2、采购需求
1.投标人承诺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应根据其类别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针对本项目提供现场检验技术人员,人员数量≥2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采购人需求部门提前3天统计好需求量及备品量,中标人保证据采购人的要求将产品在指定的时间内送达至指定地点。
4.中标人应对所供应试剂的配送负总责,如委托第三方企业配送的,第三方配送企业应是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标人应与接受委托配送的经营企业签定配送合同,保证向所委托的配送企业及时供应中标试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配送企业并提供配送企业的资格证明文件。
5.中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品牌,提供试剂服务方案。
6.交货期: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服务,并同步进行信息系统的升级,不得影响采购单位科室的正常运行。
7.所有试剂批号不得频繁更换,半年内供应试剂不得有两个以上批号,同一订单限定一个批号,免疫类试剂根据需求量可备足三个月的同批号试剂;试剂有效期一般在六个月以上。由于试剂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或不良后果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需按实验室要求提供试剂备库。
8.中标人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提供本项目的室内质控品和校准品,并负责采购单位参加涉及本项目的国家卫健委及省市室间质评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费用中)。室内质控品和定标液品牌根据科室实际使用,如需更改须经采购单位同意。
9.完善冷链系统,包括检验科、血库、门诊检验、急诊检验(如现有冷链系统点位不足,则需中标方补足,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费用中,并接入冷链报警系统内),并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冷库大小、冷链车数量)
▲10.中标人负责采购人现有仪器设备信息接口,双向传输,信息配套,配合做好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做好相应软件的升级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1.中标人协助做好仪器间的内部比对,POCT比对,无室内质控项目的实验室间的比对。
12.中标人须提供可实时监控物流各个环节温度系统和终端设备,能够对物流的全程进行温度监控、报警及记录,能够对整个过程进行溯源管理,并能够提交相关记录的纸质文档,以留档备查。
13.如因试剂、设备质量缺陷造成不良后果,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14.检验试剂送达采购单位时,发票或者送货单上应该信息完整,货物名称和货物规格(型号)须与产品注册证一致。如果属于需要冷链管理的试剂及耗品,需要提供冷链溯源证据。采购单位对货物的外包装完好性、数量、规格、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灭菌批号)、有效期,冷链溯源证明等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入库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更换货物,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入库记录为入库验收的唯一有效凭证,入库验收时间以入库记录时间为准。
15.中标人发生不良情况的,必须及时进行处理,若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损失;如全年发生三次及以上不良情况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组织遴选。不良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入库验收和使用中发现货物达不到产品性能要求或采购单位使用要求的;(2)不按时供货;(3)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医疗不良事件。
16.如有需要,中标人应协助采购单位实验室按照ISO15189标准进行建设并运行质量体系,提供实施方案。
17.如在合同期内,合同执行与法律、法规或政府行政部门的要求发生抵触,则应按法律、法规或政府行政部门的要求及规定执行,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18.设备、保养等服务:中标人应负责本项目所有相关设备原厂维修保养、检定、校准等工作,并承担所需费用。若遇设备故障,由中标人负责及时维修或提供备用设备,以保障检验工作正常开展。
19.检验项目业务收入以采购单位LIS中已完成审核的数量为准,结算清单项目须与LIS项目内容保持一致。
20.如因收费标准、试剂价格调整等政策性因素变化,则根据相关法规双方协商解决。
3、现有设备使用以及检验项目内容
1.投标人根据医院现有设备(详见附件1)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使用计划方案,方案中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使用医院现有设备,使用期间负责所有设备的维保、校验和维修。
2.投标人针对清单内容(详见附件2),提供临检类检验项目的品牌,并注明注册证编号,提供注册证扫描件以及相关其他证明材料。
4、设备租赁
1.设备实行租赁方式:整套设备租赁限价50000元/年,租赁期限3年。租赁费结算方式:按年结算,租赁期不足12月的,租赁费按实际租赁天数)×(年租赁费÷365)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设备租赁清单、及相关参数(详见附件3)。按照表格内容填写设备的制造商、型号和响应内容。
5、考核要求(详见附件4)
服务期内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服务的相关内容进行考核,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附件1:医院现有设备清单
| 序号 | 使用单位 | 设备名称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使用期限 |
| 1 | 检验科 | 尿沉渣分析仪 | 日本希森美康 | UF-50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2 | 检验科 | 尿沉渣分析仪 | 日本希森美康 | UF-50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3 | 检验科 | 尿液分析仪 | 日本希森美康 | UC-35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4 | 检验科 | 尿液分析仪 | 日本希森美康 | UC-35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5 | 检验科 | 全自动细胞形态学分析仪 | 日本希森美康 | DI-6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6 | 检验科 | 全自动血涂片制备仪 | 日本希森美康 | SP-1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7 | 检验科 |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 日本希森美康 | XN-10(B2)模块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8 | 检验科 |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 日本希森美康 | XN-20(A1)模块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9 | 检验科 | 特定蛋白分析仪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A-990 pro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0 | 检验科 | 特定蛋白分析仪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A-990 pro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1 | 检验科 | 特定蛋白分析仪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A-990 pro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2 | 检验科 | 特定蛋白分析仪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A-990 pro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3 | 检验科 | 全自动粪便分析仪 |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AVE-562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4 | 检验科 | 全自动粪便分析仪 |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AVE-562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5 | 检验科 | 全自动血流变测试仪 | 北京众驰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ZL9000C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6 | 检验科 | 彩色精子质量检测系统 | 穗加 | SSA-II | / |
| 17 | 检验科 | 尿沉渣分析仪 | 日本希森美康 | UF-1000i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8 | 检验科 | 尿液分析仪 | 日本希森美康 | UC-35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9 | 检验科 | 全自动粪便分析仪 |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AVE-562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20 | 检验科 |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 沃芬 | ACL TOP 75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21 | 检验科 | 全自动血凝流水线 | 沃芬 | HemoCELL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附件2:检验项目测试数清单(数据和项目仅供参考,最终以合同执行为准)
| 序号 | 血常规试剂组检验项目名称 | 项目检测数 | 现用试剂类别参考 | 响应品牌(投标人填写 | 注册证编号(投标人填写) |
| 1 | 血常规 | 291209 | |||
| 2 | 超敏C反应蛋白 | 220186 |
▲注:表格已有内容不允许删减和修改。
| 序号 | 尿常规试剂检验项目名称 | 项目检测数 | 现用试剂类别参考 | 响应品牌(投标人填写 | 注册证编号(投标人填写) |
| 1 | 尿常规 | 81235 | |||
| 2 | 白带常规 | 15036 | |||
| 3 | 前列腺液常规 | 21 | |||
| 4 | 红细胞形态观察 | 3516 | |||
| 5 | 乳糜定性 | 107 | |||
| 6 | 粪便常规 | 30567 | |||
| 7 | 找虫卵 | 133 | |||
| 8 | 隐血试验 | 30628 | |||
| 9 | 妊娠试验 | 561 | |||
| 10 | 过氧化氢浓度 | 14448 | |||
| 11 | 唾液酸苷酶 | 14446 | |||
| 12 | 白细胞酯酶 | 14448 | |||
| 13 | 钙卫蛋白 | 396 | |||
| 14 | 腺病毒抗原 | 101 | |||
| 15 | 轮状病毒抗原 | 117 | |||
| 16 | 幽门螺旋杆菌抗原 | 27 | |||
| 17 | 红细胞沉降率 | 20012 | |||
| 18 | 血小板特异性抗体 | 94 | |||
| 19 | 血粘度 | 547 |
▲注:表格已有内容不允许删减和修改。
| 序号 | 凝血试剂检验项目名称 | 项目检测数 | 现用试剂类别参考 | 响应品牌(投标人填写 | 注册证编号(投标人填写) |
| 1 | 凝血酶原时间 | 97903 | |||
| 2 |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 71655 | |||
| 3 | 纤维蛋白原 | 69604 | |||
| 4 | 凝血酶时间 | 68999 | |||
| 5 | D二聚体 | 102143 | |||
| 6 | 狼疮抗凝物 | 392 | |||
| 7 | 纤维蛋白降解产物 | 0 | |||
| 8 | 抗Xa | 0 | |||
| 备注:1、序号7-8为待开展项目▲2、表格已有内容不允许删减和修改。 | |||||
附件3:设备需求
| 仪器名称 | 数量 | 设备参数要求 | 品牌(投标人填写) | 型号(投标人填写) | 参数(投标人填写) |
| 1.血凝流水线 | 1套 | 凝血5项标本 ≥200样本/小时,≥1000测试/小时 | |||
| 2.尿液一体机 | 2套 | 尿干化学仪,共≥500样本/小时;尿沉渣,共≥200样本/小时 | |||
| 3.血球流水线 | 2套 | 血常规,共≥600样本/小时; 超敏C反应蛋白,共≥600样本/小时;推片机,共≥240样本/小时;阅片机,共≥30样本/小时 | |||
| 4.血沉仪 | 1台及以上 | 共≥200样本/小时 | |||
| 5.血流变测试仪 | 1台 | ≥100样本/小时 | |||
| 6.分泌物分析仪 | 2台 | 共≥80样本/小时 | |||
| 7.粪便分析仪 | 2台及以上 | 共≥240样本/小时 | |||
| 8.血凝分析仪(急诊) | 1台 | 凝血5项标本 ≥50样本/小时,250T/H,仪器故障解决方案 | |||
| 9.血细胞分析仪(急诊) | 2台 | 共≥150样本/小时 | |||
| 10.CRP检测仪(急诊) | 2台 | 共≥200样本/小时 | |||
| 11.推片机(急诊) | 1台 | ≥50样本/小时 | |||
| 12.尿干化学仪(急诊) | 1台 | ≥200样本/小时 | |||
| 13.尿沉渣仪(急诊) | 1台 | ≥100样本/小时 |
附件4:
| 检验科合作单位考核细则 | ||||
| 考核月份 年 月 | ||||
| 指标 | 要求细则 | 分值 | 得分 | 备注:扣分原因 |
| 1.仪器设备(30分) | 科室所有设备故障后维修及时有效,保证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 10 | ||
| 科室所有设备保养、检定、校准等工作按时完成。 | 10 | |||
| 紧急维修应在接到报修后2小时内到达。 | 10 | |||
| 2.试剂耗材(40分) | 检验试剂、耗材质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证书齐全,质量合格),试剂仓储、冷链配送符合规定,保证质量。 | 5 | ||
| 检验试剂、耗材是否在要求的时间内送达至医院。 | 5 | |||
| 规定时间内试剂有否有更换试剂批号现象,同一货号是否只有一个批号,免疫类试剂根据需求量可备足三个月的同批号试剂;试剂有效期是否在六个月以上。 | 5 | |||
| 是否按照医院要求采购双方约定品牌、规格的试剂。 | 5 | |||
| 提供检验试剂的校准品、质控品等必须满足医院质量要求。 | 10 | |||
| 试剂、耗材品种、规格、数量符合要求;试剂批号至少保证3月内不更换。 | 10 | |||
| 3.信息化建设(5分) | 按合同做好检验科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科室信息系统的双方接口对接,现有软件升级、现有软件运营维护、新业务软件投入等)。 | 5 | ||
| 4.人员配置(20分) | 技术人员配置符合合同要求。 | 5 | ||
| 配备技术人员相对稳定。 | 5 | |||
| 配备的人员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服从科室安排,责任心强,无差错事故发生。 | 10 | |||
| 5. 其它(5分) | 配合医院做好紧急工作事项。 | 5 | ||
| 合计 | ||||
| 本月考核得分: 考核人: | ||||
| 注: | ≧90分为合格 | |||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湖州市中心医院采购合同(服务类)
合同编码:
甲方(采购人):湖州市中心医院
乙方(中标供应商):
1、服务内容及合同价款
| 项目名称 | 具体服务内容 | 数量 | 金额:(元) |
| 合 计 | |||
| 合同总价大写: | |||
注:1、以上合同总价包含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内容的相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合同或资料提供给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要范围。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数据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不得转包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服务期
要求服务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6、付款方式
7、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8、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9、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1、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质量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可以选择按以下方法处理:
(1)重做:乙方承担重做期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解除合同。
2、乙方应对服务期内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0、违约责任
1、乙方连续个月没有达到服务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提前中止服务合同。
2、甲方无故逾期办理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总额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
3、乙方未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值的5%作为违约金,若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过部分应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15天内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也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廉政条款
1、甲方行政后勤设备、物资采购人员必须强化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必须按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进行行政后勤设备、物资的采购,并做到廉洁自律,洁身自好。
2、甲方不得在行政后勤设备、物资购销和使用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有价证券、回扣或提成,不私自接受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提供的国内外各类学术会议、考察活动及旅游等。
3、甲方对行政后勤设备、物资的购销使用实施监控,发现涉嫌违规的行政后勤设备、物资产品,甲方有权立即给予停用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4、乙方必须是资质齐全的合法经营单位,能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应严格行业自律,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认真执行政府招标采购和集中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无不良记录。
5、乙方在销售行政后勤设备、物资过程中,不得以各种名义采用财物、有价证券、回扣、提成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组织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国内外各类学术会议、考察活动及旅游。
6、乙方销售人员不得在甲方医院进行产品的宣传、介绍等促销活动。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由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 甲方(单位章):湖州市中心医院 | 乙方(单位章):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 或授权代表(签字): | 或授权代表(签字): |
|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三环北路1558号 | 地 址: |
| 邮政编码:313000 | 邮政编码: |
| 电 话: | 电 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税号: | 税号: |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月日
2.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年月日
3.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4.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致:_________:
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符合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承诺如下。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5.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6.投标声明函格式
投标声明函
致:_________:
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_____(姓名)系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______日。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我方直接控股的单位、由我方管理的单位,没有同时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投标。
4.我方委托授权人(姓名)为我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名称为:;规格型号:。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_________:
我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8.联合体协议
联合协议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服务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4%的扣除)
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
9.分包意向协议
分包意向协议
(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一、分包标的及数量
(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三、质量
四、价款或者报酬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的办法
七、其他
(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货物/服务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分包供应商名称:
……
日期:年月日
10.采购需求响应表(包含技术需求及商务、其他要求)
采购需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标项:投标人名称:
|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 ... |
注:
1、投标人必须按采购需求(包含技术需求及商务、其他要求)一一对应,如实填写《采购需求响应表》,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
投标人盖章:日期:
11.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招标编号:标项:投标人名称:
|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备注 |
| 1 |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投标人盖章:日期:
12.报价文件目录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3.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_________:
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在线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一份。投标总价为。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______个日。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6.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14.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供应商:
| 序号 | 临检类综合折扣率 | 服务期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1 | X% |
供应商:(盖章)日期:
15.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供应商:
一、设备租赁部分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租赁报价(元) | 服务期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二、试剂部分
| 序号 | 试剂类型 | 品牌 | 折扣率 | 备注 |
| 1 | 临检类综合折扣率 | X% |
供应商:(盖章)日期:
16.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三选一填报: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三选一填报: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
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填写下述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如制造商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日期:
18.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625-)并在此承诺:
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承诺方(投标人)法定名称: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承诺方(投标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联系电话:联系传真:
承诺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湖州市中心医院临检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0625-25215F36-2
项目名称:临检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湖州市中心医院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日
目录
电子交易须知-----------------------------------------------------------1
第1章投标邀请------------------------------------------------------2
第2章投标人须知-------------------------------------------------7
第3章评标办法-----------------------------------------------------22
第4章招标内容及需求------------------------------------------27
第5章合同主要条款---------------------------------------------31
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34
电子交易须知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账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获取相关服务支持。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湖州市中心医院临检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5215F36-2
项目名称:临检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临检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数量:3
单位:年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临检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
备注:(1)不允许进口服务;(2)其中设备租赁费用3年预算金额为15万元,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3年)满或合同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时合同终止,以先到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
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保证至少于投标截止前一工作日能收到):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8室,莫战威收,********。不接受现场送达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3.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和*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三环北路155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晓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姜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陆俊杰、汪飞君、孙翔、林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
E-Mail:********@qq.com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联系人: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 湖州市中心医院临检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
| 2 | 采购内容及数量 | 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
| 3 | 预算金额 | 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
| 4 | 公告媒体 | 浙江政府采购网(***********)湖州市政务服务网(***********) |
| 5 | 电子交易平台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 6 | 投标报价 | 1、本项目投标应以折扣率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或免费等描述)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 |
| 7 |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 □ 组织(详细内容) 不组织 |
| 8 | 样品 | □ 提供(详细内容) 不提供 |
| 9 | 演示 | □ 要求(详细内容) 不要求 |
| 10 | 招标文件澄清 |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纸质)澄清。 |
| 1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
| 12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 13 | 投标文件的签章: | 采用电子签章。 |
| 14 | 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 15 | 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址 | 1、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保证至少于投标截止前一工作日能收到):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8室,莫战威收,******** |
| 16 | 开标时间和地址 |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址:*********** |
| 17 | 开标 |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18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19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天 |
| 20 | 进口 | □ 允许 不允许 |
| 21 | 节能产品 |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 |
| 22 | 环境标志产品 |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
| 23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其他未列明行业。(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24 | 代理服务费 | 1、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贰万元进行结算。投标人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代理服务费支付: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账 号:95588512********、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
| 25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 26 | 其他 | 注意事项:投标人如需在开标现场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请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保障解密成功。 |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
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
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招标人、用户相同。
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允许分包(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纸质),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
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投标人的风险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纸质)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采购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纸质)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纸质)通知所有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纸质)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纸质)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法人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3)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
(4)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
(5)投标人情况介绍;
(6)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7)销售业绩
(8)仓库相关资料
(9)拟投入本项目的冷链车辆
(10)其他内容按照评审内容及标准顺序编制
(11)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1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包括评标细则涉及的相关资料)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在电子交易平台填写);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4)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内容填写准确无误,格式见第六章):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
①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8)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电子交易平台有关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
4.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或免费等描述)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纸质)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
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
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
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投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四、开标
1.1.1.(一)开标形式
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1.1.2.(二)开标准备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1.1.3.(三)开标流程
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2、开标第二阶段
(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
(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及其资信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3)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
(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
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
9.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供应商,并允许其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10.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文件同一内容前后描述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做出不利的判定。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上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出现万元或元单位错误或者其他明显错误时,经投标人澄清后以合理的报价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等错误时,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政采云上的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纸质)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第三章评标办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湖州市中心医院临检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商务技术分9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前1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商务分
二、资格审查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三、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4)未提供投标声明书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如有);
(8)投标产品被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标注为“★”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
(9)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0)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
(11)未提供投标人的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授权函(适用于进口设备、有效期内)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有关要求的;
(1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在报价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
1、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2、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
(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五、评审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评审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
| 1 | 供应商需对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二、采购需求”进行逐项承诺,全部承诺的得45分,每缺少一项扣2.5分,扣完为止。 | 45 | 客观分 |
| 2 | 投标人提供试剂品牌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承诺数量打分:提供1份供货承诺得2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供货承诺扫描件,格式自拟,如有更改或者涂抹,均视为未提供。 | 6 | 客观分 |
| 3 | 销售业绩:合同签订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的,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签订的临检类试剂配送服务内容业绩,每一例业绩得0.5分。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能清楚的辨析设备型号和价格及其他评审因素,否则不得分。同一个用户的多份合同按一个业绩计算。本项最高得1分。 | 1 | 客观分 |
| 4 | 1.仓库面积:依据试剂配送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具有的检验试剂专用仓储冷库容积及利用率、制冷能力等内容综合评审。(评分范围:3,2,1,0)注:提供仓储冷库的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房产证明及冷库设备发票,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3 | 主观分 |
| 2.仓库所在地到达湖州市中心医院的物流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得2分。提供导航截图,不符合不得分。 | 2 | 客观分 | |
| 5 | 拟投入本项目的冷链车辆:所有运送必须符合运输管理要求,符合生物安全和冷链要求。依据试剂配送的相关要求,提供冷链物流服务,提供1辆冷链车辆得1.5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及发票,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或冷链物流外包协议,未提供不得分。 | 3 | 客观分 |
| 6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计划提供配套设备的数量、全新设备的占比及设备的性能等综合评分。(评分范围:2,1.5,1,0.5,0)未提供不得分。 | 2 | 主观分 |
| 7 | 售后服务响应方案:在满足招标文件免费保修服务的前提下由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响应方案、设备维修响应的及时性及方案等内容综合评分,未提供不得分。(每项评分范围:4,3,2,1,0) | 4 | 主观分 |
| 8 | 针对本项目的需求,供应商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项目背景、目标与需求的理解是否准确、完整以及对用户项目实施要求的理解是否准确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 | 5 | 主观分 |
| 9 | 应急保障措施:提供应急处理方案,如针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的应急措施,如需大批量检测及突发情况标本紧急检验等情况,综合评审。(评分范围:4,3,2,1,0) | 4 | 主观分 |
| 10 | 试剂、耗材配送服务方案和措施,供应商负责科室开展项目的试剂、耗材的统一配送,保证现有项目的正常开展,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完善性和科学性综合评分。(评分范围:5,4,3,2,1,0) | 5 | 主观分 |
| 11 | 服务团队:提供服务本项目的团队人员情况,包括人员素质、技术能力、经验等情况等。(需提供团队人员资质、工作履历、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评分范围:5,4,3,2,1,0) | 5 | 主观分 |
| 12 | 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服务方案,供应商在采购人规范管理下协助负责科室所有设备维修保养、检定、校准等工作,并承担相关所需费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方案内容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 | 5 | 主观分 |
| 13 | 价格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率最低的:临检类试剂综合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临检类检验试剂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折扣率)×10%×100 | 10 | 客观分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评审小组的评标依据。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标人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被认定为监狱企业: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
I、项目编号:0625-25215F36-2
II、采购单位名称:湖州市中心医院
III、采购内容
| 标项 | 招标内容 | 服务期限 |
| 一 | 临检类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 3年 |
4、技术需求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1.合作内容:湖州市中心医院临检类诊断试剂及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2.服务科室:湖州市中心医院检验科。
3.服务内容:需保持现有检验套餐的组合与检验报告的时效不变,主要检验项目包含:凝血功能、血常规、体液常规等。
4.为保障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率,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供应商须取得所开展项目试剂采购量100%的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配送权。
5.报价要求:本项目为折扣率报价,根据现行湖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按LIS收费报折扣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如:25.00%。报价折扣率应完成该检测项目所需的试剂、耗材、质控、设备使用成本、设备维修养护、技术支持等与检验有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将按检测结果支付费用,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投标人投标报价为25.00%,即中标后按LIS收费×25.00%的价格执行。
▲最高限价:临检类综合折扣率:26.8%。
6.支付:试剂耗材费用按医院LIS检验项目业务收入算,每月结算一次;每月试剂耗材款=∑(该月项目LIS系统测试数*收费折扣率)。设备租赁费按双方合同约定每年结算一次。甲方每月10日前根据LIS系统统计上月检验科对应项目的业务收入并制备月结表。乙方15日前确认签字并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于当月完成入库手续,根据结算开具发票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六个月后付款。
7.其他说明:本项目的进口品牌试剂应为国外品牌原厂生产,非仿制或者国内第三方代工分装贴牌试剂。
8.服务内容:本项目合同范围包括检验科试剂耗材配送、运营管理及培训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9.服务期限:3年(每年经医院考核后续签、如遇上级行政部门政策调整双方协商解决。)
2、采购需求
1.投标人承诺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应根据其类别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针对本项目提供现场检验技术人员,人员数量≥2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采购人需求部门提前3天统计好需求量及备品量,中标人保证据采购人的要求将产品在指定的时间内送达至指定地点。
4.中标人应对所供应试剂的配送负总责,如委托第三方企业配送的,第三方配送企业应是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标人应与接受委托配送的经营企业签定配送合同,保证向所委托的配送企业及时供应中标试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配送企业并提供配送企业的资格证明文件。
5.中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品牌,提供试剂服务方案。
6.交货期: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服务,并同步进行信息系统的升级,不得影响采购单位科室的正常运行。
7.所有试剂批号不得频繁更换,半年内供应试剂不得有两个以上批号,同一订单限定一个批号,免疫类试剂根据需求量可备足三个月的同批号试剂;试剂有效期一般在六个月以上。由于试剂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或不良后果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需按实验室要求提供试剂备库。
8.中标人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提供本项目的室内质控品和校准品,并负责采购单位参加涉及本项目的国家卫健委及省市室间质评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费用中)。室内质控品和定标液品牌根据科室实际使用,如需更改须经采购单位同意。
9.完善冷链系统,包括检验科、血库、门诊检验、急诊检验(如现有冷链系统点位不足,则需中标方补足,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费用中,并接入冷链报警系统内),并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冷库大小、冷链车数量)
▲10.中标人负责采购人现有仪器设备信息接口,双向传输,信息配套,配合做好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做好相应软件的升级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1.中标人协助做好仪器间的内部比对,POCT比对,无室内质控项目的实验室间的比对。
12.中标人须提供可实时监控物流各个环节温度系统和终端设备,能够对物流的全程进行温度监控、报警及记录,能够对整个过程进行溯源管理,并能够提交相关记录的纸质文档,以留档备查。
13.如因试剂、设备质量缺陷造成不良后果,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14.检验试剂送达采购单位时,发票或者送货单上应该信息完整,货物名称和货物规格(型号)须与产品注册证一致。如果属于需要冷链管理的试剂及耗品,需要提供冷链溯源证据。采购单位对货物的外包装完好性、数量、规格、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灭菌批号)、有效期,冷链溯源证明等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入库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更换货物,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入库记录为入库验收的唯一有效凭证,入库验收时间以入库记录时间为准。
15.中标人发生不良情况的,必须及时进行处理,若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损失;如全年发生三次及以上不良情况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组织遴选。不良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入库验收和使用中发现货物达不到产品性能要求或采购单位使用要求的;(2)不按时供货;(3)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医疗不良事件。
16.如有需要,中标人应协助采购单位实验室按照ISO15189标准进行建设并运行质量体系,提供实施方案。
17.如在合同期内,合同执行与法律、法规或政府行政部门的要求发生抵触,则应按法律、法规或政府行政部门的要求及规定执行,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18.设备、保养等服务:中标人应负责本项目所有相关设备原厂维修保养、检定、校准等工作,并承担所需费用。若遇设备故障,由中标人负责及时维修或提供备用设备,以保障检验工作正常开展。
19.检验项目业务收入以采购单位LIS中已完成审核的数量为准,结算清单项目须与LIS项目内容保持一致。
20.如因收费标准、试剂价格调整等政策性因素变化,则根据相关法规双方协商解决。
3、现有设备使用以及检验项目内容
1.投标人根据医院现有设备(详见附件1)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使用计划方案,方案中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使用医院现有设备,使用期间负责所有设备的维保、校验和维修。
2.投标人针对清单内容(详见附件2),提供临检类检验项目的品牌,并注明注册证编号,提供注册证扫描件以及相关其他证明材料。
4、设备租赁
1.设备实行租赁方式:整套设备租赁限价50000元/年,租赁期限3年。租赁费结算方式:按年结算,租赁期不足12月的,租赁费按实际租赁天数)×(年租赁费÷365)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设备租赁清单、及相关参数(详见附件3)。按照表格内容填写设备的制造商、型号和响应内容。
5、考核要求(详见附件4)
服务期内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服务的相关内容进行考核,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附件1:医院现有设备清单
| 序号 | 使用单位 | 设备名称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使用期限 |
| 1 | 检验科 | 尿沉渣分析仪 | 日本希森美康 | UF-50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2 | 检验科 | 尿沉渣分析仪 | 日本希森美康 | UF-50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3 | 检验科 | 尿液分析仪 | 日本希森美康 | UC-35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4 | 检验科 | 尿液分析仪 | 日本希森美康 | UC-35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5 | 检验科 | 全自动细胞形态学分析仪 | 日本希森美康 | DI-6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6 | 检验科 | 全自动血涂片制备仪 | 日本希森美康 | SP-1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7 | 检验科 |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 日本希森美康 | XN-10(B2)模块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8 | 检验科 |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 日本希森美康 | XN-20(A1)模块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9 | 检验科 | 特定蛋白分析仪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A-990 pro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0 | 检验科 | 特定蛋白分析仪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A-990 pro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1 | 检验科 | 特定蛋白分析仪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A-990 pro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2 | 检验科 | 特定蛋白分析仪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A-990 pro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3 | 检验科 | 全自动粪便分析仪 |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AVE-562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4 | 检验科 | 全自动粪便分析仪 |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AVE-562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5 | 检验科 | 全自动血流变测试仪 | 北京众驰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ZL9000C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6 | 检验科 | 彩色精子质量检测系统 | 穗加 | SSA-II | / |
| 17 | 检验科 | 尿沉渣分析仪 | 日本希森美康 | UF-1000i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8 | 检验科 | 尿液分析仪 | 日本希森美康 | UC-35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9 | 检验科 | 全自动粪便分析仪 |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AVE-562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20 | 检验科 |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 沃芬 | ACL TOP 75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21 | 检验科 | 全自动血凝流水线 | 沃芬 | HemoCELL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附件2:检验项目测试数清单(数据和项目仅供参考,最终以合同执行为准)
| 序号 | 血常规试剂组检验项目名称 | 项目检测数 | 现用试剂类别参考 | 响应品牌(投标人填写 | 注册证编号(投标人填写) |
| 1 | 血常规 | 291209 | |||
| 2 | 超敏C反应蛋白 | 220186 |
▲注:表格已有内容不允许删减和修改。
| 序号 | 尿常规试剂检验项目名称 | 项目检测数 | 现用试剂类别参考 | 响应品牌(投标人填写 | 注册证编号(投标人填写) |
| 1 | 尿常规 | 81235 | |||
| 2 | 白带常规 | 15036 | |||
| 3 | 前列腺液常规 | 21 | |||
| 4 | 红细胞形态观察 | 3516 | |||
| 5 | 乳糜定性 | 107 | |||
| 6 | 粪便常规 | 30567 | |||
| 7 | 找虫卵 | 133 | |||
| 8 | 隐血试验 | 30628 | |||
| 9 | 妊娠试验 | 561 | |||
| 10 | 过氧化氢浓度 | 14448 | |||
| 11 | 唾液酸苷酶 | 14446 | |||
| 12 | 白细胞酯酶 | 14448 | |||
| 13 | 钙卫蛋白 | 396 | |||
| 14 | 腺病毒抗原 | 101 | |||
| 15 | 轮状病毒抗原 | 117 | |||
| 16 | 幽门螺旋杆菌抗原 | 27 | |||
| 17 | 红细胞沉降率 | 20012 | |||
| 18 | 血小板特异性抗体 | 94 | |||
| 19 | 血粘度 | 547 |
▲注:表格已有内容不允许删减和修改。
| 序号 | 凝血试剂检验项目名称 | 项目检测数 | 现用试剂类别参考 | 响应品牌(投标人填写 | 注册证编号(投标人填写) |
| 1 | 凝血酶原时间 | 97903 | |||
| 2 |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 71655 | |||
| 3 | 纤维蛋白原 | 69604 | |||
| 4 | 凝血酶时间 | 68999 | |||
| 5 | D二聚体 | 102143 | |||
| 6 | 狼疮抗凝物 | 392 | |||
| 7 | 纤维蛋白降解产物 | 0 | |||
| 8 | 抗Xa | 0 | |||
| 备注:1、序号7-8为待开展项目▲2、表格已有内容不允许删减和修改。 | |||||
附件3:设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