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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东石镇2025年至2026年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 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委托, 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 对[350582]FJHYZB[GK]********、晋江市东石镇2025年至2026年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晋江市东石镇2025年至2026年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82]FJHYZB[GK]********
项目名称:晋江市东石镇2025年至2026年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包1(晋江市东石镇2025年至2026年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3,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垃圾处理服务 | 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 3,0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开标室3厅(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地址: 东石镇石东 路80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北峰工业区北清东路552号三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漫柔
电话: ********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晋江市东石镇2025年至2026年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务([350582]FJHYZB[GK]2********31001)-文件集.zip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晋江市东石镇2025年至2026年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晋江市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2:0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开标室3厅(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漫柔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石镇石东 路8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北峰工业区北清东路552号三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 附件: | |||
| 附件1 | |||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350582]FJHYZB[GK]********
项目名称:晋江市东石镇2025年至2026年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务
采购包:晋江市东石镇2025年至2026年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务
投标人名称:
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
计量单位
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服务要服务时服务标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服务名称围求间准最高限价单价数量
供
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供应供应供应供应,=总,应商响
1,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元价/数1.0000项
应应应应,量元,应元
合计:
备注:无
时间:年月日
签章:
-第1页-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开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350582]FJHYZB[GK]********
项目名称:晋江市东石镇2025年至2026年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务
采购包:1(晋江市东石镇2025年至2026年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务)
投标人(供应商)名称:
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式
1晋江市东石镇2025年至2026年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元「汇总引用」元总价1,务,总价
备注:无
时间:年月日
签章:
-第1页-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晋江市东石镇2025年至2026年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务
备案编号:CGXM-2025-350582-03118[2025]01814
项目编号:[350582]FJHYZB[GK]********
采购人: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1页-
-第2页-
第一章投标邀请
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晋江市东石镇2025年至2026年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务(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CGXM-2025-350582-03118[2025]01814
2、项目编号:[350582]FJHYZB[GK]********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第3页-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
文件(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
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石镇石东路80号
邮编:362200
联系人:李文艺
联系电话:********
12、代理机构: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北峰工业区北清东路552号三楼
邮编:362000
联系人:王漫柔
联系电话:********
附1:账户信息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 特别提示 |
-第4页-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 | 1.00 | 3,00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 | 项 | 元 | 3,000,000.00 | 总价 | 无 |
(2)报价明细要求:
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
| 序号 | 报价明细内容 | 报价要求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 | 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 | 项 | 元 | 3,000,000.00 | 总价 | 无 |
-第5页-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 序号 | 招标文件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 1 | 6.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 |
| 2 | 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3 | 0.7-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
| 4 | 0.8-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 5 | 2. |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 |
| 6 | 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 |
| 7 | 3. |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 8 | 5.1-()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 9 | 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 0 | 6. | 监督管理部门:晋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 5 | 8.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 12 | 19 | 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缴清,具体为: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0.8%。2.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门支行帐号:********8012(2)其他:一、开标后,如个别供应商开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供应商报价的,评标时评委会将会对价格合理性进行评估,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六十条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一般在接到通知的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建议投标人提前评估其报价的合理性,提早准备相应材料,以便出现上述情形时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二、“远程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完成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字、检查及确认等各项要求,不适用于本项目;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不前往开标现场,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流程,并按规定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投标人前往开标现场的,应自行携带可解密、签章的设备,开标现场不单独提供解密、签章设备。远程开标操作手册详见***********)。2.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3.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报价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4.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需同时提供质疑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质疑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5.质疑函格式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为准,请自行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6.供应商递交质疑函须以书面形式(不接受邮寄或邮箱)现场提交至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须体现查看标书时间、投标意向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投标人,其质疑将不予受理。 |
-第8页-
| 备注 |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 1 |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第9页- |
| 1 |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无 |
-第10页-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
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
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
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
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
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
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
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
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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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
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
日的,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
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恒洋招标有
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
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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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电子投标文件
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
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报价)一览表
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
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
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
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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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
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
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
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
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标人应在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
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
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
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
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
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③其他形式:
无
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
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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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
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
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
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
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
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
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
。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
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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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
)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
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
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
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
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
要宣布的内容等)。
(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
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
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
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
、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
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
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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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
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
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恒洋招标
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
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
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
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
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
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
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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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
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
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
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
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
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
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
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
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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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
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
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
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
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
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
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
16]125号)规定。
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
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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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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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派
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
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
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
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
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
购人代表1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
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
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
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
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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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采购包1:
|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情形1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 2 | 情形2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 3 | 情形3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包1:
技术符合性
| 情形 | 明细 |
| 其他情形 | 详见招标文件 |
商务符合性
| 情形 | 明细 |
| 其他情形 | 详见招标文件 |
价格符合性
| 情形 | 明细 |
| 其他情形 | 无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
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
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
的内容进行认定。
(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
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
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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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
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
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
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
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
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
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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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
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
| 他方式采购等)。 | |||
| 7、评标方法和标准 | |||
| 7.1评标方法: | |||
| 采购包1: | 综合评分法 | ||
| 7.2评标标准 | |||
| 采购包1: | 综合评分法 |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
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
,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
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
F3×A3=100分(满分时)。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10.000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技术项(F2×A2)满分为71.0000分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技术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 | 55.00 | 是 |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各项条款的逐项响应承诺和应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标识“★”的参数(共3项)为实质性条款,出现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评审项(共20项)每满足或正偏离一项得2.75分,满分55分,未满足或负偏离不得分。 |
| 2、安全防范保障措施方案 | 3.00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防范保障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安全防护工具配备②安全作业防护③安全工作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1.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相关措施具有针对性可实施的得3分;2.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相关措施有所欠缺的得2.75分;3.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内容存在错误的得2.5分;4.未提供的或提供的内容与要点不相符的不得分。 | |
| 3、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组织保证措施方案 | 3.00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组织保证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服务保障措施②应急服务响应时间③应急设备保障④人员配合⑤突发纠纷等内容)进行评分:1.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相关措施具有针对性可实施的得3分;2.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相关措施有所欠缺的得2.75分;3.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内容存在错误的得2.5分;4.未提供的或提供的内容与要点不相符的不得分。 | |
| 4、检查评比配合保障措施方案 | 3.00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检查评比配合保障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配合保障措施②配合保障服务响应时间③设备保障④人员配合等内容)进行评分:1.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相关措施具有针对性可实施的得3分;2.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相关措施有所欠缺的得2.75分;3.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内容存在错误的得2.5分;4.未提供的或提供的内容与要点不相符的不得分。 | |
| 5、过渡交接及组织实施保障方案 | 2.00 | 是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过渡交接及组织实施保障方案进行评议评分:1.方案设置具有进场前“过渡交接计划”并列明计划内容及步骤的得1分;2.方案设置具有进场后“组织实施保障”并列明保障内容及步骤的得1分;3.未提供的或提供的内容与要点不相符的不得分。 |
| 6、服务人员1 | 2.00 | 是 | 投标人拟服务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基础上,1、具有环境类工程师(中级)职称的得1分,2、具有环境类工程师(高级)职称的得2分;【注:供应商须同时提供①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相关证书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学历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以上人员不与其他评分项人员,重复得分。 |
| 7、服务人员2 | 3.00 | 是 | 投标人拟服务于本项目投入的船舶人员,满足3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沿海小型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加1分,满分3分。【注:供应商须同时提供①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相关证书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以上人员不与其他评分项人员,重复得分。 |
商务项(F3×A3)满分为19.0000分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荣誉 | 1.00 | 是 |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在环卫相关服务类方面获得区(县)级或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或表彰的得0.5分,省级(含)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或表彰得1分,本项满分1分。【须提供网上截图并注明网址或红头文件复印件做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2、业绩 | 3.00 | 是 |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提供尚在履行或已履行完毕的保洁项目(如涉及岸滩、岛屿垃圾清理整治等相关涉海保洁作业)的业绩进行评议评分,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的中标(成交)公告(须提供相关网站公示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和《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为考评依据,缺一不可,所体现的时间不一致,则以履行合同的开始时间确定,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3、信息化管理 | 3.00 |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投入环卫管理平台系统至少具备:①包含船舶管理②作业统计③气象系统④作业人员管理功能的⑤海漂预测⑥海漂垃圾识别,每提供一项功能得0.5分,满分3分【若该系统为供应商自主开发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若为购买的,应提供购买正式税务发票复印件;若为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合同(租赁的合同期应覆盖至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复印件(或协议复印件)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租金发票和转账凭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已经在供应商管理项目中使用和操作说明的相关功能截图,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 4、突发应急能力1 | 3.00 | 投标人在满足采购内容中(1艘机械保洁船)的基础上,拟为本项目投入至少一艘海事部门垃圾船(总吨位10吨及以上)得3分【若为自有的须提供:①购置发票复印件、②经年检有效的船舶所有权证、③检验证及船舶照片;若为租赁的须提供:①租赁合同(租赁的合同期应覆盖至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复印件、②在年检有限期内的船舶所有权证书、③检验证书及船舶照片、④租赁发票复印件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租金支付凭证;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 |
| 5、突发应急能力2 | 3.00 |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投入随车吊(总质量18吨或以上)及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8吨或以上)得3分【若为自有须提供:①购置发票复印件、②经年检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③登记证书及车辆照片;若为租赁的须提供:①租赁合同(租赁的合同期应覆盖至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复印件、②经年检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③登记证书及车辆照片、④租赁发票复印件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租金支付凭证;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 |
| 6、巡查设备 | 3.00 |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台无人机巡查设备的得3分。【若为自有的须提供:①无人机购置发票复印件、②设备外观照片;若为租赁的须提供:①设备租赁合同(租赁的合同期应覆盖至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复印件、②租赁发票复印件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租金支付凭证;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 7、巡查设备人员 | 3.00 | 是 |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巡查设备配备2名具有无人机飞行员执照的操作人员的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①无人机驾驶操作证、②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以上人员不与其他评分项人员,重复得分。 |
※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
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
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
无
-第31页-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晋江市东石镇2025年至2026年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务
2、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要求自行踏勘现场(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
标人对招标服务范围的现状、工作量应有充分认识,自行判断能够完成本项目的作业服务工作所需的费用。中标之后,中标人
不得以实际情况与现场不一致而要求采购人给予以补偿。
3、本项目中要求的所有人员、设备应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到位。中标单位承包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
规定用工,并按规定为员工每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劳动保险,并将人身意外保险保单报采购方备案,承包期间发生的
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同时应规范管理,分岗位统一制服和标识。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作业量清单
★1.1保洁工作量汇总表
| 序号 | 保洁范围 | 起点 | 终点 | 长(m) | 面积(㎡) | 服务期限 |
| 1 | 东石镇海岸线 | 安东园区 | 塔头孙村 | 22774 | ********.79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注:上述所有表中的长度、面积仅供投标人参考,实际长度、面积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路段及现场实际勘察后自
行进行测算,若投标人自行计算的长度与表中的长度、面积不一致,所产生(或减少)的费用投标人应综合到投标报价中(即
自行估算并调整到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实际情况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而要求采购人给予以补偿。
(二)人员及车辆、工具要求
★2.1保洁作业及负责人员、船只、车辆及工具最低配备要求:
| 作业及负责人员的配备要求 | 船只、车辆及工具的配备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 | 日常巡查管理人员 | 保洁作业人员 | 垃圾收集清运车驾驶员 | 小型垃圾收集清运车驾驶员 | 机械式垃圾收集清运车 | 道路巡查车 | 日常垃圾收集小型机动或电动车 | 机械保洁船 | 人力三轮密封式垃圾车 | 救生用品及其他工具 |
| 1人 | 3人 | 42人 | 1人 | 4人 | 1辆 | 1辆 | 4辆 | 1艘 | 20辆 | 按人分配 |
注:(1)以上人员配备要求、车辆及工具配备要求等为基本的配备要求,投标人不得低于该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根据服务区域具体工作量情况,中标人提供服务作业方案,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对人员、车辆及工具配备进行区域
合理化调动。
(3)拟配备的人员、车辆等设备不得兼任共用其他项目,一经发现,采购人可单方面取消合同。(投标时需提供专项承诺
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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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1】】2.2人员要求:
(1)本项目应配备保洁员、驾驶员、日常巡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公司人员)详见上表。在工
作期间,每个作业人员必须配戴统一的服装及救生衣。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2)本项目的负责人及日常巡查管理人员应准时到位,项目负责人及日常巡查管理人员在签订合同前应将岗位资格证书
存放于采购人,承包期间本项目负责人及日常巡查管理人员不得更换,也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中兼职,否则,采购人
可处以中标人人民币20000元的处罚,情节较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和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若因特殊原因(如该项目负责人及日常巡查管理人员为采购人要求更换或发生重大疾病、伤亡或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在承包期间需更换,必须报经采购人同意,且免予处罚。
(3)清扫保洁作业人员若有更换必须在3个日历天内报采购人备案,否则按人员缺岗处罚。
(4)中标人管理人员需每日先到东石镇人民政府签到再巡查,并提交巡查情况报告,无故缺席或无提交巡查报告的,采
购人有权予以处罚。
(5)承包期间若采购人因项目需要召开会议,中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该项要求将作为日后
监管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6)中标人必须保证解决所有作业及管理人员的衣、食、住、行等生活、工作问题,保证作业管理队伍的稳定性和安全
性。
(7)保洁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穿戴标有保洁公司名称的工作服并按人员顺序统一编号。
(8)中标人在进场一周内必须提供本项目所投入人员的人员名册(单)并附上身份证号码,以备检查用。
【【评审项2】】2.3车辆、船只配备的要求:
(1)本项目应配备清运保洁船,中标人需选择设置安全方便停靠点上锁停放并报采购方备案,保洁船作业人员必须懂得
游泳且具有熟练的水上作业技术(在保洁员中调配)。
(2)中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车辆设备须满足《晋江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车辆规范管理方案》(晋分类〔2020〕2号)文
件相关的要求。
(3)本项目应配备机械式垃圾收集清运车,载荷不少于1.5吨,车辆8成新以上,车辆有上牌、保险符合道路交通法规的
要求,车辆驾驶员应持证上岗,且必须采用密闭的(不含盖帆布),不得出现“滴、撒、漏”,保洁收集的垃圾应及送达垃圾中
转站,并配合做好垃圾中转站工作。
(4)本项目应配备小型垃圾收集清运车,为正规三轮或四轮车,车辆为8成新,符合道路交通法规的要求,车辆驾驶员应
持证上岗,必须采用密闭式(不含盖帆布),不会造成“滴、撒、漏”,保洁收集的垃圾应送达垃圾中转站,并配合做好垃圾中
转站工作。
(5)本项目应配备的人力三轮密封式垃圾车8成新以上,必须采用不存在滴、撒、漏的密闭式车厢。
(6)道路巡查车为小汽车或面包车。
(7)本项目至少应配备其他必需的保洁工具一批(由投标人自行列出)。
(8)遇特殊情况必须提供机械钩机等专用机械配合特殊区域进行特殊保洁。
(9)中标人所配备的机动车辆应为合法、正规车辆,中标人应在正式接管前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牌照及保险手续,所产
生的费用及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
(10)所配备的车辆不得标示晋江环卫等相关专用标志,但必须在车辆显著位置标示中标人的名称及标识。
(三)项目基本要求
【【评审项3】】1、安排专人对所有海岸和沿海滩涂及岸上保洁范围内各类垃圾与工地围墙或民宅交叉空地区域的杂草垃圾进
行日常保洁,每天必须对海域进行巡回保洁及垃圾收运。
【【评审项4】】2、遇到漂浮物要捞起,保证海岸和沿海滩涂面无漂浮物,保持海岸和沿海滩涂的清洁;退潮时,保证沿海滩
涂面无垃圾及废弃物。
【【评审项5】】3、对岸上的挂物进行清理,包括岸上沟壁、杂草、树枝上挂物清理及岸上沿沟管线上的挂物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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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6】】4、严格按照确定的保洁范围(含海岸和沿海滩涂、海岸平台、岸上保洁范围内各类垃圾),对各种漂浮物、
垃圾进行打捞,清扫海堤两岸垃圾,铲除海堤上的杂草,做到日产日清,定点堆放,确保海面无漂浮物,海床内无阻水障碍物
,海堤岸上无散在暴露垃圾、杂草的“三无”标准;及时清运定点倾倒垃圾,创新海道保洁机制。
【【评审项7】】5、定期或不定期报告海道保洁工作情况,按要求上报保洁工作周报或月报资料。
【【评审项8】】6、及时将清理垃圾收集运至垃圾车,并运至垃圾中转站。
【【评审项9】】7、遇晋江市政府重要活动时,确保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清理完毕并保持清洁。
【【评审项10】】8、在工作期间,必须配戴统一的服装,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评审项11】】9、垃圾收集车辆必须采用密闭(不含盖帆布),且不会造成“滴、撒、漏”的车辆,清扫收集的垃圾须送达
垃圾中转站,配合好垃圾中转站工作。
【【评审项12】】10、本项目配备的保洁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到位,并确保在作业时间段内作业人员不离岗,项目管理人员
必须专门负责本保洁项目的管理工作,并及时向采购人反馈情况。
【【评审项13】】11、保洁垃圾必须及时清运,不可随意扔在岸边,不得焚烧、驱赶垃圾,注意作业的形象。
【【评审项14】】12、未改造或正在改造的海岸和沿海滩涂人行道根据实际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可以暂停保洁或按采购人的要
求进行保洁。
【【评审项15】】13、办公场所:中标人承诺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必须在晋江市办理合法注册的机构(含分支机构),且应
在主管部门管辖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一处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1部固定电话、1部传真机、2部联系手机,保证于水利、气象
、业主等部门的联系等。(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
【【评审项16】】14、员工住宿场所:中标人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必须解决外来员工的住宿问题,如租用员工住房,住房应
符合安全要求、便于管理。
【【评审项17】】15、保洁范围内如出现其他保洁公司将垃圾堆放或清扫至在保洁路段范围内不及时收集清运的,保洁公司
应自行协调处理,若协调未果需报采购人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好日常保洁和垃圾收运工作。
(四)作业质量要求
【【评审项18】】1、海域保洁项目质量要求
1.1日常保洁以保持承包海面基本整洁、无投诉为标准;日常保洁时间为06:30——18:30,分为06:30——12:30
和12:30——18:30两班制实行。
夏季保洁时间从6月1日至10月31日,为07:00——19:00,分为07:00——13:00和13:00——19:00两班制实
行。(可根据当日潮水进退来调整作业时间)
1.2每天必须对海域进行巡回保洁及垃圾收运(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等)。
1.3正常气候条件下,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内各保洁海域每500平方米范围内零散垃圾不超过三处,垃圾总面积不大于0.3平
方米。
1.4正常气候条件下,在规定时间作业完毕后半小时内,海域不得有大于1.0平方米成片漂浮垃圾,沿岸线不得有大于0.5
平方米的成片漂浮垃圾或有卫生死角;
1.5正常气候条件下,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即台风暴雨后4至5日内,海域大潮后2至3日内)清除海上漂浮物,达到正常气
候条件下的海面环境卫生保洁标准。
1.6渡轮码头、公共场所、旅游景点的海面随时不得有大于0.5平方米的连片垃圾。
1.7码头、浮趸锚链不得有悬挂物。
1.8每天作业完毕后,必须保证作业船和作业码头干净整洁。
1.9每天对服务区域内所签订门前(海域)环境卫生保洁的责任单位实行垃圾定时收运。
1.10打捞和收运的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到指定场所,做到日收日清,防止二次污染。
【【评审项19】】2、船舶各类垃圾收集转运集质量要求
2.1工作范围:安东园区至塔头孙村沿岸停泊的船只各类垃圾收集收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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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常收运以保持中小船舶垃圾不入海,保洁区域基本整洁,无投诉为标准。
2.3每天必须对责任海域进行巡回保洁和垃圾收集收运。
2.4工作时间内,必须对责任区域所有中小船舶垃圾进行收运并登记,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脱。
2.5垃圾吊装转运由相关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但吊卸时飘落垃圾要及时清理。
【【评审项20】】3、堤岸、空地等保洁质量要求
3.1保洁作业时间为10个小时(5:00—11:00,14:00—18:00)单班制保洁作业(在经营期限内采购人可根据实际
情况,对各保洁标段作业时间、作业方式进行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执行)
3.2清扫质量要求:做到日产日清,定点堆放,确保堤岸、空地无杂物,海床内无阻水障碍物,无散在暴露垃圾、杂草的“
三无”标准;及时清运定点倾倒垃圾。
3.3垃圾清运质量要求:垃圾吊桶车每天垃圾收集次数至少二次,确保垃圾的及时收集清运[早上7:30前、下午14:00前
完成收集清运工作,如需调整时间的应报采购人审核同意],如遇到晋江市举办重大活动或节假日(如清明节、端午节、劳动
节、中秋节、国庆节及春节等)时应增加收集次数。发现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收集清运的每次扣罚1000元。
3.4清扫保洁人员上岗必须着工作服,清扫和收集的垃圾必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工具按规定停放。
3.5及时清除海域堤岸周边相关设施(如电线杆、墙面等)上的违规张贴及字迹、画迹、蜘蛛网等污迹。
★(五)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的投标承诺约定具体事项和考核办法,中标人若发生违约行为或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
合同的履行。具体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详见表1《东石镇海滩滩涂及堤岸保洁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表2《东石镇海滩滩涂及
堤岸保洁检查考评及奖惩办法》和表3《东石镇海滩滩涂及堤岸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
表1《》,《东石镇海滩滩涂及堤岸保洁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管理处采取两级分常规例行检查、督查组抽取制度对海岸和沿海滩涂保洁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按百分制评出总分方法、针
对海岸和沿海滩涂面及墙身,垃圾清理情况、工人执行制度(规定)情况进行扣分:
| 考核项目 | 考核要求 | 扣分标准 | |
| 一、人员管理 | 1.1项目人员配备管理 | 1.按规定配备项目管理人员。 | 1.管理人员配员不足的,每缺一人扣2分。 |
| 2.项目管理人员保持在职在位,认真履行职责。 | 2.管理人员无故不在位或在位不尽责的,每人次扣2分。 | ||
| 3.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召开会议,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 3.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参加会议迟到超过15分钟的,每次扣2分。 | ||
| 4.作业人员配置按要求配备。 | 4.人员配备不足的,每缺一人扣1分。 | ||
| 5.工人月工资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工人应相对集中居住,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严禁居住临时搭盖。 | 5.不按规定发放工人工资的,居住场所、面积不符合要求的,每宗扣1分。 | ||
| 6.作业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服,配备安全防护装备,不得赤膊、赤足、敞胸、穿背心、上衣不扣钮扣等。 | 6.作业人员未规范穿戴工作服的,每人次扣0.2分,水上作业人员作业时未穿戴救生衣的,每人次扣0.5分。 | ||
| -第35页- | |||
| 1.2人工作业要求 | 1.保洁作业时,不得在作业期间偷懒、睡觉、或进行其它与作业无关的闲杂行为。 | 1.作业时偷懒、睡觉、聊天、或进行其它与作业无关的闲杂行为的,每人次扣0.2分。 | |
| 2.保洁过程中有垃圾应打包,及时收集、清运到垃圾转运站,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随意乱堆乱倒乱扔,严禁焚烧垃圾。 | 2.垃圾收集后随意堆放在坡道及排水沟两侧不及时清理的,每次扣0.5分。 | ||
| 3.垃圾不按规定收集和堆放,乱放乱倒的,每次扣1分;焚烧垃圾的,每次扣2分;情节显著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 |||
| 4.发现垃圾积存过夜的,每处扣0.5分;情节显著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 |||
| 3.保洁作业时,应做到文明清扫。 | 5.工作中与他人吵架、恶语伤人的,每次扣1分。6.不文明作业,故意挑起事端的,每次扣2分。 | ||
| 4.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保持在岗在位 | 7.在规定保洁时间内不在岗在位的,每发现一次扣0.2分。 | ||
| 二、清扫保洁质量 | 2.1水体保洁作业 | 1.保洁区域水体无卫生死角,无成片水浮莲。 | 1.保洁区域水体发现卫生死角,成遍水浮莲的,每处扣0.5分。 |
| 2.保洁区域水体无零星可视垃圾。 | 2.水体不干净,发现有包装壳、塑料袋、烟头、纸屑、垃圾包等零星垃圾的,每处扣0.2分 | ||
| 3.保洁区域水体无动物尸体、废弃物 | 3.水体发现动物尸体、废弃物的,每处扣0.2分。 | ||
| 4.保洁区域水体无废弃家具、布条、衣物棉被等 | 4.保洁区域水体百米内有5次以上较大的漂浮物发现废弃家具、布条、衣物棉被等的,每处扣0.2分 | ||
| 2.2坡岸保洁作业 | 1.保洁区域堤岸侧路面、绿化带保持干净整洁。 | 1.保洁区域堤岸侧路面、绿化带发现有包装壳、塑料袋、烟头、纸屑、垃圾包等零星垃圾的,每处扣0.2分2.发现垃圾积存、卫生死角的,每处扣0.5分 | |
| 2.保洁区域堤岸坡岸墙体及管线无垃圾杂物、悬挂物。 | 3.保洁区域堤岸坡岸墙体及管线发现垃圾杂物、悬挂物的每处扣0.5分。 | ||
| -第36页- | |||
| 3.保洁区域堤岸侧路面空旷地等无废弃物、建筑垃圾。 | 3.保洁区域堤岸侧路面百米内有5次以上较大的废弃物、建筑垃圾的,每处扣0.2分。。 | ||
| 三、设施管理 | 3.1环卫作业车辆 | 1.环卫作业车辆要按要求配备。 | 1.作业车辆只配备不足的,每缺一辆扣1分。 |
| 2.环卫作业车辆必须保持外观干净整洁,无垃圾、污垢、积尘等。 | 2.作业车辆外观明显破损或锈迹面积较大的、外观不整洁的每宗扣0.2分。 | ||
| 3.环卫作业车辆必须按环卫主管部门规定统一装配规范的警示灯、警示牌等安全标识。 | 3.未按规定统一装配安全标识的,每车扣0.2分。 | ||
| 4.环卫作业车辆必须确保安全性能、运行状况良好。 | 4.故障不能正常工作且未及时修理,带病上路(水上)作业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 ||
| 5.垃圾清运车辆必须采用密闭式(不含盖帆布)运输,不得造成“滴、撒、漏”。 | 5.清运垃圾造成“滴、撒、漏”的,每次扣2分。 | ||
| 3.2环卫工具管理 | 1.必须使用标准环卫工具,不能用箩筐或编织袋装垃圾。 | 1.用箩筐或编织袋装垃圾及其它非标准环卫工具的,每个扣0.2分。 | |
| 2.环卫作业车辆外观除环卫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标识和装置外,不得有任何其它广告宣传、私装配件等。 | 2.违规做广告宣传或私装配件的,每车次扣0.5分。 | ||
| 3.环卫作业车辆运输垃圾时必须实行密闭运输,不得撒漏垃圾或滴漏污水,不得超高超载或外挂物品。 | 3.环卫作业车辆未严格密闭运输,撒漏垃圾、滴漏污水、超高超载及外挂物品的,每车次扣0.5分。 | ||
| 4.环卫工具必须存放在工具房或指定的位置,并摆放整齐。作业过程中,车辆停放不得影响交通安全。 | 4.环卫工具(三轮车、扫把等)随处堆放、有碍观瞻的,影响交通安全的,每处扣0.2分。 | ||
| 四、公众监督 | 4.1媒体监督 | 1.无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发生。 | 1.出现重大保洁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宗扣0.5分。 |
| 4.2市民监督 | 1.无有责投诉事件发生。 | 1.市民投诉案件,经确认为有责的,每宗扣0.5分。 | |
| -第37页- | |||
| 4.3上级监督 | 1.不出现市、环卫主管领导督办的问题。 | 1.出现问题被市、环卫主管领导督办的,每宗扣1分。 | |
| 2.不出现市领导点名批评的问题。 | 2.出现问题被市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每宗扣2分。 | ||
| 4.4投诉案件处理情况 | 1.受专项督办的投诉案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完毕。 | 1.案件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完毕的,每宗扣2分。 | |
| 2.普通投诉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 | 2.案件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完毕的,每宗扣1分。 | ||
注:每项最多扣至零分,每项每次扣分均需按规定并处相应罚款。
表2《》,《东石镇海滩滩涂及堤岸保洁检查考评及奖惩办法》
东石镇海滩滩涂及堤岸保洁检查考评及奖惩办法
为更好的做好东石镇海滩滩涂及堤岸保洁检查考评工作,进一步提高道路清
扫保洁质量,根据有关规范及标准,结合道路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考评工作机构
东石镇环卫管理中心负责每日检查考评,每月组织、协调综合检查考评。
二、检查考评对象和内容
对承包公司承包的东石镇海滩滩涂及堤岸保洁质量、设施管理、人员管理、
安全生产等各方面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检查考核和评价。
三、检查考评方法
(一)采取日常随机检查、综合检查考评和公众监督相结合的方法,每月对承
包公司的承包业务进行检查考评。
(二)日常随机检查由东石镇环卫管理中心组织实施,采取错时轮班的方式,
不定期开展日常检查,检查时间覆盖东石镇海滩滩涂及堤岸规定保洁时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以书面和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详细记录,问
题严重的当即通知承包公司负责人赴现场处理。每天检查结束后,对检查情
况进行汇总、整理、归类(包括书面材料、电子文档和影像资料),并形成
日常随机检查记录。东石镇环卫管理中心每周统计检查考核情况,将一周日
常随机检查发现的问题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通知承包公司整改,并根据环
境卫生管理动态对承包公司提出改进要求和指导意见。
(三)综合检查考评由东石镇环卫管理中心牵头,承包公司负责人参加,适时
邀请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参加。每月最后
一周组织对承包公司的承包业务进行综合检查考评。考评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结合日常随机检查、公众监督等情况一并通报承包公司。
(四)公众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市民投诉、领导交办、晋江市卫生考评中
心通报的问题,由东石镇环卫管理中心在最短时间内通知承包公司管理人员
一同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按《东石镇海滩滩涂及堤岸保洁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进行扣分和整改。
(五)每月考评得分为100分减去当月日常随机检查的平均扣分、综合检查考
评实际扣分和公众监督实际扣分。东石镇环卫管理中心每月计算承包公司月
-第38页-
度综合考评得分和当月应得清扫保洁经费,考核结果于次月的前10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各承包公司发布,并抄送环卫主管部门。
(六)非承包公司自身管理原因造成的保洁质量问题不扣分。
四、检查考评标准(详见《东石镇海滩滩涂及堤岸保洁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
检查考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评分标准及办法进行评分。
五、奖惩办法
(一)东石镇考核结果
1、按100分制,每月综合得分达95分(含95分)为达标,95分(不含)-9
4(含)罚6000元;94(不含)-93(含)罚7000元;93(不含)-92(含
)罚8000元;92(不含)-91(含)罚9000元;91(不含)-90(含)罚1
0000元;90分(不含)-80分(含)罚20000元;80分(不含)以下罚30
000元;
2、连续三个月(或合同期内累计五个月)考评分数在90分(含)以上至95
分(不含)以下的或连续两个月(或合同期内累计三个月)考评分数在90分(不
含)以下的采购人有权予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3、每月对路段清扫保洁人员到岗情况进行严格检查,无特殊情况发现缺员或
“一人兼两班(岗)”现象的,除按考评标准扣分外还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罚:1
、发现每缺少一人,扣公司承包费1000元。2、发现“一人兼两岗”现象,每
宗扣该公司承包费1000元。3、限时整改不到位的,加倍处罚。
3、检查考评结果作为评价承包公司履行合同情况的重要依据,镇级考核与泉
州市、晋江市考核综合结果不重复扣罚。
(二)泉州市、晋江市考核综合结果
1、综合泉州市、晋江市两级卫生考评中心或海洋与渔业相关管理部门每月考
评分数为准(如只有其中一级抽到,以这一级考核分数为准),95(含)-100
分不奖不罚;95分(不含)-94(含)罚6000元;94(不含)-93(含)罚
7000元;93(不含)-92(含)罚8000元;92(不含)-91(含)罚9000
元;91(不含)-90(含)罚10000元;90分(不含)-80分(含)罚2000
0元;80分(不含)以下罚30000元;全市后三名的再罚10000元。
2、连续三个月(或合同期内累计五个月)考评分数在90分(含)以上至95
分(不含)以下的或连续两个月(或合同期内累计三个月)考评分数在90分(不
含)以下的采购人有权予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后起实施。
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月日
注:本《东石镇海滩滩涂及堤岸保洁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和《东石镇海滩滩涂及堤岸保洁检查考评及奖惩办法》可同时适
用,采购人在实际考评过程中,可根据考评情况对《东石镇海滩滩涂及堤岸保洁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和《东石镇海滩滩涂及堤
岸保洁检查考评及奖惩办法》进行合理调整、修改。
表3《《东石镇海滩滩涂及堤岸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
1、晨扫或日常保洁巡查时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堆每次扣100元;发现焚烧垃圾的每次扣罚500元;发现乱倾倒垃圾或将沙
土扫至下水道和绿化带的每次扣罚500元;发现未按规定穿工作服的每次扣罚100元;发现漂浮物的,每处扣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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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每月将不定期对保洁公司标段人员和车辆设备配置情况进行抽查清点,发现作业人员每少一人的,扣罚2100/
人;保洁三轮车每少一部扣罚55元;发现作业人员脱岗离岗等不在岗情况的每人每次扣罚200元;发现巡查管理人员每少一
人的扣罚3250元,日常巡查机动或每少一部的扣罚4760元。
3、保洁三轮车、垃圾收集车、巡查管理车等车辆要保持外观的干净整洁。发现保洁三轮车、垃圾收集清运车、巡查管理
用车等车辆外观不整洁每次扣罚20元/辆;如发出口头通知或书面整改通知书后未能按要求保洁和收集的每次加罚20元,以此
类推。保洁三轮车放置时应保持周边卫生整洁,如发生市民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是环卫保洁公司责任的每次扣罚100
元。
4、发现巡查管理车、垃圾收集车没有正常作业的每部每天扣罚100元(下雨天、台风天、车辆故障或驾驶员生病等特殊
情况下,可免予处罚)
5、各保洁标段确保垃圾的及时收集清运[早上7:00前、下午14:00前完成收集清运工作,如需调整时间的应报采购人审
核同意],如遇到晋江市举办重大活动或节假日(如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及春节等)时应增加收集次数
。发现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收集清运的每标段每次扣罚1000元。标段内有配备机关企业各类垃圾收集清运任务的,应按时进
行收集清运,如发生投诉,经查实是保洁公司责任的每次扣罚100元。
6、采购人每月定期或临时召开工作会议,项目负责人或法人接到通知后应准时参加,未参加的每次扣罚500元;参加会
议迟到的每次扣罚100元。
7、考核成绩单必须由保洁公司项目负责人或法人签字确认,其它人员不能代替。项目负责人或法人每天下午下班前应准
时到环卫管理中心对当日的考核成绩单签字确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来签字确认的,需向当天考核人员请假,经同意后可
延时签字确认,不给予处罚),当天未签考核成绩单的第一次扣50元,第二次起扣100元/次。
8、保洁公司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需更换的必须报经采购人研究同意,合同期内只允许更换一次,超过一次需扣
罚人民币10000元(如项目负责人发生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上班的[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不予扣罚)。
9、日常巡查考核时发现保洁公司保洁或管理不到位等情况,造成保洁范围内有较多纸屑、袋子,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垃
圾等未及时清理情况的每次扣罚100元;发出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如保洁公司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每次扣罚
150元,未进行整改的每次扣罚500元,如由采购人另行组织人员清理,费用由该保洁公司支付。
10、中标人应组建应急处理队伍,及时配合110联动或在作业时间内发现路面滴、撒、漏的沙土、石子等情况应在30分
钟内组织应急人员和车辆到达现场,设置安全标志并进行清理。未及时落实的每发现一次扣罚500元。
11、受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及市民举报的,经核实是保洁公司责任的每次扣罚1000元,影响较大的给
予双倍处罚。
12、保洁公司要按月及时足额支付环卫工人工资,当月15日前应支付上一个月工资(例如:9月15日前应支付8月份工资
),不得拖欠环卫工人工资,如出现环卫工人投诉、上访或新闻媒体曝光保洁公司拖欠工资问题,经核实属实的,每次处罚1
000元,影响较大的双倍处罚。
13、以上处罚的款项中标人应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入指定的财政专户,如未及时缴纳,采购人有权直接从保洁公司的承包
经费中扣除。
注:以上《》《》《,《东石镇海滩滩涂及堤岸保洁检查考核评分标准》、《东石镇海滩滩涂及堤岸保洁检查考评及奖惩办法》和《东
石镇海滩滩涂及堤岸保洁作业和管理考核处罚细则》可同时适用,采购人在实际考评过程中,可根据考评情况对上述内容进行,》
合理调整、修改。中标人中标后,以上考核要求将作为与采购人签署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 2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3 | 交货条件 | 中标人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服务期满且不存在未处理的违约行为。 | |
| 4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
| 5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检查验收:由采购人考评组对日常服务进行抽查,结合上级各级考评情况及群众和有关媒体反映情况等,形成综合验收结果,视情况进行奖惩。 | |
| 6 | 合同支付方式 | 1、详见序号8其他,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
| 7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说明: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0%说明: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应以银行转账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向采购人按中标总金额的2%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提供票据或保函的,须根据采购人的银行结算要求提供)。该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结束后,服务期满且不存在未处理的违约行为时,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人未能按时提交该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还应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的,所产生的损失从该保证金或服务款项中扣除,同时还应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 |
| 8 | 其他 |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正式开始服务工作,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每月核查中标人的服务情况是否存在处罚情况,扣除处罚金额后支付相应的金额。中标人每完成一个月的服务工作后,采购人在下一个月支付中标人上个月应得的服务费。服务期满,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且不存在未处理的违约行为时,采购人予以结清最后一笔服务费。 |
其他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将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完成直至服务期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清
扫保洁费以及与之有关的人员工资、垃圾收集清运费、道班房租赁费、台风或临时任务等突击费、材料费、工具费、保洁耗材
、车辆及船只(购置、保险、维修、运输及折旧费或租赁等)、高温补贴费、健康体检费、人身意外保险费、加班补贴费、岗
位津贴、节假日补贴、管理人员费用、风险金(由投标人自行测算,中标之后在服务期间内不再作调整,包含人员工资上涨、
工伤事故等风险)、管理费、利润和税费、招标服务费等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上述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该报价包括以上明确或未明确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上述费用因素
,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合理报价,不得恶意低价竞标,否则若无法按要求履行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并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3)本项目所有单价、合计及总价等报价金额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中标供应商在承包期限内,若相关主管部门出台政策要求,要求将保洁人员及相关设备纳入市智慧环卫系统(人员
须配备工牌,车辆等设备配备定位系统),所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同时应严格按照
《劳动法》的规定用工,签订用工劳务合同,并按规定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办理社保及相关的劳动保险,承包期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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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也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二)其他说明
(1)工资标准: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闽建管20191号,以下
简称《意见》)规定: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确保环卫合同制工人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
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48
号)。
(2)岗位津贴:根据《意见》规定:环卫工人岗位津贴标准每人每出勤日应为10元,每人300元/月。
(3)高温补贴: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3号)规
定:用人单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劳动者高温作业,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6
0元。
(4)意外伤害保险
根据《意见》规定:环卫用工单位在为环卫工人办理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应再补充购买商业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等保
障额度不得低于60万元/年的商业保险,做到集体参保,应保尽保,增加环卫工人抵抗风险能力。
(5)每年定期免费体检:作业人员定期免费体检每年每人不得低于300元。
(6)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工人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
人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劳动法要求补贴加班费用,本项预算参考《晋江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调整市级道路移交属地保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政办〔2018〕130号):
①节假日补贴:以每日补贴100元*11天(法定假期)=1100元/人.年;
②双休日补贴:指261个工作日和11个法定假日外的双休日,共计93天为5136元。
说明:(1)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商务部分不得体现投标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中的响应偏离表中,涉及相关
费用的内容可统一响应为:我司已知晓关于相关费用的内容,并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或投标人认为更合理的表述)。(
2)投标人应在报价部分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详细列出报价,人员工资福利【含项目负责人、日常巡查管理人员以及各车辆驾
驶员】及作业车辆费用等等,不得低于以上标准,且中标之后实际发放的人员工资、福利及补贴不得低于承诺,否则为无效投
标。
(三)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由于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中标人
支付。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于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
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中标人支付。
(3)中标人在服务期间,须加强安全责任管理,遵守安全作业规范,若发生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
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中标人逾期交付、或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关服务内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另行聘请他人接替中标人的服
务工作,相关费用从中标人的服务费中扣除;中标人还应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5)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有分包或转包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
其违约责任。
(6)中标人承包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工,签订用工劳务合同,并按规定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
各项社会保险,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后,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
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遭受不可抗
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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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8)其他违约行为。如中标人违约行为构成犯罪的,除合同约定的处罚以外,将移交司法机关。
(9)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书后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采购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
或合同款中直接扣除)。
注:以上全部商务要求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各投标人须逐一无偏离或正偏离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2.1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明确属大、中、小、微四个企业类型。2
.2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1)凡参与政府采购并依法取得政府采购合同的
供应商,均可使用政府采购合同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可在“政
采贷”模块进行具体操作。2)企业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可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查询。3)融资主要条件:①担保条件:
除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担保外,如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不要求企业供应商提供财产抵质押或第三方
担保,或附加其他担保条件。②专用账户:当银行同意授信后,企业供应商在该行开立封闭式专用帐号,与采购人在合同中
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唯一收款账号。③支付约定:银行发放贷款的同时,办理政府采购合同应收账款质押查询和登记,
合同履行并验收后,采购人需将采购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到约定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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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
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的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组成部分
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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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文件或材料:
二、合同标的
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
3.1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
☐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
☐其他方式。
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
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
4.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4.2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
4.3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
4.4服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
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
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_____________
5.2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
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1)服务技术保障:_____________
(2)服务人员组成:_____________
(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
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
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
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
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5.4.3其他要求:
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
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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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
乙方。
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
7.3甲方应于___________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
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7.6其他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乙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
甲方
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要求开展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开展服务-福建服务
;
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
管。
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
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
权益”的有关要求。
8.8其他
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十、履约保证金
□有,□无。具体如下:(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
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0.3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
十一、合同期限
十二、保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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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12.2其他
十三、违约责任
13.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情形
13.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
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_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
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
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情形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
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
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
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其他条款
十七、其他约定
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
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
为准。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
17.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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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合同附件
十九、合同融资支付约定
19.1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方须支
付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号,未经_______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账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
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
| 甲方(采购人): | 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 ||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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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
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
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
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
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第49页-
封面格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第50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项目编号:
|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认证种类 |
| * | *-1 | 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 | |
| … | |||
| 备注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
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晋江市东石镇2025年至2026年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务
备案编号:CGXM-2025-350582-03118[2025]01814
项目编号:[350582]FJHYZB[GK]********
采购人: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章投标邀请
福建恒洋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晋江市东石镇2025年至2026年海岸线海漂垃圾保洁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CGXM-2025-350582-03118[2025]01814
2、项目编号:[350582]FJHYZB[GK]********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备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