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教育局本级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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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5
发布于
湖南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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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教育局本级 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 征集 公告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郴州市 教育局 作为本项目征集人,拟对 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进行公开采购征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 、 采购项目名称: 2025-2027 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2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郴财采计 [2025]0246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ZCLHZB-CZ-********

3、采购项目预算: ¥ ********.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评审方法:

第一阶段: □ 价格优先法 ■ 质量优先法

第二阶段: √ 直接选定 □二次竞价 □顺序轮候

6、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 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框架协议期限: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二年 。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9、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 (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征集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品目分类编码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总价

单位

数量

备注

包 1

2025-2027 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C********- 其他保险服务

2025-2027 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 入围供应商数量: 5 (家)

********.00

5

★注:

1、评标委员会对项目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征集人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按顺序依次确定入围供应商。

2、本项目第一阶段选定的入围供应商数量为5家。当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大于 等于 7 家时 ,将确定综合得分排序前 5名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当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小 于 7 家时 ,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征集人直接选定。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4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1 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财产保险), 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同属于一个集团公司的,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并提供集团公司的授权书

3.2投标人湖南省分公司必须在湖南省学生意外伤害报告平台获得承保机构备案资格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电子征集文件的时间、期限及方式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czggzy.czs.gov.cn/ )免费获取及下载电子征集文件。若对征集文件有质疑的,投标人应在 公告期限届满后 7个工作日内提出( 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

2、征集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征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czggzy.czs.gov.cn/ )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用户登录”--“我要投标”--“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征集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下载,其征集文件与备案的书面征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年 12 月 4 日上午 9 时 30分 (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 2025年 12 月 4 日上午 9 时 30分 (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5 开标室。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及解密,具体操作: 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入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 *********** )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再登录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 )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 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容量应当控制在 200MB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若因响应文件容量较大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响应文件如期解密。

七、征集文件公告期限 :

1、征集文件公告期限:2025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00分至2025年 11 月 20 日 17 时 00分止(5个工作日)。

2、本征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网址: ***********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 )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征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征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征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询问及质疑 :

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 、潜在投标人认为征集文件或征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起 7 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

九、征集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 、 征集人信息

( 1 ) 名称: 郴州市教育局

( 2 )地址: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南路 3号

( 3 )联系人: 雷先生

( 4 )联系电话: ********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1 )名称: 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 2 )郴州分公司地址: 郴州郴江路第一国际金童座 6楼

( 3 )联系人: 肖艳、刘丹

( 4 )联系电话: ********80********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 1) 名 称: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地 址: 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联系人: 政府采购科

( 4)电 话: ********

十、其它补充事宜

1、本征集公告选项: ■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无需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任何费用。

3、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由征集人支付,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贰 万元整( ¥ 20000.00)。

4、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移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186********,介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181********。

5、请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湖南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响应文件。

6、若因投标人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响应文件,选择IE11浏览器进行文件解密,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7、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征集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将项目延期、延长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8、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

附件下载:

11.13稿-教育局-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docx

采购需求.doc

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征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征集人:郴州市教育局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5]0246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CLHZB-CZ-********

采购代理机构: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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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版本

1

目录

第一章征集邀请4

第二章投标须知8

投标须知前附表8

投标须知正文14

一、总则14

二、征集文件15

三、响应文件16

四、投标20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1

六、入围信息公布22

七、框架协议签订23

八、其他规定24

第三章资格审查28

一、资格审查主体28

二、资格审查28

三、资格审查结果29

四、其他29

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33

评审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3

评审方法及标准正文35

一、评审方法35

二、评标程序35

三、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35

四、澄清有关问题36

五、比较与评价36

六、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37

七、编写评标报告37

八、评标报告复核37

九、停止评标38

十、废标38

十一、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8

第五章采购需求47

第六章框架协议文本48

一、框架协议书59

二、框架协议通用条款62

三、框架协议专用条款62

第七章响应文件的组成63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64

一、开标一览表66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7

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69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格式73

四、投标函76

五、采购需求响应77

六、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78

七、采购需求(服务内容及要求)偏离表79

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80

九、投标货物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83

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83

2025年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版本

1

第一章征集邀请

郴州市教育局作为本项目征集人,拟对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采购征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5]0246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CLHZB-CZ-********

3、采购项目预算:¥********.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评审方法:

第一阶段:□价格优先法■质量优先法

第二阶段:☑直接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框架协议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二年。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征集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品目分类编码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总价 单位 数量 备注
包1 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C********-其他保险服务 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数量:5(家) ********.00 5

★注:

1、评标委员会对项目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征集人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按顺序依次确定入围供应商。

2、本项目第一阶段选定的入围供应商数量为5家。当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大于等于7家时,将确定综合得分排序前5名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当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小于7家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征集人直接选定。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1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财产保险),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同属于一个集团公司的,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并提供集团公司的授权书

3.2投标人湖南省分公司必须在湖南省学生意外伤害报告平台获得承保机构备案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电子征集文件的时间、期限及方式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免费获取及下载电子征集文件。若对征集文件有质疑的,投标人应在公告期限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2、征集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征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用户登录”--“我要投标”--“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征集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下载,其征集文件与备案的书面征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及解密,具体操作: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容量应当控制在200MB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若因响应文件容量较大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响应文件如期解密。

七、征集文件公告期限:

1、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止(5个工作日)。

2、本征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网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征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征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征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征集文件或征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征集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征集人信息

(1)名称:郴州市教育局

(2)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南路3号

(3)联系人:雷先生

(4)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2)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郴江路第一国际金童座6楼

(3)联系人:肖艳、刘丹

(4)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8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地址: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4)电话:********

十、其它补充事宜

1、本征集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无需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任何费用。

3、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由征集人支付,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4、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移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186********,介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181********。

5、请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湖南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响应文件。

6、若因投标人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响应文件,选择IE11浏览器进行文件解密,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7、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征集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将项目延期、延长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8、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1.1款 采购项目 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第2.1款 征集人 名称:郴州市教育局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南路3号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
第2.2款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郴江路第一国际金童座6楼联系人:肖艳、刘丹 联系电话:********/177********
第3.2款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第6.2款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不组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察或者自愿参加答疑会,其费用自理。如因投标人没有进行现场勘察或者参加答疑会,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二、征集文件
第7.2款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8.4款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 /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一般商务条款,负偏离项数之和≥ /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一般技术条款(参数),负偏离项数之和≥ /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
第10.1款 信息公告指定发布媒体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网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三、响应文件
第14.1款 投标报价的规定 本项目无需报价
第14.2款 采购项目预算 ¥********.00元
第15.1款 投标人应提供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3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1.4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1 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财产保险),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同属于一个集团公司的,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并提供集团公司的授权书3.2投标人湖南省分公司必须在湖南省学生意外伤害报告平台获得承保机构备案资格。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详见附表1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第15.1(4)项 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1.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财产保险),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的名义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同属于一个集团公司的,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并提供集团公司的授权书2.投标人湖南省分公司必须在湖南省学生意外伤害报告平台获得承保机构备案资格。
第16.4款 样品提供的规定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2025年 日上午 分之前,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第17.1款 投标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第18.1款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第19.1款 分包 ■ 不接受□ 接受,允许依法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中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第20.2款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使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编制生成。
第20.5款 纸质响应文件份数 入围供应商在领取入围通知书前,需提供三份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并装订成册)供存档使用。纸质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第25.2款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开标一览表、服务期限等。
第25.2款 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 30分钟。
六、入围信息公布
第29.2款 确定入围供应商的方式 1、入围供应商数量:5家。2、入围候选人并列的确定入围单位的方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由征集人或评标委员会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入围顺序。3、评审方法:□ 价格优先法■ 质量优先法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征集人直接选定。3.2 评标委员会对项目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征集人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按顺序依次确定入围供应商。3.3 当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大于等于7家时,将确定综合得分排序前5名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当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小于7家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3.3 入围家数确定:本项目淘汰比例为20%。先按照20%淘汰率取整予以淘汰,但不得超过入围供应商数量。若计算的淘汰数非整数,则按照以下取整原则进行处理。若减去淘汰后的数量剩余入围供应商超过了入围供应商数量,则取入围数量。即:淘汰数量=取整[供应商数量×20%](示例:如有8家供应商投标,淘汰数量=取整[8×20%]=取整[1.6]=2,最终实际淘汰2家供应商,如征集文件规定入围数量为5家,则8-2=6﹥5,则也只取5家入围。以此类推)。 名词注释: ①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第30.5款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投标人应当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向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并提交书面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2.1征集人信息联系部门:郴州市教育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南路3号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部门: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郴州郴江路第一国际金童座6楼电子邮箱:********@qq.com 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要求一次性提出。
七、框架协议签订
第32.1款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八、其他规定
第33.1款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发布)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 %,价格 / %。 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作要求。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发布)内的: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 %、价格 / %。 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作要求。
第33.2款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发布)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本项目节能产品为:/ 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作要求。
第33.3款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 为 10 %。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给予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给予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注:要求投标人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本单位的所属行业。若企业从事两种及以上的经济活动时,按照其企业主要活动确定本单位的所属行业。
政府采购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中价格扣除参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扣除比例标准,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 为10%。
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评审中价格扣除参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扣除比例标准,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 为10%。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评审中价格扣除参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扣除比例标准,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 为 10 %。
第33.8款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涉及到进口产品的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作要求。
第33.9款 政府采购融资 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业务信息。
第36.2款 入围供应商补充 ☑ 不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向下取整)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况时,征集人将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 注: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的补充征集。
第37.1款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由征集人支付,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第38.1款 合同预付款和质量保证金支付 ■ 不支持预付款□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支付条件: /
■ 不要求提交质量保证金□ 要求提交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第38.2款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若因投标人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响应文件,选择IE11浏览器进行文件解密,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2、投标人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撤销响应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继续进行。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征集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将项目延期、延长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注:1、“投标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是对“投标须知正文”中相应条款内容的补充,如有不一致时,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2、本项目征集文件解释权归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征集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系指响应征集、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

2.5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

2.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

2.7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具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详见《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征集邀请”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需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征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保密

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征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6.1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察或者自愿参加答疑会,其费用自理。如因投标人没有进行现场勘察或者参加答疑会,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6.2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6.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6.4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征集文件

7.征集文件的构成

7.1征集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征集邀请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资格审查

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框架协议文本

第七章响应文件的组成

7.2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征集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

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8.1投标人应当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8.2偏离是指响应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征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8.3征集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或注明了“其投标无效”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8.4响应文件偏离征集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超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9.询问

9.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征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10.征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用网上公告方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2当征集文件、征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征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征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同样具有约束力。

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如果公告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被顺延或者延期的,以最后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中明确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0.4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顺延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期限,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发布更正公告。

三、响应文件

11.投标语言

11.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投标人与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计量单位

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内容如下:

13.1.1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3.1.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1)投标函

(2)采购需求响应

(3)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4)采购需求(服务内容及要求)偏离表

(5)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6)投标货物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3.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征集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资格审查索引表应置于“资格证明文件”的第一页,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应置于“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第一、二页。

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4.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应以征集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及第五章采购需求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响应制报价)。

14.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征集文件设定最高限价的),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且不接受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4.4征集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

14.5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4.6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的,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中“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清单报价表”、“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清单报价表”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修改,影响投标报价评审,其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14.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5.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从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说明。

15.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15.3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征集文件规定签署。

16.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框架协议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

(3)征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

16.3投标人提供的软件及硬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征集人应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16.4【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未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17.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征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18.投标保证金

18.1征集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投标保证金。

18.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框架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管理单位在终止征集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管理单位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8.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国库:

(1)投标人在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9.分包

19.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9.2入围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征集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9.3不符合征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19.4投标人应在签订框架协议前向征集人提供分包协议,否则,征集人有权拒绝签订框架协议。

19.5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框架协议的,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框架协议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框架协议分包给大型企业。

19.6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

20.响应文件的编制

20.1投标人应当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20.2投标人应当使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编制响应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

20.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未按要求上传或填写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4投标人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征集文件要求的有关原件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原件扫描件的,征集人或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征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予以无效投标处理,涉及评分项的则该项评分记0分处理。

20.5纸质响应文件的份数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1.响应文件的签署

21.1响应文件应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在指定签章处使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认可的湖南CA数字证书(含电子公章和电子印章)进行签章。

四、投标

22.响应文件的递交

22.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湖南CA数字证书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容量应当控制在200MB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若因响应文件容量较大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2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了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投标人应撤回原电子响应文件,并根据修改后上传的最新征集文件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并再次上传。

22.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再接收电子响应文件。

2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并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2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23.3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要求保证金管理单位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4.串通投标行为

2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投标人按照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签章;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5.开标

25.1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使用湖南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网上开标会。

25.2投标截止时间止,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解密时限内自行进行解密,并由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同步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不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不得开标。

25.3开标过程应当由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5.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6.资格审查

26.1开标结束后,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

26.2资格审查结束后,征集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不得评标。

27.评标委员会

27.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征集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7.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7.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入围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征集人委托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

28.评标

28.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六、入围信息公布

29.入围通知书与入围信息公布

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送征集人。

29.2征集人应当自收到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入围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入围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

29.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征集人确定入围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入围通知书,并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媒体公告入围结果,征集文件随入围结果同时公告,入围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0.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30.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0.2投标人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0.3本章第30.2款所称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入围结果提出质疑的,为入围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4本章第30.3款所称“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是指: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电子征集文件的,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5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制作、签署,并直接送达(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子送达(含传真、微信、电子邮件等)。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30.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组成后提出的质疑事项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0.7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0.8质疑函格式应按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的“政府采购供应质疑函范本”制作。

30.9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30.10质疑人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及程序,向征集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框架协议签订

31.签订框架协议

31.1征集人应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入围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所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1.2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为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

31.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就中标项目向征集人承担连带责任。

31.4框架协议将在法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框架协议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5入围供应商应当按照框架协议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框架协议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2.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适用)

32.1入围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入围通知书》后10日内,【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向征集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2.2入围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2.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其他规定

33.政府采购政策

33.1优先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相应评审方法给予政策加分。具体加分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3.2强制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33.3价格评审优惠: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该联合体投标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该大中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1)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中小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33.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6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以及中小企业的投标人代理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政策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3.7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

33.7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中小企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货物类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3.8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33.9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业务信息。

34.招标家数不足的处理

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征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征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征集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征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5.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35.1征集人将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进行公开,作为第二阶段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35.2征集人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建立对入围供应商的评价反馈制度。

36.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36.1入围供应商的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达不到征集人考核与评价管理办法标准的;

(7)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36.2入围供应商的补充规则

征集文件规定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的,征集人可以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补充征集供应商,并在框架协议中进行明确。

37.招标代理服务费

37.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3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8.1合同价款支付

(1)征集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征集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入围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框架协议中进行明确。

(2)征集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征集人可以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入围供应商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框架协议中进行明确。

(3)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

38.2征集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主体

1、资格审查主体:征集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除第二章第15.1款另有规定外,征集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附表1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

(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电子章的;

(4)投标报价超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的;

(5)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征集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和信用郴州网站(***********)。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其处罚结果执行。

(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征集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征集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征集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本章指定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本章指定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三、资格审查结果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征集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2、资格审查结束后,征集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

四、其他

1、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发生资格变化的,应当通知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

附表1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资格审查内容表

项目名称: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5]0246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CLHZB-CZ-********

序号 资格性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1 投标人资格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二章第15.1(1)项
2 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一章第四项1.1款
3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一章第四项1.2款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一章第四项1.3款
5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一章第四项1.4款、本章第4(2)项
6 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一章第四项3.1款
7 投标人湖南省分公司必须在湖南省学生意外伤害报告平台获得承保机构备案资格。 第一章第四项3.2款
8 资格证明文件的电子签名、盖电子章符合征集文件要求 是否符合征集文件要求

注:1、上述内容符合的用“√”表示,不符合的用“×”表示,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属于资格性审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环节。合格投标人不足7家的,不得评标。

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要求清晰可辨,若因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模糊不清,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征集文件中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投标人公章是指单位电子章。

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项目名称: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5]0246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CLHZB-CZ-********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

征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项目名称: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5]0246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CLHZB-CZ-********

序号 合格投标人名称

征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评审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评审方法
第一款第1项 评审方法 质量优先法
第一款第2项 评标因素和标准 见附页1 评审方法及标准
四、澄清有关问题
第四款第2项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五、比较与评价
第五款第2项 价格评审优惠 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为 10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价格扣除比例为 /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扣除比例为 / %。 Comment by 1: 不报价是否不要价格扣除2、政府采购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 10 % 。3、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 10 %。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 10 %。 5、个体工商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第五款第4(2)项 优先采购 1、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中小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以及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代理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政策加分。 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作要求。
六、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
第六款第1项 入围供应商数量 5家
第六款第2项 入围供应商并列的确定入围单位的方式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由征集人或评标委员会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入围顺序。

评审方法及标准正文

一、评审方法

1、评审方法:质量优先法,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因素相关,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水平、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评审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二、评标程序

1、评标程序分为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

三、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依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只根据响应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未按照征集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电子章的;

(2)响应文件没有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征集文件的偏离超出征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征集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比较与评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数量不7家的,应予以废标。

四、澄清有关问题

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审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响应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可以采用书面或电子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五、比较与评价

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

(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四条第2款、第3款进行算术修正。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评审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3)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按照上述顺序修正或调整。

3、投标报价评价(本项目为响应制报价)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应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100×报价权重分

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

(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第1.2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进行计算得分。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评审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调整。

5、评标总得分

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7、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六、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

1、入围供应商数量详见【评审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2、响应文件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确定入围供应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按【评审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入围顺序。

七、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八、评标报告复核

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入围供应商的或投标报价最低的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人进行重点复核。

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九、停止评标

1、评标委员会发现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征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十、废标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征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征集人项目采购预算,征集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一、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附表1投标人符合性审查表

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内容表

项目名称: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5]0246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CLHZB-CZ-********

序号 符合性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1 投标有效期满足征集文件要求 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规定(第二章第17.1款、本章第三条第2(3)项)
2 服务期限满足征集文件要求 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规定
3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响应征集文件要求 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规定
4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中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
5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电子签名、盖电子章符合征集文件要求 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规定
6 响应文件中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规定

注:1、上述内容符合的用“√”表示,不符合的用“×”表示,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属于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其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7家的,不得进入比较和评价环节。

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项目名称: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5]0246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CLHZB-CZ-********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符合性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

评标委员会(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项目名称: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5]0246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CLHZB-CZ-********

序号 合格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页1评审方法及标准

评审方法及标准

序号 项 目 权值的取值
1 技术 50%
2 商务 50%
∑(1+2)=100 100%

附表1技术标评审评分表K1(所占权值:50%)

该部分基本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

序号 项 目 评 分 标 准 供应商得分
1 2 3
1 安全预防方案及(30分) 1.制定服务团队方案,设有专门校方责任保险服务团队,服务团队需包括 本项目专职负责人、承保、理赔、财务等人员;并安排校方责任保险专门工作经费,最高分10分。有缺陷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2.制定校方责任保险安全预防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能提供投保学校的保险服务手册,能提供充分的安全预防服务,此小项最高计分10分。有缺陷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3.制定有协助建立校园风险管理服务体系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校方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协助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投保人建立与健全校园风险管理服务体系,最高分10分。有缺陷处每处扣1分, 扣完为止。 0-30
2 服务评价10分 服务评价:根据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对各保险公司的服务评价汇总计分表证明材料进行评价计分:评价计分98分及以上:计10分,评价得分95分~ 98分(不含98分):计8分。90~95分(不含95分):6分,85~90分(不含90分)及前期未参与评价计3分,85分以下的不计分。 0-10
3 保险服务 方案(50分) 1.制定了保险承保服务方案,结合了自身实际和投保人服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承揽(反商业贿赂)、出单、保费收取、保险责任、保障范围、投保流程等内容,最高计15分。有缺陷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2.制定了保险理赔服务方案,结合了自身实际和投保人服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全国统一服务专线、报案、查勘、定损、现场施救、应急措施、赔偿 计算方法、索赔材料、理赔时效(如对特殊、疑义案件的、简易定责和便捷 理赔、预付赔款、法律服务)等基础性服务项目、纠纷调解解决、并做出具 体理赔服务时效承诺,最高得15分。有缺陷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3.设立了完善的校方责任保险服务质量监控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信息反馈及回访服务承诺计划,制定有根据投保人的意见进行整改方案等,最高计10分。有缺陷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4.增加了实质的优惠条件,每增加一项实质优惠条件计2分,最高计10分(如理赔时效、理赔程序、赔付范围、简易赔付、垫付等)。 0-50
4 合同承诺(10分) 1.对合同范本作了相应承诺,配合各级组织协调部门做好校方责任保险投保理赔服务,最高计3分,没有的不计分。2.能提交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校方责任保险条款,且该备案条款的相关内容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校方责任保险责任限额要求的计5分;能提交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校方责任保险条款,但该备案条款的相关内容没有达到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校方责任保险责任限额要求的计2分;投标人未提供计0 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交的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包含有校方责任保险内容的《财产保险公司条款费率备案表》为依据。3.承诺除国家政策调整因素外,服务期限内费率和报价不调整的,计2分, 没有的不计分。 0-10
5 最终得分
评价意见:评委签章: 评审时间:

附表2商务标评审评分表K2(所占权值:50%)

该部分基本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

序号 项目 评价内容 评分 标准 供应商得分
1 2 3
1 综合实力(11分) 1.投标人(或其总公司或集团公司)与政府签署在有效期内的战略合作协议等框架协议,与市州级人民政府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计5分;与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记2分;最高记7分。须提供战略合作协议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近3年(2022年至2024年)具备省级政府部门组织采购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服务经验(独家或首席承保或共保),每个项目计1分 最高计4分。须提供相关协议、入围通知书或通知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不计分。 0-11
2 承保能力(14分) 根据投标人(或其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计算每一危险单位最大承保能力,80 亿(含)以上计14分;10亿(含)-80亿计10分;10亿(含)以下计4分。须提供总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扫描件(不含附注)作为评分依据,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 0-14
3 运营网点分布(33分) 1.投标人在郴州市11个市州县区设支公司,每个机构计3分,该项最高计33分。注:需提供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复的保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湖南省保险监管部门盖章的机构网点证明书,否则不计分。 0-33
4 偿付能力(12分) 根据投标人(或其总公司)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值(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最低资本)进行评分: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值为200%及以上的计12分;180%(含)-200%(不含) 的计8分;150%(含)-180%(不含)的计4分;150%以下不计分。须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及总公司审计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分依据,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 0-12
5 承保及理赔经验(30分) 1.投标人(或其总公司)2022-2025年度在全国各地市级教育保险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的,每个项目计2分,最高计6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官网公告或其他有效证明。2.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具有全国范围内校园方责任保险保费100万(含)以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独家或首席承保或共保) 的承保经验,每个2分,最高计18分。须提供保险协议或中标通知书或保险单复印件或保险单抄件,如同一县市区有多张保单,还须提供学校所属同 一县市区的相关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3.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具备全国范围内校园方责任险单次事故赔款金额超过10万元的理赔经验,每个计2分,最高计 6分。须提供赔款计算书或赔款收据或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0-30
7 最终得分
评价意见:评委签章: 评标时间:

附表3技术标部分评分乘权后得分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 评委姓名 投标人A 投标人B 投标人C
平均得分

评委签章:评标时间:

附表4商务标部分评分乘权后得分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 评委姓名 投标人A 投标人B 投标人C
平均得分

评委签章:评标时间:

附表5经评标的投标人得分排序表

项目得分 投标人名称 技术的评分(K2) 商务的评分(K3) 总分 排名

评委签章:评标时间:

附表6入围候选人排序表

排序 入围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综合得分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评委签章:评标时间:

附表7授标建议

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5]0246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CLHZB-CZ-********),于20XX年XX月XX日上午XX:XX(北京时间)在XXX的监督下在XXXXXXX会议室进行了开标和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要求,对各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对比、评议和打分,最后集体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以下供应商为本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名称
入围供应商地址
入围金额(元) 大写:
小写:
备 注

评委签字:用户代表签字:

监督部门代表签字:

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年月日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2、项目概况

校方责任险是一种责任保险,由学校作为投保人,旨在保障学校因过失或疏忽导致的学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当学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如果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进行赔偿。这种保险不仅减轻了学校的经济负担,还能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安全。校方责任险的保障范围通常包括学校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问题、教师体罚或疏忽导致的学生伤害等。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决定为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购买校方责任保险,公开招标有资质、信誉好的商业保险公司为在校学生提供校方责任保险服务,和即将入围商业保险公司双方本着诚信、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新的《校方责任保险服务合同》,有效保障在校学生的相关权益。

三、保险对象:郴州市境内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四、保险内容: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其校(园)内或由其统一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园)外活动中,因下列原因导致其注册学生、来自其他教育机构的交流学生或者借读生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港、澳、台地区除外)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

(2)被保险人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

(3)被保险人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者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行业和被保险人所在地市的卫生、安全标准;

(4)被保险人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被保险人的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学工作的疾病,但被保险人未采取必要措施;

(6)被保险人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

(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学活动,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注意;

(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被保险人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

(9)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

(10)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11)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擅离工作岗位,不履行职责,或者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或职业道德;

(12)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被保险人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

(13)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其他学生感染;

(14)被保险人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五、保险范围:校方责任保险基本范围包括因校方责任导致学生的人身伤害,依法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具体可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事故责任类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校方责任保险赔偿范围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项目,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六、保险时间:服务期2年,原则上按学年投保,即每年的9月1日零时至次年的8月31日24时。特殊情况下,保险期限为自保单签署之次日零时起至次年的8月31日24时。

七、项目要求:

1、投标人应对有关学校出险报案、现场勘查、施救、理赔(赔款预付服务,常规案件、重大案件、疑难案件的理赔,异地理赔)等在时间、处理办法及措施上有明确的承诺。

2、投标人的承诺不得包含有违反保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3、入围的投标人必须制订有切实可行的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方案,其中应包括有安全宣传预防、理赔服务等内容,建立专门的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安排相应的安全预防及理赔服务工作专项经费,形成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服务体系,在风险顾问单位组织下,共同做好校园风险防控工作。

4、入围的投标人应与采购人协商确定投保、保费缴纳、送交保单、出险报案、接收服务对象索赔单证以及提交赔款等有关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步骤,根据保险政策及其承诺,制作或采购校方责任保险服务手册、宣传书籍资料,免费分发给所有投保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5、入围的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积极参与校方责任保险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并承担相应的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经费。入围的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建立和报送校方责任保险的投保、报案、理赔电子档案和统计数据,进行网络化统一管理。在保险责任期内,入围的投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把该学期或学年度保费收缴情况统计汇总表、保险案件理赔统计汇总表报送给采购人和风险顾问单位。不得出现瞒报、漏报、少报、迟报等行为,其中保费数据应与教育部门实际投保数据一致。

6、入围的投标人应与风险顾问单位协商,制订统一的索赔程序和应备材料清单,书面告知学校,有义务告知事故学校索赔程序和应备材料,事故学校材料备齐上缴后,入围的投标人应在10日内将赔付款支付到位;特殊情况未能及时赔付的,须每隔15日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报告赔付进度;拒绝赔付的,应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教育主管部门、风险顾问单位和学校提供情况说明和依法解释。

7、入围的投标人应根据保监部门核定的《校方责任保险条款》及响应本次招标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承担服务对象校方责任的保险责任。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02年12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入围的投标人应具备较健全的服务网络,及时为投保学校办理投保、理赔、保全及其他相关事宜。入围的投标人的理赔服务应主动、及时、准确,有明确的理赔服务流程,有统一的赔偿金计算标准。对校园常发、多发的学生伤害事件的理赔工作应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理赔工作区别对待,充分提高校方责任保险定责、赔偿效率。对于保险纠纷和重大保险事故的理赔工作应考虑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应提供良好的异地出险理赔服务。

9、入围的投标人应对所承保的学校开展防灾防损查勘工作,并向学校提供书面的防灾防损建议,协助学校做好风险防范制度措施制定工作。制作下发相关资料,每学年要在投保地区开展安全演练或安全风险防范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保险知识、条款解释、理赔服务、防灾防损知识等)。定期对投保学校的风险状况进行分析,对学校前一阶段的实际理赔情况书面告知。

10、入围的投标人应积极开展投保理赔服务工作,不得拒绝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的要求。

11、投保学校每学年的转出转入学生人数如在该校学生总数的5%以内,则保费不予增退,保险责任不予变更。

12、入围的投标人应在保险条款中进行责任扩展或特殊约定,将学生因升学原因,于开学前(尚未正式注册或办理投保手续)参加学校军训期间发生的校方责任保险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事故纳入到军训组织学校承保公司的理赔服务保险保障范围。

13、入围的投标人应该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限额进行赔付,全省范围内统一赔付标准,不得将30万元的赔偿限额进行划分并设置分项限额。承保公司对农村和城市死伤学生应实行同等理赔服务标准。

14、入围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收保费总额的20%用于安全预防工作,并将其中不低于2%比例的资金建立风险防范基金,用于安全问题的赔付。

八、保险业务办理

1、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下属实施单位将与本次入围的保险公司共同开展郴州市境内的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保险公司应安排专门的机构及人员,主动开展工作,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市场份额。

2、保险公司应严格履行承保服务承诺,实施365×24小时专业服务。

3、保险公司每季度按规定应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下属实施单位提交校方责任保险的工作情况报告、统计报表、报表分析及说明,报表分析及说明中应包括有承保学校数及保费金额、出险学校人次及理赔金额、重大事故理赔情况、防灾防损建议等内容。

九、考核办法

采购人根据《湖南省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服务年度考核标准》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成绩60分(不含60)以下为不合格,根据考评结果,出具书面的服务评价给考核合格者,考核不及格的,采购人有权对入围投标人提出整改意见或向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报告后依法解除合同。其他条款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10、校责险方案

2014版校责险方案一(10元/生/年)

保障项目 保费标准 释义 保障额度
10元/生 每生每年累计限额 每校每次限额 每校全年累计限额
校园责任 主险8元/生 按承保机构报备保险监管部门的校(园)方责任保险条款产品执行和承担保险责任。 50万元 450万元 1000万元
附加无过失责任 附加险2元/生 按承保机构报备保险监管部门的校(园)方责任保险附加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条款执行。 12万元 100万元 200万元

2018版校责险方案二(15元/生/年)

保障项目 保费标准 释义 保障额度
15元/生 每生每年累计限额 每校每次限额 每校全年累计限额
校园责任 主险13元/生 按承保机构报备保险监管部门的校(园)方责任保险条款产品执行和承担保险责任。 60万元 650万元 1200万元
校外责任(由学校组织的) 研学旅行 教育部等11部委文件要求(教基一〔2016〕8号)开展的研学旅行活动。 60万元 650万元 1200万元
校外拓展 综合实践基地等校外教育活动;其他短期拓展项目,如军训、体能训练、生存训练、野外露营、野炊等。 60万元 650万元 1200万元
劳动体验 劳动实践场所的各种劳动、义务劳动、环境卫生劳动,校内外劳动教育、公益类活动等。 60万元 450万元 1000万元
课外活动 第二课堂、写生采风、课外情景教育、课外体育活动等。 60万元 450万元 1000万元
其他活动 学校统一组织或安排的其他校外非教育类活动、学生自愿参与的活动等。 50万元 450万元 1000万元
校园延伸 上下学途中因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学生的人身伤亡(学生因乘坐校车发生的事故除外);放学后、节假日自行滞留学校在校内发生的伤害事故;学校组织或开展运动类教学或比赛过程中突发猝死;校园内建筑附属物或装置装饰等的外物伤害。 30万元 450万元 1000万元
第三方侵害 在校园内受到第三方侵害、动物攻击、外物伤害等。 30万元 200万元 500万元
附加无过失责任 附加险2元/生 按承保机构报备保险监管部门的校(园)方责任保险附加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条款执行。 12万元 100万元 200万元

2018版校责险方案三(20元/生/年)

保障项目 保费标准 释义 保障额度
20元/生 每生每年累计限额 每校每次限额 每校全年累计限额
校园责任 主险17元/生 按承保机构报备保险监管部门的校(园)方责任保险条款产品执行和承担保险责任。 90万元 800万元 1500万元
校外责任(由学校组织的) 研学旅行 教育部等11部委文件要求(教基一〔2016〕8号)开展的研学旅行活动。 90万元 800万元 1500万元
校外拓展 综合实践基地等校外教育活动;其他短期拓展项目,如军训、体能训练、生存训练、野外露营、野炊等。 90万元 800万元 1500万元
劳动体验 劳动实践场所的各种劳动、义务劳动、环境卫生劳动,校内外劳动教育、公益类活动等。 90万元 800万元 1200万元
课外活动 第二课堂、写生采风、课外情景教育、课外体育活动等。 90万元 800万元 1200万元
其他活动 学校统一组织或安排的其他校外非教育类活动、学生自愿参与的活动等。 70万元 800万元 1200万元
校园延伸 上下学途中因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学生的人身伤亡(学生因乘坐校车发生的事故除外);放学后、节假日自行滞留学校在校内发生的伤害事故;学校组织或开展运动类教学或比赛过程中突发猝死;校园内建筑附属物或装置装饰等的外物伤害。 50万元 450万元 1200万元
第三方侵害 在校园内受到第三方侵害、动物攻击、外物伤害等。 60万元 450万元 1200万元
附加无过失责任 附加险3元/生 按承保机构报备保险监管部门的校(园)方责任保险附加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条款执行。 20万元 150万元 300万元

2021版校责险方案四(25元/生/年)

保障项目 保费标准 释义 保障额度
25元/生 每生每年累计限额 每校每次限额 每校全年累计限额
校园责任 主险25元/生 按承保机构报备保险监管部门的校(园)方责任保险条款产品执行和承担保险责任。 120万元 800万元 1500万元
校外责任(由学校组织的) 劳动教育 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劳动教育、劳动实践、义务劳动、环境卫生劳动、公益类活动等。 120万元 800万元 1500万元
校外拓展 综合实践基地等校外教育活动;其他短期拓展项目,如军训、体能训练、生存训练、野外露营、野炊等。 120万元 800万元 1500万元
课外活动 第二课堂、写生采风、课外情景教育、课外体育活动等。 120万元 800万元 1500万元
研学实践 教育部等11部委文件要求(教基一〔2016〕8号)开展的研学实践活动。 100万元 800万元 1500万元
其他活动 学校统一组织或安排的其他校外非教育类活动、团队活动、学生自愿参与的活动等。 90万元 800万元 1200万元
延伸责任 上下学途中因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学生的人身伤亡(学生因乘坐校车发生的事故除外);放学后、节假日自行滞留学校在校内发生的伤害事故;学校组织或开展运动类教学或比赛过程中突发猝死;校园内建筑附属物或装置装饰等的外物伤害。 90万元 500万元 1200万元
第三方侵害 在校园内受到第三方侵害、动物攻击、外物伤害等。 80万元 500万元 1200万元

承诺函

Xxxxxx(征集人):

我公司承诺:

1、若成功中标2025-2027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以下简称“中标”),全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间统一为:每年9月1日0时0分至次年8月31日24时,即保险期间接续上一年度保单。对保险期间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我司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2、若2024学年度业务范围内的学校继续选择我司为承保单位,其所有学校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时以来发生的校责险保险责任事故,在我司中标后全部按规定赔偿到位。如若拒赔,10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的郴州市内所有学校保费,自愿退出郴州市中小学校责险市场三年。

3、中标后新接业务范围内学校从9月1日0时起发生的校责险保险责任,我司负责按规定赔偿。若接受业务后对该时段内已发生的保险责任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扯皮拖延,招标方有权退保,我司在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回郴州市内所有校责险保费,并自愿退出郴州市中小学校责险市场三年,招标方向承诺赔偿的中标保险机构重新投保。

4、一个县级区域内校责险由多家保险公司承保的,若出现违约退出的承保公司,则其业务由其他保险公司自愿承接;如没有自愿承接的,招标方交由业务份额最大的一家保险公司承保;如果该公司拒绝接受,则自愿立即退出郴州市校责险市场三年,已收保费10个工作日内全部退回,招标方将业务转交给业务份额第二的保险公司,依此类推。

5、我司承诺2025-2027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项目,以本次综合评标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单位价格为合同价格。

我公司深刻理解了以上五点承诺和约定的含义,如果中标,一定全部履行,并承担法律责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相应服务,为全市中小学生的安全保驾护航!

特此承诺!

承诺方签章:。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2025年月日

湖南省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服务年度考核标准

项 目 考评内容 考评情况
1 协调与 工作机制 ( 7 分 ) 1. 成立协调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管理制度,拟订管理方案。(3分) 2.建立经常性的信息沟通渠道和联络机制。(1分)3.每月向风险管理顾问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报表和相关数据信息,每季度编制一份校方责任保险简报。(1分)4.定期到学校调研,或因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就校方责任保 险相关工作进行沟通。(2分)
2 承保 (10分) 1.按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和工作人员培训。(4分)2.按投标承诺做好各类学校的投保组织工作,承保准备充分,单证、表 册、资料齐全。(3分)3.及时向投保学校发送《校方责任保险单》、投保须知、理赔服务方案等。 (3分)
3 保全服务(10分) 1.积极主动做好被保险人人员变动、名称或地址变更、合并、注销、分立等事宜的保全服务工作。(4分)2.完善服务质量内部监控体系,对投保人提出的建议及时整改,并向投保人反馈整改情况。 (3分)3.单一学校(或投保主体)人数上下浮动5%不作加减保费变动。(3分)
4 理赔服务(35分) 1.成立专门的校方责任保险理赔服务机构,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和专业 理赔人员。(5分)2.设立热线服务电话,受理校方责任保险的事故报案、咨询、答疑和投诉。对于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5分)3.接到报案后,快速反应,及时到达出险现场。(5分)4.在遇到突发紧急事故时,提供紧急事故担保,采取特事特办的措施。(5分 )5.对收到的索赔资料及时进行审核,并向被保险人反馈是否立案以及是否需要补充凭证、资料,对决定拒赔或者不予立案的,出具正式的书面通知。对索赔服务资料齐全的校方责任出险案件,立即进入理赔程序。(5分 )理赔时效标准:(1)小案(赔付金额3000元以内(含))5个工作日以内结案;(2)中案(赔付金额3000元(不含)至2万元(含))7个工作日以内结案;(3)大案(赔付金额2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10个工作日内结案;(4)重大案件(赔付金额10万元以上(不含))15个工作日内结案。6.在事故定责时充分听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合理意见。(5分)7.对重大案件建立预付制度,对责任明确但赔偿金额难以确定,不能及 时结案的案件,按50%比例先行预付,有效地缓解学校的经济压力。(5 分 )
5 学校风 险管理服 务(8分) 1.协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风险管控、应急救援以及防灾防损相关的教育培训。(3分)2.协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学校存在的安全
隐患和安全风险进行排查,识别,提出整改措施和防范建议,并配合学 校做好隐患整改和风险防范工作。(3分)3.协助做好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举办大型群体或人员密集活动(如运动 会、文艺演出等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提供相关的安全技术支持和技 术支撑,为活动设计安排专门的保险服务方案。(2分)
6 特色服 务(10分) 1.重大事故协调处理机制: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建“重大事故处 理协调小组”,积极协调解决重大事故的相关事宜,缓解矛盾。(2分) 2.建立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保险事故,立即启动应 急预案,快速、高效地进行赔付。(2分)3.成立法律服务小组,必要时为学校提供援助。(2分)4.学校与家长诉诸法律解决纠纷时,充分认可调解、仲裁、判决结果。(2 分 )5.针对疑义案件,对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确认存在歧义时,依据条 款,充分认可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合理定责意见。(2分)
7 投诉管理(20分)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对承保保险公司服务态度、办事程序无异议,无口头、 电话或书面形式投诉。
8 合计 100

★.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上述要求作出响应或承诺。

第六章框架协议文本

一、框架协议书

框架协议文本(格式)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本协议书仅供参考,不作限制)

征集人(全称):郴州市教育局(甲方)

入围供应商(全称):(乙方)

一、协议方基础信息

征集人(甲方):郴州市教育局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南路3号

联系方式:

入围供应商(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需求和最高限价

1.标的名称: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2.服务内容: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

3.服务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

(1)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

(2)服务期限:

(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4)违约责任:

四、入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协议价格

(一)入围服务内容:

(二)入围服务标准:

(三)协议价格:

五、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六、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1.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

2.本框架协议适用于以下行政区域的征集人:

3.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描述:

七、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1.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

2.支付时间和条件:按合同约定

八、采购合同文本

根据第二阶段成交方式展示合同文本。

九、框架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

十、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2.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

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况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

十一、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征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接受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5.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6.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7.监督乙方和服务对象履行保险相关事宜;

(二)入围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服务和承诺的投标报价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2.对本协议履行情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3.负责服务对象的所有对接工作,对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关投保事项,双方自行约定;

4.乙方应当按照本项目第二阶段合同规定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相对应的法律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与服务对象约定;

5.严格保守服务对象相关秘密;

6.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出现服务违约违规、合同终止等情况给服务对象造成的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积极配合工作,自觉接受甲方对乙方评审项目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

十二、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一致的,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十三、生效条款

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二、框架协议通用条款

服务类框架协议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文本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框架协议文本格式。

三、框架协议专用条款

1 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郴州市教育局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南路3号
2 项目现场 郴州市教育局指定地点。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 服务期限:本次框架协议服务期为二年2、 实施地点:郴州市教育局指定地点。3、实施方式:现场实施。
4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签定合同时另行约定
5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 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仲裁
7 合同未尽事项 协商解决。

第七章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证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四)投标函

(五)采购需求响应

(六)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七)采购需求(维保服务内容及要求)偏离表

(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九)投标货物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1、投标人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并将资格审查索引表置于“资格证明文件”的第一页,将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置于“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第一、二页,以便征集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

2、投标人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征集文件要求的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征集人或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征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予以无效投标处理,涉及评分项的则该项评分记0分处理。

3、本征集文件中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投标人公章是指单位电子章。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正/副本

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5]0246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CLHZB-CZ-********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索引表1:资格审查索引表

资格审查索引表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的页码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投标报价(元) 本项目无需报价
其他内容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年月日

营业期限:

经营范围:

登记机关:

姓名:性别:年龄: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须知

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15.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

附件3-1:投标人资格声明。

附件3-2: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3-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附件3-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上五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3-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附件3-5-1: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3-1: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人资格声明

致(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征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期限已经届满的除外)。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单位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2: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按第一章第四项1.1款、第二章第15.1款要求提供。

附件3-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公司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

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

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理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上五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按第一章第四项1.4款、第二章第15.1款要求提供。

附件3-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附件3-5-1: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按第一章第四项3.1款、第二章第15.1款要求提供。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5]0246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CLHZB-CZ-********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索引表2: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序号 符合审查内容及标准 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的页码

索引表3:评标索引表

评标索引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标标准 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的页码

四、投标函

致:(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一、资格证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四)投标函

(五)采购需求响应

(六)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七)采购需求(维保服务内容及要求)偏离表

(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九)投标货物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严格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将按征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征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征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响应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五、采购需求响应

附件5-1:项目服务方案及说明

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征集文件第五章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六、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5]0246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CLHZB-CZ-********

序号 征集文件章节条款号 征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的应答 偏离说明
投标人保证:除本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征集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征集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填写本表。

(2)投标人如果对征集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征集文件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

(4)在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入围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征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入围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征集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七、采购需求(服务内容及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5]0246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CLHZB-CZ-********

序号 产品/服务名称 征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响应/偏离 说明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征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

(2)投标人如果对征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征集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

(4)在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入围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采购需求(维保服务内容及要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征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入围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征集人签订合同。

(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七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33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担。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日期:

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货物类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给予价格扣除。

4、要求投标人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本单位的所属行业。若企业从事两种及以上的经济活动时,按照其企业主要活动确定本单位的所属行业。

附件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日期:

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

附件8-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

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相关规定。

附页1: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清单报价表(本项目不适用)

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清单报价表

(提供本章第八节附件8-1或者附件8-2或者附件8-3证明资料的填写)

项目名称: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5]0246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CLHZB-CZ-********

本单位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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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货物名称 价格(元) 货物制造商名称 货物制造商类型 商标名称
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小计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中小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

2、栏目3“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该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3、企业类型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的,涉及本表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九、投标服务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第五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

(1)征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

(2)征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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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框架协议采购

2、项目概况

校方责任险是一种责任保险,由学校作为投保人,旨在保障学校因过失或疏忽导致的学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当学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如果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进行赔偿。这种保险不仅减轻了学校的经济负担,还能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安全。校方责任险的保障范围通常包括学校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问题、教师体罚或疏忽导致的学生伤害等。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决定为2025-2027学年度郴州市中小学校购买校方责任保险,公开招标有资质、信誉好的商业保险公司为在校学生提供校方责任保险服务,和即将入围商业保险公司双方本着诚信、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新的《校方责任保险服务合同》,有效保障在校学生的相关权益。

三、保险对象:郴州市境内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四、保险内容: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其校(园)内或由其统一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园)外活动中,因下列原因导致其注册学生、来自其他教育机构的交流学生或者借读生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港、澳、台地区除外)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

(2)被保险人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

(3)被保险人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者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行业和被保险人所在地市的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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