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项目概况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2标段)(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XZC2025-C3-00705-YNCH-0017
项目名称: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2标段)(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2标段)(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开展高效飞防农业植保无人机技能提升培训(第1期),计划培训不少于50人。本次培训服务内容包括三个环节: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与跟踪问效。为提升现代农业机械作业服务质量,增强农机手在飞防植保、抗灾救灾应用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实际操作能力,实践操作环节为每位学员提供不少于30学时的上机操作训练,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无人机飞防作业技能,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操作安全水平。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9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2.供应商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6: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线上获取
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楚雄市鹿城镇瑞东路楚风香榭1-105云南楚泓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元谋县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云南楚泓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瑞东路楚风香榭1-105
联系方式: 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志勇
电 话: 152********
附件信息: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2标段) (二次).doc
397.2K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
(2标段)(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YNCH-2025-0921-02
R
楚泓
chuHong
采购人: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楚泓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三、获取招标文件-3-
四、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3-
五、公告期限-3-
六、其他补充事宜-3-
七、其他补充事宜-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1.总则-10-
2.竞争性磋商文件-11-
3.响应文件-12-
4.磋商-14-
5.开启时间和地点-14-
6.评审-14-
7.成交和合同-15-
8.询问与答复-16-
9.质疑接收、回复-16-
10.纪律和监督-16-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
第三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2-
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34-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0-
1.元谋县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
2.(2标段)(二次)
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2标段)(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1.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CH-2025-0921-02
2.项目名称:元谋县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2标段)(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万元
5.最高限价:20万元
6.采购需求:
| 标段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 2 | 开展高效飞防农业植保无人机技能提升培训(第1期),计划培训不少于50人。本次培训服务内容包括三个环节: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与跟踪问效。为提升现代农业机械作业服务质量,增强农机手在飞防植保、抗灾救灾应用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实际操作能力,实践操作环节为每位学员提供不少于30学时的上机操作训练,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无人机飞防作业技能,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操作安全水平。 | 20 |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须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1.2.2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提供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书面声明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2供应商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3.3.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售价(元):0
3.4.四、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楚雄市鹿城镇瑞东路楚风香榭1-105(云南楚泓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3.5.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6.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3.7.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元谋县
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方式: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楚泓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楚雄市鹿城镇瑞东路楚风香榭1-10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2********
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采购人 |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云南楚泓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1.1.4 | 项目名称 |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2标段)(二次) |
| 1.2.1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2.2 | 采购预算金额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 1.2.3 | 最高限价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
| 1.3.1 | 项目范围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具体内容 |
| 1.3.2 | 项目地点 | 元谋县 |
| 1.3.3 | 合同履行期限 | 90日历天 |
| 1.3.4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
| 1.4.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 |
| 1.9.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 1.10 | 分包 | 不允许 |
| 2.1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 | 澄清、修改等内容(如有) |
| 2.2.3 |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形式 | 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
| 3.2.3 | 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本标段采购预算为20万元,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磋商价格,本次磋商报价为单价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服务成本价格(含利润)、师资费用、税收、场地及设备费、教材及资料费、考核及认证费、后勤保障费、开通线上教学(云上智农APP)学习费用、学员安全保险、本招标项目经费包含行政部门参与本项目管理工作所产生的相关食宿经费支出、成交服务费、其他费用(应急备用)等所需全部费用。2.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为: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3500元/人,磋商报价不得超过3500元/人,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3.结算以实际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人数为准,审核后拨付培训资金。供应商须于培训结束后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完成培训资金的申领工作。4.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本标段允许二次报价,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填报,并按“政采云”操作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
| 3.3.1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 |
| 3.4.1 | 磋商保证金 | 1、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者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形式,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2、保证金:金额:¥4000.00元(人民币肆仟元整)缴纳时间: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提交或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三、投标保证金办理程序1.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开户名称:云南楚泓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支行开户账号:5323********1643202.保证保险:(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供应商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供应商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3.银行保函:(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担保银行按照要求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在投标担保中,供应商为被担保人,招标人为受益人。四、投标保证退还方式:1.以电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打款账户;2.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开户账户;3.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供应商自行联系出函机构进行退还。 |
| 3.5.2 | 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原件扫描件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 |
| 3.5.3 | 电子响应文件格式 | (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应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
| 4.1.1 | 响应文件加密要求 | CA锁加密,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
| 4.2.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 5 | 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地点 |
| 6.1.1 | 磋商小组的组成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从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
| 6.3.2 |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 | 3名以上。 |
| 7.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 |
| 7.2 | 成交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 7.4.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形式: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履约担保的金额: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
| 7.4.2 | 招标控制价 | 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3500元/人,磋商报价不得超过3500元/人,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1.1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11.2 | 成交服务费 | 本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在成交人领取通知书时,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 11.3 | 纸质文件 | (1)投标现场不递交。(2)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交1份(一正二副)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标书给招标人。(3)中标后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按要求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编制目录和连续页码。 |
4.2.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标段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磋商。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的资金情况、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2.1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项目范围、项目地点、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
1.3.1项目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条件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格条件。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现场考察
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
1.9.2供应商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分包
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3.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方法;
(4)合同草案条款;
(5)采购需求;
(6)技术标准及要求;
(7)响应文件格式;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
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2.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2.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4.4.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
3.1.2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磋商保证金。
3.2磋商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一览表中进行报价。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磋商有效期
3.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磋商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联合体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
3.5响应文件的编制
3.5.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3.5.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5.3电子响应文件的格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4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3.5.3要求或开启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4.5.4.磋商
4.1响应文件的加密
4.1.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
4.3.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加密递交。
4.6.5.开启时间和地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7.6.评审
6.1磋商小组
6.1.1磋商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启、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6.3评审
6.3.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8.7.成交和合同
7.1确定成交供应商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7.2成交公告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成交公告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3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4履约保证金
7.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4.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7.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9.8.询问与答复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4.10.9.质疑接收、回复
9.1质疑接收
9.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9.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现场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部门:云南楚泓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楚雄市鹿城镇瑞东路楚风香榭1-105
9.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9.2质疑回复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11.10.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
(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4)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
(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0.5廉洁自律规定
(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4.12.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以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号)。采用扫描件发送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磋商小组:(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磋商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5.第三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一、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的组成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1的规定。
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宣布评审纪律。
(三)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五)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六)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八)核对评审结果,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三、磋商小组职责
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四、评审纪律
(一)对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二)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
(三)任何属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四)所有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
(五)评审期间,未经允许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
(六)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
(七)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磋商小组会统一组织办理。
(八)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五、评审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六、评审程序
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按: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分别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供应商就竞争性磋商内容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承诺书→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七、评审方法
本标段所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一)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资格审查标准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供应商须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
| (2)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提供本标段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书面声明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章)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2)供应商在本标段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 本标段的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供应商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
(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符合性审查标准对各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 审查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 |
|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电子公章、签字 | |
| 磋商报价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项规定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3款规定 | |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 | |
| 合同履行期限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 | |
| 项目地点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 | |
| 磋商内容 |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 | |
| 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0和3.5.2条款规定 | |
| 其他无效情形 |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 实质性条款 | (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如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得改变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降低技术标准和要求等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2)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三)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递交竞争性磋商承诺及最后报价。
(四)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 总得分汇总 | 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 | 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磋商报价得分,其中:(1)磋商报价得分:10分(2)技术部分得分:70分(3)商务部分得分:20分 |
| 磋商报价(满分10分) | 投标报价(满分10分) | ①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②得分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在价格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即:参与价格评审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10%))。注: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参与计算的报价为磋商后的最终报价。 |
| 技术部分(满分70分) | 培训宣传组织计划(满分10分) | 第一档(10分):培训宣传、动员、组织计划方案等满足培训要求,描述完整、内容合理、针对性强、重点突出、考虑全面,切实可行的;第二档(8分):培训宣传、动员、组织计划方案等满足培训要求,描述较完整、内容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可行性高的;第三档(6分):培训宣传、动员、组织计划方案等基本满足培训要求,描述基本完整、内容基本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基本可行的;第四档(4分):培训宣传、动员、组织计划方案等基本满足培训要求,但内容存在一定问题,针对性差的;第五档(2分):培训宣传、动员、组织计划方案等描述不完整、不具有针对性,培训难以开展的。 |
| 培训方案与目标(满分20分) | 第一档(20分):培训方案科学合理、有前瞻性,培训范围、培训目标等内容阐述具体;对完成培训服务目标的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第二档(16分):培训方案科学合理,培训范围、培训目标等内容阐述完整,对完成培训服务目标的措施合理、可行的;第三档(12分):培训方案合理,培训范围、培训目标等内容阐述基本完整,对完成培训服务目标的措施可行的;第四档(8分):培训方案基本合理,对培训范围、培训目标等内容有阐述,有完成培训服务目标的措施的;第五档(4分):培训方案基本合理,但培训范围、培训服务目标等内容不具体。 | |
| 供应商师资配备(满分10分) | 第一档(10分):供应商拟投入教师配备科学、合理,且专业理论课教师(相近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占拟投入教师总数50%或以上的;第二档(8分):供应商拟投入教师配备合理,且专业理论课教师(相近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占拟投入教师总数40%~50%(不含50%)的;第三档(6分):供应商拟投入教师配备合理,且专业理论课教师(相近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占拟投入教师总数30%~40%(不含40%)的;第四档(4分):供应商拟投入教师配备合理,且专业理论课教师(相近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占拟投入教师总数20%~30%(不含30%)的;第五档(2分):供应商拟投入教师配备基本合理,但专业理论课教师(相近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占拟投入教师总数不足20%的;第六档(0分):供应商拟投入教师配备明显不合理的。 | |
| 拟投入的教学设施、设备(满分10分) | 第一档(10分):拟投入教学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完全满足培训需求,且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第二档(8分):拟投入教学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满足培训需求,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第三档(6分):拟投入教学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基本满足培训需求,可操作性、可执行性一般;第四档(4分):拟投入教学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基本满足培训需求,但设施、设备较老旧,可操作性、可执行性较差;第五档(2分):拟投入教学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难以满足培训需求,无可操作性、可执行性; | |
| 培训时间进度计划安排(满分10分) | 第一档(10分):培训时间计划安排科学、合理,考虑全面、逻辑清晰、内容具体,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充分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的;第二档(8分):培训时间计划安排合理,逻辑清晰,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合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的; 第三档(6分):培训时间计划安排合理,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基本合理,有一定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的;第四档(4分):培训时间计划安排基本合理,但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差的;第五档(2分):培训时间计划安排或项目总体进度计划明显不合理的。 | |
| 教学培训管理制度(满分10分) | 第一档(10分):供应商针对本标段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教学培训管理制度,教学人员管理科学、合理、规范、专业性强,教材、教具使用管理制度和培训对象档案管理制度专业、规范,充分满足培训要求的;第二档(8分):供应商针对本标段制定了合理的教学培训管理制度,教学人员管理和教材、教具使用管理制度、培训对象档案管理制度规范,能满足培训要求的;第三档(6分):供应商制定了基本合理的教学培训管理制度,有一定的针对性,教学人员管理和教材、教具使用管理制度、培训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合理,可以满足培训要求的;第四档(4分):供应商制定了基本的教学培训管理制度,但针对性差,教学人员管理和教材、教具使用管理制度、培训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存在一定问题,完成培训有一定难度的;第五档(2分):供应商制定的教学培训管理制度没有针对性,教学人员管理和教材、教具使用管理制度、培训对象档案管理制度等不规范,培训工作难以开展的。 | |
| 商务部分满分(20分) | 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满分10分) | 第一档(10分):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健全、完善,针对项目实际,有科学严谨的现场管理程序;人员配置齐全合理,充分满足项目服务要求,岗位职责完善、分工明确,且主要管理人员管理经验丰富的;第二档(8分):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完善,针对性强,有现场管理程序;人员配置合理,满足项目服务要求,岗位职责及分工合理,主要管理人员有一定管理经验的;第三档(6分):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较完善,有针对性,有现场管理程序;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可以满足项目服务要求,岗位职责基本合理,主要管理人员有一定管理经验的;第四档(4分):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基本完善,但针对性一般,有现场管理程序;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服务要求,主要管理人员管理经验一般的;第五档(2分):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不完善,没有针对性;人员配置不合理或管理有疏漏,难以满足项目服务要求的。 |
| 服务质量承诺及后续服务(满分10分) | 第一档(10分):服务质量承诺及后续服务设置合理、高效,保障性强,针对项目实际,有具体、合理的惩罚措施、操作性强的;第二档(8分):服务质量承诺及后续服务设置合理,保障性较强,符合项目实际,惩罚措施合理、操作性较强的;第三档(6分):服务质量承诺及后续服务设置合理,惩罚措施基本合理的;第四档(4分):有基本的服务质量承诺及后续服务设置,但没有惩罚措施的;第五档(2分):服务质量承诺及后续服务设置明显不符合项目实际的。 |
(五)澄清有关问题
1.响应文件内容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
3.报价合理性说明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六)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这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标段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与本标段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标段磋商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供应商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优惠政策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
(七)得分汇总
1.磋商小组应首先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
2.除磋商报价得分外,其余部分由各磋商小组成员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
3.统分原则:计算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报价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得分汇总: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乘以相对应的权重系数后的总和即为供应商最后得分。
5.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
八、推荐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九、评审报告编写
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
(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作为参考,本章节中未明确内容将在合同谈判中明确,采购人保留最终修订合同的权利,最终本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
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
云南省财政厅制
|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 |
| 地 址:元谋县 | |
| 邮 编: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电 话: | |
| 签订日期: | |
| 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 |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
| 经办人: | |
| 电 话: | |
| 签订日期: | |
合同书样式(此合同仅供参考)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拟投入人员配置、拟投入软、硬件配置
二、相关资料和配套要求
三、产品使用要求
产品使用符合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
四、配套服务要求及合作条件
五、其他服务内容要求及条件
六、合同价款: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交付服务成果时配备人员进行验收);
2、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内容和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3、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整套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五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服务是满足采购方需求(包括人员、软硬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服务标准的产品;服务及主要合同内容有效期为()年,并保证所提供服务在甲方实际使用中正常运行。具体服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服务提供完整的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及相关售后服务;合同期后,根据甲方的需要协商确定(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
2、保证甲方在合同服务(包含本标段配套软硬件)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
3、严格遵守商务磋商成交过程中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服务项目的验收。
八、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或提供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九、技术解答:
若甲方要求乙方予以说明、讲解,乙方技术人员应即时提供耐心、详细的解释和指引服务;若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需要进行培训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费用由乙方负责,具体时间为天、地点为,其他由甲乙双方协定。
十、售后服务:。
乙方技术支持电话:,联系人:。
十一、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
2、服务地点:。
十二、验收及验收标准
1、服务验收:;
2、项目验收:;
十三、合同价款结算:。
十四、违约责任:
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服务内容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支付申请;逾期实施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实施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超过30天未按照合同约定实施服务内容与合同标准不符致使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按应付但未付部分每日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十五、合同纠纷、诉讼: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他未尽事宜: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执份,鉴证方份。
十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九、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包括以下所列文件之内容:
1、合同书附件;2、成交通知书;3、乙方响应文件(含最后报价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5、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文件。
二十、本合同除签订合同之时的签名、手写日期为手写体外,其他手写体内容均不构成本合同及附件之内容。
注: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仅供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CH-2025-0921-02
2.项目名称:元谋县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2标段)(二次)
3.采购需求:
| 标段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 2 | 开展高效飞防农业植保无人机技能提升培训(第1期),计划培训不少于50人。本次培训服务内容包括三个环节: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与跟踪问效。为提升现代农业机械作业服务质量,增强农机手在飞防植保、抗灾救灾应用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实际操作能力,实践操作环节为每位学员提供不少于30学时的上机操作训练,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无人机飞防作业技能,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操作安全水平。 | 20 |
4.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培训内容及要求
1.开班筹备:为学员发放4本以内教材书籍(含元谋自编教材1本)、为参训学员开通线上教学(云上智农APP)学习,为学员购买培训期间的安全保险,上报培训课程安排表。
2.课堂教学:培训时间1.5天,授课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无人机基础知识。
3.实践教学:6.5天,按组配备指导老师。提升操作技能,保证每个参训学员上机操作不少于30学时。
4.培训结束后,需发放植保无人机操作合格证(发证单位:中国民航局或大疆等无人机生产企业)。
5.跟踪问效:中标实施单位,培训结束3个月后或者12个月内组织不少于2次的培训访谈,形式为集中研讨培训或集中回访培训,了解学员生产问题,提供精准帮助。
6.按项目报账要求收集培训资料(如参训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签字留印、现场教学照片、视频等档案痕迹资料)。
三、其他事项
1、提供培训宣传图片和视频不少于4个,每个教学阶段1条以上。
2、根据参加培训人员不需要提供食宿的情况,结余的经费,调整用于增加培训人数的支出。
3、资金支付:按照参加人数,分阶段支付培训资金(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观摩交流、跟踪服务四个阶段)。
4、需提供本地化服务(教学场地食宿仅限元谋县内)。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
(2标段)(二次)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YNCH-2025-0921-02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6.1.目录
(格式自拟)
资格审查部分
6.1.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6.1.2.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
①供应商须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提供本标段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提供扫描件)
6.1.3.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章)。
6.1.4.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书面声明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扫描件)
6.1.5.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致:(采购人)
(供应商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1.6.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1.8.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6.1.9.七、其他
本标段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2.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商务报价部分
1、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项 目 | 投标报价 |
| 1 | 竞标报价(元/人) | |
| 2 | 合同履行期限 | |
| 3 | 质量要求 | |
| 4 | 项目负责人 | |
| 5 | 说明 |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填表时间:年月日
6.1.10.二、磋商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磋商,并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以响应文件承诺的报价实施和完成本标段。
2、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启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4、如我方响应被接受,将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政府采购合同,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交货、服务或工程,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如果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
6、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7、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8、与本响应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开户银行:
账号: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6.1.11.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6.1.12.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
6.1.13.五、保证金缴纳证明
6.1.14.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供应商名称 |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 注册地址 |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网址 | 传真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 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 其他 | ||||
| 备注 | ||||
注: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有)等。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及管理程序
(格式自拟,并提供“人员配备表”)
七、人员配备表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文化程度 | 在本标段中拟承担的工作内容 | 证书编号(若有) | 备注 |
注:
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配备表(除授课教师外)及相对应人员资料复印件,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若有)、资格证书(若有)等。
2、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6.1.15.八、商务条款偏离表
| 序 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说明 |
| 1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款 | 合同履行期限 | |||
| 2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4款 | 质量要求 | |||
| …… | …… |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技术部分
(格式自拟,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要求编制)
以下内容根据项目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部分评分内容进行编制:
(1)培训宣传组织计划;(格式自拟)
(2)培训方案与目标;(格式自拟)
(3)供应商师资配备;(就拟投入师资进行阐述,并按附表格式填写“拟配备教师花名册”)
(4)拟投入的教学设施、设备;(格式自拟)
(5)培训时间进度计划安排;(格式自拟)
(6)教学培训管理制度;(格式自拟)
(7)服务质量承诺及后续服务;(格式自拟)
(8)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附表:
拟配备教师花名册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拟培训工种或类别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 | ||||||||
| 拟投入教师共计: 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共 人。 | ||||||||
注:
1、供应商应填写“拟配备教师花名册”,并在表后附相对应人员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人员资料包括学历证(本科以上学历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若有)等证明材料。无人员资料或人员资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对应内容的,不予认可。
2、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
十、其他资料
(一)供应商能享受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6.2.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单独列出所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产品单价和总价。(若响应文件中无上述材料,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该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在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
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注:
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上述声明函,且供应商必须提供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项 目 | 投标报价 |
| 1 | 竞标报价(元/人) | |
| 2 | 合同履行期限 | |
| 3 | 质量要求 | |
| 4 | 项目负责人 | |
| 5 | 说明 |
注:此表不需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由参与的供应商自行填报,二次报价时上传至“政采云”系统;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