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城市数据空间项目监理服务(自主)的采购公告[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所属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30
发布于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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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 2024 〕 5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 就其 温州城市数据空间项目监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 号: WGSS-GYNY-Z-********

二、 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温州城市数据空间项目监理服务

1

62.4

温州城市数据空间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采购内容详见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 2024 〕 51 号)第十八条对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发售 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获取采购文件均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 ;

2.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乐采云平台( *********** )上自主 获取 (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 95763 ),网上获取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获取均有效 ), 同时将书面资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地址: 温州市 鹿城区清源路 142 号海外传播大楼四楼 。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整 。

七、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温州市 鹿城区清源路 142 号海外传播大楼四楼 开标室 。

八、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九、 开标地点: 温州市 鹿城区清源路 142 号海外传播大楼四楼 开标室 。

十、 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陆仟贰佰元整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

账 号: 35582********8

十一 、 其他事项:

1. 获取采购文件提交的文件资料:

1 )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表 ( 请下载打印填写,加盖公章 , 见附件 ) ;

2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制件加盖公章)。

注:将书面资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qq.com , 同时将标文费转账至采购文件购买费汇入支付宝账号: 135******** ,并将汇款凭证随申请表一并发送至邮箱。

2. 采购公告期限: 7 个日历天,从本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 3 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即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应在 2025 年 11 月 03 日 17:00 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质疑之日起 2 个日历天内做出书面答复。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投诉。

4.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不予答复。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瓯海大道 368 号上宸大厦 A 幢 11 层、 12 层

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 158********

质疑联系人:肖慧、联系电话: 136********

地 址:鹿城区清源路 142 号海外传播大楼四楼

3.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 ********

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30 日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 所属 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 温州城市数据空间项目监理服务( 自主 ) 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 温州城市数据空间项目监理服务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 , 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 、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 、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 “ 公开、公平、公正 ” 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 2025 年 11 月 03 日下午 17 : 00 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 鹿城区清源路 142 号海外传播大楼四楼 ,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 ******** ,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 ********@qq.com 。

联系 人:潘工 联系电话: 158********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 书恕不接受。

附:采购文件

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温州城市数据空间项目监理服务.docx

275.7K

采购文件获取申请表.doc

23.5K

温州市国企采购采 购 文 件

Q

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ZHEJIANGGONGHUIPROJECTMANAGEMENTCO.,LTD

采购编号: WGSS-GYNY-Z-********
采购项目: 温州城市数据空间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录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所属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城市数据空间项目监理服务(自主)的采购公告2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所属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城市数据空间项目监理服务(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5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8

一、说明8

二、采购文件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0

五、开标和评标11

六、授予合同13

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16

第三部分附件23

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33

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38

注:采购文件中部分加“▲”并加下划线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不响应“▲”条款的作无效标处理),带有黑色字体加粗的,为采购文件的重要内容,请投标人审慎阅读;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所属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城市数据空间项目监理服务(自主)的采购公告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2024〕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温州城市数据空间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编号:WGSS-GYNY-Z-********

2、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3、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温州城市数据空间项目监理服务 1 62.4 温州城市数据空间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采购内容详见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2024〕51号)第十八条对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获取采购文件均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乐采云平台(***********)上自主获取(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95763),网上获取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获取均有效),同时将书面资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四楼。

6、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整。

7、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四楼开标室。

8、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9、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四楼开标室。

10、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陆仟贰佰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

账号:35582********8

十一、其他事项:

1.获取采购文件提交的文件资料:

1)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表(请下载打印填写,加盖公章,见附件);

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制件加盖公章)。

注:将书面资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同时将标文费转账至采购文件购买费汇入支付宝账号:135********,并将汇款凭证随申请表一并发送至邮箱。

2.采购公告期限:7个日历天,从本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即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质疑之日起2个日历天内做出书面答复。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投诉。

4.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不予答复。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瓯海大道368号上宸大厦A幢11层、12层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158********

质疑联系人:肖慧、联系电话:136********

地址:鹿城区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四楼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

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所属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城市数据空间项目监理服务(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温州城市数据空间项目监理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鹿城区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四楼,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qq.com。

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158********。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附:采购文件

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2 招标代理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鹿城区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四楼联系人:潘工,电话:158********
3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温州城市数据空间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编号:WGSS-GYNY-Z-********
4 采购内容 温州城市数据空间项目监理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内容中相关要求。
6 踏勘现场 不组织
7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8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采购公告
9 偏离 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
10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11 ▲投标保证金 详见采购公告内容。
12 投标文件组成 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13 投标文件的编制 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4 投标文件的签章 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别密封于包封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5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技术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须所有投标文件盖章扫描后放置于U盘内。
16 包装要求 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别密封于包封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电子投标文件放置于报价文件中一并密封。
17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详见采购公告
18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采购公告
19 开评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开启所有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报价评审评分汇总提交评审报告
20 潜在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需在乐采云平台(***********)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乐采云平台供应商注册要求。
2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 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备案 (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2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备案。邮箱:********@qq.com。
23 注意事项 (1)本采购文件中如有前后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3)本采购文件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4)采购文件资料费用:招标代理公司将收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工本费500元/份;(5)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方式:********。
24 其他注意事项 如发现采购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的,请在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书面提出,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疑问。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正文的补充和说明,“投标供应商须知”正文与“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是按照《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的。

2.合格投标人

合格投标人要求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描述为准。

3.投标人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一)。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6.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投标供应商可以按采购公告的要求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投标供应商完全同意采购文件所有条款,如对于采购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人解释为准。

7.采购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期三个工作日前,采购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乐采云平台与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信息平台及其他指定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在乐采云平台与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信息平台及其他指定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投标人自行查看,未及时查看对投标人造成影响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2本项目投标人均可在本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采购文件申请获取网址:***********)。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人法律责任

9.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序号 内容 备注
1 ▲资格文件(强制性要求,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格文件,否则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的) 见附件一
1)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国企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制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省级机构(一级机构),如无明显确定为省级机构(一级机构)需提供证明】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1)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2)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4)
5) 参加国企采购活动前3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组织机构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承诺函; (6)
7) 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7)
8)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8)
9) 诚信投标承诺书 (9)
10)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授权书 (10)
2 报价文件
1) 开标一览表 见附件二
2) 分项报价表 见附件三
3 商务技术文件
1) ▲投标函 见附件四
2) ▲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见附件五
3) 技术部分(按“评标细则”相关评分内容逐项编制)本文件《第三部分 附件》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4) 投标供应商公司简介以及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可根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要求和商务技术评分表,提供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制件,须在复制件上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不允许以活页夹形式装订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投标人的所有服务价款,包括监理费、人员工资、利润、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须的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

11.2投标人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综合单价、投标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其他货币的报价,投标人如需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投标报价中。

11.4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对任何货物或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

11.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11.6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1.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则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在乐采云合同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2.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

(4)经查实,投标人有违反《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13.投标有效期

▲13.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114.1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各一式伍份的投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14.2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的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

1.314.3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才有效。

1.414.4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15.1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215.2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6.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

1.216.2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证明文件:

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复制件)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若投标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只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密封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在资格文件开启后经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制件(加盖公章,如密封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在资格文件开启后经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注:身份证明原件在递交现场经采购代理机构核验后予以退还。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1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并送达到采购人,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1.217.2“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317.3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118.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218.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1.318.3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及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1.418.4商务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未分别包装密封的投标文件;

1.518.5以电讯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1.618.6未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

五、开标和评标

19.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20.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1.开标、评标

1.121.1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所有投标文件。开标前,首先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场开启“商务技术文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

1.221.2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文件所提交证明材料是否能证明符合本项目对合格投标人的实质性要求。通过资格审查视作具备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进入后续详细评审。

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进入后续详细评审。

1.321.3▲在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签字或盖章的;

(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中主要技术规格、商务技术文件准或服务要求的;

(3)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5)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7)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相关证书、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8)评标委员会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421.4开启报价文件的相关事宜

(1)开报价文件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供应商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宣布对各投标供应商有效身份证件、投标保证金等审查结果和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情况。

(3)检查有效投标供应商“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报价文件”,宣读“报价一览表”全部内容。唱读结束后,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对宣读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4)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给投标供应商。

(5)开报价文件时,采购人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1.521.5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621.6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721.7评标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1.821.8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22.▲采购响应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有效投标供应商少于3家,重新组织采购。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法人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可以将其作无效标处理。

23.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3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24.确定中标候选人

24.1.1确定中标候选人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

24.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无须向落标的投标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5.评标细则详见“评标原则及方法”。

六、授予合同

26.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指定媒介上公示,各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和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

27.确定中标供应商

27.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7.2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为3日。中标公告发布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告知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7.3中标公告期结束无异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7.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7.5各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如有质疑,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8.签订合同

28.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本条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28.2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的澄清文件以及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28.3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该中标供应商承担。

29.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合同文本扫描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30.采购代理服务费

30.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金额人民币5900元收取,中标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30.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31.乐采云技术服务费;

①中标价80万元以下(含80万元的):按*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收取;

②中标价超过80万元的:中标价的千分之一(0.1%),以30000元封顶。中标后,由中标人支付给乐采云公司。

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注:本合同格式为参考模板,以下条款为买卖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条款,不得更改实质性内容,买卖双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签合同条款,正式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

甲方: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部分合同通用条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的规定,在相互尊重,真诚合作的基础上,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A.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一)“工程”是指甲方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二)“第三方”是指除甲方、乙方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三)“工程建设监理”分为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第二条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B.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乙方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甲方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协助甲方对供应方的服务内容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与变更控制,对供应方的服务内容进行合同、文档资料、配置、应急和效能管理,并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

第六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甲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甲方,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义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八条甲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职责:

(一)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向甲方提出建议;

(二)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三)工程项目实施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提出审查意见并及时通知承建单位,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四)主持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

(五)乙方发布停工令和复工令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

(六)检验和确认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必须通知承建单位停止使用或更换;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和不安全的作业,必须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

(七)检查、监督工程施工进度,以及签认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

(八)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审核和签认工程款支付,以及确认与否决结算工程款的复核。未经乙方签字确认,甲方不支付工程款;

(九)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乙方必须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九条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条款提出变更建议。

第十条乙方除履行以上义务外,还应履行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监理义务。

C.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乙方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甲方与承建商签订的施工合同(副本)以及分包合同和订货合同。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逾期应视为甲方同意。

第十四条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的授权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授权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

第十五条甲方应当将授予乙方的监理权利,以及乙方主要成员的主要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

第十六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如下资料:

(1)本工程甲方与承建商签订的合同副本;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单。

第十七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办公场所和设施。

第十八条工程实施各阶段,经甲方和乙方验收合格并由乙方审核同意承建单位的付款申请并出具书面报告后,甲方方可按付款程序向工程承建单位支付相应款项。

第十九条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和各级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要求乙方提交监理进度报告、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一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甲方确定的监理人员,原则上乙方均不得随意更换,确有调整需要的,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对于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监理人员,甲方有权更换。

D.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由于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等方面的直接指示或违法行为、或侵犯了第三方的权益引起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此造成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乙方的上述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监理服务不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不免除乙方按照约定承担上述违约责任。触及法律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未履行职责范围内职责而导致质量、工期和费用出现问题,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乙方的上述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监理服务不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不免除乙方按照约定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不成立时,乙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甲方的直接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二十六条乙方的监理工作不仅应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流程要求,更应以专业审慎的标准确保其出具的所有报告、审查意见、付款建议及验收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客观性。若乙方的监理工作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由此导致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因乙方未能及时发现承建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缺陷、施工质量不合格、进度严重滞后、虚报工程量等),或虽发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包括书面报告甲方、下达停工令等)制止并督促整改,从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乙方还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乙方的上述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监理服务不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不免除乙方按照约定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乙方对工程款支付申请的审核与签认,视为其对相关工程量、质量的确认。若事后证明该签认存在重大错误,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

第三十条甲方如果向乙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索赔所引起的乙方的直接费用支出。

F.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各自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乙方向甲方办理完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收到监理费尾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三十三条由于甲方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应当延长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就合同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费用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四条由于乙方原因使得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此种情形不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除应返还前期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外,还应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五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甲方又未对乙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甲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30天内仍未得到甲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第三十七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G.监理酬金

第三十八条监理酬金,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三十九条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时起,应当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以未支付酬金为基数,利率参照违约行为发生之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计算至甲方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四十条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异议的通知,但甲方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H.其它

第四十一条未经过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甲方或乙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二条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及职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

第四十三条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四条若乙方存在本合同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行为的,乙方应立即终止监理服务及利害冲突行为,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对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足额赔偿。

第二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双方经协商同意以下专用条款作为本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当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不一致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监理服务范围及内容

1.服务范围:温州城市数据空间项目监理服务。

2.服务内容:对服务范围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督、控制和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发现各供应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到位,全面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确保项目服务质量,要求做到“四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并全程参与服务范围内各系统服务实施过程与项目验收工作。

3.监理服务的方式: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工程监理的政策、法规,通过项目控制方式和规范体系,为甲方提供监理服务。以下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作为本监理服务合同的执行标准,乙方在具体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守并保障服务质量:

3.1《GB/T19668.1-2014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1部分:总则》;

3.2《GB/T19668.2-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2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规范》;

3.3《GB/T19668.3-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3部分:运行维护监理规范》;

3.4GB/T19668.4-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4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

3.5GB/T19668.5-2018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

3.6《GB/T19668.6-2019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6部分: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工程监理规范》;

除上述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外,与本合同服务相关的其他标准,乙方仍应执行。

4.监理服务期限为:项目通过终验完毕后,本合同服务期限视为终止。

第二条甲方需为监理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及基本办公设施。项目建设期间需常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驻场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三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费用总额与支付方式约定如下:

(一)合同金额

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

(二)支付方式

【第一期】

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40%,计大写人民币。

支付条件及时间:由乙方先行开具相应金额符合规定的发票,甲方自本合同生效并收到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期】

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40%,计大写人民币。

支付条件及时间: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并提交初步验收报告,由乙方先行开具相应金额符合规定的发票,甲方自本合同生效并收到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三期】

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20%,计大写人民币。

支付条件及时间: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并提交正式终验报告,由乙方先行开具相应金额符合规定的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四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

第五条甲方如要求乙方扩大其工作范围,或者增加其工作时间,或者延长本合同服务期限的,双方应参考本合同取费标准经甲方最终确认,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合同。

第六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授权任何第三人使用或转让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由此所取得的收益应全部归甲方所有,且甲方有权按合同酬金的100%收取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有关法规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发生冲突时,专用条款效力优先。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三部分附件

一、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一

(1).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供应商)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采购人):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5).参加国企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采购人):

我方(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企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此次参加项目的投标,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国企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7).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采购人):

我公司郑重承诺: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隐瞒,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9).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为了积极配合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有关廉洁要求,特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主动了解采购人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采购人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或串通投标。

4.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

5.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人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人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6.不向采购人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7.不向采购人涉及采购的人员的配偶、子女分包此次采购项目。

8.不向采购人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

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的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10.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人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10).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制件

二、报价文件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采购编号:单位:元

序号 名称 投标报价(元) 备 注

说明:

1、本次报价包括了完成本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监理费、人员工资、利润、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须的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

2、▲开标一览表中,只允许一个报价(不允许有选择性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2.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4、▲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5、▲以上报价不得出现在商务技术标中。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投标分项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序号 各项费用组成 具体技术服务描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1
2
投标报价(元)

说明:1.此表内合计总价应与附件二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相一致。

2.▲不提供“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报价,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商务技术文件

附件四

投标函

温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己经仔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加密提交:

(—)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

我方己完全明白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

(三)我方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四)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五)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六)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七)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以及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任务。

(八)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五

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内 容 采购文件条目 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说 明
商务条款
技术规格

注:1.此表可扩展使用,如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和负偏离,如不说明偏离情况或未提供此表,均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

2.不填写此表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内容。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六

投入本项目拟派人员配置表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职务 学历

注:1、本表不足可增加。本表描述不足的地方可增加。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七

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户单位 数量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注:

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

2.后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详见评分细则)。

3.投标人不按此要求填写此项内容或案例无证明文件将视为无业绩,不纳入商务技术评分范围。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温州城市数据空间项目,项目总预算约1.04亿元,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服务。全过程监理服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应用软件开发、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购置、安装调试、系统测试、系统培训、试运行和验收,系统移交及相关文档起草和管理等项目建设各个环节。

二、监理服务依据

按照国家《GB/T19668信息技术服务监理》所规定的要求,协助采购人做好“四控、三管、一协调”(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的监理工作。

《GB/T19668.1-2014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1部分:总则》;

《GB/T19668.2-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2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规范》;

《GB/T19668.3-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3部分:运行维护监理规范》;

《GB/T19668.4-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4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

《GB/T19668.5-2018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

《GB/T19668.6-2019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6部分:数据中心工程监理规范》;

三、监理服务范围与周期

1、监理服务范围

温州城市数据空间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至所监理项目建设结束并通过终验(*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及包括项目后期协助审计等工作。

四、监理服务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服务要求,遵循国家、省、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监理的有关文件及规范,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采购人与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1)督促项目供应商做好项目实施与验收工作;

(2)督促项目供应商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对项目各分项建设内容开展全过程实施监理;

(4)对项目各分项建设内容按合同规定及标准进行检验验收;

(5)对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变更原项目内容的,提出审查意见,获批准后,监督执行;

(6)对项目各分项服务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严格控制服务成本;

(7)审查项目各分项服务竣工文件的齐全性、完整性、督促、检查竣工文档的移交;

(8)检查、督促项目各分项服务的进度和相关文档;

(9)协助采购人做好项目后期审计等工作。

五、监理服务要求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及验收,监理方对项目建设开展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四控、三管、一协调”要求,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变更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和文档管理以及组织协调。

1、项目总体把关

要求供应商充分理解项目总体建设需求和内容,结合项目政策、规范、流程、绩效、审计等方面总体把关,从技术、质量、进度、合同管理等方面对项目建设进行统筹管理和协调,确保项目实施进程满足项目的要求。

2、项目质量控制

(1)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建设方案等文件控制项目质量;

(2)协助采购人对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和确认;

(3)对系统集成进行总体质量控制,对采购的硬件设备的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对设备安装、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质量把关;

(4)对采购的软件开发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在对项目建设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对各个分系统、子系统应用软件的详细需求分析、详细设计、系统安装调试、系统培训、系统试运行进行把关;

(5)对采购的各项服务实施过程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5)根据项目各分项服务需求的特点,供应商须出具针对性的验收标准、验收方法;

3、项目进度控制

(1)审核项目各分项实施与服务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监督检查项目进度执行情况;

(2)根据项目各分项内容,实时跟踪项目实施进度,并要求供应商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各分项服务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3)当工期目标与一些重要服务工作执行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项目各分项供应商尽快采取措施。

4、项目投资控制/变更控制

(1)具备信息化项目资金控制管理能力,通过对项目各分项建设内容的优化,确保投资控制在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

(2)当发现资金使用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项目各分项供应商尽快采取措施;

(3)严格控制和审查项目变更,核算成本和变化量,报采购人审批,审核各服务商的工作量清单和项目结算。

(4)对工程变更控制,明确界定项目变更的目标,防止变更范围的扩大化,加强变更风险以及变更效果的评估。

(5)对变更申请及时响应;任何变更都应在实施前进行评估,选择冲击最小的变更方案;

(6)任何变更都要得到三方(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的书面确认。

5、项目合同管理

(1)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项目各供应商按时履约;

(2)协助采购人处理项目各分项合同实施过程出现的合同变更、违约、延期、分包、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

(3)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

6、项目信息管理

(1)供应商须及时向采购人提交反映项目各分项合同进度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的文档;

(2)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分项合同进度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

(3)督促、检查项目各供应商及时完成各阶段设备资料、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4)转发采购人发出的一切指示、通知和工作联系单。

(5)根据项目各分项合同独立进行文档管理,形成完整的文档体系,及时协助采购人整理项目各分项服务过程文档,项目完成后向采购人进行项目各分项服务文档移交。

7、信息安全管理

(1)监督检查各服务商提供的安全服务是否符合政府信息系统安全监管和安全保障要求;

(2)监督检查各服务商是否满足提供大运维大安全体系服务的目标要求;

(3)督促各服务商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备份制度;

(4)组织信息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5)运用相关标准,提高项目整体的信息安全水平。

(6)监督各服务商定期开展大运维大安全体系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风险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8、项目组织协调

(1)根据项目各分项合同,监督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

(2)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各分项服务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服务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

(3)为保证监理工作的开展和服务实施协调,供应商可组织必要的会议来保证并出具会议纪要:

(4)供应商应建立完整的项目例会的管理制度,确定项目例会的启动流程和参加对象,制订项目例会的结果跟踪制度。

(5)供应商应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会议包括不限于:

第一次现场会

监理交底会

周例会及业主单位组织的例会

监理协调会

专题讨论会

专家论证会

阶段工作总结会

问题通报会

分项的阶段验收及最终验收会

六、监理组织人员要求

1.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专门成立不少于5人监理工作组,监理工作组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监理工程师若干名。项目建设期间需常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驻场时间暂定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且需承诺根据工程进度增派人员,直到项目通过验收。每位成员具有项目经验,并明确工作分工。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以保证项目监理工作有效开展。监理人员必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2.项目负责人在实施工程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温州,确需离开的需向采购单位请假。监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要更换须书面报采购单位同意。

3.监理人员应遵守以下执业规定:

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采购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

遵守并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

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不收受采购单位与承建单位的礼品或礼金;

不泄漏采购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条款、业务资料、商业秘密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坚持依据相关规则与规定,公正、独立地协调和处理与监理工作相关的争议问题。

4.监理过程中,监理组人员应按科学、认真的工作态度开展监理工作,并承担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信息保密义务。

七、其他要求

监理单位的服务人员均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承诺书。在执行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保密承诺书相关要求执行。

(1)成交人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承诺书,所有参与项目监理的人员均需签订保密承诺书,约定在实施过程中的保密条款。在项目监理过程中所生产的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数据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成交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泄露、截留、使用(商业或非商业用途)本项目所产生的相关数据,成交人未经本项目采购人的许可,不可在此数据基础上做任何处置。

(2)成交人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使用涉密数据或接触涉密相关文件、资料、软硬件的,需制定涉密管理办法,规定涉密数据、涉密设备、涉密介质、涉密人员的管理。

(3)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或有关方的信息、资料、数据均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除非该信息、资料、数据已经合法公开。

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特制定以下评标办法。

1、总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编制质量、完成时间,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

3、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然后对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最终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提交评审报告。

2.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况,按流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4、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即投标人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和次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和第二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根据采购要求,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80分,报价分20分。

5、评分细则

1.技术商务标评分(80分)

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判,每人一张评分表,并记名。投标文件各项评分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分。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内容进行评审、独立打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的合计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资信的最终得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范围
1 监理技术方案(51分) 根据项目的业务情况、信息化建设现状及对本建设项目的深刻理解及熟悉程度打分(横向比较评定)。 0-6分
质量控制的目标、内容、方法及措施。 0-6分
进度控制的目标及内容、方法及措施。 0-6分
投资控制的目标、方法及措施。 0-6分
合同管理的目标、方法及措施。 0-6分
信息管理的目标、方法及措施。 0-6分
组织协调的方法评价。 0-5分
用于本项目监理的检测设备设施及工具。 0-5分
对本项目建设的合理化建议 0-5分
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5分) 拟委派项目组成员资历进行综合评定。 项目负责人拥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的得3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书复制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0-3分
拟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和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每有一名得1分,该项最多得2分;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制件并加盖公章及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0-2分
3 企业实力及信誉(14分) 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通信信息专业)资信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制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0-2分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证书,甲级得3分,乙级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制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0-3分
投标人参加《信息技术服务咨询设计》、《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标准编制,每参加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制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0-2分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系统认证。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没有不得分。以上认证证书须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0-3分
投标人有项目监理管理软件或咨询设计资源管理平台软件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软件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0-2分
投标人具有市级(含)以上院士工作站等高端智库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制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0-2分
4 投标人业绩(6分) 投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承担的信息化项目或系统集成项目监理案例。(1)所监理项目投资额50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高得4分;(2)所监理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3)其他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3分。单个项目不得重复计分,合计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确认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0-6分
5 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4分) 根据投标人本地化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能力和服务保障措施、服务承诺进行综合比较打分。(0-4分) 0-4分

2.报价文件评分(20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商务(价格)评分应在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评标价为依据。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因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或漏算,不得调整。由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评标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

1)属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

2)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商务(价格)分为满分20分;

3)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商务(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最终评标价)×2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2位)最终评标价为投标总价。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2.4万元,如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5)▲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本项目最高控制价的,本项目做流标处理,应重新组织采购。

3.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技术资信分和商务(价格)分的总和。

4.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排列

4.1评标委员会按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第一名、第二名的投标供应商依次作为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向采购人推荐,并提交评标报告。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序。

4.2按评审结果提交评标报告。

6、定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前2名投标供应商依次作为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向采购人推荐,并提交评标报告。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序。

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意见进行最终确认中标候选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7、确定中标人

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将在乐采云平台与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信息平台及其他指定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在规定期限内无异议则采购代理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投标人义务

投标人应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评标结束,所有评标资料存招标机构备查。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标段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申请时间
项目联系人 手 机
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提交的报名资料清单
序号 提交资料名称 是否提交 备 注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册资金: 万元

以上报名资料请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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