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细胞蛋白质组学质谱仪购置项目(A)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05
发布于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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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细胞蛋白质组学质谱仪购置项目(A)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单细胞蛋白质组学质谱仪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G2025001203 2.项目名称:单细胞蛋白质组学质谱仪购置项目 3.项目预算:********.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单细胞蛋白质组学质谱仪 1 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1:发改复函第9页批复编号55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以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信用库”的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 请点击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前台(咨询电话:********、********、********)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北京时间),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 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开通会员可解锁*08:30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4.投标提醒 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在采购文件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增设供应商投标投标警示条款等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实自身是否存在特别警示条款中,关于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的情形。 5.其他说明 本项目允许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加、解密,投标(应答)供应商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投标(应答)文件时,可以通过微信扫码功能调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制作、加密、解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供应商加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与开标解密必须使用同一种方式,否则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即:使用电子执照加密的,后续开标只能使用电子执照解密)。 重要提示: (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功能时,请确保已经在手机微信安装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已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APP,并且在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app中完成相应的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备份密钥等操作(具体详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投标地区必须选择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请根据手机小程序/app提示进行设置,或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9********)。 (2)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于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属于创新应用场景,如不熟悉操作可能导致错过投标截止时间,系统已提供加密、测试解密和撤回重新上传的功能,各投标人须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制作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3)已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活动。未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或无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的用户,必须使用电子密钥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咨询电话********,********(CA办理指引详见链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网后点击“招标公告”选中要报名标段点击“我要报名”或“待办→邀请提醒”;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用户中心 ***********),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4.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 网站”,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质疑咨询电话:********、********。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8.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咨询电话********转8或拨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湾实验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高科创新中心一层 102、二层 202、三层304 联系方式:********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人电话:******** 系统技术支持:********转1转1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附件 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 通用附件: 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 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 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 2、 供应商端操作手册 。

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zip 附件2:[SZCG2025001203-A]单细胞蛋白质组学质谱仪购置项目.docx 附件3:[SZCG2025001203-A]单细胞蛋白质组学质谱仪购置项目.pdf 附件4:[SZCG2025001203-A]单细胞蛋白质组学质谱仪购置项目.szczf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以下特别警示条款,不得存在以下所列禁止情形,一旦发现,将被处以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序号 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
1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
4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5 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
6 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四、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

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

五、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注:“特别警示条款”和《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提醒,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SZCG2025001203
项目名称: 单细胞蛋白质组学质谱仪购置项目
包 号: A
项目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
2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
4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5 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若招标文件未设置实质性条款,不得据此做投标无效处理);
6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7 采购标的/所投产品/货物清单/报价等任意一类有缺漏项或响应不全,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
8 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
9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
10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
11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12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13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适用于中标候选人为2家或以上的情形)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注:投标人的“投标技术响应”“技术要求偏离表中偏离情况”等必须与客观实际保持一致,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将依法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或受到行政处罚。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30
2 技术部分 55
序号 评审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技术要求偏离情况 50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要求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100分,所有标注“▲”的重要参数每项负偏离一扣4分,一般参数每负偏离一条扣1.4分,扣完为止。
2 供货方案 5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进度计划;②质量保证措施;③售后服务措施;(二)评分依据1.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方案全部满足得3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0分,扣完为止。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供货方案响应内容全面;(2)供货方案响应内容具体;(3)供货方案响应内容针对性强;(4)供货方案响应内容科学合理;(5)供货方案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得70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得40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得10分。不提供方案或其他情况不得分。
3 商务部分 10
序号 评审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商务条款偏离情况 4 专家评分 (1)评分内容: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条款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非实质性条款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6.7分,扣完为止。
2 投标人同类业绩 6 专家评分 (一)评分内容: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与投标产品相同品牌的单细胞蛋白质组学质谱仪方为有效同类业绩),投标人每提供一项有效证明的得34分,最高得100分。如果合同中货物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须同时提供说明函,由专家判断是否得分。(二)评分依据: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货物清单、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和签字盖章页)且各项信息不得有任何遮挡;未按要求提供或无法判断则不得分。
4 诚信情况 5
序号 评审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诚信 5 专家评分 (一)评分内容:供应商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供应商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二)评分依据: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以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信用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货物类)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

目录

第一册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册通用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审要求

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质疑处理

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一章招标公告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以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信用库”的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完整公告内容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通用条款序号 涉及事项 具 体 补 充 内 容
3.1 采购人 深圳湾实验室
3.2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0 标前会议 不组织
12/1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
20 投标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
22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接受
25 投标文件的大小 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26 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 如有样品、演示、方案讲解,具体安排见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相关要求
37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38 定标方法 非评定分离
46 履约担保 不需要

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其他关键信息

(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

1、评标定标信息

非评定分离项目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 2
中标供应商家数 1

(二)其他事项

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价格扣除比例及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说明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比例。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执行价格扣除比例: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以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货物名称”一栏为准)全部均由优惠主体制造,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供应商,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备注:(a)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制造是指货物由优惠主体生产且使用该优惠主体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优惠主体制造货物,又有非优惠主体制造货物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货物制造商)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标的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标的所属行业”一栏为准。

(4)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中“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章节提供的格式)。

(5)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2、本项目为代理服务项目,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须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若因中标(成交)供应商交纳代理服务费所产生的时间影响到合同签订的,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下列标准收取。本项目类型为货物采购:

(1)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中标(成交)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

中标(成交)金额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万元(含)-500万元 1.1% 0.8% 0.7%
500万元(含)-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万元(含)-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含)-1亿元 0.25% 0.1% 0.2%
1亿元(含)-5亿元 0.05% 0.05% 0.05%
5亿元(含)-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亿元(含)-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亿元(含)-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元(含)以上 0.004% 0.004% 0.004%

备注:1.每宗交易代理服务费不低于8000元;

2.对于报总价的采购类项目,中标(成交)价为中标(成交)金额;对于报单价、折扣或费率的采购类项目,中标(成交)价为预算上限金额或经委托方与代理方确定的支付上限金额;

如某货物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为600万元,总共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标准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5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500万~6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500-100)万元×1.1%+(600-500)万元×0.8%=1.5万元+4.4万元+0.8万元=6.7万元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必须按规定采用银行对公转账方式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及要求按照缴款(付款)通知书执行。

基本户信息:

账户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632765883

开户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转账备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信息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1 PLAN-2********0-104008-13310、PLAN-2********0-104008-13788 单细胞蛋白质组学质谱仪购置项目 13,980,000.00

二、货物清单明细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货物名称(标的名称) 组成名称 数量 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标的所属行业
1.1 PLAN-2********0-104008-13310、PLAN-2********0-104008-13788 单细胞蛋白质组学质谱仪 单细胞蛋白质组学质谱仪主机 1 接受进口 工业
1.2 可加热电喷雾离子源 1
1.3 内标校正源 1
1.4 纳流离子源 2
1.5 仪器预安装包 1
2 串联纳微流液相色谱仪(含泵,自动进样器,柱温箱) 1
3 仪器控制工作站 1
4 数据处理工作站 3
5 氮气发生器 1
6 不间断电源(含隔离变压器) 1
7.1 单细胞处理系统及软件 1
7.2 小分子代谢组学分析软件(含脂质组学,结构鉴定等) 1
7.3 定量分析软件 1
7.4 蛋白分析软件 1
7.5 蛋白质变体表征和去卷积软件 1
8.1 纳流色谱柱 26
8.2 纳流色谱柱保护柱 20
8.3 喷针 10
8.4 三通 2
8.5 96孔板 100
8.6 384孔板 100
8.7 泵油 10
8.8 样品瓶 100
8.9 金属离子传输管 1

备注:1.“是否接受进口”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单细胞蛋白质组学质谱仪。

三、实质性条款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1 具体以采购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中带“★”的需求项为准。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四、技术要求

说明:1、评分时,如对一项招标技术要求(以划分框为准)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以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

2、带★号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不作为评分准则中的评分内容,如未响应或出现负偏离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条款,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

3、招标技术要求中,用红色加粗字体标注的指标项均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其余指标项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涉及区间的参数,除特别注明以外,产品参数区间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负偏离。例:区间要求为0-20ML,只要响应的不是“0-20ML”,如投标文件响应为0-15ML、0-21ML、1-12ML、9-20ML、6-21ML、9ML等情形均视为负偏离。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1 单细胞蛋白组学质谱仪 (一)主要要求:
1. 配置有独立的可加热电喷雾离子源,集成式气路电路设计,安装离子源时应可自动识别实现气路电路连接
2. 喷针采用喷雾设计,前后,左右,上下可调,正对废液出口。雾化后,废产物直接进入废液出口,确保离子源腔体洁净
▲3. 具有雾化气和辅助雾化气,具有强的雾化效果抗污染能力;电喷雾离子源最高加热温度≥550℃,不分流的情况下采用纯水作为溶剂,流速范围覆盖1μL-1000μL/min(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或产品彩页或产品技术说明或出厂检验证明佐证)
▲4. 离子传输系统需配有金属离子传输管设计,以保护分子涡轮泵
5. 配置大口径高容量离子传输管(HCTT),确保更多离子进入质谱系统
▲6. 离子传输管独立加热,最高温度≥400℃,可进一步提高去溶剂效果,并确保离子传输系统抗污染能力(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或产品彩页或产品技术说明或出厂检验证明佐证)
7. 电动离子漏斗:能够有效捕获离子并聚焦,提高传输效率,减少离子损失;独立一体化设计,采用不锈钢材质,拆卸清洗方便
▲8. 弯曲阱:双弯曲几何设计,可消除中性粒子和高速团粒子团,保持离子传输通道的干净,减少噪音;同时具备自动增益控制调节离子的预富集功能,可提高占空比和灵敏度
9. 质量分析器部分一
9.1 质量范围含40-6000 m/z
▲9.2. 分辨率范围覆盖7500 -480,000 FWHM ( m/z≤200);≥4档可调;
9.3. 双曲面分段四极杆,分辨率可到0.4 Da;可选择隔离窗口宽度范围包括0.4 Da-2000 Da,MS/MS母离子选择质量范围包括40-2500 m/z
9.4. 动态范围:五个数量级的谱内动态范围
9.5. 采集速率:最高≥40 Hz(分辨率设置为 7500 @ m/z 200)
▲9.6. 质量精度以及质量轴稳定性;外标校正后24小时内 ≤3 ppm RMS;内标校正后24小时内≤1 ppm RMS(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或产品彩页或产品技术说明或出厂检验证明佐证)
▲9.7. MS/MS灵敏度:柱上50 fg 利血平进样,S/N ≥100:1
▲9.8. 选择离子扫描SIM灵敏度:柱上50 fg 利血平进样,S/N ≥150:1
9.9. 扫描模式:高分辨全扫描MS和MS/MS;高分辨选择离子监测扫描(SIM);高分辨数据依赖扫描(DDA);高分辨数据非依赖扫描(DIA);高分辨平行反应监测子离子扫描(PRM)
★9.10. 检测器: FT无损检测;质谱如果采用微通道板(MCP)或电子倍增器等消耗型检测器,需额外提供相应备用检测器≥5个
10. 质量分析器部分二
10.1. 质量范围:含40-6000 m/z
▲10.2. 分辨率:在 524 m/z 下可达 80,000 FWHM;具有TMT 高分辨率 模式,在 138 m/z 下可达 100,000 FWHM
▲10.3. 采集速度:最高采集速度≥ 270 Hz(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或产品彩页或产品技术说明或出厂检验证明佐证)
10.4. 动态范围:单张质谱谱图内≥1,000
(二)串联纳微流液相色谱仪(含泵,自动进样器,柱温箱)
★11. 泵型及工作原理:配置主动流量控制的高压二元梯度泵:≥2套
▲12. 压力范围:最大工作压力≥ 150 MPa
13. 流速范围:包含1 nL/min–100 µL/min, 1 nL 增量
14. 泵溶剂通道:≥2 个
15. 具备生物兼容性
16. 梯度延迟体积:≤0.5 µL
17. 进样体积范围:包含0.01–25 μL/ min 步长 0.01 μL
18. 自动进样器控温:包含4–40 ℃
19. 样品盘温度稳定性:±1 ℃
20. 样品盘和容量:1.5ml样品瓶修正不低于216位
(三)仪器控制工作站
21. 配置要求不低于:32G内存,1T硬盘,DVD刻录机,24英寸高清彩色液晶显示器和文档处理软件
(四)数据处理工作站
22. 配置要求不低于:20核CPU,128G内存,512G机械硬盘,4个8T固态硬盘,24G显存,DVD刻录机,正版专业英文64位操作系统,两个24英寸显示器
(五)氮气发生器
23. 采用超细化中空纤维膜分离技术
▲24. 输出压力:不低于100 psi(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或产品彩页或产品技术说明或出厂检验证明佐证)
▲25. 氮气流速:不低于32L/min,最高纯度可达99.5%或以上(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或产品彩页或产品技术说明或出厂检验证明佐证)
(六)不间断电源(含隔离变压器)
26. 含隔离变压器,不低于10KVA(延时不少于2小时)
(7.1)单细胞处理系统及软件
27. 支持高通量DDA,DIA数据搜索构建谱图库
28. 定性定量分析:支持DIA数据的无谱图库直接定性定量分析(directDIA)、支持匹配谱图库定性及定量分析(library DIA)、支持任意导入DIA和DDA质谱原始数据或导入原有DIA、DDA建库结果作为谱图库及机器学习对象,同时对当前分析队列DIA数据定性、定量分析
(7.2)小分子代谢组学分析软件(含脂质组学,结构鉴定等)
29. 软件可以通过比对数据库获得化合物组成和结构等信息
30.软件可以将不同样品的数据进行色谱峰提取并对齐
31.软件具有大规模数据统计分析和交互式结果可视化工具,可实现 PCA 分析,火山图,T-test 等
(7.3)定量分析软件
32. 软件可自动实现仪器的功能配置,方法编辑优化,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快速定量
33. 软件可同时控制液相和质谱
(7.4)蛋白分析软件
34.可实现质谱数据生信分析及报告可视化,包含统计分析(PCA/PLS-DA/火山图/热图)、GO功能注释及富集、KEGG pathway注释及富集、String蛋白互作分析等在内的多种分析、可视化作图及报告生成
(7.5)蛋白质变体表征和去卷积软件
35. 对自上而下数据全面分析和可视化的软件,可支持多种碎裂方式(包括HCD、CID、ETD以及UVPD等)的质谱数据
(8.1)纳流色谱柱
36. 可支持单细胞蛋白组,大队列蛋白组分析,常规蛋白组学分析
(8.2)纳流色谱柱保护柱
37. 可支持单细胞蛋白组,大队列蛋白组分析,常规蛋白组学分析,保护纳流分析柱
(8.3)喷针、(8.4)三通、(8.7)泵油、(8.9)金属离子传输管
38. 均需适配单细胞蛋白组学质谱仪使用
(8.5)96孔板、(8.6)384孔板、(8.8)样品瓶
39.均需适配串联纳微流液相色谱仪(含泵,自动进样器,柱温箱)使用

五、商务要求

说明:1、评分时,如对一项招标商务要求(以划分框为准)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以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

2、带★号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不作为评分准则中的评分内容,如未响应或出现负偏离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

序号 商务需求项 招标商务要求
(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1 ★免费保修期 1.货物免费保修期不少于5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2.免费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
2 技术文件 供应商应提供全套、完整的书面技术资料,包括仪器说明书、操作手册、简单维修说明、图纸等。
(二)其他商务要求
1 ★违约责任 1.采购人可根据需求,要求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涉及的相关原件,如发现中标人在投标时存在虚假指标响应情况,采购人有权上报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2.不可抗逆因素除外,中标人未能按时供货的,如供货逾期超30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通过法律程序对中标人进行索赔。
3.项目履约过程中,如开箱验收或审验技术验收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整改,如30天内仍不能解决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通过法律程序对中标人进行索赔,同时中标人还应当向采购人赔偿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 ★交货及付款要求 1.交货期的要求:签订合同后 60 天(日历日)内。
2.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3.付款方式及时间安排货款分【三】期支付:(1)第一期:采购人在合同签订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财政资金计划确定付款金额,支付首期款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2)第二期:货到指定项目现场、安装调试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财政资金计划确定付款金额,凭开箱报告、安装调试报告,支付进度款不高于合同金额的20%;(3)第三期:货物试运行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财政资金计划确定付款金额,凭审验技术验收报告结付合同金额尾款。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由于政府部门审批造成支付延迟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不得据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支付方式以深圳市最新的财务支付政策为准。
3 ★验收条件 1.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c、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5 运输、安装条件 1. 投标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3天内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
6 培训 1.投标供应商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对采购单位指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及指导,直至其完全掌握设备的基本故障处理技术。
2. 现场培训: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至少2次,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7 知识产权 1.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处理的,应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
2.采购人购买产品后,有权对该产品与其他设备进行配套、整合或适当改进,而免受侵犯专利权的起诉。
8 ★其他 1.投标供应商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2.采购人所购仪器含搬迁2次(采购人的不同工作场所,具体场所由采购人决定),仪器的拆装、打包、搬运、调试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且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
3.上述价格的构成须按在分项报价表中列出。
4.对原产于关境外的产品:如为免税价须特别标注,未注明人民币免税价的,则一律按人民币含税价执行;进口时在正常科创免税之外,中国政府加征的特殊关税由中标人承担;如因中国海关免税政策变化或本项目产品不在政府免税设备清单范围内而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中标人承担。
5.免税报价为全包价,需包含外贸代理费及可能产生的惩罚性关税等所有费用,人民币含税价需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投标人报价包含总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仪器设备(以下称“货物”或“采购物品”)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由法定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计量合格证书、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质保期内的技术和售后服务、外贸代理费等所有有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6.供应商承诺购置仪器后,在保证公平竞争、公开采购的前提下,供应商承诺按照当年设备制造商官网公示的耗材价格或市场均价的7折优惠价格给采购人提供后续耗材供应。
10 ★项目(产品)要求 若所投产品为进口,则投标人需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免费保修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授权函扫描件(格式自拟);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无需提供。

六、其他重要条款

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

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4、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5、“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正文(公开部分)”部分,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不公开部分)”部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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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承诺函
投标人情况介绍 内容格式自定
附件(不公开部分)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生成投标文件280%

页码:of1280%

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

(4)项目详细报价

(5)供应商同类业绩

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5)技术要求偏离表

(6)商务要求偏离表

(7)供货方案(格式自定)

(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

备注:

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填写“开标一览表”的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投标函

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投标价格见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

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

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

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7、如我单位提交样品,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视同放弃取回,同意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我单位提交的样品进行清理。

投标人:;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年月日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4.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我单位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

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

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若所投产品包括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7号)要求。若所投产品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

12.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

13.我单位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存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若存在“不同供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的,我单位保证不存在串通投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14.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投标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

15.我单位保证,若所投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则所投该产品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CCC认证);其中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则所投该产品须具有“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若所投产品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则所投该产品生产者(制造商)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中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且已在规定章节中提供的,此处不重复提供。)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

填写指引:

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

(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

(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

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

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文件中确定的项目名称。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所承担的具体内容;

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货物(标的)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货物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项货物(标的)为同一企业制造,“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货物;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名称;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名称。

第四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标的所属行业”一栏为准),并应确保与采购标的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分包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联合体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

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货物制造商名称。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分包部分采购标的对应的货物制造商;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采购标的对应的货物制造商;

第六、七、八处,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指标以上年度末数据为依据,营业收入指标以上年度累计数据为依据。无上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第九处,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应依据企业上年度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判断《中小企业声明函》载明的货物制造商是否属于采购文件所属行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按照企业从事的主要活动确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按照上年度末实际情况填报,并应确保在争议纠纷处理时,可提供相关数据的来源依据。

(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货物采购项目的除外。

(4)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5)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5、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则声明函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判定,如判定声明函无效的,相关供应商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若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声明函的有效性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

6、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评审过程中,发现《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明显笔误或含义不明确的,应按规定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修改后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要求制造商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要求制造商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类)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监狱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制造。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四、项目详细报价

(一)分项报价表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货物名称(标的名称) 组成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原产地 制造商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价(元) 预算金额(元)
1.1 PLAN-2********0-104008-13310、PLAN-2********0-104008-13788 单细胞蛋白质组学质谱仪 单细胞蛋白质组学质谱仪主机 1 13,980,000.00
1.2 可加热电喷雾离子源 1
1.3 内标校正源 1
1.4 纳流离子源 2
1.5 仪器预安装包 1
2 串联纳微流液相色谱仪(含泵,自动进样器,柱温箱) 1
3 仪器控制工作站 1
4 数据处理工作站 3
5 氮气发生器 1
6 不间断电源(含隔离变压器) 1
7.1 单细胞处理系统及软件 1
7.2 小分子代谢组学分析软件(含脂质组学,结构鉴定等) 1
7.3 定量分析软件 1
7.4 蛋白分析软件 1
7.5 蛋白质变体表征和去卷积软件 1
8.1 纳流色谱柱 26
8.2 纳流色谱柱保护柱 20
8.3 喷针 10
8.4 三通 2
8.5 96孔板 100
8.6 384孔板 100
8.7 泵油 10
8.8 样品瓶 100
8.9 金属离子传输管 1
合计(即投标总价;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小写: 大写:

注:1.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2.“品牌”可以与商标一致,也可以填写便于区分其他公司商品的制造商简称或者制造商认可的品牌名称。此类填写错误或缺漏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在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中一项此类填写错误或缺漏将按照一项普通招标技术要求(一般参数/普通参数)负偏离扣分处理。

3.如所投货物属于定制类的非量产货物或无具体型号的货物,可以在“规格/型号”栏目仅填写规格信息而不填型号信息(型号信息用“定制”描述即可);此类填写错误或缺漏(所投货物为定制类的非量产货物但供应商却错误填报了型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在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中一项此类填写错误或缺漏将按照一项普通招标技术要求(一般参数/普通参数)负偏离扣分处理。

3.“原产地”是指货物的实际生产加工地,非品牌所在地

4.所投货物均应填写制造商名称,“制造商”是指产品品牌厂商,产品代工制造的,应填写接受委托生产制造的制造商。

5.以上分项报价表的投标总价应当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一致。

6.单价、合价和投标总价为包干价,即三者均应包含货物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税费、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

7.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投标总价和项目报价表中单个采购预算条目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财政预算限额,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核心产品品牌

我单位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为:。

备注: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即为该单一产品。

(三)可选配件报价清单(不包括在总报价内)

注:格式可以参照《(一)分项报价表》表格,并提供相应的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制造商信息(没有品牌、型号的,用“定制”描述即可)、单价等详细信息

(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

五、供应商同类业绩

采购人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金额) 合同签订日期 履约验收时间 完成质量情况(以履约验收报告为准)
……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详细证明资料)

(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以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投标(响应)供应商 项目名称及编号
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
序号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关系单位 缴纳社会保险单位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
2 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
3 项目负责人
4 主要技术人员
5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
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
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
序号 关联关系类型 关联主体名称 备注
1 控股股东 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
2 管理关系 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
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为:,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本证明书要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3、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无需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证件扫描件正面 证件扫描件反面

温馨提示:为避免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请投标供应商核实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等是否在贵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证件扫描件正面 证件扫描件反面

温馨提示:为避免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请投标供应商核实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等是否在贵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四、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投标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1 具体以采购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中带“★”的需求项为准。

注: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2.“投标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招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

4.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

5.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为准。

6.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在“说明”一栏中列明证明资料的位置,以便评审;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

五、技术要求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投标技术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1 单细胞蛋白组学质谱仪 (一)主要要求:
1. 配置有独立的可加热电喷雾离子源,集成式气路电路设计,安装离子源时应可自动识别实现气路电路连接
2. 喷针采用喷雾设计,前后,左右,上下可调,正对废液出口。雾化后,废产物直接进入废液出口,确保离子源腔体洁净
▲3. 具有雾化气和辅助雾化气,具有强的雾化效果抗污染能力;电喷雾离子源最高加热温度≥550℃,不分流的情况下采用纯水作为溶剂,流速范围覆盖1μL-1000μL/min(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或产品彩页或产品技术说明或出厂检验证明佐证)
▲4. 离子传输系统需配有金属离子传输管设计,以保护分子涡轮泵
5. 配置大口径高容量离子传输管(HCTT),确保更多离子进入质谱系统
▲6. 离子传输管独立加热,最高温度≥400℃,可进一步提高去溶剂效果,并确保离子传输系统抗污染能力(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或产品彩页或产品技术说明或出厂检验证明佐证)
7. 电动离子漏斗:能够有效捕获离子并聚焦,提高传输效率,减少离子损失;独立一体化设计,采用不锈钢材质,拆卸清洗方便
▲8. 弯曲阱:双弯曲几何设计,可消除中性粒子和高速团粒子团,保持离子传输通道的干净,减少噪音;同时具备自动增益控制调节离子的预富集功能,可提高占空比和灵敏度
9. 质量分析器部分一
9.1 质量范围含40-6000 m/z
▲9.2. 分辨率范围覆盖7500 -480,000 FWHM ( m/z≤200);≥4档可调;
9.3. 双曲面分段四极杆,分辨率可到0.4 Da;可选择隔离窗口宽度范围包括0.4 Da-2000 Da,MS/MS母离子选择质量范围包括40-2500 m/z
9.4. 动态范围:五个数量级的谱内动态范围
9.5. 采集速率:最高≥40 Hz(分辨率设置为 7500 @ m/z 200)
▲9.6. 质量精度以及质量轴稳定性;外标校正后24小时内 ≤3 ppm RMS;内标校正后24小时内≤1 ppm RMS(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或产品彩页或产品技术说明或出厂检验证明佐证)
▲9.7. MS/MS灵敏度:柱上50 fg 利血平进样,S/N ≥100:1
▲9.8. 选择离子扫描SIM灵敏度:柱上50 fg 利血平进样,S/N ≥150:1
9.9. 扫描模式:高分辨全扫描MS和MS/MS;高分辨选择离子监测扫描(SIM);高分辨数据依赖扫描(DDA);高分辨数据非依赖扫描(DIA);高分辨平行反应监测子离子扫描(PRM)
★9.10. 检测器: FT无损检测;质谱如果采用微通道板(MCP)或电子倍增器等消耗型检测器,需额外提供相应备用检测器≥5个
10. 质量分析器部分二
10.1. 质量范围:含40-6000 m/z
▲10.2. 分辨率:在 524 m/z 下可达 80,000 FWHM;具有TMT 高分辨率 模式,在 138 m/z 下可达 100,000 FWHM
▲10.3. 采集速度:最高采集速度≥ 270 Hz(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或产品彩页或产品技术说明或出厂检验证明佐证)
10.4. 动态范围:单张质谱谱图内≥1,000
(二)串联纳微流液相色谱仪(含泵,自动进样器,柱温箱)
★11. 泵型及工作原理:配置主动流量控制的高压二元梯度泵:≥2套
▲12. 压力范围:最大工作压力≥ 150 MPa
13. 流速范围:包含1 nL/min–100 µL/min, 1 nL 增量
14. 泵溶剂通道:≥2 个
15. 具备生物兼容性
16. 梯度延迟体积:≤0.5 µL
17. 进样体积范围:包含0.01–25 μL/ min 步长 0.01 μL
18. 自动进样器控温:包含4–40 ℃
19. 样品盘温度稳定性:±1 ℃
20. 样品盘和容量:1.5ml样品瓶修正不低于216位
(三)仪器控制工作站
21. 配置要求不低于:32G内存,1T硬盘,DVD刻录机,24英寸高清彩色液晶显示器和文档处理软件
(四)数据处理工作站
22. 配置要求不低于:20核CPU,128G内存,512G机械硬盘,4个8T固态硬盘,24G显存,DVD刻录机,正版专业英文64位操作系统,两个24英寸显示器
(五)氮气发生器
23. 采用超细化中空纤维膜分离技术
▲24. 输出压力:不低于100 psi(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或产品彩页或产品技术说明或出厂检验证明佐证)
▲25. 氮气流速:不低于32L/min,最高纯度可达99.5%或以上(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或产品彩页或产品技术说明或出厂检验证明佐证)
(六)不间断电源(含隔离变压器)
26. 含隔离变压器,不低于10KVA(延时不少于2小时)
(7.1)单细胞处理系统及软件
27. 支持高通量DDA,DIA数据搜索构建谱图库
28. 定性定量分析:支持DIA数据的无谱图库直接定性定量分析(directDIA)、支持匹配谱图库定性及定量分析(library DIA)、支持任意导入DIA和DDA质谱原始数据或导入原有DIA、DDA建库结果作为谱图库及机器学习对象,同时对当前分析队列DIA数据定性、定量分析
(7.2)小分子代谢组学分析软件(含脂质组学,结构鉴定等)
29. 软件可以通过比对数据库获得化合物组成和结构等信息
30.软件可以将不同样品的数据进行色谱峰提取并对齐
31.软件具有大规模数据统计分析和交互式结果可视化工具,可实现 PCA 分析,火山图,T-test 等
(7.3)定量分析软件
32. 软件可自动实现仪器的功能配置,方法编辑优化,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快速定量
33. 软件可同时控制液相和质谱
(7.4)蛋白分析软件
34.可实现质谱数据生信分析及报告可视化,包含统计分析(PCA/PLS-DA/火山图/热图)、GO功能注释及富集、KEGG pathway注释及富集、String蛋白互作分析等在内的多种分析、可视化作图及报告生成
(7.5)蛋白质变体表征和去卷积软件
35. 对自上而下数据全面分析和可视化的软件,可支持多种碎裂方式(包括HCD、CID、ETD以及UVPD等)的质谱数据
(8.1)纳流色谱柱
36. 可支持单细胞蛋白组,大队列蛋白组分析,常规蛋白组学分析
(8.2)纳流色谱柱保护柱
37. 可支持单细胞蛋白组,大队列蛋白组分析,常规蛋白组学分析,保护纳流分析柱
(8.3)喷针、(8.4)三通、(8.7)泵油、(8.9)金属离子传输管
38. 均需适配单细胞蛋白组学质谱仪使用
(8.5)96孔板、(8.6)384孔板、(8.8)样品瓶
39.均需适配串联纳微流液相色谱仪(含泵,自动进样器,柱温箱)使用

证明资料【如有的话,提供的证明资料应统一编号(排序),格式自定】:

《技术要求偏离表》编制指引:

1、技术要求偏离表的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技术要求等栏目对应“用户需求书”中的“技术要求”章节相关内容。

2、“投标技术响应”一栏必须一一对照“招标技术要求”,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投标货物的具体参数,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以体现具体响应情况。“投标技术响应”必须与所投产品客观实际保持一致,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将依法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或受到行政处罚。

3、“偏离情况”一栏填写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其中:“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招标技术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招标技术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招标技术要求一致”。“投标技术响应”对比“招标技术要求”存在响应不全(包括未响应整项招标技术要求或者未响应一项招标技术要求的部分内容),均视为“负偏离”。带★号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不作为评分准则中的评分内容,如未响应或出现负偏离的,将做投标无效处理。“偏离情况”必须与所投产品客观实际保持一致,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将依法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或受到行政处罚。

4、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招标技术要求,可以不提供证明资料(如实响应即可)。

5、证明资料条款响应要求: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且已对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作出明确要求)进行响应的条款,应当在“说明”一栏中列明是否提供了符合要求的证明资料,以及所提供证明资料在表后“证明资料”中的编号(位置),以便评审;此类条款应严格依照要求的形式、内容提供证明资料,如未提供证明资料(或: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要求;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招标技术要求;证明资料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满足招标技术要求),且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响应为“正偏离”或“无偏离”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将判定为负偏离。

6、表后“证明资料”部分内容的编制:提供的所有证明资料应当统一编号(排序),且证明资料的编号(顺序)、数量和名称(形式)均应与“说明”一栏所填内容保持一致(一一对应),以便评审委员会查看。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表后放置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承担不利后果,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相关技术要求将判定为负偏离。

7、证明资料的形式及其它具体要求:

(1)除照片、图片(截图)及不需加盖公章的文字说明(技术说明)外,其它证明资料均要求为原件扫描件;

(2)提供证明资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a.制造商公布(出具)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b.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c.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测试)报告、认证证书等;已对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作出具体要求的,必须严格按要求的形式、内容提供证明资料;

(3)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测试)报告、认证(证明)证书应为中文报告或证书;提供外文报告或证书的,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文字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文字说明内容为准,外文报告或证书仅供参考;报告或证书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其它证明资料的形式要求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8、其它注意事项:

(1)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的响应情况作出判断(评审结论);

(2)评审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技术规格模糊响应(如有意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商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商务需求项 招标商务要求 投标商务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1 ★免费保修期 1.货物免费保修期不少于5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2.免费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
2 技术文件 供应商应提供全套、完整的书面技术资料,包括仪器说明书、操作手册、简单维修说明、图纸等。
(二)其他商务要求
1 ★违约责任 1.采购人可根据需求,要求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涉及的相关原件,如发现中标人在投标时存在虚假指标响应情况,采购人有权上报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2.不可抗逆因素除外,中标人未能按时供货的,如供货逾期超30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通过法律程序对中标人进行索赔。
3.项目履约过程中,如开箱验收或审验技术验收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整改,如30天内仍不能解决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通过法律程序对中标人进行索赔,同时中标人还应当向采购人赔偿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 ★交货及付款要求 1.交货期的要求:签订合同后 60 天(日历日)内。
2.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3.付款方式及时间安排货款分【三】期支付:(1)第一期:采购人在合同签订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财政资金计划确定付款金额,支付首期款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2)第二期:货到指定项目现场、安装调试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财政资金计划确定付款金额,凭开箱报告、安装调试报告,支付进度款不高于合同金额的20%;(3)第三期:货物试运行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财政资金计划确定付款金额,凭审验技术验收报告结付合同金额尾款。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由于政府部门审批造成支付延迟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不得据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支付方式以深圳市最新的财务支付政策为准。
3 ★验收条件 1.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c、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5 运输、安装条件 1. 投标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3天内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
6 培训 1.投标供应商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对采购单位指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及指导,直至其完全掌握设备的基本故障处理技术。
2. 现场培训: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至少2次,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7 知识产权 1.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处理的,应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
2.采购人购买产品后,有权对该产品与其他设备进行配套、整合或适当改进,而免受侵犯专利权的起诉。
8 ★其他 1.投标供应商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2.采购人所购仪器含搬迁2次(采购人的不同工作场所,具体场所由采购人决定),仪器的拆装、打包、搬运、调试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且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
3.上述价格的构成须按在分项报价表中列出。
4.对原产于关境外的产品:如为免税价须特别标注,未注明人民币免税价的,则一律按人民币含税价执行;进口时在正常科创免税之外,中国政府加征的特殊关税由中标人承担;如因中国海关免税政策变化或本项目产品不在政府免税设备清单范围内而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中标人承担。
5.免税报价为全包价,需包含外贸代理费及可能产生的惩罚性关税等所有费用,人民币含税价需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投标人报价包含总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仪器设备(以下称“货物”或“采购物品”)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由法定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计量合格证书、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质保期内的技术和售后服务、外贸代理费等所有有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6.供应商承诺购置仪器后,在保证公平竞争、公开采购的前提下,供应商承诺按照当年设备制造商官网公示的耗材价格或市场均价的7折优惠价格给采购人提供后续耗材供应。
10 ★项目(产品)要求 若所投产品为进口,则投标人需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免费保修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授权函扫描件(格式自拟);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无需提供。

《商务要求偏离表》编制指引:

1、商务要求偏离表的序号、商务需求项、招标商务要求等栏目对应“用户需求书”中的“商务要求”章节相关内容。

2、“投标商务响应”一栏必须一一对照“招标商务要求”,详细填写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以体现具体响应情况。

3、“偏离情况”一栏填写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其中:“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招标商务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招标商务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招标商务要求一致”。

“投标商务响应”对比“招标商务要求”存在响应不全(包括未响应整项招标商务要求或者未响应一项招标商务要求的部分内容),均视为“负偏离”。

4、带★号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如未响应或出现负偏离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七、供货方案(格式自定)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一)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我单位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若存在下述情况,我单位愿意依法承担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序号 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
1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
4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5 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
6 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

一、我单位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存在法律风险,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我单位应审慎核查,确保其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我单位对投标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使用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四、我单位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

经查实,若我单位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我单位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签名:

(加盖公章)

日期:

注:1.《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需由投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在采购文件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增设供应商投标特别警示条款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2025〕7号)的要求,《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提醒,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二)订单融资情况

1、关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大力度运用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凭借所获取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合同,向参与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授信,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信息公开栏目。

2、供应商账户信息

投标人(单位全称):;

投标人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注:本项填写内容作为订单融资开展的参考信息,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三)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需求及采购结果为准)

深圳湾实验室货物类采购

合同书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

签署地点:深圳

甲方(买方):深圳湾实验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高科创新中心一层102、二层202、三层304

法定代表人:

乙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深圳湾实验室(简称项目),通过招标采购(项目编号∶)方式选定,乙方中标。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原则,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竞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作的陈述和承诺,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供货的名称及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及型号 原产地 品牌 数量/单位 单价(元) 合价(元)
1
总计:¥.00(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圆整)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上述合同总价为甲方向乙方采购货物包含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采购仪器设备(以下称“货物”或“采购物品”)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由法定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计量合格证书、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质保期内的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所有有关费用,合同总价包含采购物品的各项税费。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第一条规定总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

二、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及时间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将甲方采购的所有货物送至,货物在交付给甲方之前的一切费用、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至少在送货前提前【1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和设备安装单(包括安装设备所要求的水、电、气等安装环境)。甲方应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确认交货计划和设备安装单,若甲方对于乙方发送的交货计划有不同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送的交货计划之日起7日内提出,乙方收到甲方关于变更交货计划的要求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变更交货计划。若甲方确认了乙方的交货计划或甲方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收到乙方关于货物到达的通知后四十八小时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提运完毕。

3.本合同所有采购物品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10】日内双方代表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数量及外观,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货物数量及外观无误后,视为乙方完成货物交付。前述检验仅是对乙方交付货物数量、外观的初步确认,不视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的确认。如货物存在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于开箱日起【10】日内负责补足或更换,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若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更换的,甲方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另行购买,因向第三方另行采购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果乙方迟延交货,乙方须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告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告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甲方可以酌情延长乙方的交货时间,乙方应在甲方的宽限期内完成交货。若乙方宽限期内仍无法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付款方式和条件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货款:

(1)货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甲方在合同签订后【14】日内支付【%】的货款,即人民币元;第二期:货到指定项目现场、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的货款,即人民币元;第三期:货物试运行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的货款,即人民币元。

(2)货款由甲方一次性支付,当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全部货款,人民币元。

2.若甲乙双方约定了其他付款方式的,按照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履行。

3.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之前【10】日内,乙方应当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以及甲方财务要求提供等额正式发票(免税设备提供外商形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若甲乙双方就发票的提供另有约定的,按双方的约定执行。

4.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合同总价包含甲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能享受的税务减免之优惠,甲方可委托乙方或自行办理前述之进口减免税优惠。为办理进口及减免税优惠手续之目的,乙方将指派其境外供货商公司与甲方、甲方选定的进口代理公司另行签订四方采购合同(下称“四方合同”)。各方一致确认,前述四方合同的签订仅为办理进口手续及减免税优惠之目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也不为此导致甲方需向乙方的境外供货商承担任何的义务或责任。就乙方境外供货商在四方合同项下的所有合同义务,乙方将无条件地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四方合同项下对乙方境外供货商的任何付款,均视为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相应的付款义务。同时,乙方承诺,其将确保其境外供货商不会以四方合同为依据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若乙方境外供应商依据四方合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乙方应主动说明情况并承担责任。否则,就乙方境外供货商向甲方的任何主张,甲方皆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确保甲方不会因四方合同而遭受任何损失,若甲方因四方方合同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四方合同项下的价格条款并不会影响本合同项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总价。

四、质量保证

1.乙方须保证货物是原厂全新、完好无损且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符合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性能以及质量要求。若乙方提供的货物无法安装、或安装后无法正常运转、或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更换货物或退货。乙方在接到甲方更换货物的要求后,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进行货物更换,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在指定期限内予以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2.3项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到的全部货款,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但由于甲方不当使用所导致机器故障的除外。

3.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4.若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随机专用软件,则乙方保证合法拥有该随机专用软件的自主知识产权(或随机专用软件产品厂商的使用授权书)。同时,乙方应保证甲方合法享有该随机专用软件的终生免费使用权。并且在甲方使用期间,若该随机软件有升级、更新的,乙方保证甲方享有免费的软件升级服务。若乙方未取得随机专用软件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使用权,导致甲方无法终生免费使用该软件,或导致甲方因软件使用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的,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以及间接损失。

5.如甲方自己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检验,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或货物无法满足甲方使用需求,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免费上门维修或上门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6.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第三方维修或另行采购替代的产品),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在乙方交付货物后至货物通过甲方验收之前,甲方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质量瑕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货物,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更换货物的通知后,将已交付给甲方的货物搬走,同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更换的全新的货物送至甲方的指定地点,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货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其随机配件,乙方提供【】年的质量保证期,自甲方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包括免费维护和修理,以及终身维修。乙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维护和修理服务由提供,质保期间,服务提供方每年进行三次回访。若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维护和修理服务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护和修理,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保修期届满后,如需要更换零部件,乙方只收取零部件的工本费不收人工服务费用,若更换的费用超出前述约定的,由乙方承担额外的费用。在质保期内,仪器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损坏和故障,乙方应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根据甲方的要求免费予以维修或调换所需的零部件,若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响应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护和修理,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维修项目或者部件或调换部分的保修期从维修完成之日起顺延【】年。在质保期内,如非因甲方过错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所发生运费、维修人员交通差旅费用等实际费用。

9.乙方提供的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培训等相关服务,乙方保证由乙方负责安排设备生产的原厂和其授权代理商提供。

10.考虑到甲方的特殊性,乙方同意给予甲方所购仪器免费搬迁【】次(甲方的不同工作场所,具体场所由甲方决定),仪器的拆装、打包、搬运、调试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安装、调试、培训与验收

1.乙方应派遣技术人员在货物交付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合同项下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本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乙方人员在安装和调试期内的费用开支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3.乙方安装调试完毕,经【22】个工作日试运行后,由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记录在《深圳湾实验室货物、服务类验收报告》中。如验收合格,甲方将签署无保留意见的《深圳湾实验室货物、服务类验收报告》。如果采购物品存在缺陷,则该次验收不通过,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采取纠正缺陷的措施,双方协商第二次验收的时间,且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有在采购物品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六、违约与索赔及解除合同

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或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构成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选择退回货物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或退回货物单方面与乙方解除合同。无论甲方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均有权就乙方的行为给其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

2.如乙方不履行或瑕疵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2.1根据货物瑕疵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然后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计算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的货款或乙方应返还的款项(在甲方已支付货款的情况下)。

2.2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具体的补救方式由甲方选择。乙方应承担一切有关的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2.3除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交货的,违约金按每日迟交货物价格的千分之五计收,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超过【30】天延迟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

2.4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除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限期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如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服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不受影响。

3.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另行全部或部分购买乙方未交付的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七、不可抗力造成后果的处理

1.如果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5个工作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八、保密条款

1.本合同项下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及价格条款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接收方应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严密保守。

2.除为了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需接触另一方有关技术资料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有关员工外,任何一方皆同意不向其他人员泄露另一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交换或泄漏另一方提供的上述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保密信息。如违反本条规定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该违约方应负法律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期限为永久,不因合同终止而结束。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十、合同修改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单方变更本合同。如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印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为本合同的顺利执行完成,甲、乙双方指定以下人员为各自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电话:

传真:

乙方联系人:电话:

传真:

3.本合同附件《配置清单》、项目编号:招标采购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湾实验室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

第1章总则

1.通用条款说明

1.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发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所适用的通用条款内容。如有需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

1.2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用户需求书、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等内容。

1.4“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1.5“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2.招标说明

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3.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3.1“采购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市政府设立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并对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3“投标人”,即供应商,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4“评审委员会”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3.5“日期”指公历日;

3.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3.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提供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从“下载地址:***********)

3.8“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

4.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

4.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无效。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

5.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进行办理)进行注册并办理电子密钥。《供应商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引》详见***********

5.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内容。

5.3联合体投标

5.3.1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5.3.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投标截止前,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注册成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供应商;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示;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6)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9)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或说明的除外。

6.政策导向

6.1政府采购支持本国产品、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支持创新、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等。

6.2本项目落实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政策要求。

6.3本项目支持投标人性别平等的相关政策。

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

7.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

7.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7.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7.4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7.5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等)。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

7.6工期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7.7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

8.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9.踏勘现场

9.1如有需要(详见专用条款),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

9.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

9.3采购人应当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书面资料和数据。

9.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

9.5未参与踏勘现场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10.标前会议

10.1如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另行书面通知(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的时间和地点,参与标前会议。

10.2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标前会议时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

10.3未参与标前会议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第2章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

11.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册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册通用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审要求

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质疑处理

11.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4招标文件所称“原件备查”,是指在项目产生质疑、投诉等阶段,主管部门、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等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进行核查。

12.招标文件的澄清

12.1招标文件澄清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疑问或询问。

12.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澄清(提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的形式通过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提交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12.3不论是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答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其有效性按照本通用条款第13.3、13.4款规定执行。

13.招标文件的修改

1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3.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1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13.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第3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14.1投标人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4.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具体内容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进行规定。

1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15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均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17.投标货币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计。

18.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

18.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均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8.2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提供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8.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8.2.2投标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8.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18.2.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

18.2.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原件扫描件。

18.3相关资料不符合18.2款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投标无效处理。

18.4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8.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来评判。

18.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

19.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

19.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原件备查。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及评审委员会依据各自审查范围,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予以投标无效处理,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对供应商投标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供应商投标资料有异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则应作投标无效处理;若涉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理。

19.2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书,若原有资质(资格)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资格)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资格),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资格)投标。

20.投标有效期

20.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0.2在特殊情况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此项要求,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20.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

21.关于投标保证金

21.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管理政策的通知》(深财购〔2021〕51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22.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项目明确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初审不通过,作投标无效处理。

22.2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

2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23.1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

23.2投标人在使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

23.2.1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

23.2.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

23.2.3要求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

23.2.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

23.2.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文件(E编辑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

日圆同

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

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

投标文件正文(信.

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

投标文件附件(信

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生成投标文件X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 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

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23.2.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2.7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3.2.8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23.2.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3.4经投标人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加密的投标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

23.5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

第4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24.投标文件的保密

24.1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书编制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投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界面如下图所示:

文件(E编辑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

日圆同

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

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

投标文件正文(信.

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

投标文件附件(信

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生成投标文件X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 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

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文件(D编辑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

日回

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

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

投标文件正文(信

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

投标文件附件(信

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生成投标文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3分项报价清单√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生成投标文件

4投标人情况介绍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文件生成中,请稍候X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 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密码输入框口XV 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V 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确定取消

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

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24.2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

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

25.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截止日期

25.1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上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采购公告中的技术支持电话。如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至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协助上传,但上传过程中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仍无法上传成功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5.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按本通用条款第13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

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

26.1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等事项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进行规定。

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7.1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27.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7.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27.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5章开标

28.开标

28.1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28.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满足开标条件(①解密时间结束,解密后的投标供应商数量满足开标要求或②解密时间结束前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

第6章评审要求

29.评审委员会组成

29.1网上开标结束后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委员会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

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部分条件下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定分离项目评审专家均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一般是从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审授权书》参加评审。

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将食材、物业管理、清扫保洁、保安服务、家具、窗帘、园林绿化、社工服务、“城市管家”九类采购项目作为严管项目,实行“通用品目+专业品目”组合抽取制。严管项目的范围由市财政部门根据监管需要适时调整。上述所称专业品目是指,与项目采购标的相对应的品目,具体由采购人商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需求自主确定。通用品目具体由会计、审计、法律、人力资源管理、资产评估、金融服务品目下的所有专家合并组成。专业品目下产生的专家人数占抽取总人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含本数),除此之外的专家均从通用品目库中随机抽取。注:论证专家抽取规则无需按此要求执行,具体严管项目的范围由市财政部门根据监管需要适时调整。

29.2评审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9.3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

29.4评审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

29.5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外)。

30.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

30.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

30.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30.3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

(1)招标的目的;

(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

(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

31.独立评审

31.1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的工作程序。

第7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

32.投标文件初审

32.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的要求。

32.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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