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彭湃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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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9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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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海丰县彭湃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海丰县彭湃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海丰县彭湃中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海丰县彭湃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

(三)预算金额:32,08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2号楼前,9号楼前,10号楼后山边,10号楼东侧花坛,科技楼后山边沿路经过恒裕楼到凯旋门,8号楼东侧及后面,行政楼后,发电机房山边,3号楼西侧榕树,5-7号楼西侧山边,1号楼前,文山斋2号楼侧面,教师村老食堂周边树木修剪砍除。 2号楼前,9号楼前,10号楼后山边,10号楼东侧花坛,科技楼后山边沿路经过恒裕楼到凯旋门,8号楼东侧及后面,行政楼后,发电机房山边,3号楼西侧榕树,5-7号楼西侧山边,1号楼前,文山斋2号楼侧面,教师村老食堂周边树木修剪砍除。 1 32,080

(五)议价发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工种及人员报价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时间:0.5个月

合同份数:5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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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燕东137********

采购单位:海丰县彭湃中学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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