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物料名称:热轧卷可利用材
公司名称: 首钢迁钢
项目编号: SGQGXS251110-6
底价:
数量:201.38
税率:13
报价方式: 单价
竞价方式:反向
规格:
长度:
宽度:920-1800
厚度: 4.75-5.75
材质:
第六场明细.xlsx
热轧卷可利用材SGQGXS251110-6.docx
| 产品清单 | |||||||
| 项目编号:SGQGXS251110-6 项目名称:热轧卷可利用材 物料库存地:首运库 | |||||||
| 序号 | 材料号 | 厚度(mm) | 宽度(mm) | 参考牌号 | 垛位 | 重量(t) | 缺陷描述 |
| 1 | H125B******** | 5.75 | 920 | Q235B | H15/2/05/04/05 | 7.76 | MT出口温度不合 |
| 2 | H125B******** | 5.75 | 950 | Q235B | H15/2/05/04/06 | 7.56 | MT出口温度不合 |
| 3 | H125B******** | 5.75 | 950 | Q235B | H15/2/05/04/07 | 7.51 | MT出口温度不合 |
| 4 | H125B******** | 4.75 | 1700 | Q235B | H15/2/07/03/01 | 14.24 | |
| 5 | H125B******** | 4.75 | 1700 | Q235B | H15/2/07/03/02 | 14.27 | |
| 6 | H125B******** | 5.75 | 1200 | Q235B | H15/2/07/03/03 | 9.96 | |
| 7 | H125B******** | 5.75 | 1200 | SPHC | H15/2/07/03/04 | 9.98 | |
| 8 | H125B******** | 5.75 | 1200 | SPHC | H15/2/07/03/05 | 10.05 | |
| 9 | H225B******** | 5.75 | 1100 | SPHC | H15/2/07/03/07 | 9.93 | |
| 10 | H125B******** | 4.75 | 1600 | SPHC | H15/2/07/03/08 | 14.25 | |
| 11 | H125B******** | 5.75 | 1200 | Q235B | H15/2/07/03/09 | 9.81 | |
| 12 | H125B******** | 5.75 | 1200 | Q235B | H15/2/07/04/02 | 9.87 | MT出口温度不合 |
| 13 | H125B******** | 4.75 | 1400 | Q235B | H15/2/07/04/05 | 11.97 | |
| 14 | H125B******** | 4.75 | 1400 | Q235B | H15/2/07/04/06 | 11.62 | |
| 15 | H125B******** | 4.75 | 1800 | Q235B | H15/2/07/04/07 | 15.36 | |
| 16 | H125B******** | 4.75 | 1800 | Q235B | H15/2/07/04/08 | 15.28 | |
| 17 | H125B******** | 5.75 | 1200 | SPHC | H15/2/07/04/09 | 9.88 | |
| 18 | H125B******** | 5.75 | 1400 | Q235B | H15/2/07/04/10 | 12.08 | |
| 合计 | 201.38 | ||||||
| 备注说明:明细规格为公称规格,与实际规格有差异,以实物为准。 | |||||||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销售竞价文件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就一批热轧卷可利用材采用公开竞价形式进行销售,现公告如下:
1、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迁钢)是本次竞价销售的业主和组织单位。
2、项目名称:热轧卷可利用材竞价销售(无材质证明书、无质量保证书、不受理质量异议),竞价按含税价报送。
3、首钢迁钢销售的钢材,不得用于造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用钢等涉及安全以及需要国家或行业认证的领域。若客户自行用于上述领域,使用风险由客户承担。
4、首钢迁钢销售的高等级管线钢(X70/X80),由于采用低温卷取工艺生产,板卷强度高、弹性大,客户在倒运、开卷及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板卷反弹问题,首钢迁钢不承担由板卷反弹而造成的任何安全后果。
5、客户缴纳的5万元作为竞价及履约保证金。客户缴纳保证金后拥有参与资格;竞得客户在交易过程中如出现违约、违规等情况,首钢迁钢有权按约定扣除保证金。竞价请登录《首钢股份在线》,网址:(***********)
6、竞价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58-10:08
7、竞价内容
| 场次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竞价时间 | 厚度(mm) | 宽度(mm) | 重量(吨) | 底价(含税价,元/吨) | 加价梯度(元/吨/次) |
| 6 | SGQGXS251110-6 | 热轧卷可利用材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58-10:08 | 4.75、5.75 | 920-1800 | 201.38 | 2930 | 10 |
特殊说明:竞得客户需另行支付装卸服务费18元/吨(含税),以现场看货为准,不接受质量异议。
(1)表中所涉型号、规格、材质、成份以现场看货为准,此表不作合同依据。
(2)货物计量方式:按首钢迁钢提供的实际磅单或发货单作为计量依据,具体解释权归首钢迁钢所有。
8、竞价规则:每场竞价10分钟,以平台系统时间为准,在竞价截止前30秒内如有客户出价,截止时间将顺延30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无客户出价,最高报价者竞得,竞价结束。
9、竞价方式:明示底价、公开增价、单价报盘、最高价竞得,全额提货。
10、特别说明:
因不可控因素,造成竞价无法正常、公正进行,首钢迁钢有权终止竞价活动,同时通知所有参与竞价客户终止原由。
11、保证金、货款收款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交通银行西区支行
银行行号:3********
银行账号:2********1
收款方式:电汇
联系电话:********
12、合同签订及提货时限:竞得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将竞得物资的全部货款电汇至首钢迁钢指定账户,并签订《首钢股份公司钢材竞价交易电子合同》;*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安排车辆完成该批次提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缴纳货款、提货逾期视为违约,违约行为按照本竞价文件约定处罚。提货方式:客户通过“首钢股份在线”发送提货信息进行自提,费用自理。此提货方式双方均予认可。
13、付款方式:现金结算(不接受任何承兑汇票)
14、违约处理:
(1)客户对竞价物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对其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未缴纳货款或签订合同,属违约性质,处罚标准为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竞得物由首钢迁钢另行处置。
(3)客户未按规定时限提货,属违约行为,处罚方式为:每逾期1日,扣除保证金1万元,同时取消竞价资格,并按每天1000元收取仓储费用。逾期2日后扣除客户全部保证金,同时终止交易,竞价物资由首钢迁钢另行处置。
(4)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客户未能履约,不属违约行为,不做处罚。
15、对规则和注册信息若有疑问,请联系业务人员。
地址:河北省迁安市滨河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合力楼617室
电话:********
附件1:
交易提醒
1、按照竞价文件及相关制度要求,每批竞价物料的客户数量必须达到三家及以上。
2、客户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首钢股份在线”参与竞价。
3、每月开据发票具体时间由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自行调整,不保证当月开票。
4、最终解释权归首钢迁钢。
附件2: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首钢股份公司钢材竞价交易电子合同
甲方:
负责人:
住所地:
经办人: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经办人:
电话:
签订地:
签订日期:
首钢股份公司钢材竞价交易电子合同
甲方(卖方):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竞价文件约定,就销售事宜,形成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主要内容
| 项目编号 | 合约号 | 项目名称 | ||
| 数量(吨) | 含税单价(元/吨) | 含税总价(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增值税税额(元) |
| 合计金额(大写) | ||||
| 备注:当合同量为暂估数量,最终以甲方实际发运过磅结算为准 | ||||
第二条产品质量及包装
1、甲方销售的钢材不出具《产品质量证明书》,不接受任何质量异议,规格、牌号和材质以现场实物为准。
2、甲方销售的钢材,乙方不得用于造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涉及安全以及需要国家或行业认证的领域。若乙方自行用于上述领域,使用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方出售的高等级管线钢(X70/X80),由于采用低温卷取工艺,板卷强度高,弹性大,乙方在倒运、开卷及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板卷反弹问题。乙方因板卷反弹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出售的钢材,乙方不得提出新的包装要求。
第三条履约期限、地点
1、履约期限:自确认竞得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2、交货地点: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成品库。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五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1、乙方在确认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将竞得物资的全部货款电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2、结算方式:以甲方提供的实际磅单或发货单为结算依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现金
4、甲方收款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交通银行西区支行
银行账号:2********1
收款方式:电汇
联系电话:********
第六条产品交付
1、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为乙方提供提货条件,保障乙方顺利提货;因环保、安全及其它临时性活动等因素影响到乙方提货时,甲方会根据影响程度对提货期限适当延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由于环保、安全及其它临时性活动等因素具有不可预见性,甲方不具备提前告知的条件时,乙方不得以此提出任何其它要求。
2、乙方需在竞得后7日内自行组织运输车辆完成提货,费用自理。
3、甲方发货只针对乙方,不针对其它第三方。
4、在合同规定交货期内,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
5、乙方通过“首钢股份在线”发送提货信息进行自提。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竞得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部货款并签订合同,如逾期未办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解除本合同,并取消开户资格,物资由甲方另行处置。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提货,属违约行为,每逾期1日,扣除保证金1万元,同时取消竞价资格,并按每天1000元收取仓储费用。逾期2日后扣除客户全部保证金,同时终止交易,解除本合同,物资由甲方另行处置。
3、乙方提货时必须服从甲方指挥,若不服从指挥造成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项目编号的竞价公告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留存三份,乙方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
| 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 | |
| (或委托代理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
| 电 话: | 电 话: |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