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项目概况
受 泉州市第九中学 委托, 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350503]FJHDCG[TP]********、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3]FJHDCG[TP]********
项目名称: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77,487.50元
采购包1(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677,487.5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77,487.5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电梯 | 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 | 7(部) | 否 | 满足我校电梯使用需求,电梯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 | 1,677,487.50 | 工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00 (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2326室上下层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2326室上下层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泉州市第九中学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10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2326室上下层
联系方式: 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昭鑫
电话: 18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采购项目([350503]FJHDCG[TP]2********18001)-文件集.zip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350503]FJHDCG[TP]********
项目名称: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包: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采购项目
投标人名称:
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
是否环境标志产品
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制造商名称,是否节能产品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
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供
供供供供,=总,供供供供供供供,供供应商响
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5价/数量元部应商响应商响
1,元,7.0000部
应应应应,应应应元
合计:
备注:无
时间:年月日
签章:
-第1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货物类)
项目名称: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CGXM-2025-350503-00545[2025]00393
项目编号:[350503]FJHDCG[TP]********
采购人:泉州市第九中学
代理机构: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1页-
-第2页-
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泉州市第九中学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
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
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采购项目
2.备案编号:CGXM-2025-350503-00545[2025]00393
3.项目编号:[350503]FJHDCG[TP]********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677,487.5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677,487.5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 | 7.00 | 1,677,487.50 | 部 | 工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 | 部 | 元 | 1,677,487.50 | 总价 | 无 |
(2)报价明细要求:
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
| 序号 | 报价明细内容 | 报价要求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 | 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 | 部 | 元 | 1,677,487.50 | 总价 | 无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 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
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第4页-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
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
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
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谈判时间及地点: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泉州市第九中学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102号
邮编:362000
联系人:杨一鸣
联系电话:********
14.代理机构: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2326室上下层
邮编:362000
联系人:陈昭鑫/许秀桂/池佳明/吴建都
联系电话:182********/********
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
| 特别提示 |
-第5页-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
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谈判保证金”。
-第6页-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1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表1、表2)
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
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谈判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
| 项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 | ||||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 1 | 谈判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
| -第7页- | ||||
| 1 | 3.2.1 | |||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 -第8页- | ||||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
| 10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
| 11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
| 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 | |||||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 -第9页- |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 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 (3)谈判保证金※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 | |||
| 2 | 3.2.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第一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6.3 | |
| 3 | 9. | 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
| 4 | 0.3. | 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 | |
| 5 | 1. | 响应文件的份数(1)纸质响应文件①响应文件正本0份、副本0份。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 | |
| 6 | 14.4 | 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 | |
| 7 | 2. |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
| 8 | 3.1 |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9 | 26 |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根据《泉州市政府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的,收取比例1.5%,中标金额100万元-500万元的,收取比例1.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帐、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一次性缴清。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2.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单位为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帐号为35********000019;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2)其他:1.投标提醒:1.1网上报名: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zfcg.czt.fujian.gov.cn)1.2请供应商及时进行网上报名并提前办理CA。2.质疑提醒:不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将被拒收。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函在法定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否则将作质疑不成立处理。供应商可自行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2.“远程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①、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完成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字、检查及确认等各项要求,不适用于本项目;②、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不前往开标现场,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流程,并按规定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投标人前往开标现场的,应自行携带可解密、签章的设备。远程开标操作手册详见***********)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①质疑人线下提交书面质疑的,质疑书还应包括:a、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为质疑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成功报名之日】;b、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签名。②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只针对第一次有效质疑进行答复。③供应商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议或不认同之处,需在法定时间内按规定以书面方式【接收地点为: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2326室,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提出质疑,否则视为供应商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④财政部出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为:*********** | |
| 10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 | ||
| 10 | 18.1 |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
二、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2
| 关于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 |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 (1)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谈判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若增列内容与谈判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纸质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谈判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谈判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谈判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第13页-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谈判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提交谈判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谈判地点等待,并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谈判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参加谈判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谈判小组在谈判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谈判,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谈判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保证金。 其他:1.法定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进行处理。2.谈判文件中涉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3.为落实营商环境精神,根据泉财采〔2021〕1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如本招标文件模板涉及到投标保证金的表述与此相矛盾的,以此为准。4.为落实营商环境精神,根据泉财采〔2021〕100号文件规定,开标时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后期整理档案需要,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份数,根据招标代理通知。(与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 | |
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
一、谈判小组
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
1.2谈判小组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
购人代表1人。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
当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1.3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谈判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1.3.3评审的依据是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4谈判小组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
-第14页-
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谈判程序
2.1谈判程序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4条“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
,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
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无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则此文本
框中用于填写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由采购人根据谈判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编制和明确规定)
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评定成交的最后价格排序和成交
候选人推荐。
三、最低评审价法和成交候选人推荐
3.1谈判小组将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如
果谈判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3.1.1根据财政部及福建省财政厅等有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
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 项目 | 适用对象 | 比例 | 描述 |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 项目 | 比例 | 方法 |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10.00% | 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 |
其他:无
※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审价(即价格扣除后的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b.评审价相同的并列。
-第15页-
c.其他:
3.1.2合格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上文3.1.1款规定的价格扣除规则计算后,得出的价格称为最后报价评审价。
3.1.3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
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
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按照以下方式和顺序进行处理:
(1)谈判文件可以约定出现并列最低评审价情形时的优先顺序规则,具体规则为:
(2)谈判文件未约定优先顺序规则时,则由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从并列最低评审价名单中自行选择确定优先顺
序
(3)采购人代表放弃自行选择确定权利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
四、评审报告
4.1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
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4.3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
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五、其他规定
5.1其他规定
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谈判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谈判保证
金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 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谈判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 第2节 竞争性谈判须知 | ||
| 1.适用范围: | 一、总则 | ||
| 2.定义及要求: |
1.1适用于谈判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及要求:
2.1“采购标的”指谈判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
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
-第16页-
,组织开展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
2.3“潜在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谈判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
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
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
他组织的)。
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
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合格的供应商:
3.1一般规定
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
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
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供应商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
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
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
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2特别规定
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项。
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
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谈判。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
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
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
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
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
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参与竞争性谈判费用:
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第17页-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5.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
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
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
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
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或谈判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
三、响应文件编制
7.应标要求
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
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
文件将被否决。
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谈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
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7.4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
准。
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
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
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7.6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
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谈判响应声明
(2)开标(报价)一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3)资格证明文件
(4)谈判保证金凭证
-第18页-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响应文件有效期:
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谈判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
应文件将被否决。
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
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谈判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
应文件及谈判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
效。
10.谈判保证金:
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
体的,则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负责提交谈判保证金,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谈判
文件载明的谈判保证金账户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谈判文件载明的谈判保证金账
户,否则视为谈判保证金未提交。
10.1.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可在谈判文件载明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
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
文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谈判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
文件将被否决。
10.1.3其他形式:
无
10.2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
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0.3谈判保证金退还:
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
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谈判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谈判
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
表第4项。
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谈判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
者谈判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
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谈判的;
(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第19页-
上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1.纸质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
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5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
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
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
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
签字确认。
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
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谈判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
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
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
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2.2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
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不予接收。
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
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
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
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2.4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
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5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
性谈判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终止,除采购任
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四、竞争性谈判
13.评审和谈判基本准则
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谈判,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3.2谈判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谈
判程序和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和谈判,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14.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标准
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内容对供应商
进行评审、谈判。
-第20页-
14.2在进入谈判阶段之前,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
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谈判小组否决,按无效处
理,不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将否决其响应
文件,按无效处理:
采购包1:
| 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情形1 |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
| 2 | 情形2 | 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 |
| 3 | 情形3 | 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
| 4 | 情形4 | 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
| 5 | 情形5 | 响应内容与谈判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谈判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 |
| 6 | 情形6 | 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
| 7 | 情形7 | 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
谈判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4.2.2其他情形
采购包1:
技术符合性
| 情形 | 是否客观项 | 明细 |
| 技术评审 | 是 | 1、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2、技术和服务要求有任一条款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
商务符合性
| 情形 | 是否客观项 | 明细 |
| 商务评审 | 是 | 1、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2、商务条件有任一条款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
价格符合性
| 情形 | 明细 |
| 其他情形 | 凡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
14.3谈判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
-第21页-
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
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
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
表确认。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
谈判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6项。
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
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
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4.6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
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7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
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
容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
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
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
14.9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
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
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
同的最低评审价,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
五、合同授予
参考文本
15.授予合同的准则:
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谈判小组推
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
1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
16.确定成交供应商:
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
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
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
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7.成交通知:
-第22页-
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
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
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
规定执行。
18.签订合同:
18.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详见须知前附表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
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
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8.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
离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19.询问
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0.质疑
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20.1.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
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
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
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谈判的政府采购项
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
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
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
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
,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
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
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
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
修改谈判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
-第23页-
进行说明。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
因和理由。
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
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
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1.投诉
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谈判文件中
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
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
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谈判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
以免遗漏。
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7项。
23.监督管理部门
23.1谈判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8项。
八、政府采购政策
24、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
2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
,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
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
口产品。
(4)谈判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
2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
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
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4.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
-第24页-
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
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
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
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
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
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
,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
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
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
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第25页-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4.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
16]125号)规定。
九、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履约保证金
25.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
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25.2谈判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供
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供应商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6.其他新增内容:
26.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9项。
26.2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第26页-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采购项目
2.2建设单位:泉州市第九中学
2、建设内容:
完成对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的电梯及安装采购。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电梯参数表
| 序号 | 电梯类型 | 载重/kg | 速度/m/s | 数量/台 | 层站门 | 井道尺寸/mm | 门尺寸/mm | 顶层高度/mm | 底坑深度/mm | 机房高度/mm | 备注 |
| 1#DT | 乘客电 | ≥105 | ≥1. | 8/8/8 | 2200*2400 | 900 | 4300 | 1700 | 285 | 有机 | |
| 1#DT2 | 乘客电 | ≥105 | ≥1. | 8/8/8 | 2200*2400 | 900 | 4300 | 1700 | 285 | 有机 | |
| 1#DT3 | 无障碍电梯兼消防员电梯 | ≥105 | ≥1. | 9/9/9 | 2400*2200 | 900 | 4300 | 1700 | 285 | 有机 | |
| 3#DT | 无障碍电梯 | ≥115 | ≥1. | 6/6/6 | 2400*2200 | 1000 | 4700 | 1700 | 无机 | ||
| 5#DT | 无障碍电梯兼消防员电梯 | ≥115 | ≥1. | 11/11/11 | 2600*2400 | 1000 | 4500 | 1700 | 无机 | ||
| 5#DT2 | 乘客电 | ≥105 | ≥1. | 10/10/10 | 2200*2200 | 900 | 4800 | 1700 | 无机 | ||
| 5#DT3 | 乘客电 | ≥105 | ≥1. | 10/10/10 | 2200*2200 | 900 | 4800 | 1700 | 无机 |
-第27页-
| 合计 | 7台 |
备注:1、上述土建参数仅供参考,实际尺寸以投标人到施工现场测量的数据为准。
(二)电梯的技术与规格要求
1#楼DT1、2(图书综合楼)
| 使用类型 | 1#DT1、2:乘客电梯 | 数量 | 2台 | |
| 额定载重量 | ≥1050kg | 额定速度 | ≥1.5m/s | |
| 层/站/门 | 8/8/8 | |||
| 电源要求 | 交流三相380V、50HZ;交流单相220V、50HZ;电压允许波动范围±7% | |||
| 驱动方式 | 变频变压调速(VVVF) | 控制方式 | 全集选、32位CPU控制 | |
| 拖动系统 | 32位全电脑智能化数据网络控制,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曳引机为矢量型的变频变压;曳引机应满足GB/T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3.5条的规定要求,必须采用环保节能型。 | |||
| 门机系统 | 门机系统采用变频交流变压变速式驱动(vvvf),门机驱动CPU≥32位。 | |||
| 控制系统 | 控制系统均采用微电脑处理器,主CPU≥32位,串行数据网络控制;具有全集选功能;具备能与楼宇自动化管理系统、保安系统联接口。 | |||
| 门套、地坎 | 均采用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地坎采用硬质铝合金。 | |||
| 厅门 | 全部采用通体304发纹不锈钢厅门(厚度不低于1.2mm,并采用一体式折弯制作工艺),红外光幕保护系统装置,光幕的光束达到145束及以上;电梯厅门耐火时间不小于2.0h。 | |||
| 轿厢形式装饰 | 轿厢壁和轿门:采用304发纹不锈钢面板装修(厚度不低于1.2mm,并采用一体式折弯制作工艺),轿厢天花板采用发纹不锈钢材料,轿厢顶设有滚动式换气扇,轿厢地面采用大理石地板(厚度≥20mm),地坎采用硬质铝合金。 | |||
| 平层准确度 | ±10mm | |||
| 安全系统 | 电梯具有完整的安全保护措施,以确保人员安全,避免各种危险和伤害的发生。 | |||
| 井道尺寸 | (具体按实际现场测量为准) | 轿厢尺寸 | 1600mm*1500mm | |
| 轿厢高度 | ≥2300mm | 顶层高度 | 4300mm | |
| 基坑深度 | 1700mm(具体按实际现场测量为准) | 提升高度 | 32.7mm | |
| 开门方式 | 中分自动门 | 控制方式 | 32位微机控制 | |
| 开门尺寸 | 900mm*2100mm | 门洞尺寸 | (具体按实际现场测量为准) | |
-第28页-
| 轿厢信号装置 | 操纵箱设在轿厢前部,应有数字式楼层指示器和上下运行方向指标箭头和其他必要的显示装置讯号器面板、轿厢操纵板采用发纹不锈钢,微触按钮和轿厢呼唤记录灯及轿厢位置指示器,应有楼层登记及显示按钮、电梯位置及显示、三位状态(自动、司机、检修和专用按钮)转换钥匙、五方通话、紧急呼叫等按钮,控制按钮为微触摸式按钮,其面板为发纹不锈钢。 |
| 层门信号装置 | 大楼各层电梯要求均设有数字楼层显示器和运行方向指示器,其面板均为发纹不锈钢。 |
1#楼DT3(图书综合楼)
| 使用类型 | 1#DT3:无障碍电梯兼消防员电梯 | 数量 | 1台 | |
| 额定载重量 | ≥1050kg | 额定速度 | ≥1.5m/s | |
| 层/站/门 | 9/9/9 | |||
| 电源要求 | 交流三相380V、50HZ;交流单相220V、50HZ;电压允许波动范围±7% | |||
| 驱动方式 | 变频变压调速(VVVF) | 控制方式 | 全集选、32位CPU控制 | |
| 拖动系统 | 32位全电脑智能化数据网络控制,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曳引机为矢量型的变频变压;曳引机应满足GB/T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3.5条的规定要求,必须采用环保节能型。 | |||
| 门机系统 | 门机系统采用变频交流变压变速式驱动(vvvf),门机驱动CPU≥32位。 | |||
| 控制系统 | 控制系统均采用微电脑处理器,主CPU≥32位,串行数据网络控制;具有全集选功能;具备能与楼宇自动化管理系统、保安系统联接口。 | |||
| 门套、地坎 | 均采用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地坎采用硬质铝合金。 | |||
| 厅门 | 全部采用通体304发纹不锈钢厅门(厚度不低于1.2mm,并采用一体式折弯制作工艺),红外光幕保护系统装置,光幕的光束达到145束及以上;电梯厅门耐火时间不小于2.0h。 | |||
| 轿厢形式装饰 | 轿厢壁和轿门:采用304发纹不锈钢面板装修(厚度不低于1.2mm,并采用一体式折弯制作工艺),轿厢天花板采用发纹不锈钢材料,轿厢顶设有滚动式换气扇,轿厢地面采用大理石地板(厚度≥20mm),地坎采用硬质铝合金。 | |||
| 平层准确度 | ±10mm | |||
| 安全系统 | 电梯具有完整的安全保护措施,以确保人员安全,避免各种危险和伤害的发生。 | |||
| 井道尺寸 | (具体按实际现场测量为准) | 轿厢尺寸 | 1600mm*1500mm | |
| 轿厢高度 | ≥2300mm | 顶层高度 | 4300mm | |
| 基坑深度 | 1700mm(具体按实际现场测量为准) | 提升高度 | 39.3m | |
| 开门方式 | 中分自动门 | 控制方式 | 32位微机控制 | |
| 开门尺寸 | 900mm*2100mm | 门洞尺寸 | (具体按实际现场测量为准) | |
| 轿厢信号装置 | 操纵箱设在轿厢前部,应有数字式楼层指示器和上下运行方向指标箭头和其他必要的显示装置讯号器面板、轿厢操纵板采用发纹不锈钢,微触按钮和轿厢呼唤记录灯及轿厢位置指示器,应有楼层登记及显示按钮、电梯位置及显示、三位状态(自动、司机、检修和专用按钮)转换钥匙、五方通话、紧急呼叫等按钮,控制按钮为微触摸式按钮,其面板为发纹不锈钢。配置轿内语音报站功能、残疾人操纵箱、按钮带盲文、两侧壁配置扁形扶手、轿厢后壁镜面。 | |||
| 层门信号装置 | 大楼各层电梯要求均设有数字楼层显示器和运行方向指示器,其面板均为发纹不锈钢。 | |||
| 其他要求 | 消防员电梯按GB/T26465—2021《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制造规范标准配置。 | |||
-第30页-
3#楼DT1(实验楼)
| 使用类型 | 3#DT1:无障碍电梯 | 数量 | 1台 | |
| 额定载重量 | ≥1150kg | 额定速度 | ≥1.5m/s | |
| 层/站/门 | 6/6/6 | |||
| 电源要求 | 交流三相380V、50HZ;交流单相220V、50HZ;电压允许波动范围±7% | |||
| 驱动方式 | 变频变压调速(VVVF) | 控制方式 | 全集选、32位CPU控制 | |
| 拖动系统 | 32位全电脑智能化数据网络控制,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曳引机为矢量型的变频变压;曳引机应满足GB/T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3.5条的规定要求,必须采用环保节能型。 | |||
| 门机系统 | 门机系统采用变频交流变压变速式驱动(vvvf),门机驱动CPU≥32位。 | |||
| 控制系统 | 控制系统均采用微电脑处理器,主CPU≥32位,串行数据网络控制;具有全集选功能;具备能与楼宇自动化管理系统、保安系统联接口。 | |||
| 门套、地坎 | 均采用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地坎采用硬质铝合金。 | |||
| 厅门 | 全部采用通体304发纹不锈钢厅门(厚度不低于1.2mm,并采用一体式折弯制作工艺),红外光幕保护系统装置,光幕的光束达到145束及以上;电梯厅门耐火时间不小于2.0h。 | |||
| 轿厢形式装饰 | 轿厢壁和轿门:采用304发纹不锈钢面板装修(厚度不低于1.2mm,并采用一体式折弯制作工艺),轿厢天花板采用发纹不锈钢材料,轿厢顶设有滚动式换气扇,轿厢地面采用大理石地板(厚度≥20mm),地坎采用硬质铝合金。 | |||
| 平层准确度 | ±10mm | |||
| 安全系统 | 电梯具有完整的安全保护措施,以确保人员安全,避免各种危险和伤害的发生。 | |||
| 井道尺寸 | (具体按实际现场测量为准) | 轿厢尺寸 | 1600mm*1500mm | |
| 轿厢高度 | ≥2300mm | 顶层高度 | 4700mm | |
| 基坑深度 | 1700mm(具体按实际现场测量为准) | 提升高度 | 19.7m | |
| 开门方式 | 中分自动门 | 控制方式 | 32位微机控制 | |
| 开门尺寸 | 1000mm*2100mm | 门洞尺寸 | (具体按实际现场测量为准) | |
-第31页-
| 轿厢信号装置 | 操纵箱设在轿厢前部,应有数字式楼层指示器和上下运行方向指标箭头和其他必要的显示装置讯号器面板、轿厢操纵板采用发纹不锈钢,微触按钮和轿厢呼唤记录灯及轿厢位置指示器,应有楼层登记及显示按钮、电梯位置及显示、三位状态(自动、司机、检修和专用按钮)转换钥匙、五方通话、紧急呼叫等按钮,控制按钮为微触摸式按钮,其面板为发纹不锈钢。配置轿内语音报站功能、残疾人操纵箱、按钮带盲文、两侧壁配置扁形扶手、轿厢后壁镜面。 |
| 层门信号装置 | 大楼各层电梯要求均设有数字楼层显示器和运行方向指示器,其面板均为发纹不锈钢。 |
-第32页-
5#楼DT1(宿舍楼)
| 使用类型 | 5#DT1:无障碍电梯兼消防员电梯 | 数量 | 1台 | |
| 额定载重量 | ≥1150kg | 额定速度 | ≥1.5m/s | |
| 层/站/门 | 11/11/11 | |||
| 电源要求 | 交流三相380V、50HZ;交流单相220V、50HZ;电压允许波动范围±7% | |||
| 驱动方式 | 变频变压调速(VVVF) | 控制方式 | 全集选、32位CPU控制 | |
| 拖动系统 | 32位全电脑智能化数据网络控制,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曳引机为矢量型的变频变压;曳引机应满足GB/T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3.5条的规定要求,必须采用环保节能型。 | |||
| 门机系统 | 门机系统采用变频交流变压变速式驱动(vvvf),门机驱动CPU≥32位。 | |||
| 控制系统 | 控制系统均采用微电脑处理器,主CPU≥32位,串行数据网络控制;具有全集选功能;具备能与楼宇自动化管理系统、保安系统联接口。 | |||
| 门套、地坎 | 均采用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地坎采用硬质铝合金。 | |||
| 厅门 | 全部采用通体304发纹不锈钢厅门(厚度不低于1.2mm,并采用一体式折弯制作工艺),红外光幕保护系统装置,光幕的光束达到145束及以上;电梯厅门耐火时间不小于2.0h。 | |||
| 轿厢形式装饰 | 轿厢壁和轿门:采用304发纹不锈钢面板装修(厚度不低于1.2mm,并采用一体式折弯制作工艺),轿厢天花板采用发纹不锈钢材料,轿厢顶设有滚动式换气扇,轿厢地面采用大理石地板(厚度≥20mm),地坎采用硬质铝合金。 | |||
| 平层准确度 | ±10mm | |||
| 安全系统 | 电梯具有完整的安全保护措施,以确保人员安全,避免各种危险和伤害的发生。 | |||
| 井道尺寸 | (具体按实际现场测量为准) | 轿厢尺寸 | 1800mm*1500mm | |
| 轿厢高度 | ≥2300mm | 顶层高度 | 4500mm | |
| 基坑深度 | 1700mm(具体按实际现场测量为准) | 提升高度 | 40.2m | |
| 开门方式 | 中分自动门 | 控制方式 | 32位微机控制 | |
| 开门尺寸 | 1000mm*2100mm | 门洞尺寸 | (具体按实际现场测量为准) | |
-第33页-
| 轿厢信号装置 | 操纵箱设在轿厢前部,应有数字式楼层指示器和上下运行方向指标箭头和其他必要的显示装置讯号器面板、轿厢操纵板采用发纹不锈钢,微触按钮和轿厢呼唤记录灯及轿厢位置指示器,应有楼层登记及显示按钮、电梯位置及显示、三位状态(自动、司机、检修和专用按钮)转换钥匙、五方通话、紧急呼叫等按钮,控制按钮为微触摸式按钮,其面板为发纹不锈钢。配置轿内语音报站功能、残疾人操纵箱、按钮带盲文、两侧壁配置扁形扶手、轿厢后壁镜面。 |
| 层门信号装置 | 大楼各层电梯要求均设有数字楼层显示器和运行方向指示器,其面板均为发纹不锈钢。 |
| 其他要求 | 消防员电梯按GB/T26465—2021《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制造规范标准配置。 |
-第34页-
5#楼DT2、DT3(宿舍楼)
| 使用类型 | 5#DT2、DT3:乘客电梯 | 数量 | 2台 | |
| 额定载重量 | ≥1050kg | 额定速度 | ≥1.5m/s | |
| 层/站/门 | 10/10/10 | |||
| 电源要求 | 交流三相380V、50HZ;交流单相220V、50HZ;电压允许波动范围±7% | |||
| 驱动方式 | 变频变压调速(VVVF) | 控制方式 | 全集选、32位CPU控制 | |
| 拖动系统 | 32位全电脑智能化数据网络控制,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曳引机为矢量型的变频变压;曳引机应满足GB/T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3.5条的规定要求,必须采用环保节能型。 | |||
| 门机系统 | 门机系统采用变频交流变压变速式驱动(vvvf),门机驱动CPU≥32位。 | |||
| 控制系统 | 控制系统均采用微电脑处理器,主CPU≥32位,串行数据网络控制;具有全集选功能;具备能与楼宇自动化管理系统、保安系统联接口。 | |||
| 门套、地坎 | 均采用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地坎采用硬质铝合金。 | |||
| 厅门 | 全部采用通体304发纹不锈钢厅门(厚度不低于1.2mm,并采用一体式折弯制作工艺),红外光幕保护系统装置,光幕的光束达到145束及以上;电梯厅门耐火时间不小于2.0h。 | |||
| 轿厢形式装饰 | 轿厢壁和轿门:采用304发纹不锈钢面板装修(厚度不低于1.2mm,并采用一体式折弯制作工艺),轿厢天花板采用发纹不锈钢材料,轿厢顶设有滚动式换气扇,轿厢地面采用大理石地板(厚度≥20mm),地坎采用硬质铝合金。 | |||
| 平层准确度 | ±10mm | |||
| 安全系统 | 电梯具有完整的安全保护措施,以确保人员安全,避免各种危险和伤害的发生。 | |||
| 井道尺寸 | (具体按实际现场测量为准) | 轿厢尺寸 | 1600mm*1500mm | |
| 轿厢高度 | ≥2300mm | 顶层高度 | 4800mm | |
| 基坑深度 | 1700mm(具体按实际现场测量为准) | 提升高度 | 33.6m | |
| 开门方式 | 中分自动门 | 控制方式 | 32位微机控制 | |
| 开门尺寸 | 900mm*2100mm | 门洞尺寸 | (具体按实际现场测量为准) | |
-第35页-
| 轿厢信号装置 | 操纵箱设在轿厢前部,应有数字式楼层指示器和上下运行方向指标箭头和其他必要的显示装置讯号器面板、轿厢操纵板采用发纹不锈钢,微触按钮和轿厢呼唤记录灯及轿厢位置指示器,应有楼层登记及显示按钮、电梯位置及显示、三位状态(自动、司机、检修和专用按钮)转换钥匙、五方通话、紧急呼叫等按钮,控制按钮为微触摸式按钮,其面板为发纹不锈钢。 |
| 层门信号装置 | 大楼各层电梯要求均设有数字楼层显示器和运行方向指示器,其面板均为发纹不锈钢。 |
注:上述土建参数仅供参考,投标供应商应到现场测量以施工现场的数据为准并承担调整的相关费用。
-第36页-
(三)、电梯功能
| 序号 | 功能 | 序号 | 功能 | 序号 | 功能 |
| 1 | 抱闸力自动侦测功能 | 2 | 溜梯自救功能 | 3 | 定位运转功能 |
| 4 |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 | 5 | 超载保护及示警 | 6 | 上行超速保护 |
| 7 | 下行超速保护 | 8 | 马达空转保护 | 9 | 逆行保护 |
| 10 | 过流保护 | 11 | 过压保护 | 12 | 驱动系统温度异常检知保护 |
| 13 | 井道终端保护 | 14 | 操纵箱微机异常处理 | 15 | 脉冲位置异常自动矫正 |
| 16 | 主开关可锁 | 17 | 封星保护 | 18 | 故障自诊断 |
| 19 | 安全运转系统 | 20 | 低速自救功能 | 21 | 轿内应急照明 |
| 22 | 开门区域提醒 | 23 | 轿内紧急呼叫装置 | 24 | 门锁旁路功能 |
| 25 | 轿门门锁保护 | 26 | 门过负荷反转保护 | 27 | 异常时梯门反复开关 |
| 28 | 关门保护 | 29 | 检修运行 | 30 | 照明自动关闭 |
| 31 | 换气扇自动停止 | 32 | 无服务楼层指示器节能 | 33 | 防嬉戏功能 |
| 34 | 反转呼叫取消功能 | 35 | 全集选自动控制 | 36 | 运行次数储存 |
| 37 | 运行时间储存 | 38 | 即时关门 | 39 | 换向重开门 |
| 40 | 开门时间设定 | 41 | 强制关门 | 42 | 重复关门 |
| 43 | 再开门 | 44 | 开门灯提示 | 45 | 预开门功能 |
| 46 | 按钮卡住侦测 | 47 | 启动补偿功能 | 48 | 故障自动记忆 |
| 49 | 按钮登录确认 | 50 | 候梯厅满员指示 | 51 | 候梯厅服务终止显示 |
| 52 | 候梯厅车厢位置指示 | 53 | 候梯厅方向指示 | 54 | 轿内层站方向显示 |
| 55 | 轿内楼层显示 | 56 | 楼层符号特殊显示 | 57 | 电梯运行状态显示 |
| 58 | 再平层功能 | 59 | 五方通话 | 60 | 次楼层停靠 |
| 61 | LED照明 | 62 | 满载直驶 | 63 | 轿内误召唤取消 |
| 64 | 锁梯开关 | 65 | 默认标准光幕保护功能 | 66 | 静音接触器 |
| 67 | 消防运行(迫降基站) |
注:上述电梯功能为基本功能要求,电梯除必须具备以上功能外,还应满足相关电梯国家标准对功能的要求。
(四)、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所投品牌电梯主机(曳引机)10年质保并承诺如因质量原因导致的主要部件问题,制造商提供维修或更换的。【须
提供承诺函】
2、所投品牌电梯具有曳引机封星控制技术,能有效通过软硬件的双重保障,防止电引机在高速运行时瞬时封星产生大电
流,避免电引机损坏的技术。【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相关网站截图及链接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3、所投品牌电梯具有防溜梯方面技术,实现将要发生溜梯的轿厢维持在开门区,快速疏散乘客,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相关网站截图及链接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4、所投品牌电梯具有电梯门系统关门再检测装置,保证当有异物卡入(绳、伞柄等细物)时,电梯再次开门,避免发生
剪切事故,提高电梯安全性的。【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相关网站截图及链接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
-第37页-
5、所投品牌电梯具有钢丝绳出油的刮油装置,主动清理钢丝绳及曳引轮上面的油泥,避免油泥甩出而污染机房的。【须
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相关网站截图及链接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6、所投品牌电梯具有曳引机抱闸侦测方面技术,能主动测试马达的抱闸稳定状态,侦测抱闸力的运行能力是否正常。如
有异常情况时立即通报,达到提前预警、主动维护的功能。【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相关网站截图及链
接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7、投标品牌电梯门机须采用静音产品。依照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门机试验报告上所记载的噪音值为准,开门及关门噪音≤
46dBA;【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1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 2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3 | 交货条件 | 所有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
| 4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
| 5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1)成交人应提供产品的技术规范、制造标准及验收标准等有关资料,上述资料应符合产品制造厂商的原厂原装的出厂标准、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2)按照出厂标准、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及验收的标准、行业相关标准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及规定进行验收。施工完成,由采购人、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和成交人一起进行联合初步验收,施工现场随意取样或施工时同步取样送经国家认定有资质的第三方国家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检验合格证书。谈判样品既作为符合图纸和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谈判依据,也作为项目施工制造的技术标准。同时也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3)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正式验收电梯由特检院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4)采购人须试行二个月,经试行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采购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最终验收,并出具最终验收报告(验收后投标人应支付验收专家的相关费用)。所涉及的验收费用及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货款结算手续(附《丰泽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书》、《丰泽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项目专家验收签到表》。 | |
| 6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请提供银行出具的等值的预付款保函,保函有效期最少不少于3个月。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2、最终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并经采购人审核后,采购人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 |
| 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说明: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按成交总金额的2%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全部施工完毕经最终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同时提供《保修承诺书》承诺在退还履约保证金后将继续履行售后质保义务,直至质保期结束,如不能按承诺进行售后服务,将视为违约,按合同金额的2%进行赔偿。履约保证金缴交方式优选为银行保函,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期限不少于6个月)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
其他商务要求:
8、文本资料(需移交给采购人的资料和在初验过程中需提供的核对资料)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2).电梯使用标志
3).电梯监督检验报告
4).产品合格证书
9.培训
中标人应结合电梯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对采购单位派出的管理进行电梯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
技术的现场培训以保证电梯的良好运行。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10、售后服务
质保期: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电梯整机免费质量保修期为电梯经特检院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之日起2年。
在质保期内本项目任何设施若发生非人为损坏(自然老化、正常损耗及不可抗力除外),成交供应商接到维护请求后,成
交供应商应具有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并能在12小时内上门
维修。维修人员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厂方人员接到报修后,响应到达
时间不超过48小时。如果设施故障不能在48小时内(从维修人员上门算起)修复,采购人有权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
修,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在质保期内由于施工质量、材料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供应商须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
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未履行保修责任,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若成交人不予承担的,采购
人保留追偿的权利。
11、报价
货物的报价应包括中标人完成客用电梯设备安装全过程直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颁发运行许可证并正式交付使用所产生
的总包干费用,包括完成本安装电梯所需的交通费、预埋费、预埋部件材料费、人工费、安装辅助材料费、井道纠偏费用、井
道照明系统安装费用、设施费、机械费、工具费、保管费、吊装费、保险费、检测费、调试费、管理费、协调费、培训费、二
次搬运费、手续费等直接费用、技术监督局验收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电梯监检费和间接费用,以及各种税金、利润等一切
安装税费,等各种费用。双方确认,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国内外市场价格和税费政策有任何变动,本电梯设备安装总价均
不作任何调整变动。业主提供施工范围内临时施工用电。
12、违约责任
(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责任: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
修复措施,直至合格为止,由此追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的,业主按不合
格部分造价扣除成交供应商的货款。
(2)在保修期间,成交供应商在收到维修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维修响应,并在48小时内修复(含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
-第39页-
,如未履行保修责任,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对场地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成交供应商不予承担的,采购
人保留追偿的权利。
13、商品安全责任
(1)商品安全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安装维护过程引起的安全责任以及使用过程因产品问题引起
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成交供应商须具备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保护器材、个人保护用品、设备用电用气安全保护装置等,对所有工作人
员安全负有全部责任。电梯安装人员需持证上岗,成交供应商有义务为电梯安装所有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3)成交供应商须加强安全管理,在安装、试运行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和第三方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
人不负连带责任。
(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电梯设备、部件正常使用以及维修、保养过程中的安全,维保期内,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造成人
员伤亡或采购人财产损失的,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费用。
14、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15、其他
(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成交人必须赔偿由此给
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谈判总价中。
(3)成交人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版权和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成交人应与第三方交
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4)谈判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不得提供虚假资料,不得串通报价;
(5)响应文件一旦递交,概不退还。
(6)验收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
丰泽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验收书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根据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及封存样品等对(供应商名称:)中标(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项目进
行了履约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表一
| 一、分项验收情况(栏不够填写,可另附纸张) | ||||||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或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金额(万元) | |
| 合计大写金额(单位:元): | ||||||
| 二、验收方式及意见 | ||||||
| 验收方式 | 简易程序验收 | |||||
| 验收专家意见 | 专家成员:年月日 | |||||
| 供应商意见 | (公章)签名年月日 | |||||
| 学校意见 | (公章)验收人员:年月日 | |||||
注:1.本表在项目验收后填报。
2.本表一式叁份,学校贰份,教育局壹份。
附件2
丰泽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专家验收签到表
| 采购项目 | |||||
| 采购编号 | |||||
| 采购人 | |||||
| 成交供应商 | |||||
| 验收时间 |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 | 职称 | 联系方式 | |
注:学校所聘请专家须提供专家相关证明。
附件3
免费质保期承诺书
致:
我公司承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免费质保期为年。终身维护服务。从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
起计算。
在免费质保期内本项目设施运行发生故障,我公司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我公司具有可随时上门作
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并能在12小时内上门维修。维修人员在24小时内
不能排除故障时,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厂方人员接到报修后,响应到达时间不超过48小时。如果设
施故障不能在48小时内(从维修人员上门算起)修复,采购人有权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我司提供。
特此承诺!
公司名称
(盖章)
日期:
备注:以上商务条件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需全部满足,投标人响应有任何负偏离将按无效处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为1个合同包,投标供应商对每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明确属大、中、小、微四个企业类型。(3)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谈判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4)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41页-
并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成
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5)凡参与政府采购并依法取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
均可使用政府采购合同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可在“政采贷”模块
进行具体操作。企业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可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查询。融资主要条件:①担保条件:除法定代表人或实
际控制人担保外,如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不要求企业供应商提供财产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或附加其他
担保条件。②专用账户:当银行同意授信后,企业供应商在该行开立封闭式专用账户,与采购人在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
约定唯一收款账号。③支付约定:银行发放贷款的同时,办理政府采购合同应收账款质押查询和登记,合同履行并验收后,采
购人需将采购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到约定收款账户。
-第42页-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结合谈判文件第三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如果双方使用谈判文件第四章已有规定的条
款及格式,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谈判文件第四章未作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本章节所附的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为参考文本,如果因为项目实际特点不能适用,则可由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阶段可通过友
好协商进行约定。
参考文本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试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3页-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
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1(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
乙方2(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乙方3(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
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
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
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
-第44页-
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
☐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_
___________________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
分包主要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
国别: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
☐强制采购☐优先采购
-第45页-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否☐不涉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__________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_______(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_____________
☐分期付款:_______(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__
___________,其中涉及预付款的:_______(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成本补偿:_______(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___________
☐绩效激励:_______(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_________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完成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
(2)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履约担保: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
履约担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履约担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4)分期履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验收
-第46页-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
验收主体: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__________%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__________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_______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__________
(4)履约验收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
(5)履约验收的内容:_________(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
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___________
(6)履约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8.合同融资支付约定
-第47页-
8.1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方须支付
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号,未经_______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账号。
合同订立时间:详见本合同封面的签订时间。
合同订立时间:详见本合同封面的签订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未填写(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未填写
住所:未填写
联系人:未填写
联系电话:未填写
通信地址:未填写
邮政编码:未填写
电子邮箱:未填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填写
-第48页-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
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
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
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
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
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
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
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
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
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
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
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第49页-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
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
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
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
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
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合同履行
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
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
、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
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
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第50页-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
|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认证种类 |
| * | *-1 | 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 | |
| … | |||
| 备注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
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货物类)
项目名称: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CGXM-2025-350503-00545[2025]00393
项目编号:[350503]FJHDCG[TP]********
采购人:泉州市第九中学
代理机构: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泉州市第九中学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采购项目
2.备案编号:CGXM-2025-350503-00545[2025]00393
3.项目编号:[350503]FJHDCG[TP]********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677,487.5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677,487.5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 | 7.00 | 1,677,487.50 | 部 | 工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 | 部 | 元 | 1,677,487.50 | 总价 | 无 |
(2)报价明细要求:
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
| 序号 | 报价明细内容 | 报价要求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 | 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图书楼、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电梯 | 部 | 元 | 1,677,487.50 | 总价 | 无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 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谈判时间及地点: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泉州市第九中学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102号
邮编:362000
联系人:杨一鸣
联系电话:********
14.代理机构: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2326室上下层
邮编:362000
联系人:陈昭鑫/许秀桂/池佳明/吴建都
联系电话:182********/********
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 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谈判保证金”。 |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1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表1、表2)
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
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谈判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
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谈判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 10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 11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