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街(仁河大道-毛墩坝路)工程设计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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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30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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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街(仁河大道-毛墩坝路)工程设计交易公告

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街(仁河大道-毛墩坝路)工程设计公开竞标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Y33********59001 )

根据《杭州余杭 交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经 小额公共资源交易 申请 表 批准,现就 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街(仁河大道 -毛墩坝路)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情况

1、 招标项目 名称: 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街(仁河大道 -毛墩坝路)工程设计

2、招标编号:Y33********59001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为 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招标人 ( 委托管理单位 ) 为 杭州杭州余杭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联合街(仁河大道 -毛墩坝路)工程,项目东起毛墩坝路,西至仁河大道,长度约369米,宽度24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主体、综合管线及交安智能化等工程。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建安估算2431万元,预计设计费约65.12万元。

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

3.2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报告、防洪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道路、排水、强电、弱电、交安、智能、绿化等所有可能涉及的专业)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均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招标人备案),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 。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投标人具备设计专业类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设计专业类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设计专业类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浙江省外的设计单位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备案信息截图且资格条件以备案资质为准);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情况;

三、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四、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一份(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 招标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五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公开发布: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余杭招投标小额项目(***********)下载方式发放,由投标人自行关注以上网址。

2、澄清、修改等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该网站进行下载查看。

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七、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 : 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杭州余杭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庞工

联系电话: 153********

2 、 招标代理 名称: 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梅工

联系电话: 150********

公告.pdf 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街(仁河大道-毛墩坝路)工程设计(招标文件).zip

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街(仁河大道-毛墩坝路)工程设计公开竞标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Y33********59001)

根据《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批准,现

就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街(仁河大道-毛墩坝路)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

来投标。

一、工程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街(仁河大道-毛墩坝路)工程设计

2、招标编号:Y33********59001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为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招标人(委托管理单位)为杭州杭州余杭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联合街(仁河大道-毛墩坝路)工程,项目东起毛墩坝路,西至仁河大道,长度约369米,宽度24米。主要建设

内容为道路主体、综合管线及交安智能化等工程。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建安估算2431万元,预计设计费约65.12万

元。

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

3.2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报告、防洪影响评价、初步设

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道路、排水、强电、弱电、交安、智能、绿化等所有可能涉及的专业)以及项目报

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本次招标范围内的

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均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招标人备案),

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投标人具备设计专业类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设计专业类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且轨道交通工程除

外)乙级及以上或设计专业类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浙江省外的设计单位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

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备案信息截图且资格条

件以备案资质为准);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情况;

三、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一份(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五、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公开发布: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余杭招投标小额项目

(***********)下载方式发放,由投标人自行关注以上网址。

2、澄清、修改等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该网站进行下载查看。

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杭州余杭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工

联系电话:153********

2、招标代理名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工

联系电话:150********

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街(仁河大道-毛墩坝路)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Y33********59001)

建设单位: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杭州余杭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机关: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2投标人注意事项

3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6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22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第四部分合同样本23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0

投标人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或是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公正条款或其它违法违规内容时,为保证招标文件的修改留出充足时间,请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询问或递交质疑书。

二、投标人在制作投标前务必仔细阅读“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的前附表、评标程序、被拒绝投标、无效投标、废标等条款及有关表格样张。

三、如遇投标截止时间推迟、招标需求变动等,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发布更正公告(通知),并发放给各潜在投标人,并请投标人在阅读更正公告(通知)后,将附件中的更正通知打印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窗体顶端

根据《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批准,现就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街(仁河大道-毛墩坝路)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街(仁河大道-毛墩坝路)工程设计

2、招标编号:Y33********59001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为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招标人(委托管理单位)为杭州杭州余杭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联合街(仁河大道-毛墩坝路)工程,项目东起毛墩坝路,西至仁河大道,长度约369米,宽度24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主体、综合管线及交安智能化等工程。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建安估算2431万元,预计设计费约65.12万元。

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

3.2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报告、防洪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道路、排水、强电、弱电、交安、智能、绿化等所有可能涉及的专业)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均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招标人备案),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投标人具备设计专业类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设计专业类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设计专业类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浙江省外的设计单位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备案信息截图且资格条件以备案资质为准);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情况;

三、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一份(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五、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公开发布: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余杭招投标小额项目(***********)下载方式发放,由投标人自行关注以上网址。

2、澄清、修改等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该网站进行下载查看。

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杭州余杭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工

联系电话:153********

2、招标代理名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工

联系电话:150********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余杭经济开发区联合街(仁河大道-毛墩坝路)工程设计
2 项目编号 Y33********59001
3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4 投标有效期 投标书递交后60天内有效
5 投标文件份数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资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
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7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8 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9 时 30 分;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运溪路600号仓前停保基地余杭交投集团4楼开标室。
9 开标时间与地点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9 时 30 分;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运溪路600号仓前停保基地余杭交投集团4楼开标室。
10 1)本项目最高限价按按余财政〔2018〕2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90%计取(专业调整系数考虑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考虑为1.0,附加调整系数考虑为1.0)。设计费最终结算方式以区发改局审核后的概算建安费为计价基数(扣除不属于中标单位设计范围内容的概算建安费)进行计算,并按投标时的中标下浮比例实行同比例优惠。2)招标范围所述内容以及其他相关设计配合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请计入投标报价费用中,不得单独收费。3)在所有阶段进行调整时(可能进行多轮调整)所产生的费用和设计方案专家审查费等费用均请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中标后不予另行支付。4)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11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
12 开标结束后,将会对中标单位的证书原件进行核查,若复印件存在伪造欺瞒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将对中标单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点要求的情况进行核查,如存在不满足要求的情况,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3 设计单位在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度设计的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只能中2个标段,原则上该单位不得成为年度后续设计项目的中标单位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1、“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代理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2、“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6、特别说明: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代理单位澄清。招标代理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8.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8.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8.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8.4、投标文件中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招标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招标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

9、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中相关条款。

10、投标有效期

10.1、投标书递交后60天内有效。

10.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用于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引起的风险。

11.2、投标保证金缴纳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相关条款。

11.3、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1.4.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凭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申请单到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11.4.2、招标人将中标结果报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退还;

11.4.3、本项目如存在质疑、投诉情况,保证金将延期退还。

11.5、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1.5.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1.5.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代理单位签订合同的;

11.5.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代理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1.5.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1.5.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况。

12、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投标文件标识不清、编写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拆、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单位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修改处不予认可。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2.3、投标文件提倡采用A4幅面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

12.4、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均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卡条、抽杆夹、订书机及其他胶订以外装订形式均视为活页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作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3.1、投标人应按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四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资信、技术文件可合并装订(但须明显区分)。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注明“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同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13.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14、投标文件的包装和递交

14.1、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包装,除报价文件之外其他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

14.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注明“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4.3、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未通过报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4.4、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规定标记的投标文件,一经发现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4.5、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将投标文件送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地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开标现场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将被拒绝投标。

14.6、投标文件一经拆封均不退回。

1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5.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地点。

15.2、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的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经开标工作人员确认后,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

17、开标准备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18、开标程序:

18.1、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资信技术文件并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8.2、资信技术评分结束后,开报价文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报价文件,并清点报价文件正、副本数量,若报价文件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工作人员进行唱标,唱标内容为报价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内容并作记录,由授权代表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授权代表未到场确认或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18.3、开标会结束。

六、评标

19、组建评标委员会

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以上单数。

20、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1、评标程序

21.1、本项目评标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投标文件技术与资信部分的比较与评审、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推荐中标投标人和编写评标报告等。

21.2、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2.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则无须继续进行符合性检查,并且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1.2.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资信、技术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1.2.3、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后续程序。

21.3、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21.4、比较与评审。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技术、价格比较和评审。

21.5、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评标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

22、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2.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2、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3.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3.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24、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5、无效投标的情形

25.1、被拒绝的投标文件;

25.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参见招标公告之“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5.3、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授权委托书,任意一项未加盖单位公章;

25.4、开标一览表或投标响应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5.5、授权代表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有异;

25.6、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5.7、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需求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

25.8、投标文件中对于招标需求中的实质性内容的响应表述不清,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

25.9、投标文件组成中带“▲”资料提供不全的;

25.10、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

25.11、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或存在备选(替代)投标方案;

25.12、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25.13、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招标预算金额,招标人不能支付;

25.14、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25.15、投标单价及投标总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投标人又不能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16、投标文件未按胶订形式装订;

25.17、不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或投标文件有招标代理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25.18、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作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26、废标

在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6.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6.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26.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第一条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作为废标外可经批准后继续按原招标方式进行或采取其它招标方式。废标后,招标代理单位将就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7、评标内容的保密

27.1、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27.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单位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违规行为,都将导致其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七、定标

28、推荐中标单位

28.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后,对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方法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28.2、设计单位在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度设计的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只能中2个标段,原则上该单位不得成为年度后续设计项目的中标单位。截止至公告发布日期,不具备本标段投标资格的单位有: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及截止本标段开标前已达到上述条件的其他单位。

28.3、评标结果报经批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29、定标

29.1、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招标人确认。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对于未中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招标代理单位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29.2、中标公告发布七个工作日后,招标代理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合同签订及其他

30、签订合同

30.1、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30.2、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中标单位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代理单位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代理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与下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31、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31.1、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根据不同招标人的招标需求而定。

31.2、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均由招标人收取。

33、质疑与投诉

33.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拟中标单位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质疑;

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

34、投标文件组成(加“▲”的资料为必须提供,否则将视为无效标处理)

部分格式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参考格式的由投标人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编制。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报价文件和技术文件、资信文件。

注意: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4.1、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34.1.1、开标一览表;

34.1.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投标报价注意事项:

(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员工资、交通、住宿、税金、保险、验收及辅助工作及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2)、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方将拒绝有选择的报价。

34.2、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内容应当包含:

1)目录;

2)评分响应表;

3)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如果招标文件有实质性条款,须提供本表;没有实质性条款的无须提供本表);

4)对应技术分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根据要求盖章、提供原件;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4.3、投标人的资信文件内容应当包含:

1)目录;

2)评分响应表;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标响应函(必须按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按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无失信行为承诺书(必须按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9)履约承诺书(必须按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0)对应资信分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根据要求盖章、提供原件;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5、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5.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资信分)

35.2、评标内容及标准

35.2.1、价格分(40分)

报价部分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 报价计算得分满分为40分。
(1)以《关于规范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90%作为上限;
(2)报价评分值计算:按上限值下浮收费标准的优惠区间为0-10%的,每下浮1个百分点,加4分;a投标评标价满分40分;b投标评标价高于上限值的本项不得分。

35.2.2、技术、资信分(60分)

(1)、技术、资信分的计算:

最终技术、资信得分为评标专家组成员的有效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得分

、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保留一位小数) 分值范围
1 项目解读 对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范围、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的认识和了解情况进行评审,如项目概述、项目组织设计、项目目标分解、项目情况分析。横向比较,酌情给2.4-4分,缺项不得分。 2.4-4分
2 设计大纲 根据设计大纲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审,设计思路全面考虑周边道路交通体系,因地制宜,道路功能定位准确。横向比较,酌情给2.4-4分,缺项不得分。 2.4-4分
3 设计方案 根据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评审:①道路平面、纵横断面设计方案的合理性。②道路交通组织及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合理性。③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合理性(包含管位、平面、管材、结构等方面)。横向比较,酌情给6-10分,缺项不得分。 6-10分
4 设计阶段难点及应对方案 针对本项目提出设计阶段的难点问题以及给出应对方案,如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等。横向比较,酌情给4.8-8分,缺项不得分。 4.8-8分
5 服务承诺 后续服务承诺及安排全面、合理,如对设计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保证措施。横向比较,酌情给1.2-2分,缺项不得分。 1.2-2分
6 工作安排 对设计的总体工作安排、进度计划、周期保证措施进行比较、分析。横向比较,酌情给1.2-2分,缺项不得分。 1.2-2分

注:以上内容部分的该缺项部分内容得0分。

资信分(30分):

评分项目 (各项所得分数之和不得超过该项的总分值) 分值
投标人业绩(满分20分) 企业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承担过市政道路类项目(建安费1900万元及以上)设计业绩(业绩必须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的每有一个得4分,最多得20分。(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本项目相应的初步设计批复,并附承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并与原件一致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提供的不得分) 20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满分7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提供至少在本单位缴纳6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其中事业单位可提供其人事部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另具有道路专业注册资格人员的得1分、结构专业注册资格人员的得1分、给排水专业注册资格人员的得1分、电气专业注册资格人员的得1分、造价专业注册资格人员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提供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提供至少在本单位缴纳6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其中事业单位可提供其人事部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证明 7分
投标人信用情况(满分3分) 企业*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获得过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省级及以上获AAA级荣誉的得3分,地市级(或AA级)及以上的得2分,区级(A级)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提供工商部门或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3分

36、解释权

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有矛盾之处,以专用条款为准。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与招标代理人。

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一、建设规模:

本项目东起毛墩坝路,西至仁河大道,长度约369米,宽度24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主体、综合管线及交安智能化等工程。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建安估算2431万元,预计设计费约65.12万元。

二、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报告、防洪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道路、排水、强电、弱电、交安、智能、绿化等所有可能涉及的专业)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均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招标人备案),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

三、相应的规范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国家有关现行法规、规范、规定。

2、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及当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及文件等。

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承包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

四、完成时间要求

1、根据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要求进度完成。

五、质量要求:设计成果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技术规程,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六、成果要求

1、设计成果提交数量(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文本终稿提交5套;初步设计为A3文本12套,2套刻盘;施工图设计(图幅按需提供)为12套,2套刻盘。以上文本数量不含中间汇报打印需求,中间汇报成果按照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提供。

2、建设单位以及项目管理单位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U盘或光盘(CAD及PDF等格式),不得加密。

3、满足建设单位以及项目管理单位需求及符合相关审批部门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样本

(实际以签订合同为准)

GF一2015—0210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项目管理单位:

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人:

项目管理单位:杭州余杭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标通知书,设计人承担xxxx项目设计工作,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

1.6中标通知书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标准和浙江省标准、国家强制性规范。

本合同设计项目设计内容:

3.1设计范围:xxxx。

3.2设计内容:xxxx。

3.3设计阶段:xxxxx。

第四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方案设计最终文本,提交捌套文本;初步设计(含概算)最终文本,提交捌套文本;图审后的施工图,提交捌套文本。其余最终施工图:提交捌套文本。(代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要求)审批过程中的相关设计文件由设计人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供。

上述设计文件按甲方要求的合理设计周期时间内提交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交付地点为xxxx,文件深度满足国家及当地规范、规定要求。

特别约定:

在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1.初步设计

1.1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协助甲方完成报批送件。

1.2提交可研报批稿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概算书)。

1.3初步设计在获有关部门批准前,有关部门要求进行的设计修改或完善,均不属于甲方的设计变更,乙方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

2.施工图设计

2.1初设上会,专家意见收集完成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后七天内上传图审。

2.2批准后的初步设计将作为本工程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2.3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应为在初步设计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2.4施工图出图前需负责与相关部门组织进行核对工作,费用自行承担,并在报价中考虑。

第五条费用

5.1本项目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标准: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xxxxx为计价基数,根据余财政【2018】24号文件工程设计付费基价最高控制费率为标准,并结合投标报价费率进行结算,费用一次性包干(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所有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

5.2本项目总设计费暂定总价为人民币xxx万元整(大写:xxx万元整)(工程建安费暂定为xxx万元)。最终合同价待xxxx确定后,根据设计费比例再进行调整确定。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均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备案),设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

第六条支付方式

6.1设计费支付方式: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要求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10% 设计合同签订后7天内
第二次付费 20%(累计支付至以概算建安费为基数的最终设计费的30%) 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后7天内
第三次付费 20% 完成施工图图审后7天内
第四次付费 20% 项目招标完成后7天内
第五次付费 20% 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7天内
第六次付费 10% 竣工审计结算后7天内

6.2每阶段支付标准为设计内容修改完毕且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为准。因设计人原因产生设计变更造成施工合同造价增加的,导致一般变更,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视情况扣罚设计费1000元——5000元;导致较大变更、重大变更,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视情况扣罚设计费的1-5%。如期间设计人配合不到位,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有权在本阶段设计费的1-5%范围内进行处罚;情况严重的,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设计人无条件认可,按已完成的设计阶段支付费用,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不作任何赔偿。

第七条三方责任

7.1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责任:

7.1.1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7.1.2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提出索赔。

7.2设计人责任:

7.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7.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按国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及专业技术标准、规范等

7.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符合国家使用要求。

7.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

7.2.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7.2.6设计人应提供完整优质的设计服务,配备专业团队,做好过程中与甲方负责人的沟通工作,根据审查来进行图纸设计。

(一)设计方应严控设计文件质量,加强图纸内部审查。上报图审后,在15日内完成图审,如因设计方原因时间延迟,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阶段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8.2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阶段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8.3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条其他

9.1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市政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

9.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三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4本合同一式玖份,发包人(以及项目管理单位)伍份,设计人肆份。

9.5本合同由三方代表签字,加盖三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9.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三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三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7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三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设计人员对本项目踏勘现场根据需要进行,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例会、监理例会等根据需要安排相关设计人员参加。

9.9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项目联系人: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项目管理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案日期:年月日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本项目投标报价 根据余财政[2018]2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 %收取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年月日

(二)投标函

致:杭州余杭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的(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经现场勘查和研究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及招标补充文件并充分理解。

完成本招标项目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项目负责人:。

二、本投标人自愿按照招标文件及设计合同、规划要求、设计技术规范完成任务。

三、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中标后根据招标人时间进度完成初步设计,并严格按此执行。

四、本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本投标人的投标书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

五、如本投标人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其身份证号码:,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投标的以下事宜:

1、

2、

3、

……

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或军官证书号:职务:

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四)投标承诺书

1、一旦我方中标,规划设计文本在正式实施过程中,遇局部修改、内部适当调整(不影响整体框架结构)等,我方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设计,不增加任何费用。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组建项目设计组,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3、一旦我方中标,如我方的设计出现其规定不应出现的缺陷,并造成损失的,损失由我方承担。

4、一旦我方中标,在招投标、施工过程中会积极配合甲方,保持沟通。

5、一旦我方中标,若在该工程的全部施工过程中遇到需要工程变更或其它等情况,我方相应的技术人员一定及时响应,并在相应的时间内作出相应的决定,落实好更改方案,付诸实施。

6、一旦我方中标,10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放弃。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五)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申请人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投标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真
成立日期 现有职工人数
资质等级证书 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注册号:
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部室划分、各数室人数、中高级职称、注册建筑师、结构师等人员数)组织机构框图附后技术人员总数: 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投标申请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投标申请人需随此表附上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文件的复印件。

(六)项目组成员配备情况表

投标单位:

一、项目负责人: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从业年限
执业资格 职 称 职 务

二、其他人员: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 龄 专业 职 称 执业资格 从业年限

注:根据评分细则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七)相关项目实施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简要描述 项目金额(万元) 实施时间 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注:根据评分细则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八)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杭州余杭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本公司承诺:在本项目采购和执行期间,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在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此期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等有关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九)履约承诺书

本单位在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下属单位)所有承接的工程类或服务类项目,均自愿接受《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服务单位“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并自愿接受所有条款内容,如发生黄、红色预警情况,自愿按办法规定的要求在限期内放弃投标资格,不追究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下属单位)任何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时间:

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供参考)

1、报价文件外层包装封面

报价文件

(唱标时启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2、资信/技术文件外层包装封面

资信/技术文件

(开标时启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

1、报价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资信/技术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资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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