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湖弃土区土地平整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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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31
发布于
江苏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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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湖弃土区土地平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HX********)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蔷薇湖弃土区土地平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79.********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蔷薇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蔷薇湖弃土区土地平整项目,主要包括土方开挖、场内运输、土方回填

及平整场地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蔷薇湖弃土区土地平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蔷薇湖弃土区土地平整项目: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

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

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

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2.2

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

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3.3其他要求3.3.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

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

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3.3.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

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

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3.3.3贯穿工程整

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

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

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

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3.5本项

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

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6.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

(2013)508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

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

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省住建厅和省

水利厅招标网站公示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

(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3.6.2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

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近三个月由社保

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等证明材料。3.6.3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3.7本工

程招标执行连清办及苏清办相关文件。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

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接受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2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025

年11月0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江苏华

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2906

室)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3.各投标单位获取

时需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

公章;(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5)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6)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

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2906室会议室

七、其他

连云港蔷薇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的蔷薇湖弃土区土地平整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SHX********)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土地复垦方

案(2019版)》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已编制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蔷

薇湖弃土区土地平整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

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一、项目名称及编号1.

项目名称:蔷薇湖弃土区土地平整项目2.项目编号:JSHX********二、工程项目

概况及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镇前路16号;

1.2最高投标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3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1.4质量

要求:合格。2.招标范围:蔷薇湖弃土区土地平整项目,主要包括土方开挖、场

内运输、土方回填及平整场地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三、投

标报名资格条件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

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

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

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2.2项目

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

由投标人自行承诺。3.3其他要求3.3.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

投标保证金等。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

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3.3.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

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

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3.3.3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

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追究其责任。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

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

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④与招标人存在

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

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3.5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

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

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

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

工程招标网公布、省住建厅和省水利厅招标网站公示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

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3.6.2投

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

期内)、近三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

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3.6.3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

弄虚作假。3.7本工程招标执行连清办及苏清办相关文件。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限制

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接受其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03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江苏华兴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2906室)获取

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3.各投标单位获取时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5)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4.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

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五、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鉴于本项目特殊性要求,建议投标人踏勘现

场,踏勘现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盛主任187********。六、资格审查办法本

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七、评标办法本工程

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积分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文

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

光大厦B座2906室会议室。2.逾期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理。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十、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蔷薇湖生态资源

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盛主任电话:187********招标代理机构:江

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工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2906室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市农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蔷薇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镇前路16号

联系人:盛主任

电,话:18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2906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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