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清舱用气体检测仪返修项目
询价
发布时间:
2025-10-14
发布于
广东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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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清舱用气体检测仪返修项目

项目编号

HHWT033032

项目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

项目类型

工程类

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概况

公告名称

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清舱用气体检测仪返修项目

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能源商务网

公告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20:49:01

公告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00

公告附件

询价文件-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清舱用气体检测仪返修项目.docx 2025年元特维修技术规范书17********52.docx 拟合同=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清舱用气体检测仪返修项目.docx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清舱用气体检测仪返修项目

标段/包编号

HHWT033032

报价方式

采购控制价(元)

评审办法

其他

开启形式

其他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上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元)

招标/采购范围

供应商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20:49:0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00

质疑截止时间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00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00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20:49:01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00

文件获取地点

线上

开标地点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白沙湖畔

联系人

夏时雨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清舱用气体检测仪返修项目询价文件

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清舱用气体检测仪返修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请报价单位根据项目技术规范书(另附)及下列条件报价(报价需注明增值税税率,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项目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方需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其投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表、营业执照、业绩情况、商务偏差声明函、技术偏差声明函和报价单位认为应当递交的其他资料。

4、计划工期:

要求乙方于收到仪器的第一天开始计算,该项目在40天内完成维修、校准项目,并负责送到甲方公司进行验收。

5、相关合同条款详见合同模板。

六、报价方式和截止时间:

以广东能源商务网公布信息为准。

七、联系人

商务联系人:夏时雨电话:********

技术联系人:李向东电话:189********

8、报价文件

(1)报价说明:

1.报价表应根据报价单位自身的情况、拟定的返修方案、分析市场情况并充分考虑合同条件及以上报价说明完成,该报价不得低于报价单位完成本项目的成本。

2.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及授权代表签章。

3.报价币种为人民币,价格的单位均为:元(人民币)。

4.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报价错误的修正

询价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当单价与工作量的乘积之和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乘以工作量为准,除非询价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且无须经过报价单位的确认同意。

如果报价单位的报价与询价文件相比有漏项或缺项,将按照所有报价单位中该项的最高报价计入该单位的报价总价中予以评审。

(2)报价表:

表1-1报价总表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返修项目 数量 单位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备注
1 元特KY2000-M5-PY便携泵吸式五合一检测仪 3 费用包含完成技术协议书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
2 合计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

注:

1.总报价,系询价单位支付给报价单位完成整个合同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且包含了税费、合同实施过程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2.本报价表的报价已包含技术规范书中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表中的各报价项目所包括的工作范围以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为准;

报价单位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及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职务:

日期:年月日

(3)偏差声明函:

3-1商务偏差声明函

致: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我方在研究了本项目询价文件商务部分条款(包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后,在此提出我方报价文件的商务偏差(若有,详见下表)。

除下表所列的偏差外,我方承诺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采购人可以认为我方完全接受询价文件商务部分条款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其他部分的约定。

序号 询价文件条款号 询价文件条款内容 报价文件响应情况 提出偏差的理由 备注

注:

1.如报价单位对询价文件商务部分条款(包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提出异议,应在表格中清楚地指明修改后的条款及理由。

2.若无偏差,请在表格中注明,不能留空。

报价单位名称及公章:

日期:年月日

3-2技术偏差声明函

致: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我方在研究了本项目询价文件技术要求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后,在此提出我方报价文件的技术偏差(若有,详见下表)。

除下表所列的偏差外,我方承诺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采购人可以认为我方完全接受询价文件技术要求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其他部分的约定。

序号 询价文件条款号 询价文件条款内容 报价文件响应情况 提出偏差的理由 备注

注:

1.如报价单位对询价文件技术要求提出异议,应在表格中清楚地指明修改后的条款及理由。

2.若无偏差,请在表格中注明。表格空白的,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无偏差。

报价单位名称及公章:

日期:年月日

(4)营业执照等、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5)业绩情况:

序号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金额与合同完成日期 用户评价 备注(电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2
3
……

注:

1.表中所列业绩应同时后附符合业绩条件要求的合同复印件等,所提供材料以能清晰显示业绩条件要求中所注明要素为标准,如:合同中技术规格参数对应页、验收材料、用户使用报告、联系人电话等)。

2.报价单位应结合本次询价工作内容/标的,以及本次询价对报价单位的资质要求提供业绩情况。

报价单位名称及公章:

日期:年月日

(6)报价单位认为应当递交的其他资料:

(7)不转包承诺书

不转包承诺书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我方(报价人名称)于年月日自愿参与你方(项目名称)的报价,如我方有幸能够承接本项目,我方承诺:不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如违反本承诺,将自愿接受你方的以下处罚:

一、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不免除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处罚。

二、接受你方扣除我方合同总价10%的处罚。

三、接受你方将我方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的处罚。

四、如因此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件)的,我方将完全负责,自愿接受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处罚。

承诺人名称及公章:

日期:年月日

(8)报价单位信息表(用于后期合同签署)

序号 项目 内容 备注
1 商务联系人:
2 电话:
3 技术联系人:
4 电话:
5 法定代表人:
6 邮箱地址:
7 公司传真:
8 公司邮编:
9 公司通讯地址:
10 统一代码:
11 开户银行:
12 联行号:
13 户名:
14 账号: 用于结算汇款,务必确认与后期开发票账户一致

汕尾电厂项目技术规范书

项目名称:元特KY2000-M5-PY便携泵吸式五合一检测仪维修

项目编号: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录

1.总则......................................................1

2.工程环境.....................................................2

3.工程概况.....................................................2

4.工程规范.....................................................3

5.资质要求.....................................................4

6.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4

7.工程验收.....................................................4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用于元特KY2000-M5-PY便携泵吸式五合一检测仪维修项目,它提出了该项目的维修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如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对有关文件进行修改,如招标人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意见为准。

1.4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供需双方商定。

1.5本技术规范书经供需双方认可后作为维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工程环境

2.1施工地点

仪器厂家、官方指定的维修地点或专业维修机构。

2.2环境因素

该项目工作环境属于室内作业。

3.工程概况

3.1仪器故障情况

燃运三台元特KY2000-M5-PY便携泵吸式五合一检测仪开机时出现氧气故障。经咨询厂家,回告气体检测传感器有使用寿命,需更换传感器(具体故障情况见下图)。

原装正品

衡双无效装正

9无

32

0.0

6P/PUMPLON

3.2工程内容

1、消除三台元特KY2000-M5-PY便携泵吸式五合一检测仪目前存在的故障;

2、按相关标准对三台元特KY2000-M5-PY便携泵吸式五合一检测仪进行氧气、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可燃气体传感器重新标定校准,使其恢复到正常的使用状态。

3、要求投标方于收到仪器的第一天开始计算,该项目在40天内完成维修、校准项目,并负责送到甲方公司进行验收。

4.工程规范

4.1总的要求

1、投标方严格按照技术法规或技术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校准规范,说明书或技术文件,国际、地区、国家、行业标准中公布的或知名技术组织及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颁布的方法等)进行仪器维修、校准、测试。

2、投标方应提供维修、校准报告,投标方所出具校准证书符合计量法规相关要求,且维修后的仪器上贴有检定合格证及时间。

3、投标方在进行仪器维修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损坏,投标方需承担仪器维修费用并需将仪器恢复到正常使用状态。

4、仪器必须是送往厂家、厂家官方指定的地点或专业维修机构进行维修。

5、本次送修的仪器主要是现在看到的故障现象,是否存在其它故障需投标方检查,并修复。

5.资质要求

5.1投标方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

5.2投标方应具备完成招标项目的技术能力。

6.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消除目前仪器存在的隐患故障,使其恢复到良好正常使用状态。维修更换部件质保期一年。

该仪器为外委厂外维修,安全生产管理由投标方自行管理。

7.工程验收

仪器维修完成后,仪器维修厂家出具维修服务报告明细及仪器校准报告。仪器到厂后燃料运行分部现场确认仪器已恢复正常使用状态。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清舱用气体检测仪返修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清舱用气体检测仪返修项目

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开通会员可解锁*

签约地点:广东汕尾

合同正文

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承接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清舱用气体检测仪返修项目,就此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并签订以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清舱用气体检测仪返修项目

2.工程地点:仪器厂家、官方指定的维修地点或专业维修机构。

3.工作内容:

(1)消除三台元特KY2000-M5-PY便携泵吸式五合一检测仪目前存在的故障;

(2)按相关标准对三台元特KY2000-M5-PY便携泵吸式五合一检测仪进行氧气、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可燃气体传感器重新标定校准,使其恢复到正常的使用状态。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合同附件2《技术协议书》。

第2条工程期限

要求乙方于收到仪器的第一天开始计算,该项目在40天内完成维修、校准项目,并负责送到甲方公司进行验收。

第3条合同组成

下列文件均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互为补充和解释。若合同文件中对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期、质量、安全等要求有不一致的,乙方应在履行合同前向甲方提出,除甲方明确指示乙方适用何种规定外,以乙方义务、责任要求高者严者为准;合同文件对合同范围或乙方工作范围有不一致的,以范围宽者为准;其他内容出现不一致的,除本合同另有明文约定外,以下所列文件顺序在前者优先适用,同一顺序文件出现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后者为准:

(1)补充协议(变更谈判纪录)或双方签署的备忘录;(2)本合同;(3)合同谈判记录;(4)中标通知书;(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价格清单;(8)合同附件;(9)合同附录;(10)招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11)投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12)在本合同条款中可能规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第4条合同价格

4.1本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元,税额为:人民币*元。具体费用构成见合同附件1《合同价格表》。

4.2合同价格已包含合同所有内容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之总和,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卸装费、机械费、工机具费、运输费、劳动保护费、临建费、配合费、综合管理费、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费、雨季和台风季节施工等其他施工措施费、利润、税费、不可预见费、工程包干费及保险、风险、协调费等有关费用、设计、设备材料(含硬件软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含邮递费)、技术服务、安装、差旅食宿费等费用及乙方进行本工程工作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第5条付款方式和付款进度

5.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5.2合同项目费用支付

验收款:合同验收款为合同工程费用的97%。乙方完成所有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甲方签发的完工验收相关资料。乙方开具合同结算金额100%(已扣除所有违约考核款)、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工程费用的97%。

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合同质量保证金为合同工程费用的3%,质保期为从工程竣工验收日起1年。

①支付条件:维修设备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不计利息)。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②在工程质保金支付期满时,乙方向甲方申请返还合同质量保证金,甲方应在30天内会同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乙方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甲方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保证金返还乙方。若乙方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甲方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以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相对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根据相关合同款约定要求延长质保金支付周期,直至乙方完成剩余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③甲方向乙方返还合同质量保证金后,乙方依据合同相关条款对本合同设备所负的质量保证责任及相关保修义务仍然存在,甲方保留对乙方工程质量问题追索的权利。

5.3税率调整:若因国家政策规定进行增值税税率调整,且乙方所报税率在该文件调整范围之内的,甲方将按国家政策调整合同价格中所含税费,并以合同结算的方式支付实际合同费用,即合同总价按如下方式调整:合同最终价格=原合同实际工程结算总价÷(1+原合同税率)×(1+按政策调整后税率)。

5.4扣款:因乙方质量、安全等原因造成的违约考核,甲方有权从合同结算款项中直接扣除。

第6条工程质量要求

1.本合同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标准。

2.如本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达不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到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且无权要求因此产生的任何增加费用或工期顺延。如工程质量低劣,且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为维权所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因此支付的赔偿款、行政罚款等一切费用支出及损失)。

3.乙方采购配件的约定:

(1)本工程所需配件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乙方采购的配件必须保证质量,所更换备件需提供生产合格证明。

(2)采购的配件到货后,要求提供针对该配件的产品质量合格格证明,按规定需送检测试的,必须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更换合格产品。

(3)不管任何时候如发现乙方所供配件为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为合格产品,且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合同总价10%的违约考核。

第7条验收标准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甲方的《项目管理标准》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同时本项目还应当符合本合同、招投标文件、相关补充协议等文件中双方约定的质量条件。

上述标准未明确规定,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第8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为保证工程按时完成,甲方负责提供甲方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

2.乙方应及时供货并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按照国家及电力行业施工规范进行改造,确保工程如期完成。在施工期间做好与生产设施的隔离、保护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期间对半成品及成品验收前进行保护工作,满意度达到甲方要求水平。若甲方认为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及甲方要求,可在发现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收到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解决方案。若乙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做出书面回应的,视为接受甲方提出的异议,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为维权所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因此支付的赔偿款、行政罚款等一切费用支出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保证现场清洁整齐,做到无油迹、无积灰,无积水。

4.乙方必须配备与本项目施工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焊工、电工、高空作业人员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需持证作业。

5.乙方进入现场必须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注意安全,文明施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为维权所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因此支付的赔偿款、行政罚款等一切费用支出及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应当依法用工,与其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包含工伤保险)。乙方必须为其参与本项目现场实施的人员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死亡赔付标准不低于50万)。购买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购买上述保险的保单复印件等凭证,并由甲方的安监部门监督备案。

7.乙方使用的所有施工机械、车辆及起重等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部门认可的机构检验合格证书、特种设备作业证书方可进入现场使用。

8.乙方负责按国家对特种设备的有关规定到政府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办理项目报装及验收手续(含验收费用),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属高空作业的项目,乙方必须按甲方及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且乙方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高空作业资质,因未做好安全措施或高空作业人员不具备高空作业资质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为维权所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因此支付的赔偿款、行政罚款等一切费用支出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0.施工时若设备及施工现场受到损坏,若非不可抗力或甲方过错,乙方应按原样自担费用进行修复;修复不能,应自担费用进行更换或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1.乙方应安排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进厂完成检修工作。如乙方为甲方设备日常维护承包商,则所有参与检修人员应均不包含日常维护人员。

12.乙方在项目开展期间提供甲方缺乏的所有检修用工器具(含:磁力钻、各类液压千斤顶、吊缸用钢丝绳、环切机、坡口机等)及提供全部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试验器材。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3.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受到损坏,乙方应按原样进行修复或照价赔偿。

14.乙方在施工过程注意安全,文明施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为维权所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因此支付的赔偿款、行政罚款等一切费用支出及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乙方自行负责承担本合同项目工作时所发生的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

16.设备材料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用于工程安装的设备、材料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如果材质不合要求,则所有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17.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部分项目无法及时施工影响项目进度,甲方有权将该部分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实施,并按所产生费用的1.2倍在本合同总价中扣除。

18.乙方需充分考虑由于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级检查、停工整顿等等因素导致停工、窝工的情况。由于上述情况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甲方均不予认可,并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9.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附件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除甲方直接责任外,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与承担。

20.乙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周围环境,避免水、大气和噪音污染,避免因其施工方法不当造成对人员和财产的危害或干扰,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为维权所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因此支付的赔偿款、行政罚款等一切费用支出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1.在乙方正确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第9条质量保证

质保期1年,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质保期内如出现任何施工、制作或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负责派人到现场提供免费现场服务及备件的更换(不可抗力及甲方过错除外)。

产品质保期:本次供货中的任何部件及组态服务在质保期内,乙方应保证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任何并非由甲方人员不当操作而导致的缺陷或故障。若在保质期后或在保质期中因甲方保管或使用不当使设备损坏,乙方应无偿协助解决有关问题,做好技术服务工作,这过程所需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10条转包及分包

本合同项目不得转包,主体及关键性工作项目不得分包,其它确需分包的工作项目在乙方分包前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如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不当转包、分包行为并有权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10%的考核,同时乙方应无条件继续完成本合同的全部义务。

第11条违约责任

返修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付的,甲方有权每日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的标准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其它违约考核按合同附件技术协议书中考核条款执行。因乙方严重违约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甲方的供方“灰名单”或“黑名单”。甲方有权否决“灰名单”或“黑名单”单位的投标。

无论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凡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失,均应由乙方承当相应责任。如因此致使甲方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为维权所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因此支付的赔偿款、行政罚款等一切费用支出及损失)的,甲方有权就所遭受的损失向乙方追索。

第12条合同解除

若甲方有充分证据证明乙方无法有力实施合同,或乙方工程进度滞后计划进度30天以上,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和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合同履行可获得的利益、为维权所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因此支付的赔偿款、行政罚款等一切费用支出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13条其他

1.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决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3.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6.下列文件作为合同附件,附件内容乙方已完成知悉与确认。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14条附件

附件:1、合同价格表;

2、技术协议书;

3、项目保廉责任书;

4、外包工程/供应商保密协议。

本页为“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清舱用气体检测仪返修项目”合同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2025年 月 日
商务联系人:夏时雨 ******** 商务联系人:*
技术联系人:李向东 189******** 电话:*
开发票用公司地址、电话: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白沙湖畔 ******** 技术联系人:*
统一代码:914415********Q 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尾分行 地址:*
账 号:7******** 统一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银行联行号:*

附件1:合同价格表

表1合同价格总表

计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返修项目 数量 单位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备注
1 元特KY2000-M5-PY便携泵吸式五合一检测仪 3 * 费用包含完成技术协议书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
2 合计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

附件2:技术协议书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用于元特KY2000-M5-PY便携泵吸式五合一检测仪维修项目,它提出了该项目的维修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如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对有关文件进行修改,如招标人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意见为准。

1.4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供需双方商定。

1.5本技术规范书经供需双方认可后作为维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工程环境

2.1施工地点

仪器厂家、官方指定的维修地点或专业维修机构。

2.2环境因素

该项目工作环境属于室内作业。

3.工程概况

3.1仪器故障情况

燃运三台元特KY2000-M5-PY便携泵吸式五合一检测仪开机时出现氧气故障。经咨询厂家,回告气体检测传感器有使用寿命,需更换传感器(具体故障情况见下图)。

原装正品

衡双无效装正

9无

32

0.0

6P/PUMPLON

3.2工程内容

1、消除三台元特KY2000-M5-PY便携泵吸式五合一检测仪目前存在的故障;

2、按相关标准对三台元特KY2000-M5-PY便携泵吸式五合一检测仪进行氧气、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可燃气体传感器重新标定校准,使其恢复到正常的使用状态。

3、要求投标方于收到仪器的第一天开始计算,该项目在40天内完成维修、校准项目,并负责送到甲方公司进行验收。

4.工程规范

4.1总的要求

1、投标方严格按照技术法规或技术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校准规范,说明书或技术文件,国际、地区、国家、行业标准中公布的或知名技术组织及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颁布的方法等)进行仪器维修、校准、测试。

2、投标方应提供维修、校准报告,投标方所出具校准证书符合计量法规相关要求,且维修后的仪器上贴有检定合格证及时间。

3、投标方在进行仪器维修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损坏,投标方需承担仪器维修费用并需将仪器恢复到正常使用状态。

4、仪器必须是送往厂家、厂家官方指定的地点或专业维修机构进行维修。

5、本次送修的仪器主要是现在看到的故障现象,是否存在其它故障需投标方检查,并修复。

5.资质要求

5.1投标方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

5.2投标方应具备完成招标项目的技术能力。

6.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消除目前仪器存在的隐患故障,使其恢复到良好正常使用状态。维修更换部件质保期一年。

该仪器为外委厂外维修,安全生产管理由投标方自行管理。

7.工程验收

仪器维修完成后,仪器维修厂家出具维修服务报告明细及仪器校准报告。仪器到厂后燃料运行分部现场确认仪器已恢复正常使用状态。

附件3:项目保廉责任书

项目保廉责任书

项目名称: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清舱用气体检测仪返修项目

合同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特订立本保廉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物资采购等业务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条款,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的利益,不得违反相关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业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收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收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房屋、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项目合同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相关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六)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协助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该项目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产品、材料和设备等。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业务活动中进行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要求,不准有以下行为:

(一)不准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给予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甲方将认定乙方为“不合格供应商(承包方)”;廉洁要求属于高压红线,廉洁建设过程中实行“零容忍”,只要有违反本协议的具体行为发生,不论数额的大小,不论次数的多少,不论不正当利益是否兑现,不论是否发生损害,均属于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给发包方单位造成的损失的,依法追究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为维权所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因此支付的赔偿款、行政罚款等一切费用支出及损失)。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

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附件4:外包工程/供应商保密协议

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已经或即将形成【原材料/设备/货物/服务】的采购供应关系,为了进行长期的密切合作,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和*(下称“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在与甲方的合作过程中,乙方及其雇员所接触到的所有的与甲方建设、甲方业务、甲方经营等等相关的任何信息,均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本协议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披露。乙方不允许对涉及到甲方有关的社会舆情提供任何信息,或者发表任何意见。

2、乙方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间获得和知晓的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控股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属于甲方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其他乙方负有的保密信息包括在甲方处所获悉的关于甲方生产经营的任何信息、甲方日常电力生产的信息、甲方设施设备的信息等。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双方合作项目之外使用或向本协议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者在甲方处获得的任何信息,不论商业秘密或信息是口头、书面、磁盘、胶片或电子件等形式存在的。

4、当甲方提出收回包含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资料时,乙方应将有关资料及其复制件交还给甲方,或应甲方的要求将这些资料及其复制件销毁。

5、乙方在甲方公司内活动时,应听从甲方接待人员的安排和引导。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进入甲方实验室、办公室、发电机组等工作环境。

6、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如在甲方场地进行工作,乙方及乙方雇员不得随意对甲方场地内的任何区域或场景进行拍照或录像,更不得将所拍摄的照片或录像,通过任何媒体渠道发至公共网络媒体。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为维权所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因此支付的赔偿款、行政罚款等一切费用支出及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损失严重且无法计算的,按照乙方与甲方的合同金额的30%起计算。

7、如果乙方的雇员因双方合作关系而需要在甲方公司现场办公的,则乙方应当保证其前述雇员遵守本保密协议的规定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同时,对于前述乙方雇员在甲方的一切行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8、如果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根据违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广东能源集团供应商灰名单黑名单管理办法》,重新评估认定乙方的地位;

(2)终止双方的合作;

(3)要求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为维权所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因此支付的赔偿款、行政罚款等一切费用支出及损失)。

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前,甲方将给予乙方合理的在先通知。

9、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信息泄露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在甲方书面要求的日期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人民币为合同金额1%,违约金不抵损失的,乙方应补足;基于乙方的担保责任,乙方的雇员、代表、顾问或其他因乙方披露而知悉保密信息的相关人员如违反本协议,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对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10、本协议下双方的保密义务在乙方获取了甲方的保密信息后的3年内有效,并且在此期间其效力不受合作关系终止及其它任何期限的届满或终结的影响。

11、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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