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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心内科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02992025AGK00517
项目名称: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心内科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2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采购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动态心电图机、心输出量测量仪( PiCCO )、可视喉镜、输液泵、微量泵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采购包2 数量: 预算金额(元): 2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食道超声探头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①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相关材料;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③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如注册证和登记表合一的话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④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开标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其它区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199号云冈建国宾馆昊欣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取基数,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 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绿地中央广场A座28层13室
联系方式: 155********
3.采购代理机 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 庞赵宇
电 话: 155********
附件信息:
最终大同三院心内科设备招标文件11.3.docx
194.7K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心内科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1402992025AGK00517
项目名称: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心内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
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3
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31
第五章采购需求35
第六章合同原则41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9
第1章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心内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2992025AGK00517
项目名称: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心内科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一:
1.动态心电图机10台,单价19000元/台,合计190000元;
2.可视喉镜1台,单价30000元;
3.输液泵5台,单价8000元/台,合计40000元;
4.微量泵10台,单价5000/台,合计50000元;
5.心输出量测量仪(PiCCO)2台,单价390000元/台,合计780000元。
标项二:
1.食道超声探头1个,单价260000元,合计26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采购包1
数量:1套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动态心电图机、心输出量测量仪(PiCCO)、可视喉镜、输液泵、微量泵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采购包2
数量:1个
预算金额(元):2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道超声探头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1、2,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①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相关材料;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③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如注册证和登记表合一的话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④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
开标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绿地中央广场A座28层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平城区文昌街1号
联系方式: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绿地中央广场A座28层13室
联系电话: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赵宇、郭晓冬、杨少林、宋丽瑶、王建军
联系电话:15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 | 要 求 |
| 1 | 项目名称及数量 | 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2 | 信用记录 |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
| 3 |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
| 4 |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
| 5 | 正版软件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 (1)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2)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
| 6 |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 | 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 7 | 答疑与澄清 |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
| 8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1)按《招标采购公告》,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
| 9 | 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 | 转包:否分包:不允许分包 |
| 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11 | 是否现场踏勘 | 不组织现场踏勘 |
| 12 | 是否提供演示 | 不进行演示 |
| 13 | 是否提供样品 | 不要求提供样品 |
| 14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组成,均为电子文档。为便于存档,供应商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装入一密封包装内,开标后邮寄到招标代理公司。 |
| 15 | 中标结果公告 |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16 | 投标保证金 | 缴纳:1、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1%)第一包:人民币壹万元整;第二包: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2、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收款户名: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桃园南路支行收款账号:99********94注:如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请在汇款单备注里标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17 | 合同签订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要求与成交供应商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公示。 |
| 18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
| 19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时约定 |
| 20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 |
| 21 | 投标文件的接收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 22 |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取基数,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 |
| 23 | 所属行业 | 工业 |
| 24 |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 1-3 |
| 25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 |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采购人”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
(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
1、授权代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
(五)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2、招标方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1、资质文件
(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无违法记录声明,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5)投标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承诺(格式见附件);
(6)代理人不存在重复代理行为承诺(格式见附件);
(7)投标单位关联关系证明;
(8)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信用承诺书;
(10)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信用承诺书;
(11)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承诺书;
(12)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提交凭据、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
2、技术及商务文件
(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
(2)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
(3)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4)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5)供货计划;
(6)培训方案;
(7)服务方案;
(8)售后服务实施方案;
(9)应急服务方案;
(10)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
(11)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若有);
(12)正版软件承诺;
(13)信息安全产品说明;
(14)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
(15)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3、报价文件:
(1)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4)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5)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6)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7)创新服务明细表(如有);
(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人应按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顺序,以及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
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货物、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报价包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费用)。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缴纳的,请在网银、电汇底单用途栏中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持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及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表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七)串通投标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
6、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
7、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8、标段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段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
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0、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
11、未按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五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
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三、组织开、评标程序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4人与采购人代表1人组建评标委员会。
(二)组织开标程序
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标会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不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2、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开标结果。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标。
(三)组织评标程序
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
2、按规定统一保存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依据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评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评标。
4、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
5、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方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6、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
7、评审结束后,招标方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
(四)评审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作出澄清或说明。授权代表未到场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6、评审人员需对招标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
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四、评审原则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
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且未确定核心产品的项目,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型号均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供应商认定。
五、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
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方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方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方可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要求尽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公示。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七、货款的结算
货款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货款打入中标商账户。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二、分值的计算
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及其他分)
3、评标内容及标准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2 | 财务报告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3 | 基本资质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4 | 基本资质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5 | 基本资质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6 | 基本资质 | 资格文件中的其他资料 | (1)投标声明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承诺;(5)代理人不存在重复代理行为承诺;(6)投标单位关联关系证明;(7)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8)投标保证金及基本开户许可证; |
| 7 | 特定资质 | ①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相关材料;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③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如注册证和登记表合一的话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④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 | 提供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 8 | 特定资质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响应无效。 |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要求说明 |
| 1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1.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1.2响应表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1.3对照本文件要求对响应有效期、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款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服务要求等对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 |
| 2 | 技术 | 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2.1提供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2.2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标“★”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或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属于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 3 | 报价 | 对供应商提供投标报价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3.1提供报价未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情形;3.2报价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3报价内容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预算金额等情形的,响应无效;3.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 |
评分细则
|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一、商务部分(5分) | |||||
| 1 | 商务资信(第一包) | 供应商业绩打分条件提供同类型项目,以提供的合同作为依据。合同期限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一个完整的合同证明资料包括: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相关证明页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同类型合同案例指具有招标项目核心产品设备的业绩。打分标准每提供一份同类型合同案例,得1分,最高得4分。 | 0~4 | ||
| 商务资信(第二包) | 供应商业绩打分条件提供同类型项目,以提供的合同作为依据。合同期限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一个完整的合同证明资料包括: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相关证明页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同类型合同案例指具有招标项目核心产品设备的业绩。打分标准每提供一份同类型合同案例,得2分,最高得4分。 | 0~4 | |||
| 2 | 商务资信 | 投标产品中包含非国家强制性采购的节能产品,每有一项得0.5分,最高0.5分;环境标志产品,每有一项得0.5分,最高0.5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1分。 | 0~1 | ||
| 二、技术部分(65分) | |||||
| 1 | 供货方案 |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方案,包括:①供货计划,②供货流程安排,③供货时间安排,④供货渠道,⑤验收方案,响应一项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阐述与采购需求目标实现有偏差或不完整或不清晰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阐述与采购需求目标实现无关或不切合实际扣4分,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满分20分。 | 0~20 | ||
| 2 | 培训方案 |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包括:①培训目标,②培训内容与计划,③人员的安排计划,响应一项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阐述与采购需求目标实现有偏差或不完整或不清晰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阐述与采购需求目标实现无关或不切合实际扣4分,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满分12分。 | 0~12 | ||
| 3 | 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单位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生产计划,②专业技术人员配备,③技术支持,④其他服务及优惠承诺等。响应一项得2分,每有一项内容阐述与采购需求目标实现有偏差或不完整或不清晰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阐述与采购需求目标实现无关或不切合实际扣2分,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满分8分。 | 0~8 | ||
| 4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 ①售后服务流程, ②售后服务人员安排、联系方式, ③质量保修期内的免费维修维护(包括响应时间、修复时间),④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补偿措施,⑤对质量保修期外的维修维护,⑥售后服务点便利性,⑦零配件的质量等情况。响应一项得2分,每有一项内容阐述与采购需求目标实现有偏差或不完整或不清晰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阐述与采购需求目标实现无关或不切合实际扣2分,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满分14分。 | 0~14 | ||
| 5 | 应急服务方案 |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服务方案,包括:①故障处理②应急程序,每有一项内容得 2分,响应一项得2分,每有一项内容阐述与采购需求目标实现有偏差或不完整或不清晰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阐述与采购需求目标实现无关或不切合实际扣2分,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满分4分。 | 0~4 | ||
| 6 | 技术方案 | 满足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性能指标得7分,每有一项非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负偏离的减1分,扣完为止。注:供应商须对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结合所投产品的实际参数值,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不得照抄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否则不得分。 | 0~7 | ||
| 三、价格部分(30分) | |||||
| 1 | 报价 |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最大分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最低(含扣除后的价格)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30%x100。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给予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和计算评标基准价。 | 0~30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
(一)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二)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
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
(2)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其报价享受15.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
(1)投标人投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投标人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3、评分结果
(一)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及其他因素得分计算
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三)投标人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人得分=(商务+技术+其他因素)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拟采购项目为: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心内科设备采购项目。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2、交货地点: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约定
★4、质保期:5年
5、包装和运输:供应商负责所投全部产品的包装、运输等,确保产品符合采购人验收标准。
6、售后服务:
(1)在质保期内当设备发生故障时,供应商应接到采购人通知二小时内给予应答,二十四小时内到现场处理。若二十四小时内未到现场处理,招标人有权自行维修,但所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质保期内对由于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投标人免费维修或更换损坏的设备及部件;在质保期外,投标人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3)投标人应对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做出承诺。
(4)投标人应对设备大修周期、使用寿命及各主要零部件的寿命做出承诺。
三、实质性要求
1、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若有的话)
2、网络安全产品。(若有的话)
3、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若有的话)
4、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
四、其他非实质性要求
未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若有的话)
五、服务要求
1、产品配置和文件中载明的备品备件都必须配置。
2、交付产品时,卖方应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第17条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
3、质保期内的开机率:保证开机率≥95%(按一年365天计算);质保期过后,使用期间出现维修时或更换零部件,应给予积极配合。
4、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应确保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如因产品来源不合法问题导致的法律纠纷,由卖方承担责任。
5、卖方应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对设计、工艺、制造、安装、调试或材料缺陷等所有因卖方责任引起该产品的任何缺陷、故障和损坏负责,并予以赔偿。
6、卖方应保证提供给买方的货物和服务不会引起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
7、提供装机后调试所需工具及消耗性材料。
8、卖方提供终身服务,卖方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方便的地点设置备件库,承诺设备正常运行至少10年所需零配件供应。
9、配件设备送达期限:境内不超过2天。
10、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3天内派相关人员(如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并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清点货物、规格、数量,并组织完成安装、调试、计量认证等相关工作,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由于产品设计与制造方面的质量问题,必须负责完善,直到货物运行正常达到要求,否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11、11、卖方设有专职的应用技术支持人员,对用户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提供技术演讲,并定期为买方提供有关资料。
12、提供最近的维修站联系电话和地址。
13、为买方提供培训,主要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性能、操作使用及紧急情况的处理等相关内容。
14、招标文件中没有列明的,但属于其标准配置的硬件、软件须包含在其供货范围内,其价值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5、所有软件、各种配置和技术资料等都必须随主机同时到达。
六、验收标准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等进行验收。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技术要求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八、其他
本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均需法规满足要求。
第5章采购需求
第一包:动态心电图机
1、存储介质:SD存储卡。
2、记录时间:支持连续记录时间24小时以上。
3、导联:支持3导联、12导联心电数据记录。
4、输入阻抗:≥10MΩ。
5、共模抑制比:≥80dB。
6、A/D转换精度:24bitA/D。
7、数据接口:支持USB数据传输。
8、起博检测:支持硬件采集起搏信号。
9、屏幕显示:系统配置32以上寸显示器,支持显示心电波形、记录时间、当前时间等信息。
10、支持导联脱落提醒功能。
11、断电续采:当电池断电或没电,换上电池可继续记录心电波形。
12、支持记录和采集≥24小时内的人体十二导联心电信号,并对记录和采集的数据进行存储,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对数据进行读取、病例填写、显示、回放、分析、查看和打印。
13、具备起搏脉冲显示能力:具有能在植入式心脏起搏器脉冲出现时记录心电信号的功能。
14、提供多种分析工具:K线图、直方图、散点图、栅状图、事件图、波形全览图。使用者根据自身习惯灵活设置、自由组合分析工具栏。
15、提供差分栅状图功能,快速捕捉及定位偶发心率失常。
16、动态心电图分析工具智能联动:K线图、直方图、散点图、栅状图、事件图、波形全览图等工具全部自动联动,在任意一个工具中调节波形或数据,其他工具实时随之联动。
17、具有时间散点图、小时散点图、洛伦兹散点图、差值散点图、四象限散点图五项散点图功能,意圈选散点进行心搏修改,散点图可进行放大操作,散点图逆向联动技术。
18、具备散点图按时段选取功能,通过时间按钮的设置可以查看任意时间段的散点图分布情况。
19、自动生成患者多次检查数据库,支持纪录常规心电和动态心电数据、心电报告可一键打开,同屏查阅。
20、动态心电数据支持导联纠错,患者数据再采集过程中,胸导和肢体导联线错接后可通过软件自动纠正。
21、直方图分析包括:R-R、N-N、S-S、V-V、J-J、N-S、N-V、N-J、S-N、V-N、J-N、AF-AF、PR、V-S间期直方图等;R-R、N-N、S-S、V-V、J-J、N-S、N-V、N-J、AF-AF间期比直方图;室性分布直方图、室上性分布直方图、停博分布直方图、心率直方图等丰富的直方图。
★22、具备自动进行ST段分析,生成ST事件列表,并支持手动添加STT事件。
23、具备ST重分析,且测量点可根据波形手动调整。
24、心率变异性分析功能:包含心率变异性分析频域和时域两种分析报告。
25、快速生成条图功能:条图功能支持选择12导、3导条图,及打印方向选择,并可自定义条图名称。
★26、阵发性房颤、房扑快速定位分析:基于时间散点图和小时时间散点图,快速的定位房颤、房扑发生的位置以及起始结束时间。
27、支持波形叠加分析功能:可对任意模板或散点图选中的心搏进行叠加。
28、动态心电报告端需具有网络化的特点,可接收由申请端上端的动态心电数据并进行分析及回传报告;具有会诊列表功能,可显示数据的发送方及患者基本信息、传输状态、报告状态等。
29、预分析功能:数据导入到软件后台自动完成首次分析,数据录入和分析可同步进行。
30、支持对记录器信息包括ID、型号、导联数、有效期等进行记录与维护;支持动态心电记录器编码信息与患者信息进行佩戴绑定。
31、支持记录呼吸、体位及运动功能:能记录呼吸波形,可显示仰位、附位、左侧位、右侧位、坐立位和运动曲线。
32、要求与医院的HIS等信息系统无缝对接。
| 产品名称 | 数量 |
| 动态心电图机 | 10台 |
心输出量测量仪(PiCCO)(核心产品)
监护仪结构:
1.≥15英寸彩色电容触摸屏,分辨率≥1920×1080像素,≥12通道显示,显示屏亮度自动调节,屏幕支持手势滑动操作,支持穿戴医用防护手套操作
2.配置≥4个USB接口,支持连接存储介质、鼠标、键盘、条码扫描枪等USB设备
监测参数:
3.具有微创血流动力学技术监测功能。
4.★非漂浮导管热稀释法、及无创监测法,可对患者进行连续心排量监测,参数包括:
连续心输出量PiCCO、每搏量SV、全心舒张末期容积GEDV、胸腔内血容量ITBV、每搏量变异SVV、脉压变异PPV、中心静脉氧饱和度连续监测ScvO2、氧供指数DO2I、氧耗指数VO2I、心功指数CPI、肺血管通透性指数PVPI、血管外肺水EVLW、全心射血分数GEF、左室收缩力指数dPmx、支持房颤及室上性心律失常分析功能,如:室上性心动过速,SVCs/min等,配备支持≥27种实时心律失常分析、提供灌注指数(PI)的监测
系统功能:
5.具有图形化报警指示功能
6.支持根据病人的参数趋势变化,自动推送报警限
7.★具备回顾功能:趋势图/表回顾存储≥120小时,心律失常事件回顾≥100个,全息回顾≥24小时,NIBP数据回顾≥1000组。
8.具备参数组合报警功能,可对患者同时多个参数变化给出统一报警提示,预示病人不同生理体征状态改变,提供≥10个预设组合报警,并允许自定义≥10个组合报警
9.提供血流动力学软件工具,显示完整血流动力学参数,并以图形化界面显示病人心脏收缩力,外周血管阻力等状态,提供电子化血流动力学实验记录,重点参数蛛网图显示评估病人相关参数变化
10.工作模式提供:包括监护模式、待机模式、抢救模式、插管模式,夜间模式、隐私模式、演示模式等
11.支持与相关设备混合联通至院内中央监护系统
12.内置充电电池:支持连续监测≥2小时
| 产品名称 | 数量 |
| 心输出量测量仪( PiCCO ) | 2台 |
可视喉镜技术参数
一、操作手柄(插入管)
1.1.景深:5mm~200mm。
★1.3.视场角:≥60°。
1.4.配备一次性喉镜片配备涂层材料为聚乙烯吡咯烷酮材质防雾镜片。
★1.5.LED光源:≥600lx、光源色温5000K±500K。具备防雾功能。
1.6.手柄插入部的长度≥60mm。
1.8.按键可对图像显示模式进行切换。
1.10.具有图像冻结功能。
1.11.手柄配备一次性喉镜片。
二、图像处理器
2.1.配备≥4英寸手持式LCD显示屏。
2.2.显示屏最大视野≥170°,角度调节≥120°。
2.3.电容式触摸屏。
★2.4.图像显示器的显示分辨率≥1280×720。
2.5.开机时间≤3秒。
2.6.具有MicroSD卡槽,并且配备可拆卸的TF存储卡。
2.7.存储图片及视频,内存≥64G。
2.9.具有白平衡功能,可一键恢复白平衡出厂值,具有开机记忆色彩功能。
2.10.具有可实时观察与记录功能,且可一键隐藏所有按键功能。
2.11.具有亮度调节功能,支持多级可调。
2.12.具有摄录时间长短提示功能与循环摄录功能及电量智能检测功能。
2.13.可进行色彩参数调节,包括对比度、饱和度及亮度,多级可调。
2.14.具有用户访问控制功能。
2.16.具有航空插座接口。
三、供电方式
3.1内置可充电电池,续航使用时间≥4h
| 产品名称 | 数量 |
| 可视喉镜 | 1台 |
输液泵技术参数
1.显示:≥4英寸屏幕高清晰彩色LCD液晶显示,分辨率≥1920×1080像素,具有数值显示小数位防错功能。
2.屏幕显示内容:包括输液状态、电源及静音指示图标、阻塞等级、实时压力显示、报警显示、输液速度、预置量、输液累计量、剩余时间等。
3.输液方式:立式输液方式,输液器档位不少于6档可选。
4.★输液速度:流速范围:0.1ml/h~1100ml/h,0.01ml/h-1ml/h连续可调。
5.★流速误差:±5%
6.预置量范围:0.01ml~9999ml,以0.01ml递增或递减。
7.保持静脉开放(KVO)速度:≥4ml/h
8.气泡灵敏度:输液器中的气泡≥20μL,用声音文字发光报警提示。
9.阻塞灵敏度多档可调。
10.★报警功能包括:气泡报警、阻塞报警、欠压报警、速度异常报警、电池电量报警等。
11.输液模式:具有“滴数/分”、“毫升/小时”与“时间-预置量”等多种输液速度设置方式
12.动态压力指示功能。
13.安全分类:BF-Ⅱ类型普通设备,防尘防水等级:≥IPX3。
14.内置电池工作时间≥3小时。
| 产品名称 | 数量 |
| 输液泵 | 5台 |
微量泵技术参数
1.★注射器规格:自动识别5mL、10mL、20mL、30mL、50mL等注射器。
2.内置≥25种注射器品牌。
3.流速范围:0.1mL/h~1300mL/h,按0.1mL/h递增或递减。
4.流速精度:±2%。
5.预置量范围:0ml~9999ml,<1000ml以0.1ml步进,>1000ml以1ml步进。
6.★快速输注范围:100ml/h~1300ml/h。
7.注射模式:简易模式、速度模式、时间容量模式、体重模式等。
8.≥3英寸液晶屏显示,全数字键盘输入。
9.液晶屏显示内容:输注速度、预置量、累计量、注射器规格和品牌、当前运行状态、剩余时间、阻塞等级、报警信息等。
10.保持静脉开放(KVO)速度:0.1-5ml/h,速度可调。
11.报警功能包括:注射完成报警、电池欠压报警、阻塞报警、接近注射完成报警、注射器脱落报警、遗忘操作报警等。
12.阻塞压力范围多档可选。
13.组合功能:各个通道可拆可分,并自带卡槽,任何辅助性条件组合成多道注射泵
14.快速输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根据需求精准按量快速给药,快速给药完成后回到设定速度。
15.内置电池工作时间:电池充足电的情况下,30ml/h注射流速,可连续工作不小于3小时。
| 产品名称 | 数量 |
| 微量泵 | 10台 |
第二包:食道超声探头(核心产品)
1.核心功能与性能指标:
★频率范围:2-7MHz,适合观察心脏细微结构;成像模式:支持二维(2D)、彩色多普勒、频谱多普勒、M型等多种成像模式,可提供更全面的心脏结构和血流信息;★分辨率:轴向分辨率≤2mm和侧向分辨率≤5mm,能够清晰显示心脏瓣膜、心肌组织等细微结构;操作角度:探头可旋转、弯曲和调整角度,*操作角度范围为0°-180°,通过调整角度可获取不同切面的心脏图像,如四腔心、左室长轴、右室流出道等标准切面。接口类型:数字化小型接口,支持即插即用,与超声诊断仪连接。
2.关键技术要求:单晶体纯净波矩阵探头,支持二维灰阶、彩超多普勒,实时3D成像,M型和彩色M型成像,谐波成像
3、配套附件与耗材:随机附送探头包装盒。
4、质保期:探头整体质保≥1年。
| 产品名称 | 数量 |
| 食道超声探头 | 1个 |
第六章合同原则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
医疗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业务需求科室:
甲方: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
乙方:
地址:
对公联系电话:
乙方授权的业务代表: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20年月日,由(招标公司名称)(招标编号:)组织的(项目名称)之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标文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为基本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和质量要求
1.1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等详见附件(产品清单)。
1.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乙方供货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西省质检部门质量标准要求及甲方使用需求,以其中质量标准最高者执行。
1.3乙方具备提供货物所需资格资质、经济能力、技术人员等,提供的货物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合同约定、所提供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第二条、包装及回收
乙方确保货物包装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及货物运输需要。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运输及交付
3.1本合同项下产品由乙方负责运输至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内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2涉及需要安装、调试、培训的产品,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培训。
3.3乙方应在交货时,同时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执行标准认证(如有)、质量合格证明及检验合格资料。
3.4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清单要求,一次性全部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现场清点后书面确认;乙方供货产品如需安装、调试的,应在上述期限内完成产品安装、调试,由双方现场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第四条、货款支付
4.1货款支付
4.2.1合同签订时约定
4.2.2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与拟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及相关付款申请资料,发票记载应税项目应符合客观事实,乙方不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延期支付的,不构成甲方违约,相应经济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4.3甲方开票信息
单位全称:
开户行: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公司地址:
4.4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行号:
第五条、验收方法、标准
5.1乙方到货后,甲方仅对产品数量、规格、型号、包装等进行外观验收,经验收不合格或有瑕疵的产品,乙方应当即无条件予以更换。甲方验收并书面确认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2涉及安装调试的产品,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验收前,乙方应对产品进行维护,避免部件丢失的情况出现。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方安装、调试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转移。
5.3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外观、功能、型号、数量、安装等)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5.4甲方验收合格,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六条、质保期
本合同项下产品质保期均为年,自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产品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易损件的更换费用,报修响应时间为24小时,到场时间48小时(不可抗力量下除外)。
第七条、产品质量异议
7.1甲方在现场清点时,如果发现乙方供货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和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有其他质量瑕疵等问题的,乙方须现场立即取回,如乙方不具备现场取回条件,则由甲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4小时内提出处理方案并在三日内负责处理完毕。
7.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上述异议不服的,应当在24小时派遣人员到场给予甲方合理解释或给予书面答复;乙方具备现场取回条件的,不得以该响应期间为由拒绝取回相应产品。
7.4甲方现场清点所做书面确认不作为确认乙方产品质量合格的依据,如甲方在储存、使用乙方产品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退换。
7.5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产品质量缺陷、瑕疵等问题不予认可的,应交由双方书面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和认定,双方均应接受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以此作为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不能交付约定产品的,须及时向甲方退还相应的货款(如有)并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8.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安装、调试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利用的,由乙方负责退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8.3乙方逾期交付、安装、调试的,每迟交一天按未提供货物价款的百分之五(5%)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交验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本年度供货总额的(%)。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违约索赔。
8.4如因甲方使用乙方不合格产品导致甲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5甲方在使用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如因甲方使用乙方货物遭受第三方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和解金或补偿金等)和支出的全部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影响其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和具体理由;该方向对方提供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相应证明以后,对方应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9.2本合同下所称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变、政府行政命令(限于国家一级应急响应、一级战备状态)、国家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调整或变更、意外事件(限于导致合同义务不能履行或不能替代履行的意外情形)。
第十条、合同终止
10.1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履行,双方解除合同关系: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产品;
(2)乙方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无法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替换为合格产品或解决质量问题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能提供合格发票、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批次检验合格证明等;
(4)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欺诈行为。
10.2甲方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的履行,由此导致甲方需向第三方采购与乙方未交付产品类似的产品,甲方购买类似产品所支付的费用超出本合同约定价格的部分,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直接支付给甲方或甲方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
10.3甲方选择终止部分合同的履行的,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签订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即太原市万柏林)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止双方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补充、解释或修改合同的作用,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下附件包括:
附件1:中标通知书及投标价明细表
附件2:产品清单(包含产品名称、类别、规格、数量、单价等)
附件3: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附件4:生产及经营企业资质
附件5:产品制造商销售授权书
附件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四条、其他
14.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经备案的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本页此行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签章页,须与合同正文共同加盖骑缝印章方为有效)
| 甲方:(盖章)使用科室(签字):设备科(签字):主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章):授权业务代表(签字):年 月 日 |
注:此合同模板仅作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心内科设备采购项目
资
质
文
件
投标人全称:
地址:
时间:
1、资质文件目录
(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无违法记录声明,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5)投标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承诺(格式见附件);
(6)代理人不存在重复代理行为承诺(格式见附件);
(7)投标单位关联关系证明;
(8)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信用承诺书;
(10)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信用承诺书;
(11)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承诺书;
(12)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提交凭据、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
声明书
致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
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无违法记录声明
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供应商现参与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心内科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报价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电子印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电子印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或盖章)
年月日
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投标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承诺
致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在参与贵方[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中,我方在此郑重承诺:
我方投标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姓名],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我方已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涵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项险种。
若我方中标,在项目实施期间,将持续确保投标授权代表的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纳状态。如有任何违反本承诺的情况,我方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被否决、取消中标资格、承担因未缴纳社保给授权代表或相关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等。同时,接受贵方及相关监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任何处罚。
特此承诺!
供应商(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或盖章)
年月日
投标单位代理人不存在重复代理行为承诺
致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代理人,就[招标项目名称]进行代理活动,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在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本人不会就与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具有竞争关系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其他事项,为其他主体提供代理服务。此期间内,无论是直接以我本人名义,还是通过关联方、合作方等间接方式,均不会实施重复代理行为。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因此给贵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法律诉讼费用、名誉损害赔偿等。同时,愿意接受贵方及相关监管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作出的处罚。
特此承诺!
供应商(电子印章):
代理人(盖章/签字):
年月日
投标单位关联关系证明
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联系方式、注册地址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表格形式,格式自拟)。
注:需提供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信用承诺书
致: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由贵公司组织的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心内科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活动,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此承诺:
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电子印章):
年月日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
致: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心内科设备采购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电子印章):
年月日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信用承诺书
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电子印章):
年月日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
致: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心内科设备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电子印章):
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
提供投标保证金提交凭据、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按照本文件“其他特定资质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心内科设备采购项目
技
术
及
商
务
文
件
投标人全称:
地址:
时间:
2、技术及商务文件目录
(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
(2)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
(3)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4)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5)供货计划;
(6)培训方案;
(7)服务方案;
(8)售后服务实施方案;
(9)应急服务方案;
(10)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
(11)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若有);
(12)正版软件承诺;
(13)信息安全产品说明;
(14)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
(15)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评分对应表
| 评分项目 | 投标文件对应资料 | 投标文件页码 |
| 对应第三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 | ||
| …… | ||
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
投标项目明细清单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及数量 | 性能及指标 | 产地 |
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
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人:
|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规范 | 投标文件应答内容 | 投标产品品牌、型号 | 偏离情况(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
商务响应表
|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 响应有效期 | |||
| 供货时间及地点 | |||
| 付款条件(款项支付方式) | |||
| 履约保证金 | |||
| 服务要求 | |||
| …… | |||
| …… |
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
供货方案
培训方案
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方案
应急服务方案
案例的业绩证明
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
| 采购单位名称 | 设备或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万元)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
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
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若有)
正版软件承诺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电子印章):
日期:
信息安全产品说明
如产品为信息安全产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电子印章):
日期: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心内科设备采购项目
报
价
文
件
投标人全称:
地址:
时间:
报价文件目录
(1)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4)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5)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6)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7)创新服务明细表(如有);
(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投标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全称: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小写)
合同履约期限:
供应商(电子印章):
日期:
投标报价明细表
| 货物类 | ||||||||||||
| 货物名称 | 品牌 | 产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环保节能产品编号及有效期 | 制造商情况 | ||||
| 是否小微企业 | 企业全称 | 是否残疾人福利单位 | 企业全称 | |||||||||
| ... | ||||||||||||
| 合同履约期限: | ||||||||||||
| 小微企业价格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大写: 小写:¥ | ||||||||||||
| 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
| 备注 | 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报价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3、小微企业价格合计金额应与“制造商为小微企业”的明细报价汇总相等(如有错误修正,以修正后的明细报价为准),评标委员会按前附表“小微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对小微企业价格进行确认,并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价格部分给予价格扣除。 | |||||||||||
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心内科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印章):
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印章):
日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印章):
日期:
创新服务明细表
货币:人民币/元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 |||||
说明:
(1)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为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供应商(电子印章):
日期:
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