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治多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治多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5-331号
项目名称: 治多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治多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5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唐府公寓A座13A-1133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 3、线上CA: 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 4、公示网址: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 5、供应商IP地址,Mac地址等一致涉嫌串通行为,对于评审过程中出现的串通投标风险预警,代理机构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治多县人民医院
地 址: 玉树藏族自治州治多县加吉博洛格镇治渠街34号
联系方式: 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唐府公寓A座13B-11334室
联系方式: 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祁先生
电 话: 155********
附件信息:
治多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docx
582.9K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治多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治多县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青海省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5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唐府公寓A座13A-11333室 | ||
| 预算金额 | ¥13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祁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 | ||
| 采购单位 | 治多县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玉树藏族自治州治多县加吉博洛格镇治渠街3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唐府公寓A座13B-11334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5******** | ||
青海省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5-331号
采购项目名称:治多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单位:治多县人民医院
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
一、说明4
1.适用范围4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4
3.磋商费用4
二、磋商文件说明4
4.磋商文件的构成4
5.磋商文件的质疑5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5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5
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5
8.磋商报价及币种6
9.磋商保证金6
10.磋商有效期6
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6
1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7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7
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7
1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8
五、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8
15.资格审查程序8
16.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形8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8
17.磋商小组9
18.磋商工作程序9
19.答疑的方式和情形10
20.评审办法11
七、成交办法13
21.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13
22.成交通知14
八、授予合同14
23.签订合同14
九、串通投标的认定及处理办法15
24.串通投标的情形15
十、磋商活动终止15
25.终止情形15
十一、处罚16
26.处罚情形16
十二、其他16
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17
(货物类)17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17
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9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29
附件1:磋商函31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2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3
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34
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35
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36
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37
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8
附件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9
附件10: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41
附件11:分项报价表42
附件12:技术规格响应表43
附件1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44
附件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45
附件15: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46
附件16:中小企业声明函47
附件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8
附件18:监狱企业证明资料49
附件19: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50
第五部分磋商及采购项目内容要求52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采购项目名称 | 治多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5-331号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额度 | 135万元 |
| 最高限价 | 125.88万元 |
| 项目分包个数 | 本项目不分包 |
| 采购要求 |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公告发布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报名、磋商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政采云线上报名(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具体方式请咨询线上电子化交易系统:咨询电话:政采云:95763。《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磋商文件。(提示:请潜在供应商报名前务必完成网上企业注册及CA锁办理等手续) |
| 磋商文件售价 | 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祁先生联系电话:155********电子邮箱:********@163.com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唐府公寓A座13B-11334室 |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免缴收款单位: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银行账号:632********890 |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注: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当天09:30之前进入电子开标系统完成电子签到,如未签到无法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 |
| 磋商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 |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 开标地址: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唐府公寓A座13A-11333室投标地址:供应商应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
|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 | 1、供应商须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2、按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编制线上磋商响应文件。 |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 |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并进行签到。 |
| 答疑澄清方式 | 采用现场答疑。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
| 代理服务费收取 | 收取对象:采购人收取金额:9500元 |
| 合同签订有效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
|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叁份原件备案。 |
| 投标有效期 | 本次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 采购人:治多县人民医院联系人:青梅老师电 话: 132********联系地址:玉树藏族自治州治多县加吉博洛格镇治渠街34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祁先生联系电话:155********电子邮箱:********@163.com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唐府公寓A座13B-11334室 |
| 其他事项 | 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3、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5、供应商IP地址,Mac地址等一致涉嫌串通行为,对于评审过程中出现的串通投标风险预警,代理机构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单位:治多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次采购依据政府采购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
3.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愿承担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磋商文件包括:
(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供应商须知
(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
(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
(5)磋商及采购项目内容要求
(6)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5.磋商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之后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
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8.磋商报价及币种
8.l磋商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8.2磋商函中应注明磋商有效期。
8.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8.4最后磋商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8.5磋商币种为人民币。
9.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缴
10.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个日历日。
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11.1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
(1)磋商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供应商承诺函
(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1.2磋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
(10)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11)分项报价表
(12)技术规格响应表
(1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15)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6)中小企业声明函
(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8)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19)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1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2.1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和盖章,其他地方均需加盖公章。
12.2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供应商将加密的响应文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开标系统,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将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上传,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13.2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1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
14.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
14.2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4.3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五、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
15.资格审查程序
15.1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15.2供应商数量不满足相关规定的,不得评审。
16.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形
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6.1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16.2未按第11.1款(1)-(9)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16.3资格审查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16.4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的。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17.磋商小组
1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通过资格条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解释或澄清其磋商响应文件;
(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
(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7.4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
17.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17.6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8.磋商工作程序
18.1进入磋商阶段后,由磋商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并负责审议所有通过资格条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
18.2符合性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处理:
(1)未按第11.2款(10)-(12)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2)符合性审查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3)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
(4)产品交货期、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
(6)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7)投标产品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
(8)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9.答疑的方式和情形
19.1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做出应答(如不在场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3答疑期间,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况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将不予接受,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资料做出评审意见:
(1)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
(4)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
(5)磋商小组认为应不予接受的其他情况
20.评审办法
20.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投标报价、服务情况、类似业绩。评标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6),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7),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0.2比较与评价:经磋商小组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后,由确定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服务能力与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磋商报价(10分)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00×10%。 |
| 2 | 技术水平(61分) | 技术参数(28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8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项目实施方案(15分):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实施计划;2.项目人员保障方案;3.项目质量保障方案;4.项目测试方案;5.项目交付方案。针对上述每一项要求作出了详细的方案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所提供的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或不足的扣1.5分,扣完为止。 | ||
| 项目管理和应急方案(10分):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提供项目管理和应急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管理体系;2.项目组织架构;3.项目规划与执行管控;4.项目风险识别;5.应急保障方案。针对上述每一项要求作出了详细的方案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所提供的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 培训方案(8分):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针对该项目提供培训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培训体系;2.培训内容及计划;3.培训保障措施与资源配置;4.培训效果评估与改进机制。针对上述每一项要求作出了详细的方案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所提供的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 3 | 履约能力(19分) | 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8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 |
| 1.针对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经理:其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3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2.除项目经理外,针对本项目配置不少于8人的技术团队,满足得8分,每缺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注: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劳动合同关键页及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 ||
| 4 | 售后服务(10分) | 供应商需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售后服务承诺;2.售后服务管理制度;3.售后服务保障措施;4.售后服务团队配置;5.故障响应保障机制。针对上述每一项要求作出了详细的方案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所提供的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出现与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名称等。 | ||
七、成交办法
21.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21.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中标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1.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2.成交通知
22.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2.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授予合同
23.签订合同
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审核备案。
2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3.3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但数额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须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23.4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
23.5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23.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九、串通投标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24.串通投标的情形
24.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十、磋商活动终止
25.终止情形
25.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供应商数量不满足相关规定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十一、处罚
26.处罚情形
2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6)未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8)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6.2出现上述情况,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
十二、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服务类)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名称:治多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5-331号
采购合同编号:QHHC-2025-331号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单位(委托方):(盖章)
成交供应商(受托方):(盖章)
磋商日期:
注:此为签订合同参考范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补充修订,但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服务承诺等必须与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月*日采购项目名称(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5-331号)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总价款为.的项目采购合同: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成交通知书;
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
7.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交付时间:;交付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安装、调试完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
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
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预付款,即(人民币)元;乙方向甲方交付项目全部产品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即(人民币)元;待甲方完成产品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即(人民币)元;剩余的合同总价款的5%待约定的质保期满1年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币)元。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磋商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
八、知识产权:
九、其他约定:
十、合同争议解决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采购代理机构:
负责人或经办人:
合同备案时间:2025年月日
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
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
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
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要求
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
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合同范围
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
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
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4.合同文件和资料
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
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
5.知识产权
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6.保密
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6.2.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7.质量保证
7.1货物质量保证
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使用,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
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
8.包装要求
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
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
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9.价格
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9.3检验费用
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
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
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
11.检验和验收
11.1开箱验收
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
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
11.2检验验收
11.2.1交货完成后,双方应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
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检测计划供甲方确认。
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
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11.3使用过程检验
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12.付款条件
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13.3.2支票、汇票或现金。
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
14.索赔
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
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
15.迟延交货
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6.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
17.不可抗力
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8.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9.合同争议的解决
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
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违约解除合同
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3.合同修改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
24.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5.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6.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审查文件
1、磋商函……………………………………………………………(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
4、供应商承诺函……………………………………………………(附件4)
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5)
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
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7)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8)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9)
(二)符合性审查文件
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附件10)
2、分项报价表………………………………………………………(附件11)
3、技术规格响应表…………………………………………………(附件12)
4、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附件13)
5、投标产品相关资料………………………………………………(附件14)
6、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5)
7、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6)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7)
9、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18)
10、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附件19)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5-331号
采购项目名称:治多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
投标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1:磋商函
磋商函
致: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5-331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
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
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年龄: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投标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职务: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投标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
供应商承诺函
致: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2025年月日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5-331号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完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4、我方承诺,除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5、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
6、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
1、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
2、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等。
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附“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格式可自定)
附件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符合性审查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5-331号
采购项目名称:治多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
投标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10: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名称 | 治多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5-331号 |
| 磋商报价 | |
| 交付时间 | |
| 质保期 | |
| 优惠承诺及其他: |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
2、“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3、“交付时间”是指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1: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 优惠承诺及其他: | ||||||||
| 投标总价 | 大写: 小写: | |||||||
注:1.本表应依照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2.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2:技术规格响应表
技术规格响应表
磋商供应商:
|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 | 偏离 |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指标 | 名称 | 技术参数、指标 |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注:1、本表应按照采购一览表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彩页(或功能截图)等能够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
附件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所投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彩页(或功能截图)等能够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
附件15: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
附件16: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公司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公司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公司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
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8: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9: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格式自定)
最终磋商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治多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5-331号 |
| 最终报价 | |
| 交付时间 | |
| 质保期 | |
| 优惠承诺及其他: |
注:1、在磋商过程中,最终磋商报价与首次报价的价格发生的浮动比例,在项目签订合同时对首次报价单价的基础上进行同比例浮动,作为签订合同的最终单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第五部分磋商及采购项目内容要求
一、磋商要求
1.投标说明
1.1供应商可以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供应商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
1.3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1.4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允许,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重要指标
2.1磋商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磋商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2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响应文件中。
3.商务要求
3.1.交付时间:5个月。
3.2.交付地点:治多县人民医院。
3.3.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
3.4.质保期:1年。
2、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
治多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采购清单一览表
2.1项目总体建设要求
1.本项目需采用“集约化”建设模式,统一部署在玉树州医疗卫生数据中心,各业务应用医院通过青海省医疗卫生专网或VPN连接到玉树州医疗卫生数据中心使用。针对此项整体部署方式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需参照“医疗卫生数据规范”与青海省涉藏地区远程医疗与教育平台、玉树州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对接,以保证医疗卫生数据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针对此项互联互通方面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软件系统应符合国货国用原则,支持对国产芯片架构(如鲲鹏、海光、飞腾等)、操作系统(如麒麟、统信等)的兼容适配。针对此项国货国用方面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相关产品中至少有一个产品需提供通过国产芯片架构、操作系统厂商兼容性认证的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符按不满足技术要求扣分。
2.2医共体数据中心云平台
| 序号 | 功能模块 | 功能描述 | 单位 | 数量 | |
| 1 | 数据资源中心 | 电子病历数据库 | 1.建立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病历信息记录,包括:门诊、急诊、住院、手术、检查、检验、处方、药品、住院病历、医保等。 | 套 | 1 |
| 2 | 电子健康档案库 | 1.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中心,生命周期为主线的信息记录,包括主要卫生服务记录:健康体检、慢病管理、精神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 | |||
| 3 | 基础资源数据库 | 1.包括资源目录库、注册服务库、标准注册库。 | |||
| 4 | 协同医疗数据库 | 1.建立远程医疗病历信息记录,主要包括: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门诊、双向转诊等。 | |||
| 5 | 基础管理服务系统 | 基础数据管理 | 1.管理及维护平台基础数据,主要包括:药品基础数据(药典管理、药品目录管理)、耗材基础数据、疾病基础数据(疾病ICD10、手术ICD9)、收费项目基础数据、平台字典基础数据。 | ||
| 6 | 注册服务管理 | 1.运维管理提供对医疗卫生人员、医疗卫生机构等基础共享信息的注册,提供唯一的标识号,具体功能包括:区划注册、医疗卫生人员注册、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医疗卫生科室注册、医疗设备注册等功能。 | |||
| 7 | 药品对码管理 | 1.通过各接入机构与平台药品数据进行对码,从而保障对药品监管数据的一致性、准确性。主要包括:医院目录维护、基础库目录查询、待匹配目录、手动匹配、自动匹配、待提交目录撤回\\提交、匹配目录审核等功能。 | |||
| 8 | 指标库管理 | 1.支持对平台应用指标进行统一管理,提供指标唯一的标识号并支持自定义指标,主要包括:(1)指标管理:支持指标编辑、删除、批量删除功能。支持统计指标、计算指标自定义新增。支持指标测试、指标历史SQL语句查询等功能。(2)指标分类维护:支持类型新增、删除、升级、降级、上移、下移等功能。支持分类新增、编辑、删除、批量删除等功能。(3)数据源维护:支持数据源新增、删除、修改、启用/停用等功能。 | |||
| 9 | 统一门户管理 | 1.支持对平台应用指标进行统一管理,提供指标唯一的标识号并支持自定义指标。2为平台提供子应用系统统一登录入口,主要包括:常用系统、系统公告、账号管理、应用管理等功能。 | |||
| 10 | 运维管理 | 1.为平台提供子应用系统统一登录入口,主要包括:常用系统、系统公告、账号管理、应用管理等功能。2.系统支持汉藏双语同屏展示。3.支持接入第三方系统。 | |||
| 11 | 数据采集与交换系统 | 数据采集 | 以标准的数据采集规范为指导,完成对县域内卫生服务机构基础数据、医疗业务数据、家医公卫业务数据等的采集、清洗、转换、校验、打包并推送至县域数据库中心。1.电子病历采集:以《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为指导,建设电子病历数据采集系统,完成对医共体总院与分院电子病历系统数据的采集、清洗、转换、校验、打包并推送至数据中心。2.家医公卫数据采集:基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建设家医公卫数据采集系统,完成对医共体内卫生服务机构家医公卫数据的采集、清洗、转换、校验、打包并推送至数据中心。3.远程医疗数据采集:基于《远程医疗服务基本数据集》,建设远程医疗数据采集系统,完成对医共体内开展远程医疗业务机构的远程医疗数据采集、清洗、转换、校验、打包并推送至数据中心。 | ||
| 12 | 数据上报 | 解决数据采集上报汇总统计分析和文件传输需求,要求如下:1.报表管理:支持报表新增、查看、编辑、复制、删除等功能。支持新增报表时提供引用模板及复制历史报表两种方式。支持自定义报表,控件包括:单行文本、多行文本、单选、多选、下拉选项、日期、文件、图片上传等。支持控件的复制、顺序拖动等功能。支持报表预览功能。支持单次、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等功能。支持查看报表上报详情,可查询对应报期应上报数、未上报数、上报率及机构上报明细等。支持按照报期自动统计上报数据。2.模板管理具有报表模板维护功能,支持报表分类维护、模板的新增、编辑、预览、引用、删除等功能。3.审核管理可对机构已上报的报表进行审核。4.填报管理填报机构可查询待填报的报表进行填报。 | |||
| 13 | 数据质量控制 | 为提高数据的采集质量,平台提供完整的接口数据质量管理服务。通过对采集数据的质量进行评估监控,实现数据采集质量的管理与控制。数据质量管理服务主要针对各联网医疗卫生机构。关联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评价可涵盖了所有业务表的关联性、数据完整性以及部分字段的数据准确性;通过评价指标评估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数据上传质量,以便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或市县级卫健委提高数据的上传质量。主要功能包括区域数据上传监控、数据质量分析、传输任务管理、数据上传记录等功能。1.数据上传监控系统支持对区域内数据上传质量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监控:具有区域数据质量等级、数据质量得分、数据问题率、应上传总天数和未上传总天数等数据统计功能。具有数据上传总数及问题数据量统计,可下钻至明细数据。具有查询数据上传异常机构及表级问题数据分析及统计,可下钻至明细数据。2.数据质量分析综合分析具有对区域、机构数据上传质量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主要包括:得分情况概览、每日得分情况明细、得分趋势图等功能。数据质量排名具有对机构或区域进行数据质量排名展示功能。数据质量报告系统可生成数据质量报告,支持导出功能。3.传输任务管理具有配置机构数据上传范围、休息日等功能。系统可复制配置内容到其他机构。4.数据上传记录数据上传记录提供查询区域内数据上传记录情况,可按照表名、日期范围进行检索。错误数据上传记录提供查询问题数据上传记录,支持查询问题数据明细及问题数据入库功能。5.系统设置错误类型管理支持错误类型维护功能,可修改错误类型是否允许入库。分值权重配置支持数据质量得分权重配置功能。数据质量等级配置支持数据质量等级维护功能。 | |||
| 14 | 数据共享管理 | 具有对外部系统提供的接口管理的功能,包括:1.统一接口管理:支持接口的新增、编辑、删除功能。2.接口分组管理:具有接口分组管理功能,支持接口新增、编辑、删除、授权机构查询、文档下载等功能。3.接口权限管理:具有对机构进行接口授权管理、密匙管理等功能。4.接口调阅记录:具有查询接口调阅记录,支持查询调用结果,若调用失败,可展示失败原因。 | |||
2.3医共体数据分析与监管平台
| 序号 | 功能模块 | 功能描述 | 单位 | 数量 | |
| 1 | 医疗服务监管系统 | 门诊业务分析 | 1.具有门诊挂号人次、门诊人次、门诊业务收入、门诊药占比、门诊次均费用、门诊抗菌药使用率等指标统计功能,并支持指标同比/环比数据分析。2.具有门诊人次排名分析功能,支持按照人次、同比、环比等维度进行排序。3.具有门诊人次性别/年龄分析功能。4.具有门诊人次、门诊业务总收入、门诊挂号人次、门诊药占比、门诊次均费用、门诊抗菌药使用率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5.支持按照机构等级、机构类型等维度查询分析。 | 套 | 1 |
| 2 | 急诊业务分析 | 1.具有急诊挂号人次、急诊人次、急诊业务收入、急诊病死率、急诊次均费用、急诊抗菌药使用率等指标统计功能,并支持指标同比/环比数据分析。2.具有急诊人次排名分析功能,支持按照人次、同比、环比等维度进行排序。3.具有急诊人次性别/年龄分析功能。4.具有急诊总人次、急诊业务总收入、急诊挂号人次、急诊病死率、急诊次均费用、急诊抗菌药使用率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5.支持按照机构等级、机构类型等维度查询分析。 | |||
| 3 | 住院业务分析 | 1.具有出院人数、平均住院日、住院业务总收入、住院人均费用、住院抗菌药使用率、住院病死率等指标统计功能,支持指标同比/环比数据分析。2.具有出院人数排名分析功能,支持按人次、同比、环比等维度进行排序。3.具有住院人次年龄/性别分析功能。4.具有出院情况、入院患者情况分析功能。5.具有出院人数、住院人均费用、住院业务总收入、住院病死率、平均住院日、抗菌药使用率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6.支持按照机构等级、机构类型等维度查询分析。 | |||
| 4 | 医疗收入分析 | 1.具有医疗业务总收入、门诊业务总收入、住院业务总收入等指标统计功能,并支持指标同比/环比数据分析。2.具有医疗业务总收入排名分析功能,支持按照总收入、同比、环比等维度进行排序。3.具有医疗业务总收入来源占比、药品销售、医疗费用构成分析功能。4.具有医疗业务总收入、门诊业务总收入、住院业务总收入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 | |||
| 5 | 手术分析 | 1.具有手术例次、一/二/三/四级手术例次等指标统计功能,并支持指标同比/环比数据分析。2.具有手术例次排名分析功能,可按照例次、同比、环比等维度进行排序。3.具有手术治愈率、手术好转率、手术死亡率分析功能,并支持按照手术级别进行过滤筛选。4.支持手术例次、手术治愈率、手术好转率、手术死亡率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5.支持按照机构类、机构等级等维度进行筛选。 | |||
| 6 | 重点手术分析 | 1、具有重点手术分析功能,支持对重点手术种数、重点手术例次、重点手术占比、重点手术死亡例数、重点手术死亡率等指标统计功能,支持指标同比/环比数据分析。2、具有重点手术例次排名功能,支持按照例次、同比/环比等维度进行排序。3、具有重点手术例次、重点手术死亡例数、重点手术死亡率、重点手术平均住院天数、重点手术人均费用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 | |||
| 7 | 疾病综合分析 | 1.具有疾病病种数、疾病病例数、传染性疾病病种数、传染性疾病病例数、慢性病病种数、慢性病病例数等指标统计功能,支持指标同比/环比数据分析。2.具有疾病来源分析、疾病排名等功能。3.具有对疾病病种数、疾病病例数、传染性疾病病例数、慢性病病例数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 | |||
| 8 | 传染性疾病专题分析 | 1.具有对疾病进行性别、年龄、职业、地域分布等特征维度分析功能。2.具有传染病病例排名、传染性病例类型占比分析功能。3.具有传染病发病率、传染疾病病例数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 | |||
| 9 | 慢性疾病专题分析 | 1.具有慢性病病例排行、慢性病构成分析、慢性病30-70岁早死率排名功能。2.具有慢性病病例数、慢性病发病率、慢性病病种数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 | |||
| 10 | 重点疾病专题分析 | 1.具有18项重大疾病进行专题分析功能,包括重点疾病病种数、重点疾病病例数、重点疾病死亡例数、重点疾病死亡率、重点疾病平均住院天数、重点疾病住院人均费用等指标统计功能,并支持同比/环比分析。2.支持重点疾病住院患者出院情况、重点疾病15日内再住院率、31日内再在入院率等分析功能。3.具有重点疾病病例数、重点疾病病种数、重点疾病死亡例数、重点疾病平均住院天数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 | |||
| 11 | 诊疗情况监管 | 1.具有患者诊疗情况结果进行监管分析,包括对出院患者治愈率、出院患者好转率、出入院诊断符合情况、入院三日确诊率、出院患者31天再入院率、住院病死率、住院患者死亡人数、住院感染率等指标统计功能,并支持同比/环比分析。2.具有出院患者治愈率、出院患者好转率、入院三日确认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等维度进行趋势分析功能。 | |||
| 12 | 医疗行为监管 | 1.具有门诊抗菌药使用率、急诊抗菌药使用率、住院抗菌药使用率、门诊静脉用药占比、急诊静脉用药占比等指标统计功能,并支持同比/环比分析。2.具有门诊抗菌药使用率、急诊抗菌药使用率、住院抗菌药使用率、门诊静脉用药占比、急诊静脉用药占比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 | |||
| 13 | 医疗费用监管 | 1.具有门诊次均费用、门诊次均检查费用、门诊次均检验费用、急诊次均费用、急诊次均检查费用、急诊次均检验费用、住院人均费用、日均住院费用等指标统计功能,并支持同/环比分析。2.具有门诊次均费用、门诊次均检查费用、门诊次均检验费用、住院人均费用、日均住院费用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 | |||
| 14 | 业务查询 | 1.支持对门诊就诊记录、门诊处方、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疾病等明细数据进行查询。 | |||
| 15 | 公共卫生监管系统 | 居民健康档案分析 | 1.具有常驻居民人口数、建档总数、新增档案数、健康档案建档率、健康档案使用率等指标进行统计功能,并支持同比数据分析。2.具有居民建档年龄/性别、重点人群分布、建档率及档案使用率趋势分析功能。3.支持查询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报表。 | ||
| 16 | 0-6岁儿童分析 | 1.具有建档数、新生儿访视数、儿童健康管理人数、儿童健康管理率等指标统计功能。2.支持儿童健康管理人率数指标趋势分析功能。3.支查询0-6岁儿童管理报表。 | |||
| 17 | 孕产妇分析 | 1.具有建档人数、早孕建册人数、产后访视人数等指标统计功能,并支持同比数据分析。2.支持早孕建册人数、产后访视人数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3.支持查询孕产妇健康管理报表。 | |||
| 18 | 65岁以上老年人分析 | 1.具有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人数、健康管理人数、健康管理率等指标统计功能,并支持同比数据分析。2.支持老年人建档人数、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健康管理率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3.支持查询老年人健康管理报表。 | |||
| 19 | 高血压患者分析 | 1.具有高血压患者建档人数、规范管理人数、规范管理率、血压控制人数、血压控制率等指标统计功能。2.支持患者建档人数、规范管理人数、血压控制人数、规范管理率、血压控制率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3.支持查询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报表。 | |||
| 20 | 2型糖尿病患者分析 | 1.具有2型糖尿病患者建档人数、规范管理人数、血糖控制人数、血糖控制率等指标统计功能,并支持同比分析。2.支持患者建档人数、规范管理人数、血糖控制人数、血糖控制率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3.支持查询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报表。 | |||
| 21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分析 | 1.具有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建档人数、规范管理人数等指标进行统计功能,并支持同比分析。2.支持对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建档人数、规范管理人数等指标进行趋势分析功能。3.支持查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报表。 | |||
| 22 | 肺结核病患者分析 | 1.具有肺结核患者建档人数、肺结核患者管理人数、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人数、规则服药率等指标统计功能,并支持同比数据分析。2.支持患者建档人数、管理人数、规则服药人数、管理率、规则服药率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3.支持查询肺结核患者管理报表。 | |||
| 23 | 中(藏)医药健康分析 | 1.具有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人数、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人数、儿童中医药管理率等指标统计,支持同比分析。2.具有老年人中医药管理人数、儿童中医药管理人数、老年人中医药管理率、儿童中医药管理率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3.支持中(藏)医药健康管理报表查询。 | |||
| 24 | 家庭医生签约分析 | 1.具有家庭医生签约人数、签约率、续约人数、续约率、签约医生履约次数、签约医生履约服务率等指标统计,支持同比分析。2.支持按照重点人群的维度对签约人数、续约人数进行统计。3.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报表查询。 | |||
| 25 | 药品监管系统 | 药品数据分析 | 1.具有药品品规数、抗菌药品规数、抗菌药比例、基药药品规数、基药比例等指标统计功能。2.具有对药品分类、抗菌药分级等维度进行分析。3.支持对药品品规消耗统计进行查询。 | ||
| 26 | 药品收入分析 | 1.具有药品总费用、药占比、门诊药品总费用、急诊药品总费用、急诊药占比、住院药品总费用、住院药占比等指标统计功能,并支持同比/环比分析。2.具有对药品费用排名分析功能。3.具有门诊、急诊、住院药品总费用、药占比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4.支持对药品费用管理报表进行查询功能。 | |||
| 27 | 重点监控药品 | 1.具有重点药品使用人次、重点药品使用比例、重点监控药品总费用、重点监控药品药占比等指标统计功能,并支持同比/环比分析。2.支持对重点监控药品统计报表查询。 | |||
| 28 | 抗菌药使用分析 | 1.具有抗菌药使用人次、抗菌药使用率等指标统计功能,可按照门诊、住院、急诊维度展示,支持同比/环比分析。2.具有门诊抗菌药使用排名分析、抗菌药使用例次分析等功能。3.具有抗菌药使用人次、使用率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 | |||
| 29 | 处方数据分析 | 1.具有处方数、抗菌药处方数、抗菌药处方比例、精麻药品处方数、静脉注射处方数、静脉注射处方比例、大处方等指标统计功能,支持同比/环比分析。2.具有处方数、抗菌药处方数、精麻药品处方数、大处方数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 | |||
| 30 | 综合监管系统 | 卫生技术人员分析 | 1.具卫生人员总数、执业医师人数、执业护士人数、医技人员数、药师人员数、医护比、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数、每千人护士数、每千人医师数等指标统计功能。2.具有卫生人员职称、卫生人员职级、年龄/性别、学历分析功能。 | ||
| 31 | 医疗设备分析 | 1.具有医疗设备总数、医疗设备总价值、设备使用率分析功能。2.具有医疗设备分类、设备产地、设备价值区间分析。3.支持按照医疗设备总价值、医疗设备总数量等维度进行排名分析。 | |||
| 32 | 床位资源分析 | 1.具有编制床位数、开放床位数、床/医比、床/护比、每千人床位数等指标统计功能。2.具有床位排名分析功能,可按照编制床位数、开放床位数、床位使用率等维度进行排序。 | |||
| 33 | 医疗机构分析 | 1.具有接入机构数量、三级机构数量、二级机构数量、一级机构数量、未定级机构数量等指标统计功能。2.具有对机构类型、机构等级、经济类型、机构分类、隶属关系、服务对象分析功能。 | |||
| 34 | 医疗保障数据分析 | 1.具有医保人次总诊疗费用、医保报销人次、医保报销总费用、医保平均报销费用、医保报销比例等指标统计功能,并支持同比/环比分析。2.具有医疗付费方式、门急诊/住院医保报销人次分析功能。3.具有按照机构维度对医保报销费用进行统计功能。 | |||
| 35 | 业务查询 | 具有卫生技术人员、医疗设备、医疗机构明细数据查询功能。1.具有医保人次总诊疗费用、医保报销人次、医保报销总费用、医保平均报销费用、医保报销比例等指标统计功能,并支持同比/环比分析。2.具有医疗付费方式、门急诊/住院医保报销人次分析功能。3.具有按照机构维度对医保报销费用进行统计功能。 | |||
| 36 | 远程医疗业务监管系统 | 专家分析 | 1.具有医共体内远程医疗平台专家总人数、远程会诊专家、影像专家、心电专家、检验专家人数等指标统计功能。2.具有按照专家所属机构进行排名的功能。3.具有专家学历、性别、职称级别分析功能。 | ||
| 37 | 远程门诊业务分析 | 1.具有远程门诊预约总人次、远程门诊总人次、平均诊疗时长等指标统计功能。2.具有远程门诊预约总人次、专家远程门诊人次数排名功能3.具有远程门诊疾病top20、远程门诊到诊率分析功能。4.具有远程门诊预约总人次、远程门诊总人次、平均诊疗时长趋势分析功能。 | |||
| 38 | 医共体影像业务分析 | 1.具有影像申请总数、影像检查总数、影像报告数、影像平均接诊时长等指标统计功能,并支持环比/同比分析。2.具有机构影像申请数、专家影像报告数排名分析功能。3.具有影像检查类型、报告阳性率分析功能4.具有影像申请总数、影像检查总数、影像报告数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 | |||
| 39 | 医共体心电业务分析 | 1.具有心电申请总数、心电检查总数、心电报告数、心电平均接诊时长等指标统计功能,并支持环比/同比分析。2.具有通过排名展示机构心电申请总数、专家心电报告数的功能。3.具有心电申请检查项目、心电报告阳性率分析功能。4.具有心电申请总数、心电检查总数、心电报告数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 | |||
| 40 | 双向转诊业务分析 | 1.具有转诊总人次、上转人次、回转人次、回转率、转诊平均审核时长等指标统计功能。2.具有按照排名展示机构上转人次、机构回转人次的功能。3.具有转诊类别、转诊报到率分析功能4.具有转诊总人次、上转人次、回转人次、回转率等指标趋势分析功能。 | |||
| 41 | 业务查询 | 1.具有远程会诊记录查询功能,支持查看会诊报告。2.具有远程门诊记录查询功能,支持查看诊疗处方。3.具有医共体影像诊断记录查询功能,支持查看影像报告。4.具有医共体心电诊断记录查询功能,支持查看心电报告。5.具有双向转诊上传记录查询功能,支持查看上转单。6.具有双向转诊回转记录查询功能,支持查看回转单。 | |||
| 42 | 专题应用分析系统 | 医疗卫生预警平台 | 1.具有平台指标主动预警功能,支持预警指标自定义、预警策略自定义及预警消息推送。 | ||
| 43 | 业务协同监管大屏 | 1.通过BI大屏的方式展示出医共体内远程医疗业务开展情况,主要功能包括:远程医疗资源情况、业务数据开展情况、近半年业务量趋势分析、报告平均等待时长、报告阳性率分析、协同业务处理平均时长、业务开展情况分析、机构远程医疗业务开展数量统计、远程医疗业务开展情况监控等功能。 | |||
| 44 | 医共体监管大屏 | 1.通过BI大屏的方式展示出区域医共体业务开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医共体内诊疗情况、医疗费用情况、分级诊疗情况分析、公卫建档分析、家庭医生签约情况分析、治疗质量分析等功能。 | |||
| 45 | 语言支持 | 1.专题应用分析系统需支持汉藏双语同屏展示;2.藏语言标准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包含《GB/T32391-2015信息技术藏文词汇》和根据当地语言特点指定的其他标准或规范。 | |||
2.4医共体互联网便民服务系统
| 序号 | 功能模块 | 功能描述 | 单位 | 数量 |
| 1 | 用户管理 | 1.支持手机号绑定、解绑、包含关注用户、注册用户。2.支持查询注册用户基本资料,查询已绑定的就诊人信息。 | 套 | 1 |
| 2 | 就诊人管理 | 1.支持通过身份证号绑定就诊人,每个账号最多绑定5个就诊人。2.支持通过人脸识别和人工审核两种身份认证。 | ||
| 3 | 预约挂号 | 1.具有按照科室、医生检索等功能。2.具有预约成功提醒、就诊提醒等功能。3.支持挂号记录查询和取消挂号。4.支持后台管理员对专家信息进行维护,包括头像、简介、擅长等,方便患者对专家的了解。 | ||
| 4 | 智能导诊 | 1.支持通过患者所选的部位、疾病症状进行相关的科室及专家查询。2.支持症状检索功能,可通过拼音码、中文名进行检索。3.支持后台管理员配置导诊部位,支持新增、删除、编辑、启用/停用等功能。4.支持后台管理员调整导诊部位与科室的关联。 | ||
| 5 | 门诊缴费 | 1.支持门诊费用全自费缴费。2.支持缴费历史查询。 | ||
| 6 | 电子报告 | 1.支持门诊/住院检验报告查看、检查报告查看等功能。2.支持时间范围、检查检验类型等条件进行检索。 | ||
| 7 | 住院费用查询 | 1.支持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可查看日清单及费用总计。2.支持查看住院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主治医生、预交金剩余金额等信息。 | ||
| 8 | 住院预交金缴纳 | 1.支持住院预交金余额查询及预交金缴纳功能。 | ||
| 9 | 办事指南 | 1.支持院内业务的相关流程详情查询及查看功能。2.支持图文和视频两种方式展示,后台支持图文和视频内容上传。3.支持后台新增、编辑、删除指南内容,支持启用/停用、调整指南内容的展示顺序。 | ||
| 10 | 满意度调查 | 1.支持门诊就诊满意度调查。2.支持后台管理员查看统计患者填写的门诊满意度调查问卷。 |
2.5医共体智慧村医系统
| 序号 | 功能模块 | 功能描述 | 单位 | 数量 | |
| 1 | 村医移动工作台 | 村医工作台 | 1.数据统计:支持按接诊人数统计。支持按费用收入统计。2.诊断排行:统计药品诊断数据并进行排序,展示高频诊断。3.患者中心:支持直接选择患者发起接诊、查看患者的接诊记录,或对患者信息进行修改更新。4.接诊管理:管理处于接诊中和已诊的患者,可对患者进行继续接诊,接诊完成的患者可查看接诊记录。5.费用管理:管理待收费和已收费的患者信息,可直接对患者进行收费、退费的操作。6.药材发放管理:管理待发放和已发放药材的患者信息,可直接对患者进行发药、退药的操作。7.远程门诊管理:用于村医端医生提交远程门诊申请到网络医生端,辅助进行患者的协助诊疗。 | 套 | 6 |
| 2 | 接诊管理 | 1.接诊登记:支持设备读卡、手动登记患者基本信息提交门诊登记表。2.门诊病历:支持患者门诊病历的填写。支持患者门诊病历的打印。3.开具医嘱:支持为患者添加药品/耗材/治疗项目,并开具医嘱;支持医嘱撤回;支持医嘱删除;支持医嘱打印;支持医嘱合并。4.收费:支持患者的待收费、已收费、已退费列表展示;支持医嘱项目的收费;支持按单个项目或整个处方进行医嘱项目的退费;支持打印门诊医嘱的收费清单。5.发放药材:展示待收费、已收费、已退费的患者药材发放列表;发放已收费的医嘱项目给患者。 | |||
| 3 | 工作站管理 | 1.个人信息:展示当前登录人的基本信息以及接诊人次的情况。2.药材库存管理:支持对本地药材库进行出库和入库等库存管理操作;支持对药材库定期数量盘点清算,打印盘点单;支持查看药材库总的库存记录和单个药品/耗材的库存记录。3.工作扎帐:支持选择固定时段进行结账费用信息的核对和汇总;查看结账记录以及结账明细。4.药材库维护:支持从云药材库添加药材到本地的药材库;支持在本地药材库禁用药材。5.治疗项目维护:支持添加、移除治疗项目。6.个人中心:支持修改账号密码;支持退出当前登录的账号。 | |||
| 4 | 药材项目管理 | 1.支持管理区域内的药品信息,支持新增编辑药品信息。2.支持管理区域内的耗材信息,支持新增编辑耗材信息。3.支持管理区域内的治疗项目信息,支持新增编辑治疗项目信息。4.支持管理厂商信息,可将药品、耗材与厂商进行关联。 | |||
| 5 | 机构信息管理 | 1.个人信息:展示当前登录人的基本信息以及接诊人次的情况。2.药材库存管理:支持对本地药材库进行出库和入库等库存管理操作;支持对药材库定期数量盘点清算,打印盘点单;支持查看药材库总的库存记录和单个药品/耗材的库存记录。3.工作扎帐:支持选择固定时段进行结账费用信息的核对和汇总;查看结账记录以及结账明细。4.药材库维护:支持从云药材库添加药材到本地的药材库;支持在本地药材库禁用药材。5.治疗项目维护:支持添加、移除治疗项目。6.个人中心:支持修改账号密码;支持退出当前登录的账号。 | |||
| 6 | 系统设置 | 1.支持管理区域内使用的疾病ICD基础数据。2.支持管理发布的APP版本。3.支持管理后台和APP的菜单权限。 | |||
| 7 | 村医远程门诊 | 1.快速预约:支持通过村医工作站检索查询今日坐诊网络专家,并支持快速预约网络专家。2.患者管理:支持检索/筛选,通过患者姓名、身份证、就诊号、人员状态进行检索;支持签到、续诊、生成诊号等功能。3.音视频交互:提供高清视频和无延时语音通话,视频最高支持1080P并支持根据网络情况动态调整。实现乡村医生与中心端医生实时音视频交互,满足远程门诊业务需求。 | 套 | 6 | |
2.6医共体协同诊疗平台
| 序号 | 功能模块 | 功能描述 | 单位 | 数量 | |
| 1 | 远程门诊系统 | 门诊预约 | 导入患者资料:1.支持从患者资源中心检索患者,并实现快速将患者基本信息带入到远程门诊预约申请单。2.支持手动录入患者信息。预约信息:1.支持选择机构、科室、医生预约。2.支持当日预约、全部预约。3.预约时可查看专家的排班信息、专家职称简介及诊查费等,预约成功后可按预约时间发起远程门诊。申请范围:1.支持在签约机构范围内发起远程门诊申请。 | 套 | 1 |
| 2 | 预约发起管理 | 1.支持查询预约历史记录,可按照患者信息、预约信息、状态等条件查询。2.对已预约未诊数据列表支持查看详情、完善患者病历资料、取消预约等功能。3.对已预约已诊数据列表支持查看功能。4.支持登录用户在我的预约中查看我发起的门诊预约记录。5.支持管理员按照机构数据授权查看对应机构发起的门诊预约记录。 | |||
| 3 | 预约接收管理 | 1.支持根据机构数据授权管理机构对应专家接收到的预约单信息。2.支持查看预约单详情。 | |||
| 4 | 医生诊室 | 快速预约:1.支持发起诊室查询今日坐诊专家,并快速预约专家进行远程门诊。患者管理:1.支持通过患者姓名、身份证、就诊号、人员状态筛选今日待远程门诊的患者。2.支持发起诊室医生录入患者的体格检查信息及病历信息,可上传病历附件。支持门诊专家诊室接收查看发起方上传的资料,并可下载。3.支持发起诊室患者签到功能,签到成功后直接进入专家候诊队列中。4.支持患者未诊前取消预约。5.支持发起诊室查询门诊专家状态、候诊队列信息。6.专家端有新的患者时,支持语音提醒。就诊:1.支持发起方和专家方在就诊过程中挂断视频、接诊结束后再次发起续诊等功能。2.支持专家端接诊、过号、重新接诊等功能。3.支持专家修改坐诊或停诊状态。4.支持门诊病历书写,并将已书写的门诊病历同步至申请机构。5.可查看或下载对应会诊申请单中已上传的病历资料。 | |||
| 5 | 统计功能 | 1.支持按照发起医生统计远程门诊预约数。2.支持按照发起机构、科室统计远程门诊预约数。3.支持按照远程专家统计远程门诊预约数。4.支持按照接收机构、科室统计远程门诊预约数。5.支持按照疾病统计接收机构接收的患者数。 | |||
| 6 | 双向转诊系统 | 1.转出申请:具有转诊申请功能,支持转诊单填写、转诊单提交、上传病历资料功能。2.转出管理:具有对转诊医生提交的转诊申请管理功能,支持取消、查看、过程管理功能、转诊单打印功能。支持通过转出机构、转出状态等条件进行检索。3.回转管理:具有对转入患者的管理功能,支持审核、过程管理、查看、接收功能。支持通过回转时间、回转机构、回转状态等条件进行检索。4.转出统计:支持对转出的患者进行数量、去向等统计功能。5.转入管理:具有对基层医院转入的患者管理功能,支持审核、查看、安排、到院确认等功能。支持通过转入状态、转入机构等条件进行检索。6.回转申请:具有转出申请功能,支持回转单的提交、填写治疗过程、治疗建议功能。7.回转管理:支持对回转的患者进行管理,支持回转单打印、查看、过程管理等功能。支持通过回转状态、回转患者姓名等条件进行检索。8.统计报表查询:(1)支持按照机构汇总统计转出和转入数,可按照年、月查看转诊趋势图。(2)支持按照科室统计转出和转入数。(3)支持按照转出机构统计转出数、回转数、回转率。(4)支持按照转入机构统计转入数、回转数、回转率。(5)支持按照转诊原因统计转出数和转入数。 | 套 | 1 | |
| 7 | 医共体云影像系统 | 影像数据中心 | 1.支持放射数据类型:CT、MR、CR、DX、RF、MG、XA、US、ET、PT、SC等。2.支持超声数据类型:彩超、黑白超、US、四维超声等。3.DICOMStorageSCU/SCP。4.DICOMGrayscalePresentationStateStorage。5.DICOMQuery/retrieveSCP。6.DICOMStudyContentNotificationSCP。7.DICOMPatient/StudyManagement。8.支持标准的数据交换接口。9.支持DICOMJPEG2000压缩标准功能。10.多设备同时接收:提供同时接收多个不同影像设备发送的数据,支持多个用户对同一影像数据的并发调阅请求的功能。 | 套 | 1 |
| 8 | 基层影像会诊 | 1.本院检查:支持从设备接收数据到平台的功能;支持从基层工作站获取患者数据以及图像数据到平台的功能;支持手动上传患者资料及影像数据到平台的功能;支持查看患者姓名、年龄、性别、检查类型、检查部位、发起次数、影像数量、检查日期、任务进度等数据;支持对已上传到平台的患者图像进行浏览的功能;支持对患者检查申请单数据进行修改的功能。2.本院报告:支持书写报告时选择模版导入;支持本院报告编辑、修改;支持报告预览、打印;支持报告模版新增、修改、删除。3.发起会诊:提供选择患者发起会诊功能;支持发起会诊选择专家团队的功能;支持发起会诊时选择上级医院的功能;支持对发起的患者取消会诊申请功能。4.会诊消息提醒及查询:支持对会诊消息进行网页弹框显示的功能;支持对会诊消息进行语音提醒的功能。5.会诊查询及报告打印:支持选择检查日期、患者姓名、影像号等条件检索;支持对会诊报告进行预览查看的功能;支持对会诊完成的患者进行会诊报告打印的功能;支持对会诊报告选择打印机的功能;支持对会诊报告单的样式进行选择的功能;支持查看该患者院内报告的功能;支持统计本院发起会诊量,支持excel导出。 | |||
| 9 | 影像诊断中心 | 1.会诊列表:支持选择会诊状态、会诊日期、患者姓名、发起医院等条件查询受邀会诊数据的功能;提供批量受理会诊请求;支持拒绝会诊申请,且拒绝申请填写拒绝理由;支持查看发起会诊的信息,包括患者姓名、年龄、会诊类型、申请时间、发起医院、发起医生等信息;支持查看患者在本院的会诊记录,查看本院和跨院的历史会诊报告;支持对会诊消息进行网页弹框显示的功能。2.会诊报告:提供对会诊患者进行会诊报告编辑的功能;提供对会诊报告进行修改的功能;提供对会诊报告进行保存的功能;提供会诊患者影像下载的功能;支持对会诊图像进行浏览的功能;支持提供对会诊患者既往检查记录查看的功能;支持对会诊患者图像进行对比查看的功能;支持对会诊患者本院及外院检查图像的对比;提供对会诊模板进行新增、修改、删除的功能;支持会诊报告申请审核的功能;支持对发起申请审核的报告进行审核的功能;提供对已审核通过的会诊的报告进行发布的功能;提供对会诊报告直接发布的功能;提供对已完成会诊报告进行查看的功能;提供对完成会诊的报告进行编辑的功能;提供对修改后的报告进行重新发布的功能。3.会诊统计:提供对当前登录人员工作量进行统计和导出的功能;支持选择发起医院、发起科室、发起医生、受邀团队、受邀医生、会诊时间进行数据统计的功能;支持选择受邀团队进行会诊数据的统计功能;提供选择会诊时间进行会诊数据的统计功能;提供对统计的会诊数据进行导出的功能。 | |||
| 10 | 影像专业阅片 | 1.图像展示:支持分屏挂片,提供双屏单独显示图像浏览界面的功能;支持常规布局选择,提供选择多种常用布局模式的功能;支持布局自定义,提供手动选择自定义布局进行图像布局查看的功能;支持序列展示,提供对患者序列图像进行平铺展示的功能。2.图像测量:支持长度测量,提供在图像区域选中两点测量两点长度值功能;支持角度测量,供在图像区域选中两条边线及一个共同顶点测量角度值功能;支持面积测量,提供在图像区域选择一个区域进行面积测量的功能;支持角度测量,提供在图像区域对图像进行角度测量的功能;支持Cobb角测量,提供在图像区域选中两条任意直线测量角度功能;支持CT值测量,提供在图像区域选中任意一点测量图像灰度值功能;支持多边形测量,提供在图像区域选中任意闭合区域测量面积、最大灰度值、最小灰度值、平均灰度值;支持圆形测量,提供在图像区域选中椭圆边框测量面积、最大灰度值、最小灰度值、平均灰度值。3.图像标注:支持箭头标注,提供箭头指示标注功能;支持文本标注,提供文本书写标注功能。4.图像处理:支持影像缩放,提供滑动鼠标进行影像放大缩小功能;支持调窗,提供滑动鼠标进行影像窗宽窗位调整功能;支持影像平移,提供选中图像或者序列进行窗格平面内移动功能;支持序列滚图,提供选中序列滑动鼠标进行序列中图像快速滚动功能;支持放大镜,提供选中图像或者序列进行图像局部放大功能;支持同步操作,提供对所有序列同时操作及图像处理功能;支持多序列操作,提供对选中的多个序列同时操作及图像处理功能;支持任意角度旋转,提供选中图像或者序列在窗格平面内自由旋转任意角度功能;支持顺时针90°旋转,提供选中图像或者序列在窗格平面内一键旋转顺时针90°功能;支持逆时针90°旋转,提供选中图像或者序列在窗格平面内一键旋转逆时针90°功能;支持水平翻转,提供选中图像或者序列在窗格平面内翻转水平实现镜像功能;支持垂直翻转,提供选中图像或者序列在窗格平面内翻转垂直实现垂直镜像功能;支持正负像,提供选中图像或者序列在窗格平面内图像显示灰度反向功能;支持图像左右标识,提供对图像进行左或者右进行标识的功能;支持快捷键调窗,提供键盘快捷健一键调整预设窗宽、窗位功能。 | |||
| 11 | 会诊运营管理 | 1.会诊运营管理:支持报告撤销,提供对未及时处理的报告进行撤销的功能;支持报告重新指派,提供对未及时响应的报告转给其他医生的功能;支持报告受理撤销,提供对申请撤销的数据进行受理通过的功能。2.统计查询功能:提供统计区域检查工作量、报告分析等功能;提供统计检查工作量的数据功能;提供对会诊报告进行分析的统计功能;提供选择会诊日期进行数据统计的功能;提供对会诊阳性率进行统计的功能;提供选择会诊时间查询会诊数据的功能;提供查询当天各下级机构影像检查的数据以及会诊数据的功能;提供查询当月各下级机构影像检查的数据及会诊数据的功能;提供查看机构名称、影像数量的数据功能;提供报告结果查询统计、阅片的功能。 | |||
| 12 | 医共体心电网络系统 | 心电采集 | 1.采集波形具有多样化显示模式,可提供多种波形显示方式,支持节律(一节律/三节律)导联的选择。2.支持多种导联体系,包括标准Wilson、Cabrera等。3.支持同步三导、六导、九导、十二导、十五导、十六导、十八导静态心电设备采集类型。 | 套 | 1 |
| 13 | 申请管理 | 1.支持对发起心电诊断申请的患者进行管理,可查看患者的申请类型、基本信息、检查信息、接收医院信息、发起医院信息以及该申请的操作日志。2.支持通过患者信息、接收/发起医院、患者来源、申请医生、申请类型、申请时间、审核时间等条件查询心电申请信息。3.支持打印诊断申请单。 | |||
| 14 | 心电诊断 | 1.对接收到的心电诊断的患者进行管理,可查看发起医院提交的申请单详细信息。2.查看具体的心电图报告是否满足诊断标准,填写含心电图特征和心电图结论的诊断报告。3.支持对心电数据进行自动预诊断,支持高级分析自动预诊断功能,自动诊断算法灵敏度可调整。 | |||
| 15 | 模版管理 | 1.提供心电常用诊断模板和术语,便于医生在书写报告时规范、标准、灵活、快捷简便;诊断术语库可自定义修改。 | |||
| 16 | 报告评审 | 1.支持对提交诊断报告的质量进行评审,提交诊断报告相关的修改建议。 | |||
2.7治多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配套设备
2.7.1医共体基础IT设备
| 序号 | 功能模块 | 功能描述 | 单位 | 数量 |
| 1 | 超融合节点内存扩容 | 基于数据中心现有超融合服务器内存进行扩容:1.内存扩容配置:容量≥32GDDR4内存;2.兼容:扩容的内存需要完全满足与现有服务器在内存频率(3200MHz)、兼容性(RECC)方面的要求; | 条 | 16 |
| 2 | 云服务器租赁 | 1.配置≥8vCPU,≥16Gb内存;2.配置≥100G高性能存储,≥500G高速存储;3.配置≥10Mbps专网接入; | 台/年 | 1 |
2.7.2医共体协同诊疗平台配套设备
| 序号 | 功能模块 | 功能描述 | 单位 | 数量 |
| 1 | 视频会议主机 | 1.单机支持≥4组物理会议,支持≥16路1080P并发用户,支持并发≥20个虚拟会议。支持MCU级联功能,级联模式可支持≥1000以上用户入会;2.支持≥19种多画面布局,每屏支持可达64画面,支持自动分屏功能;辅流画面可合成在多画面中,画面窗口支持自动填充、语音激励、视频轮询、辅流显示等功能,并可在同界面直接观看会议实时视频。3.支持多画面轮询功能,支持4个1080P会议同时64分屏多画面轮询能力;可指定轮询窗口、轮询会场、轮询时间间隔等。 | 台 | 1 |
| 2 | 高清视频终端 | 1.主屏支持输出4K分辨率信号,单屏最大支持≥25路视频画面,支持单屏双显、双屏双显应用功能,可实现多画面布局,支持画中画等多种常用布局类型。2.支持会议录制功能,可以直接录制会议过程中的视频和音频。 | 台 | 1 |
| 3 | 摄像机 | 1.支持不低于12倍光学变倍镜头,不低于16倍数字变焦;采用1/2.8英寸、207万有效像素的CMOS传感器。2.镜头焦距f3.5mm~42.3mm,光圈系数F1.8~F2.8。 | 台 | 2 |
| 4 | 专业音箱 | 1.阻抗:8Ω2.频响:70Hz~20KHz3.额定功率:≥120W | 只 | 2 |
| 5 | 专业功放 | 1.输出功率:立体声@8Ω:≥200W×2;立体声@4Ω:≥400W×2。 | 台 | 1 |
| 6 | 音频处理器 | 1.支持≥4路平衡式输入通道;支持≥4路平衡式输出通道。2.输入通道支持前级放大、信号发生器、扩展器、压缩器、≥5段参量均衡、AM自动混音功能、AFC自适应反馈消除、AEC回声消除、ANC噪声消除。 | 台 | 1 |
| 7 | 会议系统主机 | 1.支持时钟同步传输技术,音频延时≤5ms。2.支持≥16通道音频输出功能,可灵活配置为角色分离输出模式、同传输出模式、相控输出模式。3.支持≥16通道角色分离输出模式,可使有线或无线单元根据ID号独立输出。4.支持≥16通道相控输出模式;支持≥16通道分组输出功能。 | 台 | 1 |
| 8 | 会议话筒 | 1.支持数字传输链路;采样率≥48K;频率响应≥80Hz~16KHz。 | 台 | 3 |
| 9 | 会议话筒处理器 | 1.支持自动混音功能;2.支持自动增益功能;3.支持反馈抑制功能。 | 台 | 1 |
| 10 | 拼接显示屏 | 1.65英寸超窄边液晶拼接屏,双边物理拼缝≤3.5mm;亮度≥520cd/m²;对比度≥4000:1;可视角度≥178°;分辨率≥3840x2160;响应时间≤8ms;≥六万小时不间断工作;2.LED背光源;内置图像拼接模块,支持大屏显示预案、矩阵联动,字幕内容支持自定义,在屏幕的上方/下方显示,背景透明度可调,字体、大小、颜色可任选;3.支持VGA/DVI/HDMI多种信号源的输入;4.配置前维护伸缩式支架。 | 台 | 3 |
| 11 | 多屏控制软件 | 1.可实现视频信号、RGB信号等多种信号源的定义、管理、选择调用和切换显示;2.可以设定、存储和管理预案:可方便的实现预案编制、保存、修改、删除,支持预案自动执行功能,实现画面自动显示大屏幕管理软件为全中文界面,基于TCP/IP网络的多用户操作,方便维护、备份等系统管理。 | 套 | 1 |
| 12 | 多屏图像处理器 | 1.不低于以下配置:支持4路HDMI输入,4路HDMI输出;配置HDMI连接线缆。 | 台 | 1 |
| 13 | 诊疗工作站 | 1.CPU:主频≥2.5GHz、核心数量≥6核心、线程数量≥12线程;2.内存:≥16GB;3.存储:≥1TB;4.显示:≥23.8寸显示器。 | 台 | 4 |
| 14 | 诊疗操作台 | 1.款式需根据诊疗中心现场空间进行定制。 | 张 | 1 |
| 15 | 中心端诊疗室改造 | 1.提供诊疗中心改造过程中需要的材料及服务,包括:墙面、诊疗形象墙的材料(约40平米)和配套设备的安装调试等。 | 项 | 1 |
2.7.3医共体成员机构配套设备
| 序号 | 功能模块 | 功能描述 | 单位 | 数量 |
| 1 | 远程心电终端 | 1.输入通道:标准12导联心电信号同步采集;2.抗干扰滤波:具有交流滤波、肌电滤波、基线漂移滤波、低通滤波功能;3.不低于7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屏。 | 台 | 3 |
| 2 | 视频会议终端软件 | 1.支持标准H.323协议,支持全高清1080p/30的视频会议。2.支持集成通信录,通话记录功能。3.支持会议签到、电子白板、文件共享等数据会议功能。 | 套 | 5 |
| 3 | 视频会议工作站 | 1.CPU:主频≥2.5GHz、核心数量≥6核心、线程数量≥12线程;2.内存:≥16GB;3.存储:≥1TB;4.显示:≥23.8寸显示器。 | 套 | 5 |
| 4 | 摄像头 | 1.支持1080P高清图像输出,向下兼容720P等分辨率。2.支持全功能USB接口,支持供电、视频、音频接口一体化。 | 台 | 5 |
| 5 | 麦克风 | 1.语音技术:支持深度消回音、动态噪声抑制、自动增益控制技术;2.麦克风频响:100Hz~8kHz;3.拾音范围:≥3米。 | 只 | 5 |
| 6 | 远程诊室改造 | 1.提供卫生院远程诊室改造过程中需要的材料及服务,包括:诊疗形象墙的材料(约15平米)和配套设备的安装调试等。 | 项 | 5 |
2.7.4智慧村医系统配套设备
| 序号 | 功能模块 | 功能描述 | 单位 | 数量 |
| 1 | 移动工作站 | 1.CPU:≥8核;2.内存:≥4GB;3.存储:≥64GB;4.电池容量:≥5100mAh;5.尺寸≥10.1英寸;6.蜂窝网络:支持全网通;7.后置摄像头≥500万像素、前置摄像头≥200万像素。 | 台 | 6 |
| 2 | 热敏打印机 | 1.装纸宽度支持80mm;打印宽度支持80mm;2.打印速度≥90mm/s,分辨率≥203dpi。 | 台 | 6 |
2.8专网线路扩容建设
| 序号 | 名称 | 功能模块 | 单位 | 数量 |
| 1 | 治多县人民医院卫生专网 | 卫生专网专线20M带宽 | 条 | 1 |
2.9接口对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系统名称 | 对接系统 | 单位 | 数量 |
| 1 | 治多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服务平台接口 | 医共体数据中心云平台 | 玉树州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 | 项 | 1 |
| 2 | 医共体协同诊疗平台 | 项 | 1 | ||
| 3 | 医共体数据中心云平台 | 治多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 | 项 | 1 | |
| 4 | 医共体协同诊疗平台 | 项 | 1 | ||
| 5 | 医共体协同诊疗平台 | 青海省涉藏地区远程医疗与教育平台 | 项 | 1 | |
| 6 | 医共体智慧村医系统 | 治多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服务平台 | 项 | 1 | |
| 7 | 治多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接入 | 项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