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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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29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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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采购(资格预审)公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采购项目编号: GZZZ-CG2560

采购项目名称: 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 ********.080000

项目概况

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Z-CG2560

项目名称: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28,851.08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5,228,851.0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228,851.08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以二者先到者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依据《投标函》。

(3)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符合上述规定的,均为有效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有关注意事项如下:(1)本项目供应商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取得云平台回执、开标当天登陆供应商的账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示的时间内使用CA在自己的账号上解密完电子投标文件后进行电子签章确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中福路30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1801-1820房

联系方式: ********-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旭辉

电 话: ********-814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5102701).zip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pdf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pdf

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5102701).zip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118-2025-04602

采购项目编号:GZZZ-CG2560

项目名称: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人: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1页-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欢迎符

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118-2025-04602

采购项目编号:GZZZ-CG256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28,851.08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228,851.0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1(项) 详见第二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以二者先到者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

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

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

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

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

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

***********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

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第2页-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投标函》。

3)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注:须提供有效

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符合上述规定的,均为有效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

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

公司(***********)。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中福路3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1801-1820房

联系方式:********-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旭辉

电话:********-814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

开标评标服务专线:********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3页-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全镇路灯统一发包由专业公司进行维护管养。我镇共13663盏路灯,其中农村9644盏(为便于维护,其中包含实现远程群控目的而进行的运维改造)、两个城区

合计1564盏(含地铁口周边)、主、次干道合计2455盏(X940泮田至青迳384盏、S118线771盏(为便于维护,其中约300盏需更换为具备远程群控与单控功能的路

灯)、朱腊线208盏、新宁路90盏、小学北路247盏、新墩路54盏、恒创工业园84盏、广汕路人行道152盏、牛奶场路段15盏、时代倾城下龙路路段44盏、西站东路

28盏、西站西路22盏、西站北路44盏、西站中路16盏、增城区广汕南路(规划纵二路—福宁大道)87盏、规划横一路(规划纵二路-福宁大道)64盏、规划纵二路

(广汕南路-站前路)-纵二路52盏、规划纵二路(广汕南路-站前路)-横一路16盏、规划纵二路(广汕南路-站前路)-AB辅道34盏、坑贝村崔屋新村城高路43盏)。

采购内容 服务期 最高限价
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人民币********.08元

一、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路灯养护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项目服务范围

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含路段范围内照明灯具、灯泡及配件、灯杆、电线(缆)及保护管、照明开关箱,接线盒、防雷接地装置、箱变低压部分用电设备的日

常养护及部分线路改造、老旧设施的更新(按清单、投标文件、及实际采购人交付中标人的实际数量等文件为准)。

三、项目服务内容

1、巡查及清洗

对养护内容进行日常巡查,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有关灯杆、灯罩、设备表面应定期清洗,每年至少一次,同时应及时或依采购人要求清除灯柱乱张贴。

2、喷漆翻新

灯杆、箱体及其他影响观瞻的设备表面喷漆应定期处理,若灯杆出现脱漆或颜色明显褪变等现象的必须及时喷漆翻新。

3、设备设施维护检修

按上级有关规定,春、秋两季定期常规检查维护电缆、灯具、箱变至少一次,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常规检查电缆、灯具(不包括箱变)共四次;

电缆每年绝缘测试二次;箱变预防性检测维护每年一次;遇台风、暴雨天气要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4、日常维护

含灯杆、灯具、光源、电子整流器、控制柜、照明节能设施、配电设施、电线电缆(含电缆管道)损坏更换及被盗修复。

5、部分线路改造、部分老旧设施的更新

(1)所有产品需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施工需规范安全,并预留智能控制接口。

(2)更新更换后的路灯设施、线材需符合国家现行《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2)等相关规范,同

时满足当地气候、地质及交通环境需求,兼顾安全性、节能性、耐久性与智能化。

(3)优先采用绿色环保、节能高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鼓励融入智慧照明管理系统,实现精准调控与高效运维。

(4)为便于维护管理,主干道路灯需实现远程群控功能,其他路段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进远程群控改造;

(5)对主干道需更换的约300盏路灯,统一更换为具备远程单控及群控功能的智能路灯。

四、项目服务要求

1、养护质量按照《广州市城乡照明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以及镇政府要求执行。在规定的亮灯时间内,确保路灯及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主

干道亮灯率在98%以上,次干道亮灯率在96%以上,设施完好率在98%以上。

2、自觉接受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每逢法定节日(含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每逢汛期必

须无条件按照防汛要求落实路灯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采购人所分配的工作。

3、中标人办公电话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需有24小时响应工作制度,确保应急等工作落实到位。

4、中标人应设立每周至少两次以上的巡灯制度,发现问题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和检修,并相应做好台帐记录,因各种原因被人为及车辆损坏或被盗

的(含老化受损、短路等),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如遇特大事故导致设施损坏严重无法在24小时内修复的,需及时报告采购人情况以及完成修复时间,费用自理,

采购人应配合中标人向相应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

5、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者采购人因管理需要调整中标人管养地段时,中标人要服从大局相应减少承包工程量及经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

人不负赔偿责任。

6、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中标人独自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7、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中标人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实施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

(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当月考评档次为差且当月考评低于60分(含)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8、其它用电设施如广告、灯饰及其它非用于道路照明设施的,中标人不得擅自接驳线路,一经发现,按偷电处理,除扣减中标人一个月服务经费外,并按规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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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予以处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9、所有的养护设施不得发生漏电事故,否则一切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灯杆、灯罩、配电箱等照明设施要及时清除乱张贴、乱写画,设施表面脱漆、

颜色褪变等要及时翻新,保持设施的清洁美观。

10、配件的更换必须按照原厂生产的灯具及照明设施配件,并达到原有的标准,中标人要有相应的灯具、灯泡、整流器、电缆等配件的库存。

11、实行路灯的户籍手册,中标人要做到每盏路灯、每个箱变都有档案记录;每次巡查,应对亮灯情况做好记录,按采购人的具体要求填好路灯运行情况记录表

格,逐月上交采购人备查。记录表格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不实,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五、项目维修要求

中标人对其所提供的服务和货物应提供所在服务期内的免费保修。中标人应在接到报修通知立即到现场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

期内的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需赔偿采购人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如果中标人在收到报修通知后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及人员设备配套要求

1、中标人上岗人员要有电工人员上岗证,上岗前一定要做好工作规程及安全工作的培训。中标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且应按采购人的要求,为上岗工人配置

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中标人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概与采购

人无关。中标人必须确保所聘请的工人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规定的工人工资最低保障,并为上岗人员购买“五险一金”,购买商业意外保险,保额不得低于200万元,

并发放节日补助及高温补贴等。

2、中标人应承担的养护内容,及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有关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等手续,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3、中标人应配备足够的维修车辆、工具,确保满足项目要求,做到及时维修。要求在中标后一个月内购齐所需机械设备。维修路灯的设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采

购人不作提供工作场地及设备,如中标人需要动用采购人车辆及其它工具,按规定缴纳租金;

4、中标人应编制路灯养护实施方案,包括:养护施工计划、设备、人员、文明、安全等组成部分。需列明养护机构的模式,具备适合的维修、技术、管理等人

员,并向采购人提供有关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上岗证复印件;中标人应配备足够的专业维修人员,确保做好路灯维护工作;在中新镇区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及相应的设

备。投标人若中标后,于进场一星期内将上述人员资料原件送采购人核验;

5、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中标人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中标人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严格按电力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中标人维修专用车必须贴反光标识标志,作业时须在现场放置作业牌,并配备一名指挥员;雇用人员在进行电力操作时必须穿反

光服和绝缘鞋、戴安全帽等,做好防触电、防雷击、防坠落措施;上杆操作人员必须关闭手机,系好安全带,并佩带有身份证明证件或穿印制有“路灯维护”标志的服

装,以便识别;作业维修场地应规范且应设置安全防护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看管;设置漏电安全保护设施,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专人日夜巡查路灯设施紧固情况,防止灯杆倾斜或倾倒,灯具器脱落,线路短、断路或漏电现象。遇突发事件,如撞灯、灯杆倾斜或损坏及灯罩、灯具掉落等事

项,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8.遇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暴雨等)、重大节日、重大庆典活动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相应增加人员上路巡查,服从甲方(采购人)调度,但不增加甲方(采

购人)费用。

9.夜间巡查人员要到位,特别地段,做好设施安全运行和防盗事项,否则,由此产生的丢失、修复及安全事故责任和一切费用由乙方(中标人)全部负责。

10.维护路灯现场应保持现场卫生环境,不影响交通,同时上杆操作应注意杆下及作业场地安全,不乱扔安装器材与配件,施工维护现场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夜

间应有警示灯或照明灯,若有违反,除处罚外还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责任。

11.更换器、线材要求:导线、电器配件、光源等器材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若违反本规定,一经发现,一律返工并处罚。负责

购买现有路灯规格的维修材料要有产品合格证书。

12.应安排专人日夜巡查管理,遇到片区路段夜间灭灯或白天亮灯等控制失灵情况,应在30分钟内到现场修复;经常巡回检查,发现灯杆张贴、悬挂广告牌或其它

构物件(发包方同意除外)应及时拆除;发现偷电应及时制止,否则处罚并承担一切不良后果。

13.路灯设施、线路损坏、被盗应在12小时内恢复正常;及时处理有关承包责任区内的路灯投诉案件和上级相关事项督办件,并及时回复,办结率100%;要及时

加固修复丢失、损坏的灯杆检查门、灯罩。

14.如接到甲方投诉24小时内还未维修复明的话,如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需向甲方报告原因并承诺修复期限。

15.乙方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验收,乙方使用路灯专用车期间致人损害(包括乙方自身人员及第三人)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

16.主干道亮灯率在98%以上,次干道亮灯率在96%以上,设施完好率在98%以上,修复后的路灯的亮度不得低于原来的亮度。

17.在承包范围内的路灯设施被盗由乙方负责修复,材料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负责,如能找到偷盗者并追回损失的,追回的损失将补助回给乙方。

18.负责维修作业中、道路开挖等所有施工手续的办理(如有要求)及安全施工保障。

19.合同期内,乙方服务良好,但甲方拖欠乙方应支付的服务款项达3个月以上,则乙方可终止本合同并向甲方追索相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

1、中标人无故停止工作,采购人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养护费,中标人需每次按合同价款4%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若无故停工累计达3天,采购

人有权解除合同。

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每逾期一日,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养护进度款中先行扣除。如果达到最高限

额,采购人可考虑解除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第5页-

3、除本合同约定的单方面使合同解除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4%的违约金,采购人因政策变动而解除

合同的除外。

4、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未尽责任,管理养护达不到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并有权按照《广州市城乡照明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86号])执行。

八、付款方式及养护承包方式

1、采购人每月进行养护检查,检查评分标准按照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检查表执行,评分满分为100分,扣除扣分项后的得分为该月度实得分。年终得分按技

术要求及个月度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附件:中新镇灯养护状况考核表及中新镇路灯养护状况考核细则(试行)】

2、养护工程合同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元/年(月均元)。承包费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及有关税费,承包费按月度支付,乙方当月实际承包费为合同

月均承包费扣减当月各类罚款后所得。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

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3、每月评定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全额支付月度服务费;每月评定分在90分以下(不含90分)每扣1分则扣除中标人当月度的应支付金额的1%作为处

罚;月度考核连续3个月得分在90分以下、年度考核累计5个月得分在90分以下或月度考核得分低于60分(含)的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新增或减少养护工程量或维修任务按养护工程中标单价结算,采购人以下达任务单的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实施,以任务单所规定的计费方式结算(新增量不多

于10%),路灯养护数量以采购人交付使用的为准,养护款按实际移交数量拨付。

管养范围内的路灯在管养期间被损坏经索赔后,如索赔款上缴镇财政所经申请后返还,采购人全额返还给养护单位。

5、养护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因劳务、材料或其他影响合同实施成本变动的事件发生而进行调整。

在实施期间所需材料、成品、设备(包括被偷盗和损坏的设备)以及相关专业项目的检测、检验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不另行计量支付,但必须符合原设计、采

购人及有关养护技术规程、规范要求。

九、其他事项

中标后甲方先将完好的路灯交由中标方维护管养,部分损坏的路灯及线路未修复完成的,由甲方修复完成后再交由中标方维护管养。

附件:1.中新镇路灯养护项目路灯数量汇总表

2.中新镇路灯养护状况考核细则(试行)

3.中新镇路灯养护状况考核(正式或暗查)表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中新镇路灯养护项目路灯数量汇总表

序号 村/社/路段 总灯数(盏) 线 4米以下灯 4米 6米灯 8米灯 9米灯 10米灯 12米灯 14米 16米 LED 备注
路长度(米) LED灯 钠灯 钠灯 LED灯 太阳能灯 钠灯 LED灯 LED灯 双头射灯 钠灯 LED灯 双射灯 3头射灯 钠灯 LED灯 三头射灯 LED灯 钠灯 双挑臂马路灯
1 慈岭村 171 121 167 4
2 坑贝村 172 74 164 8
3 莲塘村 244 8 240
4 双塘村 292 9 248 25 19
5 三迳村 140 136
6 山美村 301 287 14
7 合益村 321 316 5
8 乌石村 249 241 8
9 新安村 265 8 261
10 官塘村 389 379 6 4
11 联安村 465 4 455 8 2
12 矛田村 268 260 8
13 南池村 410 406
14 五联村 627 4 532 80 15
15 新围村 279 4 273
16 简塘村 289 285
17 濠迳村 154 148
18 里汾村 116 110
19 三星村 272 265 3 4
20 大安村 271 265 2
21 田美村 125 119
22 钟岭村 165 163 2
23 池岭村 341 4 333 8
24 霞迳村 229 169 56
25 团结村 272 268
26 大田村 410 22 357 47 2 4
27 心岭村 227 221 6
28 坳头村 312 9 295 2 15
29 安良村 347 4 343 4
30 集丰村 302 302
31 伴霞村 256 3 238 10 8
32 永兴村 456 3 452
33 九和村 292 8 278 9 5
34 联丰村 215 5 215
35 X940泮田至青迳 384 384
36 中新城区 850 589 99 7 81 3 57 12 2
37 福和城区 694 487 195 12
38 S118线 771 591 180
39 朱腊线 208 8 80 128
40 新宁路 90 90
41 小学北路 247 247
42 新墩路 54 54
43 恒创工业园 84 84
44 广汕路人行道 152 / 152 太阳能灯
45 牛奶场路段 15 15
45 地铁站出口周边 20 20
46 时代倾城下龙路路段 44 40 4
47 西站东 28 30.39 1 27
48 西站西 22 2. 22
49 西站北 44 3. 6 38
50 西站中 16 8.8 16
51 增城区广汕南路(规划纵二路—福宁大道) 87 23 25 39
52 规划横一路(规划纵二路-福宁大道) 64 120 13 51
53 规划纵二路(广汕南路-站前路)-纵二路 52 84 10 42
54 规划纵二路(广汕南路-站前路)-横一路 16 2 4 12
55 规划纵二路(广汕南路-站前路)-AB辅道 34 59 34
56 坑贝村崔屋新村城高路 43 40 5 10 28
共计: 13663 309.436 175 1076 99 9191 35 7 656 80 430 276 814 54 134 57 210 40 25 14 290

附件2

中新镇路灯养护状况考核细则(试行)

为了加强照明设施养护管理,确保中新镇夜间照明形象,落实照明设施养护责任,按照《广州市城乡照明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的要求,特

制定本细则。

考核分月度正式考核和月突击暗查考核(市民投诉经核实计入月度正式考核分值)。

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为90分。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评分方法、标准如下:

一、考核内容:亮灯率(分值52分)。

1、考核标准:路灯养护单位,必须每天对养护的路灯进行巡视、巡修;标准分7分。评分方法:每周至少对所有路灯设施循环、周期性巡视、巡修2遍,每少巡

视、巡修一次扣1分。

2、考核标准:次干道、支路亮灯率≥96%,主干道亮灯率≥98%,标准分40分。评分方法:主干道亮灯率月度考核结果亮灯率每处每低于标准1%扣2分;次干

道、支路亮灯率每处每低于标准1%扣1分;考核过程中以清点不亮部分灯具为考核计算方法。

3、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巡视巡修制度,周有周工作计划,月有月工作计划,每月有工作计划及周巡视、巡修原始记录资料台帐汇总。每月30日前上报中新镇照明

设施主管单位下月工作计划,每周五上报下周工作计划。标准分5分。评分方法:查资料,每少巡视、巡修记录1次扣1分,少上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每月计划一次

扣1分。

二、考核内容:设施完好率(分值20分)。

1、考核标准:灯具、灯架完好,无断裂、脱焊及严重锈蚀。标准分5分。评分方法:发现1处扣1分。

-第12页-

2、考核标准:灯具引下线绝缘良好、无破皮、绝缘开裂、接线盒无破损、接线井有盖。标准分4分。评分方法:发现1处扣1分。

3、考核标准:灯杆、灯架无倾斜,无损坏,门板等无缺失,法兰无松动。标准分4分。评分方法:发现1处扣1分。

4、考核标准:所有路灯设施开启时间亮灯正常并保持最佳状态。标准分5分。评分方法:考核中发现1处开启时间不能亮灯每次每处扣1分(三遥系统故障除

外),并且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否则加倍扣分。

5、考核标准:接地良好,接地电阻≤10Ω。标准分2分。评分方法:接地保护不达标扣1分,并按要求限时整改。

6、维修作业人员不能擅自更改与整个区域不相一致的光源电器,每发现一处扣2分。

三、考核内容:及时修复率(分值8分)。

1、考核标准:现场必须全天24小时安排人员随时进行抢修,一般故障问题(含市民投诉)必须在24小时内解决,突发性紧急情况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抢修,

同一地方不能连续10天不亮。标准分8分。评分方法:一般问题(含市民投诉)超过24小时未修复扣2分,发现缺岗1次扣2分,紧急情况每缺岗一次扣4分;同一地方

连续10天不亮扣4分。

2、出现大面积灭灯情况,应在48小时内修复;严重故障除不可抗力外,应当于5天内处理完毕,标准分4分。未达到要求扣8分;当同一配电箱控制范围内当月出

现2次以上(包括2次)非外界因素引起的大面积灭灯情况扣8分。

四、考核内容:设施、作业、用电安全状况(分值20分)。

1、考核标准:设施安全,养护范围内的路灯设施无安全隐患。标准分5分。评分方法:发现安全隐患1处扣2分,并按要求限时整改。

2、用电安全,遵守广东省低压电气装置规程、广东省电力用电安全规程等相关供用电安全要求,标准分10分。评分方法:发现用电安全隐患1处扣2分,发生安全

事故,按照国家、省、市规定进行处理,并扣5分,发生死亡事故并扣20分,按要求限时整改。

3、安全、文明施工,按照安全生产规范,组织生产,做到文明施工,现场工完料清场地净。标准分5分。评分方法:发现施工现场出现乱抛现象1次扣2分。

第三条考核方式、考核办法:中新镇照明设施主管单位采取不定期方式进行月明查或暗查考核,每月至少巡检考核不少于1次。

第四条月度考核计分:1、当月所有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当月得分,考核得分达90分以上(包括90分),为达标,不扣罚当月养护经费;得分低于90分(不包

括90分),每低1分扣减当月养护费用1%。

第五条养护单位连续三个月或月度考核累计五个月考核得分低于90分,中新镇照明设施主管单位有权取消其养护合同,并且该养护单位在下一年度自动失去投标

该项目资格不得参与投标。

第六条本细则由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中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3

中新镇路灯养护状况考核(正式或暗查)表

-第13页-

考核项目(100分) 分项要求 评分标准 应得分 扣分 检查记录
亮灯率(52分) 巡视、巡修 每周至少对所有路灯设施循环、周期性巡视、巡修2遍,每少巡视、巡修一次扣1分。 7
次干道、支路亮灯率≥96%,主干道亮灯率≥98% 主干道亮灯率月度考核结果亮灯率每处每低于标准1%扣2分;次干道、支路亮灯率每处每低于标准1%扣1分;考核过程中以清点不亮部分灯具为考核计算方法。 40
建立健全巡视巡修制度 查资料,每少巡视、巡修记录1次扣1分,少上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每月计划一次扣1分。
设施完好率(20分) 灯具、灯架完好率 灯具、灯架完好,无断裂、脱焊及严重锈蚀,发现1处扣1分。
接线完好率 灯具引下线绝缘良好、无破皮、绝缘开裂、接线盒无破损、接线井有盖,发现1处扣1分。 4
各部件完好率 灯杆、灯架无倾斜,无损坏,门板等无缺失,法兰无松动,发现1处扣2分。 4
接地保护完好率 接地良好,接地电阻≤10Ω,接地保护不达标扣1分,并按要求限时整改。
光源电器一致程度 维修作业人员不能擅自更改与整个区域不相一致的光源电器,每发现一处扣2分。 2
及时修复率(8分) 日常修复率 现场必须全天24小时安排人员随时进行抢修,一般故障(含市民投诉)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解决,突发性紧急情况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抢修,同一地方不能连续10天不亮,发现缺岗1次扣2分,不及时抢修一次扣2分,紧急情况每缺岗一次扣4分,同一地方连续10天不亮扣4分。 8
大面积灭灯修复率 出现大面积灭灯情况,应在48小时内修复;严重故障除不可抗力外,应当于5天内处理完毕,标准分4分。未达到要求扣8分;当同一配电箱控制范围内当月出现2次以上(包括2次)非外界因素引起的大面积灭灯情况扣8分。
设施、作业、用电安全状况(20分) 设施安全 养护范围内的路灯设施无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1处扣2分,并按要求限时整改。
用电安全 遵守广东省低压电气装置规程、广东省电力用电安全规程等相关供用电安全要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1处扣2分,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国家、省、市规定进行处理,并扣5分;发生死亡事故并扣20分,按要求限时整改。 10
安全、文明施工 按照安全生产规范,组织生产,做到文明施工,现场工完料清场地净,发现施工现场出现乱抛现象1次扣2分。

采购包1(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第14页-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以二者先到者为准。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1.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2期:支付比例70%,2.因本项目为以实际发生的项目服务费结算,当实际发生的项目服务费累计达到预付款(合同金额的30%后),每个月结算一次,服务费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和考评情况按月度结算并由财政拨付。各项服务费=各项每月的维护单价乘以各项实际工程量,月服务费=各项服务费之和-考核扣减款项;实际工程量为双方确定的维护的数量;考核扣款按考核成绩执行,实际支付;3.中标人在每个月的20号前向采购人开局国家完税服务类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一月度服务费的支付手续支付;4.支付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项目主管部门的履约验收管理工作要求等相关精神,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组织验收人员组成验收小组,中标人予以配合,所有服务要求应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要求。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1.00 5,228,851.08 5,228,851.08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详见“一、项目概况”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第15页-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

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

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

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

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

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

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

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

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

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

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

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

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

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

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

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

二、须知前附表

-第16页-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 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 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5 报价形式 采购包1:总价
6 报价要求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
8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文件要求 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采购包1:2家
12 中标供应商数量 采购包1:1家
13 有效供应商家数 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14 项目兼投兼中规则 兼投兼中:-
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16 代理服务费 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号)规定的服务类下浮30%计算,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18 其他
19 开标解密时长 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第17页-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

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

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

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

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

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

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

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

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

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

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

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

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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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

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

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

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

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

论概不负责。

11.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

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

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

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

人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

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

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

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

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

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

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

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

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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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

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

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

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

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

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

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

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

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

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

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

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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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

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

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

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

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

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

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

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

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

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

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项目废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

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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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4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

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

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

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

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

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杨旭辉

电话:********-814

传真:********

邮箱:********@163.com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萝岗敏捷广场D3栋1801-1820房

邮编:51053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

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21号

电话:********、********

邮编:511300

传真:********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

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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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

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

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

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

采购网上传备案。

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

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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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

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下浮率报价为:设M=(1-下浮率),第

二中标候选人的M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M值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

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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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

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

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

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

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

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

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第25页-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投标函》。
8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符合上述规定的,均为有效资质证书。】
9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第26页-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投标函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3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5 投标报价 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投标报价没有超出采购预算,且投标报价固定唯一。
6 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以“★”标明的实质性条款的要求。
7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8 其他无效情形 未出现法律、法规和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

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包1(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35.0分技术部分50.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0.0分
项目实施方案(一)(4.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应包括:(1)维护方案;(2)项目管理及计划安排;(3)人员管理制度;(4)人员薪酬结构。提供全部内容得4分,每缺1项扣1分。
项目实施方案(二)(10.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一)详细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项目实施方案对需求响应全面具体、针对项目全部重点难点全面剖析,能针对全部重点难点提出科学合理、可直接执行的实施方案,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得10分;(2)项目实施方案对需求响应全面具体、针对项目重点难点全面剖析,能针对部分重点难点提出科学合理、可直接执行的实施方案,基本保障本项目实施,基本实现服务效果,得7分;(3)项目实施方案对需求响应全面具体,针对部分重点难点全面剖析,只针对部分重点难点提出科学合理,具备一定执行性的实施方案,能部分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部分满足服务效果,得3分;(4)项目实施方案对需求响应不全面,只针对部分重点难点剖析,提出方案合理性不足、难以执行的,无法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达不到服务效果,得1分;(5)不提供不得分。
应急处理方案(一)(2.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应包括:(1)风险防范方案;(2)紧急抢修方案。提供全部内容得2分,每缺1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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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应急处理方案(二)(10.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一)详细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应急处理方案对需求响应全面具体、针对项目全部重点难点全面剖析,能针对全部重点难点提出科学合理、可直接执行的实施方案,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得10分;(2)应急处理方案对需求响应全面具体、针对项目重点难点全面剖析,能针对部分重点难点提出科学合理、可直接执行的实施方案,基本保障本项目实施,基本实现服务效果,得7分;(3)应急处理方案对需求响应全面具体,针对部分重点难点全面剖析,只针对部分重点难点提出科学合理,具备一定执行性的实施方案,能部分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部分满足服务效果,得3分;(4)应急处理方案对需求响应不全面,只针对部分重点难点剖析,提出方案合理性不足、难以执行的,无法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达不到服务效果,得1分;(5)不提供不得分。
服务质量及保障措施(一)(2.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及保障措施进行评审,方案应包括:(1)设备保障措施;(2)操作规程规范措施。提供全部内容得2分,每缺1项扣1分。
服务质量及保障措施(二)(10.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及保障措施(一)详细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服务质量及保障措施对需求响应全面具体、针对项目全部重点难点全面剖析,能针对全部重点难点提出科学合理、可直接执行的实施方案,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得10分;(2)服务质量及保障措施对需求响应全面具体、针对项目重点难点全面剖析,能针对部分重点难点提出科学合理、可直接执行的实施方案,基本保障本项目实施,基本实现服务效果,得7分;(3)服务质量及保障措施对需求响应全面具体,针对部分重点难点全面剖析,只针对部分重点难点提出科学合理,具备一定执行性的实施方案,能部分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部分满足服务效果,得3分;(4)服务质量及保障措施对需求响应不全面,只针对部分重点难点剖析,提出方案合理性不足、难以执行的,无法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达不到服务效果,得1分;(5)不提供不得分。
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一)(2.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的供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进行评审,方案应包括:(1)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环境保护措施。提供全部内容得2分,每缺1项扣1分。
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二)(10.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一)详细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对需求响应全面具体、针对项目全部重点难点全面剖析,能针对全部重点难点提出科学合理、可直接执行的实施方案,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得10分;(2)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对需求响应全面具体、针对项目重点难点全面剖析,能针对部分重点难点提出科学合理、可直接执行的实施方案,基本保障本项目实施,基本实现服务效果,得7分;(3)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对需求响应全面具体,针对部分重点难点全面剖析,只针对部分重点难点提出科学合理,具备一定执行性的实施方案,能部分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部分满足服务效果,得3分;(4)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对需求响应不全面,只针对部分重点难点剖析,提出方案合理性不足、难以执行的,无法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达不到服务效果,得1分;(5)不提供不得分。
业绩(8.0分)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承接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市政类或照明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8分。注: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需求响应程度(8.0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进行响应,以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一、项目概况”中“三、项目服务内容;四、项目服务要求;五、项目维修要求;六、安全文明施工及人员设备配套要求”四项中除“★”之外响应,每响应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可得8分。注: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作为证明文件。不提供或资料不全不得分。
-第28页-
商务部分
项目管理团队资历情况(7.0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具备机电工程或电气工程或机械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3.5分,机电工程或电气工程或机械工程相关专业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职称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3.5分,不满足不得分。2.拟委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具备机电工程或电气工程或机械工程相关专业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3.5分,机电工程或电气工程或机械工程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职称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3.5分,不满足不得分。注: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相关人员购买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以上人员不得兼任,人员不重复计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体系认证(6.0分) 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内,且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或路灯养护或路灯维护等;对上述内容的描述,保持意思相近即可,无需完全一致),以上每具备一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注: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需提供以上认证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网站查询证书的状态记录并截图记录【网址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为准,证书状态须为“有效”】,如查询结果不一致,则不得分,如有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无效。新设立企业如因成立时间原因(不足3个月)未能获得的,且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的,可对应得分。
服务便利性(6.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紧急响应时间进行评分:1.当采购人出现紧急需求时,投标人响应时间≤30分钟,得6分;2.当采购人出现紧急需求时,30分钟<投标人响应时间≤60分钟,得4分;3.当采购人出现紧急需求时,60分钟<投标人响应时间≤90分钟,得2分;4.其他情况或不提供不得分。注:须提供承诺函,不提供或评标委员会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1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综合信用分 综合信用评价(5.0分)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

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

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

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29页-

-第30页-

第五章合同文本

注:

1;、合同具体事项须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合同类别:服务

签订日期:

签订类型:年度合同

合同范本:采购合同

合同期限: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是否包含涉密条款:否

备注: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XXX-XXXX)的要

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采购内容

序号 品目编码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服务范围 单价(元) 金额(元)
1
2
……

二、合同金额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三、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2.......

四、服务要求(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按采购需求要求)

五、交付时间、地点、方式

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2.交付地点(服务地点):

3.交付条件:项目验收通过

4.甲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乙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付款方式、时间及付款条件

付款时间及条件:(按采购需求要求)

付款方式:

-第31页-

八、项目验收评估

1.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以及乙方的投标文件承诺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有利于甲方的条款执行。

2.验收期限:全部服务完成后天内完成项目验收。

九、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资料、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十、保密

1.项目实施服务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

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由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

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

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

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者补偿金额为:按本合同总价的0.1%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十二、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

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五、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以下无正文)

-第32页-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联系人: 联系人:
开户名称: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其
开户银行: 他)
银行账号: 供应商特殊性质: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纳税人识别号: 其他)
地址: 开户名称: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传真: 银行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供应商所在区域:
地址:
联系方式:
传真:

-第33页-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34页-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118-2025-04602

采购项目编号:GZZZ-CG2560

所投采购包:第包

(投标人名称)

年月日

-第35页-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九、承诺函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监狱企业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

十八、各类证明材料

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二十二、附件

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第36页-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GZZZ-CG2560],我方愿参与投标。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全部标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

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

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标的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

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

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投标人未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1)对于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采购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

(2)对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项目:即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

(3)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声明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四)如我方中标,将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如果有效

期未能覆盖项目(包组)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六)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第37页-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

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

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投标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第38页-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

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

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第39页-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

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第40页-

格式五: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序号 实质性响应条款 投标人响应情况 差异
1
2
3
4

说明:

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

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

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第41页-

格式六: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第42页-

格式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GZZZ-CG2560]的投标和合同

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第43页-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

-第44页-

格式九:

(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

承诺函

致: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

(一)星号条款

1.

2.

3.

.........

(二)三角号条款

1.

2.

3.

.........

(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

1.

2.

3.

.........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第45页-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温馨提示: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小企业

声明函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投标人需根据以下要求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信息进行完善和规范。

(一)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

(二)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

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

(三)对于采购文件确实允许非独立法人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按其所属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情况予以填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

分包的,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由其出具的供应商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

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如为货物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充分、准确反映货物制造商的信息。

(五)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查;对于不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以及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

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审查。

(六)经调查发现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的差异视情

形认定其是否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七)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

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为落实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供应商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

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也应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审慎甄别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甄别供应商是否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

记录,依法依规审查供应商投标资格。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评审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规定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政

策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审查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第三方书面声明、检测报告、资质证件、业绩成果等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资料内容书写正

确、真实有效、完整一致。如相关第三方书面声明、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虚假,监管部门有权根据调查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并严肃处理。

-第46页-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响应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

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

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

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

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47页-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

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

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

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

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第48页-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49页-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

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第50页-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118-2025-04602

采购项目编号:GZZZ-CG2560

项目名称: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人: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118-2025-04602

采购项目编号:GZZZ-CG256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28,851.08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228,851.0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1(项) 详见第二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以二者先到者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投标函》。

3)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符合上述规定的,均为有效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中福路3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1801-1820房

联系方式:********-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旭辉

电话:********-814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

开标评标服务专线:********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全镇路灯统一发包由专业公司进行维护管养。我镇共13663盏路灯,其中农村9644盏(为便于维护,其中包含实现远程群控目的而进行的运维改造)、两个城区合计1564盏(含地铁口周边)、主、次干道合计2455盏(X940泮田至青迳384盏、S118线771盏(为便于维护,其中约300盏需更换为具备远程群控与单控功能的路灯)、朱腊线208盏、新宁路90盏、小学北路247盏、新墩路54盏、恒创工业园84盏、广汕路人行道152盏、牛奶场路段15盏、时代倾城下龙路路段44盏、西站东路28盏、西站西路22盏、西站北路44盏、西站中路16盏、增城区广汕南路(规划纵二路—福宁大道)87盏、规划横一路(规划纵二路-福宁大道)64盏、规划纵二路(广汕南路-站前路)-纵二路52盏、规划纵二路(广汕南路-站前路)-横一路16盏、规划纵二路(广汕南路-站前路)-AB辅道34盏、坑贝村崔屋新村城高路43盏)。

采购内容 服务期 最高限价
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人民币********.08元

一、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路灯养护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项目服务范围

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含路段范围内照明灯具、灯泡及配件、灯杆、电线(缆)及保护管、照明开关箱,接线盒、防雷接地装置、箱变低压部分用电设备的日常养护及部分线路改造、老旧设施的更新(按清单、投标文件、及实际采购人交付中标人的实际数量等文件为准)。

三、项目服务内容

1、巡查及清洗

对养护内容进行日常巡查,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有关灯杆、灯罩、设备表面应定期清洗,每年至少一次,同时应及时或依采购人要求清除灯柱乱张贴。

2、喷漆翻新

灯杆、箱体及其他影响观瞻的设备表面喷漆应定期处理,若灯杆出现脱漆或颜色明显褪变等现象的必须及时喷漆翻新。

3、设备设施维护检修

按上级有关规定,春、秋两季定期常规检查维护电缆、灯具、箱变至少一次,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常规检查电缆、灯具(不包括箱变)共四次;电缆每年绝缘测试二次;箱变预防性检测维护每年一次;遇台风、暴雨天气要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4、日常维护

含灯杆、灯具、光源、电子整流器、控制柜、照明节能设施、配电设施、电线电缆(含电缆管道)损坏更换及被盗修复。

5、部分线路改造、部分老旧设施的更新

(1)所有产品需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施工需规范安全,并预留智能控制接口。

(2)更新更换后的路灯设施、线材需符合国家现行《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2)等相关规范,同时满足当地气候、地质及交通环境需求,兼顾安全性、节能性、耐久性与智能化。

(3)优先采用绿色环保、节能高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鼓励融入智慧照明管理系统,实现精准调控与高效运维。

(4)为便于维护管理,主干道路灯需实现远程群控功能,其他路段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进远程群控改造;

(5)对主干道需更换的约300盏路灯,统一更换为具备远程单控及群控功能的智能路灯。

四、项目服务要求

1、养护质量按照《广州市城乡照明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以及镇政府要求执行。在规定的亮灯时间内,确保路灯及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主干道亮灯率在98%以上,次干道亮灯率在96%以上,设施完好率在98%以上。

2、自觉接受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每逢法定节日(含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每逢汛期必须无条件按照防汛要求落实路灯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采购人所分配的工作。

3、中标人办公电话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需有24小时响应工作制度,确保应急等工作落实到位。

4、中标人应设立每周至少两次以上的巡灯制度,发现问题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和检修,并相应做好台帐记录,因各种原因被人为及车辆损坏或被盗的(含老化受损、短路等),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如遇特大事故导致设施损坏严重无法在24小时内修复的,需及时报告采购人情况以及完成修复时间,费用自理,采购人应配合中标人向相应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

5、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者采购人因管理需要调整中标人管养地段时,中标人要服从大局相应减少承包工程量及经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不负赔偿责任。

6、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中标人独自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7、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中标人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实施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当月考评档次为差且当月考评低于60分(含)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8、其它用电设施如广告、灯饰及其它非用于道路照明设施的,中标人不得擅自接驳线路,一经发现,按偷电处理,除扣减中标人一个月服务经费外,并按规定对中标人予以处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9、所有的养护设施不得发生漏电事故,否则一切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灯杆、灯罩、配电箱等照明设施要及时清除乱张贴、乱写画,设施表面脱漆、颜色褪变等要及时翻新,保持设施的清洁美观。

10、配件的更换必须按照原厂生产的灯具及照明设施配件,并达到原有的标准,中标人要有相应的灯具、灯泡、整流器、电缆等配件的库存。

11、实行路灯的户籍手册,中标人要做到每盏路灯、每个箱变都有档案记录;每次巡查,应对亮灯情况做好记录,按采购人的具体要求填好路灯运行情况记录表格,逐月上交采购人备查。记录表格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不实,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五、项目维修要求

中标人对其所提供的服务和货物应提供所在服务期内的免费保修。中标人应在接到报修通知立即到现场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需赔偿采购人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如果中标人在收到报修通知后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及人员设备配套要求

1、中标人上岗人员要有电工人员上岗证,上岗前一定要做好工作规程及安全工作的培训。中标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且应按采购人的要求,为上岗工人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中标人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概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必须确保所聘请的工人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规定的工人工资最低保障,并为上岗人员购买“五险一金”,购买商业意外保险,保额不得低于200万元,并发放节日补助及高温补贴等。

2、中标人应承担的养护内容,及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有关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等手续,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3、中标人应配备足够的维修车辆、工具,确保满足项目要求,做到及时维修。要求在中标后一个月内购齐所需机械设备。维修路灯的设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不作提供工作场地及设备,如中标人需要动用采购人车辆及其它工具,按规定缴纳租金;

4、中标人应编制路灯养护实施方案,包括:养护施工计划、设备、人员、文明、安全等组成部分。需列明养护机构的模式,具备适合的维修、技术、管理等人员,并向采购人提供有关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上岗证复印件;中标人应配备足够的专业维修人员,确保做好路灯维护工作;在中新镇区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及相应的设备。投标人若中标后,于进场一星期内将上述人员资料原件送采购人核验;

5、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中标人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中标人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严格按电力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中标人维修专用车必须贴反光标识标志,作业时须在现场放置作业牌,并配备一名指挥员;雇用人员在进行电力操作时必须穿反光服和绝缘鞋、戴安全帽等,做好防触电、防雷击、防坠落措施;上杆操作人员必须关闭手机,系好安全带,并佩带有身份证明证件或穿印制有“路灯维护”标志的服装,以便识别;作业维修场地应规范且应设置安全防护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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